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春训心得体会实用 法院春训个人心得体会(5篇)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最新法院春训心得体会实用一
过去的工作经历,让我深切的体会到,人民司法事业,是怎样的光荣,又担负着怎样的责任。今天的中国,正坚定的向法治迈进,社会转型阶段的利益重组过程中,是否有公正、高效的审判体系尤为重要!它关乎稳定大局,关乎民心向背,关乎法治事业的走向和进程。就象德沃金在其不朽名著《法律帝国》中的描述:“法律帝国的首都是法院,而法官们,则是帝国的王侯。”所以说,今天的法院,所面对的,是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是前所未有的时代挑战、前所未有的历史责任。今天的我们,工作在人民法院,是一种光荣,我们平凡的工作背后,是崇高的事业,神圣的使命。与光荣同在的,是责任!肖扬院长的论断振聋发聩:“人民群众是司法公正的最大受益者,人民群众也是司法不公的最大受害者。”我们是人民共和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建立法院,不是为了建一座宏伟壮观的“帝国之都”,人民赋予法官审判大权,也不是为了法官们的尊荣显贵。如果不能用手中的法槌敲出公平与正义的时代最强音,如果不能以信念之火的铸冶让法律在现实中熠熠生辉,法院与法官,就会在法治时代,失去存在的价值。面对肩负重大使命的光荣,面对实现公平、正义这一大得无法想象的责任,人民法院责无旁贷,人民法官义不容辞。
司法事业关系的,岂止是我们个人或者法院的荣辱?作为法律实现的最终环节,人民权利保护的最后屏障,法院生杀予夺大权之下的,是当事人的身家性命,是公众的道德情感,是社会的是非标准。司法的后果往往连法官都会为之不安,英国大法官培根的比喻尽人皆知:一次不公的裁判的恶果超过十次犯罪,犯罪只是触犯法律,好比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却毁坏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的源头。在他眼中,失败的司法,竟然是比犯罪更大的邪恶!诚非虚言,中国古代的司法就不乏这样的例子,很多时候,“屈死不告状”竟然成了经验之谈,这经验背后,有多少惊心动魄而又无人问津的苦难?明朝成化年间的刑部尚书刘铁斋号称铁石心肠,但他在看到三法司门前以头抢地、辗转呼号的百姓时,也不禁为之动容,叹一声:“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司法公正所具有的巨大的社会价值,要求我们为之付出全部心血。而在现实中,尽管人民法院的公正高效有目共睹,公众高度评价,但并非尽善尽美。人民群众的期望与司法环境的滞后、司法体制本身的缺憾之间的矛盾依然存在。特殊情况下,还会激发。前一时间发生的“宝马车撞人案”就是一个尖锐的例子,公众对司法公正的关注,超出了司法界的想象,汹涌民意,隐含着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更高要求。
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人民有要求,法院就必须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去回应。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就是我们义无反顾的选择和使命!于是,就有了司法为民的要求,从最高法院的提出,到省法院的落实,无不体现人民法院的人民意识;从人民群众的热切反应,到两会代表的高度评价,无不彰显人民司法的人民本质。
目标确立后,行动就是关键。司法为民不是一个装点门面的宣传口号,公正与效率也决不是一张空头支票,它需要我们用热血和汗水去兑现。抓住机遇,直面挑战,是人民法院的时代责任!落实司法为民,捍卫司法公正,是人民法官的神圣使命!
