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疆培训心得体会怎么写 依法治疆专题培训讨论发言(9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依法治疆培训心得体会怎么写一
成立机构,健全普法工作机制。为加强对“六五”普法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我局的普法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牵头、业务科室配合的工作格局。今年来,我局的普法工作在领导的重视和各科室的大力支持配合下,运转有序、高效。全系统形成普法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夯实普法基础,保障普法工作开展
(一)保证普法经费落实。对普法工作所需的工作经费,包括购买普法资料、设备所需经费等,经贸系统各企业基本都能够予以落实,保证“六五”普法工作各项任务的开展。每年把常规普法工作经费纳入预算,并确保经费的及时落实。
(二)是建立健全普法制度。局系统认真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坚持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日制度、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学法考试制度、学法登记制度等,使普法工作形成制度化。目前,我局仍坚持理论中心组每季度学习不少于一次,全体机关人员每年都积极参加省、市、县依法治县办组织的学法考试,使普法工作深入人心。
三、坚持“四个结合”,努力提高学法用法水平
在“六五”普法中,我们始终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致力于提高机关领导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水平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及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觉悟。我们主要是做到“四个结合”。
(一)、把学习贯彻宣传专题法规与普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依法治县的要求,把学习贯彻宣传专题法作为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经贸系统是一个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学习贯彻宣传专题法规是我们义不容辞责任。按照局的工作计划,我们重点抓了如下几个专题法规的宣传学习。
一是抓好《节约能源法》的宣传学习。根据全国每年一度的“节能宣传周”活动部署,通过开设咨询点、发放宣传资料、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等广泛宣传《节约能源法》。二是抓好《安全法》的宣传学习。根据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部署,每年我们积极参与全县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开展咨询活动、热线电话、安全知识竞赛、安全知识讲座等多样化的宣传方式,广泛深入地宣传了《安全法》,营造了遵章守法、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社会氛围,强化了“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生产意识。
同时还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培训教育,把《安全法》列入重要的培训内容,使广大职工真正提高了安全生产意识。三是抓好《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宣传学习。我局设有中小企业促进科,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指导服务工作。自20__年1月1日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以来,我们深入发动、广泛宣传学习《中小企业促进法》,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各项内容。有效地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
(二)、把学法用法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我们将法制学习教育融会贯穿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中去,特别是贯穿于每年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全过程。通过学习《党内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条规和《监察法》等,并集中观看党风廉政建设警示和示范教育专题片,使大家深受教育。局领导在工作中处处起表率作用,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从而促进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
(三)、把学法用法与转变机关作风结合起来。学好法律知识是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必由之路,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是转变机关作风的保证。今年以来,我局把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转变机关作风作为普法工作和机关作风建设工作的重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学习《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和有关专业法规,特别是通过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有力地促进了我系统机关作风建设。
(四)、把学法用法与推进企业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六五”普法期间,我们运用法律手段指导企业经济工作,为经济工作保驾护航。如在企业改制中,我们坚持做到以《企业法》等法律法规指导企业改制,对每个企业每次作出的改制决定,我们都对照法律法规进行详细调查、研究、讨论,依法对企业采取股份制、拍卖、债转股、破产等形式进行改制,并取得较好的效果。又如在企业生产经营中,我们运用《合同法》、《担保法》、《税收征管理法》等指导企业生产经营,从而有效地促进我县企业平稳、健康、快速发展。
四、存在问题
(一)普法工作进展不平衡。有专门法制机构的企业普法工作开展得较好,没有专门法制机构的企业工作开展相对落后。部分干部职工学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还不是很强,被动学法的多,主动学法的少。
(二)普法措施落实不到位。“六五”普法规划制定了多项制度,但落实起来还有到位不完全的问题。普法交流的平台与渠道还不是很多。
(三)普法工作停留在形式。个别单位普法工作只是为了普法而普法,在工作中有些人员严格依法办事的意识还不是很强。
五、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继续做好“六五”普法总结工作。对比规划的目标,查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健全普法工作制度和机制。在此基础上,按照检查方案的要求,对各企业情况进行总结评价,通报总结评价结果,推进全系统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抓好普法工作与依法行政工作相结合。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经贸系统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教育的同时,努力提高经贸系统法制工作水平,加快推进立法,完善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明确今后一段时期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和方向。
(三)加强普法工作的学习与交流。定期向有关部门汇报经贸系统普法工作情况,取得上级的指导和支持。通过多种方式与渠道与兄弟县加强普法工作交流,借鉴、学习其先进经验。完善全县经贸系统的普法工作交流机制,通过网站、信息及时交流各企业的普法动态和经验,促进全系统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加强普法骨干的培训。能否扎实开展各项普法工作,完成“六五”普法的各项任务,实现预期的目标,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普法队伍十分关键。下一步,要重点对系统各企业的普法骨干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工作能力,增强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积极性,以点带面,使普法工作能够扎实开展,取得更大成效。
我们在“六五”普法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今后,我们要根据县委、政府和依法治县办的总目标和总体要求,认真制订第六个五年普法规划,积极配合依法治县办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努力促进经济发展,为构建和谐作出应有的贡献。
有关依法治疆培训心得体会怎么写二
为在新发展阶段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省委、省政府工作全局中谋划,聚焦推动我省“十四五”取得“十个新突破”和推进“六个强省”建设,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实现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主要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切行政机关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坚持问题导向,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切实解决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问题;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具有黑龙江特色的法治政府建设模式和路径;坚持统筹推进,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推动、协同发展。
