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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案件把关能力培训心得体会总结(8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1-313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2022案件把关能力培训心得体会总结

第一条 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问责工作,落实案件风险责任,促进案件风险防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问责工作,适用本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外国银行分行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案件问责工作参照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案件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独立实施或参与实施的,或外部人员实施的,侵犯银行业金融机构或客户资金或其他财产杈益的,涉嫌触犯刑法,已由公安、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按规定应当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刑事犯罪案件。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在案件中涉嫌犯罪或存在其他与案件直接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的,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恶性案件;

(一)涉案金额等值人民币一千万元(含)以上的;

(二)性质恶劣,造成挤兑、区域性或系统性风险等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

(三)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属于重大、恶性的案件。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案件问责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案件责任人员实施责任追究的行为。

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案件责任人员是指对案件发生负有责任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包括作案人员,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实施人或参与人以及对案件发生负有管理、领导、监督责任的人员。

对案件发生负有管理、领导责任的人员是指不履行或未有效履行管理职责,导致有关环节内部控制失效,致使案件发生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或分支机构的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

对案件发生资有监督责任的人员是指不履行或未有效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应当

发现而未能及时发现、报告案件及风险的人员。

第七条 案件责任人员范围应当根据相关岗位和业务条线的职责内容、管理权限、履职情况等因素予以认定。

第八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问责应当遵循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杈责对等、责任明确、逐级追究的原则。

第九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问责工作应当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问责主要方式

第十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问责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

(二)经济处理:包括扣减绩效工资、降低薪酬级次、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等。

(三)其他问责方式:包括通报批评、责令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十一条 案件问责方式可以合并使用,但对于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不得以经济处理或其他问责方式代替纪律处分。

第三章 问责基本标准

第十二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追究案发层级机构案件责任人员的责任,并对其上一级机构涉案条线部门负责人、机构分管负责人、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其他案件责任人员做出责任认定,

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进行问责。

发生重大、恶性案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除追究案发层级机构及其上一级机构案件责任人员的责任外,还应当对案发层级机构上一级机构的上级机构涉案条线部门负责人、机构分管负责人、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其他案件责任人员做出责任认定,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进行问责。

第十三条 根据责任认定情况,发生涉案金额等值人民币一百万元(含)以上案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给予案发层级机构主要负责人记大过(含)以上处分;发生重大、恶性案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给予案发层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其上一级机构分管负责人降级(含)以上处分。

第十四条 根据责任认定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免予追究有关案件责任人员的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造成违法违规的;

(二)因紧急避险,被迫釆取非常规手段处置突发事件,且所造成的损害明显小于不釆取紧急避险措施可能造成的损害的;

(三)受他人暴力胁迫实施违法违规行为,且事后及时报告并积极釆取补救措施的;

(四)案发前已发现相关环节内部控制问题并及时提示风险、提出整改要求,或主动反映、举报案件线索的;

(五)在集体决策的违法违规行为中明确表达不同意意见且有记录的;

(六)其他可以免责的情形。

第十五条 根据责任认定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对有关案件责任人员从轻或减轻处理:

(一)情节轻微且未造成损害的;

(二)因抵制无效,被迫执行上级错误决定或命令而实施违法违规行为的,但执行上级明显违法违规决定或命令的除外;

(三)自查发现、主动揭露案件的;

(四)主动釆取有效措施消除或减轻危害后果的;

(五)积极配合案件调查,为案件调查、减少损失、挽回影响发挥重要作用或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六)受他人恶意欺诈实施违法违规行为,且事后及时报告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的;

(七)其他可以从轻、减轻处理的情形。

第十六条 根据责任认定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对有关案件责任人员从重处理:

(一)发生重大、恶性案件,或一年内发生同质同类案件的;

(二)监督管理严重失职,致使内部控制严重失效,从而引发案件的;

(三)指使、授意、教唆或胁迫他人违法违规操作,发生案件的;

(四)对违法违规事实或发现的重要案件线索不及时报告、制止、处理,从而引发案件或导致案件情节进一步加重的;

(五)对上级机构或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出的内部控制薄弱环节或提出的整改意见,未釆取落实措施或落实不到位,发生案件的;

(六)案发后,瞒报或故意漏报、迟报、错报案件信息的;

