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中控工作心得体会总结 混凝土中控工作心得体会总结怎么写(六篇)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关于混凝土中控工作心得体会总结一
1.1 买 方:
1.2 卖 方:
1.3签订地点:项目部
1.4签订时间: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特签定本合同以便买卖双方共同遵守。
2. 合同标的
2.1工程合同生效后,卖方同意提供商品混凝土及服务。卖方应按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的规定,为买方生产并提供商品混凝土;做好商品混凝土的装卸、运输、汽车泵或者地泵的输送浇注;进行出厂检验和验收工作;进行质保期服务,并履行质量保证责任;向买方提交货物检验、试验及其他所需的所有技术文件。
2.2 买方依照合同规定履行其合同义务的条件下,卖方须承担依照“合同条款”第
2.1条规定而履行其合同义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3. 来源地
3.1 本合同项下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来自于:或高强
4. 技术要求和标准
4.1货物应符合以下“技术要求”中所述的标准。如果在以下“技术要求”中没有提及的,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版本的标准。
4.
1.1第二条、混凝土技术要求
1、混凝土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砂石需有进厂检验报告及出厂合格证;
(2)水泥须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复试报告;
(3)外加剂需要有相应的合格证和检测报告;
2、执行标准
(1)《预拌混凝土》gb14902-20___;
(2)《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g10-95;
6.2 货款支付
6.
2.1 首次付款方式:筏板砼浇筑完成后,双方核对无误后乙方在____日内付筏板总砼货款的50%。
6.
2.2筏板浇筑完成以后其他部分浇筑混凝土的付款方式为:乙方应在3个月内支付剩余的50%混凝土货款。如买方不能按上述约定足额支付商品混凝土货款,买方应支付违约补偿金(按商业银行同期的利息两倍计算利息)。卖方账户必须是合同约定账户,如卖方随意改变账户,买方将拒付货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全由卖方承担。
6.3 银行费用
在xx银行发生的费用由买方负担,在卖方银行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担。
7计划与供货
7.1 计划
7.
1.1 在要求到货前,买方一般应提前具体要求到货时间以提前小时的通知(可为电话通知)为准。如有计划有变化,也应于计划到货时间前5小时通知卖方。大量(超过1000立方米)使用货物,需提前两天预约。
7.
1.2 卖方应按买方向卖方发出供货通知的供货时间、数量、规格、技术要求等提供货物。
7.2运输
卖方应使用搅拌车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的工程地点,运杂费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卖方负责办理装、卸及泵送的一切手续,承担运输及泵送的全部工作和责任并负担实施运输及泵送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8. 保险
1卖方根据货物的特点,考虑对货物在生产、购置、运输、存放和交付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以及对工作人员和第三方责任进行保险,费用由卖方负责。
9. 索赔与赔偿
9.1 不足量索赔
9.
1.1 由卖方供应到工地现场的货物,经抽检,如被抽检的本车货物实际数量少于卖方出具的相应送货单,超过允许误差范围 2%,本批货物数量将按此抽检结果计算和核定。
9.
1.2卖方供应的货物,数量虽然在允许误差范围之内,但经抽检,出现多次负偏差(超过%时)的现象,买方可能认为卖方有故意欺骗的行为,并有权对卖方提出警告、要求赔偿、甚至解除合同。
9.
1.3 对于可清楚计量的部位,现场验工计量也作为实际到货数量的一个参考依据,应与双方签收的相应单据数量基本一致,如有较大差异的(超过 2%时),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查找原因,如经证实为卖方的原因,买方将追究卖方的责任,并向卖方提出索赔。
9.2 质量索赔
9.
2.1 如在“合同条款”第
7、9条所述之检验和验收过程中,发现货物的质量不能达到“技术要求”的有关要求,买方应事先以传真或电话,向卖方提出索赔,并附上有关检验单位出具的检验证明。
9.
2.2卖方须在收到买方的索赔文件(包括传真件)后,两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认可是否接受买方的索赔要求。如卖方在收到索赔文件两天内不作答复,则应视为该索赔要求已被卖方接受。
9.3 延迟到货及付款索赔
9.
3.1 除非合同双方书面同意延迟到货外,若商品混凝土未能按约定的时间运至交货地点则卖方应按本批未按时到货的货款 5%向买方支付罚金,本项罚金开累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2 %,如超过合同总价的 2%,则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如延迟到货(含因货物质量问题影响的到货),已对工程的质量造成影响或停工,买方将追究因此而造成的相关损失。同时,为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买方有权按1
2.4(b)的规定另行采购货物。
9.4“合同条款”第1
2.2条对货物提出的索赔,若卖方根据“合同条款”第1
2.4(a)条的方式未能及时更换货物或出现多次质量问题对工程造成影响,则买方有权决定按“合同条款”第1
2.4(b)的方式处理。
(a)更换
卖方应及时更换有缺陷的货物,费用自理。除买方特别许可外,货物的更换应当场完成。经替换的货物在通过规定的检验合格后,买方应予以接受。
(b)另行采购
如卖方未能及时更换货物或延误到货时间影响了工程的进展或出现质量事故对工程造成潜在危险,买方可以认定卖方不具备供应能力,为保证工程进度及质量,买方在通知卖方后有权单方面终止、解除合同,从其它公司采购替换的货物。但卖方必须赔偿买方因另外购买货物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额外支出。
10. 买方保留的权利
10.1 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0.
