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金库心得体会和感想 银行金库总结(七篇)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集中金库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甲 方: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乙 方:
为规范药品集中采购行为,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药品流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的通知》和《20__年度吉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合同。经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授权,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代表参加20__年度吉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的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甲方)与基本药物供货企业(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中标药品
乙方须将中标药品(详见附件)及时供应到全省(或中标区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的名称、剂型、规格、价格和包装等须与中标信息一致,不得更改。药品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
第二条 采购周期
本合同约定采购周期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如遇国家和吉林省政策调整,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采购方式
乙方必须通过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网上采购。
乙方须在4个工作小时内对甲方通过平台发出的网上订单进行确认。
第四条 采购数量
乙方获得中标药品在全省(或中标区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所有实际中标数量。
第五条 配送
1.乙方须保证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的及时配送,签订本合同前应确定每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配送单位,药品配送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须自网上订单确认起,一般药品72小时内送到,急救药品4小时内送到,节假日照常配送。对有特殊要求的药品,应使用符合条件的设施设备配送药品,保证药品质量;
3.乙方须在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系统中及时填报供应配送信息;
4.不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规模大小,乙方或其委托的配送企业均应一视同仁,保证配送。
第六条 验收
1.药品交货地点,为全省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库房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定的地点;
2.乙方所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中国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标准,并与采购文件及采购人的要求一致,有效期限不得少于整个药品有效期的2/3;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不符合质量、有效期、包装和订单数量要求及破损的药品,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在2日内进行更换,不得影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临床应用;药品质量不符合规定标准的,采购人有权解除订单合同或根据药品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应提供“随货同行单”,作为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的入账凭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送达的合格药品签字验收,并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在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平台网上入库确认;
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临床使用中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可要求乙方将该批次药品送交法定质量检验部门进行质量检验,并提供质量检验报告书;
6.药监部门在抽检中证实乙方提供质量不合格药品,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伴随服务
可以要求乙方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1.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2.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3.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按要求及时更换;
4.在指定地点对所提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5.应提供的其他相关服务项目。
第八条 付款
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将药品配送到政府主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后,由政府主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验收并出具签收单,甲方根据签收单付款,原则上从交货验收合格到付款不得超过30日。
第九条 退货
乙方应接受滞销药品、效期临近药品的退货,同时应将退货药款及时返甲方。
第十条 双方责任
1.甲乙双方在药品集中采购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药品集中采购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2.乙方应在采购机构与供货企业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将中标药品的样品送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地点备案(备案具体要求另行规定)。对未备案的药品采购机构不予采购。
3.中标药品须通过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进行交易,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4.乙方须保证在采购周期内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需要持续供货,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送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采购非中标药品,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导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短缺或断货,甲方可按照吉林省卫生厅《药品紧急采购预案》的相关规定另行组织采购;
3.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应按迟延交付药品价格的日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应当继续履行。同时,将乙方列入不良记录;
4.乙方所供药品因药品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而造成后果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甲乙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迟延履行或者不能履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2.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除对方同意外,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第十三条合同解除
1.乙方违约采取的补救措施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要求,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2.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限期内提供药品或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3.乙方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
