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调度心得体会实验课 车辆调度员工作心得(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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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车辆调度心得体会实验课一
经营者: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车辆挂靠经营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合同期 年。
二、联营车主基本情况
车主: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宅电: 移动电话: 现 住 址:
紧急情况通知人详细住址:
姓名: 移动电话: 住宅电话:
三、联营车辆基本情况
车号: 上岗资格证号: 驾驶证号:
车型: 道路运输证号: 行车证号:
吨位: 车辆技术等级: 操作证号:
司机: 移 动 电 话: 住宅电话:
四、应缴纳的保险费用和服务费用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车辆参加必要的保险,若乙方不参加保险,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车辆保险费用:交强险 元,车损险 元,第三者责任险 元,座位险 元,货物险 元,不计免赔 元,盗抢险 元,玻璃险 元,自然损失险 元,无过失责任险 元,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货物险) 元(第三者) 元。
3、上述费用乙方交给甲方,由甲方代为交付,甲方办理上述费用的缴纳时,乙方须给甲方付 元的代办服务费。
4、乙方向甲方一次性缴纳一年的风险保障基金 元。
5、各项费用从 月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依法经营,按时缴纳合同规定的各项费用。
2、有权要求乙方服从运管、交通部门的管理,保证安全行车。
3、有权要求乙方的车辆按交通、运管部门的规定,安装gps,承担其费用。
4、若遇抢险、救灾等紧急运输任务时,乙方车辆须无条件服从调遣。
5、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服务,为乙方代办营运手续和协助乙方处理交通事故等事宜,代收代缴保险费及其他应缴纳的费用,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甲方为乙方提供配货服务,乙方须服从甲方调配。
7、甲方为乙方提供有偿的修理、仓储、信息服务,但给予优先和优惠。
8、乙方的车辆只是在甲方的名下经营,车辆的所有权归乙方。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及时办理各种代办的手续和事宜。
2、有权要求甲方按期结算各项费用。
3、在甲方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乙方享有优先配货权。
4、乙方要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5、在运输过程中造成货物丢失、损坏的,其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6、乙方不得将有关证件私自转让或出借他人,如发生此类情况,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一律由乙方自负。
7、乙方应积极参加抢险、救灾等紧急任务。
8、乙方车辆必须完全听从甲方的调配、管理和为甲方提供服务,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私自对外承担业务,乙方一旦违约,甲方享有制约权和解除权。
9、乙方必须保证驾驶员和押运员具有交通、运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上岗证件,不得让无证照的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驾驶和押运车辆,一定要持证上岗,否则,一切责任和后果自负。
10、车辆在经营或道路行驶过程中,造成的交通事故、违章和违法等行为,均属乙方个体行为,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或乙方的法定继承人承担,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和后果。
七、违约责任
在履行合同期间,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违约论处。
1、因国家运输费用调整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制订书面费用增减协议,一方随意增减的,按违约论处。
2、乙方不能按期如数缴纳合同规定的各项费用,从超过支付期限的第10日起,每天按欠款5%的比例缴纳滞纳金。
3、双方未经协商,其中一方擅自解除或终止合同,按违约处理,所造成的责任和后果一律由违约方承担。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签字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后方可有效。
2、合同期内,如国家政策发生较大变化或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3、乙方违法乱纪,损害国家、企业利益,触犯刑律,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被追究法律责任或因乙方本人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合同到期由甲、乙双方协商续订新的合同。
九、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主题车辆调度心得体会实验课二
1.0目的:为了公司车辆管理的正常化,提高公司使用辆的及时性、合理性及规范化,降低公司用车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2.0范围:公司所有车辆使用管理
3.0职责:
办公室主任:负责监管及调度公司现所有车辆的管理权,合理的、有效的及规范化的调度公司行政车辆及采购及模具专用车辆,降低公司用车费用,对公司车辆的年检、保险以及相关证件的保存做统一安排和归口管理,车辆的维修、保养、规划、管理及调度.
