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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实践教学建设心得体会报告 教学实践工作总结报告(六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181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有关深化实践教学建设心得体会报告一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教育引导全体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铭记责任、履职尽责,在平凡的工作岗位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和带头引领作用,激励办事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在为民服务中转作风、提效能、创品牌、树形象。通过“三亮三比三评三创”活动让先进的有光荣感,一般的有紧迫感,后进的有危机感,激发全体工作人员爱岗敬业、实干担当、务实为民,使窗口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明显提高、工作效率明显加快、服务效能明显增强,群众和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一)突出“三亮”激动力

一是亮身份。通过悬挂窗口指示牌、公开栏、办事指南,公开各单位的服务职能职责;佩带党徽、工作牌,公开党员干部的姓名、职务、岗位职责和联系方式。通过主动向群众亮明身份,增强党员意识和自我约束,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创先争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亮标准。利用宣传版面、电子显示屏、办事网站、办事指南等,公开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事时限,让办事群众知晓每项办理事项的服务标准,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亮承诺。各窗口及工作人员结合职责和岗位特点,围绕履行岗位职责、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等方面作出公开承诺,积极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承诺内容要公示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开展“三比”提素质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 

一是比工作能力。紧紧围绕强化党员意识、担当意识、干事意识,激励广大党员立足岗位、比拼争先、发挥作用;重点围绕服务事项办理过程,比服务意识强不强、政策法规熟不熟、服务态度好不好、岗位技能优不优、爱岗奉献实不实。

二是比工作作风。围绕“规范、便民、高效、廉洁”,重点比仪容仪表是否端庄大方、办公环境是否整洁有序、考勤纪律是否严格遵守、服务态度是否热情文明、作风表现是否求真务实、廉洁自律是否严格执行。

三是比工作业绩。横向比较工作人员个人的办件数量和办件质量,看服务是否准确快捷高效;纵向比较党员干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成效,看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政务服务的效率,看“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出的便民服务举措是否有效多样。

(三)坚持“三评”强保障

一是党员评议。对党员干部的履职担当、承诺践诺、发挥作用、工作成效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选一批“马上就办、攻坚克难、改革创新、敢于担责、无私奉献”的新时代好干部。

二是同事互评。每半年召开一次点评会,对照党员干部制定的服务标准和工作承诺,将各窗口及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兑现承诺、作用发挥情况进行相互点评,并将互评结果整理归档。

三是群众测评。积极开展民意调查和群众测评活动,通过设置窗口评价器、意见箱、网上评价系统、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组织群众代表和服务对象代表对大厅窗口及工作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评议,并及时做好群众意见的反馈和问题的整改,以进一步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以实际效果取信于民。

(四)深化“三创”搭载体

一是创优质服务岗。以党性觉悟高、业务技能精、岗位业绩佳、服务质量优、法制观念强、群众反映好为标准。按照百分考核、民主推荐、综合测评等程序,评选“优质服务岗”。

二是创党员先锋岗。以带头学习业务、争当勤学模范,带头创造佳绩、争当敬业模范,带头服务群众、争当为民模范,带头求真务实、争当实干模范,带头文明守法、争当自律模范为标准,评选“党员先锋岗”。

三是创红旗窗口。以服务态度好、服务质量高、服务技能巧、遵章守纪严为标准,利用问卷调查、明察暗访、日常工作考评等多种方式对入驻政务中心的各单位窗口进行综合考核,根据综合评分,评选“红旗窗口”。

(一)承诺公开阶段(7月——8月)。结合工作特点和岗位实际,坚持高标准定位,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公开作出承诺。围绕“服务中心、转变作风、创优环境、便民利民”方面出实招,办实事,接受社会监督。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9月)。严格按照“三亮、三比、三评、三创”的标准,紧扣工作实际及工作特点,全面推行“三亮”主动接受监督,广泛开展“三比”激发党员职工的内在动力,认真组织“三评”转变工作作风,协调开展“三创”提升服务品质,中心党支部将实时督促检查活动落实。

(三)整改评议阶段(9月——10月)。通过活动的开展,深入查找党员职工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开门搞评议,听取意见、查找不足、积极整改。切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办事群众和企业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根据群众留言、电子问卷调查,各窗口负责人和中心股室共同评定,通过中心会议研究,对评选出的优秀窗口单位及工作人员给予表彰。

为进一步加大鼓励激励力度,强化“三亮三比三评三创”活动结果运用,将此次活动与中心年终考核挂钩对应,中心党支部将对在此次活动中获得“红旗窗口”的窗口单位,其工作人员按3分/人的标准,在个人年终考核中进行集体赋值加分;获得优质服务岗、党员先锋岗的先进个人和优秀党员,按2分/人的标准同等加分,并计入个人年终考核总成绩。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领导责任。为保证活动顺利开展,评选结果公开透明,符合实际,中心党支部将联合各窗口首席代表组成评选工作小组,统筹协调评选工作和活动开展,积极推进活动有效展开。

