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工务领导讲话心得体会及收获 铁路工作总结收获体会(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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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铁路工务领导讲话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运输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1、 依据甲方提出的发货申请,乙方应根据甲方所指定的时间、地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
2、 在短途汽车到厂装货时,请务必确认货物的完好性,如若发现有包装破损、货物自然变形或者呈现明显伤痕的情况,当场要求停止装货,经甲方与厂家确认后再做继续装载或者进行换货处理;
3、 乙方在运输货物时,必须将货物固定扎实,并不得与其它货物混装,运输过程中应保证安全,如发生货物丢失、损坏、淋雨等,所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在7天内予以赔偿甲方;
4、 鉴于铁路运输的多样性,乙方需将装货要求(件数、吨位要求)以及对应的价格以函的方式加盖公章后传真至甲方,经甲方确认后盖章回传,此函方可生效;若在执行期间有调整,请提前一周告知甲方;
5、 甲方所委托运输的货物彩涂钢板、镀锌带钢、热轧带钢、镀锌卷均需做好防水措施,在由厂运至货场,未能及时装火车时,仓储期间做好一切致使货物受潮的防水工作;车皮运输途中亦需要盖好帆布;
6、 火车离站后,乙方需将车皮号、箱号、以及所对应的货物卷号明细、离站时间、预计到达时间以电子档或者传真的方式告知甲方;
7、 自提货起,货发生损坏或者交通阻塞等原因,造成货物无法按预定时间送抵的务必第一时间知会甲方;
8、 货物到站后,乙方需联系甲方当地分公司,协商后按要求安排送货;
9、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所发货的厂家、发货量等走货信息;
10、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托运的货物购买运输保险,如由乙方不投保货物险,一旦出险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1、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进行运输费用的确认:
铁路费用:双方以经双方盖章确认后的报价函为基准结算;
其他费用:在业务发生过程中发生的额外费用,双方按照逐一确认的方式进行。
12、费用结算:
乙方承诺按以下第种方式结算运费:
① 费用按车次结算,只有在乙方送货至指定地点且收货方确认无货损后结付运费;
② 运费按月结算,每月5日前双方核对并确认上月的运输费,并在当月的15日前一次支付上月应付给乙方的运费。
13、因本协议项下委托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得采取单方延期送货或拒不支付运费费用等方式。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或双方授权的如下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正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铁路工务领导讲话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甲 方: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市北区登州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孙明波
乙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共同发展的精神,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货物铁路运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基本事项
1. 货物种类:甲方产品、半成品、原辅材料、宣传促销品(以下简称“甲方货物”)
2.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以下业务(请在所选择项目前的“□”处打“√”):
甲方货物铁路车皮、铁路集装箱的发运。
甲方货物铁路车皮、铁路集装箱的接车。
包括甲方货物自甲方指定仓库至铁路车皮、集装箱站台之间的短途运输。
包括甲方货物自铁路车皮、集装箱站台至甲方指定仓库之间的短途运输。
3. 甲方货物包装:纸箱
4. 甲方货物铁路车皮、铁路集装箱发运的起运地点及/或接车的送达地点为:甲方指定的 仓库,地址: 。
5. 其它约定: 。
第2条 乙方资质及运输工具要求
1. 乙方承诺:其具有从事本合同约定之食品饮料货物运输的合法资格和充分能力,其指派用于运输甲方货物的车辆均具有合法、齐备的营运资格,从事货物运输的司机均具有合法的驾驶资格和丰富的驾驶经验,其依照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将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进行。乙方保证不会利用为甲方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的机会从事任何非法活动。如违反上述承诺,乙方除应独立承担相关责任外,还应负责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包括商誉在内的一切损失。
2. 乙方所派用于承运甲方货物的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常温食品饮料运输安全、卫生等法规及商业
惯例的要求。除特定货物外(双方另行约定),运输车厢应干燥、卫生、平整、无污染、无异味、防雨、防晒,并且具备防止货物掉落之设施。有污染、有腐蚀性、车箱破漏及其他不适合装运食品饮料情况的车辆,不能用于装载甲方货物;否则,甲方有权拒绝装车,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 乙方必须保证车皮、集装箱车箱符合储存食品饮料装运要求;有“禁”装标志、有污染、有腐蚀性、有异味、车箱破漏、车门损坏、不能施封及其他不适合装运食品饮料情况的车皮、集装箱,不能用于装载甲方货物;否则,甲方有权拒绝装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 严禁将甲方货物与有毒、油腥、易污染物品、违禁品、危险货物等不适合与食品饮料类产品共同存放的物品混装;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3条 货物发运的业务要求
1. 车皮发站: ,铁路集装箱发站: 。
2. 甲方须提前 1天 将车皮、集装箱发运计划报乙方,并同时提供货物种类、到站、收货人等发货资料。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负责车皮、集装箱发运计划申报、落实,并第一时间通知甲方。
3. 乙方不能按期落实甲方铁路发运计划的,应赔偿甲方逾期发货的损失,并支付违约金1000
元/车皮、 500 元/20尺箱给甲方。
4. 若乙方代理事项包括甲方货物自甲方指定仓库至铁路发站的短途运输的,乙方在接到甲方发货通知后,乙方承运车辆必须持按甲方规定格式开具的提货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甲方指定仓库装货。甲方每次约车的前置时间(自甲方通知乙方派车起至乙方车辆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止,但 17 时至 8 时除外)为 24 小时。乙方车辆到达甲方仓库后必须服从甲方调度,并有责任协助甲方合理摆放货物。装车完毕,承运司机对装车货物进行不拆箱检验并在送货单据(甲方《产品提货单》等,下同)上签收,同时取得当次运输的送货单据。
5. 若甲方货物自甲方指定仓库至铁路发站的短途运输由甲方负责,甲方送货汽车进站后,乙方必须在一小时内组织人力进行装卸,并保证装卸每个车皮不少于6人,每个车皮装车时间不超过4小时,集装箱不超过2小时。乙方每延迟一小时应支付甲方50元违约金。
6. 车皮、集装箱监装由乙方负责,具体要求为:
(1) 装车前必须清扫干净车箱,关死扣牢车窗、车孔,加垫塑料膜或废纸箱。冬季需保温时还应沿车箱侧壁及底板粘好棉絮,产品顶层辅好薄膜胶纸或棉絮,材料由甲方提供。