1.1 如卖方供货不及时或货物质量(含外观质量,如坍落度、和易性等)问题或无法满足工程的需要,买方有权执行1
2.4(b)条款的权利。
10.
1.2如本工程其它标段的供应商供货不及时或货物质量(含外观质量,如坍落度、和易性等)问题或无法满足工程的需要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作为此标段的补充供货商或取替供应,卖方不应拒绝。
10.2 为更好保证货物的质量,买方(或代理单位)保留向卖方供应外加剂和水泥的权利,卖方不应拒绝,双方以合同的形式明确。
1
1. 争端的解决
1
1.1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
2. 双方合同义务履行完成终止合同
1
2.1 当合同双方完成了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终止。
1
3. 双方同意终止合同
1
3.1 双方同意终止合同时,合同双方则将无例外的免去对方合同规定尚未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但已履行部分应当清算并继续履行完毕。
1
4. 违约终止合同
1
4.1 因卖方违约终止合同
1
4.
1.1 如果买方发现卖方以下违约情形之一后,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 如果卖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未能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部分或全部货物;
(2) 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任何义务;
(3) 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 为此目的,定义下述条件:
“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有关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买方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书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各投标价丧失竞争性,剥夺买方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获得的权益。欺诈行为还包括卖方擅自更改货物的配合比进行生产,改变重要原材料产地,使用非买方指定的水泥品种等。
1
4.
1.2如果买方根据“合同条款”第1
9.
1.1条的规定,发出违约通知书后,买方有权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或买方有权采取其认为最合适的措施来完成被终止了的工程,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或为了执行完成被终止了的该部分而买方实际发生的直接费用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
4.2 因买方违约终止合同
1
4.
2.1如果买方严重违背了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而且这种违约没有任何条款允许时,则卖方有权终止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但前提条件是卖方应在终止合同前二个月内书面通知买方,而买方未能在这个期限内采取合理的措施以弥补其违约。
1
4.
2.2在“合同条款”第1
9.
2.1条的情况下,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补偿其因违约而造成的任何直接损失。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
5. 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1
5.1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
5.2卖方有责任而且必须支付买方超过合同金额的合理的必须的费用。该费用是买方为了执行完成被终止了的该部分而实际发生的直接费用,包括搬运费及所需的额外资料费。
1
6. 适用法律
1
6.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
1
7. 合同生效
1
7.1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合同签订日期以最后一个签字日为准。
买 方: 卖 方: 经 办 人(签章): 经 办 人(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混凝土供货合同范本精选
关于混凝土中控工作心得体会总结二
供货单位(甲方):
需方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供需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名称及地点
1.工程名称:
2.施工单位:
3.建设单位:
4.工程地点:
第二条混凝土合同供应量及合同金额
1.混凝土合同供应总量:约方(以实际供应量为准)。
2.合同总金额:以实际结算量为准。
第三条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1.预拌混凝±的质量必须符合gb/tl4902—20xx《预拌混凝土》的要求。
2.预拌混凝土的强度试验结果评定以dbji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为准。
3.原材料、添加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
第四条混凝土的强度等级规格、数量、结算单价、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
第五条立订货、送货
1.需方每次要求供货时,必须提前一天用书面订单、或者短信通知供货方,明确浇灌时间、混凝土强度等级、塌落度、数量和浇筑部位。采用短信通知时,应由需方指定专人与供方调度联系,以供方调度的电话记录为准;当要求提供特殊要求的产品时,应提前5天通知供方。
2.供方发货要求准确填写工程名称、车号、混凝土强度等级、数量、浇筑部位和发货时间。
第六条验收
1.供需双方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供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混凝土强度、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供方应足量、保质、高效送到施工现场,并随时接受需方抽查。如有方量、质量问题属实的,供方应及时提供等量的合格产品,并接受需方对当批次混凝土的抽检,如有方量不足,以前所供应的混凝土方量则以该次抽查值进行结算。
3.需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及时通知供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需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等原因而造成的质量问题,责任由需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的,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供方承担。
4.供方供货到的混凝土,需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部位。由于需方原因致使运到现场的混凝土卸料单车时间超过120分钟,供方不再对该车砼质量负责,同时需方应承担给供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混凝土数量结算
1.供方的搅拌楼计量系统,已通过相关部门的计量检测,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混凝土结算数量以需方现场签收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需方有权采用随机抽选的办法(抽2车以上取平均值),对供方送货量进行过磅抽样检查,如发现供方送货量与送货单数量超过偏差正负3%,以抽样结果确认的数量作为当批次所供应的混凝土方量为结算依据。