各部门主管:负责部门人员用车的申请审批。
4.0车辆使用:
4.1个人因公申请使用车辆的,经部门经理批准,报办公室主任安排车辆。
4.2各部门、车间要求派车的,原则上须提前半天申请,以便办公室主任统一调度,对非急性事物,办公室主任须本着有序、节约的管理原则进行统筹安排。
4.3所有车辆使用完毕或下班后,统一停放公司指定停车位,原则上不允许公车私用或将公司车辆开回家等现象。
4.4车辆钥匙统一放置总经理办公室,用车完毕后,将钥匙交办公室主任,并在车辆使用情况上登记相关信息。
5.0车辆管理:
5.1出车前检查:
5.1.1检查燃料、润滑油、冷却液、电液是否足够,制动器、离合器总泵油是否合乎要求。
5.1.2检查轮胎气压是否合乎标准,轮胎螺丝是否紧固。
5.1.3检查手、脚制动器性能是不良好,各连接管道是否漏油。
5.1.4方向机、转向器、传动轴及转向横直拉杆是否紧固、有效。
5.1.5检查喇叭、灯光、雨刮器是否正常,电瓶搭线是否牢固清洁。
5.1.6按照车辆的技术规程启动车辆,并察听声音是否正常。
5.1.7车辆发动后,各种仪表、指示灯工作必须正常(如发现有故障,应马上熄车并向办公室主任汇报)。
5.1.8自检本车确认技术性能良好,方可出车。
5.2出车时注意事项:
5.2.1不得交给他人驾驶,不得进行公司任务以外的活动。
5.2.2严守交通规则,严格控制车速,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5.2.3行驶中,发现车辆异常,应立即停车检修,并及时与办公室主任联系汇报情况。
5.2.4应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公司委派的任务。
5.3下班收车管理:
5.3.1保持车辆内外清洁(清洁烟灰盒,检查车内是否有熄灭烟头,及车上有无他人遗留物品,防止易燃易爆物品在车内),然后把车辆开回公司指定位置。
5.3.2熄灯、入档、拉紧手制动器,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标准,轮胎螺丝是否松动。
5.3.3补充好车辆的机油、燃油、冷却水和电池水。
5.3.4详细填写好《用车情况表》,并对车辆当天异常情况作书面记录,同时向办公室主任汇报。
5.3.5关好车窗,锁好车门、尾盖。
6.0车辆保养与维修
6.1所有车辆的维修与保养由办公室主任负责。
6.2根据车辆状况,定期做保养与申请维修,如因保养不及时所导致车辆出现问题,维修费用由责任人承担10%。
6.3车辆需要维修的,提前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呈报总经理审批,审批后到公司定点进行维修。更换部件需带回公司,由仓管员核实后存放在指定位置。未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不可私自进行维修,特殊情况(车辆坏在路上)可先电话通知办公室主任,得到同意后方可安排维修。如问题较小并费用在200元以下,由最近的修理厂进行修理,开好收据,如超出200元以上修理费的,打电话到定点维修厂,由定点维修厂进行维修。
6.4及时检查水与油的情况,及时进行补充,如因无水或无油造成车辆维修,由责任人负10%。
6.5如发现在车辆维修及保养上有造假情况的,对当事人处罚20-200元/次。
7.0责任担当:
7.1发生交通事故,属全责的,事故金额超过500元并在1000元以内的,驾驶员处罚200元;超过1000元的,驾驶员处罚300元;
7.2发生交通事故,属主责的,事故金额超过1000元并在20__元以内的,驾驶员处罚200元;超过20__元的,驾驶员处罚300元;
7.3发生交通事故,属次责或无责任的,不在考核范围。
7.4办公室主任每月对各车辆使用状况进行调查,对违章记录进行通报并上报公司主管领导。
7.5因乱停车、无证、未系安全带造成的违章罚款,由当事人自行负责,办公室主任当月提报财务进行相关扣款;因超速、闯经灯造成的违章罚款,当事人扣分,公司负责罚款部分(注:一个年度内累计罚款超过600元的,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
7.6一经发现多报或在加油费用上虚报的,处违规金额5倍以上处罚;每次加油未及时、如实填写《洗车、加油记录表》的扣20元/次;
7.7无派车单或发货、外加工、模具维修等手续不全出车的,当值保安处罚50元/次;驾驶员处30元/次;
7.8车辆使用过程中,将车辆交由他人行使或学习的,一经发现,处罚当事驾驶员20-200元/次;发生交通事故的(无论什么责任或无责)所产生各项费用由当值驾驶员个人承担,(包含保险公司已赔付金额)视事故情节严重,对当值驾驶员处300-800元/次,
7.9发生其他失职责任,造成车辆损坏或维修的,视情节轻重,处20-200元/次处罚。
8.0相关费用报销:
8.1正常的停车费、路桥费、洗车费、燃油费,每天上交至办公室主任做汇总,并在单据背后注明具体情况,由办公室主任在月底进行报销。
8.2燃油补助费,公车私用的,按出差次数补助,武义市区范围按30元/次,永康市区范围内50元/次。(其他未标注的,视距离远近,最高补助次数100元/次)
9.0相关表单
9.1《洗车、加油记录表》
9.2《使用情况表》
9.3《车辆维修/保养记录表》
主题车辆调度心得体会实验课三
委托方(甲方):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种类:
数量: 包装:
中介服务方(乙方): 证件:
地址 :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货物运输居间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货物寻找适合装货的车辆。
第二条 甲方货物发往地址: 。
第三条 甲方对运输车辆的要求: 。
第四条 甲方对运输车辆时间的要求: 。
第五条 乙方为甲方寻找合适车辆后,由甲方与实际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
第六条 甲方与实际承运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后或开始实际履行货物运输合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居间服务费 元。
第七条 甲、乙双方签订货物运输居间合同后,甲方预先支付乙方在居间活动期间的必要实际费用元。如果乙方促成货物运输合同成立的,先前预付的费用从居间合同价款中扣除;未促成货物运输合同成立的,甲方预先支付的必要实际费用将不予退回,作为乙方从事居间活动支付的通讯费、交通费等必要费用。
