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督干部讲话心得体会及感悟 纪检监督工作的心得体会(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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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纪检监督干部讲话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一是坚持在政治监督上破题。
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坚定不移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及中央省市纪委各项决策部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着力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会同县委组织部对全县各级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全县各级党组织2019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省委巡视反馈问题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进行了全程督导。由县委常委带队,对全县各乡镇、部门、单位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了年终考核,对考核优秀等次的乡镇和部门提请县委进行了表彰奖励,对考核中位列后三位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严肃约谈,进一步传导了县委坚定不移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坚强决心。严把党风廉政关口,通过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格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组织开展任前廉政谈话等方式,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对拟提拔使用、职级晋升、评先选优的单位和个人严格审查,有效杜绝“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表彰”现象发生。
2020年以来,分*次对新提拔、平职转任重要岗位和交流任职的*名干部开展了任前廉政谈话,对涉及职务调整、评先选优、职称晋升等方面的*名党员进行了廉政审查,完成了*份廉政档案的动态更新。把抓好廉政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础性工程来抓,不断创新方式、拓展载体,提升实效。坚持廉政教育常提醒、早告诫,在元旦、春节等节假日期间发送廉政短信*万多条,利用*廉政网和“清风*”微信公众号发送各类廉政资讯*多条,组织全县科级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余场次,组织*名纪检干部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知识测试,初步构建了常态化、全方位的廉政教育格局。
二是坚持在日常监督上用劲。
组织召开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进一步提升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整体合力。扎实开展党员干部利用名贵特产谋取私利问题整治,为常态化监督提供有效载体。把党员干部信教、意识形态领域及宗教领域违纪问题作为执纪执法的重要内容,联合统战、民族宗教等部门进行了全面排查整治。扩大信访宣传面,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提升群众监督意识,组织开展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颁布2周年暨信访举报宣传周活动,制作宣传展板*面,发放宣传资料*万余份,悬挂横幅*条,面对面受理信访举报*件,现场接访收集问题线索*件,接受干部群众现场咨询*人次,取得了良好社会效应。同时,监督督促乡镇纪委进一步加强对乡村干部的日常监督,增强监督针对性和实效性,各乡镇纪委按照县纪委监委工作要求,规范化组织开展集体学习、集中培训、警示教育、监督检查,有效发挥了基层纪检组织监督职能,为脱贫攻坚提供了重要保障。坚持关口前移、防微杜渐,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在小事上失察、小节上失守、小利上失足。把常态化监督放在首要位置,督促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对党员干部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2020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人次,占*%;第二种形态*人次,占*%;第三种形态*人次,占*%;第四种形态*人次,占*%,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的常态化管理态势初步建立。深入推进县级巡察,今年*月初,抽组*个巡察组,对县委换届以来未接受过市县巡察的*个县直单位集中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常规巡察,收集各类问题线索*条,边巡边改*条。紧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监督,全力推进“挖伞破网”工作,组成*个专案核查组,及时介入公安机关侦办案件,精准推进“打伞破网”工作。至目前,共受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件,属我委办理*件,完成初核*件,立案*件,审查调*人,给予党政纪处分*人,组织处理*人。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加强与组织、政法、统战、信访、公安、法检等外部监督主体的协作配合,全方位收集掌握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日常监督情况,实现优势互补,形成监督合力。
