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内谋知识网--内谋文库,文书,范文下载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最新小学教务员工作总结(大全13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1-314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主题强国有我》节目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增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责任感紧迫感

《建议》提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完善综合运输大通道、综合交通枢纽和物流网络,加快城市群和都市圈轨道交通网络化,提高农村和边境地区交通通达深度。这是党中央立足国情、着眼全局、面向未来作出的重大部署,标志着交通强国建设迈上新征程。我们要深刻认识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

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支撑。交通现代化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资源、产业分布不均衡,特殊国情决定必须建设一个强有力的交通运输体系。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我国交通运输从“瓶颈制约”发展到“基本适应”,基础设施、运输服务规模均位列世界前列,成为名副其实的交通大国,正在加快向交通强国迈进。交通运输的快速发展,显著改变我国城乡面貌,有力支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乘势而上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率先在交通运输领域实现现代化,建成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必将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任务。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中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产业和重要服务性行业,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战略方向,以扩大内需为战略基点,推动经济布局优化和区域协调发展,完善现代产业和流通体系,加快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这些都亟须交通运输发挥“先行官”作用。加快建设交通强国要紧扣构建新发展格局目标,着力建设现代化高质量综合立体交通网络,畅通现代流通体系和国际物流供应链体系,提高运输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努力使交通运输成为现代产业体系协调发展的坚实支撑、内外经济循环相互促进的重要纽带、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的保障基石,助力筑牢国民经济循环底盘。

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人民群众出行模式和货物流通方式正发生深刻变化。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的出行需求和小批量、高价值、分散性、快速化的货运需求特征更加明显,“绿色共享”成为重要出行方式,货物运输的可达性和时效性要求更高。这都要求交通运输供给必须加快从“走得了”向“走得好”转变,显著提升运输服务的效率和品质。加快建设交通强国要聚焦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着力打造一流设施、一流技术、一流管理、一流服务,努力做到让广大人民群众享有更便捷的交通运输,获得更加公平、更有效率的交通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顺应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的客观需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是顺应高质量发展、抢抓新机遇、应对新挑战的客观需要。目前,我国交通运输发展的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正发生深刻复杂变化。向外看,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变,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共享交通成为各国培育交通发展新优势的重要发力点。向内看,我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主要表现为基础设施网络化水平不高、关键技术装备创新能力不足、综合运输效率不高等。加快建设交通强国要对标世界先进水平,努力破解发展难题,持续深化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全面落实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重点任务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9年9月印发了《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并将印发实施《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十四五”时期,要紧盯《建议》部署的各项任务,抓住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推动交通强国建设开新局、上台阶。

推进基础设施网络化。围绕交通基础设施布局完善、立体互联,统筹铁路、公路、水运等规划建设,加快建设综合运输通道、枢纽和网络体系,着力打造发达的快速网、完善的干线网、广泛的基础网。构建贯通主要经济板块的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优化完善综合运输通道布局,补齐内河水运、中西部铁路等短板,以推进实施川藏铁路、西部陆海新通道等一批战略性、基础性重大工程项目为牵引,推进综合立体交通网提质扩容。提升城市群都市圈交通承载能力,推进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交通一体化,形成以轨道交通和高速公路为骨干的多节点、网格化、全覆盖布局,打造一批国际性、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完善城乡融合的交通基础设施网络,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推动农村公路连片成网并向进村入户倾斜,提高城乡交通运输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加快沿边抵边公路建设,提高边境地区交通通达深度。

推进物流运输便利化。围绕加快形成“全球123快货物流圈”,以提质、降本、增效为导向,促进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加快完善现代物流体系,形成内外联通、安全高效的物流网络。持续优化运输结构,推进大宗货物及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向铁路和水运有序转移,推动多式联运发展,发挥铁路货运优势,加强高铁货运。加强国际航空货运能力建设,推进世界级港口群、机场群、中欧班列集结中心等物流枢纽建设,建立储备充足、反应迅速、抗冲击能力强的应急物流体系,完善转运体系和地面服务网络,推动现代国际物流供应链发展。完善城乡末端配送网络,加快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畅通农产品和消费品双向流通渠道。发展物流服务新模式,推进无人配送、分时配送、共同配送等先进物流组织方式,推动冷链物流发展,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推进出行服务便捷化。围绕加快形成“全国123出行交通圈”,加大绿色、安全、便捷等高品质出行服务供给,努力实现运输服务便捷舒适、经济高效。构筑多层次客运服务体系,发展以高铁、航空为主体的区际快速客运服务,提升城市群都市圈公共客运服务水平,深入推进城市交通拥堵综合治理,加快推进城乡客运服务一体化。打造一体化旅客出行链,依托综合客运枢纽,实现多种交通方式有效衔接,发展旅客联程运输,鼓励引导绿色出行。拓展多样化客运服务,鼓励和规范定制客运、网约车等新模式发展,打造基于移动智能终端技术的服务系统,实现出行即服务。