第八条乙方仅为甲方提供订立货物运输合同的机会或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的提供信息,有关货物运输的条款由甲方和实际承运人直接洽谈,货物运输的权利义务也是甲方和实际承运人承担,乙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第九条甲方在签订合同时,对实际承运人及信息有审查义务;乙方只提供实际承运人信息,对实际承运人信息没有审查义务;如果甲方对实际承运人及承运人信息未经审查,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甲方未按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用的,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总价款20%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签约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协议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货物运输居间合同范文二
委托方(甲方):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包装:
中介服务方(乙方): 证件: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自愿达成货物运输居间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如下:
一、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货物寻找合适车辆运输。
二、 甲方货物发往的地址:
三、 甲方对运输车辆的时间要求:
四、 甲方对运输车辆的要求:
五、 乙方为甲方寻找到合适车辆后由甲方直接和第三方(承运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六、 甲方和第三方签订货物运输合同或开始实际履行货物运输合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 元。
七、 乙方未促成货物运输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甲方应支付乙方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通讯费、交通费等必要费用。
八、乙方仅为甲方提供订立货物运输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中介服务,有关货物运输的条款由甲方和第三方直接洽谈,货物运输的权利义务也是由甲方和第三方直接承担,乙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九、 甲方向乙方预先支付居间活动必要实际费用 元。
十、 双方协商的其他条款: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公章):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主题车辆调度心得体会实验课四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公平处置的原则。就甲方车(车主:--车牌号:--车架号:----)因车辆事故造成的维修与维修完成后保险理赔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具体维修项目,更换的配件及最终的维修费用总额以保险公司最终定损为准,非保险责任范围的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为准,乙方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实际维修费用(含辅料费)与保险公司最终核定费用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承担。
2、乙方承诺按照车辆厂家的维修标准规范维修,确保甲方的车辆在维修后符合厂家相关的质量标准。所更换零配件均为原装原厂配件。在维修后正常使用车辆的情况下,依据《中华人份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以及厂家的保修政策,给甲方车辆予质量保证与保修。
3、如甲方车辆在维修完成后需委托乙方代理该起事故的理赔事宜,甲方必须在车辆维修完成交车时,提供该案件所需的理赔资料并配合相关的定损理赔事宜的处理。甲方需交付所需维修费用或相应比率的押金后乙方才能将承修车辆交予甲方。(乙方将视事故的理赔情况决定收取押金比例或全额收取)。甲方如是第三者车辆,异地承保车辆或案件涉及到人员伤亡及理赔资料不全的案件,乙方有权拒绝代理赔。
4、车辆在委托承修之日起(协议签订日起),如维修过程中甲方中途需把车辆拖离乙方修理厂,甲方需支付予乙方拆解费,估价费,场地占用费(乙方估价单总额的10%)。如该车所需更换的配件已向厂家提交订单,甲方需全部购买订单上的配件并支付相关违约费用。
5、甲方如属按揭贷款车辆,若甲方因还款不正常等因素,导致车辆维修完成保险公司无法将理赔款项正常支付,乙方将予以在甲方支付因该起事故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后交还车辆予甲方。该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可另作补充协商。签订日起甲方授权予乙方全权处理车辆拆解维修以及保险定损等事宜。协议签订日起生效。
特别预定:该维修协议甲方或者甲方代理人签章确认的传真件有效。如甲方是单位车辆需加盖单位公章。
甲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甲方代理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乙方:
乙方经办人(签章):
乙方负责人(签章):
签署日期:
主题车辆调度心得体会实验课五
甲方:__________
乙方(保管方):________停车场;地点: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签订以下车辆保管协议书。
第一条甲方将其所有的汽车交由乙方保管。保管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甲方所有的汽车的品牌是________,型号为________,车辆号为________,汽车购买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汽车行走里程(订合同日计算)为________公里。
第三条甲方应将其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上好保险锁(杆)。
第四条乙方承担对甲方车辆的保管义务。
第五条甲方支付的车辆保管费为每年________元,车辆保管费每季度初3天内交一次,合同签订后交第一季度。
第六条甲方如在应交保管费10天内未交清车辆保管费,合同终止,乙方不承担保管责任。
第七条乙方应对甲方的车辆进行如下保管:
1. 乙方应当配置专门的管理人员,确保车辆在停放期间的安全,防止车辆被盗或被损坏。
2. ________。