三是坚持在“一把手”监督上聚焦。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紧盯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对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学习贯彻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各项重点工作情况进行“政治体检”,从大额资金支出、重大事项决策、重点项目实施等环节入手,实现日常监督常态化。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违公号“老秘带你写材料”整理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年内共有*名乡镇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被立案查处。聚焦关键领域、重点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定不移减存量、遏增量。紧盯大棚房整治、安全饮水、人居环境改善、征地拆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群众关注度高的反映线索,坚持快查快办、严查严办。2020年至今,信访受理问题线索*件,同比下降*%,谈话函询*件,同比下降*%,转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件。立案*件,同比下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人,同比增加*%。对*案*人涉嫌职务违法、*案*人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立案审查调查。
四是坚持在扶贫领域监督上深化。
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制定了《2020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行事历。认真整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制定了《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对反馈的*条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现已全部完成整改。对信访问题反映集中的*个乡镇开展重点整治,由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包案督办,有效化解了信访存量和矛盾纠纷。抽调县纪委监委、县直部门干部成立督查组,对驻村帮扶工作队履职,扶贫政策落实、扶贫项目实施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次,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乡镇和部门及时进行了整改。*月份,县纪委监委全体干部对帮扶乡镇*乡贫困户进行了入户访查。组成*个督查组,重点就群众政策知晓率、满意度低,乡村及帮扶干部对扶贫政策掌握不全面等问题逐项开展了督促整改。组织*乡全体驻村帮扶干部、乡镇干部开展了脱贫攻坚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联系,针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危旧房改造、低保五保、退耕还林、产业补助等问题,督促住建、民政、林草等部门对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限期整改,进一步加强对相关补助资金的管理,确保扶贫资金规范发放。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组建了*人的县乡村三级廉政监督员队伍,为全县*个行政村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健全组织、配备人员的基础上,更加注重作用发挥,严格按照标准选准用好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落实了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工作报酬,促进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积极履职。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共立案*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人,组织处理*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批*件*人。深入推进“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全县共自查发现问题*个,已督促整改*个。切实发挥扶贫领域监督信息系统作用,认真抓好推广应用工作,目前已完成2019年基础数据录入,正在组织录入2020年数据。
五是坚持在作风监督上突破。
紧盯“四风”问题集中整治加强监督,从政治高度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针对全县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庸、懒、散、慢、软、乱”等作风问题,在全县范围内部署开展党员干部作风整治活动,扎实开展问题查摆,逐条制定整改措施,督促限期整改落实,促进干部担当作为。牢牢抓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这个关键,紧盯传统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先后开展监督检查、明察暗访*次,促进了党风政风持续好转。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制度,严格落实《*县党员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共备案婚丧喜庆事宜*起。2020年以来,全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批*件*人。扎实开展“四察四治”专项行动,制定了《关于开展“四察四治”专项行动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施方案》,督促各级各单位广泛听取意见、认真开展自查,对存在的文件多、会议多、检查考核多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逐项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落实,切实为基层减负。按照省市纪委监委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人防、食药、金融、医疗、教育等领域专项整治,制定了《关于集中整治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的实施意见》和《*县集中整治人防领域突出问题工作方案》,由县纪委监委抓总,相关部门牵头,对各相关领域认真排查,严肃查处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六是坚持在干部监督上常态。