推进交通装备自主化。瞄准世界科技前沿,把握智能化、绿色化等趋势,推进交通运输装备先进适用、完备可控。强化装备动力系统研发,突破高效率、大功率发动机装备设备关键技术。加强新型运载工具研发,推进特种装备研发应用,推广新能源、智能化、数字化、轻量化交通装备及成套技术设备。发展智慧交通,推动大数据等新技术与交通行业深度融合,用新技术为传统交通基础设施赋能,争当新基建主力军。

推进交通运输治理现代化。坚持政府、市场、社会等多方协作,打造协同高效、良法善治、共同参与的交通运输治理新格局。加强法治引领,加快铁路、公路、水路等领域“龙头法”和相应配套法规制修订,推动形成系统完备、相互衔接的综合交通法规体系。深化铁路、公路、航道、空域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投融资改革,建立与交通强国目标任务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健全市场治理规则,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交通市场体系。鼓励社会组织参与行业治理,拓展公众参与交通治理渠道,全方位提升交通参与者文明素养,引导文明出行。

加快建设交通强国需把握好几个关键问题

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是一项涉及观念行为、体制机制变革的重大战略任务,需要进一步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充分用好各方面资源,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格局。

坚持服务大局。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既要交通自身强,更要支撑国强民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服从服务于大局,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构建新发展格局等,打通“大动脉”,畅通“微循环”,持续提高服务能力,更好满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设人民满意交通。坚持适度超前规划建设,发挥好交通运输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等方面的先行引领和支撑保障作用,在国家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率先实现交通运输现代化。

坚持远近结合。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是一项长期战略任务,既要着眼长远、久久为功,又要立足当前、干在当下。“十四五”时期,要全面落实《建议》部署的各项任务,聚焦交通运输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问题,在完善综合立体交通网等方面持续攻坚发力。瞄准2035年远景目标,落实好《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做好研究论证、项目储备等工作,确保交通强国建设行稳致远。

坚持协同高效。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更加注重结构优化和整体效能提升。一方面要根据各地资源禀赋条件和空间特征,宜水则水、宜空则空、宜陆则陆,发挥比较优势,统筹做好交通强国铁路、公路、水运等篇章。另一方面要加快由各种交通方式相对独立发展向更加注重融合发展转变,平衡好各种运输方式,强化衔接协调、深度融合,完善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提升综合运输效率。

坚持深化改革。改革创新是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动力之源,必须贯穿于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全过程。持续深化改革,坚持试点先行、典型引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企业率先开展交通强国试点,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典型成果,以点带面、纵深推进。坚持守正创新,发挥我国交通运输探索形成的多方面优势,持续推进理念、技术、制度、政策等创新,推进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提供坚实保障。

坚持中国特色。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必须立足国情、放眼世界,走开放发展、互利共赢之路。科学把握我国人口分布、产业布局、城乡区域差异等现实国情,用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因地制宜选择发展模式和路径,集中力量办好自己的事,走中国特色交通强国之路。同时要对标世界一流,善于借鉴国际先进理念和经验,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深化对外交流合作,形成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不断提升交通运输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

主题强国有我》节目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尊敬的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

党的百年历史也是党带领人民筚路蓝缕完成独立富强的奋斗之路。所有成就的取得都是一代代年轻人追梦祖国繁荣昌盛而努力奋斗的结果。我们今天歌颂前辈的荣光,见证如他们所愿的梦想,倍感自豪。“请党放心,强国有我!”这青春的誓言更是我们自己作为追梦人,为实现第二个百年目标而奋斗的宣言。这是责任的传承,也是未来的力量。

党的百年辉煌历史离不开一代代年轻人的浴血奋战。百年前梁启超面对中国积贫积弱的现状,曾经发出振聋发聩的呼喊:“少年强则中国强,少年弱则中国弱”。正是在一代代年轻人的带领下,李大钊、陈独秀等带领中国年轻人找到了国家独立的方向,瞿秋白、陈延年等年轻共产党人甚至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在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也涌现出了铁人王进喜、焦裕禄等一代代年轻人爱岗敬业。

国家的步步强大离不开年轻人眼中有光脚下有路的奋斗。建国以来,我们从一穷二白到现在建立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更是离不开当时年轻人为了祖国未来而奋斗的理想。新中国的成立,让一批批海外学子充满了报效祖国的愿望。钱学森、邓稼先等一大批有为青年,放弃了美国优渥的工作生活环境,一腔青春热血回到一贫如洗的祖国,在西北边陲的艰苦条件中,让中国两弹一星横空出世。航空航天行业如此,其他行业亦是一代代年轻人放弃小我,将个人融入祖国需要中,战胜一切艰难险阻,让中国的发展脚步迈得格外稳健。

未来,完成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我们年轻人责任在肩。今天我们歌颂前辈们的英雄荣光,就是回顾先辈们心中有党、心中有国,为了理想而奋斗的坚定信念。当前,我们年轻人也经历了各种时代大事件的锻炼和洗礼,脱贫攻坚,全面小康,千年梦想今朝已经实现。生逢盛世,肩负重任。作为青年要人,首先要拿起先辈们的旗帜,爱国爱民,树立为祖国为人民永久奋斗、赤诚奉献的坚定理想。还要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根据时代潮流和国家需要贡献青春汗水,以开拓进取精神服务社会大众,在攀登知识高峰中追求卓越。行胜于言,只有在真刀真枪的实干中成就一番事业,才是真正的青春无悔。