4.由于乙方关闭、停产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并且乙方已向甲方通报有关情况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商、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行政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以下的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并将解决方式如实向吉林省卫生厅备案。
第十五条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没有约定的以如下文件内容为准:
1.《20__年度吉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方案》;
2.《20__年度吉林省基层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招标文件》及甲方发布的公告、通知等;
3.乙方递交的经甲方确认的所有投标资料;
4.吉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附则
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解释。
2.如遇国家和吉林省政策性调整,本合同将按照新的政策执行。
3.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签订,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县(市、区)卫生部门各执1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关于集中金库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暑假里,我参与了学校组织的集中学习,通过学习,使我拓宽了学习的视野,更新了教育观念。下面谈谈我对本次暑期集中学习心得体会。
一、加强自身师德修养,展现教师人格魅力
教师素有“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之美誉。在对灵魂塑造的过程中,教师既要有比较渊博的知识,更要有高尚的道德和崇高的精神境界。教师应当成为学生的表率,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成为全社会文明的楷模。为此,教师要时刻谨记不断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展现自身的人格魅力。那么,如何提高自身的师德修养呢?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1、热爱祖国,爱岗敬业
2、热爱学生,诲人不倦
3、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二、用学习引领自身专业成长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人类正在进入信息社会。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老化速度大大加快,学习就成了当今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手段。教师终身学习,不仅是时代的呼唤,教育发展的要求,也是教师教学自我提升的需要。“严谨笃学,与时俱进,活到老,学到老”是新世纪教师应有的终身学习观。教师要善于从教育实践中汲取能量和资源;善于在任何时间向任何人学习,包括在教学过程中和学生分享知识;善于和同事交流,扩大视野,促进自身专业成长。只有主动去掌握新概念,学习新理念,研究新问题,培养适应新环境的能力,才会使自己重视终身受益。比如我们学校重新学习了新课标,从新课标中又学到了很多新的知识。由于时代在变,对人才的要求也在变,教师必须认清终身学习对自身成长和发展的重要性,自觉地树立终身学习的观点,不断地提高自身的素质,以适应现代的教育需要。首先要加强政治思想方面的学习。我国素质教育坚持“五育并举,德育为首”的原则,教师首先要以德育人。教育思想、教育观点对教育事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正确的教育观可以造就人才,错误的教育思想则会摧残人才。教师的政治取向、道德素质、教育观、世界观和人身观对学生起直接影响作用。
其次要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课程走向综合化是基础教育改革的大方向。无论是教育家,还是中外名师,他们都具备较深的文化底蕴,这与经常学习是分不开的。随着时代的进步,教育的改革,当今的形势向每一位教师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树立终身学习的观点,在师一日,便不可荒废半日。通过学习不断获取新知识,增长自身的才干,适应当今教育改革的新形势。
为了无愧于教师这一职业,也为了实现自己心中的理想信念,今后的工作中,我定会更加努力,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完善自己,书写出灿烂美好的未来。
关于集中金库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为防止新冠肺炎疫情蔓延,阻断师生返校后的疫情发展,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要求,制定医学观察集中隔离点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学校和上级部门各项相关工作要求的组织落实;
2、防疫工作期间集中隔离点特殊管理制度的建立与落实;
3、隔离人员24小时身体健康状况精准监测;
4、隔离点人员的心理支持和疏导;
5、一线管理服务人员的物资保障、专业知识及业务培训保障等。
学校成立集中隔离点管理工作小组,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联络处设在后勤管理处。
1、领导小组负责根据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医学观察隔离点的疫情防控措施,并指导、监督隔离点各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2、工作小组建立应急队伍,明确责任与分工,做好疫情防控宣传、规定解释、培训、保障、人员防护、现场管控、紧急事件处置等工作。
(一)日常管理
1、医学观察隔离点设置于东区01栋。此处独立于主校区,有相对独立卫生间,符合隔离管理基本条件。拟设隔离房54间,必要时可扩大隔离区。
2、后勤管理处负责医学隔离点运行和管理,校医务室负责医学观察隔离点医学观察,配合协调工作由后勤处负责。
3、需隔离人员由校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小组确定并通知入住隔离点。被通知隔离人员备好日常用品,由后勤管理处负责送至隔离点。
4、隔离点工作人员一律戴口罩,必要时穿防护服。
5、被隔离人员原则上单人单间。集中隔离点封闭管理,入住时由管理人员进行信息登记。
6、被隔离人员要自觉遵守隔离点的各项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安排。详见《东南大学成贤学院防疫期间留观人员注意事项》。
7、被隔离人员每日早、晚2次自测量体温并记录,自觉发热时随时测量。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症状时,及时报告隔离点工作人员。
8、为及时掌握被隔离人员的情况,校医务室医生每天两次进行医疗巡查(测体温、问诊等)。发现有体温异常人员要及时、准确填写《体温异常转诊登记表》。对如转诊应及时联系后勤部门进行安排。
9、隔离期间由食堂进行统一送餐。管理人员通知食堂就餐人数,食堂派人在有效防护的情况下送至隔离点,管理人员分送至宿舍门口,留观人员戴上口罩自行取用。费用在隔离期结束后,由后勤管理处凭物业开具的结算票据到食堂统一结算。
10、公共区域由消毒小组使用有效消毒液每天消毒2次,宿舍早晚各开窗通风各30分钟左右。
11、日常垃圾放在指定的黄色垃圾袋内,由专人用消毒液喷洒浸润后封装,再装入另一黄色垃圾袋(双层垃圾袋),并统一由指定的机构按规定处理。
12、对留观人员要给与关心,由留观人员所属部门负责留观人员的心理疏导,每日采取电话微信等非接触方式给与支持,不能孤立遗忘。如有心理波动极大的应及时疏导,并通知校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
13、观察结束时间由校医务室医生研判。隔离结束人员,需经校医务室出具书面证明,无异常并签订承诺书后,方可解除隔离。详见《解除医学观察通知书(含本人承诺书)》
(二)物资及场地保障
1、按照医学观察隔离点住宿规模,由后勤管理处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护服、口罩、体温计、医用酒精棉、紫外线消毒灯等防疫必备品;对隔离点进行按需供给,并予以记录《新冠病毒肺炎防控物资领用登记表》。
2、按照医学观察隔离点住宿规模,由物业公司储备一定数量的洗手液、消毒剂、一次性手套等必要的保洁工具、消毒工具,并注意以下要点:
(1)工作人员使用的保洁工具,应严格按照卫生间、盥洗室专用工具和其他部位使用的工具予以区分。
(2)垃圾桶的摆放应数量充足、位置合理,废弃口罩垃圾桶根据政府的要求专门设置。
3、隔离点基本生活用品如被子,床单等由被隔离人员自行准备。
4、集中隔离点使用前由物业公司进行预防性消毒,具体详见《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医学定点消毒要求和方法》。
(三)人员保障
1、校防控领导小组、医务室、物业公司的联络协调工作由后勤管理处负责。
2、校医务室现有员工7人,可应证24小时至少有一名医护人员随叫随到。具体值班人数视隔离人员数量决定。
3、物业公司提供宿管人员一名,保证24小时均有人工作,负责人员进出管理,被隔离人员的管理登记、进入人员的体温测量,每日数据报送后勤管理处备案。
4、物业公司后勤保障人员一名负责送饭,保洁人员一名负责垃圾清理,消毒小组每日定时消杀。
5、后勤管理处派专人负责被隔离人员转移。
6、食堂专人送饭至宿舍门口,交予物业后勤保障人员。
7、被隔离人员心理疏导由所属单位负责。负责人:各院系辅导员等。
8、物业公司每日均需对上岗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报送后勤处,如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必须立即暂停工作,通知医务室预诊后转诊治疗或在家隔离观察,避免校内交叉感染风险。