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全县干部监督工作,制定了《*县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沟通办法》,由县委组织部牵头,每季度召集县纪委监委、政法委、编委办、信访局、检察院、法院、公安局、人社局、审计局和卫健局等成员单位围绕本单位的监督职能,通报季度干部监督情况及主要做法,通过与各成员单位的负责人进行座谈交流,进一步加强对县管科级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全面、准确、及时地掌握各级干部的有关信息,切实增强干部监督工作合力,提高干部监督工作质量,今年共组织召开干部监督联席会议*次。从严监督管理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县纪委《实施办法》,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按党的政策办事、按党纪国法办事、按规章制度办事,不断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组织召开了乡镇纪委书记、部门纪检组长工作约谈会,重点就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监督职能发挥、扶贫领域作风整治、审查调查安全等方面做了部署要求,进一步压实了工作责任,传导了责任压力。对涉及*名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对*人进行了诫勉谈话。
虽然我们在监督方面想了很多办法,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是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纪律教育还需进一步加强。由于长期以来,把党性党纪党规教育的重点放在了各级领导干部上,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不够全面深入,致使个别农村党员干部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党组织的重大决策部署理解不够透彻、把握不够全面,导致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特别是群众身边的作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
二是扶贫领域监督还存在短板。一些乡镇、部门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上,思路方法、工作措施还不多,在惠民政策落实和项目资金监管上还不细不实。“一卡通”专项治理方面主动说清问题的少,发现的问题线索少,监督执纪力度还不大。
三是对干部的监督方式和手段单一。各级党组织通过日常监督管理主动发现问题还不够及时,预防性的事前、事中监督比较薄弱。对“八小时之外”监督不到位,对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圈、朋友圈监督缺乏有效抓手。
四是干部监督合力发挥不到位。干部监督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各相关单位的协同配合,及时沟通交流,实现信息共享。从目前来看,部分单位对干部监督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形成“一盘棋”思想,不能主动作为,互通信息,导致监督还不到位。
五是制度规定执行不严格。少数基层单位对规章制度重制定、轻落实,说在嘴上、停在纸上的现象仍然存在,形式主义在一些单位和党员干部身上还不同程度的存在。
六是监督制度还不够健全。从总体看,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的监督措施和规定还不完善,没有形成一套完备的监督。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市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压实基层党组织的主体责任,把工作重心和工作力量持续向监督:倾斜,紧盯关键少数、聚焦关键领域,认真履行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推动监督工作质量进一步提升,为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有关纪检监督干部讲话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根据《关于对廉洁过节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公司制定检查方案,明确工作方法和步骤,成立监督检查工作小组,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纪检、党务和财务相关人员为成员,专司负责开展对廉洁过节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督查组于xx月xx日至xx月xx日对公司下设的12个分公司及总公司机关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采取听汇报、查资料、进行个别谈话等形式,对照节前《通知》的“十个严禁”等内容,认真检查各项规定和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通过检查,公司上下未发现违规违纪行为。现将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节前教育常态化
