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与判断培训心得体会及收获 决策的感想收获(9篇)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决策与判断培训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根据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要求,xxx公司对x年以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纪委“十一项禁令”等情况认真开展专项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小金库”问题
公司未设立任何形式的小金库,所有资金的收支均按财务制度依法依规通过财务列入符合规定的账簿。
2、财务票据问题
财务支出中票据内容和金额的真实性符合财务管理规定,其中涉及电脑耗材、车辆维修、办公用品等均有往来单位出具的明细清单;招待餐费列支附有被招待人员的名单和规范的审批单据;无烟酒开支情况。
3、车辆管理使用问题
公司现有车辆x台,对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管理细则》,公司配车均符合目录要求,并严格执行公车使用规定,没有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问题。在法定节假日及特定时间段,公司严格落实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公司车辆均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节假日封存制度,相关车辆统一停放公司使用x地库,没有发现违规使用公车的行为。
4、办公用房管理问题
公司现有办公面积x余平方米,领导班子成员x人用办公室面积计x余平方米,其中总经理x平方米、副总经理室x平方米和x平方米。公司办公室、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均在标准使用范围以内,无违规租(借)用或者出租(借)办公用房等问题。
5、各类专项费用及业务招待费使用问题
公司x年度各类专项费用、业务招待费使用均严格按照管理规定和工作程序执行,没有发现违规情况。
6、领导干部履职待遇和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公司领导干部的履职待遇均按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对照岗位职级标准发放工资,并依据月度、年度考核情况发放绩效奖金。同时,公司的薪酬待遇仅包括月工资、绩效奖金和五险一金,无其它津补贴,没有违规发放津补贴情况。
经过自查,公司未发生任何公款吃喝、组织公款旅游和利用公款送礼等违规违纪情况,公司党员、领导干部及广大职工均能自觉遵守相关纪律要求。
经过自查,公司领导干部在“三重一大”决策方面、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方面、在外出请假备案方面均按纪律要求和管理制度执行到位,未发现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问题。在今年的民主评议过程中,广大职工群众均反映公司领导干部能做到履职尽责,没有发现不担当、不作为等作风问题。
特此报告
有关决策与判断培训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共十四届三江县委落实“六稳六保”重大决策部署专题巡察整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于2020年10月24日召开了工作布置会,落实布置中共十四届三江县委“六稳六保”重大决策部署专题巡察整改工作,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现将整改工作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经过逐一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我局存在6个方面问题:一是对上级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学习理解不够透彻,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作用未充分发挥;二是工作作风不够扎实;三是服务意识不够强;四是部分工作落实缓慢;五是对巡视巡察、检查督查反馈的一些问题整改不够有力,效果不够明显;六是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资金使用存在安全隐患。
(一)对上级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学习理解不够透彻,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作用未充分发挥。
整改情况简述:
1.我县就业见习基地,已在县社会保障中心挂牌认定,同时通过海报、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县内招聘符合条件的见习人员,目前已招聘实习生1人。
2.经核实我局并未接收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扶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桂残联发〔2018〕120号)文件,经县残联核实也未接收过该文件。我县实际落实公益岗政策中要求各乡镇优先考虑有能力的残疾人等就业困难群体,同时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预留岗位数不设上限,全县建档立卡残疾人共6019人,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人654人,安置率10.86%。
