停止行政处罚公示申请书 停止行政处罚公示申请书模板(9篇)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停止行政处罚公示申请书(精)一
宿环改字〔20xx〕1号
当事人姓名:王士荧
身份证号:3282217
地 址:宿迁市宿城区蔡集镇徐洼村十组
经查,当事人从事的废纸造纸生产项目存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审批擅自建设、水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擅自投入生产、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擅自排污的环境违法行为。以上事实,有市环保局执法人员的现场环境监察留存书、调查询问笔录、市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环境监测报告等证据为凭。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六十一条、六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生产和排污;并责令恢复原状,拆除已建成的设施设备。
当事人应于20xx年2月5日前将改正情况书面报告我局。我局将对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未改正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将案件移公安机关处理。
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或者宿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xx年2月2日
关于停止行政处罚公示申请书(精)二
附有停止条件之动产赠与契约书
赠与者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受赠者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就赠与事宜缔结契约:
第一条?甲方于乙方完成第二条所列的条件时,赠与乙方_________制_________牌钢琴一台。
第二条?本赠与契约生效的条件为乙方必须通过大学入学考试。
第三条?乙方达成第二条的约定时,甲方应于一个月内购得_________制_________牌钢琴一台赠与乙方。
第四条?甲方于乙方尚未达成第二条所列的条件前死亡时,本契约即告失效。
第五条?本契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立契约人:
赠与人(甲方):_________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受赠与(乙方):_________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关于停止行政处罚公示申请书(精)三
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xx市吴家塘农场粮食加工厂
法定代表人:余 厂长 电话: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邓 荣 局长
申请人不服(20xx)南行终字第67号行政判决书,不服(20xx)邵行初字第1号行政判决书。遗漏了当事人xx市粮食局被告主体存在错误,认定扣押营业执照及加工150万公斤谷子可得利润,两项为新的赔偿请求错误,赔偿7860元利息按人民银行计算不公平.20xx年至今几年申请人在最高法院申诉登记,福建省高院驻最高法办20xx年12月29日开出转办单,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最高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二条第二项、第七十三条第一目:“当事人申请再审”,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五项,依法依规向福建省高院申请再审。
申请再审事项:
1、依法确认(20xx)南行终字第67号行政判决,(20xx)邵行初字第1号行政判决遗漏xx市粮食局被告案件中主体存在错误,程序违法,依法追加粮食局为被告,裁定发回重审。
2、依法确认扣押工商“营业执照及加工150万公斤谷子可得利润等新的赔偿请求”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3、依法确认赔偿霉烂、变价款7860元按人民银行计算不公平。要求按申请人农村信用社贷款利息给予赔偿。
4、依法撤销(20xx)南行终字第67号行政判决部分错误,申请依法立案再审。
申请再审事实与理由
一、根据“工商处字()第2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供认:“一九九九年八月十一日,根据举报,我局检查大队协同粮食局在吴家塘境内当场查获吴家塘农场粮食加工厂承包人余无粮食销售统一发票,贩运粮食(大米)12700。”工商局是协同粮食局执法,那么粮食局是侵权主要责任人。
在1x年8月11日晚上申请人将加工好12700公斤大米装运外地销售,在吴家塘通往316国道途中,本市大竹镇龙潭村三叉路口,xx市粮食局付局长黄细华带队非法设卡,拦劫申请人去路,申请人出示了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省农垦局开具的“闽农垦便字034号”准运证明等合法手续。黄细华认定无效,叫来xx市公安局两名警察,叫来了工商局315大队长郑仕海、叶国勇,将12700公斤大米抢劫去,第二天8月12日工商局由余秋棣带队三人,粮食局黄细华指派三人和吴家塘粮站人员到吴家塘农场粮食加工厂以“非法收购谷子”为由查封45000斤谷子,粮食局抡走了粮食加工厂钥匙,工商局扣押了工商营业执照,证实工商局与粮食局是联合执法的事实。根据“邵公办信(20xx)67号”信访事项告知书,认定黄细华是履行职务行为,粮食局就是本案侵权责任人。在1号判决中、67号判决中没把xx市粮食局追加为被告,案件主体存在错误。违反了《最高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解释》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应当追加被告”没追加为被告的徇私枉法行为。违反了司法(解释)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根据司法(解释)第八十条第一款:申请再审的案件:第四项规定:“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事当人的:”本案符合法规再审条件的规定,申请再审。
