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补充决定范文如何写 公文写作决定的范文(六篇)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最新公文补充决定范文如何写一
一、职务任免与任免职务。职务任免是编正词组,强调的重点是“任免”;任免职务是谓宾词组,“任免”是谓语,职务是宾语。这两个词组相对行为的主持者与支配者来说,是完全不同的,切不可互用,也不可省去“职务”二字,只用任免。譬如某单位干部任职的公文,其文题是关于任免职务的决定,某单位是主语,文题是谓语部分,在定语中的任免职务是一个主谓宾句子,是主语,任免是谓语,职务是宾语,也就是说这个职务任免的行为动作是由主使的,这显然严重背离了此公文的主旨。如果将此文的“任免职务”改为“职务任免”,那就符合句法和发文主旨了。“职务任免”还有下列几种写法,一是“任职”,二是“免职”,三是“人事任免”,四是实写某人某职务,如关于担任保卫处处长的决定。
二、免去职务与自然免去。这两个词组是领导干部职务任免公文中常用的。其中免去职务用得更多,常见的下列5种情况都应下文“免去职务”。其一,调任新的领导职位,原任领导职务免去,属于递进职务的,应全部免去,如市委委员、书记;其二,新担任非领导职务,原领导职务免去,如由副厅长职务改任巡视员;其三,由领导职务改任技术或业务工作职务,原领导职务免去,如由副局长改任总工程师;其四,领导职务已达卸任年龄,原领导职务免去;其五,领导干部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原领导职务免去。上述5种情况必须发文“免去原任职
务”,不适用“自然免去”。“自然免去”主要适用于下述4类状况。其一,实行选举制的领导职位,如党委正副书记、人大正副主任等,新一届领导人选举产生以后,前一届领导人职务自然免去;其二,在同一机关的同一领导岗位上由副职升为正职,副职自然免去:其三,原任领导职务的机构撤销,原机构领导职务自然免去;其四,由某一主体领导职务衍生的另外相关的若干个领导职务,当主体领导职务被免去,其衍生领导职务自然免去。如省级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主任、省级哲学社会科学领导小组组长等领导职务,都是由省委副书记兼任的,也就是说,上述的主任、组长都是由省委副书记衍生出来的,如果省委副书记职务免去了,那主任、组长这些衍生职务自然免去了。自然免去,一般不要专门下文,但有的机关和单位却按常规下文,给人以画蛇添足之感。
三、机构调整与职务任免。某些机构调整时名称变了,职务名称应跟着发文改变。但有时机构名称调整变化下了文,而这个机构的领导干部职务名称却没有下文改变,而到新机构运转一段时间后,领导干部调换需要下文任免,职务任免的机构名称肯定是新机构,却发现调整机构前的职务在机构名称变化时没有下文,这个问题笔者姑且叫作领导干部职务任免公文前后失去照应。这不仅给领导干部职务名称带来混乱,而且给档案利用、编研、以及编史修志带来很多麻烦。因此,凡机构调整名称发生变化时,该机构领导干部的职务名称均应发文明确,其中机构级别上升或下降了的,还要重新明确领导干部的级别。
四、机构名称与职务级别。一般情况下,机构名称与职务级别是对应的,稳定的,如人事司与人事司长,人事司是正厅级机构,人事司司长是正厅级干部。但是有的机构名称与职务级别既不对应,也不稳定,一般应在公文中标明职级为准。常见的有下述3种:第一种,有的机构名称在一个系统或一个地域内是相同的,但在这个机构内任入,党内任职文件,可在人名之后加“同志”,行政任职文件可加“同志”,也可以不加,直写其名。二是党内任职文件与行政任职文件用词雷同,如任命担任党委组织部长、任命担任科研处长。其实是应该加以区别的,党内任职的行文不用“任命”,而多用“决定”,也可用通知,如关于任党委组织部长的通知,而行政任职文件则用“任命”。三是乱用简称。如中共*党委,其中“中共”与“党”字的内含是重复的,应为中共委员会,或*党委。又如某单位党委决定下属党支部书记的任职文件中有“行政机关支部”的句子,支部之前省去了一个“党”字,虽然从整个文件的意思中可以推断出是党支部,但单独从这个句子中理解,意思表达并不完整,因为团支部也是支部,民主党派基层组织也称支部,所以这个“党”是不能省的,以免发生歧义。二类是错别字的问题。一般来说,因领导干部职务任免的公文字数较少,错别字相对来说也比较少,但又客观存在,其中最突出的是姓名用字,如将“阳”写成“杨”,把“受”写成“授”,还有“建”写成“见”的,“亨”写成“享”的,“尤”写成“龙”的。主要是“音”同字不同或字型相似而出现的问题,在文件起草和校对时要特别重视,防止这类问题的发生。
上述5个方面的事项,虽有正面的立论,但其主要倾向是针对领导干部职务任免公文写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解决的方法,大都是笔者的粗陋之见,用以抛砖引玉,期望公文的起草者、审批者、打印者、校对者都能引起重视,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逐步消除这类问题,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职务任免公文的质量,以便充分发挥此种公文的现实效用和历史效用。