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面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我们年轻人许下了青春的誓言,请党放心,强国有我!接下来,我们只有用奋斗和青春,在祖国需要的地方挥洒汗水,为民族复兴铺路搭桥,肩负历史使命,努力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主题强国有我》节目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1919年的5月4日,为了驱逐黑暗、争取光明,为了国家的主权和民族的独立,一群意气风发的爱国青年用热血和生命谱写了一曲最壮丽的青春之歌,绘就了一幅最宏伟的青春图画。如今,“五四”运动已作为光辉的一页载入了中华民族的史册。

然而,“五四运动”绝不仅仅是一个历史事件,它更铸就了一种精神——五四精神。在这种精神里,有着青年人关注国家命运的责任和使命,有着青年人振兴民族大业的赤胆与忠心。

从此,五四运动中传诵的爱国精神便深深烙印在每一个国人心中。

“爱国、进步、民主、科学”,这四个词语启迪着每一个青年学子,胸怀天下的青年,才能创造出屹立于世界的中国。

作为具有中国灵魂、世界眼光和多元文化理解能力的蒙山人,继承并发扬五四精神是我们的责任,将其进一步实践和丰富是我们的使命。__年前“外争国权,内惩国贼”的怒吼已然淡去,但“振兴中华”的青春壮歌却一脉相传,回响不绝。在蒙山,我们,用行动证明新一代的青年人,在五四运动过去的_年后,依然满腔热血,肩负国家、民族的重任而拼搏。

这个礼拜,我们蒙山将接受教育局领导对我们的又一次检验,作为窗口学校,作为蒙山的学子,每一次我们都以自己是蒙山人而感到骄傲,我们把自己最美的一面呈现出来,规范礼仪,文明用语,温馨教室的布置,是啊,蒙山是我家,我们要爱她,其实,这就是将伟大的“五四爱国精神”化作现实生活的点滴行动,平凡之中见伟大。

五四精神在蒙山,在每一个蒙山人的身边,等待着我们去传承、去发扬。

践行五四精神,不必轰轰烈烈,只需一点一滴。在课堂上认真倾听,积极参与讨论,培养科学探究精神;在生活中勇于担当,成为一个富有责任感,让他人信赖的人。在行为习惯上,懂得在正确的时间做正确的事,专时专用。既有理想,又要着眼于现实,为自己的未来制定规划。

纪念五四运动94周年的时候,温总理对清华学子说过这样一段话,让我铭记在心,他说,每一个青年的前途离不开国家的前途。没有国家的前途就没有青年的前途。我们国家是大有希望的,是有光明前途的。我们国家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将会给每个青年创造用武之地。此外,国家的前途也离不开青年的前途。一个国家的希望就寄托在青年的身上,寄托在你们身上。没有青年的牺牲和奋斗精神,没有整个民族素质的提高,这个民族和国家也是没有希望的。这两点是互相联系的,归根到底是:青年人要把自己的命运和国家的命运连在一起。

这段话,今天和每一位蒙山学子共勉,只有我们把自己的命运和国家的命运连在一起,我们才能成为社会的栋梁和民族的脊梁。相信,我们一定会实现强国的梦想!

主题强国有我》节目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那段艰难的历史,深深地印刻在每个中国人的骨子里。

但有那么一群人,他们砥砺前行,带领中国人冲破冰层,穿过迷雾,他们就是我们民族的脊梁——中国共产党,他们值得被铭记!

《红岩》这部小说,不但淋漓尽致地刻画了那段峥嵘岁月,更歌颂了那个时代,不惧怕黑暗和压迫,目光坚定,不忘初心的共产党员们。他们在敌人的威逼利诱前临危不惧,视死如归。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

这份责任让她承受了十指钻心的痛苦;让他装疯卖傻十余年;让他徒手挖出通道却将生还的机会留给别人;让资产阶级出生的三少爷因为革命而倾家荡产;让八岁的他面对威逼利诱却不屈服。是他们,让那时的中国人即使身陷黑暗,却依旧相信光明。

他们虽牺牲,但在烈火中永存!

就算是面对死亡,他们也有最豪迈的宣言“要勇敢一些!每一个革命者,当他面临着最后考验的时候,都应该—脸不变,心不跳。”“死亡,面对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们的视死忽如归,铸造了胜利的长城。

“星星闪闪,迎接黎明,林间,群鸟争鸣,天降破晓……”这是解放战争胜利后迎来的的第一个“黎明”,这是无数革命战士的鲜血换来的“黎明”,因为他们,中国才有了现在富强和谐的生活,才有了现在繁华的社会。

回望过去,已过去了几十年了,但当我再看到这本书时,那些画面仿佛历历在目,每一位革命英雄都没有被忘记。

展望未来,面对一个崭新的时代,我们应当努力学习,奋发图强,迎难而上,不轻言放弃,为中国社会主义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哪怕它是微小的。水滴也能汇聚成大海;只有每一颗星星都奋力闪耀,星空才能变得浩瀚璀璨。

“乘风好去,长空万里,直下看山河。”未来属于青年,希望亦寄于青年,中华民族的复兴梦在一代代青年的接力中变为现实。作为新时代的青年,我们应当立好志,用智慧奉献国家。

纵长路漫漫,亦砥砺前行;纵前途茫茫,亦不屈不挠。敬仰中华,敬仰先烈。吾愿以吾辈之青春,守这盛世之中华。山河虽无恙,吾辈当自强!