(七)隐瞒案件事实或隐匿、伪造、篡改、毁灭证据,抗拒、妨碍、不配合案件调查和处理的;

(八)对检举人、证人、鉴定人、调查处理人实施威胁、恐吓或打击报复的;

(九)其他应当从重处理的情形。

第十七条 案件责任人员被撤职后,二年内不得安排担任同职(级)及以上职务。 第十八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离职人员对离职前的案件发生负有责任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做出责任认定,并报告监管机构,案件责任人仍在银行业金融机构任职的,应当将认定结果及拟处理意见移送离职人员现任职单位。

第十九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案件问责工作中应当依法保障案件责任人员申诉的权利。

第二十条 案件责任人员涉嫌犯罪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向公安、司法机关报案。

第四章 问责基本程序

第二十一条 发生涉案金额等值人民币一百万元(含)以上案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暂停案发层级机构分管负责人职务,并视情况暂停案发层级机构主要负责人职务,责成其积极配合案件调查。

发生重大、恶性案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暂停案发层级机构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职务,并视情况暂停案发层级机构上一级机构分管负责人职务,责成其积极配合案件调查。

案件调查结束后,确认被暂停职务的人员履行了相关职责的,即予恢复原职。 第二十二条 案件查清后,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员工管理权限组织开展具体案件问责工作。

发生重大、恶性案件的,全国性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由法人机构总部或省级(一级)分支机构牵头组织开展具体案件问责工作,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由法人机构总部牵头组织开展具体案件问责工作。

案发层级机构人员不得参与具体案件问责工作,但案发层级机构为法人机构总部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案件责任人员做出免责、从轻或减轻处理的责任

认定,应当逐一提出处理意见和理由,并由案发层级机构的上一级机构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第二十四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原则上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对案件责任人员做出处理决定,并在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由案发层级机构的上一级机构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对确需延长案件办理时间的,应当征得银监会或其省级派出机构同意。

第五章问责监督

第二十五条 问责工作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展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追究负责具体案件问责工作层级机构主要负责人责任。涉嫌犯罪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向公安、司法机关报案。

第二十六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展问责工作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依法釆取监管措施,督促其严肃问责。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或修订本机构案件责任追究工作制度,并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备。

第二十八条 个别金融机构组织构架和层级不适用本办法有关要求的,机构法人应当向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提出申请,由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决定。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实施后,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问责工作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三十条 本 办法由银监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案件把关能力培训心得体会总结

透过学习公司下发的《孟连军违纪违法案件开展专项以案促改活动方案》的文件,我就如何做好自身廉洁自律工作,如何加强工作中的廉政风险防范,下一步如何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如下反思:

(一)学习不系统、理论水平有待提高。案例中孟连军是因为不注重理论学习,放弃对自身世界观的改造,在各种物质利益面前逐渐迷失,堕入贪污腐化的深渊。对党纪国法一知半解,导致在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胡作为,导致走向错误的道路。

(二)对反腐倡廉工作的认识不足,思想不够敏锐,思路不够开阔,思考不够深远,观念有些陈旧,更新尚不到位。

(三)对自身刚性约束不到位,纪律观念不够强。突出表现为个人意识增强,组织观念弱化;本位意识增强,大局意识弱化;名利意识增强,公仆意识弱化,把强调政治纪律,视为束缚手脚,认为个人不拿不贪,就不是违纪违法,这样必然造成纪律涣散,难以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民主与集中、个人利益与党和群众利益的关系问题。

(一)加强学习,首先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必须要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其次,学习必须要结合实际,不断提高活学活用马列主义理论的能力,提高处理复杂局势和农村基础工作的能力。最后,学习必须要全面。在理论学习的基础上学习必须要全面。不仅要学习理论政策知识,还要学习法律、历史、经济、科学、社会、心理等方面的知识,力求知识全面。

(二)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首先,反腐倡廉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大任务,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促进社会和谐的紧迫任务。腐败的存在导致社会不和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三)强化职责意识。把履行“一岗双责”作为一种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在安排部署风廉政建设各各项工作的同时,不忘人社业务工作,让每一位干部职工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能够真正守住拒腐防变这条“生命线、高压线、警戒线”,进一步强化纪律和法律意识,远离腐败深渊。