3. ________。
第八条乙方对甲方的车辆的被偷和被损坏承担赔偿义务。
第九条如遇甲方的车辆出现被偷和被损坏的情况,甲方应在3天之内将其购车和上牌、年审等法律文件交由乙方,用于报案、赔偿、索赔、诉讼用,纠纷解决后3天内将上述证件归还给甲方。
第十条乙方应为甲方的停车位购买车位保险。
第十一条甲方应保证其的车辆为合法途径购买的车辆,否则,乙方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需要补充或修改的,书写《合同修改意见书》一式两份(经甲、乙盖章签字,各存一份),作为本合同的补充件。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争议的处理
1.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电话: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主题车辆调度心得体会实验课六
1、为加强公司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确保车辆维修保养的及时、经济、可靠,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包括北京公司车辆。
3、车辆维修与保养实行统一管理,定点维修与保养。定点厂家择优选定两家。
4、行政人事部负责全部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成立车队,车队长由兼任。
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确保车辆安全驾驶;
2、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3、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
4、车辆需要维修保养的,提出维修与保养申请,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
5、负责车辆年检。
1、协助行政主管对公司全部车辆实施统一管理;
2、对需要维修与保养的车辆,从技术上对维修与保养项目把关,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
3、负责与组织大修车辆的出厂验收(大修指单次维修与保养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维修与保养)。
1、组织车队长每年确定两家维修与保养厂家;
2、负责车辆使用费用的初审与登记;
3、会同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与保养项目询价,提出建议,按程序报部门审批。
车辆维修与保养按照“先申请批准后维修”的原则进行。未批准同意的,驾驶员不能擅自对车辆进行维修与保养。
1、驾驶员提出维修或保养报告,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
2、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进行现场核实,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并签署意见;
3、行政主管会同车队长一道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询价,按照质优价廉的原则,提出维修保养厂家与维修保养金额的初步建议;
4、询价金额超过5000元的,报总经理审批。
5、驾驶员持《车辆维修审批单》到定点厂家维修或保养;
6、车辆维修或保养完毕,驾驶员验收合格后,对所用材料、工时费等在维修清单上予以签字确认,更换的零配件交车队长查验并登记保管。属大修的,还需车队长签字。
7、车辆在维修或保养过程中,遇到超出《车辆维修审批单》确定的维修范围的,驾驶员应及时按车辆维修保养程序的规定办理报修审批手续。
8、车辆在外出途中或异地发生故障等特殊情况下需维修或更换零配件的,应及时通知行政人事部,车队长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返回单位后,驾驶员应按程序补办手续。
9、车辆原则上每5000公里保养一次,每30000公里更换轮胎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费用不予报销:
1)未申请或申请但未获批准同意,对车辆维修与保养的;
2)更换的零配件未上交的;
3)超出《车辆维修审批单》确定的维修范围的;
4)未在定点厂家维修与保养的;
2、在车辆维修与保养费用报销时,行政主管要认真核对经车队长核签的《车辆维修审批单》与维修清单上的维修与保养项目。核对无误后,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进行报销。
3、驾驶员违反驾驶规定或其它有关规定产生的费用,由驾驶员负责。
1、行车安全奖(全年无事故的)按1000元/年·车发放;
2、车队队长岗位津贴(300元/月)。
3、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主题车辆调度心得体会实验课七
甲方:
乙方:
地址:
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采购车辆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签约资格及履约合法性保证
1.1甲、乙双方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依法有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1.2甲、乙双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都已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双方的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1.3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各自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各自公司章程。
第二条 合同车型、数量及合同总价款
甲方同意向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下表所列车辆(以下简称“合同车辆”):
以上合同车辆共计价款(以下简称“合同总价款”)为¥[ ]元,(大写:
除上述金额的合同总价款外,甲方无需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第三条 支付和结算
3.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价款均以人民币支付和结算。