2.供方所提供的所有标号的混凝土每1方等于2.35吨计算。
第八条预付款、货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1.货款付款方式
2.户名:
账号:
开户行:
3.需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货款,逾期3天后,供方可电话或书面通知需方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九条双方责任
需方:
1.本合同在合同未解除前不能使用其他混凝土厂家的商品混凝土。
2.保证按合同及时支付货款,如违约,需方应按付款额支付每天4‰的违约金。
3.混凝土使用计划提前24小时通知供方,具体的浇筑部位,需要混凝土的时间、数量、速度等要求提前2小时通知供方。如遇供方生产任务紧张与需方要求送货时间相冲突时,可适当调整送货时间。
4.保证现场运送混凝土车辆行走道路的畅通,并负责运输砼所必须的电力、照明、水源和临时清洁车辆场地,以及对混凝土运输车卸料期间的安全负责。
5.如需方要求供方提供泵送设备,需方负责供货设备进退场的装卸、安全保障及混凝土管道布设清理工作,如因需方使用不当造成的设备损坏,供方有权要求需方赔偿相应损失。
6.需方应负责协调工地周边环境。
供方:
1.甲方应按规范及合同的要求,负责预拌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试验。并提供预拌混凝土原材料的材质检验报告、配合l:ljst报告。
2.预拌混凝土书面供应计划表送达甲方后,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及时组织生产,并按时供应预拌混凝土。
3.甲方应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技术规范组织生产,随机取样,制作试块,并将试块检验的出厂报告及有关资料及时提供给乙方。
4.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供货时间及时供货,保证工程连续浇捣的需要。
5.甲方进入本工程施工的人员,应戴好安全帽,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服从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6.应对混凝土所需的材料进行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应保证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内及时支付每笔应付货款,如乙方未按时支付货款,甲方有权停止供应混凝土,直至乙方支付应付货款,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不予承担。
2.在双方合同未履行完毕或未解除合同前,乙方如使用其他混凝土厂家的商品混凝土,则应立即付清欠款,并按该工程所有混凝土货款总额的5‰支付违约金。
3.违反本合同相关规定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4.解决合同纠结方式:发生纠纷时,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则到供方所在法院进行裁决。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要变更或进行抗辩权终止合同的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
2.供方实验室自检出具的原材料检测、配合比报告由供方免费提供,混凝土质量以28天抗压强度和主体结构砼回弹结果为评定混凝土是否合格的唯一标准。现场见证取样由需方委托供方送检,供方可免费提供试块制作和标准养护。
3.泵送混凝土疏通管道使用的砂浆按当批次同标号混凝土单价结算。
4.本合同约定的混凝土价格须随行就市,如市场有调整,由甲方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并协调定价。
5.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补充约定,合同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完工帐清后自行终止。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混凝土中控工作心得体会总结三
订货单位(甲方):_________
供货单位(乙方):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及国家、省、市有关预拌商品砼管理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并同意签定本商品砼买卖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
结构形式:_________
总层数:_________
总高度:_________
运距:_________
二、合同总数量及总金额
(预计)总数量:_________m3
(预计)总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商品砼明细如下:金额单位(元)
商品砼标号
合计
数量(m3)
商品砼单价(含运费)
含泵费单价
不含泵费单价
金额合计
特殊商品砼外加剂计算方法
非泵送部分其他计算方法
混凝土结算量计算方法
其他
如遇国家经济政策有重大调整,价格另议。
备注
三、对商品砼质量和技术要求标准及双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
1.乙方必须按合同的要求供应各种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商品砼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经确认是乙方原因造成商品砼质量问题的,则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2.当商品砼到达现场后,甲方必须按商品砼规范要求进行合理施工,经确认是甲方原因造成商品砼出现质量问题的,则甲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必须派专人在施工现场对浇注前的商品砼数量,坍落度等技术指标及乙方人员的服务态度等进行监督检查,如有异议可拒签商品砼发货单并立即与乙方协商解决,若无异议则甲方必须据实签收。
4.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四、商品砼签收要求
1.本合同约定,甲方特指派_________对乙方提供的商品砼进行签收,除此之外任何人无权进行签收。
2.乙方所提供的商品砼数量累计达到_________m3时,若乙方提出需甲方对此数量的混凝土进行认证时,甲方必须给乙方出具数量认证凭证,同时收回认证数量部分的混凝土签收小票。
3.混凝土合理损耗量按国家标准执行。
4.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五、对商品砼验收标准
1.商品砼的验收以商品砼生产之日起28天后混凝土抗压报告结果为验收标准,若无异议则视为混凝土质量合格。取样按(供方、施工现场、第三方)为准。
2.其他_________。
六、商品砼的供应时间、方式、地点及其他条件
1.商品砼的供应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结束,若超出此供应时间,则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2.在每次浇注前甲方必须提前_________小时通知乙方所需商品砼的标号、数量、施工地点、部位及施工时间等,并按要求填写商品砼委托单。如有变化甲方必须提前_________小时通知乙方。
3.每次混凝土施工前,甲方必须平整好施工场地,保证施工现场车辆运行顺畅,协调好同有关部门及周围群众的关系等,因此方面的原因造成延误混凝土施工或混凝土出现质量问题的则乙方概不负责。
4.本合同约定:(供、购、收)货地点为本合同履行地。
5.其他_________。
七、结算方式及限期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
1.合同签定后,甲方中途无故解除合同或乙方中途无故解除合同,应向对方支付合同规定预计总价款10%的违约金。