3.根据区人社厅、财政厅、扶贫办2019年9月29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车间管理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9〕29号)文件“坚持在易地扶贫搬迁集合安置点、具备条件的贫困村建设、认定就业扶贫车间,建设规格应简洁实用、不贪大求新,防止建设目标层层加码、‘村村建、全覆盖’、建成的车间长期闲置。”的明确要求,我县已超额完成柳州市人社局统一部署的“2019年三江县15家以上”、“2020年三江县10家以上”的目标任务。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二)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简述:
1.扶贫车间岗前培训补贴是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全区就业扶贫车间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149号)文件实施的,文件没有规定扶贫车间不能使用超过法定劳动年龄的劳动者,也没有规定享受岗前培训补贴人员的年龄。同时劳动法对劳动者的年龄上限没有做出限制,超龄劳动者仍然可以具备劳动者身份。
2.已对接三江春公司创业孵化基地进一步完善申报材料,并重新核对整改了因入孵认定企业提交材料不全审核过程较长,导致的入孵、认定时间、日期逻辑错误的问题。
整改进度:部分整改完成。
(三)服务意识不够强。
整改情况简述:
1.针对疫情期间稳岗补贴和交通补贴申报工作,我局已下发相关政策文件,同时对申报佐证材料有明确规定。此外还制作相关课件多次在各类扶贫业务培训中对各乡镇工作人员和驻村工作队员进行专题培训,同时在后续实际操作中实时对乡镇及工作队予以指导解答,极大减少了群众因文化水平理解能力不同而产生误解,最终稳岗补贴和交通补贴在脱贫攻坚验收前全部发放到位。
2.我局加强了政策落实和服务的主动性,主动联系企业对接相关申报材料的补充事宜,同时积极研究简化审核流程,缩短政策兑现时间,及时兑现各项政策,提高企业满意度。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四)部分工作落实缓慢。
整改情况简述:
1.经核实2019年培训生活补贴因资金原因未能及时发放,目前已完成整改全部发放完毕。
2.2019年第四季度鑫润创业孵化基地房租水电补贴已全部兑现。
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是一项持续性工作,历年来持续开展并未中断过。2019年8月12日柳州市人社局下文(柳人社规〔2019〕4号)对相关认定业务内容作局部改动,我县已及时参照落实。2020年6月8日三江县人社局下文(三人社发〔2020〕30号)是针对2020年度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工作下发的通知性文件,目的是提醒当年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及时到人社部门集中开展就业困难认定,因为每年只有完成就业困难认定的灵活就业人员才能享受相关社保补贴。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五)对巡视巡察、检查督查反馈的一些问题整改不够有力,效果不够明显。
整改情况简述:
1.农民工远程视频综合服务平台项目是柳州市统一部署的基层服务项目,目前仅完成硬件建设,功能前期较为单一,各项服务功能柳州市人社局目前仍在持续开发和完善中。同时我局组织乡镇、行政村管理员开展终端机使用培训,同时要求各乡镇开展培训,保证终端机能正常使用。2020年9月我局就业服务中心联合各行政村村干协管员配合市人社局对终端机硬件进行逐台测试和验收,全部终端机已安装到位并完成联网,同时要求村委做好设备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维护,避免出现设备损坏等问题。
2.为做好扶贫车间扶持工作,我局采取了一系列相关措施,一是落实各项政策补贴,二是举办招聘会及进行招聘信息推送,三是组织贫困户参观扶贫车间吸引他们就业,四是加强扶贫车间资格管理对带贫能力弱的企业予以清退。县人社部门负责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带动5个以上贫困劳动力就业)进行扶贫车间认定工作,只能在职责范围内对其给予相关扶持,并不能决定引进什么企业,我县引进的扶贫车间企业普遍盈利能力不高,同时企业经营会受经营方式、经济环境、疫情因素等多方面影响,并不能保证企业能够成功运营或者不倒闭。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六)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资金使用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简述:
经自查梳理,我局就业服务中心编制人员少,股室窗口依靠使用公益性岗位等编外人员维持运作,工作人员更新快流动性大,业务水平不高,是导致出现股室资金支出台账进度与财务室财务系统不一致等问题的原因。已采取调整工作岗位、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制度建设、加强资金台账管理等整改措施,保证资金安全可控。
整改进度:逐步整改并长期坚持。