请党放心,强国有我!

主题强国有我》节目心得体会和感想五

今天读了《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这篇文章,令我感叹不已。周恩来总理小小年纪就懂得报效祖国,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有这样远大的志向不愧是我们敬爱的总理呀!不过,还是先听听他的故事吧。

周总理10岁那年,因为家里十分贫困,所以跟着伯父来到县城读书,但伯父却神秘地告诉他不要去租界,那儿危险。可这话却引起了小恩来的好奇心。他在租界看到了一幕可怕的事儿:洋鬼子们将一位妇女给杀害了。原来,洋人们仗着我们中国人软弱无能,乱砍乱杀,欺负我们,不把中国人当人看。小恩来暗下决心: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有一次,校长来到小恩来班上,问他们:“你们为了什么而读书呢?”

有的回答:“为名利而读书。”

“为做官而读书”

“为父母而读书”

“为挣钱而读书”……

而小恩来的一句“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令班里立即安静了下来,也点亮了祖国的希望,照亮了世界!令中国不再是东方弱国,使中国人不再是东亚病夫!

读了周总理的幼年故事,令我受益匪浅。我想:小时的周总理就懂得“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志向是多么远大和崇高。正是有了周总理这样的精神和革命先烈的奋斗和牺牲,我们才有了美好生活。经过60年的建设,祖国面貌发生了巨变,外国人再也不敢欺负我们了。但要让中国真正成为世界强国还靠我们努力读书,掌握先进的科学技术,让祖国更加强大,令全世界的人们对中国刮目相看!让中国真正崛起!

主题强国有我》节目心得体会和感想六

在广阔无垠的天安门广场上,青少年们歌颂着一章章催人奋进的辉煌历史;在巍巍矗立的人民英雄纪念碑前,青少年们吟着一段段昂扬斗志的赞歌;在普天共庆的七一党生日下,青少年们喊着一句句铿锵有力地誓言“请党放心,强国有我”。这振奋人心的号召在我耳边不停地回荡着,我的心情无比激动,久久不能平静!是的,伟大的共产党所取得丰功伟绩是有目共睹的。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1921年7月,在浙江嘉兴南湖一艘红船上召开党的一大,从此中国共产党在中国大地上诞生了。共产党带领我们创立了“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开启长达二万五千里的漫漫长征路,四渡赤水,飞夺泸定桥,跨过大雪山,胜利会师延安。中国共产党深明大义,积极开展国共合作,一致抗日,取得了八年的抗战胜利。中国共产党审时度势,高瞻远瞩“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取得三大战役和百万雄师的渡江战役的捷报,取得解放全中国的胜利,从此中国人民站起来了!

我们唱着《东方红》,我们讲述着《春天的故事》,我们大步地《走进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果断地拨乱反正,走上了实事求是,改革开放的大道,建立经济特区,提倡科技兴国,港澳平稳回归;西气东输,南水北调,西电东送,青藏铁路;嫦娥奔月,蛟龙潜海,绿色环保,持续发展,脱贫攻坚,全面小康,和平发展,合作共赢!中国人民富起来了!

回想过去自从鸦片战争开始的一百多年,中国人民深深体会到弱国无外交,“东亚病夫”,“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耻辱,众多仁人志士为了摘掉这屈辱史前仆后继,鞠躬尽瘁。中国共产党秉承“和平共处五项基本原则”的外交原则,不卑不亢的办事风格,“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态度。对待外媒们的一次次挑衅,都是有理有据,有节有气地回应。在国际舞台上扮演着自己应有的角色,让中国的声音在世界外交舞台上掷地有声,中国共产党都会讲好中国故事,传递好中国精神。这霸气和底气背后是依托着一个日益强大的中国,中国人民强起来了!

请党放心,强国有我。历史川流不息,精神代代相传,我们要坚持真理,坚守理想。心中有信仰,脚下有力量。

请党放心,强国有我。党经历百年而风华正茂,饱经沧桑而生生不息,我们要始终保持革命者的大无畏奋斗精神,开创中华民族更加灿烂的明天。

请党放心,强国有我。青春朝气永在,百年仍是少年,我们不忘初心,担当使命,在党的领导下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继续书写中华民族恢宏的史诗!