2.甲方若未按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进行货款结算,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同时甲方必须按日万分之五承担滞纳金。
3.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停工的则甲方必须在停工之日起二十日内将乙方的所有混凝土款结算清。
4.在甲方要求的混凝土数量范围内,乙方已生产而甲方提出退货时,此部分混凝土视甲方已购买,甲方必须据实签收。
5.乙方在甲方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后应据实提供给甲方各批次商品砼的实验报告,若甲方出现违约情况则乙方在纠纷未解决前有权不提供商品砼试验报告。
6.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协商或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可采取第种方法解决。
1.大连仲裁委员会。
2.本合同履行地法院。
3._________。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存档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印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补充协议: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混凝土中控工作心得体会总结四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由乙方作为 工程砼浇筑项目的施工承包单位,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 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和内容
承包 以下施工图纸(包括修改图纸和设计变更、会审记录等)中土建工程的全部砼及预制构配件砼项目的浇筑、养护,除整盘结构梁板为泵送砼外,余运输及浇筑工序及设备由乙方负责。
第二条、 承包发式
1、 包工不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机械(垂直运输机械除外)、包小型工具(雨具、雨鞋、水泵、手套、泥桶、砂铲、铝尺、扫把等)、包伙食、包暂住费、包人身保险费、安全帽、荧光衣。
2、 甲方配备垂直运输机械、提供电源、水源、工人宿舍(宿舍生活水电费按结算兑现5%按扣),其余搅拌机、砂浆机、平板、插式震动器、末端开关箱、电线及砼养护、浇筑配套的水管铺设(甲乙提供立管水管口,乙方接管责)等均由乙方负责。特别注明:
2.1、项目部将会在每幢装一个固定配电箱,固定配电箱以后的手工工具、照明灯具(含钨丝灯)、电缆电线、控制箱均由乙方负责。
2.2、乙方投入的管理人员和工人数量必须满足甲方阶段进度计划的要求。
第四条、承包内容
1、 砼的浇筑、垫层的浇筑和压光及养护、铺车路。
2、 施工图纸(包括设计变更)主体结构部分的全部砼构件(含窗套板)的浇筑(不管采用什么方式)和浇筑前对模板的淋水养护,应铺设的砼输送管道,临时脚手架搭设,砼浇筑,振捣找平(要求经过二次3m铝直尺找平,木墙板磨粗,竹扫扫纹),柱及墙根部的凿毛,其位置竖向钢筋所粘砼浆的清刷,清凿及刷出的渣料收集后用斗车或尼龙袋带至地面指定点堆放,外架面砼的清理,砼养护等全部过程。
3、 不同等级标号砼的浇筑部位浇砼,应按项目部下达的施工技术交底文件执行,砼损耗为1%,超过部分由乙方负责。
4、 泵送管的运输、组装、拆除(包括支架的制、安、拆)、管清洗、去渣及管卡、机件的清洗及浇捣完毕后送至地面保管室,做到本层楼面浇完砼后,施工不遗留该班组的操作机具及材料,对泵机周围掉落的砼及时清理,上楼使用及完工后场地的清洗。
5、 工地范围内的本工种砼及施工机具、材料的水平及垂直运输。
6、 施工图中所有的砼工;质安检查清理、平整,工程验收清扫、冲洗等。包括涨模;漏浆处理等。
7、 负责完成部分安全资料(如班前班后安全活动记录等),每日发进度款前三天送交项目部。
第五条、工期
1、 本合同工期拟定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具体按项目部制定的结构施工节点工期执行。
2、 各节点工期:基础、墙柱、梁板等工期由项目部现场确定;
第六条、计算方式、工程量、单价、总价及结算
1、 计量方式:按建筑面积结算,执行gb/t505353-20xx《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进行结算。
2、 承包综合单价:砼浇捣(不含税) 元/㎡,工程造价暂定为 万元。
3、 工程结算: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建筑面积乘以第2点合同单价。
4、 本承包单价为一次性承包单价,在合同期内不予调整。
5、 设计变更或甲方变更通知在施工前不计增加工程量,施工后的变更修改及承包合同以外的其他零星工程,由乙方当月填报增加工程量签证单,送甲方代表签证确认,增减工程量按定额人工费的80%结算支付,增减工程量当月不按时报送的,甲方不予结算。
第七条、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向乙方提供所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一份。
2、 向乙方进行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要求、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交底。
3、 派驻项目经理、主管工程师和施工员对工程质量、进度及工程量进行监督、验收,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有关事宜。
4、 向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
5、 向乙方提供工人宿舍、用水、用电(生活水电费由乙方负责)。
6、 负责为乙方进场人员办理暂住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7、 在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对乙方人员的职业道德及技术素质进行考核,如不符合要求者,甲方有权随时辞退或要求调换人员。
8、 负责按期支付工程进度费。
9、 乙方人员的人身保险费由甲方统一代购,费用按乙方工程造价的6% 由甲方统一计算,在乙方进度款中扣除。
(2)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负责组织有浇砼施工经验、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的作业人员进场,人数不少于20人,且能满足甲方的进度要求。其中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电工不少于2人,应根据进度要深圳市调增作业人员的数量,保证本工种与其他工程工种流水作业连贯畅通,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2、 乙方进场人员应带齐各种有效证件(身份证、计生证、上岗证、炊事人员的健康证),一寸彩照2张,乙方收集齐证件的复印件后同时造花名册一份连同证件复印件送交甲方存查。负责施工场地的放线测量、协助现场管理,负责将场地清理后移交给砌体队伍。
3、 按规定办理外来人口暂停证,务工证等(手续由甲方办理)费用由乙方负责。自觉接受当地政府有关管理,缴纳有关规费。严禁带小孩进入工地,违章罚款500元/人次。
4、 熟悉图纸,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要求、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的交底。严格按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施工。
5、 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领导和指挥,接受甲方、业主和质监部门的检查监督。
6、 遵守甲方“项目部工地规章制度”的管理规定,否则,按该规定处罚,罚款均在当月进度款中扣除。
7、 每天对甲方配备机械设备进行保养,如声音操作造成机械损坏的费用由乙方负责赔偿。
