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及收获 对药品安全的心得体会(4篇)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2药品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您们好!疾病威胁着人类的生命,药品关系着人民的健康。最近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假药致人死亡的严重事件,给从事药品生产、销售的各单位敲响了警钟。作为黑河地区第一家通过g认证的药品批发企业,连日来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了《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管理规范》《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决心做到守法经营、诚信为民。在此,与各分店共同做出承诺:
作为药品经营的从业人员,我们要在保障消费者用药安全、保障药品市场供应等方面做到:
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药品管理政策和法规,依法经营,确保药品市场的稳定发展;
二、严格控制进货渠道,防止假、劣药品进入医院和药店,确保药品质量;
三、恪守职业道德,坚持诚信为本,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水平;
四、开展社区自我药疗和安全用药健康讲座,普及百姓合理用药知识,指导顾客正确用药。
五、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
六、做好药品采购供应工作,积极组织货源,丰富药品品种,稳定药品价格,满足市场供应;
七、积极推进药品分类管理,认真执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规定,更新观念,做好对消费者的宣传工作,使企业经营稳步开展;
2022药品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第一百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予批准:
(一)不同申请人提交的研究资料、数据相同或者雷同,且无正当理由的;
(二)在注册过程中发现申报资料不真实,申请人不能证明其申报资料真实的;
(三)研究项目设计和实施不能支持对其申请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进行评价的;
(四)申报资料显示其申请药品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等存在较大缺陷的;
(五)未能在规定的时限内补充资料的;
(六)原料药来源不符合规定的;
(七)生产现场检查或者样品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应当批准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五十五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提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一百五十六条申请人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的不予批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不予批准的通知之日起60日内填写《药品注册复审申请表》,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复审申请并说明复审理由。
复审
药品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及收获 对药品安全的心得体会(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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