(二)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运用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以党建信息、工作动态、活动剪影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三亮三比三评三创”活动内容和开展情况。注重示范引导,广泛宣传活动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加强持续改进,构建长效机制。各窗口单位要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健全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切实提升服务能力,提升群众满意度,争创一流业绩,推动政务服务工作向纵深发展。

有关深化实践教学建设心得体会报告二

   为扎实推进“小个专”经济组织党建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基础、健全服务网络、创新管理和服务方式,激活全市资源,强化服务功能,提高工作效能,根据市委两新工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小个专”经济组织党建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那曲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行业党委结合工作实际,就进一步深化“小个专”经济组织党建网格化管理,制定如下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组部、区党委关于开展非公经济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攻坚行动的部署要求,结合推进党员“三包”工作,紧紧围绕党组织核心作用更加突出、党群关系更加密切的目标,以树旗帜、优服务、做奉献为抓手,整合资源、创新方式,健全基层党建网格化管理机制,形成“全面覆盖、分级管理、层层履职、网格到底”的管理体系,使党组织、党员真正成为非公经济组织的政治核心和中坚力量,形成党建工作与非公经济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

一是实现管理网格化:以全市“小个专”经济组织党员、从业人员为对象,划分为多个网格,每个网格内配置党小组、志愿者等服务团队;二是实现服务精细化:建立“小个专”经济组织信息台账,实现对网格内从业人员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动态管理和服务;三是实现公共资源整合化:整合资源,推进党建区域化格局,逐步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四是实现工作流程规范化: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促进党建工作更加利民、惠民、便民。

把辖区内尚未建立党组织,包括没有党员的“小个专”经济组织,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方便工作”等特点划分为若干个网格,通过选派党建指导员、成立网格单位内的联合党支部、理顺组织关系等方式,逐步发展一批非公党员,孵化一批企业党组织,探索一条非公党建新路子,努力实现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商业街区、商务楼宇党组织应建必建,2020年底实现“小个专”经济组织党的工作全覆盖。

(一)动态掌握“小个专”经济底数。以行业主管单位“双随机、一公开”、安全质量检查等相关检查为契机,对辖区“小个专”经济组织进行摸底调查、精准识别,达到市场主体情况清、党员数量清、职工人数清、经营状况清、组织设置清、业主身份清的“六个清”,为党组织组建工作奠定基础。同时建立非公经济组织信息台账,实行定期更新、动态管理。再次基础上,进一步理顺辖区内党员的组织关系,对已经前往内地或西藏其他地市工作的非公党员,要求他们及时转出党组织关系,挤干“水分”,夯实基数。

(二)开展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攻坚行动。一是对已有党员的“小个专”经济组织摸底排查,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规定,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单独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方便工作”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原则上联合党支部组成单位不超过5家。二是抓党建指导员、联络员的选派力度。根据那曲市“小个专”经济组织实际需要,挑选一批熟悉非公党建工作、政策水平较高、实际工作经验比较丰富的同志,以街道为单位,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为党组织的建立创造条件。定期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活动,吸引人、教育人、凝聚人,引导广大业主、从业人员始终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不断巩固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对已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选派党建工作联络员,加强对党建工作的指导,确保党组织在非公经济组织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三是建立委员联系“小个专”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制度。党委及各基层联合党支部委员每人挂点联系一个以上“小个专”经济组织,加强对非公经济党组织组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四是积极与各级市场监管局、市委两新工委沟通协调,坚持区党委统筹,做到统一标准、统一事项、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确保“全区一盘棋”。五是利用现有载体对开展“小个专”经济组织网格化党建的目的、意义、具体内容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全市非公党员积极参与非公党建工作,引导“小个专”经济组织重视并主动参与。六是召开“小个专”经济组织网格化党建动员大会,行业党委班子成员、各基层党支部书记、从业人员及部分企业代表参加会议,营造工作氛围。

(三)加强党员发展管理服务工作。一是把发展党员计划指标重点向无党员或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小个专”经济组织倾斜,坚持保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着重考察培养对象在反分裂斗争、维护社会稳定、突发公共事件、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等方面的现实表现,注重把出资人(负责人)、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骨干、生产一线职工和有一定社会威望培养成党员。二是推行“双向政审”、“两地公示”制度,通过派员考察、函调等形式,征求培养(发展)对象从业地党组织、户籍所在地党组织等的意见建议,并在两地同时公示,做到关口前移、资格联审,不断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三是广泛开展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党员找党员的“三找”活动,引导“隐形”、“口袋”党员主动亮身份;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实施流入地承接管理,流出地追踪管理,确保党员流动不流失。

