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辅警转正申请书 派出所辅警转正申请书怎么写(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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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辅警转正申请书(推荐)一
大家好!
今年以来,本人认真履行市公安局长职责,团结和带领全市公安机关和全体民警,在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府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全国“二十公”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观念,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平安”的工作思路,按照市第五次党代会关于建设法治**、平安**的要求,与时俱进,开拓进取,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本人20xx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作为局长,本人深知增强自身领导能力是履行好职责的前提,平时重学习,遇事善思考,除组织和参加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外,能坚持自学,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和科技知识,特别是联系**的实际,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张德江书记视察**的讲话精神,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做到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撰写了《论建设平安**、法治**》等多篇调研文章,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同时,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全局性的重大决策事项,都通过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发扬集体智慧,实行民主决策。
本人谨记胡锦涛同志“在全部公安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的指示,始终将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
一是坚持政治建警。加强政治思想工作,教育广大民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权力观;加强党团组织建设,组织党员学习“两个条例”,开展民主评议,推进固本强基工程,使各级党团组织成为公安工作的坚强战斗堡垒。
二是坚持从严治警。出台了各分局年度工作综合考评办法和队伍管理检查监督办法,进一步完善了队伍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先后开展了警容风纪教育整顿月、“忠于职守,严格执法”学习教育和违法违纪警示教育等活动;严明队伍纪律,严格执行公安部“五条禁令”,坚决查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使警风警纪有了明显改观。
三是坚持素质强警。深化民警教育训练改革,推行“战训合一”的训练模式,组织开展了“大练兵”活动,使广大民警的政治、业务和体能素质得到了全面提高。
四是坚持从优待警。立足现有条件,为民警排忧解难,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如组织全体民警参加体检,解决公安村民警子女入学问题等,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提高了士气。
保持社会稳定,是推进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基本前提,公安机关责无旁贷。本人十分注意引导和警醒广大民警居安思危,树立忧患意识、危机意识,切实提高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一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认真落实维稳工作责任制,全面加强情报信息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主动开展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妥善处置了一批群体性事件,圆满完成了国庆55周年、第五届航展等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和一系列警卫任务。全市没有发生政治性群体性事件,社会持续稳定。
针对当前我市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实有人口大量增加,人财物流动加剧,治安工作压力日趋增大的情况,本人带领全市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方针,一方面,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相继开展了“侦破命案”、打击“两抢两盗”、打击街头犯罪“百日行动”、打击“淫秽色情网站”等一系列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大力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另一方面,深入推进社区警务战略,强化社会面防控和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积极推动群防群治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防范和打击,全市刑事发案稳中有降,社会治安秩序稳定。 1-10月,全市刑事案件发案同比下降%,破案数同比增多%。
一年来,本人紧紧围绕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个大局,教育引导广大民警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正确认识和处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更新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增强服务意识。在巩固去年审批制度改革成效、落实公安部30项便民利民措施的基础上,全市公安机关简化办事手续7项,删减办事环节14个,下放办事权力7项,缩短办事时限13项,提高了服务效率;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推进电子政务和“一站式”、“并联式”审批,完善了预约、叫号、延时、邮寄和上门服务等一系列便民措施,方便了群众,提高了服务质量;新建了出入境办证大厅,完成了西部地区8个派出所的窗口建设,改善了硬件服务设施;切实加强交通、消防和治安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措施,1-10月,全市交通、火灾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下降了%和%,没有发生重特大治安灾害、火灾和交通事故。
一年来,本人要求全市公安机关认真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切实将执法为民、依法行政的思想贯穿到各项执法工作的始终,不断提高执法水平。深入推进警务规范化建设,完善内部执法和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了警务工作、民警行为和公安装备;组织民警进行执法大轮训,开展执法大检查,实行执法质量考核,推行案件主办责任制,启用执法实时监控系统,不断强化内部执法监督;实行警务公开,全面落实公开听证、公开调解和公开裁决制度,进一步健全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约见制度,实行治安警情定期提示,完善了多层次、多形式、多途径的外部监督机制;认真落实信访件的处理, 1-10月共办结信访件1889件,处理率为90%。认真执行《行政许可法》,全面清理涉及行政许可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186件,建立健全行政许可公示制度、集中审批制度,使执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行政许可法》实施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尚未发生涉及行政许可的复议和诉讼案件,也没有发生涉及行政许可的投诉。全市公安执法工作质量稳步提高,年内没有发生执法责任事故。
