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路域环境心得体会简短 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情况(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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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整治路域环境心得体会简短一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全省、上饶市和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四城同创”,结合“城市管理提质年”、“全民共建、魅力山城”城市形象提升活动和秀美乡村建设,大力开展住宅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小区物业管理水平,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为建设“宜居德兴、魅力山城”作出贡献。
紧紧围绕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总体目标,进一步明确管理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物业市场管理,引导物业企业规范经营;加快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组建,推广业主自治管理模式,实现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全覆盖;加大对小区环境整治力度,重点整治小区楼道路乱堆杂物、乱停乱放、乱搭乱建、占用公共空间等问题;健全小区管理制度,培育小区管理示范小区,全面提升我市住宅小区管理水平。
成立局住宅小区环境整治领导小组,杨章志任组长,姜俊、程建红、许国宏、汪家福任副组长,杨允发、徐育建、许华、吴礼平、张敏、袁成为成员,负责住宅小区环境整治工作。
整治范围包括全市范围内的住宅小区和城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区域。
坚持问题导向,通过综合治理,攻坚克难,深入开展住宅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提升小区居住环境质量。
(一)居住小区环境整治。
按照“轻重缓急”和“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探索居民、市场、政府多方共同筹措资金机制,加强居住小区物业市场管理,引导物业企业规范经营。按照重心下移的原则,进一步理顺物业管理机制,健全小区业主委员会,充分发挥街道和社区的主体监督、管理作用。落实无物业管理的居民住宅区属地管理责任,鼓励推广业主自治管理模式,新建小区和有条件的老旧小区要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对小区环境进行全面整治,重点整治小区楼道乱堆杂物、乱停乱放、乱搭乱建、占用公共空间、公用设施老化等问题,建立健全物业企业管理、小区卫生保洁、绿化养护、电梯安全管理等制度,逐年打造一批物业管理示范小区,20xx年,建立物业服务业信用档案体系,城区物业管理示范小区不少于3个。
责任领导:姜俊、程建红。责任科室:物业科、执法大队。
(二)“棚户区”改造。继续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同步完善市政配套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大力改善城市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按照上级下达任务,基本完成现有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
责任领导:许国宏、汪家福。责任科室:征收办、保障科、保投公司。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立由杨章志任组长,姜俊、程建红、许国宏、汪家福为副组长的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有关科室要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的理念,认真履行职责,主动作为,加强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落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二)加强督导调度。将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进行明察暗访,抽查督查,每季督查一次、通报一次。各责任科室对存在的问题要实行工作项目化,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逐个销号。每月5日前局整治办要将上月整治工作情况报送至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建立长效机制。要坚持集体集中整治和日常管理并重,充分结合棚户区改造、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健全小区管理制度,全面提升小区居住环境,全面提高小区物业管理水平,确保全市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
2022整治路域环境心得体会简短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xx年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青府发〔20xx〕7号)和《青白江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转发成都市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青防〔20xx〕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为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顺利推进,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 长:杨 敏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 长:杜文钲 镇长助理
兰 辉 镇党委委员、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主任
成员单位:党政办 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项目推进办公室 综治办
社会事务与计划生育办公室
社区管理服务中心
大同派出所 大同供电所
一心社区 红光社区
新峰社区 同福村
界牌村 青龙村
五里村 西林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任洪文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二、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要求,进一步开展消防隐患大排查,坚决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遏制重大火灾,减少一般火灾,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维护我镇火灾形势稳定和社会和谐。
三、工作目标
(一)排查治理范围内各类场所存在的消防隐患底数清,情况明;
(二)排查治理范围内各类场所的消防隐患得到有效整治,辖区内的公共娱乐场所、商住楼的消防安全条件进一步改善;
(三)确保全镇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力争不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坚决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
四、整治时间
从即日起至20xx年4月15日
五、整治范围
(一)人员密集场所
1.宾馆、饭店、商场、茶馆、网吧、卡拉ok厅、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
2.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
3.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
4.其他人员密集场所。
(二)易燃易爆单位: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场所;
(三)“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建筑和场所;
(四)文物古建筑:列入国家、省、市、县(区)政府保护的文物古建筑;
(五)使用功能复杂,涉及多家产权单位,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商住楼、综合楼;
(六)综合楼内违章设置的幼儿园、少儿培训机构;
(七)“六小”场所:小门店、小作坊及出租屋(住人场所)、小网吧、小旅馆、小餐厅、小影视厅。