本次检查内容之一就是各部门在节前是否按公司纪委的要求开展节前廉洁教育,通过对落实相关材料的查看和与店内干部职工的交流中了解到,节前廉政教育已然成了必修课,各级领导干部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有比较清醒的认识,都比较重视廉洁自律工作,特别是在节假日来临之际,都会通过召开学习会、发qq消息、发短信、发微信等形式,广泛宣传《准则》《条例》等党章党规党纪,营造浓厚的廉洁自律氛围。
(二)公车管理、考勤管理制度化
各部门都能够严格执行公司《公车管理办法》,并按照实际公车的不同用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用车流程也均符合规定。检查组主要通过上班期间对外出车辆的核查和下班后对公车是否按规定封存进行检查,经检查统计,公司下设的19家分公司和总公司机关目前有公车共计xx辆,其中公务车xx辆,通勤车xx辆,对于上班期间的外出车辆的派车单、外出登记表的查阅,了解外出车辆的去向;下班后公车的封存情况进行现场拍照留存;经核查,未发现公车私用问题,公车使用符合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同时针对我公司周末仍然正常上班的情况,检查组随机对各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的在岗在位情况进行抽查,抽查到的xx名干部均在岗在位,未出现不假外出问题。
(三)重点检查违规吃喝、购买节礼行为
检查违规吃喝、公款购买节礼行为主要通过财务部门的业务招待费报销情况来核查,采取部门自查和检查组抽查的形式对全公司从2017年12月1日起截至到现在的业务招待费情况进行检查,经检查在此期间总计发生业务招待费xx元,通过财务报销发票的查看、与经办人谈话了解,业务招待费主要用于xx人员接待和xx的采买,没有发现购买烟酒的情况和违规购买节礼的情况。
此次检查主要针对各部门是否开展节前廉洁教育、党员领导干部是否有不假外出情况、公务车辆是否有违规使用情况以及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款购买高档烟酒和过节物品并转嫁费用问题进行专项监督检查,虽未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但是个别部门仍存在管理上不够精细,资料整理不规范等问题,通过自查要求各部门进一步规范管理,严格按照公司制度管人、管事。
通过此次监督检查,进一步增强了各部门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十个严禁”及杜绝“四风”问题反弹等方面的认识和确保落实的决心,增强了对各项规定及制度的执行力度,切实增强了节日期间公司上下的廉洁自律意识,今后我们将以落实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增加检查频次,严格工作流程,确保公司制度的全面落实,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努力营造欢乐祥和、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有关纪检监督干部讲话心得体会及感悟三
时光消逝,新学期伊始,纪检部迎来一个新的开始。面对两个部门重组成为的新部门,在这学年,纪检部将在各位老师的指导和新一届学生会领导班子的组织领导下开始新的工作。在前任生活部和监察部部长的合作支持下,顺利成立并完成了部门交接工作,初期工作也取得了广大师生的一致赞同。本年度开始,作为学生会的重要部门之一,纪检部将承前启后,致力于加强纪律、学风和日常生活管理工作,努力为广大同学提供一个稳定、安然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为学院管理和正常运行提供应有保障。
我部将本着为广大同学服务的宗旨,更好的履行我们的职责纪检部特拟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强大纪检部后备力量。
在初期有意识的组织对新生进行培养,让他们尽快熟悉工作,转变角色,融入到纪检部团队之中。
二、严格规范,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作为一个纪律部门,对本部员的要求就是遵守纪律。不管是早操出勤还是晚自习出勤都以身作则,为本部树立一个好形象。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认真负责完成部门的工作。
三、增强内部沟通和了解,强化团队意识。
纪检部随着工作的的需要,人员相对较多,各司其职,为了使工作顺利有序,本年度则要求各工作人员加强内部交流和沟通,相互团结、相互促进、共同提高。每周,召开部门工作会议,相互交流,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工作效率,提出工作上的困难和问题,并找出解决方案。在每学期结束之前写一份工作心得,主要内容是对于纪检部工作的看法、意见和建议,以供后期借鉴和矫正。
四、配合学院和兄弟部门的工作
做好学生会工作材料学院的工作是一个大的整体,纪检部在学院指导下做好自己分内工作的同时,将加强与团委、学生会其它部门的沟通与合作。活动中做好部门工作,与兄弟部门建立好关系。
联合组织,共同携手一道为创造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和氛围努力,为同学们服务,为评估做贡献,让整个部门更具活力。
五、部门工作
对于材料学院晚自习查勤问题的汇总好好记录,除此我部门将对于各部门活动,干部例会,各类集体活动的秩序维持及考勤工作严格执行。要求部门人员积极完成所分配到的工作,公私分明,做好本职工作。
除此工作重心将放在学院卫生方面,对于这个问题,部门将着力解决。针对此部门将出台具体解决办法,采取一周一次的卫生检查,严格要求,并做好登记。对卫生等级进行评比等及进行优寝的评比。
六、培养干部人才人
使纪检部保持新的活力为了培养好下一个班子的领导人,我们也将对本部门的副部长、干事进行培养,发掘新的,有能力且负责的成员。在第一个学期里我们将对各副部长,委员进行平行培养,使他们对部门的工作十分熟悉,然后在第二学期的时候,从他们中间挑选出工作能力强,认真负责的人员进行指导,以便他们可以很好的迎接下一届的工作。
有关纪检监督干部讲话心得体会及感悟四
最近两年来,法院纪检监察工作经历了监察体制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两项重大的改革,作为纪委监委派驻人民法院的机构,如何有效理顺工作关系、明确监督职责、提高履职能力,开展有效监督,真正发挥出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目前还存在许多问题,笔者以派驻基层法院的纪检监察工作为视角浅谈几点粗浅的体会。