二、67号判决认定扣押营业执照为新的赔偿请求是回避事实错误的。在一审判决书中第5页第22行提到:“原告补充提交行政赔偿的证据:1、行政诉讼、撤诉申请书、行政裁定书。”三份补充证据是证实当时被告工商局有扣押申请人工商“营业执照”行政侵权行为的事实,在一审判决书第8页第17行认定,原告举有的补充证据1、不能证明原告所要证明的内容,不予采纳。而不是二审认定的扣押营业执照是新的赔偿请求说词,扣押营业执照是属于行政侵权行为范围、一审认定事实不清,二审违反了《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三款一目:“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规定”。二审不发回,说成是新的赔偿请求适用司法(解释)第四十五条错误。违反了第七十一条第三款、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申请再审。二审并称对上诉人在一审诉讼请求中未提出,一审判决未涉及,这是二审在歪理邪说。
对于加工150万公斤谷子的可得利润,二审认定为新的赔偿请求是错误的。本案一审判决中第3页第28行诉称:“1x年8月10日,经福建省农业厅农垦局批准,原告每年可加工自产稻谷150万公斤,且可向省内市场流通”。第4页第16行诉称:“但从被告没收、查封原告的大米和稻谷起,原告就停止生产至今,无法每年加工150万公斤稻谷,给原告造成重大损失。”证明申 请人在一审中有提出该项请求。一审在第9页第3行称:“本案诉讼焦点是被告查封原告45000斤早谷行政行为是否给原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被告查封的45000斤早谷,并未查封原告的厂房、机器设备、原告完全可以根据福建省农业厅农垦局的精神,继续加工150万公斤自产粮,其可得多少利润或者专损,均与本案诉讼焦点无关。”这是被申请人错误处罚直接联带法律责任的因果关系,一审说成与诉讼焦点无关,是一审胡言乱语,在没收和查封行政处罚案件中,确认“闽农垦便字034号”准运证明无法律效力进行行政处罚。如果再进行经营,不就是重犯吗?重犯是要加重是处罚,这是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的,一审对法律最基本知识不懂吗?这是一审胡说八道。而只有确认行政处罚是错误的,被撤销后,在进行经营是合法、受法律保护,一审不审违反了《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二审认定:“原告在一审中未提出,一审判决未涉及”是错误的,适用司法(解释)第四十五条剥夺申请人诉求是错误的,违反了司法(解释)第七十一条第三款规定:这是被申请人作出的错误行政处罚,给申请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必须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二审是包庇、袒护被申请人的事实,二审违反了《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三款:“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裁定撤销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没发回重审,确说成是新的赔偿请求,搞张冠李戴。故意制造冤假错案。既是新的赔偿请求,就“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没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违反了司法(解释)第七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属于渎职行为。根据司法(解释)第八十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发现生效裁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发回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第五项:“对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未予裁判的”。本项符合法规申请再审规定,依法向福建省高院申请再审。
三、对在1号判决中遗漏了45000斤谷子折价款22500元中的20xx0元三年封存期间的利息没给赔偿。5000斤霉烂 谷子折价2500元,加上降价款5360元,两项共7860元赔偿款按人民银行利息计算赔偿不合法、不公平,人民银行是我国中央银行,他是面向各商业银行发放贷款和国有大型企业发放贷款,他的贷款利率极低。对于我们农村小企业是不可能贷到款,而吴家塘只有农村基金会、农村信用社,要求按当时申请人向吴家塘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计算给予赔偿这是公平合理合法。
综上所述,针对(20xx)南行终字第67号行政判决中遗漏当事人存在主体错误,以及认定:“扣押营业执照及加工150万公斤谷子可得利润等新的赔偿请求”说词。认定事实错误,使用司法(解释)第四十五条错误。根据高法司法(解释)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申请再审,为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恳请省高院主持法律公道,秉公审理本案。
致此
申请人:xx市吴家塘农场粮食加工厂
法定代表人:余
20xx年1月10日
关于停止行政处罚公示申请书(精)四
行政强制拆迁决定书
20xx年09月22日16:07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行政强制拆迁决定书
杭州市人民政府责令实施行政强制拆迁决定书
杭政拆责令上字[20xx]13号
杭房拆裁上字[20xx]第145号裁决书已于20xx年1月12日送达本市上城区直紫城巷19号6室潘轶凡、傅永丽户,该户应于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搬迁,腾空本市上城区直紫城巷19号6室房屋交拆迁人杭州市湖滨地区商贸旅游特色街居建设整治指挥部处置,但该户无正当理由至今仍未搬迁。
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十七条、《杭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本机关限令潘轶凡、傅永丽户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将本市上城区直紫城巷19号6室房屋自行搬迁腾空,交拆迁人杭州市湖滨地区商贸旅游特色街居建设整治指挥部处置,逾期不搬迁的,由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
潘轶凡、傅永丽户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浙江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本通知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七日即视为送达。
关于停止行政处罚公示申请书(精)五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津银监罚〔20xx〕106号