通过对《孟连军违纪违法案件开展专项以案促改活动方案》的学习,我一定要坚持把以案促改工作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把警示教育纳入纳入党员干部教育整体规划,作为教育培训的重要资料,既要透过以案促改起到以案示警的教育作用,又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以各项工作的新业绩检验整改成效。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纪律意识,确保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持续高度一致。

2022案件把关能力培训心得体会总结

杨锡怀案件是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直接查处的首例省级纪委监委领导干部重大违纪违法案件;邱大明案件是国家监委成立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直接立案查处并移送司法机关的第一起纪检监察干部重大违纪违法案。两起案件的查处,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打铁必须自身硬”和“刀刃向内、不护犊子”的政治要求,是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对执纪违纪的坚决查处、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坚决清理门户、坚决防止“灯下黑”的具体行动。对于教育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绝对忠诚于党、严守纪律底线、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具有重要的警示教育意义。围绕本次民主生活会主题,代表纪委监委班子对照检查如下:

(一)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集中学习安排较少,个人自学不规范,学习成效不明显。在支部开展集中学习时,未能突出纪检监察机关的特点加强对纪律和规矩的学习把握。班子成员开展自学不规范,有时间了就学一学,工作忙了就往后推,有的党员干部对“学习强国”app仍不够重视,学习质量参差不齐。虽然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能够做到对党忠诚,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严明工作纪律方面。

一是个别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纪律意识不强。随着机构改革后纪委监委编制增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繁重,原有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已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我们又从各部门陆续选拔了一些新同志充实到队伍当中。但很多同志没有接受过纪检监察工作系统培训,大多靠老同志在实战中传授经验,工作纪律意识不强,在程序性、方法性问题上还存在缺陷。个别老同志认为自己多年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在工作纪律方面不存在问题,对新印发的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学习不深入,对省纪委“十不准”要求也未能全面掌握,被“围猎”的风险依然存在。

二是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力度不足。大多数时候都将纪检监察工作重点放在了案件查办、专项整治等方面,对日常监管不够重视,在红脸出汗、“治未病”上力度不足,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运用还不充分。对纪律的约束作用有限,开展工作纪律突击检查、交叉互查次数不多,推动全县各单位各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力度不够。

(三)讲政德修政德方面。

纪委监委班子能够讲政治、顾大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树牢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但有时受“人情社会”干扰,在工作之余也会参加一些聚会活动,虽然都是正常的交往,但也要时刻提高警惕,不断提高政治敏感性,防止社交关系异化,树立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必须以杨锡怀、邱大明等违纪违法案件为诫,坚决防止搞“师生圈”“校友圈”“老乡圈”等团伙主义,出现责任田里充当“老好人”,办人情案、关系案等问题。

(四)带头锤炼作风方面。

班子成员在带头锤炼作风方面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下基层较少,大部分时间都在办公室工作或参加会议,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脱离群众的问题。个别时候对自己要求还不够严格,偶尔也存在迟到早退现象,对分管同志的监督约束力不足。向基层部署工作时有时未能考虑到实际情况,一味下硬任务,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现象也有所存在。

(一)政治理论学习有所松懈。

以思想政治建设为统领认识不到位,偏重于业务工作,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够重视,常以时间紧、任务重为由放松理论学习。纪委监委班子对党员干部的宣传教育不到位,对其思想动态是否出现波动、理想信念是否出现动摇未能及时予以关注和正确引导。一些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不高,政治建设还有待加强。

(二)政治纪律监督有待强化。

纪委监委机关对自身担负的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相关责任认识不全面,落实不到位,在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时怕越权越界,畏手畏脚,在发挥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作用时对纪律和规矩的约束力不强,对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未能及时开展“回头看”。

(三)宗旨意识有所弱化。

班子成员的宗旨意识有所弱化,对基层基础情况了解不多,长时间在办公室工作,考虑如何对上级负责、向上级汇报的时候多了,深入群众了解难处、对群众担当的时候少了。要时刻谨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把加强党性修养作为终身的必修课,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着力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加强党的领导,确保纪检监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监督执纪是政治性极强的工作,必须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开展。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确保纪检监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提高对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重视,确保按要求填报。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把遵守党的纪律、听从党的指挥、接受党的考验上升为政治自觉,提升政治修养。