落实司法为民,人民意识是行动指南。如果说司法为民是一首交响乐,那么,人民意识就是它的第一乐章。正如周溯院长所言:“裁判不公、效率不高,问题的思想根源就在于背弃了应有的政治立场。”我们的法院是人民法院,我们的法官是人民法官,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是我们的天职!惟其如此,才能沿着人民司法的方向高歌猛进。
落实司法为民,制度落实是核心。孟子曰:“徒善不足以为政。”邓小平同志也说过:“制度问题具有根本性。”对于系统而言,制度从内部决定其运行方式;对于个人而言,好的制度能够避免人性的弱点。法院作为一个庞大的系统,全局性的问题不能简单的归因于成员的个人品质或者是主观意识。法院在制度性的运行机制上确保公正与高效,人民的利益,自然就会得到实现,司法为民的落实,自然就会水到渠成。
落实司法为民,做好我们自己的本职工作是关键。崇高的事业,始于平凡的努力。我能够看到,我从前的偶像、现在的同行,在平凡岗位上非凡的奉献:广东的陈麟基法官,才38岁,就经受了生与死的严峻考验,病逝在工作岗位上,演绎了新时代的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四川的唐汉华法官,对当事人的不幸感同身受,以实现公平为己任,长期超负荷工作,英年早逝,留给家人的,是九万多元的债务;陕西的李增亮法官,不计名利,20xx年如一日奉献基层,以青春、热血成就“铁案法官”风采;就在前几天,我们执行局两位可敬的女法官,接待上访时,整夜陪护照料一位瘫痪的女孩,拿自己的衣服给她御寒。什么是司法为民,这就是司法为民。司法为民,就是对日复一日平凡甚至琐碎的工作毫不懈怠;司法为民,就是在一个个案件中为点滴的公正奔波操劳。正是这平凡的努力,正是这点滴的公正,汇聚成新时期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壮丽进行曲。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这是一个波澜壮阔生机无限的时代,这是一项充满艰辛充满成就的事业。还有什么比经历和享受奋斗的过程更令人鼓舞?还有什么比见证并参与一个伟大的时代最伟大的事业更激动人心?实现公平与正义,人民法院任重道远;落实司法为民要求,人民法官当仁不让!一生仅此日,万里是行程。这一路上所有的平凡,所有的琐碎,所有的艰难与险阻,都是我们前进途中的风景。且让我们在时代的大潮中,乘风破浪,以行动证明我们无愧于神圣的审判事业!无愧于伟大的法治时代!!
最新法院春训心得体会实用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主要工作
20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一年来,全省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认真落实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法治青海、平安青海建设,服务保障“一优两高”战略实施作出了积极努力。
一、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保障新青海建设
全省法院受理案件97229件,办结87986件,同比分别上升12.02%和12.08%。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1.21%,同比提高1.47个百分点。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2449件,办结1994件,同比分别上升28.08%和30.16%。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推进平安青海建设。审结一审刑事案件4845件,同比上升5.4%,判处罪犯5925人,同比下降10.84 %。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位,严厉打击煽动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等犯罪。严惩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1587件。审结危险驾驶、重大责任事故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1531件。对494名犯罪分子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严惩贪污贿赂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29件,判处罪犯148人。其中,原为厅级干部2人,处级干部4人。注重源头治理,审结行贿案件24件,判处罪犯30人。依法审结贪污扶贫款、农资补贴等犯罪案件16件,严惩发生在脱贫攻坚中的腐败。民和县法院依法审结该县转导乡三湾村原支部书记马某一、村委会主任韩某贪污粮食直补款案,对二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定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实施细则,成立工作专班进行统筹指导,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协作配合,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审结案件6件,判处罪犯53人。西宁市城中区法院一审审结马某二等8人强行收取保护费的恶势力犯罪案,对主犯依法严惩,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其他成员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注重保障人权。对87名被告人免于刑事处罚,依法宣告11人无罪,对3087名罪犯减刑假释。加强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判,完善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等机制,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49484件,同比上升10.67%,案件标的额305.58亿元。依法维护民生权益。审结婚姻、家庭和继承案件13336件,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纠纷案件1265件,财产损害赔偿等物权纠纷案件1445件,道路交通事故、教育医疗等侵权责任纠纷案件2285件,土地承包、草场流转等涉农涉牧案件377件,促进社会和谐。严格规范市场秩序。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案件29181件,融资、证券、保险等金融纠纷案件289件,建设工程、商品房买卖等房地产纠纷案件3712件,倡导诚实守信。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审结环境资源案件817件,其中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28件。格尔木法院审结检察机关起诉的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都兰县巴隆乡布洛格村在自然保护区内非法开垦草原林地案,3名村干部获刑,责令村委会修复被毁坏林地,并在五年内恢复生态功能。签订长江经济带11 1省市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框架协议,推进生态环境专门化审判体系建设。强化产权司法保护。审结兼并重组、破产清算等案件16件,依法清理“僵尸企业”。妥善审理涉民营企业案件,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权益。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意见,审结知识产权案件80件。全力推进涉军停偿。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的决策部署,坚持快立快审快执,135件案件全部在规定期限内结案,是全国第一批完成涉军停偿任务的省份。在省委省政府大力支持下,格尔木法院顺利执结解放军93951部队诉马某三土地租赁合同案,妥善安置200余户1400余人,按期腾退土地交还部队,被最高人民法院作为典型案例。
