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专家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和方法 召开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及交流研讨稿(6篇)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关评审专家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一、宜都新华阳研发中心规划建筑设计方案
该项目位于宜都市中心城区,北临杨守敬大道延伸段,东临城河大道延伸段,南临宜昌都顺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规划用地面积31612.48平方米。一期拟建商贸大楼1栋,研发中心1栋;二期拟建研发中心综合体等建设内容。经与会专家认真审议,提出如下修改意见:
1.商业建筑布局零散,研发中心大楼建筑风格标志性不强,需进一步优化。
2.结合周边环境及规划道路情况,完善交通组织、合理布置主次出入口,并补充各类专项规划设计图。
3.各项指标应满足规划设计条件及相关规范要求。
二、宜都清江阳光城项目设计方案
清江阳光城项目位于临江路与南清支路交汇处,紧邻清江公园。项目总用地面积56364.72平方米。包括临街商业、生态酒店、阳光会所及12栋住宅等建设内容。经与会专家认真审议,提出如下修改意见:
1.该项目所在区域交通情况复杂,应充分考虑与周边道路的关系,完善交通组织,优化整体布局。
2.小区景观效果需与周边道路景观协调统一。
3.地块二中根据用地规划条件配建的酒店尚未满足五星级酒店相关标准,需进一步优化后报送详细方案。
4.停车位的设置应充分考虑其实用性,建议取消机械停车位,同时满足停车位配备标准。
5.方案中应明确地下室防火分区的划分,并满足消防规范要求。
三、宜都市财富港小区(原红星小区)规划设计方案
该项目位于宜都市姚家店镇姚家店村(原红星小区),总用地面积20815.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9220.36平方米,包含住宅、酒店、临街商业等建设内容。经与会专家认真审议,提出如下修改意见:
1.该项目东临五宜大道延伸段,小区景观不得占用市政道路,同时临街效果需与周边道路景观相协调。
2.方案进一步优化调整,以保证各项指标能满足规划设计条件及相关规范要求。
3.公共配套设施应完善,物业管理和公共活动用房需按相关标准设置明确。
四、宜都康居阳光城方案(一期)
该项目位于宜都市陆城街道办事处中笔社区,总用地面积73634.49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160648.96平方米,包含住宅、临街商业等建设内容。
经与会专家认真审议认为:该项目方案中沿街采用低层商住建筑形式,不能很好的体现地块价值及宜都市城市建设的品质。考虑到目前宜都市的市场经济环境,建议由规划局将该项目中商业及居住所占比重事宜提请规委会讨论决策后,再行报送方案进行技术审议。
与会专家:陈晓春、向青、孔国庆、邓世春、杜全胜
规划局参会人员:谭龙飞、刘勇、尚高颉、景霄、欧雅婷
有关评审专家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申报单位:单位名称:________(探矿权人或采矿权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评审机构:单位名称:____(具有法人资格的评审机构)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办法》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工作的有关规定,双方就___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的评审工作达成以下协议:
1.评审工作内容:包括主报告__份,附件__份,附图、附表__册。
2.评审时间。
3.评审地点。
4.评审方式。
5.评审组专家组成。
6.评审工作组织与分工:主要包括评审工作的安排;对评审工作的协调配合;评审工作结束后认定工作办理等。
7.评审费用:费用总额,支付的时间、地点、方式。
8.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事项或对协议条款有争议的,按照《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办法》协商办理。违反《矿产资源储量评申认定办法》的协议条款无效。
申报单位签字,单位印章____
评审机构签字,单位印章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有关评审专家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质量兴县战略,引导和激励全县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质量总体水平,促进产业振兴,进一步增强全县经济综合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清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县战略的决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清丰县县长质量奖(以下简称“县长质量奖”)是县政府设立的全县最高质量荣誉奖,主要授予在清丰登记注册、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自主创新能力在全县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并取得卓越经营绩效的工业、商贸、建设、服务等行业中的各种所有制性质的组织。
第三条
县长质量奖的评审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县长质量奖为年度奖,每年考评一次,原则上每次不超过2个,当年申报单位都达不到奖励条件的,奖项可以空缺。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为加强对县长质量奖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设立“清丰县县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清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县长质量奖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
评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起草县长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评审指南和评分标准,受理申报单位材料、建立评审员专家库、组织材料评审、现场评审及日常监督管理。每年评审前根据申报行业的实际情况,随机从专家库中抽取有关行业专家,组成相关专项评审组。各评审组必须由5名(含5名)以上的评审员组成,评审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第七条
评委会由具有广泛代表性和权威性的质量专家、企业管理专家、行业人士和政府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评委会主任由主管质量工作的副县长担任。评委会主要职责是组织、推动、指导县长质量奖评审活动,审定县长质量奖评审标准、评审指南和评审工作程序,研究决定县长质量奖评审过程的重大事项和提出拟奖名单。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八条
申报县长质量奖的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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