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注与编辑的心得体会总结 编辑培训心得体会总结(二篇)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描写标注与编辑的心得体会总结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现甲方委托乙方代理 商标有关事宜 达成协议如下:
一、商标代理委托事项 (请在选中项目的中打“√”)
商标注册申请
商标事项变更申请
商标续展注册申请 补发商标证件申请
转
让申请/注册商标申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
其他:[备注]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对商标事务代理的有关法律问题享有咨询权;
2、对商标事务代理的进展程度、结果等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3、在商标事务代理过程中有选择权和决定权; 4、其他:
(二)甲方的义务
1、及时向乙方提供委托事项的相关材料,并应当保证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2、按照约定的方式及时支付本合同的各项费用;
3、甲方的住所及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4、甲方应仔细阅读本合同结尾处黑体字所示关于商标注册风险提示字样;
(三)乙方的权利
1、有权按照约定收取本合同的各项费用;
2、有权要求甲方在合理时间内提供必须的材料; 3、其他:[备注]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甲方委托的代理事务的范围和内容,履行应尽义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对甲方提出的问题提供及时、合理的咨询服务;
3、乙方保证收到本合同约定的款项和相关材料后,于三个工作日内(法定节假日顺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办理有关手续。非乙方原因造成委托事务不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的,乙方应向甲方说明;
4、及时向甲方告知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国家有关机关的决定、裁定和通知等情况,必须及时告知甲方,并在甲方作出明确表示后继续代理委托事务; 5、乙方名称、住所及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应明确告知甲方商标注册的风险;
三、代理时限: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止
四、代理范围及内容:详见《商标注册申请书》与《商标代理委托书》
五、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代理事项费用共计人民币:(大写)(¥); 其中包含由乙方代缴商标局官费(大写)(¥);乙方代理服务费(大写)(¥); 甲方按照下列第[关键词] 种方式支付代理费用:
1、 甲方于签约时一次性付清;
2、 甲方于签约后 天内一次性付清; 3、 分期付款:[备注] 4、 其他:[备注]
六、合约的变更及解除 1、合约履行期间,如因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动或者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委托代理合同自动解除,其间发生的的费用,双方协商解决;
2、甲方如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如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其他:[备注]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生效,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严格履行各自相应义务。因一方的违约或过错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实现合同目的,违约方或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其他:[备注]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具体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或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双方在本合同之外另行达成的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至签订之日起生效。
乙方(签章)
成都市武侯区临江东路
乙方地址 36号锦江花园城水晶座
25楼b座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成都棕南支行
公司账户
联系电话
传 真
甲方(签章) 甲方地址 联系人员
联系电话 传 真
[单位地址] [经理] [单位电话] [单位传真]
描写标注与编辑的心得体会总结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甲乙双方就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商标网上申请系统提出商标申请手续,签署如下协议。
第一条本协议所述甲方为商标网上申请系统用户,包括商标申请人及商标代理机构。
第二条甲方同意按照乙方的要求办理用户注册。持有电子营业执照的商标申请人,可以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办理用户注册。
甲方填写的注册信息应当真实、正确、完整,并承担由于注册信息不真实、不正确或不完整所造成的后果。
第三条甲方同意按照乙方的商标网上申请流程、缴费须知和填写要求等使用商标网上申请系统,保证填写的申请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承担由于申请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不准确所造成的后果。
第四条甲方同意按照乙方的要求申办“商标数字证书”。双方同意使用商标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名,并承认签名的法律效力。持该数字证书和密码在乙方系统中所进行的任何操作,都视为甲方所为。
甲方应妥善保管、存放数字证书的载体和密码,不得泄漏或交付他人。甲方须对因保管不善、将商标数字证书转交他人或其他不谨慎或不良行为而发生的商标数字证书丢失、被盗及被冒用所导致的损失承担责任。
甲方数字证书在有效期内损毁、丢失、泄露或者面临可能丢失、泄露及其他危及数字证书安全的,甲方应当及时自行注销并按照乙方规定的方式重新申请商标数字证书。
第五条商标申请人用户注册成功后,三年内未使用,用户将被自动注销。商标申请人需办理商标网上申请业务的,应当重新办理用户注册。
商标申请人用户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在线进行用户信息变更。如商标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或《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另行办理商标变更申请。
第六条甲方提交商标网上申请的,应在当日系统开放时间内在线足额支付商标规费,以网上申请系统收到银联在线支付平台反馈的实际支付时间为准,超过系统开放时间未收到银联反馈信息的,视为该申请未提交。
第七条甲方提交商标网上申请,当日完成规费缴纳后,不涉及规费变动的在当日系统开放时间内可以修改;涉及规费变动的不可以修改。申请件在当日系统开放时间内可以删除,所缴纳的规费将退至付款人账户。
第八条商标申请人自行办理商标网上申请的,统一票据开具对象为申请人,邮寄地址为用户注册地址。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网上申请的,统一票据开具对象为商标代理机构,邮寄地址为商标代理机构在商标局备案的地址。
第九条商标网上申请系统的开放时间为法定工作日的8:________________00至16:________________30。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调整的,将提前在中国商标网予以公告,以公告中规定的时间为准。
第十条甲方应当充分了解并按照规定及协议使用乙方的商标网上申请系统。因甲方未按规定或协议操作造成网上申请文件未被准确、完整接收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所有网上申请信息以乙方系统的电子记录为准,乙方应提供查询服务。
第十二条如甲方利用系统差错、故障或其他原因导致的漏洞,损害本系统及任何第三方的权益,乙方将终止其用户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三条乙方有义务对用户信息实施保护,如发现有影响用户信息、数据安全的行为,乙方有追究涉事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四条因不可抗力、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网络拥堵、供电系统故障、恶意攻击等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申请文件未能被正常接收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本协议在甲方点击“我接受”按钮后即生效。
第十六条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乙方所有。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年月日年月日
标注与编辑的心得体会总结 编辑培训心得体会总结(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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