9、由医务室配合物业公司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防疫的基本知识、学校防控措施与要求、个人防护办法、防疫用具使用方法、消毒操作的要求等,确保所有工作人员培训合格才能上岗。负责人:孙旭、陈嘉裔、姜丽、王门田。
10、切实执行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主管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要加强值班值守,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隔离点防疫检查。
根据江苏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相关要求,启动《东南大学成贤学院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隔离点医护人员认真做好疫情防控登记工作,对身体出现异常情况者进行预诊,并按规定采取如下措施:
(一)隔离期间不明原因发热或发热伴呼吸道症状者,医务室进行预诊并按要求详细登记,如需转诊,由疫情防控转诊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派专人、专车送患者到江北新区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
(二)对治疗好转回校仍需观察治疗的学生安排在学院指定的预备隔离观察区,密切关注病情变化,严格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并及时将观察情况上报学校和区卫生健康部门。
关于集中金库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合同编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招标人:_________
投标人:_________
为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药品流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委局制定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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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产地│规格│单位│供货│出厂│零售│数量│金额│交货│
│名称││││价格│价格│价格│││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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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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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投标人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及有关质量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投标人必须提供经营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标准、价格单等招标人所需的真实允许销售的相关文件和手续,首批供货时上述文件必须提供。
第三条投标人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真实的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如因药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3个月,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6个月;有有效期的药品距失效期的时间不得少于其规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投标人提供药品10件以下为1个批号,50件以下应不超过2个批号,50件以上应不超过4个批号,各批号的出厂日期相隔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五条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标准
(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标人后来提出的特殊要求。
第六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1)如果招标人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投标人。如果投标人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检验在投标人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2)招标人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人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招标人的临床用药。
(3)招标人如果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有当地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有权在其它入围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上述决定必须在7日内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1)自招标人收到合同项下最后一批配送药品后,按规定结算时间招标人应付清全部价款。招标人和投标人可根据不同的结算条件协商确定中标药品价格优惠比率。该优惠比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变更。
(2)招标人按月与投标入结算到期价款。
(3)招标人按照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方式,同投标人结算价款。
(4)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证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5)结算时间为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售出3个月结算相应价款。
第八条本合同解除条件
1.违约终止合同:
发生下列情况招标人在采取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招标人可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投标人来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招标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投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3)招标人认定投标人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
招标人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购买评标时其他中标品种或入围品种,并在7日内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报卫生行政部门。投标人应对购买替代药品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如招标人未按中标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
2.因企业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投标人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招标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投标人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招标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投标人履约延误:
(1)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投标人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2)如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费和/或终止合同。
2.误期赔偿:
(1)除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况外。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招标人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
每延误一周的违约金为迟交药品价款的5%,直到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7日计算,不足7日的按一周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招标人可以终止合同。
(2)投标人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3.招标人履约义务
(1)招标人必须无条件采购本合同项下的中标品种。投标人无违约行为,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其它品牌的药品替代中标品种。