8、 乙方承担支付工程款前的所有职工生活费用,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施工。
9、 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现场处理,垫付所有费用。相关索赔由甲方负责与保险公司交涉,索赔费用按本工程保险单合约执行,保险公司赔款负责范围之外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10、 负责按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工资表按工人名单造表,发放时必须由本人签字,如乙方不按足额发放或未发放工人工资引起纠纷,一切负责由乙方承担外,甲方还将给予乙方壹万元(10000.00元)的罚款:
第八条、 质量要求及罚则
1、 工程质量必须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质量标准,并达到国家建筑工程验收合格以上的等级标准。
2、 浇筑砼面应振捣平实,每层楼面平整度必须控制在±1cm之内,应用铝尺拉平校核,及时修整,最后扫纹面。未达到上述要求,扣除该层工程量的10%。
3、 砼浇筑完后,应在上一层砼未浇筑之前进行每天不少于4次的养护。如养护期间乙方未派人养护、漏养或不及时养护,则由项目部另行派人养护,费用按4次养护/每工日计算,在乙方进度款中双倍扣除。
4、 如因乙方振捣人员的过振而引起的胀模现象,凸出2cm以内的,由乙方负责凿平。凡超出2cm以上的,除负责凿平外,还需接受甲方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5、 因乙方原因造成拆模后出现蜂窝、麻面及轻微露筋、孔洞的现象,乙方应无条件及时处理修整。造成的不良影响,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6、 因乙方原因造成拆模后出现露筋、孔洞等严重质量问题导致返工,其返工的费用乙方负责,材料损失按2倍材料费赔偿,并扣除该层20%工程量。
7、 拆模后,木工负责清理小至厚薄嘴之类的小木块,剩余属乙方原因造成的渣碎由乙方负责清扫干净(木工引起的漏浆由木工自行处理)。
8、 密实度、表面平整度依据规范要求标准执行,测点合格率96%。
9、 严禁现场混凝土加水,否则每次罚款壹仟元,引起质量事故的应全额赔偿甲方损失。
第九条、 安全文明施工
1、 进入施工现场,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佩带工作卡,严禁穿拖鞋进入现场。使用工作卡者由甲方先行发放提供,乙方退场时如数交还,若损坏或欠缺,则以购入价赔偿。
2、 凡操作工具、机具、管道、支架,吊运时要注意运行安全与堆放安全。正确使用专业机械,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严禁输送管等机具堆放于外脚手架上。
3、 按规程不得使用16周岁以下、55周岁以上和患有不适合本工种作业的残疾人员。因乙方负责造成有关部门对工地的安全处罚,由乙方承担。
4、 凿毛及清理出来的余渣,应随时处理干净,避免脚手架板上残留余渣,余渣必须集中装袋,严禁直接从楼层上抛下,以防坠落伤人。
5、 生活区及施工区的文明施工、清洁卫生工作由乙方负责。
6、 施工期间所有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施工,不得集体争吵、胡闹,所有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 工程验收
1、 工程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的约定,如经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直至达到合格。因返工造成工期延误的,应承担违约责任,由此产生的材料损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 工程质量进度款:乙方每月25日前,将当月施工进度的合格工程量报送甲方施工员核实,经甲方工程项目部审核后,于次月10日由甲方按本月完成工程量的75%进行支付。
2、 完工付款: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乙方工人退场后15天内付至总工程量的90%。
3、 工程结算款:工程验收合格,结算经双方确认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扣除有关保险费、罚金)。
4、 工程进度款及结算等均按甲方有关规定及程序办理:乙方领取进度款必须造当月工人工资表,在甲方有关人员的监督下向工人发放工资(工资表原件上交财务部)。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工程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相应工程款2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已完成的工程量不予结算。
2、 由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材料及误工损失由乙方负责,由乙方负责返工或修复,并且每次事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0xx0元的违约金,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甲方。出现再次以上工程事故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已完成的工程量不予结算,乙方并应承担其应的法律责任。
3、 施工期间,如乙方未能完成进度计划(含节点工期),乙方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若乙方在甲方第一次提出警告并要求乙方提出整改方案后,第二次检查仍未完成计划,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将乙方所承包的施工范围无条件分割给其他队伍施工。
4、 所有进场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工地的现场管理,服从指挥,执行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如违反制度及不服从指挥,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甲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
5、 乙方受到甲方有关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处罚达两次后,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场。除本合同已有明确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外,其它违约行为,违约方应一次性向另一方支付相应工程款3%的违约金,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甲方。
6、 保证养护时间不少于7天,每天不少于4次,保持混凝土面的湿润,否则每次罚款500元,且甲方有权自行安排第三方队伍进场养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双倍承担。
7、 拆模后如发现蜂窝、麻面的,乙方应负责处理。乙方操作造成的,每处罚款100元。
第十三条、附则
1、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履行完各自的义务后自动失效。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签订补充协议。
4、 因执行本合同双方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关于混凝土中控工作心得体会总结五
需方: (甲方):
供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预拌混凝土管理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就本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事项进行协商,达成并签订如下合同条款,由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主体资格