主题强国有我》节目心得体会和感想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颁发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本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以下简称行政单位)和各类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即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公共)财产。具体包括:

(一)行政事业单位的现金、银行存款、库存材料(存货)、暂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有价证券等流动资产;

(二)行政事业单位占有和使用的土地、房屋及构筑物、附着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仪器仪表、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文艺体育设备、图书文物及陈列品、家具用具等固定资产;

(三)行政事业单位占有和使用的专利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

(四)行政事业单位接受捐赠的资产以及其他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

(五)行政单位出租出借的以及事业单位兴办的培训中心、服务中心、宾馆、酒店、招待所、饮食店铺、经营性门面(与行政事业单位脱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资产除外)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资产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

第二章资产管理

第六条市政府授权市财政局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具体行使以下职责:

(一)根据国家及上级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购置、处置、出租、出借以及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担保等事项的审批;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调剂工作,建立国有资产整合、共享、共用机制;

(三)负责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评估、资产清查、资产统计报告等工作;

(四)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用费的征收、监督和管理;

(五)对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下级财政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六)推进事业单位实现国有资产的市场化运作;

(七)向市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报告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对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

(一)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国有资产的具体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的购置、验收入库、维护保管等日常管理以及账卡管理、清查登记、统计报告、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三)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的配置、处置、出租、出借等事项的报告;

(四)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国有资产占用费;

(五)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按照规定报告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第三章资产使用

第八条行政事业单位要建立国有资产台帐,定期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九条行政事业单位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出租、出借国有资产。特殊情况确需出租、出借的,应当事先报市财政局审核批准。

第十条行政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所获得的收入,应当及时上缴财政,实行专户管理。国有资产占用费按怀政办发〔20xx〕14号规定征收。

第四章资产配置与调剂

第十一条对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应当按标准进行配备;对没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应当从实际出发,从严控制,合理配备。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购置必须纳入政府采购预算,实行政府采购。属于基建工程类资产配置,必须公开招标,并由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预、决算评审。

第十二条行政事业单位对上级部门直接配置、奖励、调拨的资产,接受捐赠、利用上级补助或者其他收入购置的资产以及其他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应当及时入账,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经批准设立临时机构使用的资产,机构设立和撤销时,应当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并对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负责。

第十三条调剂使用或者处置行政事业单位中超标准配置、低效运转或者长期闲置的国有资产,由市政府决定,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同时建立大型仪器、设备等资产的共享、共用机制。

第五章资产处置

第十四条国有资产处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的转移及核销,包括国有资产的无偿转让、有偿转让、置换、对外捐赠、报废、报损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

第十五条国有资产处置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公开原则。处置国有资产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资产处置的依据、过程和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

(二)先审批后处置原则。行政事业单位处置国有资产,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置。

(三)“三统一”原则。行政事业单位处置国有资产,实行资产统一公开处置、收益统一上缴、资金统一调控。国有资产处置由市财政局具体组织实施。占用、使用单位负责提出处置申请和提供相关资料,不直接参与资产的处置。

第十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权归市政府,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的决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国有资产处置范围包括:

(一)行政事业单位的土地、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

(二)闲置的资产;因技术原因并经过科学论证,确需报废、淘汰的资产。

(三)因单位分立、撤销、合并、改制、隶属关系改变等原因发生的产权或者使用权转移的资产。

(四)盘亏、呆账及非正常损失的资产。

(五)已超过使用年限无法使用的资产。

(六)其他按国家和市政府规定需要进行处置的资产。

第十八条处置国有资产,应当履行下列审批手续:

(一)行政事业单位向其主管部门提出国有资产处置申请;

(二)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主管领导签署意见;

(三)行政事业单位到市财政局领取并填报《**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审批表》;

(四)市财政局审核后出具批复意见,其中涉及土地、房屋建筑等资产处置的,市财政局应当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或经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

第十九条国有资产处置由市财政局具体组织实施:

(一)行政事业单位向市财政局提出组织实施国有资产处置的申请,同时提供资产处置审批意见或者市政府分管领导签署的意见或者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处置的纪要;

(二)市财政局组织产权界定和资产评估;

(三)市财政局委托市房产交易中心、市土地交易中心或其他拍卖公司依法拍卖处置。

第二十条行政事业单位处置国有资产,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以下文件、证件或者资料:

(一)资产处置申请及《**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审批表》;

(二)能够证明资产价值的有效凭证,包括购货单、工程决算副本、记账凭单复印件、固定资产卡片等;

(三)资产统计报告或决算报告、具有法定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专业技术鉴定部门依法出具的鉴定报告;

(四)单位资产处置公示资料;

(五)资产目前的使用情况说明,因单位分立、撤销、合并、改制、隶属关系改变等处置国有资产的,还应当提供有权机关的批准文件;

(六)其他依法应当提供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一条市财政局对资料齐全、符合有关规定的申请,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批复文件或者在《**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审批表》上签署意见。

第二十二条国有资产处置应当遵循下列规定:

(一)按照财政主导、单位配合、中介评估的原则实行公开处置,以实现国有资产收益最大化;

(二)处置土地、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资产的,国土、房产等部门应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三)转让标的应当以资产评估价值作为作价参考依据,一般不得低于评估价值;

(四)受委托负责处置国有资产的部门,应当在处置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产处置情况及结果报市财政局备案,并提交资产处置的相关资料;