六、排查整治内容
全面排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
消防安全疏散、自动消防设施、公共场所室内装修、电气线路设备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具体包括:
(一)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是否通过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重点检查顶棚、墙面、地面装修材料以及窗帘、幕布,其燃烧性能等级是否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等国家标准要求;
(三)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
(四)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定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五)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
(六)在公众聚集场所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七)“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实行防火分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消火栓、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电气线路敷设及电气设备运行等情况;
(八)六小场所重点从以下方面排查:
1.小门店主要整治违章搭建阁楼,在门店内生火做饭、住人等消防问题,要求晚上最多只能留一人在店内住宿;
2.小作坊主要整治违反消防管理规定,改变建筑使用性质设置的加工厂;出租屋(住人场所)主要整治房中房、装修分隔材料、用火用电、安全疏散出口等消防问题;
3.小旅馆主要整治内容:一是对小旅馆的消防审核验收情况进行清查;二是对小旅馆安全疏散出口、通道进行整治;三是对小旅馆的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整治;
4.小网吧主要清查是否已经消防安全检查,强调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5.小餐厅重点整治违章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建筑消防设施不完善、阁楼住人、违章用火用电等问题及检查设在民宅内的餐厅、酒楼;
6.小影视娱乐厅主要整治安全疏散出口和通道,清查未经消防部门审核验收的小影视娱乐厅;
7.综合楼内违章设置幼儿园、少儿培训机构,医院周边违章设置旅馆(出租屋),车站等物流集散地周边违章设置仓库等消防违法违章行为;
8.商住楼内是否违规设置仓库;是否擅自变更使用性质;
9.公众聚集场所内装修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10.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设置情况;
11.消防设施运行、消火栓状况以及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
七、排查整治重点查处的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
(一)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影响安全疏散;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不符合要求;商住楼内公共娱乐场所与居民住宅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
(二)在公众聚集场所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三)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缺少、损坏或标识错误;
(四)未按规定设置火灾应急广播系统,未按规定设置音视频警报,不能保证火灾发生时引导人员安全疏散;
(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损坏、瘫痪,不能正常使用;
(六)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七)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八)营业期间违法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维修作业;
(九)在建筑物周围违规搭建,堵塞消防通道,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
(十)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无证上岗或脱岗;
(十一)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未经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八、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村(社区)、驻镇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要认真汲取近期国内发生的多起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严防失控漏管,采取过硬措施,努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认真排查,坚决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各村(社区)、驻镇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要立即联合执法部门对所辖范围内场所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对查处的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从严、从重查处。
(三)全面发动,严格督促业主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各村(社区)、驻镇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要组织召开工作会议,集中进行消防法制宣传教育,明确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要求,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要进一步深入开展消防安全诚信承诺活动,教育、引导和督促社会单位和业主自觉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巡查、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演练等消防安全制度。要大力推动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进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建设,提高社会单位防控火灾能力。
(四)加强信息反馈
各单位要按照方案内容,认真排查本辖区内消防安全隐患,并于20xx年4月8日前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和相关统计表报镇安全委员会。
2022整治路域环境心得体会简短三
我办于20xx年12月16至20xx年1月15日联合辖区教育组对辖区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检查学校、幼儿园食堂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情况。落实食堂管理制度及责任制情况。食物原料来源、进货渠道及索证索票和验收制度执行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食堂加工环境、餐具清洗、消毒和防护措施达标情况。从业人员掌握卫生知识及培训情况等。
一是对学校、幼儿园内部食堂进行检查。
重点检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经营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上岗证明,食堂后厨操作间是否与外界隔离,原料、半成品、成品是否做到分开存放等。本次共检查联合小学等学校共计7所,除个别学校环境卫生不达标外,未发现重大食品安全隐患。
二是对学校周边饮食摊贩及食品生产小作坊加强排查。
在检查学校周边饮食摊贩的过程中,重点查处无证照经营及经销假冒伪劣、“三无”过期、腐烂变质食品的违法行为。本次共查食品经营店4户,没收小麻辣食品、无生产厂家饮品、糖果制品等共计15袋。在检查生产小作坊过程中,重点检查其原料来源、进货渠道以及是否存在利用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等原料进行生产加工的行为。本次共清查小餐馆、饮食摊点11户,现场要求整改3户,限期责令整改1户。