1.1 甲方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
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号:
税务登记证号:
1.2 乙方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
税务登记证号:
第二条 工程概况
2.1 工程名称:
2.2 工程地址:
2.3 建设单位:
2.4 结构形式:
2.5 建筑面积:
2.6 总 高 度:
2.7 运 距:
第三条 商品混凝土价格和计量
3.1 商品混凝土单价:
以上商品混凝土单价为施工现场入模价(不含税,含税每立方加壹拾元),包括原材料、损耗、预拌加工、加工厂至施工现场的运输、泵送机械及泵送入模,其中泵送价格为15元/m3(如不采用泵送应扣减);还包括但不限于润泵砂浆费、原材料检验试验费、配合比试验费、试块制作费、养护费、检验试验费、税费等;
3.2 合同总量和总价款:
3.2.1 合同总数量暂定为 m3;
3.2.2 合同总价款暂定为 元。
3.3 计量:结算数量依据施工图纸及变更签证计算,不扣减钢筋,混凝土用量损耗已包含在上述3.1款单价内。乙方承诺免费为甲方硬化施工现场内道路提供相应强度等级的混凝土。
第四条 质量标准和质量责任认定
4.1 混凝土的质量执行《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xx、《预拌混凝土技术规程》db21/t1304-20xx。
4.2 混凝土的强度试验结果评定执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
4.3 混凝土抗渗等级、坍落度和强度等级以甲方《预拌混凝土委托书》为依据。
4.4 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双方进行技术处理。若有争议,应委托铜川市质检站进行鉴定,确定质量责任,双方按确定结果承担各自责任。
第五条 原材料控制
5.1 水泥选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强度等级不低于42.5,初凝时间不小于45分钟,终凝时间不大于10小时,水泥的其它化学指标、物理性能指标均应满足国家《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xx要求。水泥的用量要达到规范规定的标准。
乙方必须提供水泥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以及复试报告。
为保证混凝土外观颜色一致,乙方应保证使用同一种水泥和添加剂,确需变更时,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5.2 粗骨料采用粒径为5-25mm的连续级配碎(卵)石,针片状颗粒含量不大于10%,含泥量不大于1%,泥块含量不大于0.5%;
5.3 细骨料采用中砂,含泥量不大于3%,泥块含量不大于1%,砂率应控制在40%左右;
5.4 粉煤灰应符合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20xx;
5.5 外加剂必须是经过有资质的检测部门检验并附有检验合格证明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xx;
5.6 甲方有权随时到乙方单位对乙方采购的原材料、混凝土配合比、预拌过程进行检查,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和建设监理单位的检查,对甲方和建设监理单位提出的问题应拟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隐患,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六条 混凝土预拌和运输
6.1 混凝土拌合必须均匀、颜色一致,不不得有离析和泌水现象;
6.2 混凝土的运输必须使用搅拌车,至施工现场的时间应控制在1小时内卸料完毕,当气温高于30。c时或运输距离较远时应采取缓凝措施;
6.3 混凝土的运送频率(供料速度)应保证施工现场需要,确保混凝土浇筑的连续性,乙方应提供保证混凝土按时到达施工现场的应急预案给甲方,经确认后实施。
第七条 质量检验
7.1 预拌混凝土质量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检验的项目、标准按国家规范要求执行;
7.2 乙方负责按规定对所供混凝土进行出厂检验,并向甲方提交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
7.3 甲方负责交货检验,检验由监理单位主持,建设单位和甲乙双方共同参加;
7.4混凝土运输至施工现场后,首先按《混凝土拌和物理性能实验方法》(gbj80-85)进行坍落度检查,坍落度应在《预拌混凝土》(gb14902-20xx)规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内,现场坍落度检查记录应以监理单位签字为准,若混凝土塌落度不合格,甲方有权退货。严禁在运输途中和施工现场向混凝土内任意加水;
7.5 混凝土塌落度检验合格后,甲乙双方和建设监理单位共同取样,由甲方按规范做试块并负责进行标养。试块标养28天,送铜川市质监站进行试压并出具评定报告,评定结果作为检验混凝土是否合格的依据。若评定为不合格,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八条 交货及签收
8.1 乙方交货应满足工程需要,为保证及时供应,甲方应提前24小时以电话方式通知乙方,并在混凝土浇筑12小时前(特殊情况为4小时)向乙方发出《商品混凝土委托单》,委托单应载明甲方所需混凝土强度等级、塌落度、数量、施工部位、施工时间、入模方式等;
8.2 混凝土运至施工现场开始浇筑时,所有权转移至甲方;
8.3 乙方按甲方要求运至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原因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8.4 甲方应派专人 在施工现场对浇筑前的商品混凝土质量等进行检查验收,如有异议,应及时与乙方协调解决。如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8.5 混凝土进场时应随车附带开盘鉴定和出厂质量证明等,并加盖乙方印章。
第九条 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
9.1 支付流程:乙方提交申请--项目部审核进度和数量—工程部审核数量—采购部办理支付手续—财务部支付;
9.2 支付节点及比例:
9.2.1 基础至0米,乙方出具收据后14日内支付已完工程量的70%;
9.2.2 此后,每八层封顶,乙方出具收据后14日内支付当期已完工程量的70%;
9.2.3 主体封顶并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收据后14日内支付当期已完工程量的70%;
9.2.4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全额发票后56日内结清余款;
9.2.5 乙方提交申请时,应同时提交当期已完成混凝土量结算单、检验合格的混凝土强度检验报告等。
9.3 结算:
9.3.1 主体封顶后3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完整技术资料:
(1)预拌混凝土出场质量证明书;
(2)水泥的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3)外加剂、掺和料的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4)砂石料的检测报告;
(5)预拌混凝土配合比;
(6)按规定提供抗压、抗渗检验报告。
8.3.2 主体封顶后7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完工结算资料;
8.3.3 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技术和结算资料后,14日内审核完毕或提出修改意见。
第十条 双方的责任及权利
10.1 甲方责任及权利
10.1.1 应保证作业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安排专人负责现场调度指挥;