3.2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即¥[ ]元,(大写:[ ]元整);合同车辆运抵约定交货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全部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即¥[ ]元,(大写:[ ]元整)。
(2)甲方应按上述约定的各期支付时间和支付金额将各期价款支付至本合同第九条第9.3款载明的乙方的账户。
3.3发票开具: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作为合同车辆最终用户的甲方分支机构名单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乙方应当在收到每期支付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收款凭证。
(3)乙方应当在甲方提车后10个自然日内,根据甲方提供的分支机构名单,向甲方分支机构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销售发票。
3.4如甲方提车前,乙方调低市场指导价格,乙方应按照合同总价款与价格下调比例的乘积对甲方进行价格补偿。价格补偿应在乙方宣布调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形式汇至甲方指定账户。价格下调比例是指新市场指导价格与原市场指导价格的差除以原市场指导价格所得比例。
第四条 交货要求、交货地点及交货期限
4.1交货要求
(1)乙方应根据合同车辆的不同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等保护措施,以确保合同车辆按期无损地到达交货地点。
(2)乙方交货时应向甲方交付有关的技术资料,并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是清晰、完整和正确的。
(3)乙方提供的合同车辆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标识喷涂标准免费统一喷涂,
4.2交货地点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将合同车辆运抵甲方指定的地点或距甲方指定地点最近的乙方中转库。
4.3交货期限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支付的首期价款后30个自然日内,将合同车辆运抵甲方指定的地点并向甲方分支机构发出提货通知,运输费用及与此相关的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实际运送合同车辆之前7个工作日向甲方通知运送的时间和预计运抵交货地点的时间,以便甲方做好验收和提货准备。
如乙方要求变更交货期限,则乙方必须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届满前7个自然日提出变更交货期限的申请,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甲方不同意变更交货期限,则乙方仍应在约定交货日期将合同车辆运达约定交货地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届满前5个自然日未作任何表示的,视为甲方不同意变更交货期限。
第五条 质量标准与货物验收
5.1乙方交付给甲方的合同车辆应当符合以下质量标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部颁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
(2)符合原厂的、与合同车辆同型号产品的质量标准;
(3)符合原厂的、与合同车辆同型号产品的配臵标准和技术参数。
5.2乙方交付给甲方的合同车辆应已通过工厂的质量测试和检验,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质量合格证书。
5.3合同车辆运抵交货地点后5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派员参加验收,并签署车辆交接验收单。验收时应清点数量,确认外观是否完好,随车设备、零件、技术资料是否齐全。甲方验收人员对交付车辆的颜色、外观、数量、型号、随车物品等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并在车辆交接验收单中载明;甲方验收人员未提出异议的,视为上述各项符合合同约定。
验收时,如发现设备存在明显的质量问题或零件、技术资料缺损,双方应签订货损证明,乙方应在货损证明签署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设备、零件、技术
第六条 所有权的转移和风险的承担
6.1验收合格的合同车辆的所有权在甲方付清全部货款后转移给甲方。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拒收部分车辆的,拒收车辆的价款应按合同约定的价格从合同总价款中扣除。
6.2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地点的,合同车辆自运抵甲方指定的地点并由甲方全部验收合格之时起,毁损、灭失的风险转由甲方承担;交货地点为距甲方指定地点最近的乙方中转库的,合同车辆自验收合格并交由甲方提出中转库之时起,毁损、灭失的风险转由甲方承担。
因甲方的原因致使合同车辆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甲方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合同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
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拒收部分车辆的,拒收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售后服务和质量担保
7.1乙方应按照随车所附的《使用维护说明书》提供售后服务,乙方授权其指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对合同车辆提供售后服务。乙方对其指定的售后服务机构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7.2乙方对合同车辆提供自交付之日起[ ]年或[ ]里程的整车质量担保。合同车辆在质量担保期内因制造、装配缺陷等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按照随车所附的《使用维护说明书》中有关质量担保规定处理。