有关决策与判断培训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共十四届三江县委落实“六稳六保”重大决策部署专题巡察整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于2020年10月24日召开了工作布置会,落实布置中共十四届三江县委“六稳六保”重大决策部署专题巡察整改工作,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现将整改工作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经过逐一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我局存在6个方面问题:一是对上级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学习理解不够透彻,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作用未充分发挥;二是工作作风不够扎实;三是服务意识不够强;四是部分工作落实缓慢;五是对巡视巡察、检查督查反馈的一些问题整改不够有力,效果不够明显;六是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资金使用存在安全隐患。
(一)对上级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学习理解不够透彻,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作用未充分发挥。
整改情况简述:
1.我县就业见习基地,已在县社会保障中心挂牌认定,同时通过海报、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县内招聘符合条件的见习人员,目前已招聘实习生1人。
2.经核实我局并未接收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扶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桂残联发〔2018〕120号)文件,经县残联核实也未接收过该文件。我县实际落实公益岗政策中要求各乡镇优先考虑有能力的残疾人等就业困难群体,同时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预留岗位数不设上限,全县建档立卡残疾人共6019人,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人654人,安置率10.86%。
3.根据区人社厅、财政厅、扶贫办2019年9月29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车间管理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9〕29号)文件“坚持在易地扶贫搬迁集合安置点、具备条件的贫困村建设、认定就业扶贫车间,建设规格应简洁实用、不贪大求新,防止建设目标层层加码、‘村村建、全覆盖’、建成的车间长期闲置。”的明确要求,我县已超额完成柳州市人社局统一部署的“2019年三江县15家以上”、“2020年三江县10家以上”的目标任务。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二)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简述:
1.扶贫车间岗前培训补贴是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全区就业扶贫车间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149号)文件实施的,文件没有规定扶贫车间不能使用超过法定劳动年龄的劳动者,也没有规定享受岗前培训补贴人员的年龄。同时劳动法对劳动者的年龄上限没有做出限制,超龄劳动者仍然可以具备劳动者身份。
2.已对接三江春公司创业孵化基地进一步完善申报材料,并重新核对整改了因入孵认定企业提交材料不全审核过程较长,导致的入孵、认定时间、日期逻辑错误的问题。
整改进度:部分整改完成。
(三)服务意识不够强。
整改情况简述:
1.针对疫情期间稳岗补贴和交通补贴申报工作,我局已下发相关政策文件,同时对申报佐证材料有明确规定。此外还制作相关课件多次在各类扶贫业务培训中对各乡镇工作人员和驻村工作队员进行专题培训,同时在后续实际操作中实时对乡镇及工作队予以指导解答,极大减少了群众因文化水平理解能力不同而产生误解,最终稳岗补贴和交通补贴在脱贫攻坚验收前全部发放到位。
2.我局加强了政策落实和服务的主动性,主动联系企业对接相关申报材料的补充事宜,同时积极研究简化审核流程,缩短政策兑现时间,及时兑现各项政策,提高企业满意度。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四)部分工作落实缓慢。
整改情况简述:
1.经核实2019年培训生活补贴因资金原因未能及时发放,目前已完成整改全部发放完毕。
2.2019年第四季度鑫润创业孵化基地房租水电补贴已全部兑现。
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是一项持续性工作,历年来持续开展并未中断过。2019年8月12日柳州市人社局下文(柳人社规〔2019〕4号)对相关认定业务内容作局部改动,我县已及时参照落实。2020年6月8日三江县人社局下文(三人社发〔2020〕30号)是针对2020年度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工作下发的通知性文件,目的是提醒当年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及时到人社部门集中开展就业困难认定,因为每年只有完成就业困难认定的灵活就业人员才能享受相关社保补贴。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五)对巡视巡察、检查督查反馈的一些问题整改不够有力,效果不够明显。
整改情况简述:
1.农民工远程视频综合服务平台项目是柳州市统一部署的基层服务项目,目前仅完成硬件建设,功能前期较为单一,各项服务功能柳州市人社局目前仍在持续开发和完善中。同时我局组织乡镇、行政村管理员开展终端机使用培训,同时要求各乡镇开展培训,保证终端机能正常使用。2020年9月我局就业服务中心联合各行政村村干协管员配合市人社局对终端机硬件进行逐台测试和验收,
决策与判断培训心得体会及收获 决策的感想收获(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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