人大建议是人大代表对政府机关实施有效监督的重要形式,也是促进政府机关改进工作、转变作风的动力。本人高度重视人大建议的办理工作,要求各级公安机关一把手亲自抓,做到领导、人员、制度和机构“四落实”,按照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和办实事、求实效的要求,对人大建议发起人一一约见,面对面地与代表进行座谈,虚心听取意见,诚恳接受批评,认真改进工作。今年1-10月我局共承办人大建议21件,业已全部办结。如针对人代会期间代表们集中反映的交通管理问题,本人立即组织交警部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全面整改,重新调整了全市路口信号灯的高度、配时方案和违章处罚标准等,此后又主动邀请30名市人大代表对全市道路交通管理情况进行了实地视察,赢得了人大代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清正廉洁、干净干事是党员领导干部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的关键。为此,我时常告诫自己要自省、自警、自律和慎言、慎行、慎独,正确对待个人名利得失,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一年来,本人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认真执行《廉政准则》和中央、省、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同时,切实履行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在年初与下属各单位一把手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并经常检查和督促各部门责任人抓好工作落实,推动了全局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全市公安民警违法违纪案件连续三年下降,今年1至10月同比下降%。
回顾过去的一年,本人忠于职守,努力工作,依法行政,廉洁自律,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是,本人深感工作中还有不足,主要表现为个人理论学习的系统性和深度还不够,公安基层基础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在新的一年里,本人决心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下,不断加强系统性学习,进一步提高政策理论水平,狠抓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增强公安工作可持续发展后劲,更好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为保障和促进**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述职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市公安局辅警转正申请书(推荐)二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升公安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的部署要求,县局从2015年5月初至12月底,在全县公安机关组织开展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围绕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平安建设、法治建设、过硬公安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聚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创新,坚持依法治理、系统治理,坚持有错必改、违法必究,发现问题剖析原因,整改隐患刚性问责,破解难题服务决策,从源头上防范冤假错案,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以实实在在的治理成果取信于民。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四个决不允许”的重要指示,组织对今年以来全县所有警情进行梳理排查,受理核查群众举报投诉,倒查检察机关立案监督案件,坚决整治推诿塞责、有警不接、有案不受、有案不立、立而不侦、违规乱立、隐案瞒案、统计不实等突出问题,切实做到有案必受、受案必核、立案必查,增强依法打击犯罪能力,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提高全县公安机关领导和民警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和执法公信力。
重点查纠整改以下突出问题:
(一)对群众报警置之不理,不按规定处警受案,符合立案条件而未及时依法立案、不破不立,虚假立案、拆分案件、升格降格立案等;
(二)不按规定录入执法办案系统,隐案、瞒案;
(三)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在立案之前查封、扣押、冻结财物,不符合法定条件而越权管辖、违规立案、借助刑事立案插手民事经济纠纷,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四)立案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不按规定履行告知、送达、书面通知、复议复核等法定程序,违规使用立案、管辖、回避、侦查取证等法律文书;
(五)履行法定侦查职责懈怠,立而不侦、侦而不力,不及时依法撤销案件、终止侦查,对需要行政处理的不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不依法进行重新立案侦查或者继续侦查,对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违规撤销案件,以刑事和解代替结案、违规中止侦查;
(六)接受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不够,对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立案、纠正不应当立案意见不认真回复执行;
(七)弄虚作假,漏报、虚报、瞒报、篡改立案统计数据、不如实统计上报。
四、实施步骤
县局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有序推进专项治理,立足自查自纠,强化领导责任,全程督导检查,主动接受检察机关侦查监督,积极发动群众参与,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上旬)。县局制定专项工作总体方案;局属各相关警种部门制定条线治理方案。各单位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部署,发动全警参与,加强立案业务培训,细化具体工作方案,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政法综治机构、检察机关等部门的支持。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中旬—7月底)。全县公安机关各单位各警种部门结合实际,全面梳理现行不利于如实立案的考评项目指标,对不科学、不合理的指标予以调整,使考评制度更加科学、合理,从源头上、机制上推动依法如实立案。集中力量组织对今年前4个月刑事警情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各单位主要领导挂帅,紧紧抓住基层派出所和治安、经侦、刑侦等重点警种,通过调阅110接处警记录、查询执法办案信息系统、检查相关工作记录、评查案件卷宗、回访当事人等方法,摸清警情及立案的底数,主动发现自行查纠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台账,逐一列明存在问题、责任单位、责任领导、整改措施;县局组织对全局立案工作进行重点抽查、蹲点解剖、点评通报。经侦、治安、刑侦、禁毒、网技要组织对所属业务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抽查、蹲点解剖、点评通报。同时,对新发警情的立案情况跟进监督检查,坚决防止边治边犯。对发现的问题,能纠正的要及时纠正,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也要针对问题症结,逐一认真研究切实可行的整改举措。