(二)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作用,协助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政治纪律监督,严肃查处、坚决纠正“七个有之”问题。加快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三)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杨锡怀同志违法违纪案件再一次表明,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备天然免疫力,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执纪者必须受到更为严格的纪律约束。必须严格坚守纪委监委政治机关定位,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层层落实“一岗双责”,严防“灯下黑”。

(四)加强作风建设,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转变工作作风,班子成员带头下基层开展调研,深入群众中间了解百姓诉求。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防“四风”反弹回潮,部署工作时要考虑到基层实际困难,尽量减少基层负担。拓展正风肃纪监督,坚持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与基层惩治腐败结合起来,以正风肃纪监督的实际成效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聚焦群众痛点难点,努力破解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围绕“解放思想、提升能力、转变作风”活动,大力推进作风建设,开展“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发展”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在扶持和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中的不担当、不作为、服务漂浮等问题,以及基层干部工作敷衍、吃拿卡要、冷横硬推等问题,不断优化全县营商环境。

2022案件把关能力培训心得体会总结

反诉人(本诉被告):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街____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反诉人(本诉原告):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街____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反诉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要求被反诉人支付__________费_____________元。

2.被反诉人应负担案件全部受理费。

事实与理由:

反诉人认为:_________________。基于上述事实,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论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提出反诉,请法院依法公正判决,以维护反诉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反诉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022案件把关能力培训心得体会总结

同志们:

受县局党组委托,我就全县地税系统开展“集中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失职违法犯罪专项工作”讲几点意见:

根据全国统一部署,从今年8月起到明年底,省检察院、省整规办、省公安厅和省监察厅在全省范围内联合组织开展集中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失职违法犯罪专项工作。省政府于8月24日召开集中查办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阮成发副省长在会议上进行了全面动员、安排和部署。要求通过专项工作,推动我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深入开展,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推进“和谐湖北”建设。

近日,省局又转发了省检察院等单位下发的《开展集中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失职违法犯罪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对集中查办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10月12日,市局召开了全市地税系统集中查办专项工作会议,各县市(区)局、市直各单位、市局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市局副局长同志代表市局党组在会议上对开展集中查办专项工作做了周密的安排和部署。×局长讲话强调:

一要切实增强集中查办专项工作的紧迫感。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专项工作部署中,已经明确把工商、税务和海关等确定为重点查办部门。其中就列举有税务部门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案,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案,玩忽职守案、滥用职权案等。这些都向我们发出了一个强烈的信号,在这次集中查办工作中,地税部门是重点部门,地税干部是重点人员,这是我们当前最大的现实。集中查办的大网已经张开,我们切不可以身试法,自己往口上撞。

二要严肃认真开展“八查八看”活动。“八查八看”具体内容为:一查税收政策执行,看有无擅自决定税收开、停征或擅自改变税率,不征少征税款的情况;二查缓缴税款审批,看有无违规和越权审批,明缓实欠,造成税款损失的情况;三查减免税审批,看有无违规越权审批,造成税款损失的情况;四查欠税追缴,看有无追缴措施不到位,不管不问,造成税款损失的情况;五查案件检查,看是否有案不查,查而不报,查多报少的情况;六查案件审理,看认定事实、使用法律是否正确,有无应罚不罚、以补代罚、以罚代刑,对应当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偷、逃、骗、抗税案件不移交的情况;七查案件执行,看执行措施是否到位,有无追缴补、滞、罚不及时、不到位造成税款损失的情况;八查发票发售环节,主要检查发票发售台帐,看发售的发票是否符合核定的种类和数量,有无违规发售发票造成税款损失的情况。

三要把集中查办专项工作推向深入。要求全市各单位把集中查办专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认真部署、明确分工,确保不出现任何死角和疏漏。

同志们,听了刚才集中查办专项工作的背景介绍,相信大家和我一样都有共同的感受。这次集中查办专项工作一舒格高,全国集中统一行动,从中央到地方层层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时间长,从今年6月到明年年底,时间长达一年半。三是力度大,公检法及纪检监察机关全面介入,联合查处。四是追溯年度久,对自2000年以来八类案件进行查处,时间跨度达6年之久。充分说明了中央的决心和态度,以及集中查办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相信大家也从中感受到紧迫感和危机感,开展集中查办专项工作已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亡羊补牢,为时不晚。与其被动等待检查,接受处理,不如立即行动起来,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完善工作。因此,县局要求:

(一)认清形势,明确态度,进一步增强对集中查办专项工作的认识。

第一,开展集中查办专项工作梳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促进党的执政能力的需要。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从实现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要求全党大力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首先要提高党领导发展的能力,坚持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开展这次专项工作,通过集中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经济犯罪,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通过集中查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渎职失职、贪污等职务犯罪,教育广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税能力。

第二,开展集中查办专项工作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建设和谐社会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事关社会财富的创造和地税收入的增加。我们作为经济执法部门,时时处处代表党和政府的形象,如果我们没有很好履行自己的职责,失职渎职,执法违法,知法犯法,必将损害广大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深恶痛绝。因此开展集中查办专项工作是党和政府的要求,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我们绝不可以掉以轻心,必须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认真履行职责,不余遗力地为国家建设和发展贡献力量,才能真正做到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自己的良知。

第三,开展集中查办专项工作是推进依法治税的需要。长期以来,全县地税部门以外防偷漏,内防不廉为基本取向,以推进依法治税为核心,依靠社会各界力量,集中打击和惩处了一批偷、逃、漏、抗等危害税收的不法分子,治税环境有了显著的改善,干部执法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认识到,由于受制度不完善,机制不健全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在查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案件时,存在着发案多、查处少、行政处罚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少,查处一般违法犯罪少的现象。这一问题已严重影响依法治税工作的深入开展和进一步推进,从这个意义上讲,开展集中查办专项工作确实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第四,开展集中查办专项工作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自地税机构组建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得不少成绩,得到了方方面面的肯定和认可,但从近来群众举报和纪委、检察部门反馈的信息看,一些违法违纪案件上升,一些行业不正之风有所反弹,令人警醒,叫人担忧。我们有的干部把截留税款、转引税款认为是“为集体为事”、“为单位分忧”;把贪污腐化、索贿受贿认为是“偶然失足”、“一念之差”;把吃喝抵税、以税谋私,认为是“工作需要”、“无需过滤”,把失职渎职、少征税款认为是“无关紧要”、“小题大做”。这些错误思想、错误行为,不仅要葬送自己,而且给我们地税事业造成了极大的损失和影响,我们如果熟视无睹,放任不管,就是党的罪人,就是地税事业的“败家子”。开展集中查办专项工作就是要进一步纯洁我们的队伍,维护我们的形象。

(二)突出重点,追根查源,打好集中查办专项工作的主动仗。。

第一、进一步明确集中查办专项工作内容。本次集中查办专项工作对税务部门而言主要是征收、稽查、发票管理等方面执法情况,市局将总结为“八查八看”活动。结合××地税实际,除了“八查八看”内容要认真开展自查外,还要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案件进行仔细的排查。

征收管理方面还要重点查是否将各类收入全额入账,有无随扩大收入范围和贪污挪用税款、规费现象;征收的税款是否及时、足额入库,单位有无私设过渡户现象;有无将税款存入本单位经费账户和私人账户现象。税款存款利息是否全额上账核算。减免税管理方面主要检查有无违反规定,随意减征或免征税款,有无超越职权,乱开减免税口子或弄虚弄虚作假情况,骗取减免税的问题。

稽查方面要重点查是否有应立案而未立案现象;是否有税不查,中饱私囊的现象,是否也存在类似市局通报的张家军式的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是否有以物抵税、以用抵税、消费抵税,税款不开票,直接做结论处理的现象;要查稽查内容是否全面,税种、费种是否齐全。

票证管理方面还要重点查税票、发票是否按规定使用,有无已停止使用的票证继续使用,或使用自制票据,滥用票据现象;有无白条收税,用其它凭证代替税票和收税不开票现象;在发票发售中,有无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有无隐瞒、截留和挪用发票工本费情况。检查发票领用手续是否完备规范;要检查发票使用方向,是否有混开混用现象;检查发票扣税工作是否及时足额,有无关系税、人情税,以票抵用现象;发票缴销是否符合规定。