10.1.2 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照明;、解决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泵送及浇注等原因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
10.1.3 严格按国家标准要求施工,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以确保工程质量;
10.1.4 乙方原因不能按时供应混凝土,甲方可通过其它渠道购进本次需要的混凝土。
10.2 乙方责任及权利
10.2.1 供货12小时前到施工现场了解相关情况,向甲方索取《商品混凝土委托单》,以确保混凝土供应的顺利进行;
10.2.2 混凝土搅拌车辆及随车人员进入现场,应听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提供优质服务;
10.2.3 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商品混凝土委托单》将混凝土运送到施工现场,保证满足需要,因自身原因造成延误给甲方带来损失,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供应混凝土时,应提前8小时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10.2.4 自觉接受甲方、建设、监理单位的检验检查和取样,如有问题,应积极配合解决,并承担自身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0.2.5 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当地村民的关系协调,并承担费用。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合同订立后,甲方或乙方中途无故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时,将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未履行数量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11.2 如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付款额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直至付清逾期付款额为止;
11.3 乙方不能按时供应混凝土,也不按约定通知甲方,造成甲方不能按时浇筑混凝土超过2小时,乙方应按本次需要混凝土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停窝工损失。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因解释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约定向西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13.1 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可由双方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13.2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至本合同全部条款履行完毕时自行终止;
13.3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正文共6页。
甲方(章): 乙方(章):
住所: 住所:
法定/委托代表人: 法定/委托代表人:
关于混凝土中控工作心得体会总结六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武汉市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经甲、乙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
一、甲方向乙方购买商品混凝土预订总数量 立方米、预计总金额(人民币) 元。商品混凝土供货品种、单价及用途见表1。
二、交货地点和方式。
1、交货地点: 2、交货方式:三、供应量结算。按照《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_),商品混凝土供应量以运输车的发货总量计算,如需按施工图计算量进行复核时,不扣除混凝土结构中钢筋所占体积损耗。其误差应不超过±2%。
商品混凝土的生产、供应量按照下列 方式进行结算:
1、按批量进行结算,在每批量供应完成后的 日内进行结算。 2、按月供应量进行结算,在每月 日进行结算。 办理结算手续的时间应不超过三日。
四、价格结算。商品混凝土价格结算在供应量结算的同时,按以下方式之一第 款确定:
1、商品混凝土供应当月,参考武汉市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商品混凝土月度指导价格进行结算。
2、主要原材料结算期价格与签订合同期价格相比,价格变化幅度未超过%,按照本合同表1确定的单价进行结算;如果主要原材料结算期价格与签订合同期价格相比,价格变化幅度超过%,按超过部分的单价计取税金后与本合同表1确定的单价之和确定结算单价进行结算。
五、质量验收。按现行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的商品混凝土交货检验结果,是判定商品混凝土质量的依据。商品混凝土质量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出厂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由乙方承担;交货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由甲方承担。当甲方不具备试验条件时,经甲、乙双方协商认可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交货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
六、支付货款。在办理商品混凝土合同备案手续前,甲方将不低于合同预订总价款25%的预付款存于乙方指定帐户;每一次价格结算完成后二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不低于70%的已结算货款,尾款在全部混凝土供应完成或工程结构封顶后的 月内付清。
七、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
1、在工程开工前与乙方商定混凝土供货计划,并于供货24小时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提供商品混凝土卸料保证条件,做到施工现场进出道路坚实、平整、畅通,并配备必要的电力、照明及车辆冲洗等设施;负责对乙方混凝土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指挥调度。
3、指派专人 对乙方交付的商品混凝土进行验收,完成验收后出具收货凭证;
4、按照本合同的规定组织交货检验,对已验收的商品混凝土质量负责;5、按照国家规范及乙方提供的《产品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进行商品混凝土的泵送、入模、浇捣及养护,保证混凝土施工正常进行;
6、泵送施工时,制定泵送施工方案,组织人员铺设、迁移管道,保障商品混凝土泵送施工正常进行;
7、协助乙方做好泵送设备器材的保管工作; 8、按本合同的规定办理结算、支付货款。 (二)乙方。
1、按国家标准、规范及本合同的要求组织生产,完成配合比设计、原材料检测、生产、出厂检验、运输,对所供应的商品混凝土质量负责;
2、按照双方商定的供货计划供货,保证混凝土施工进度的需要;
3、保证生产设备具备原材料称量、投料、搅拌及卸料的微机自动控制功能,保证微机控制记录的生产原始数据完整与可查;
4、设置汽车磅,保证供货数量,协助甲方对供货数量的核对抽查;
5、及时向甲方提供商品混凝土《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资料。
八、违约责任 (一)、甲方