(2) 按照甲方排运单序号及数量要求装车,货物不得倒置堆放,同一订单货物必须分品种、分规格、分批号集中堆放。
(3) 产品堆放紧凑、间距均匀。顶层产品落差不超过1层。
(4) 重的货物不得堆放在其他货物上面;做到重不压轻、大不压小。
(5) 车箱门口产品堆放必须交错码垛。
(6) 要求装卸工人必须爱惜甲方货物,禁止野蛮装卸,不得损坏、践踏、盗取甲方产品。
(7) 货物装车完毕,应清点数量,无误后关上车门并施封,用铁丝加固车门,并及时将车号、封号报给甲方。
7. 乙方须在装车次日上午9点前,将领货凭证按甲方提供的收货地址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寄给甲方指定收件人,如因乙方未及时将领货凭证寄出而造成收货人无法按时收货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8. 车皮、集装箱抵达目的地后,如果出现原封货物短少、损坏、受潮及污染等情况,乙方应甲方货物市场价及受影响的货物数量在一周内全额赔偿给甲方。
第4条 货物到达接车的业务要求
1. 车皮到站: ,铁路集装箱到站: 。
2. 甲方货物到达到站后,乙方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好人员及仓库库位接货。
3. 乙方应及时办理接车手续。由于乙方没有及时办理下站手续而产生的一切额外费用,由乙方承担。车皮开封时必须有甲方人员在场监督。
4. 甲方货物在下站过程中如果有发现破封、破损、短少、受潮及污染等情况,乙方须向铁路部门索取有效货运记录,以供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之用。
5. 货物装卸时,不得损坏、践踏、盗取甲方产品,严禁野蛮装卸。
6. 如果甲方货物自铁路到站站台至甲方指定仓库的短途运输由乙方负责的,乙方应安排好运输车辆。甲方货物下站并经甲、乙双方清点确认后,至货物到达甲方指定仓库、办理好入库手续前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按甲方货物市场价全额赔偿给甲方。集装箱由乙方负责送甲方指定仓库,待甲方监装员或仓库保管员到场验封后方可开箱卸货。
7. 甲方货物自铁路到站站台至甲方指定仓库的短途运输由甲方负责的,甲方接货车辆到达车站后,乙方须保证4小时内将货物卸入甲方指派的车辆内。
第5条 费用结算
1. 车皮发运费用: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车皮发运工作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如下费用:
(1) 铁路运输费用:以铁路部门出具的正规发票金额为准(包括铁路大票、 、 等,其中铁路发运其它费用中已列支的费用类型不允许在铁路大票中的费用重复体现)。
(2) 铁路发运代理费用:包干费 元/车皮(包括:铁路手续费、车站装卸费、车站服务费、领货凭证特快专递邮寄费、 等)。
(3) 甲方货物自甲方指定仓库至发站的短驳运费: 元/吨。
(4) 除以上(1)(2)(3)项费用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费用。
2. 集装箱发运费用: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集装箱发运工作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如下费用:
(1) 铁路运输费用:以铁路部门出具的正规发票金额为准(包括铁路大票、 、 等,其中铁路发运其它费用中已列支的费用类型不允许在铁路大票中的费用重复体现)。
(2) 铁路发运代理费用:包干费为: 元/20尺箱(包括:铁路手续费、车站装卸费、车站服务费、领货凭证特快专递邮寄费、 等)。
(3) 甲方货物自甲方指定仓库至发站的短驳运费: 元/吨。
(4) 除以上(1)(2)(3)项费用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费用。
3. 车皮接车费用: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车皮接车工作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如下费用:
(1) 接车皮费用:包干费为 元/车皮(包括:铁路手续代办费、车站装卸费、车站服务费、 等)。
(2) 车站至甲方指定仓库的短驳运费: 元/吨。
(3) 除以上(1)(2)项费用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费用。
4. 集装箱接车费用: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集装箱接车工作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如下费用:
(1)接集装箱费用:包干费为: 元/20尺箱(包括:铁路手续代办费、车站装卸费、车站服务费、 等)。
(2)车站至甲方指定仓库的短驳运费: 元/吨。
(3)除以上(1)(2)项费用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费用。
5. 结算方式:
乙方应在每月10日前将截止上月底(会计结算月)所发生的有效的、合格完整的由铁路部门出具的正规发票、经甲方指定收货人签收的送货单据的回单联原件等交甲方核对运费金额。甲方核对无误后通知乙方开具运费发票(发票抬头为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公司)交甲方办理付款手续,乙方交付给甲方的运费发票必须是甲方能抵扣税款的国家统一运输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合格完整的运费结算单据及发票后,在30日内将运费汇付给乙方。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不能抵扣税款,甲方因此无法抵扣的税款由乙方承担,并从乙方运费中扣除。
因乙方自身原因未在承运后四个月内向甲方提供合格完整的运费结算单据及发票,且未向甲方提交书面延期结算申请时,甲方将不予结算运费。
第6条 运输质量及保险
1. 乙方必须确保甲方托运货物的安全。若乙方负责车皮、集装箱发运、接车以及自甲方指定仓库与铁路车皮、集装箱站台之间的短途运输的,甲方货物由完成起运交接手续至送达交付前,货物的安全及保管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应为其所承运的甲方货物购买货物运输保险,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中已包含该货物保险费用。
(1) 乙方承运的甲方货物途中遇险,乙方必须第一时间通知甲方。
(2) 甲方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灭失、雨淋、污染、破损,无论乙方是否获得保险赔偿,乙方应负责按市场价全额赔偿甲方损失。
2. 铁路车皮、集装箱在铁路运输阶段的货物运输保险,由甲方购买。但当发生需要理赔时,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第7条 不可抗力条款
1. 如果一方因地震、洪水、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以下称为“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 如果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其义务或延迟履行其义务,其应该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清楚地向对方指出可以预测到的后果,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向对方提供由相关机构出具的关于“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影响的相关证明。
3. 双方应尽最大努力把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损失减到最低。声称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或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尤其应采取适当的方式以减轻或消除该事件的影响,并应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重新履行受该事件影响的合同义务。
第8条 保密条款