三是以此次检查校园食品安全为契机,辐射对主要街道上的餐饮门店及各村的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检查。
在检查餐饮门店的过程中,重点对其是否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进货台帐、索证索票、原辅料来源、环境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对于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原材料不符合餐饮业原材料采购和使用规定、不符合卫生条件、废弃物处理不标准等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在检查各村的食品加工小作坊过程中,重点查看了持证经营情况、环境卫生、操作加工过程和原材料的采购及使用情况。
四是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力度。
在主要街道醒目处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活动。大力宣传食品生产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尽的义务,强化其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和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并发放有关食品安全知识传单200余份,切实提高了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在宣传过程中,通过结合展示在此次检查中缴获的“三无”食品等问题食品,进一步激发了广大群众抵制问题食品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对于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食品安全意识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综合本次食品安全检查整体情况来看,我办食品安全总体状况相对较好,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
1、个别餐饮门店内部环境卫生不达标,尤其是厨房、操作间的卫生情况急需整改。
2、校园周边的流动摊点卫生较差,食品安全难于保证。
3、个别食品加工小作坊、餐饮门店无证无照经营,从业人员没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经营手续不齐备。对于无证照经营中正在申请办理及正递交审理相关证照的情况,我们在检查过程中督促其及时补齐相关证照。对于确实没有办理有关证照而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我们及时向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建议责罚、取缔、关停,以确保广大群众的饮食安全和生命健康。
一是严格落实责任,继续搞好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定期对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确保落实责任到人,对存在的问题使其进行限期或当场整改。
二是突出检查重点,加强整治力度。加大对校园周边小食品店、小商贩、小摊点、小作坊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校园及周边食品市场秩序。
三是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增强广大群众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确保不出一起食品安全事故。
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重道远的工作,是直接关系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工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力度,创新举措,不断深化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2022整治路域环境心得体会简短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精神,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防止食品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全区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区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研究决定,在20xx年6月至7月份,对全区食品生
产加工的小作坊开展一次专项治理整顿。
此次专项检查治理,以区、镇驻地和小作坊式食品加工集中地为重点,以肉类、蔬菜、乳制品、豆制品、饮料、大桶水、儿童食品、保健品为重点食品。
通过此次检查和整顿,使全区食品加工的小作坊得到治理,生产经营秩序得到明显改善,小作坊的食品质量得到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得到有效的保障。
此次全区小作坊专项治理工作,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以检查促整治,以整治促提高。整个专项治理工作,分宣传发动、集中治理和总结提高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宣传发动,此阶段通过召开全区食品安全整治动员大会,进一步掀起对食品加工业整治的号角,使广大人民群众和食品加工小作坊经营户,进一步提高认识,在全社会形成重视食品安全的工作氛围。
二是集中治理,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的检查与整治,切实解决小作坊加工中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对小作坊重点检查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有关经营手续和证照情况,检查小作坊有无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和生产许可证
(二)加工工序情况,检查从原料购进到成品包装出作坊销售的全过程,查看购进的原料是否为合格品,有无违禁使用的原料和食品添加剂,原料是否为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等。
(三)检查加工成品情况,成品有无经过自检和送检,是否经过有关部门的检验。
(四)检查作坊加工环境卫生情况,查看环境卫生是否符合食品加工卫生要求。
三是总结提高,此阶段属整改提高阶段,一是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边检查边整改。二是检查结束后,联合检查组要认真总结专项治理整治情况,要针对这次专项整治中小作坊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和排查,按照职能分工,各部门抓好治理和落实,建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长效监管机制。
全区食品加工小作坊专项治理整顿,是按照“全区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的统一布署进行的`,旨在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对生产加工环节的小作坊进行治理,提高作坊食品的质量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此次食品加工小作坊专项治理整顿由区药监局、区质监分局牵头,区工商局、区卫生局、区公安分局、区盐务局配合,从上述单位抽调专人,组成“区食品加工小作坊专项治理检查工作组”,进行专项检查。区质监分局抽调一名分管负责人和2—3名执法人员,区工商、卫生、公安、盐务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上述人员在“专项检查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在小作坊专项检查中,各镇、街要配合“检查组”,做好本辖区内的检查接待工作,在这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承担监管职能的成员单位拿出处理意见,制定整治措施。检查中要针对小作坊的实际因势利导,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处罚不是目的,要通过检查,使小作坊的食品质量得到提高,全区食品加工经营秩序得到有效的整治。
整治路域环境心得体会简短 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情况(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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