(三)抽查整改阶段(8月初—10月底)。上级公安机关对基层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抽查核查,严格督促整改。县局每个月将组织抽查各业务警种上个月110警情不少于100起,并结合实际重点抽查侵财、伤害、危险驾驶、交通肇事、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拐卖妇女儿童、黄赌毒等案件的办理情况。对辖区治安复杂,在接处警、受立案环节群众意见大、满意度不高的基层所队,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到位。对于专项治理工作不力的单位落实重点帮扶、蹲点解剖,并组织开展异地互检活动,对已引发信访事项、检察机关立案监督的相关问题进行责任倒查。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实行领导包点包案、挂牌督办等方式,全面落实整改。对疑难复杂问题或重大事项,要积极会商检法机关、提请当地党委政法委协调解决。要坚持边纠边建,加强对普遍性、深层次问题的调查研究,积极修订完善受立案方面的相关制度规范,有效解决基层接处警、受立案、侦查办案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县公安局将结合督导检查情况,适时召开现场推进会、调度会,推广先进典型。
(四)总结提高阶段(11月初—12月底)。全县公安机关要组织开展“回头看”,检验专项治理工作实际成效。对在专项督察治理工作中领导重视、措施有力、成效突出的单位,要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一般化、效果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责令整改。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县公安局将进行总结表彰,工作不力的单位要向县局说明情况、作出检讨。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局成立全县公安机关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副县长、局党委书记、局长唐宏晖负总责,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纪委书记陆科运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纪委、法制大队、经侦大队、治安大队、刑侦大队、交警大队、禁毒大队、指挥中心、政工、警务保障、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网安大队、看守所、拘留所、消防大队“一把手”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纪委,由纪委副书记贺光玉任办公室主任,督察副队长伍勇杰任办公室副主任;从督察、法制、纪委抽调专人集中办公。
各单位要把专项治理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及时专题研究落实,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强力推动工作落实,坚决打好如实立案、规范立案、依法立案这场攻坚战。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切实担负起专项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成员要积极配合抓,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对疑难复杂、长期上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集体研判、集中攻坚。要把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四项建设”评估、执法质量考评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严重滞后、问题突出的单位和民警,一律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二)密切警种协作。纪检警务督察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牵头负责的重要职责,充分调动和发挥各部门、警种的工作优势,把督促检查贯穿专项治理的始终,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督促检查、警务评议、网上督察、责任倒查,建立销号挂账、定期通报等制度,督到点子上,抓到要害处,推动落实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岗位责任,强化刚性执行,提升整体执行力。基层派出所、经侦、治安、刑侦、消防、交警、禁毒、网安、国安等部门要实事求是地清理排查、建立台账,认真自查自纠,如实反映情况,加强条线业务指导、集中抽查,加强协作配合,并把此次专项治理与依法强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影响安全生产、损害生态环境、破坏网络安全、非法集资等重点问题治理有机结合起来,以推进如实立案为切入点提升打击犯罪的整体能力。相关警种要进一步细化明确立案标准,加强立案培训指导,梳理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法制部门要结合案件审核、个案核查、执法质量考评等工作,进一步加强日常执法监督管理,及时发现纠正立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健全完善相关的制度措施。指挥中心要加强接警、布警工作,完善警情流转、统计分析、跟踪指导督办机制。统计部门要加强刑事案件统计月报工作,对相关情况认真进行汇总分析通报,及时把握工作走向,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统计工作机制。政工、网安等部门要密切关注舆情,加强舆论引导、应急处置,把握宣传口径,严防引发炒作。纪检监察部门要对12389举报平台受理的涉及立案方面举报投诉以及此次专项治理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违纪问题,加大交办、督办力度,构成违纪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及领导责任。
(三)实行开门治理。要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立案监督,探索建立公安机关立案情况通报工作机制,积极组织联合检查调研,及时对疑难复杂问题进行沟通会商、责任倒查。要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协作,及时对移送案件进行认真审查、决定立案,对不涉嫌犯罪需要行政处理的案件依法处理或及时移送。要有序引导群众积极报案,进一步畅通接受群众监督的渠道,组织回访走访当事人,借助信息科技手段开展警务评议,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公安信访等部门要及时对立案方面的信访事项进行登记转交督办,定期汇总分析通报。
(四)落实治理责任。要针对立案问题敏感复杂的情况,加强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请示汇报,及时研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严防引发新的问题,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要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等新要求,对违法利用立案职权导致侵犯人身权、财产权,以及检察机关立案监督案件,要及时倒查剖析,导致国家赔偿的,应当依法向有关责任人员追偿。要严格把握追责政策,专项治理工作前发生,情节较轻且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问题,能够主动说明情况、自查自纠、妥善处理的,一般不再追究有关民警和领导的责任;对工作推诿、自查自纠不认真,执法腐败、顶风违纪的,或者瞒案不查、压案不报、弄虚作假的,要从严从速查处,不仅要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而且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涉嫌刑事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完善制度机制。要针对立案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总结推广基层经验做法,加强相关法规制度的立改废释,改革受立案制度,健全受案登记制度,完善立案审查制度,探索实行受案立案分离和立案归口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细化接处警、受立案、撤销案件、终止侦查等执法操作流程标准。要优化公安机关办案环境,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取消“拘留数”、“逮捕数”、“破案率”等不科学的考评指标,使考评制度更加科学、合理。要大力推进网上办案、执法公开,健全完善执法办案信息系统,推进警综平台、办案系统等各类信息系统之间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提升受立案工作智能化、公开化水平。