妥善化解行政争议,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审结一审行政案件692件,同比上升20.98%。审结国家赔偿案件67件,同比上升16%。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审结规划、拆迁等城建类案件125件,占18%;审结涉乡政府行政行为案件119件,占17%;审结矿产、林木、风电等资源类案件117件,占16.91%;审结道路、治安等公安类案件101件,占14.6%。审结非诉行政行为申请执行审查案件189件,同比上升3.84%。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出庭应诉率达64.6%,同比上升21.3个百分点。海南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4.11%。判决行政机关败诉案件153件,败诉率28.81%,同比上升4.69个百分点。拓展行政审判职能。连续十年向社会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公布典型案例,提出司法建议,通过司法审查支持放管服改革。与行政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就工伤认定标准等疑难复杂问题达成共识,统一执法司法尺度。
二、决胜执行攻坚,努力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
去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最后一年,全省法院攻坚克难,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4212件,执结20797件,同比分别上升16.18%、16.97%,执行到位金额35.056亿元。
构建执行工作大格局。省委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联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加强执行决定的落实,省委、省人大、省政府主要领导对执行攻坚作出重要批示,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提供了坚强支持。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发改委等17家单位签订解决执行难合作备忘录,联合82家单位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信用惩戒机制。各市(州)、县(区、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普遍将解决执行难作为法治建设重点。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导、社会各方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在全省全面形成。
全面加大执行力度。加大财产查控力度,开通与银行、房产等部门的“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适时、全方位查控被执行人的财产,共查询案件27195件次,冻结款项19.38亿元。惩治规避执行行为,与铁路、民航、银行、工商等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联合信用惩戒,限制8229人次购买机票,限制7966人次乘坐动车和高铁;与报纸、电视等媒体合作,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3240人次,向社会公布20起拒执罪典型案例。打击拒执违法犯罪,联合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向社会发布公告,开展打击拒执行为专项行动,共对1183名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罚款15.7万元,以拒执罪追究10人刑事责任。刚察县法院等9个法院还开展了悬赏执行。黄南中院等16个法院与保险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为申请人提供诉讼保全、执行悬赏保险。
开展执行积案清扫行动。在全面清理执行积案的基础上,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部署,三级法院联动,在全省集中开展了长达两年的“高原意志”执行专项行动。专项行动中共出动警力7417人次、车次4791次,执结案件8098件,执行金额10.84亿元。与此同时,还重点开展涉民生案件、涉党政机关特殊主体案件的执行专项活动,共执结涉民生案件1151件,执行到位金额4513.77万元,对220起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金236.95万元;执结以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的案件11件。在清扫执行积案会战中,案件较多的西宁、海东等中院全员动员、全员参战,案件相对较少的青南地区则由中院统筹,集中各基层法院的案件和执行人员统一执行。
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坚决贯彻执行工作“十个严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挂牌督办,全力整治消极执行、选择执行等违法违规问题。出台严格审查终本案件、规范执行案款管理等24条举措,对执行案款实行“一案一账号”、限期发放,财产处置分配全公开,对内严格管理,对外接受监督。全面推行执行财产网络司法拍卖,共网络拍卖1235次,成交金额2.69亿元,溢价率23.27%,为当事人节省佣金806.58万元,实现了司法拍卖违法违规零投诉。与金融机构开展执行案件涉案不动产“网拍贷”合作试点,提高财产处置的变现率。
经过近三年的不懈努力,在最高人民法院委托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对“基本解决执行难”评估中,全省法院“三个90%和一个80%”四项核心指标全部达标。我们有决心有信心与全国法院一道按期完成“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任务。