7.3乙方保证依本合同提供给甲方的合同车辆及资料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甲方因此遭受第三方的索赔或起诉,乙方承诺承担上述索赔或起诉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并承诺支付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7.4甲方及其实际使用合同车辆的人员,如违反《使用维护说明书》规定造成合同车辆的损坏或故障,则不能获得质量担保服务。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8.2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或金额支付合同价款,则甲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逾期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甲方该项违约责任累计不超过合同价款的[ ]%。
8.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向甲方交货,则乙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逾期交货货款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不能免除乙方继续履行交货的义务。如果乙方逾期10个自然日仍未交货,则视为乙方不能交货,甲方有权就逾期交货的部分车辆解除合同,乙方并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8.4乙方交付的合同车辆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因拒收导致的迟延交付,自甲方拒收之日起至乙方重新提供同等数量相同型号的车辆并验收合格之日止,乙方应按本条第8.3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8.5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守约方还有其他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支付损失赔偿金。
8.6守约方按照上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时,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并注明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金额;违约方对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金额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守约方提出;违约方没有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支付给对方。
第九条 联系方式
9.1甲、乙双方应指定专门联系人以接收对方的通知及回复或向对方发出通知及回复。
9.2一方根据本合同约定作出的通知或回复,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中文书写, 并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联系人地址视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对方联系人的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则在发送后由对方联系人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后视为送达。
9.3合同各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发出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以下通讯地址,付
甲方联系人: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院2号楼
邮政编码:100022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乙方联系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账号:
账户户名:
开户银行:
9.4 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一方承担。
第十条 保密义务
10.1乙方应保证对本合同的所有相关内容及其因履行本合同所获知的各种甲方的具有保密性质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管理、商务、技术、营销、发展规划、客户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事前书面许可,不得将上述信息用于本合同目的之外; 除为履行其职责而确有必要知悉保密资料的乙方工作人员或其他第三方外,乙方不向其他任何人披露上述信息,且乙方应确保上述人员承担与本合同约定同等严格的保密义务。
10.2乙方在本合同中所受领的保密信息应及时返还甲方或在甲方监督下予
10.3如乙方违反保密约定,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金额 50 %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补足该差额部分。
10.2无论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保密条款依然有效。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影响程度的说明。甲、乙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合同,或继续履行本合同。
11.2本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义务而使对方遭受到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采取适当和必要地措施减轻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对未尽本项责任造成或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11.3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责任。