(五)行政事业单位根据市财政局出具的批复文件或者签署意见的《**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审批表》,按规定办理账户、资产等有关手续的调整。

第二十三条工商、发改、规划、国土资源、房产、公安交警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未经审批擅自处置国有资产的,相关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审批、权证变更、注销等手续。

第二十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属于国家所有,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资产处置收入应当按规定缴存国有资产处置收入专户,由市政府按规定统一安排使用。

第六章资产统计与清查

第二十五条国有资产实行年度统计和报告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年度向市财政局报送资产统计报告,并对其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变动、处置等情况做出文字分析说明。

市财政局应当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统计报告进行批复,必要时可以委托有关单位进行审计。

第二十六条财政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清查工作结束后应当向市政府报告资产清查情况。

第七章资产登记

第二十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对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登记,并由市财政局核发统一印制的产权登记证。

(一)新设立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办理产权登记;

(二)因分立、合并、改制,以及隶属关系、单位名称、住所和单位负责人等产权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三)因终止或者依法被撤销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办理产权注销登记。

第二十八条产权登记实行年审制度,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八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第二十九条财政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坚持单位内部监督与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

第三十条行政事业单位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其改正,并按管理权限追究其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一)未履行职责,资产管理混乱,造成损失的;

(二)不如实进行产权登记、填报资产报表,隐瞒真实情况,造成资产流失的;

(三)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

(四)擅自转移、转让、处置资产的;

(五)擅自提供担保的;

(六)未按规定缴纳国有资产收益的。

第三十一条对未经批准擅自将国有资产出租、出借以及拒不申报或弄虚作假、瞒报、少报的单位,由市财政局责令限期补办有关手续,并追缴应缴的国有资产占用费。

对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国有资产占用费的行政事业单位,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财政局可以停拨或者缓拨其经费。

第三十二条财政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占有、使用、处置国有资产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造成资产大量流失,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20xx年10月8日起施行。

主题强国有我》节目心得体会和感想八

中国,是一个古老神秘的东方国家。我们对他的了解或许仍停留在丝绸瓷器之中,但今日——科技的光芒早已遍布神州大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崭新的科技中国。

“爸爸,为什么现在我们中国人口这么多,都能人人吃饱饭?”晚饭时,我们一家人坐在后院,看着稻花随风飘动,闻着清淡的稻花香。

“因为袁隆平爷爷,他带着‘让人摆脱饥荒,让天下人都吃饱饭’的信念把一生都交给了杂交水稻。是他养活了我们14亿多的人口,是他让我们不再挨饿。……”

“嗯……摆脱饥荒、杂交水稻……”我似懂非懂地听着。“袁隆平爷爷是怎么研究杂交水稻的?难道他有什么特别的力量?”我很疑惑,为什么他能研究出杂交水稻,别人却不能?

“因为他了解中国,了解科技的力量,但更多的是对于科学的坚持!只有坚持才能成功!”“那如果我也学科学,我会不会也能造福人类?”我看着碗里一颗颗晶莹的米粒,憧憬着。

“当然可以!不过,你不仅要学科学,还要爱科学,要努力学好文化知识,从小树立远大理想,将来坚持去做一件事,定会像袁隆平爷爷一样为国争光,为民造福。”爸爸越说越激动,“你们是祖国的未来,要知道科技会让一个国家变得强大。记住,科技强国筑梦未来!”

“嗯!我一定会记住的!科技强国,筑梦未来!”我嚼着香甜的米饭,信心满满。

晚饭后,我碗里的米饭一粒不剩……

科技之光给这个古老而又美丽的大树——中国带来无限活力。它正已我们无法想象的速度迅速成长。它绿意盎然,生机勃勃的。不必说我们的国土上遍布的高铁网四通八达,五彩缤纷的共享单车随处可见;也不必说微信、支付宝的扫码支付有多便捷,就连阿里巴巴、拼多多的网上购物,也能让世界为中国的高科技惊叹不已。

正如《少年中国说》:日出东方,其道大光。如今的中国因为冉冉升起的科技之光而欣欣向荣!

科技之光,成就科技中国!

主题强国有我》节目心得体会和感想九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保障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财教〔20xx〕13号)及《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教财〔20xx〕6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学校国有资产,是指学校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包括用国家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国家无偿调拨给高校的资产、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接受捐赠等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其他资产,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三条学校所有资产均应属于国有资产,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规范管理。国有资产中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等有其他管理规定的,按相应规定执行。