(2)招标人应完成中标药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如在本合同规定的采购周期内合同采购量未能完成,则应顺延到下一个采购周期继续采购,直到合同采购量全部完成。
(3)招标人须按照合同规定指定结算银行及时结算价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4)招标人必须要求投标人按实际成交价格如实开据发票,并如实记帐。
(5)如招标人不履行上述合同义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支付法定滞纳金和/或终止合同。
4.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响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事项;
1.采购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2.批次采购合同:网上签发的批次采购合同是最终药品购销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3.其他义务:
(1)招投标双方同意,凡在成交目录中的药品,按公布的中标价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fc)进行交易,不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2)招投标双方都严格为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3)招投标双方均认可网上交易这一采购形式,并认可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4)配送,配送由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及分配送商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招标人的采购计划或合同为准,急救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24小时。配送时应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招标人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电子商务平台(jlmzc)、根据用药计划向投标人的配送商发送批次采购计划,投标人据此配送。投标人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
(5)伴随服务:
投标人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a)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b)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c)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d)在招标人指定地点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e)其他投标人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如果投标人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
(6)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十二条招标人、投标人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觉服从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招标人(医疗机构)按采购合同的规定采购药品,按约定时间付款,不得另设附加条件。
第十四条本合同可由招标人代理人持招标人的委托代理协议,以招标人的名义与投标人签订。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使用中必须附有中标通知书,否则无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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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
││││
│招标人:(章):│招标代理机构:(章):│招标人:(章):│
││││
│住所:│住所:│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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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
│电话:│电话:│电话:│
││││
│传真:│传真:│传真:│
││││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
│帐号:│帐号:│帐号:│
││││
│邮编:│邮编:│邮编:│
││││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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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意见:鉴证机关(章):│
││
│经办人:│
││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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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金库心得体会和感想五
各区县(市)、开发园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市级各成员单位:
近期我市发生新冠肺炎本土疫情,全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以下简称集中隔离场所)全面进入应急状态,部分地区出现集中隔离场所存在平战转换机制不够顺畅、硬件设施不够完善、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按照《浙江省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规范(修订版)》的要求,经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就进一步强化集中隔离场所运行管理,规范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统筹管理。集中隔离场所由各地统一管理。各地要组建以属地政府、公安、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城市管理等部门人员组成的工作专班,由区县(市)党委政府班子成员担任总负责人,开展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专班成员负责综合协调、防控消毒、健康观察、安全保卫、后勤保障、人员转运接收等工作。要合理统筹辖区乡镇(街道)集中隔离场所资源,尽可能在第一时间落实“应隔尽隔”。县域内集中隔离场所不能满足隔离需求的,报请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予以统筹解决。
(二)落实集中隔离场所储备。坚持平战结合理念,在保障区域内日常隔离医学观察需求的同时,储备一批可随时启用的备用集中隔离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以每万人口不少于20间的标准储备。备用集中隔离场所在需要时能够随时确定、12小时内清空、24小时内启用。
(三)强化组织管理。各地要强化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的组织领导,每个集中隔离场所应明确一名副科级及以上干部,负责集中隔离场所相关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进一步加强工作协同联动,做好对集中隔离场所的管理服务工作。完善隔离点管理工作制度,建立完善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专班,根据《宁波市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试行)》(附件1)明确各岗位人员职责,建立全过程监督机制。完善工作管理台账。要配齐配足集中隔离场所设施、设备、物资,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配备必须达到省规定标准,强化对工作人员的岗前规范培训,确保集中隔离场所运行规范。
(四)做好自查自纠。各地要对照《浙江省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规范(修订版)》《宁波市集中隔离场所操作规范工作清单》(附件2)要求,就集中隔离场所设置、管理和保障等工作情况定期开展自查,系统梳理本地集中隔离场所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整改工作。重点整改隔离房间不足、选址不合理、封闭管理不严密、“三区两通道”设置不规范、标识标牌不明显、工作人员配置不足、工作职责不明确、流程不科学、多人混住、医废处置及防护工作不到位等问题。
(五)严防交叉感染。守牢“集中隔离、封闭管理”底线,采用物防、技防和人防等联动措施,严防隔离对象脱管。通过安装开门报警器、相邻和相对房间错开送餐等方式,避免隔离人员串门、无防护接触等。严格执行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封闭管理制度,确保集中隔离场所专班人员和第三方后勤人员驻点工作,在工作周期内不得与外界通勤、回家,不得与场所外人员无防护接触。完善隔离人员从接收、医学观察、解除、转运等全流程闭环工作方案,严防工作漏洞死角。实施隔离对象分类管理,入境人员和境内重点人员分集中隔离场所(分楼栋)居住、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错位(分楼层)居住,严防交叉感染。要严格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和核酸检测工作,严防工作人员感染。规范落实消毒措施,确保消毒方式、时间、范围都按要求执行到位。规范落实医疗废物收集处置要求,实施闭环转运、定点处理,严防污染集中隔离场所外的社会场所。集中隔离点一旦检出阳性感染者,要严格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集中隔离点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人员处置指导原则的通知》要求,规范做好处置工作,严防集中隔离点疫情外溢的风险。