1. 乙方对在订立及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或取得的有关甲方及甲方货物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客户名称、地址、甲方货物品种价格、运输数量等,应当作为甲方商业秘密予以保护。除为本合同约定目的而使用外,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或作任何其他用途使用。
2. 即使本合同到期或因任何原因而终止后两年内,乙方仍然承担上述保密义务。
3. 乙方应告知并以适当方式要求司机等参与本合同履行之雇员及其他临时委派人员遵守本条规定,若上述人员违反本条规定,乙方应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9条 转让、转运条款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即使取得甲方同意,乙方仍应与承接其权利义务的第三方共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 在甲方货物运输过程中,因特殊情况甲方指令乙方将货物转运除目的地外其他地点的,由此产生的额外运费由甲方承担,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他事宜依照本合同规定进行。
第10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 连续两个月,乙方每月累计有2次未能按时落实并完成甲方的车皮、集装箱发运或接车计划。
2. 因乙方原因,乙方累计有3次未能按时落实并完成甲方的车皮、集装箱发运或接车计划。
第11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 因甲方原因,甲方连续两个月未能按本合同规定内容支付运费给乙方。
2. 乙方确实无力继续履行本合同,但乙方必须至少提前45天书面正式通知甲方。
第12条 其他
1. 双方确认本合同所有条款均由双方充分协商后确定,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及时补充合同条款。
2. 因本合同产生的任何纠纷,双方同意妥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 本合同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双方特此签署并确认以上合同条款和条件:
甲方: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签约时间:20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20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最新铁路工务领导讲话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敬爱的党组织:
我于xx年x月x日被党组织批准为中共预备党员,至今,我的预备期已满一年,根据《党章》第一章第七条的规定,我今天特向铁路局党组织申请转为中共正式党员。
这一年里,作为预备党员,我在党组织严格要求下,在支部党员的帮助下,通过一系列的理论学习和党内活动,我的政治、思想水平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增强了党性,我进一步认识到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不仅要解决组织上入党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思想上入党。下面,我向党组织汇报一年来我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
1、加强学习,不断优化知识结构、提高理论修养。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以科学的发展观指导工作和学习,不断拓展自己的知识结构,永远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并能够把学到的知识负于实践中去检验,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新的经验,为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2、注重提高自己的政治修养,注重改造世界观、人生观,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权力观。政治立场坚定,始终旗帜鲜明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论是在上班时间,还是八小时以外,均能够严格要求,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抵制不良习气,努力做到清正廉洁。
3、为人谦虚真诚,处事公道正派。心胸宽容大度,不计较个人得失。待人诚恳、友善,在不同的工作岗位,都尊敬领导,团结同志,能以大局为重,较好的处理与领导和同事的关系。对乘客,热情周到、积极服务。
4.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一切活动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每个党员干部应尽的义务和根本的人生价值取向,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的发展观的主要内容。作为一名铁路工作人员,应该把为铁路工作、为乘客服务放在首位,只有如此才能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平时注重学习,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对不懂的事情能通过学习、向别人请教等方法尽快的掌握。对本职工作,我力求严格按规章制度、按程序办事,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争取较好地完成任务。
为做好铁路的安全乘运工作,我经常加班加点,这一年来,我每周两天的正常休息时间大多是在火车加班度过的,但我从没叫苦叫累,因为做的是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并且我有着尽自己最大的力量为党的事业多做一些工作的强烈愿望。
在工作中,我时刻注意理论联系实际,“与时俱进”,用科学的发展观指导自己的工作学习,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自xx年毕业分配到某铁路局工作,先后做过乘务员、列车员等工作。xx年参加列车长竞聘。被任命为列车长。每到一个新的工作岗位,都能爱岗敬业、认真钻研业务,在较短的时间内适应和胜任工作。部门的工作经历,拓宽了我的视野,丰富了经验,培养了我的工作能力。
在日常生活中,我也一直以一个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主动帮助其他同志干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保持积极进取的心态。“团结就是力量”,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我注意积极团结同事,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充分体现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在这一年的预备期内,我的思想政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在工作和生活上发挥了一个党员的作用。但是,我离一个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和要求还有一定距离,还存在一些缺点需要克服,主要缺点是组织能力有待加强,在思想认识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我相信,在以后的工作学习中,我一定会在党组织的关怀下,在各位党组成员及同事的帮助下,通过自己的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克服缺点,不断积累经验,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工作能力,使自己真正成为一个能经受任何考验的真正的共产党员。