(四)建章立制,创新活动。一是建立健全党内党员教育监督管理、关爱激励、企业协调沟通等制度,加大度党建指导员、联络员考核力度,形成良好的工作体系,使网格化党建逐步走向规范化。二是搭建四个平台。搭建共同学习平台,每个网格单位内确定一家对党建工作比较支持、微信比较高、经济实力比较强的“小个专”经济组织作为活动中心。搭建文化活动共同参与平台,采取基层党支部主办,“小个专”经济组织协办的形式,广泛开展演讲、歌咏、体育等活动,增进不同企业党员和员工之间的交流。搭建党员作用发挥平台,组织开展“党员先锋岗”创建、“金点子”、“三无四有五提升”(“三无”即党员身边无违章、无违纪、无事故,“四有”即关键岗位有党员、模范执行有党员、安全担当有党员、科技攻关有党员,“五提升”即提升纪律意识、提升安全意识、提升责任意识、提升专业技能、提升执行能力。)、“共产党员经营户”、“三亮、三比”、扫黑除恶、义务巡逻、打非治乱等主题实践活动,促使党员立足岗位,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群众依法经营、文明经商。搭建互帮互助的人文关爱平台,以基层联合党支部为单位,以大带小,以强扶弱,主动与当地贫困户结成帮扶对子,解决就业难题,助力脱贫攻坚,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切实解决党员一对一结对帮扶困难、效果不显等问题。思想进步,作风优秀的党员与问题党员组成帮扶小组,帮扶整改。帮扶整改情况作为年底党员考评、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定期与党员群众沟通、为其维权、协助市场主体年报以及“三必访”等活动,使广大党员群众感受到党组织温暖。

开展“小个专”党建网格化管理工作是新形势下进一步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增强党组织影响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举措。广大非公党员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真正建立起市委两新工委统一领导、那曲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行业党委牵头抓总、各基层联合党支部具体负责的领导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一)落实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以非公经济行业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小个专”经济组织党建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党建网格化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行业党委委员分别联系相关基层党支部,定期深入调查研究,做好指导协调工作。

(二)加强指导力量。选好配强网格单位内党建工作指导员,抓好“小个专”经济组织党务工作者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完善各项党建工作制度,定期进行督查检查,确保落到实处。特别是党建指导员要经常“沉下去”,提高党组织在“小个专”经济组织中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三)落实保障措施。一是落实经费保障。安排各基层联合党支部经费保障;二是落实阵地保障。进一步加快生活区办公楼党建基地、党员服务中心建设步伐,充分发挥各类阵地在教育、服务、凝聚党员群众中重要作用。同时统筹网格内“小个专”经济组织的图书室、活动室、电脑网络设备等资源,向党员群众开放,实行党建资源共享。三是落实舆论保障。挖掘和树立一批党建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以点带面,把党建网格化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有关深化实践教学建设心得体会报告三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会议强调,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建立科学的、符合时代要求的教育评价制度和机制,指出了教育评价之真义,对今后教育评价深化改革具有鲜明深刻、意蕴丰富的引领作用。

一、突破结果唯一,注重过程本位传统评价观以结果为唯一依据,过度强化了结果在整个评价中终端的关键地位,带着结果至上的浓郁色彩——这进一步导致了偏重分数、轻视过程的严重后果,甚至表象的分数似乎可以“铆定”教育乾坤。其实,分数只是冰冷、机械的数字符号,它后面还有更丰富的意蕴,需要评价主体多视角、多向度地辩证看待。学习的成果,是一个多重努力的参与过程,也是一个生命成长的过程。其中,有情商、智商、志商、语商等多因素的融入并决定,分数只是多因素融合后的一种结果。浮出水面的是可以直观到的智商的结果——分数,然而潜存在水下的是不容易发现的共同培育着智商的情商、志商、语商等一系列素养。

例如,学生的成长不但源自智力活动,而且,更深层次的是取决于情感凝聚的热切度和专注度,取决于意志力量的自控度和持久度,取决于语商表达的确切度和精彩度。没有一个学生仅仅凭借着智商之高度,就能够克服学习过程中的艰难险阻、赢得贯穿过程始终的最后成就。

因此,优秀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数字符号,教育评价不能止步于某某,还要科学评价学习主体是否享受活动过程中的情意态度、生命活力乃至质疑批判。否则,难以可持续地升华到更高级的新一轮课程学习中。过程评价较之于结果本位要困难得多。但我们要在不偏废分数的评价结果的同时,更要对生命发育和成长的过程中精神力量的生长给予特别的关注。“结果本位”与“结果过程兼顾”是区分应试教育与素质教育、是辨别伪教育与真教育的试金石。

二、探索增值评价,激活教师生机增值评价属于新鲜的前卫概念,《改革方案》也是首次提出。它以享有“当代教育评价之父”的拉尔夫xxxxx泰勒的思想为理论基础,根据学生在一段时间内的学习进步幅度来评价教师的绩效,而不是仅仅以单纯的考试分数。

增值评价强调的是学生进步的增幅,而不是单调、机械的数字;强调的是学生较之原有学业的增值分,而不是孤立静态、固化凝止的数量符号。这正如另一位美国教育评价专家本杰明xxxxx布鲁姆所说:衡量学校好坏的唯一标准是学生在原有基础上进步的幅度。正因为这样,增值评价决然不同于终端式鉴定评价。