职的领导干部的级别并不一定相同,如工会副主席,按有关规定,可以由这个单位内设行政机构的正职担任,也可由副职担任,假如将一个没有职级的一般干部提拔为工会副主席,下发公文任职时就必须在职务名称后用括号标明职级。第二种,机构名称与职级不对应,如在一些县市设立的局级机构,下设了科,这种科的级别并不与处级机构设立的科相同,而是低一个级别,与“股”是同级的。如果对这种科长的任职下文,一般来说,是应在职务之后用括号写明职级的,如不写明,一旦过了若干年这个干部调到别的不设科的县市局级机构任职,其职级的确认就会费尽周折。第三种,一个机构名称的领导干部属两种职级的。如一个省属局,有段时期为正厅级机构,有段时期改为副厅级机构,是副厅级机构时,正职属于副厅级干部,副职属于正处级干部,其内设机构的领导干部,正职属于副处级干部,副职属于正科级干部。一般来说,这种机构领导干部的任职文件也应在职务之后用括号写明职级。否则,有可能对在这些机构任职的领导干部职级,或后人编史修志时带来困惑。另外新设机构与新配领导干部时,应先就新设机构下文,明确机构的级别与职责,然后再就新任职的领导干部发文,而不能将新设机构与新配领导干部在一个文里下达,更不能先将新配领导干部下任职文件,再补发新设机构级别与职责的文件。
五、职务任免公文中的其它用词。领导干部职务任免公文用词的首要条件是准确,因为只有用词准确方可能起到应有作用,从全局来说,公文的起草者和批准者做得很不错,但差错也不少见。主要有3类,一类是用词的规范化问题,表现有三:一是职称、学衔写入任职文件,如博士任主任,*教授任处长。其实职称、学衔都不要写。
最新公文补充决定范文如何写二
1、公布令的格式
2、行政令的格式
3、通令的格式
4、指令的格式
命令通常由三部分构成:
(1)命令的标题
直接标明什么命令(令);也可在命令(令)的前面标明发布命令(令)的机关名称或领导人的职务。
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加“命令”或“令”字组成,居中排布,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20 mm,推荐使用红色小标宋体字。
(2)命令的正文
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居中编排令号,令号下空二行编排正文。
命令的正文多由“原因”和“使命指挥”构成。前者说明为什么要发布该项命令,后者要说明命令所属机关必须遵照执行的事项,生效与执行的时限。
(3)命令的签署
标示签发此项命令的机关或法定作者,签发的日期,并盖上印章。
命令的撰写,要求文字非常简明扼要,篇幅简短,主要传达领导机关的决定,不必作具体意义的阐发。行文结构要严谨,文句要精炼准确,语气要坚决肯定,不能使用商量或模棱两可的口吻。
签发人职务、签名章和成文日期的编排见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xx)7.3.5.3加盖签发人签名章的公文。
公布令的格式
公布令由四部分构成:
(1)标题
公布令的标题通常也包括发文机关、发文事由和文种类别三部分,但使用时只写明发文机关与文种即可。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等等。
(2)正文
公布令的正文一般很简短,主要写明经过什么机关或会议,在什么日期通过批准了何种法令文件,开始生效与执行的日期。属于修订的文件,也应在正文中说明。
(3)签署
标明签署公布令的发文机关或法定作者,签署日期。如需盖印的,要盖上公(私)印章。
(4)附件
公布令是为颁布某项法律制度而发出的,所以必须附上所颁布的法制文书。
公布令的写作,要求简短明确,在颁布法律条文时甚至连理由和目的也无需说明。公布令的附件,应随令文同时公布。
公布令正文结尾处,一般要用“特令公布施行”、“现予公布”、“现予公布施行”等惯用语,以作简明的肯定。
行政令的格式
行政令由三部分构成:
(1)标题
行政令的标题也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类别三部分组成,且三部分必须俱全,不可简略为两部分或一部分。如“国务院关于实行棉花计划收购的命令”,不能简略为“关于实行棉花计划收购的命令”或“命令”。
(2)正文
正文一般先写发令目的、实施的起始时间和范围,后列具体内容,最后写明对违令者的处罚。
(3)签署
落款可以是机关也可以是机关领导人,领导人前要写明职务。同时,要写明签发日期。
行政令的写作通常不如公布令简短,对于正文中的具体法令事项,要写得既明确简练又清楚周密。
通令的格式
通令的写作一般包括三部分:
(1)标题
通令的标题通常要求发文机关、发文事由、文种类别三部分齐全,不可省略。
(2)正文
通令的正文一般由如下内容构成:即主要执行这项命令的机关、发文的目的、通令的内容等。还要在正文的结尾,写上“以上通令,应公告全体公民周知,切实遵照执行”等语。
(3)落款法定作者、日期。
通令是需要全民皆知的行政法令,所以行文明白晓畅、深入浅出是极其重要的。
指令的格式
指令应由标题、正文和签署三部分组成。
1.标题
标题中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类别均要标明。
2.正文
指令的正文,开头多数要列出受文单位,但也可以不列,一般根据需要决定。接着要扼要说明发文的缘由、依据、意义和目的。再下来是正文的中心部分,主要提出具体的任务、要求、措施和规定。
正文中说明发布指令缘由与目的的部分,要写得简明扼要,富于概括性,在开始提出具体指令之前,多用“特发布如下指令”一句,以提示下文。写作正文的中心部分,即具体指令内容时,要把具体要求、规定的施行范围、日期和执行机关,拟得条理清楚、明确无疑,以便执行和检查。
3.签署发文机关、日期。
指令多用于国家对经济、科研、技术等方面的专业管理,因而涉及到一定的专业性术语和某些专业理论知识,不仅要求撰写者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还要求
公文补充决定范文如何写 公文写作决定的范文(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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