今天,我虽然向党组织递交了转正申请书,但我愿意接受党组织的长期考验。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最新铁路工务领导讲话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承运人/托运人装车│
领货凭证
计划号码或运输号码:_______铁路局
├─────────┤
货位:______________
货物运单
│承运人/托运人施封│ 车种___车号___
货物指定于___月___日搬入 托运人→发站→ └─────────┘ 货票第___号
运到期限______日
到站→收货人
货票第___号
运到期限___日
┌──────────────┬──────────────┐┌──┬───┐
│
托运人填写
│
承运人填写
││发站│
│
├──┬───┬────┬──┼────┬────┬────┤├──┼───┤
│发站│
│到站(局)│
│车种车号│
│货车标重││到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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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站所属省(市)自治区│
│施封号码│
││托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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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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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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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经
由│铁路货车│
││收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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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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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篷布号码│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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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 ├──┼──┬──┬──┼────┼────┼────┤├──┼─┬─┤
│ 人 │住址│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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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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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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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 │名称│
│运价里程│集装箱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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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 ├──┼──┬──┬──┼────┤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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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 │住址│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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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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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件│包│货物│托运人确│承运人确│计费│运│运│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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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数│装│价格│定重量│定重量│重量│价│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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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斤)│(公斤)│
│号│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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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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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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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托运人盖章或│
├──┼─┼─┼──┼────┼────┼──┼─┼─┼──┤│签字
│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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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铁路工务领导讲话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合同名称: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
资质等级及证书号: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
资质等级及证书号:_________
本工程由发包方经招标选定_________为中标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铁路经济合同管理办法》,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建设项目和工程名称: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
1.3承包范围:_________;
1.4工程内容:_________;
1.5承包方式:_________。
第2条工期
2.1开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
2.2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第3条合同价款