在具体操作上,涉及教学创造力的增值。即将学生原有基础纳入增值评分范围,以其比较学生在接受教师教育后成绩的增长幅度。增值评价分,有点复杂:首先根据原有基础得到一个输入值,然后根据学生受教育后的成绩得出一个输出值,输出值与输入值之间的差就是增值,用公式表示就是:增值=输出值-输入值。增值评价开展得并不普遍,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对最初的“原某某”和接受教育后的“原某某”,如何转化为“标准分”比较困难。因此,《改革方案》指出,“探索增值评价”,以待逐渐推进、改进完善、方便操作。然而,增值评分法的引入,给我们洞开了考察教师教学力的一扇新视窗。毕竟,我们对考试成绩的分析,太执着于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低分率、最高分、最低分等传统数据链的一成不变的固化分析上。而引入增值评价的积极作用在于拓展教学评价的多渠道,消解了评价的种种遮蔽,敞亮了评价之眼的洞察深度。

其一,评价的目的不仅仅是甄别和选拔,更是为了改进教师的教育教学之方法,激发教育教学活力和积极性。

其二,最大限度地释放每一位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创造力,完满享受学习的高峰体验。

其三,真正有助于教育公平的落实,促进各级各类学校创新活力的迸发和科学化发展。从发展的意义看,增值评价确实拥有可以期待的远景,有待教育评价界的切实努力。

有关深化实践教学建设心得体会报告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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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面对改革大趋势,基层法院的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由于没有经验可循,司法体制改革更需集思广益,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司法体制改革方案。根据县委政法委通知要求,我院队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盐山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的正确监督和市中院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意见,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以法官为主体,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积极参与和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构建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工作新机制,努力实现公平正义。

(一)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

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为群众畅通诉讼渠道,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立案率达95%。

一是为群众诉求敞开大门。不论案件大小,只要属于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范围,且当事人诉求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一律接受诉状,即刻登记立案。对材料有误或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并指导当事人及时补正。

二是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立案登记制扩大了法院受案范围,为配合立案登记制的实施和缓解审判工作压力,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大案件繁简分流力度,用足用好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一乡一庭等纠纷解决机制,快速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缓解立案登记制带来的案件骤增问题。

三是依法严惩诉讼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对于惩治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和无理缠诉行为的相关举措,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维护登记立案秩序,推进诉讼诚信建设。

(二)以员额制法官改革为重点,推进人员分类管理

牢牢牵住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积极稳妥推进以员额法官作为重点的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为实现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圆满完成法官员额制改革。结合本院实际,制定《首次确定计入员额法官工作实施方案》和《首次入额考核方案》,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宁缺毋滥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条件,经过报名、审查、考试、考核、考察、遴选委员会审议等严格程序,公平择优遴选22名具有较好法律素养和较强履职能力的一线办案法官入额。法官员额制实现了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推进了以法官为核心的人员分类管理体系建设。

二是初步完成人员分类定岗管理。根据省高院《关于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的意见》,将法院人员分为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并相应确立了33%、52%、15%的员额比例,实行员额制管理。经过双向选择和业绩考核,进一步明确了法官助理、书记员、执行员、法警等审判辅助岗位人员和行政岗位人员,定人定岗,较好的完成了人员分类定岗任务。以法官为核心,以法官助理、书记员为辅助,以司法行政人员为保障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基本建成。目前,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等级确认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三是建立符合法院工作特点的职业保障制度。积极协调县委组织、人事和财政部门,建立与法院单独职务序列配套的薪酬制度,自2016年10月份开始预发增资工资,并向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发放到位。

(三)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重心,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

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我院严格贯彻上级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举措,积极稳妥地推进以审判权为核心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一是强化案件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出台《审判管理流程规范》,依托数字法院、移动办案和oa办公系统等信息化手段网上实时监控办案流程,坚持每月评查卷宗、庭审和审判委员会专题讨论制度,对案件办理全程实行无缝隙、全方位的跟踪管理;

完善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机制,推行院领导带头办案和过渡期全员办案机制,出台《员额法官考核方案(试行)》,规范院、庭长审判管理职责,进一步明晰审判权运行规则。

二是完善法官办案责任制,实现权责统一。严格落实法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实施法官办案痕迹化管理,明确法官应当对履行审判职责的行为承担责任,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

严格落实错案及瑕疵案件责任追究,法官在审判工作中,故意违反法律法规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应当承担违法审判责任;

严格落实法官任职回避、防止内部干扰等制度,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增强法官拒腐防变能力。

三是健全审判监督制约机制,保障廉洁司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审判权监督制约机制,定期开展审务督查活动,出台《纪检监察全程介入审执工作规定》,实施案件廉政回访制度和廉政风险环节监督机制,由纪检组通过回访案件当事人、监督评估拍卖、列席审判委员会以及会同审判管理部门联合评查等手段,对案件办理实施提前介入、重点监控、全程监督,切实建立“告廉、问廉、访廉、督廉、查廉”监督问责机制。2016年,随机抽取270余件案件进行廉政回访,向当事人寄送《案件回访征求意见表》600余份,监督评估、拍卖程序120余件次,杜绝司法过程中的不规范、不廉洁的违规行为。