(三)总体目标。到2025年,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增强,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显著提高,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各地区各层级法治政府建设协调并进,更多地区实现率先突破,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黑龙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四)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完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强化制定实施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职能,更加注重运用法律和制度遏制不当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的行为。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实行扁平化和网格化服务管理。推进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鼓励、支持从上往下跨层级调剂使用行政和事业编制。
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完善落实公开、动态调整、考核评估、衔接规范等配套机制和办法。调整完善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加强标准化建设,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的统一。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普遍落实“非禁即入”。
(五)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分级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我帮办”。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推行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大力归并减少各类资质资格许可事项,降低准入门槛。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将更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改革。积极推进“一业一证”改革,探索实现“一证准营”、跨地互认通用。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投资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改善投资环境。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新设证明事项必须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
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 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完善与创新创造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规则和标准,做到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合理、各负其责。根据不同领域特点和风险程度确定监管内容、方式和频次,提高监管精准化水平。
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推进落实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提供更多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增强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优化整合提升各级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让企业和群众评判政务服务绩效。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充分保障老年人基本服务需要。
(六)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时总结各地优化营商环境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适时上升为法规制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加强政企沟通,落实领导干部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制度,全面推行投资项目服务专班和首席服务员机制,加强与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常态化联系,及时回应、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诉求。在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加强和改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助力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
健全整顿机关作风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办事不求人”,继续开展领导干部体验式走流程,持续深化流程再造、服务优化集成。持续强化营商环境监督,提升投诉举报案件办理质效,加大典型案例曝光通报力度。组织开展年度市(地)营商环境评价。开展全省营商环境年度监测,深入了解市场主体和群众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和变化感知度。
(七)强化招商引资和自贸试验区、哈尔滨新区法治服务保障。完善招商引资机制,出台安商护商政策,强化全要素服务保障。制定黑龙江省招商引资项目服务保障条例,完善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以制度创新为核心,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抓好集成式借鉴、首创性改革、差异化探索,形成更多有国际竞争力的制度创新成果,辟建体制机制改革试验田。制定自贸试验区条例。支持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法治研究中心建设,加强自贸试验区建设相关法律问题研究。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和服务作用,全面加强自贸试验区、哈尔滨新区等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八)加强重要领域地方立法。围绕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战略定位、落实国家和省“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推进生态文明、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科技创新、现代产业、招商引资、文化旅游、疫情防控等重要领域立法。及时清理不适应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九)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机制。增强政府立法与人大立法的协同性,统筹安排相关联相配套的政府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聚焦实践问题和立法需求,提高立法精细化精准化水平,增强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加强前瞻性研究论证,编制好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完善立法论证评估制度,加大立法前评估力度,认真论证评估立法项目必要性、可行性。丰富立法形式,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积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拓宽立法公众参与渠道,完善立法听证、民意调查机制。建立健全立法风险防范机制,将风险评估贯穿立法全过程。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将有关部门履行立法工作职责所需必要经费列入同级政府部门预算统筹保障。政府部门要做好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起草工作,提供必要保障,并配合做好审查修改、调研论证、提报审议等工作。推进政府规章层级监督,强化省政府备案审查职责。推进区域协同立法,强化计划安排衔接、信息资源共享、联合调研论证、同步制定修改。
(十)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制定黑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推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明确审核范围,统一审核标准。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采取约谈、通报或者专门督导等方式督促整改行政规范性文件中存在的问题。推进各级备案审查机关健全并落实专家参与审查工作机制。
(十一)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要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应当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把是否遵守决策程序制度、做到依法决策作为对政府部门党组(党委)开展巡视巡察和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开展考核督察监督、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防止规避集体决策、搞个人专断。
(十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黑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应当通过举办听证会等形式加大公众参与力度,深入开展风险评估,认真听取和反映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鼓励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社会组织等第三方对除国家安全、国家经济命脉等重大事项外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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