依据中标通知书等招标文件,确定本工程的合同价款为_________元。(价款项目见附表1《承包工程项目及费用一览表》)
第4条工程质量
4.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及铁道部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4.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或铁道部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_________。
4.3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甲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甲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第5条设计文件
5.1甲方须在开工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套设计文件和图纸。
5.2乙方要求增加设计文件和图纸的份数,由甲方提供,费用乙方自负。
5.3乙方收到设计文件和图纸后,在_________日内组织现场核对。
5.4非经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不能作为乙方施工依据。
5.5变更设计文件按本合同第16条办理。
第6条双方驻工地机构及代表
6.1甲方驻工地机构名称:_________,甲方代表姓名:_________。
6.2甲方委托的驻工地监理单位名称:_________,总监理工程师姓名:_________,岗位证书编号:_________。
6.3乙方驻工地机构名称:_________,乙方项目经理姓名:_________,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编号:_________。
第7条甲方工作
7.1负责办理工程所需建设用地申报手续及征地、拆迁补偿工作。
7.2按国家或铁道部下达的年度计划,依据合同工期与施工组织设计,及时提供所需建设资金。
7.3派驻工地机构和代表,履行甲方职责,协调各方工作。
7.4在开工前一个月,到铁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7.5招标选择或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履行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签订监理合同,将合同副本抄送乙方。
7.6按本合同约定,供应施工图及有关设计文件。
7.7组织设计单位向乙方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
7.8编制项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乙方报送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既有线改造过渡工程施工方案,并督促实施。
7.9申请项目开工报告,审批单位工程和单项工程开工报告。
7.10按本合同约定的分工范围和要求,供应设备和材料。
7.11按权限审批变更设计。
7.12按本合同约定办理验工计价手续,拨付和结算工程价款。
7.13按规定办理开工前审计、项目预算(概算)执行情况审计和竣工后竣工决算的审计手续。
7.14按有关规定组织和参加竣工验收交接工作。
第8条乙方工作
8.1根据甲方委托,负责具体办理建设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物等工作。
8.2根据甲方委托,负责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所需的租地及补偿工作。
8.3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既有线改造过渡工程的施工方案,报送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8.4按施工投标时的承诺,如期上足工程所需施工劳力和机具设备。
8.5按期向甲方报送年、季度施工计划,用款计划,年、季、月工程统计报表,质量安全事故报表。于年末_________天、季末_________天、月末_________天内报送工程形象进度及其他有关情况。
8.6按本合同约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检验、加工和管理。
8.7涉及既有线改(扩)建或过渡工程施工,必须严格执行铁道部关于既有线施工确保行车安全的有关规定。
8.8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工和交付使用。
8.9坚持文明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
8.10按照规定提出竣工文件,参加竣工验收工作。
8.11及时提报验工计价资料、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和竣工结算。
8.12对已完工的工程和安装的设备,在验交前应负责保管,保证其完好状态。
8.13对_________等规定保修期的项目,保修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9条进度计划
9.1乙方在接到甲方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一个月内,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年度施工进度计划,并于每一季度最后一个月下旬提出下一季度工程进度计划。
9.2甲方代表应在收到乙方年度施工进度计划_________天内,以书面形式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通知乙方,逾期未批复,可视为同意乙方报告,乙方可据此施工。
9.3经甲方同意的施工进度计划,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必须遵守。
9.4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进度滞后,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报甲方代表备案。
第10条延期开工
10.1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如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合同开工日期前10天,书面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理由和要求的报告。
10.2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报告后7天内答复。如甲方在7天内未予答复,可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
10.3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开工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10.4由于甲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甲方应在合同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推迟开工日期,并对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支出给予适当补偿,必要时顺延工期。
第11条暂停施工
11.1在确有必要时甲方可书面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7天内提出处理意见。
11.2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
11.3乙方在接到甲方代表书面复工通知后,继续施工。
11.4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必要时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乙方负违约责任,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第12条工期延误