(四)全面深化司法公开,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

坚持把司法公开作为法院工作新常态,健全公开机制,创新公开方式,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

一是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提档升级。在全省法院率先建立诉讼服务中心,整合立案导诉、司法公开、信访投诉等工作职能,通过服务窗口实现人性化、前置化和集约化办理,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设置专人接听“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诉语音便民服务290人次;

充实和完善便民自助服务终端系统内容,当事人可凭身份证、短信密码自助实现案件各阶段的信息查询,当事人自助查询案件信息2100多人次;

实行院领导代班接待当事人和中层干部轮值导诉制度,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导引2700余人次,接受法律咨询670余人次,收转诉讼材料520余份,查阅案卷和电子卷宗130余卷,免费发放《诉讼指南》、《诉讼明白纸》等法律资料1600余份。

二是依托司法公开平台全面打造“阳光司法”。坚持把司法公开作为法院工作新常态,以“三大平台”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将5010件案件审判流程信息和执行案件信息录入“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和“河北法院司法公开平台”,当事人可通过网络自助查询;

将1241份案件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不断加大庭审直播力度,新建数字化法庭2个,依托本院庭审网络直播系统,同步直播837起案件的庭审实况,方便群众“围观庭审”;

全面升级数字化法庭,实现实况同步转播、庭审证据展示、同步录音录像、电子记录打印、光盘刻录备存功能,通过“每庭必录”提高审判活动透明度;

要求案件纸质卷宗同步生成电子卷宗,扫描生成电子卷宗4218卷,实现诉讼档案的数字信息化应用,方便律师和当事人查询调阅;

进一步完善我院官方网站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公开法官信息、陪审员信息、拍卖公告、评估机构、诉讼指南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运用司法公开新渠道提升审判工作透明度。注重发挥司法公开新渠道和新媒体作用,运用官网、官博、官微及时公布审判动态、执行动态、案件信息、裁判文书、庭审公告、庭审实况等内容,当事人可通过网络自助查询和获取司法服务,有效树立司法权威;

运用办公楼前全彩led电子显示屏信息发布系统,滚动播出开庭公告1560件、庭审实况449件、曝光失信被执行人526名、法律宣传片7部、工作动态50余篇,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全面的司法公开新载体;

向社会各界寄送《盐山法院》报刊、《盐山法院》画册2000余份,提升审判工作透明度;

开展“司法公开集中宣传周”活动,举办公众开放日、新闻发布会、法制宣传等活动10余次,多渠道展示法院审判工作情况,拉近法院与群众距离;

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法院旁听案件庭审20多件,感受法院司法公开工作,营造公开、公正、透明的司法环境。

(五)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进一步扩大司法民主

2016年4月,依照法定程序增选人民陪审员8名,使现有人民陪审员数量达到103名,满足了人民陪审员数量达到法官数量两倍的要求,进一步扩大司法民主;

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随机抽取方式、专业性较强案件相对固定方式,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率和参审范围;

积极探索人民陪审员定期考核和考评通报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

构建人民陪审员参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案件执行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广大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一线,熟悉社情民意,群众工作经验丰富,便于同当事人沟通交流的优势,协助法官做好调解工作,让人民陪审员用平静的心态、拉家常的方式化解各种社会矛盾。2016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00余件,保障了公民陪审权利。

一是案件大幅上升和改革任务繁重带来了双重压力。盐山法院2014年受理案件数量为3438件,2015年受理案件数量为4022件,2016年受理案件数量为4519件,较2014年增幅31.4%。盐山法院现有中央政法专项编制75人,实有人员69人,员额法官22人,办案法官数量较以前进一步减少,案多人少的矛盾进一步凸显。另一方面,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化和对审判质效的高要求,如何既坚定不移的推进改革,又能解决好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保证法官队伍稳定,确保公正高效地办理好每一起案件是要急迫解决的现实问题。

二是审判权、审判管理权和审判监督权之间的关系需要进一步理顺。司法改革的目标在于“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还权于法官和合议庭,真正做到“去行政化”。但在改革中,如何妥善处理法官依法独立履职与院、庭长管理监督之间的关系,成为司法改革实践操作中的难题。一方面每位法官是否有能力独立审理好重大疑难案件,处理结果是否公平合理,是否能真正做到定纷止争还有待实践检验。另一方面审判权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很有可能会带来法律适用的不统一、同案不同判、案件审理质效下滑、廉政风险等问题。

三是个别法官的综合素养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党和人民对公正司法的要求,需要法官具有相应的实践经历和社会阅历,具有良好的法律专业素养和司法职业操守。司法改革后法官的权力越大,责任更大,对法官的素质要求将更高。但个别法官的专业水平、综合素质及能力与其承担的审判职责尚有一定差距。因此,加快健全高素质法官队伍的培养机制,加强对法官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四是部分改革事项尚无经验借鉴,实践探索中仍然面临诸多困难。司法体制改革现已迈入深水区,随着人员分类管理的进一步完善,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执行体制改革、职业保障制度也在逐步推开。相应的改革机制尚无经验可以借鉴,需要法院自身逐步摸索,破解改革过程中遇到的藩篱。