第二、讲究方法,分步实施。自查自纠工作分为两个阶段,从即日起到11月底为各单位自查阶段。各单位要本着严格要求,严于律已的精神,妥善处理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工作。对在税收执法过程中法律适用正确,但手续不完备的情况,该补办手续的补办手续,该补资料的补办资料,该完善的制度要完善。对各种原因应收未收的税款、罚款,要先依法采取措施,坚决追缴,挽回损失,减轻后果。要坚持查细、查彻底,纠正和整改也要彻底,不留隐患。自查结束后,各分局和相关股室要上报自查整改报告。第二阶段为县局检查整顿阶段。县局将在12月份,拿出一个月的时间,针对集中查办专项工作内容,分别组建强有力的税收政策落实和征管检查专班、票证检查专班和税收稽查检查专班,逐个分局逐个股室,对照标准一个一个地检查,检查一个,整顿一个,规范一个。

第三、坚持原则,严肃处理。对这次集中查办专项工作,县局党组态度是非常明朗,立场是非常鲜明的。无论是在自查自纠发现的案件还是县局检查中发现的案件,不论涉及到什么人、什么单位、什么“特殊背景”,要坚决排除一切阻力和干扰,坚决查办,一查到底,依法追究。对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协助司法机关查清事实。对司法机关不受理,不立案,不予起诉、判刑的,要办理好接交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理在责任追究上。

(三)强化措施,务必求胜,确保集中查办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这次集中查办专项工作事关地税部门形象,事关依法治税,事关地税事业的发展和壮大。要通过这次集中查办专项工作,查清家底,查清问题,挽救干部,激发斗志。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促进集中查办工作顺利开展。在此,县局要求:

一是要加强对这次集中查办专项工作的领导。这次会议之后,各单位要把集中查办专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认真部署、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将自查自纠和整改的措施细化到科、到所、到人,确保责任明确、措施得力。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挂帅,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各负其责,不能够推卸责任、不能够转嫁矛盾,班子成员要对一把手负责,各分局要对县局负责。对因领导不力、玩忽职守造成的工作失误和被动,县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二是要切实加强沟通和信息反馈。各单位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或难以处理、难以把握的情况,要及时向县局进行汇报,必要时将相关的档案资料报县局审核把关,及时解决,以争取工作的主动权。县局要积极参加全县的专项查办工作联系会,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定期相互通报情况,及时掌握各种最新的动态,更好的指导本单位的集中查办工作。

三是要加强宣传发动。开展集中查处专项工作,直接关系到地税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同时,也需要广大干部职工的广泛参与和支持。各单位回去后,要将会议精神向干部职工进行传达,将有关的问题向干部职工进行宣传解释,争取干部职工的参与,要坚持党员先进性教育的好经验,调动全员参与的积极性,在系统形成上下联动的整体合力。要及时宣传专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果,并注意选择典型案件予以曝光,震慑犯罪分子,鼓励群众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渎职犯罪行为作斗争,形成强大的声势和氛围。

同志们,当前各项工作任务繁重、头绪繁多,我们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参与这次集中查办专项工作,为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促进“和谐××”建设做出贡献。

2022案件把关能力培训心得体会总结

甲方:___x(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就其所承包的____________________起诉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甲方决定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该案委托乙方律师进行风险代理,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律师、___律师、___律师为甲方一、二审阶段的风险诉讼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利益,切实履行代理义务,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

三、甲方必须全面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本案有关证据和相关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虚构或隐瞒事实,有权终止代理,并视为代理目的的实现,依约向甲方收取费用。

四、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

1.甲方委托乙方为本案诉讼全过程的代理人。

2.乙方律师代理权限:见授权委托书。

五、律师代理费及交纳方法:

1.甲方支付乙方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___xx元整(此款不包括乙方应交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以及案件执行费等),甲方在本案件执行完毕之日起三天内支付全部代理费。

2.诉讼过程中,乙方不另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法院在诉讼过程中正常收取的诉讼费、评估鉴定费、实际执行费等相关费用除外)。

3.乙方承诺甲方在此案中胜诉并使判决书所确定之款项得到有效执行,甲方全额支付约定的代理费。

4、若乙方未能实现上述承诺导致甲方败诉,则乙方将不收取所约定的代理费。

六、在本案诉讼过程中,甲方如与对方当事人和解,并按和解内容执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本合同约定支付风险代理费。

七、在本代理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视为乙方全部代理义务完成,甲方须按诉讼请求额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八、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费的,甲方须按乙方应得代理费用承担每日违约金。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案审理并执行终结止。

十、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仲裁委仲裁。

甲方:x 乙方:

20xx年xx月x日___20xx年xx月x日

注: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均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2案件把关能力培训心得体会总结