1、未能提供商品混凝土卸料保障条件,造成混凝土初凝期内未浇筑完毕,所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2、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验收乙方的供货、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乙方供货或接受乙方供货后未按本合同规定办理验收手续,所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3、未按照国家规范及乙方提供的《产品说明书》等技术资料的要求进行混凝土施工,导致混凝土缺陷或质量事故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甲方临时改变供货计划,未及时通知乙方,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5、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停工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停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结算并支付已供应的商品混凝土货款。
6、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购货款,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延迟一天支付总货款的5‰0违约金。
甲方超过合同规定任何付款期限1周后,乙方有权停止供货,且甲方仍应及时向乙方支付上述违约金。
(二)、乙方
1、未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及本合同的要求组织生产,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2、未按照双方商定的供货计划供货,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未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商品混凝土《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资料,导致甲方拒绝验收乙方的供货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争议时,商品混凝土生产、使用过程的质量判定,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商品混凝土质量检测由有关法定检测单位实施;
2、本合同在履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协商不成,按以下第 款方式解决:
⑴.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⑵.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武汉市商品混凝土管理站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章) 乙方签字:(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买方(甲方):响水县金港家园工程项目部
卖方(乙方): 盐城鼎鸿混凝土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第二条 混凝土的等级及单价
备注:如使用特殊外加剂费用另议;每个等级差价10元/方;此合同价格为泵送价格,非泵送混凝土单价每方下浮10元,另混凝土重量要确保2380公斤/方。
第三条 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 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 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如有质量问题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乙方应承担甲方误工损失。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浇筑之日起40日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5、 到场混凝土的塌落度要求。
6、 混凝土强度标号以标养试块28天强度为依据。
7、 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
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塌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8、 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中采用的砂子应全部使用河砂,不得使用海砂,如因使用海砂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并承担一切损失。
第四条 货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约定暂供货一万立方,甲方供货累计一万方后,每供货一千立方结算一次(按一千立方结算),剩余货款待工程竣工结束后一个月内,乙方开具正规税务发票后一次性结清。
2、本合同项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在停工之日即时付清未结货款。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货款,乙方可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 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12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2)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抱要求。非主要干道的畅通问题由甲方负责。
(3)应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4)应指派专人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
(5)应遵守国家、盐城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6)应承担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或多要造成的损失。
2、乙方义务
(1)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技术交底。
(2)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当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3)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混凝土。
(4)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数量及表观质量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按本合同第
三条第三款解决。
(5)浇筑混凝土前后,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6)如乙方不能按甲方通知的时间要求送货或中途供货停止,每延迟一小时承担甲方误工工资5000元,以此类推,如发生二次以上类似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响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须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通知对方。
2、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合同总额的5%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其他
1、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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