单位名称:中国农业银行天津河东支行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大直沽中路与海河东路交口海河大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我局对你支行个人综合授信贷款违规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你支行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依法享有的权利。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你支行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你支行分别于20xx年11月5日向丁发放95万元、20xx年7月5日向杨x发放90万元、20xx年3月14日向许发放49万元、20xx年12月21日向王发放25万元个人综合授信贷款,用途为购车。档案中留存的购车发票信息与“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发票开票信息比对系统”信息不符,且显示“此发票未发售给销方纳税人”,此外王xx25万元贷款回流借款人。
以上行为违反了《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根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现对你支行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二十万元。
你支行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汇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罚款专用账户。账户名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财务会计部,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账号:750807。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银监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本处罚机关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进行处理;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xx年9月15日
关于停止行政处罚公示申请书(精)六
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广州恒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路6号401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有关规定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重点检查的通知》(粤财监〔20xx〕55号)有关工作要求,省财政厅派出检查组对你所执业质量进行了检查。查出的主要问题及行政处罚决定如下:
一、 主要问题
检查组抽查了你所出具的佛山创意产业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创意园公司)20xx年度合并报表审计项目(恒越会审〔20xx〕ma036号,简称创意园合并审计项目)、一五零六创意城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一五零六公司)20xx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恒越会审〔20xx〕ma035号,简称一五零六审计项目)、珠海慧生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慧生能源公司)20xx年度报表审计项目(恒越会审〔20xx〕ma126号,简称慧生能源审计项目)、龙川纽恩泰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纽恩泰新能源公司)20xx年度报表审计(恒越会审〔20xx〕mb109号,简称纽恩泰新能源审计项目)、百灵时代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百灵传媒公司)20xx年度合并报表审计(恒越会审〔20xx〕mb598号,简称百灵传媒合并审计项目)、广州星鹏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星鹏集团公司)20xx年度合并报表审计项目(恒越会审〔20xx〕mb080号,简称星鹏集团合并审计项目)、广东大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埔农商行)20xx年度报表审计项目(恒越会审〔20xx〕mb030号,简称大埔农商行审计项目)、梅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简称梅县农信社)20xx年度报表审计项目(恒越会审〔20xx〕mb029号,简称梅县农信社审计项目)等8个项目。上述8份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均为肖燕云和古国章,审计意见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相关审计项目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审计结果与事实不符。
在部分审计项目中,你所审计人员仅获取被审单位一些凭证复印件等资料,对获取资料未实施检查核实,底稿无任何审计轨迹,在未实施必要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情况下出具了与事实不相符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你所三级复核执行无效,未能起到质量控制的作用。例如:你所出具的一五零六公司审计报告中的长期股权投资存在错报金额较大;创意园公司合并审计报告中关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审计程序和证据,你所未获取被投资单位的公司章程、验资报告等基本资料,未核实被投资单位的股东信息,仅取得了被审计单位编制的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表、以及被审计单位支付投资款的两张凭证复印件,审计程序和审计证据严重不足;慧生能源审计项目错报股东信息,少列长期股权投资,经查阅你所的相关审计工作底稿,未见审计人员实施实收资本审计程序,未获取任何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资料。
(二)银行存款审计证据不充分。
你所审计人员未实施银行存款函证,且未说明不询证的理由。创意园合并审计项目、一五零六审计项目、慧生能源审计项目、纽恩泰新能源审计项目、百灵传媒合并审计项目、星鹏集团合并审计项目等均未实施相关审计程序。同时,部分审计项目获取的银行对账单、余额调节表金额与审计报告银行存款存在较大差异,审计证据不充分。