近期,我行开展了银行案件防控学习活动,通过观看视频,并结合我平时在工作中实际情况,对案件防控意识有了更深一层的认识。现就此次学习活动的心得总结出几点体会,也是我对此次学习活动的一个理性的认识。

近年来,金融案件频发,发案率仍然居高不下,防案形势非常严峻。纵观金融案件的发生,尽管形式各异,但追究原因主要是由于与以下几方面:一、是员工法纪意识差,教育乏力。 俗话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银行网点众多、面广、线长,绝大多数员工身处最基层,长期以来,规范化、制度化的思想教育开展不够,员工重视实际,视思想教育为形式、为空谈,认为在各自网点内的人低头不见抬头见,思想教育无意义,久而久之,员工思想道德水准、法律法规观念得不到净化和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防腐拒变能力差,大多凭个人的良知做工作,谈不上高尚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是防患意识不强,管理乏力。 近几年来,大部分银行注重了业务开展,忽视了案件防范,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得不到彻底改观,尤其在基层,任务至上,片面追究几项主要业务指标的考核,不重视内部管理、安全教育和责任意识,有的甚至欺上瞒下或走过场形式学习。 三、稽核检查图形式、走过场、监督乏力。 一方面稽核检查力量相对薄弱,对银行网点多、面广、线长和客观上难以全面实施有效的监督检查;另一方面,稽核检查人员有的责任心差,原则性不强,稽核检查图形式,走过场,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发现的问题也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罚,而是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有些事情虽然发现了,也下达了整改通知,但对落实情况没做进一步的督促检查,使问题越积越大,最后导致发生重大经济案件。从以上几个方面看,本人认为: 要做好案防工作,关键是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银行内部风险防控

(一)严格坚持开立个人网银业务,在开立网银业务时必须由客户本人亲自办理。

(二)大堂经理、柜员、复核、授权人都应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利用职务之便进行非法活动。

(三)大额储户一定要留有客户的电话,及进和客户进行对账,对客户的账户资金变动进行动态提示。

(四)对网银业务绑定的手机电话号码一客要和客户进行现场确认,确保为客户本人所有并视同要件进行管理。

(五)坚持“四眼制度”复核 、授权人员要前移到柜员内,现场复核,确认业务全程无误后再进行复核。

(六)严禁柜员人员留存客户身份证复印件,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

(七)加强对员工银行业务基础知识和案防知识的培训,特别是新上岗人员,要重点加强岗位职责流程知识的培训。学习研究监管风险提示,使工及早识别各种外部欺诈企图。

(八)充分发挥录像监控作用。安排有业务经验人实时查看录像。

二、加强自身素质修养、提升合规操作意识

案件防控的根本在于每位员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通过不断的学习相关业务操作和金融法律法规知识,最终从自身的角度杜绝案件发生的可能。我们每位员工只有不断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结合自身岗位的实际情况,认真地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吸取教训,并对有关金融法规、银行规章制度自我查找旅行岗位职责及遵纪守法方面的差距,明确今后工作努力的方向,才能使我们银行违法违规案件得到遏制。从自身出发,持之以恒,提高防范意识,谨守岗位职责,杜绝各项违规操作,消除案件隐患,才能达到有效地目标。相信我们每位员工都会远离金钱的诱惑,共同创造出一个和谐、合规的工作环境。

同时,案件防控工作关键点在于落实到每一个员工,只要我们每位员工都有案件防控意识、遵章守纪,案件防控就会事半功倍。在日常工作中要不断加强自我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把风险防范贯穿于具体工作的始终,牢固树立“违规无小事”、“安全就是效益”、“风险控制优先”的意识,自觉的把行业管理和自身的自律有机结合起来,明确岗位职责,增强自我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增强自我思想道德和业务理论水平,构建牢固的思想防线,使遵纪守法意识在思想深处牢牢扎根,变成一种自觉,一种习惯。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8小时以内要管好自己,8小时以外也要管好,坚决抵制种种违规违法不良行为的发生。