(一)基层法院纪检监察机构设置还未理顺
监察体制改革后,许多县级党委均撤销了所辖党政机关、县级部门的纪检监察内设机构,通过纪委划转和部门划转的方式设置了派驻各党政机关、县级部门的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组的业务工作和干部工作由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实行统一管理,但实际上纪检监察人员的组织关系、工资关系、年度考核等都在其所任职法院,受班子主要领导的直接领导。这种“利益共同体”关系,自然导致监察人员角色错位。在履职过程中,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既是监督者,又是参与者,“两个责任”难厘清、难落实。凡是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关的,无论是主体责任还是监督责任,一概交由纪检组领衔承办,仍有“包打天下”之嫌。由于机构设置不顺,纪检组“派驻”身份仅以公章形式体现,实际上“屁股”还坐在法院,难以落实“三转”,更难以实现“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二)司改后纪检监察岗位人员配置薄弱
司法体制改革后,法院人员实行三类分类管理:员额法官制(入额法官),司法辅助人员(法官助理、书记员、法警)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人员的工资待遇不一样,差距也很大。目前司法行政人员的工资待遇职务晋升空间相对较小,法院内部有法律资质的很少有人愿意到司法行政部门工作。入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只能配置在审判一线,纪检监察属非审判业务部门,客观上无法留住入额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据此推论,纪检监察岗位不配置法官,意味着监察部门法律业务能力将“打折扣”,成为审判工作的“局外人”、法律业务的“门外汉”,甚至对违法审判行为也有可能因不具备专业素质而“视而不见”,自然欠缺监督能力和评判权威。如同医生看病是一个道理,既然没有行医资格就无法把脉诊断,更无从谈处方权。《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第9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监察部门负责人一般应当从法官或者具有法官任职资格的人员中选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第35条规定“人民法院监察部门应当对法官是否存在违法审判行为进行调查……”显然对法院监察人员法律从业素质有很高要求。法院监察对象的法律专业素质很高,作为监督者不说“技高一筹”也应当不低于监察对象水平,否则监督就会虚设,甚至让人不屑,更不会形成威慑。
(三)涉讼信访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办案沟通不够
就法院内部涉法涉诉信访来说,多数是穷尽法律途径的案件,当事人既信访也举报投诉,所反映问题和诉求大致相同。涉法涉诉信访实质是对审判结果不服,属“法”的范畴;举报投诉则是当事人对办案法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反映,属“纪”的范畴。法院内部多数没有设立涉法涉诉信访部门,只设立了相应的涉法涉诉信访、举报投诉窗口,分属立案、监察部门管理。由于“轨道”不同,往往同一件事情两头受理,造成答复口径不统一、处置标准不一致。
(四)干预司法活动的行为难以记录、查实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中央政法委《关于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简称“两个规定”)执行以来,外部、内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明显减少。目前,据统计通报,全国绝大多数法院对干预司法活动情况的记录仍然为“零”。一方面,说明各级领导干部执行“两个规定”自觉性提高;另一方面,也说明干预司法活动的方式更加隐蔽隐秘,办案人员基于各种考虑不愿意将干预情况如实记录。
(五)对审判权力运行缺乏有深度的同步监督
由于审判工作的特殊性,立案、审理、执行等环节都依照法律程序实施,途径法定、“轨道相对封闭”,法院监察部门从纪律监督角度对审判权力运行的监督效果欠佳。除了廉政风险防控、审判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重点是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信息化建设等常规监督方式外,缺乏对审判权力运行有深度的同步监督、实时监督,监督触角深入不够,许多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失去抓早抓小机会,造成小事拖成大事、违纪变成违法。监察部门仅靠举报线索很难发现问题,不改变监督方式,也就无法改变被动事后追责现状。
(六)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考核不合理
现行的监察室干部考核制度与一般干部的考核方式一样,都是由当地组织部门在本院干警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考核,加之年底各种评先评优、民主推荐工作都是在本院干警中开展,一般也是经过民主测评和投票,导致纪检监察干部如果在日常管理中“得罪”人,在民主评议时满意票就会很低,经常位居整个内设机构的末位,甚至不如很多一般部门领导的满意票,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考核不尽合理,导致影响工作积极性。
(一)要探索建立相对独立的垂直管理体制