12.1工期延误原因及责任
12.1.1不可抗力,非甲、乙方责任。
12.1.2施工图不能按规定日期提交,属甲方责任。
12.1.3重大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变化,属甲方责任。
12.1.4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属造成事故责任方责任。
12.1.5主要材料、设备推迟到货,属采购方责任。
12.1.6建设资金不到位,属甲方责任。
12.1.7年度计划调整,属甲方责任。
12.1.8其它原因,依其性质确定责任方。
12.2.1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在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工程内容、原因及要求向甲方代表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未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应予以补偿。
12.2.2乙方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2.2.3非甲、乙双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13条工期提前如提前工期,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协议修改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5天内给予批复,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3.1提前的时间要求;
13.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13.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13.4甲方应承担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
第14条工程质量检查
14.1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设立专职质检人员,负责施工过程工程质量的管理和检查。
14.2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的监察、检验,不合格的工程按要求返工或修改,承担返工或修改的费用。
14.3甲方原因造成工程返工或修改,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第15条隐蔽工程检查和签证
15.1在通知监理工程师对隐蔽工程检查前,乙方应严格进行自检。
15.2乙方自检合格后,按部规定格式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证及附件,于隐蔽前48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到现场进行检查,并在检查证上签字,方可继续施工。检查不合格或检查证及附件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不予签证,待乙方改正后重新检查签证。
15.3如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到现场检查时,应委托乙方检查人员负责检查合格、签证并注明原因,即可继续施工。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事后应补签检查证,如有疑问,确需再行检查的隐蔽工程,可以提出重新检查,其检查返工费用由甲方负责。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在接到隐蔽工程检查通知后,既不按时到现场,又未委托者,对危及安全的工点,乙方有权视现场情况予以隐蔽,其后果由监理单位(或甲方)承担。
15.4乙方未按规定通知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到现场进行检查,需重做检查及返工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15.5与设计资料差异较大的隐蔽工程,乙方在通知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的同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参加检查、签证。
15.6乙方应接受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的随时抽查和重点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检查条件。
第16条变更设计变更设计的分类、程序、分工及费用处理,按《铁路基本建设变更设计管理办法》(铁建〔1997〕125号)办理。
16.1ⅰ类变更设计经原批准单位批准后,甲方应在5天内向乙方发出变更设计文件。
16.2ⅱ类变更设计经甲方审定后,甲方应在3天内向乙方发出变更设计通知单。
16.3ⅲ类变更设计经甲方审定后,甲方应即向乙方发出变更设计通知单。
16.4ⅰ类变更设计经批准后,据以调整合同价款。ⅱ、ⅲ类变更设计的合同价款调整,按合同约定办理。
第17条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
17.1甲方按照本合同附表2向乙方提供有关材料设备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及其产品合格证明。
17.2甲方在材料设备到货__日前将到货通知送达乙方,乙方应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验收后交乙方。甲方未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保管责任,发生损坏丢失由甲方负责。
17.3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清单不符,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7.3.1材料设备的发货票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价差。
17.3.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清单不符,经甲方委托,乙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甲方承担相应经济支出。串换不成,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供应,重新采购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第18条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
18.1除按本合同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以外,其他材料设备均由乙方自行采购。
18.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要满足设计和规范的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及检验资料。
18.3由于乙方原因需代用材料,要报甲方批准,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18.4由于甲方原因,引起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费用的增加,由甲方承担。
第19条合同价款调整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价款,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9.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损失;
19.2国家计划有重大调整;
19.3铁道部发文批准调整的有关费用;
19.4已正式批准的变更设计;
19.5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项目、数量增减;