一是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解决案多人少矛盾。进一步完善人员分类管理,严格落实员额制法官管理,确保入额法官一律在审判一线办案,让有限的司法资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进一步完善审判机制改革,探索和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有效提升审判质效。进一步完善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打造数字化法院、智慧法院,向科技要人力、要效率。

二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坚持“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原则,将司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加强对审判权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和完善对审判权的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审判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促进司法公正。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和评价机制,加强对法官业绩的综合考评。依托信息技术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进一步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

三是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为公正司法提供队伍保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官的选拔、遴选和交流机制,健全和完善以培养法官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专业素质、职业操守等为重点的法官教育培养机制,努力提升法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坚持从严管理,从严治院,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和“三严三实”学习教育,打造过硬法院队伍,确保司法廉洁。

四是积极推进制度创新,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司法责任制改革,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任务艰巨而紧迫。要切实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坚持顶层设计指导,探索创新,先行先试,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的机制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和落实审级制度、行政诉讼体制机制改革,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在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有关深化实践教学建设心得体会报告五

调查目的:时下,大学生通过利用课余时间找份兼职工作打打工或在假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打暑期工、实习体味生活已经成为了一股热潮。对大多数学生而言,挣钱是打工的首要目的。有的却认为挣钱并不是大学生打工的惟一目的,不少同学把打工看作是参加社会实践、提高自身能力的机会。许多学校也积极鼓励大学生多接触社会、了解社会,一方面可以把学到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去,提高各方面的能力;另一方面可以积累工作经验对日后的就业大有裨益。通过调查可以了解当代大学生对社会实践的看法以及透析大学生生活实践情况,从而结合马克思主义哲学分析大学生社会实践所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解决方法,使大学生能正确对待社会实践,在实践中见真知。在往后实践中能更好地接触社会、实践自己的专业技能,寻找发展的机会。

调查对象:大学生成长成才,是高等院校普遍关注的问题。而大学生社会实践已成为培养合格大学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决不能忽视或放弃大学生社会实践。因此这次调查就选择了在读大学生50名,其中广州大学20名,中山大学10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10名,华南理工大学5名,广东工业大学5名。年级分别为大一学生5名,大二学生30名,大三学生15名。

调查内容:本次调查通过对大学生有否参加过暑期工、兼职或实习,最想参与何种社会实践,所参与的打工或实习是否与所学专业相符,能否体现实践与理论知识相结合以及在工作或实习中获得了什么等问题进行展开。

调查方法:通过派发问卷进行调查,发放问卷共50份,收回有效问卷50份。(调查问卷及数据统计详见附录)

调查结果:从调查中发现,许多大学生都认为兼职是大学生的第二个“课堂”,通过兼职可以学到许多宝贵的东西。“存在就是合理”,职业没有高低之分,无论什么职业都有其可取与不可取之处,就看自己的需求。不少大学生觉得只要是能够赚钱的工作,就可以去试一试,品牌代理,促销等以前不会是大学生从事的工作,现在都成为了大学生们可以接受的工作。

有52%的同学认为如果要参加社会实践,最理想的就是到企事业单位进行实习交流,其次是打工或做兼职占40%;而56%的同学有做过兼职,20%打过暑期工,14%参与过实习,表示从未做过的仅占10%;现在大学生兼职、打工,除了做家教(14%)、网络的实习实践(6%)外,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在兼职或打工时从事派传单、商品促销(22%)、校园销售(14%)、当餐厅服务员(8%)等简单、不需要特殊技能的工作,但却与所学专业知识相去甚远,76%学生认为所实习或兼职的工作与自己专业不全相符或完全不符,仅24%的人认为完全或基本相符。能够使大学里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去的只占38%,在实习或工作中66%的人满意自己的课外实践能力;12%的学生认为兼职是为以后的求职做准备,在选择实习或打工目的是什么的时候,有32人选择“接触社会,积累工作经验”,占了总数的64%,选择“赚取生活费”,占了20%。从选项人数中显示,大学生兼职以赚钱和充实自己为主要目的。现在的大学生已经将打工看得很重了,钱虽然是一定因素,但是希望通过打工获取的经验对将来就业时有所帮助应该是更多学生考虑的问题。大学生在打工时间上的弹性还是很大的,这应该和他们宽松的学习环境有一定关系。56%的人会选择在假期实习或打工,30%会选择任何没有课的时间,12%会选择周末。有31人认为在不影响学习的基础上赞成合理兼职或打工实习,19人很赞成兼职、打工,没有人反对。54%的人都提出学校除了提供就业指导以及专业课程外,还应该提供实习机会,22%觉得学校应该提供就业体验,至于选择素质拓展和职业生涯规划的各占12%。

调查结果分析:

在调查中发现没有人在参加社会实践上选择“参加‘三下乡’活动”一项,说明当代大学生与以往的大学生相比较,他们的求学经历、生活条件、所处社会大环境都相对优越,也没有经过必要的挫折教育,因此,他们意志往往比较脆弱,克服困难的能力也较差,常常是对社会的要求较高,对自我的要求较低。当前,大学生的责任意识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成为不少地方采用人才的两个新标准。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是促进大学生素质教育,加强和改进青年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和成才的重要举措,是学生接触社会、了解社会、服务社会,培养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动手操作能力的重要途径。参与“三下乡”实践,其目的是为了支援农村的教育事业,同时给农民带去相应的指导,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同时把自己在学校学到的知识与劳动实践相结合,并从群众中学到做人做事的道理,用于知道自己的将来的学习生活工作。现在大学生,除了一部分学生来自农村以外,很有一部分是来自城市的,往往这些学生家庭环境好,父母亲更是不允许或者不支持自己的孩子参加所谓的“三下乡”实践活动,这样,学校所提倡的通过“三下乡”实践活动来提高学生素质的目的就未能够达到。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三观指的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而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个体价值观体系中,人生价值观处于主导地位,决定着总的价值取向,对价值观系统中其它价值观起着指导和制约作用。由于当代大学生的价值观主要是围绕自#己出发,致使大学生自身社会阅历和实践经验不足,更不用说参与“三下乡”活动服务人民了。

另外,没有人选择反对大学生兼职、打暑期工或实习,大家都认为只要不影响学习能够积攒经验可以为以后的工作打基础。对于当代大学生来说,应当刻苦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运用知识的技能。从大学生活的开始到走进社会的大圈子中,就只有短短的几年时间,谁不想在将来的社会中能有一席之地呢?所以大家认为大学生必须投身校园内外的各类实践活动,有助于锻炼品质,提高能力。可见其对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有不可抵触的重要性。不能否认有过打工经历的同学,看起来要比其它同学更成熟、社会适应力更强,但对于学生,社会适应力只是一方面的衡量指标,大学期间主要的任务是学业结构的搭建,即知识结构、专业结构的搭建,为了打工影响甚至放弃了专业知识的学习,结果是得不偿失的。

结论与建议: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实践是人自觉改造客观世界,使外部对象发生某种改变的现实的物质性活动。实践是人的活动,而人是社会的人,处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因此,实践不是单个人孤立的行为,而是社会的活动。所以,实践作为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一个阶段,是在社会历史中不断发展演变的。实践的主体是人民群众。“三下乡”是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在新时期的深化发展,是促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的有益补充,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实践出真知,社会实践活动是大学生活的重要组成部份,培养当代大学生的历史使命感、社会责任感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实践育人的作用,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也是检验所学理论知识的标准,社会实践不但为大学生提供了一个发挥自我才能,展现自我风采的舞台,也是培养和锻炼同学们综合能力的一个阶梯,更是一个大学生进入社会,走上工作岗位前的演练场地。了解国情是年轻人的首要任务,这就需要放眼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对占人口80%以上的农民有所了解才行。学生利用假期时间参加“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这样可以使同学在实践中更好的认识国情,贴近社会,从而确定比较正确的人生前进方向。作为高校教育者,如果能引导大学生将强烈的使命感转化为学习、服务、实践、奉献等实实在在行动,把行动变为责任,将会使大学生在人生轨迹上树立起更高的起点。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应该说不仅有助于他们较快适应、融入社会,同时也是实现自我价值的必由之路。

一切认识都来源于实践。实践是认识的来源说明了亲身实践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但是并不排斥学习间接经验的必要性。实践的发展不断促进人类认识能力的发展。实践的不断发展,不断提出新的问题,促使人们去解决这些问题。而随着这些问题的不断解决,与此同步,人的认识能力也就不断地改善和提高。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认识对实践具有巨大的反作用。认识对实践的反作用主要表现在认识和理论对实践具有指导作用。认识在实践的基础上产生,但是认识一经产生就具有相对独立性,可以对实践进行指导。处理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活动,即人类的社会交往以及组织、管理和变革社会关系的活动。如政治活动、社会改革实践、阶级斗争等。因此,大学生应该积极参与实践,使实践与认识相结合。大学生可以通过调查研究了解实际情况,结合所学为政府部门提供决策参考是一件十分有意义的事情,既提高能力又服务社会,这是一种双赢的选择;二是志愿者服务,将专业知识与社会需求紧密结合起来,利用专长服务社会,回报社会。三是参加各种公益活动,培养自身的社会责任感,这是一种贯穿于日常生活当中的社会实践形式,以小见大,以细微之处见长,是进行社会实践活动的一种长效机制。现在大学生社会实践是一种比较普遍的形式。很多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到各地和很多行业去进行社会实践和社会考察,回校后进行认真的讨论总结,用他们自己的视角来理解社会,思考未来的人生道路。

通过这次的社会实践,让我学会了很多东西,我深深地感受到一个人在工作岗位上的那份热情。正因为如此,我才渐渐地懂得了一个道理:要创造自己的事业,就必须付出加倍的努力,凭着一个人对工作的执,坚定的信念会指引着他走向完美的事业之路。