市公安局辅警转正申请书(推荐)三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党建工作与公安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推动公安工作再上新合阶,局党委决定在全局公安机关中开展“争创最强支部,争当平安卫士”活动(以下简称“双争”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依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以及自治区公安厅《开展“最强党支部”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呼伦贝尔市公安局《关于在全市公安机关基层党组织中开展“争创最强支部”活动实施方案》等党内法规、文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弘扬“支部建在连上”光荣传统,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实践活动,突出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始终保持基层党组织及共产党员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提升基层党支部战斗力,筑牢党支部在党建和公安业务工作中的基础地位,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平安呼伦贝尔,打造祖国北疆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争创最强支部”主要是指:各基层党支部要以“组织设置全;制度落实好;党员管理细;工作业绩优;特色党建新”为标准,通过开展争创活动,着力强化基层党支部政治功能,夯实服务功能,实现组织设置更加科学优化、领导班子更加坚强有力党员队伍更加充满活力、场所功能更加务实管用、工作载体更加形式多样、制度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基础保障更加充分有力、工作业绩更加突出有效的目标。具体标准是:
(一)组织设置全
1、凡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足50人的,要成立党的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工作性质相近或业务联系密切的单位建立联合党支部。为执行某项任务而临时组建的基层单位,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可成立临时党支部。成立党支部要由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所属党员较多的,应从有利于党员开展党内活动的实际出发合理设置党小组
2、党员7人以上的党的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多的支部,支部委员由5人组成,可设书记、副书记和组织、宣传、纪检、群工等委员。党员不足7人的党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
3、党支部书记要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一把手)兼任,副书记由专职政工领导(政治委员)兼任;联合党支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一把手)必须兼任党支部委员。不设专职政工领导(政治委员)的基层单位,可由一名主管行政管理的领导兼任副书记,协助书记做好党支部日常工作
4、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前,支委候选人和支部书记、副书记拟任人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委员会应按期换届选举,每届任期3年。任期内,委员出现空额时,应召开党员大会补选,选举结果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必须要有3年以上的党龄,而且能够任满一届。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调动,应征求上级党组织意见。
(二)制度落实好
5、严格落实《呼伦贝尔市“三会一课”制度规范(试行)》《呼伦贝尔市基层党支部生活全程纪实规范》,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每季度上1次党课。
6、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支部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组织党员进行评议,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确定评议等次。
7、按期召开组织生活会,支部每半年召开1次党员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党性分析,党支部要及时安排和通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属支部组织生活,落实好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8、要建立主题党日活动制度,每月相对固定1天组织党员开展党日活动。党支部要确定主题内容,安排活动要贴近党员实际需求
(三)党员管理细
9、要紧紧围绕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紧密结合形势任务的变化以及党员的思想实际,经常开展主题鲜明、生动活泼、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改进教育方式,运用信息网络、新媒体教育等形式,增强教育实效。要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教育培训计划,对参训党员提出具体要求
10、按照呼伦贝尔市委组织部下发的《发展党员工作流程详解及常用文书范例》以及《呼伦贝尔市直属机关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有计划发展培养党员。发展党员工作要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保证质量
11、按照《关于建立“党费交纳日”制度的通知》要求,每年1月及时核定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数额,组织党员每月第一周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如实填写《党费证》。党支部应当通过党务公开栏、党员大会等形式,及时向支部党员通报党费收缴情况。
12、每年12月底前,结合党员信息维护工作,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1次集中排查,保证党员组织关系隶属清楚,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的一个支部。认真开展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完善更新党员信息
13、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关心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了解党员需求,经常开展关怀帮扶活动,定期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积极开展学先进、学典型活动
14、按照“五必访”和“八必谈”要求,落实谈心谈话。支部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