三、坚持司法为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新的司法需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拓宽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渠道,为当事人提供良好的诉讼服务。
方便群众诉讼。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8.6%。建设规范化、标准化诉讼服务大厅,完善全员导诉、网上诉讼服务平台、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便民服务功能。推行远程立案、预约立案、假日立案,依托网上法院、手机app、微信等信息化手段,为当事人提供线上线下结合、方便快捷的“一站式”诉讼服务。在农牧区大力开展“马背法庭”“车载法庭”巡回审判,广大法官深入田间地头、草场林区就地化解纠纷,及时送法下乡。各级法院普遍设立律师阅卷室、休息室,上线运行律师服务网络平台,方便律师参与诉讼。
推进司法公开。除有法定事由以外,所有案件全部公开审判。全省法院统一建立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向当事人推送案件流程信息240万余条,公开案件11.36万余件,直播庭审2万余场,公布裁判文书8.7万份,公开比例和及时率均列全国法院前列。在执行案件中,将财产查控、评估、处置、分配等全流程信息全部向当事人公开,全方位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的监督。开通法院微博微信公众号,向社会推送法院工作信息9360条,通过报刊媒体、网络媒体及法院门户网站公开报道7700余篇。
化解信访积案。开展集中化解信访积案专项活动,排查出涉诉信访历史积案44件,集中三个月时间,三级联动,多措并举,全部化解。以化解进京访、集体访为重点,抓好日常涉诉信访工作,实现了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零进京”“零滞留”。坚持依法纠错,加强申请再审和申诉审查工作,审查申请再审781件,审结再审案件211件,因原判确有错误或其他法定事由改判的68件,占32.23%。
加大司法救助。对经济确有困难的案件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087.07万元。对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196个案件中290名被救助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13万元。争取执行司法救助专项资金400万元,救助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76件,救助金额306万元。
四、深化司法改革,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重点加强审判管理监督和综合配套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
加强审判监督管理。成立审判管理与监督委员会,出台《案件流程管理办法》《关于推行静默式监管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对办案情况实行全面、全员、全流程从严监管。出台案件评查办法、标准等规定,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庭审活动评查、裁判文书评查和结案审核机制。对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进行重点评查,评查案件692件;对裁判文书进行随机抽查,共评查裁判文书2100余份;对庭审活动进行定期评查,评查庭审890余场;对所有案件进行结案网上审核,督促纠错整改2698件。把评查结果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改判与发回重审案件进行定期通报。对经评查确定为不合格案件,启动办案责任追究程序。建立院庭长办案情况定期通报制度,院庭长审结案件28080件,占全部审结案件的42%。
推进审判机制改革。完成全省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动态调整法官员额比例,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根据案件数量、案件类型、难易程度和人员结构等因素,完善审判团队内部分工,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赋予法官对审判辅助人员工作的分配权、奖惩建议权,提高团队工作质效。推行案件强制检索报告制度,健全专业法官会议与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衔接机制,提高办理复杂和新类型案件质量。
深化审判体制改革。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制定常见犯罪证据标准,完善庭前会议制度、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和法庭调查程序,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深化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建立家事审判冷静期、心理测评服务机制,有效化解婚姻家庭矛盾。互助县法院在社区开办“幸福家庭课堂”的做法,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完善繁简分流机制,完善小额诉讼制度,及时高效处理简单民事案件。会同省检察院制定办理检察公益诉讼案件规定,助推检察体制改革。传承创新“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促进民间纠纷多元化解。积极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制定出台办案协同办法,理顺工作机制,形成反腐合力。
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完成全省法院专网建设,三级法院和绝大多数人民法庭全部接入专网,实现“一张网”办公办案,全程留痕、全程接受监督。完善网上办案系统,出台推进网上办案的制度措施,立案、送达、审理、执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所有证据材料和诉讼文书实时同步上网,实行电子卷宗网上同步生成,电子卷宗覆盖率达97.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0个百分点以上。化隆县法院近37%的案件文书通过短信、微信等电子方式送达。统一办公系统,全面推行无纸化办公,公文流转、后勤保障、政务管理全方位网上运行。全省法院视频会议系统实现全覆盖,数字法庭建设全面推进,集办案与管理于一体的执行指挥中心全面建成。推进全方位办案智能服务,借助人工智能辅助裁判,为法官提供类案参照、文书纠错等审判支持。与省检察院、司法厅、监狱局共同推进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建设,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