11.4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就不可抗力所造成影响程度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者终止本合同。如果甲方决定终止合同,如甲方已经付款,乙方应将未交付部分的款项在5日内向甲方返还。
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2.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2.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上述约定二者选一, 斜体字部分为备选内容,建议优先选择中国国际经
第十三条 其他
13.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或补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13.3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主题车辆调度心得体会实验课八
一、 总 则
(一) 目的:为了加强医院车辆管理,确保车辆的有效运作,更好地为医院各部门服务,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车辆。
(2)、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专职驾驶员及因公务使用车辆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驾驶执照的员工。
(三)管理职责
(1)、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配、车辆档案、司机培训考核、跟踪、资格验证、招聘、离职管理,车辆年审、保险、修理、安全事故处理。负责制定车辆管理制度,考察各部门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合法性、合理性、经济性,定期向院长汇报总体情况并提出检讨改善意见。
(2)、财务部:负责车辆费用预算控制与审计,编制年、季、月费用支出表。
(3)、各部门:负责使用过程中的管理。
二、 驾驶员管理
2.1 办公室应建立驾驶员档案,凡本院的驾驶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驾驶执照。凡遗失车辆各种证件(含驾驶证照、行驶证照),致使医院车辆不能正常营运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2 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院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驾驶员必须具备
高度的事业心、敬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热情为医院服务的精神。
2.3 驾驶员出车在外必须随时与医院保持联系,第一时间回复医院的任何联系,并随时注意自身通讯设备的正常使用。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如果由于驾驶员疏忽大意造成长时间与医院失去联系者,所发生的一系列事件由驾驶员承担。
2.4 驾驶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用车,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医院车辆学开车。
2.5 驾驶员要绝对服从医院合理的工作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院长反映。
2.6 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坡、紧跟、争道、赛车等)、不准疲劳开车,不准酒后驾车。由此发生事故及损坏车辆者,由驾驶员负责赔偿事故损失。
2.7 驾驶员违章行车,造成交通事故或处罚的,由驾驶员本人负全责,并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如在行车中,乘车人要求驾驶员违章的,驾驶员应坚决阻止,否则,一切责任也由驾驶员负责,乘车人会受到另行处罚。
2.8 驾驶员应爱惜医院车辆,做好车辆日常例保工作,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做好发动机维护和保养。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确行驶。
2.9 办公室每月负责对驾驶员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报财务科作为扣罚依据。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奖励;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罚款直至除名处理。
3.0 驾驶员工作职责:
3.0.1 负责所指配车辆的安全驾驶。
3.0.2 负责车辆出车前、收车后的车况检查。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3.0.3 负责车辆的清洁和内务。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3.0.4 驾驶员上班不出车时间,必须在医院待命等候,临时有事须离开,必须报办公室主管批准后方可离岗。
3.0.5 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能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三、 车辆管理
3.1 办公室根据车辆申请单进行车辆调配安排,驾驶员根据车辆使用申请单上要求进行出车,各部门负责所属车辆使用过程的日常管理。
3.2 任何员工申请用车都必须填写《派车申请单》,并填写清楚申请部门、日期、申请人、用车事由、出车路程、用车时间等事项,报院长审批。
3.3 医院所有车辆仅限于因公外出使用,严禁管理人员公车私用或未经批准私自用车。严禁管理人员利用职权要求驾驶员出私车,带私货,一经发现,初次违规处以警告,对不听劝阻者处以罚款200元/次。
3.4 驾驶员有权拒绝管理人员非因公出车的工作安排,并可越级直接向院长反
映。
3.5 办公室应对每台车辆建立车辆档案,记录车辆的主要数据和资料,包括:车辆型号、购买时间、保养记录、维修记录、出现故障、原因以及车辆像片与各种证件复印件等。
3.6 凡车辆证件(行驶证、养路费、保险证明等)被盗或遗失的,须把遗失过程书面报告办公室主管,并由遗失人办理有关手续,补办费用由本人支付。