在实践的这段时间里,我通过自己的努力奋斗,体会到了工作中的酸甜苦辣,这时才发现自己是最幸福的。因为我还在学习的阶段,还没能真正地接触事业,没能真正地了解到工作的难处和辛苦。想起来,还是觉得自己现在还是不错的了,能在这么好的环境下读书,为以后的工作打下基础,只是,我觉得个别惭愧,都怪自己不够争气,不珍惜这好的时间和机会去好好读书,整天都无所事事,在家里一点事也不会做。是这一次社会实践给了我学习的机会,同时也给了我一次记忆深刻的经历。

有关深化实践教学建设心得体会报告六

教育发展离不开正确的教育价值观。我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决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价值观的底色。新时代教育价值观突出教育本体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注重教育价值融合,既强调人才的全面发展,又突显教育的社会价值,明确“四个服务”,确立了新时代教育发展基调。其中,立德树人是新时代教育价值观的根本取向,人民中心是新时代教育价值观的根本立场,全面发展是新时代教育价值观的根本标尺。

毋庸赘言,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成就是显著的,但也不必讳言,我国当下教育中也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其中一个突出表现就是以“五唯”为代表的功利化倾向。“五唯”在教育实践中有多种表现。一些学校、家长、学生过于强调智育、重视分数,“分数至上”“分分计较”,还不同程度存在着“刷题”、超前学习、过度教育等现象。有的学校和地方政府片面追求升学率,“一本率”“北清率”甚至成为评价教育部门、评价学校、评价教师的硬指标。选用人才重学历轻能力,“学历高消费”“名校效应”“学历歧视”还在一定范围存在。高等学校中还存在教师重科研轻教学,片面追求人才“帽子”、论文发表的数量和级别,以及论文抄袭、数据造假等现象。“五唯”问题严重偏离了新时代教育价值观,背离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目标和方向。

评价与价值不可分割。教育评价本质上是一种价值判断,教育价值是评价的目标和结果。教育价值观为教育评价提供尺度,教育评价的维度、内容、方法、标准和手段都充分体现着教育价值观的尺度,引导人们教育行为的价值选择与追求。教育评价是教育价值观导向功能的延伸,教育评价通过价值引导,调整和匡正人们错误的教育需求与价值观念,保障和实现教育价值观对人们教育行为的指导作用。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通篇渗透着教育价值观的立场、尺度,反映了教育事业发展的价值追求,为弘扬新时代教育价值观提供了机制、行为、思想和环境保障。

《总体方案》体现了教育评价的系统性。教育评价是反映教育实践成效的完整系统。只有进行教育评价的系统性改革,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教育中存在的结构性问题和顽瘴痼疾,从总体上匡正人们的教育价值观,实现教育行为与人才培养目标的统一。《总体方案》坚持统筹兼顾原则,强调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对教育评价改革进行了深度谋划、系统设计、全面布局,涉及教育实践的全环节、全主体、全要素、全类别以及各年级学生学习情况的全过程,进一步完善教育评价机制和制度,为各级各类教育和主体落实新时代教育价值观提供机制保障,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方向和目标。

《总体方案》体现了教育评价的科学性。科学的教育评价一定反映教育本质,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体现正确的教育价值观。

《总体方案》针对不同主体和不同学段、不同类型教育特点,分层分类创新和改革教育评价的内容、方法、手段和标准,形成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规范人们的教育行为,祛除教育中的浮躁之弊,保障人才培养规格与质量、人才选拔与使用符合新时代教育价值观的要求。

《总体方案》体现了教育评价的价值性。任何教育评价都包含着某种价值立场和尺度,促使全党全社会端正教育思想观念、转变价值观念,确立新时代教育价值观,统一思想,规范教育价值创造的实践过程。《总体方案》强调,坚持立德树人,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旨在引导确立科学的育人目标,确保教育正确发展方向,针对不同主体的实践特点,分别建立了“科学履行职责”“立德树人”“教书育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营造教育发展良好环境”等五种教育评价尺度,促使主体行为回归教育本质,形成巨大教育合力,共同创造新时代的教育价值。

《总体方案》体现了教育评价的社会性。教育是社会发展的基石。教育与社会之间的互动方式,影响着教育评价结果的社会效应和效益,影响着教育评价发展性导向的实现和整个教育的价值追求。《总体方案》提出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目的是确保党委和政府科学履行职责,营造有利于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健康生态;提出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的人才选用机制,目的是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改变用人单位盲目追求人才“高消费”的选人用人现状,

优化评价结果产生的社会效应,实现教育与社会互动的良性循环,共同营造教育发展良好环境。

《总体方案》充分体现了新时代我国教育的正确价值观和科学的教育发展理念,遵循了教育发展规律和教育改革逻辑,必将有利于加快构建具有时代特征、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教育评价体系,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凝聚新的合力、打开新的局面,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深化实践教学建设心得体会报告 教学实践工作总结报告(六篇)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那么你知道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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