(三)未实施合并过程审计程序,无合并过程和组成部分财务信息的充分审计证据。
创意园合并审计项目、百灵传媒合并审计项目和星鹏集团合并审计项目,在被审单位资产总额较大的情况下,审计人员未检查被审单位合并过程,各科目审定表以合并后的数据作为未审数 ,未列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具体数据,未列示合并数据的合并过程,未执行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个别报表重要项目实施审计,对汇总数进行计算验证,复核抵销分录,对抵销后的合并数进行计算验证等必要程序。同时,创意园合并审计项目合并范围存在错误,未将佛山一五零六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和佛山一五零六梦想城投资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四)未实施应收款项发函询证程序,且未实施替代审计程序。
百灵传媒合并审计项目、慧生能源审计项目。你所未实施应收款项发函询证,除了编制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的审定表,审计人员未实施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的其他审计程序。
(五)未实施存货监盘程序,未实施存货相关审计程序。
星鹏集团公司(合并)和慧生能源公司审计项目,你所审计人员仅编制了星鹏集团公司(合并)存货审定表,仅获取了慧生能源公司7份与存货相关的凭证复印件(2份生产领料凭证复印件,5份原材料入库凭证复印件),未见任何审计轨迹。
(六)未实施投资性房地产或固定资产监盘审计程序;未检查投资性房地产权属证明;未实施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审计程序;未实施固定资产折旧测算。
创意园合并审计项目、一五零六审计项目、纽恩泰新能源审计项目、星鹏集团合并审计项目、慧生能源审计项目、百灵传媒合并审计项目等六个审计项目你所均未实施相关审计程序。
检查结果表明:你所在执行审计业务程序中,未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审计结果与事实存在不符。你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一条、《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以及有关《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
二、作出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三十九条、《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我厅决定对你所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三、权利告知
你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或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本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广东省财政厅
20xx年5月3日
关于停止行政处罚公示申请书(精)七
当事人名称或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8
地址:
法定代表人:杨
20xx年6月30日,xx市环境监测站对江苏申特钢铁有限公司烧结工段废气排放情况进行现场监测。经监测,江苏申特钢铁有限公司烧结工段机头2号线排气筒排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为518mg/m3(标态),超过gb28662-20xx《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
以上事实,有询问(调查)笔录、环境监察现场记录表、溧阳市环境监测站编号为(20xx)环监(气)字第(j057)号监测报告等证据为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我局经研究决定:
责令当事人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停止生产、制定整治方案,实施整改。
当事人完成改正任务后,向我局书面申请解除本决定。自我局接到解除申请之日起,本决定视为解除。如逾期未完成改正任务,或者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中发现未完成改正任务的,我局将根据当事人的违法情节和环境违法后果,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理。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常州市环境保护局或者溧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溧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xx市环境保护局
年7月6日
关于停止行政处罚公示申请书(精)八
当事人: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当事人________________,经本单位依法调查,现查明:_________________
(违法事实与证据)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单位认为:_________________当事人___________________
的行为已违反_________________
依照_____________之规定,本单位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_____________缴纳罚没款。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_____________或________________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处罚机关(印章)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关于停止行政处罚公示申请书(精)九
责令停产通知书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存在的问题。为保证安全,责令你公司即日起停止生产,待后,方可组织生产。
特此通知
族自治县xx人民政府
年月日
被送达人(签章):
送达人:代收人(签章):送达时间:
送达时间
停止行政处罚公示申请书 停止行政处罚公示申请书模板(9篇)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