19.6按招标议标文件和本合同确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原则,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第20条工程预付款
20.1预付工程备料款:甲方预付备料款额度,建筑工程一般不超过当年建筑工程工作量的30%,安装工程一般不超过当年安装工程工作量的10%。预付的备料款,从竣工前未完工程所需材料价值相当于付备料款额度时起,在工程价款结算时,按材料所占的比重陆续抵扣。
20.2预付设备定货款:列入当年计划的设备,由甲方审查乙方到期的定货合同后,按合同将款直接拨到供货单位,如拨到乙方,由乙方代付,待设备安装并办理验工计价后抵扣,但由此产生的纳税应甲方负担。
20.3预付征地、拆迁费用:如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征地、拆迁手续时,甲方凭审核后的乙方与地方政府签订的征地、拆迁协议价款向地方预付。甲方按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的0.5%支付手续费,由乙方包干使用。
20.4有关购置设备、工器具及征地、补偿、配合辅助工程和电力增容等的财务结算和会计处理按铁道部现行的《铁路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办理。
第21条验工计价验工计价按照月预支,季度、年度验工计价及末次验工清算分阶段办理。
21.1月预支工程款:乙方应按当年投资计划(扣除列入当年计划的设备)及施工组织设计安排,提出季度用款计划,经甲方认可后,每月按当季建安工程价值的30%预支。
21.2季度验工计价:乙方按当季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分章节编制季度验工计价表,经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签认后,于季末后5天内报甲方审批,作为季度结算的依据。
21.3年度验工计价:乙方按当年投资计划内完成的实际工作量,编制年度验工计价表,经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签认后,于次年1月7日前报甲方审批,作为年度结算的依据。
21.4末次验工计价:建设项目竣工时,由乙方编制末次验工计价表,经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签证后作为竣工清算的依据。
21.5凡需要安装的设备,待安装就位后凭发货票和规定的综合业务提成、运杂费计价。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和工器具,根据发货票及固定资产验收或保管记录办理计价。
21.6材料(不含国外贷款采购材料)差价按铁道部公布的价差系数计价。
21.7其他项目和费用,按工程比例或双方约定计价。
第22条工程款支付
22.1月预支工程款,于每月15日前拨付。
22.2季度验工计价工程款,于下一季度20日前拨付。
22.3年度验工计价工程款,于次年元月31日前拨付。
22.4末次验工计价工程款,乙方在末次验工计价后5天内,将《工程验工结算清单》报送甲方,甲方在15天内审理办清结算手续,拨清合同价款97%工程款。
22.5工程尾工款,在月、季度、年度历次验工时,甲方对乙方100%验工计价并按计价数拨款。末次验工计价后,在拨款时扣留合同价款的3%作为工程尾工款,如末次验工前所剩的工程价款不足3%时,可提前扣留。工程尾工款一般应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30天内结清。有保修期的工程项目,待保修期满后30天内结清。
第23条竣工验收
23.1本工程的竣工验收按铁道部《铁路基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交接暂行办法》组织进行。
23.2竣工验收交接依据:
23.2.1批准的设计文件(包括经批准的变更设计文件);
23.2.2国家和铁道部批准的有关本工程建设的文件;
23.2.3设计时采用的规程、规范(维修规则不作为验收依据);
23.2.4铁道部规定的铁路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3.3竣工验收中甲方的工作:
23.3.1认真审查乙方提出的竣工验收申请。
23.3.2确认工程达到竣工验收交接程度时,向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竣工验收的报告,请求组织初验。
23.3.3受项目主管部门指定主持现场初验,并负责写出初验报告。
23.3.4督促检查乙方按期完成初验中提出的未完工程或工程质量有问题需要整治的工程。
23.3.5组织乙方及有关单位在正式验收__天前编制好全部竣工文件。
23.3.6按验收委员会的安排参加正式验收工作。
23.4竣工验收中乙方的工作:
23.4.1本工程已按设计配套完成,并具备运输条件,在提出验收报告前,乙方应按设计文件及验标进行全面自检。
23.4.2自检合格后,提出申请竣工验收报告,说明本工程完成情况、验收准备情况,以及申请办理竣工验收的具体日期等报甲方。
23.4.3本工程正式验收_________天前,乙方应编制好包括正式竣工图、有关规定的图表、已完工程数量报告、已完工程技术资料、地亩资料等的竣工文件一式_________份。
23.4.4增建二线及既有线改建项目的竣工验收,乙方应在正式验收交接前7天向甲方提供开办运营所需的技术文件。
23.4.5按验收委员会的安排参加竣工验收工作。
第24条竣工决算
24.1竣工决算由甲方统一组织并负责编制。乙方应按要求认真、及时向甲方提供财产交接资料。
24.2竣工决算按铁道部现行的《铁路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和交付使用财产编制办法》的规定执行,在工程项目正式验收后6个月内完成,并报有关部门。
第25条工程分包
25.1乙方承包的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分包。确需分包的工程,乙方应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列明分包工程理由、范围、内容,并附分包单位资质证书等资料。甲方应在7日内批复,并通知监理单位。
25.2乙方在甲方批准后,应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方可开工,并将合同副本送交甲方。
25.3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对工程质量和竣工交付使用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应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
25.4分包工程由乙方统一向甲方办理验工计价与结算。
25.5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第26条环境保护
在完成本工程施工过程中:
26.1乙方在施工中取土、弃土、排污等须按设计文件和甲方与当地环保部门签订的有关协议和要求进行处理。如有变更,乙方应先通知甲方。甲方应在7日内答复,甲方逾期未予答复,视为同意,乙方即可进行施工。乙方如未通知甲方变更而自行施工,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26.2乙方应在施工中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保护施工现场环境,避免和减少由于施工方法不当引起的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一旦发生,其后果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27条文物保护
在施工中发现文物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尽快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立即与有关管理部门协商处理意见,在24小时内通知乙方。延误工期时,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补救措施。
第28条合理化建议
乙方对设计或原材料串换提出合理化建议,应向甲方申报并抄送设计和监理单位,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研究,按批准权限进行审批。经批准采纳的合理化建议节约的投资,按铁道部现行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第29条安全施工