3.7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赔偿,由办公室办理理赔手续。免赔部分根据事故责任由驾驶员或医院支付;未经批准私自用车,如发生交通事故或罚款,由该驾驶员负责维修并赔偿损失。
3.8 每车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由驾驶人员负责填写,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办公室每月不定期抽查。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第一次提出批评警告,对不听劝阻者应给以罚款200元/次。
3.9 驾驶员每天工作后,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停放,违反停放规定导致车辆损坏的费用由驾驶员支付。
四、 车辆的维修与保养
4.1 车辆出现故障必须及时书面报办公室主管,办公室主管报总经理助理批准后方可进厂修理,未经批准擅自修理的费用,由该驾驶员本人自付。
4.2 维修车辆提倡勤俭节约,鼓励自我检修和保养,车辆确需修理的,由驾驶员填写维修项目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进厂修理。
4.3 出车前检查:
驾驶员出车前,应事先对用车进行检查,确认车况良好方可出车,检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4.3.1 检查燃料、润滑油、冷却液、电池水是否足够,制动器、离合器、总油泵是否符合要求;
4.3.2 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轮胎螺丝是否坚固;
4.3.3 检查手、脚制动是否良好,各连接管道是否漏油;
4.3.4 检查方向盘、转向器及挡直拉杆连接是否紧固、有效;
4.3.5 检查喇叭、灯光、雨刷是否正常,电瓶接线是否牢固清洁;
4.3.6 检查随车工具是否正常;
4.3.7 检查车辆声音是否正常。
4.4 收车后的检查:
驾驶员出车返回医院后,应对用车例行检查后方可交车,收车后的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4.4.1 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轮胎螺丝有无松动;
4.4.2 检查车的冷却水、燃料、玻璃清洗液和电池水;
4.4.3 检查灯及雨刷是否关闭,关好车门、车窗并锁上保险锁。
4.5 车辆的清洗:
4.5.1 驾驶员应经常整理车辆内部的杂物,保持车内及尾箱整洁;
4.5.2 驾驶员应首先本人注意清理车辆清洁;
4.5.3 如需由洗车场清洗时,应经办公室同意,方可进行清洗。
五、 车辆费用的管理
5.1 医院车辆油料及维修费以凭证实报实销,由经办驾驶员填写报销申请单后,由办公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由财务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助理审批后报销。
5.2 驾驶员出车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凭证报销。由经办驾驶员填写报销申请单,张贴好各项发生费用发票(注明费用项目)后,由办公室负责人签字确认,由财务部审核报总经理助理审批后报销。
5.3 办公室定期检查各车辆油耗的情况,要求车油耗与行驶公里数相符合,对 于用油与用车不相符的,由办公室追查,并做出相应纪律处罚。
5.4 财务部、办公室可随时对各项费用进行审计,各部门必须积极配合。
六、 驾驶员接送客户、病人的规定
6.1 对待客户、病人要热情友好、使用礼貌用语;面对客人、病人做到精神饱满、不卑不亢,不得流露出厌烦、冷淡、恶心、愤怒的表情。
6.2 必须提前五分钟发动着车或到达所需接人的地点,并打开空调。
6.3 接待客人、病人时,要把车停靠到客人、病人最方便上车的位置,打开车门,调整好座位以方便客人、病人进入,帮助客人、病人把物品装上车,然后关上车门。
6.4 客人、病人下车时,应主动帮客人、病人把物品取出。
6.5 与客人、病人说话,要客气、清晰、平稳,不讲粗言,不讲过分的玩笑。
七、 违规与事故处理
7.1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7.2 由于驾驶员本人原因造成的交通违章罚款不给予报销。
7.3 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即与办公室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办公室报告
7.4 责任事故划分及赔偿:驾驶员责任事故在经济损失在20xx元以下者,赔偿10%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在20xx~5000元之间者,赔偿20%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在5000元以上者,赔偿30%分两次在工资中扣除.
九洲医院院办公室 20xx年4月2日
主题车辆调度心得体会实验课九
一、局机关车辆由办公室调派。
二、用车人必须事先报分管领导同意到办公室或监理站领取出车通知单,司机凭派车单出车,因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开派车单的,应事先报告,用车后及时补开。
三、用车人员不能强行要求驾驶员开快车或将车辆开到影响车辆及人员安全的区域,造成事故的,由用车者和驾驶员同等承担责任和负担损失费用。
四、建立用车加油逐次登记制度。每次用车完毕,司机应登记用车事由、里程表读数、用车里程数,并把单次计程表归零。每次加油,司机应登记加油升数、刷卡加油金额,过境费、停车费发票及每次用车加油登记,必须有局党组1人或其他人员2人签字证明。
五、加油卡充值办法。一车一卡,每卡预充值1000元,每次刷卡加油金额应整拾整佰,加油卡金额用完时,司机把派车单和用车加油登记表交计财股,由计财股按签证的刷卡金额数充值。派车单、用车加油登记表作发票附件。
六、严禁公车办私事,一经发现公车私用,除批评指正外。凡属私事用车,油料费及过境费等一切费用自负。
七、夜间车辆停放一律锁入车库,特殊情况需在外面停放,必须报主要负责人同意后,车辆在当地停车场停放,同时做好安全措施,确保车辆安全。
八、车辆修理由司机填写申报单报办公室,由分管财务领导审核,由办公室和司机一道到指定的修理厂修理,维修项目由办公室人员和司机签字,由计财股结帐。
九、司机必须做好车辆保养工作,随时保证车辆洁净、状况良好。车辆发生安全事故,除扣发司机当月出车补助外,并视其情况承担经济损失。年度未发生安全事故,按有关规定发放安全奖。
车辆调度心得体会实验课 车辆调度员工作心得(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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