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均涉及法院纪检机构设置问题。按照中央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加强派驻机构建设的精神,法院纪检机构设置及其编制应当统一到纪委,实行单独派驻;中编办、最高院关于《省以下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方案》“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的要求,进一步表明法院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全国一盘棋的思想。无论怎么改革,法院纪检组受纪委直接领导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能,执行“两个为主”和“两个全覆盖”的规定不会改变。法院党组与纪检组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反之则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对于派驻纪检组成员,其编制、工资关系、党组织关系和后勤保障应由纪委统一管理。法院监察室干部应当实行上派原则,尤其是基层法院纪检干部的人财物要统一归属于上级法院或县纪委。同时,要积极主动向院党组和当地纪委反映案件查处情况,根据相关指示开展工作。遇到重要或者复杂案件时,向院党组报告的同时及时报告当地纪委,以取得院党组和当地纪委的领导和支持,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强化纪检监察岗位人员配置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法官员额制、法官待遇高于普通公务员是司改的核心。当前人才流动趋势是,具有法律从业资格的必然要竞争入额法官,成为入额法官就不可能还“窝”在监察岗位。这样的话,监察部门整体法律业务素质势必下降。换句话说,添了审判一线的“柴”,却拆了监察的“火”。监察部门表面上机构编制一样没少,但是配齐不等于配强,在岗不等于就会监督,倘若人才不济,监督就成为虚设,成为“稻草人”。行政机关权力主要集中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重点在领导班子,而审判机关权力分散在各审判庭室、贯穿于整个审判权力运行全过程,既要监督好“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也要监督好审判权力运行,这样才能做到多视角、全方位监督,因此法院监察部门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在法院从事监察工作知识结构应当是复合型的,既要懂监察业务,也要懂审判业务。据此,监察岗位应当保留1-2名法官,并建立合理轮岗制度,这样有利于监察队伍稳定,有利于监督工作深入开展,有利于法官多岗位锻炼,形成监察部门敢监督、能监督、真监督、愿监督的格局。
(三)整合违纪违法投诉举报和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力量
强化纪检监察举报投诉与立案信访工作协作、信息沟通,按照“分类处置、各负其责、口径统一、尺度一致”的原则实行包案,避免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相同案件立案信访、纪检监察举报投诉两头受理的被动局面。建立纪检监察同审判监督部门定期沟通工作机制。审判监督部门在再审案件、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有关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通报,强化审判监督结果运用。建立与政府审计、住建等部门工作联系制度。按照“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要求,以法院各项专项资金和建设工程项目为重点,由纪检监察牵头实施同步审计、跟踪检查,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让问题发现和整改在初始阶段。
(四)细化“两个规定”具体工作措施
“两个规定”从制度上强力保障了人民法院依法公正独立行使审判权,震慑作用很大,是阻断外部、内部非法干预司法活动的“防火墙”,也是办案人员自我保护的“安全网”。“两个规定”作为重要法规制度,建议实行制度上墙,主要内容:一是随案入档。以表格形式,从立案至结案对干预司法情况如实记录,全流程签字盖章,实行“零报告”,存入内卷。二是说明(声明)。案件审判、执行等环节逐一说明(声明)是否受到外部、内部干预,记入合议庭、审委会记录。三是严格审核。上述填报不全面的法律文书,不予签发。四是按季汇总。每季度末,审判、执行部门向审管、监察部门上报情况;审管、监察部门汇总上报上级法院、同级党委政法委。五是责任追究。对违反“两个规定”的行为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实行责任倒查。总之,要紧扣“全程留痕、有据可查、永久存储”要求,既倒逼办案人员忠实履行职责,也使责任追究有据可循。
(五)强化对审判权力运行同步监督、实时监督
坚持抓早抓小,建立内部举报和反映问题激励奖励、知情不报惩处的制度。外界通常说一句话“法院一般不会出事,要出就出大事”,这说明广大干警能够做到遵纪守法,同时意味着法院对问题线索获悉太晚、事后追责的无奈。法院内部有聘任的廉政监察员,按理说应当对一些问题能够及早发现,但是由于没有相应激励机制,作用甚微。审判权力运行“异常”、违犯审判纪律,只有同事最清楚,如同交通违规同乘人员最清楚是一样道理。一方面,监察部门要改变以往坐等问题线索上门的惯式,主动作为,瞪大眼睛,提高“嗅觉”灵敏度,善于发现问题;另一方面,应当加强内部廉政监察员工作,让监督触角深入法院各领域、真正管用,特别是应当建立举报和反映问题激励奖励、知情不报惩处的相关制度,使问题早发现、早预警,处理在萌芽阶段。
(六)探索改进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考核方式
基层法院纪检监察干部的考核,应该由上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同级纪委按照基层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的具体工作情况综合考核,抛弃民主测评方式,其评先评优根据综合考核情况决定,不再由所在基层法院的干警推荐。这样才能让基层法院纪检监察干部放开手脚大胆地履行监督责任。不再顾及情感和面子,也才能树立基层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的权威,让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真正落到实处,从而推动所在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保持队伍风清气正。
纪检监督干部讲话心得体会及感悟 纪检监督工作的心得体会(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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