(四)工作业绩优
15、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做好服务,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在本部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各基层党支部要充分发挥党建带队建促工作的作用,全面推动业务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16、组织全体党员立足本职,结合实际,经常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采取“党员志愿者服务”等形式积极为基层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不断改进工作,树立良好作风和形象
17、每年初,根据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党支部全年工作计划,细化量化工作目标,责任到人。落实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基层党支部书记每年向上级党组织进行一次述职。
18、按照“三有三上墙”标准,建立党支部党员活动室。完善党支部会议记录和工作记录台账,健全党员花名册、党费收缴、组织关系转接、学习笔记等台账资料
(五)特色党建新
19、紧密结合单位实际和党员群体特点,注重运用“两微端”等信息化手段,采取“微党课”、“学习强国”、网上组织生活等形式,不断创新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20、结合每年党建工作绩效考核、不断在创新公安特色党建工作中下功夫、想办法、出奇招。有针对性地培树工作典型,善于发现工作亮点,逐步形成具有本地鲜明特色“立得住、叫得响的党建工作品牌。
(一)政治觉悟高
1、要强化政治意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尊崇党章、遵守党规,对党忠诚,确保党对公安队伍的绝对领导。
2、要强化信念意识,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与纯洁性。
3、要强化党性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时刻与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呼伦贝尔市委以及上级公安机关党委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保持政治本色。
4、要强化宗旨意识,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保持公仆情怀,勇于担当,敢于作为,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处处起先锋模范作用。
(二)纪律作风好
1、要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工作中严格执行《内蒙古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严禁违规饮酒规定》、《呼伦贝尔市公安机关从严治警十个严禁》等规定,无违法违纪行为。
2、要做到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时刻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维护党组织的权威,无失泄密行为。
3、要严格执行党支部各项工作制度,自觉参加组织生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无不参加组织活动的行为。
4、要严守党的纪律规矩,自觉抵制传播违法信息、不实信息和错误言论,在意识形态领城,无言行不一和阳奉阴违的行为。
(三)业务能力强
1、要把全部心思和精力用在干事创业、为民服务上,发扬敢于担当,甘于奉献精神,主动作为、善于作为、敢于作为,争做“改革型”党员干部。
2、要想干愿干积极干,切实把劲鼓起来,把精神振作起来用开膀子干事业,扑下身子抓落实,立足岗位作奉献,努力实现新作为,争做“创新型”党员干部。
3、要能干会干善于干,深入学习理解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提高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方法,争做“学习型”党员干部。
4、要敢干实干使劲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脚踏实地,自觉克服慵懒散政,沉下身子踏实苦干,在奋斗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争做“实干型”党员干部。
(四)服务群众实
1、坚决落实中央、公安部党委、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和市公安局党委各项工作部暑和安排,发挥党员职能作用,全力推进公安工作高质量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出色完成本职工作“有成绩”受到旗县级表彰奖励
2、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投身公安工作“放管服”改革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觉运用“枫桥经验”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维护边疆地区社会治安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工作中“有事迹”被旗县级主流媒体刊载
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时刻把群众的需求和冷暖挂在心上,全心全意为民服务,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实际工作“有成果”,得到旗县级主要领导肯定表扬
4、发挥党员先进模范作用,强化党员创优争先意识,做到忠诚干事,敢于担当,无私奉献,真抓实干,勤政为民,在本单位工作表现突出“有口碑”,在各类检查、评比、考核中成绩优秀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到20xx年底,共计用三年时间,以年为周期,分步开展创建活动。各党组织负责人是落实开展“双争”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党建(政工)部门负责收集上报活动资料,总结活动成效,把握活动进度,推广活动成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双争”活动的开展,切实加强对“双争”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搞好统筹谋划,定期研究调度,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
二是强化督导检查。 各党组织、政工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双争”活动的督导检查,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改进,同时,加大对基层党支部建设的调查研究,区分情况、分类施策、精准指导,切实使“双争”活动成为本单位团结群众、推动工作、激发干劲的有力抓手。
三是突出典型带动。各党组织要注重培育、发现、宣传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双争”活动中先进人物和事迹,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比学赶超,集聚推动党建工作的正能量。
四是注重工作实效。各党组织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统筹规划,合理安排,推动“最强支部”活动取得实效,要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把基层党组织打造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团结动员群众、提升公安工作水平的坚强战斗堡垒。
我局将根据争创活动涌现出的“最强支部”进行表彰奖励,并将在活动中好经验好做法随时上报市公安局机关党委。
市公安局辅警转正申请书 派出所辅警转正申请书怎么写(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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