29.1在施工中,乙方应遵循国家和铁道部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重视施工现场作业安全,制定安全措施,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
29.2一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须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检察机关,并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规定向上级安全、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甲方应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所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29.3为了保护工程、保障施工人员和群众的安全,在必要的地点和时间内,乙方应设置照明和防护、警告信号和看守。
29.4在施工中,遇有动力设备、高压电线路、地下管道、压力容器、易燃易爆品、有毒有害物体等情况,需要特殊防护时,乙方必须按设计要求,采取可靠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由甲方按概算计列,并按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设计未考虑,在施工中又必须采取防护措施时,一般情况下乙方须报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防护措施费由甲方承担。遇有危及安全的特殊紧急情况时,乙方有权相机处置,事后_________天内必须向甲方补办批准手续。
29.5甲方应对乙方的施工技术安全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第30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及监理单位通报受害情况,甲方和监理、设计单位应及时赴施工现场进行处理。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的条件。乙方在_________天内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费用。如灾害继续发生,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按下列原则处理:
30.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30.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0.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负责。
30.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由甲、乙双方另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第31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31.1由于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承担保管费用,并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的条件。由于工程停建或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编制损失补偿费用计划,报送甲方,由甲方审核后报铁道部批准,按批准金额拨付乙方。
31.2如甲方须由乙方继续承担缓建工程的维护,双方应另行签订协议。
第32条违约
32.1违约责任
32.1.1甲方的违约责任
32.1.1.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的,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额%的违约金。
32.1.1.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予赔偿。
32.1.1.3因甲方责任而造成工程延期的,合同工期顺延。
32.1.1.4因甲方责任造成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2.1.2乙方的违约责任
32.1.2.1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竣工,应当承担逾期竣工的责任,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2.1.2.2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或返修,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影响工期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2.1.2.3因乙方责任而导致工程不能继续施工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2.2违约处理
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提出终止或解除合同,但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14天通知对方。当合同中止或解除时,乙方应在_________天内保护好施工现场。因乙方保管不善而造成工程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如因一方违约而未能履行合同的,违约方在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33条索赔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33.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33.2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甲方发出书面索赔要求;
33.3甲方在接到索赔要求后14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14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成立。
第34条争议解决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双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解决。
经调解达不成协议时,可以采取下列一种方式解决:第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二种争议解决方式: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双方约定按第_________种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第35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工程正式验交后,甲方按竣工结算将费用支付完毕即告终止。
第36条补充协议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经双方确认的电报、会议纪要、图表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37条合同附件目录
本合同附件目录见附表。
第38条合同份数
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副本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承包工程项目及费用一览表(略)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略)
铁路工务领导讲话心得体会及收获 铁路工作总结收获体会(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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