(六)提供健康巡查服务。集中隔离场所应提供每日健康巡查和必要的医疗服务,对有健康异常情况人员要及时报告并送医院治疗。规模较大的集中隔离场所应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在第一时间为隔离对象提供必要的诊疗服务。要定时对隔离对象开展心理健康状况评估,提供必要的心理疏导、人文关怀和精神抚慰等服务。
(七)提供生活便利。要改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条件,为接受隔离观察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便利。对没有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定人员,经当地卫生健康部门鉴定后,可在监护人员陪同下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孕妇、老人和有严重基础性疾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应考虑采取特殊保障措施。
(八)落实安全保障。定期对集中隔离场所开展安全风险形势评估和隐患排查,列出风险隐患情况,及时消除整改;对不适宜作为集中隔离场所的要立即停用。要进一步加强集中隔离医学场所的安全管理,做好对隔离对象和管理人员安全事项的告知和必要的培训。
(九)强化督导落实。各地要统筹抓好辖区内集中隔离场所设置与运行管理工作,在开展常态化全覆盖巡查指导基础上,进一步就新设置、拟启用的备用集中隔离场所开展督导评估,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接收隔离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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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为一方和_________(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为另一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
鉴于招标人为获得以下药品和伴随服务而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接受了投标人对上述药品的投标。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和网上投标报价;
(2)药品需求一览表;
(3)合同条款;
(4)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3.投标人将获得以下药品在招标周期内的独家供货资格,并委托_______________为配送单位。
4.投标人在此保证将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供药品和服务,并修补缺陷。
5.合同所涉及的药品名称为
品目号
通用名
商品名
剂型
规格
单位
生产厂家
认证情况
中标价(元)
采购量
6.招标人在此保证,将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________日后,向投标人支付货款。
招标人(盖章)____________ 投标人(盖章)____________
招标人代表(签)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的招标采购合同范本只写出了招标合同应包含的基本内容,具体合同的拟定要根据实际情况,以事实为依据来拟定。如果您需要律师代拟定或审查合同,可以直接拨打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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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买卖合同
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自愿购买卖方提供的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的药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现根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施办法》和招投标文件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概况
1.数量:所需药品的实际数量。买方需要临时增加药品数量的,须在用药24小时前书面提出。
2.价格:
(1)卖方提交药品的价格必须同中标成交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一致;
(2)买卖双方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遇政府价格调整的,重新协商并签订补充条款。
序号
标的名称通用名商品名
规格
生产企业
商标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可另接)
二、质量标准
卖方交付的药品必须符合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投标时的承诺相一致;药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以药检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买方有权在其他中标的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同时在3天内报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协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三、有效期限
1.卖方交付药品的有效期必须与招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一致。
2.卖方所提供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6个月。
3.特殊品种双方另行协商。
四、包装标准
1.卖方提供的药品必须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否则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卖方负责。
2.每一个包装箱必须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3.特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配送
1.配送由卖方委托的药品经营企业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买方的采购计划及合同为准。
2.配送时必须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进口药品附注册证)。
六、伴随服务
如果卖方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的,必须在报价时注明,并作如下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双方的义务
1.卖方应按照合同中买方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
2.买方在使用成交药品时,如遇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的,其责任由卖方承担。
3.买方应购买本合同项下的成交品种。卖方无违约行为的,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购买其他品牌的药品替代本合同成交品种。
4.买方应完成本合同的药品采购量。
5.买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结算货款。指定结算银行的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八、履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为______天(不得少于一季),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履行期满前十天,一方当事人就续约一事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合同履行期满终止。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的,则本合同自动续约;续约的新合同中双方权利义务、履行期限等与本合同相同,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另行协商。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1.双方约定通过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结算。
(1)转帐支票
(2)代记凭证
(3)电汇
(4)汇票
(5)其他
2.结算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集中金库心得体会和感想 银行金库总结(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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