房屋、家具、专用和通用设备等固定资产是学校国有资产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学校另行制定房屋资产管理办法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和细则,加强对上述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保障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四条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活动,应当满足学校教学科研工作需要,服务学校事业发展;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应当坚持安全完整与注重绩效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学校国有资产实行学校所有,资产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各级单位分级负责、有偿使用、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为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的统一协调管理,学校设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由校长兼任,副主任由分管校领导兼任,委员由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学校办公室、财务处、产业管理处、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科研处、校园建设管理处、审计处、纪委(监察处)、保卫处、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后勤集团等部门负责人担任,日常办事机构为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与其它成员单位共同组成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执行机构。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各执行机构在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办法、细则并组织实施,维护学校国有资产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配置、管理、使用、处置等相关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的账务管理、资产评估、资产清查、学校产权变动登记和变更、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协调处理学校对外产权界定和纠纷调处工作;负责国有资产信息管理及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三)合理配置、利用学校的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四)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建设,着力培养专门管理人才,建立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较高的资产管理专业队伍,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五)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指导,向财政部、教育部和有关部门定期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第七条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学校办公室、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财务处、产业管理处、科研处、理工学科建设处、保卫处、图书馆等为学校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其职责范围内的各类资产。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负责全校国有资产管理的统筹工作及房屋、土地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有:制定学校土地和房屋的分配、日常管理、产权登记等规章制度和工作细则,并对学校房屋资产分配、使用实施有效管理;统筹协调学校国有资产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产数据的统计、报告;会同其它部门做好国有资产清查、评估和产权调处工作;负责学校土地、房屋类资产的权证管理工作;代表学校处理土地和房屋产权登记和变更事宜,会同其它部门做好相关资产的报增、报减工作;负责学校各类管网的管理协调工作,授权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管理弱电系统,授权后勤集团对基础设施管网实施管理等。

学校办公室、科研处、理工学科建设处:负责学校无形资产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有:制定学校无形资产管理实施细则(校名、校誉、专利权、著作权、版权、科研成果等);加强对学校无形资产的保护和监督,对学校无形资产的转让、收益权等实施有效监管,制止各类对学校无形资产的侵权行为等。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学校家具、设备类资产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有:制定实验室管理具体细则并实施具体管理;负责提报教学、实验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家具、设备等固定资产的预算编制、使用和分配、帐卡管理、登记清查、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以及及资产处置相关工作等。

财务处:负责货币资产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有:负责资金计划、分配、核算工作;建立健全现金、各种存款及有价证券的内部管理制度;及时清理结算应付、暂付(预付)款项和短期投资,避免呆账、坏账;协同其它部门完成学校国有资产年度财务报告等。

产业管理处:负责学校经营类资产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有:代表学校管理受托的投资型经营性资产和非投资型实物经营性资产;制定学校经营性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在资产经营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负责校属企业设立、重组、合并、撤销、解散、破产等工作;做好相关企业无形资产(商誉、商标权、专利权、版权等)管理工作等。

保卫处:负责学校国有资产安全保卫工作。

图书馆:负责学校图书类资产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有:建立健全各类图书资料(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提报各类图书资料购置计划、采购及日常管理工作等。

第八条校内各单位对本部门所占有使用的学校国有资产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其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学校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确保占有、使用资产的安全、完整、不流失;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避免资产闲置;办理本单位资产的增减变动手续,建立健全资产账、卡,并组织定期清查,做到账、卡、物相符;必须安排一名单位领导分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并配备专职(兼职)管理人员,责任到人。

第三章资产配置

第九条学校国有资产配置要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以满足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和各单位教学、科研、行政办公及学生活动的基本需求为原则,由学校资产管理部门进行国有资产配置工作。

国有资产配置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从严控制,厉行节约,不得超标。

第十条学校资产配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现有资产无法满足学校教学、科研和行政办公需要;难以与其他部门共享、共用相关资产;难以通过市场购买服务的方式代替资产配置。

在满足以上条件时,各单位经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后根据实际需要提出资产配置需求,由学校资产管理机构依权限进行审批。资产配置需求超出学校自主权限的,按财政部、教育部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第十一条学校国有资产购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资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管理的相关规定实施政府采购。

第十二条学校通过接受捐赠等方式取得的各类资产属于学校国有资产,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入账手续,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加强管理。学校自建资产的账务处理和资产移交按财政部、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切实发挥资产的使用效益,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对长期闲置或使用效益不高的资产,学校有权在校内进行调剂。

第四章资产使用

第十四条学校国有资产的使用包括单位自用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方式。国有资产使用应首先保证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第十五条要做好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健全管理制度,建立资产使用各环节相互制约的内部控制流程,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

第十六条要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使用有效性的评价机制,依据安全完整与注重绩效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学校定期对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建立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学校国有资产和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第十七条学校对实物资产进行定期清查,完善资产管理账表和相关资料,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对清查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查明原因,并在资产统计信息报告中反映。

第十八条进一步加强对学校无形资产使用的管理。对学校所有的各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商誉以及其它财产权利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实施有效管理,依法保护,防止无形资产流失。

第十九条各单位利用学校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事项需经资产管理部门同意并授权,资产额度较大的由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批,超过学校审批权限的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由学校履行报批手续。

各单位未经资产管理部门授权一律不得利用国有资产进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事项,如有违反,学校有权收回已分配给违规单位使用的国有资产、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酌情给予处理、处分。

第二十条学校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事项,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同时必须加强可行性论证和法律审核,做好风险控制。

第二十一条学校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事项,按规定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具体权限和办理程序参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学校对以上资产使用行为实行专项管理,并在财务报告中予以披露,由此形成的资产损益,纳入学校财务核算进行管理。