三、加强业务知识学习

身为网点一线员工,切实提高业务素质和风险防范能力,全面加强柜面营销和柜台服务,是我们临柜人员最为实际的工作任务。作为临柜人员,我深知临柜工作的重要性,因为它是顾客直接了解我行窗口,起着沟通顾客与银行的桥梁作用。因此,在临柜工作中,我始终坚持要做一个“有心人”。虚心学习业务,用心锻炼技能,耐心办理业务,热心对待客户。在银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下,我们都很清楚地意识到:只有更热情、周到、专业、快捷、创新、个性、尊享的优质服务才能为我行争取更多的客户,赢得更好的社会形象。

通过此次的案件防控学习活动,我找到了正确的价值取向与是非标准,找准了工作立足点,增强了合规办理和合规经营意识,通过对相关制度的深入学习,对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和执行制度的自觉性有了更高的要求,为识别和控制业务上的各种风险增强能力,积极规范操作行为和消除风险隐患。总之,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己的风险意识,警惕思想,坚定信念,合规办事,杜绝一切违规和风险。

2022案件把关能力培训心得体会总结

关于汪×× 贪污受贿案的剖析报告最近,县纪委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单位负责人汪×× 的贪污、受贿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县纪委、监察局决定给予汪×× 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县委组织部已免去了汪×× 担任的×× 单位负责人职务.

汪××,男,汉族,……

汪×× 贪污受贿案是近年来全县×× 系统发生的一起严重违纪案件,社会影响恶劣,教训十分深刻.此案的发生暴露出×× 系统在抓干部廉政教育和监督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思想政治工作放松,廉政教育抓得不紧.局党委班子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重视不够,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自觉性不高,廉洁自律意识淡漠,有的干部甚至见利忘义,把组织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

二是监管机制不够完善,项目管理比较混乱.从汪×× 贪污受贿案不难看出,该单位对下达村上实施的项目,监督检查不够到位,技术人员变动频繁,缺乏监督管理的有效机制.特别在项目资金管理上,没有实行严格的报账制,不是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而是由个别人说了算,项目资金使用随意性较大,为个别人套取项目资金、以权谋私创造了条件.……

三是结成利益共同体,项目实施单位和监管单位互惠互利.在项目工程实施期间,除有关人员贪污受贿外,项目实施单位多次将套取的项目资金转到账外,用于支付招待费和其他难

以处理的支出,许多支出没有规范的票据,胡支乱花现象十分严重,客观上导致了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第一,以案为鉴,深入开展警示教育.……

第二,完善制度,堵塞管理漏洞.……

第三,推行事务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

第四,加强监督,建立权力制衡机制.……

例文案件剖析报告的主体由主要违纪事实、发案原因分析、整改建议三部分构成.

第一部分,叙述被调查人的违纪事实.通常采取两种方法,即先总后分和先分后总.先总后分,就是先扼要综述被调查人的错误及性质,再具体介绍被调查人所犯错误的具体事实;先分后总就是先介绍具体错误事实,然后归纳出错误性质.不论采取哪种方法写作,都不能泄露调查过程、检举人、证明人等内容,总之,对这部分内容详略的把握,可以比错误事实材料简练,大体相当于处分决定叙述错误事实时的详略程度.

第二部分,剖析案件发生的主客观原因.这部分内容是案件剖析报告的核心内容,应着重围绕案件造成的严重危害、发案单位在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案件发生的主客观原因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具体叙述时,这三方面内容又不宜截然分开,特别是发案单位存在的问题和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结合起来去写,使之浑然一体,结构形式更加紧凑.

第三部分,向发案单位提出整改建议.一般不外乎加强教育、健全制度、深化监督、完善管理等几个方面,但在写作过程中应避免平铺直叙,千人一面.要对案件发生的各种原因进行分析、比较,从中抓住问题症结,研究制定解决对策,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要把关键性的建议放在重要位置着力去写,以凸现其重要地位,防止被其他问题淹没或冲淡.

以下是应注意的问题

1、撰写案件剖析报告不是所有案件的必经程序,它是针对初发性案件、普遍性案件、屡发性案件、大案要案等典型案件而言的,是为了巩固和扩大典型案件的查处效果所做的基础性工作.因此,撰写案件剖析报告要讲求质量,追求实效,避免流于形式.

2、开展案件剖析工作,大体上应当从以下几方面考虑:一要坚持以查促教,推动廉政教育.注意选择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剖析违纪违法问题发生的主客观原因,以案说纪,以案释法,用处边事教育身边人,促

“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2022案件把关能力培训心得体会总结(8篇)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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