第二十二条校内各资产使用单位不得将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作为抵押物对外抵押或担保,也不得为其它单位或个人的经济活动提供担保。

第五章资产处置

第二十三条学校国有资产处置是指学校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者注销产权的行为。处置方式包括出售、出让、转让、对外捐赠、报废、报损以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其范围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第二十四条待处置资产应当权属明晰,不存在产权纠纷。进行资产处置前,应经过论证、评估、鉴定,并按规定权限履行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处置。具体权限和办理程序参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学校依据资产处置批准文件进行财务账目的调整。

第二十五条校内各单位未经资产管理机构批准无权对国有资产进行处置。需要进行资产处置的,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资产管理部门经审核、鉴定、评估后,向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提交处置报告,报学校领导审批,同时按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资产处置形成的收入属国家所有,统一上交学校财务。

第二十六条学校国有资产处置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处置资产数量较多或者价值达到一定额度的,由资产管理部门通过招标、拍卖等市场竞价方式公开处置。

第六章产权登记与产权纠纷处理

第二十七条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对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依法登记,确认国有资产所有权和学校对国有资产的占有、使用权,落实管理责任。办理程序按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各有关单位应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登记和使用、保管制度,建立资产账目,及时、准确地记录国有资产的存量、增减、分布等情况。实物资产应分类、编号,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还应建立技术档案;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商誉以及其它财产权利,应明晰产权关系,及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第二十九条当学校国有资产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等产权因归属不清而发生争议时,产权纠纷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资产评估与资产清查

第三十条应当进行国有资产评估的情形:

(一)整体或者部分改制为企业;

(二)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

(三)合并、分立、清算;

(四)资产拍卖、转让、置换;

(五)整体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

(六)确定涉讼资产价值;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评估的事项。

第三十一条可以不进行国有资产评估的情形:

(一)整体或者部分资产无偿划转;

(二)学校下属单位之间的合并、资产划转、置换和转让;

(三)其他不影响国有资产权益的特殊产权变动行为,报经教育部及财政部确认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的。

第三十二条学校国有资产评估工作应当依据国家国有资产评估有关规定并委托具有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的评估机构进行,同时按照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规定办理核准或备案手续。

第三十三条学校国有资产清查内容包括: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损溢认定、资产核实和完善制度等。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进行资产清查:

(一)根据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专项工作要求,纳入统一组织的资产清查范围的;

(二)进行重大改革或者改制的;

(三)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资产严重损失的;

(四)会计信息严重失真或者国有资产出现重大流失的;

(五)会计政策发生重大变更,涉及资产核算方法发生重要变化的;

(六)财政部门认为应当进行资产清查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条学校应当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或上级部门安排不定期进行资产清查,通过资产清查做到资产管理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对于资产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查明原因,对于重大问题应向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提交专项报告。当需要进行资产清查时,应当提出申请,经教育部审核、财政部批准同意后实施。具体资产清查工作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高校资产清查中的国有资产损失,按财政部、教育部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第八章资产信息管理与报告

第三十五条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的要求,建立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录入相关数据信息,加强国有资产的动态监管,并在此基础上组织国有资产的统计和信息报告工作。

第三十六条学校应对其所占有使用的资产状况,按照上级部门规定的报表格式及内容定期作出报告,包括年度决算报告、重大事项报告和专项工作报告等。学校的资产状况是学校财务会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报告内容应当完整、信息真实、数据准确,同时对国有资产的变动、使用和结存情况作出文字说明。

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根据国有资产信息报告全面、动态地掌握全校国有资产的占有、使用和处置状况,并作为编制学校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第九章绩效考核

第三十七条学校将逐步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制度和考核体系,按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通过科学合理、客观公正、规范可行的方法、标准和程序,真实地反映和评价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绩效。

第三十八条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包括国有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等内容,具体考核方式另行规定。

第三十九条学校进行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的目标是通过总结经验、查漏补缺、完善制度等方式,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学校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更好的为学校事业服务。

第十章监督检查和奖惩

第四十条学校内部各级管理部门、资产使用单位及工作人员,都有义务和责任管好用好国有资产,依法维护学校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学校要建立健全学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责任制,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

第四十一条学校应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的管理,按照国家规定建立起单位内部监督与财务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事前监督与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全方位监管体系。对于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应追究其责任,并按规定进行处理、处分和处罚。

第四十二条对维护学校国有资产安全与完整取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将予以表彰和奖励。应予奖励的情形有:

(一)积极开展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

(二)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勇于创新,运用和推广新技术,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或节约学校管理成本和费用并取得显著效果的;

(三)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同违反国家、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制度及侵占、损毁国有资产的行为作斗争,使国有资产避免或减少损失而表现突出的。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学校对国有资产的占有、使用,均依照本办法执行;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单位,同时按照企业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实施监督管理。学校出资企业改制上市、产权转让、资产重组等国有资产管理事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十四条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细则,经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报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备案,其中办公家具、通用设备等固定资产使用管理细则同时报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备案。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由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授权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财政部、教育部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最新小学教务员工作总结(大全13篇)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