五、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公正司法的人才保障
全面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努力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坚决抵制西方“宪政民主”“三权分立”等错误思潮的侵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贯彻省委的决策部署,制定《为“一优两高”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省高级人民法院全年就重大工作、重要事项向省委请示报告18件(次)。全面加强法院党的建设,组织庆祝“七一”、改革开放40周年等主题活动,开展失联离退休老党员清理,更好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全面开展学习型法院建设,广泛开展干警读书会、青年法官论坛、学术征文等活动。组织干警参加国家法官学院、省委党校等举办的各类培训班112期,参训干警335人次。国家法官学院青海分院举办各类培训班19期,培训干警2453人次。省高级人民法院首次举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培训班,各级法院符合条件人员全部参训。173名参考干警中取得a证40名,取得其他类型证书58名,通过率为56.6%。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司法巡查、审务督察、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两个规定”等制度,持之以恒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和正风肃纪工作。对8个中级法院开展司法巡查和“回头看”,对41个中基层法院及人民法庭进行明察暗访,有效整治“冷硬横推”等司法不规范、不严肃的问题。根据省委第三巡视组的反馈意见,认真进行巡视整改,能立即整改的16项任务全部完成,需要长期改进的10项任务持续整改。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预防和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违纪违法。全省法院函询12人次,约谈提醒34人次,诫勉谈话12人次,党纪政务处分12人次,追究刑事责任1人。
六、自觉接受监督,确保人民司法事业健康发展
始终把接受监督作为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断规范和改进法院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省高级人民法院向省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执行工作情况,配合做好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调研。根据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归纳梳理为9个方面57条,明确责任和时限,办理情况于11月中旬向代表进行了反馈。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旁听庭审30余人次。认真办理2件省人大代表建议案,8件省人大交办信访件全部办结。
主动接受政协监督。主动加强与政协的联系,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日常联络,认真听取意见,广泛凝聚共识。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2件省政协委员提案均已办结。
依法接受检察监督。建立法检两院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工作协调配合的会议纪要,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效能。省检察院检察长首次列席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就两起检察建议案件发表意见。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审结抗诉案件42件,办理再审检察建议10件,启动再审7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作用,共参审案件9477件,参审率达70.75%。健全新闻发布会制度,举办新闻发布会8次,及时向社会公布法院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省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是省委坚强领导,省人大依法监督,省政府省政协大力支持,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看到,当前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法官及司法辅助人员的法律适用能力、做群众工作能力和信息化应用能力不强,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司法工作的需要;少数法官司法作风不正,个别干警甚至徇私枉法。二是法院受理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办案难度和压力增大,部分法官长期超负荷工作,身心状况堪忧。三是司法责任制的配套改革还不同步,司法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还需增强。四是基层法院招人难、留人难的问题突出,特别是青南地区基层法院法官断层、审判辅助人员不稳定等十分紧迫。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工作安排
年,全省法院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省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和本次会议决议,深入实施“五四战略”,继续坚持“维稳要主动,案件要精审,改革要落地,队伍要过硬,保障要智能”的工作思路,更好地履行司法职责,奋力推进“一优两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打下决定性基础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是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法院工作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密联系实际,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在全省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二是依法服务保障“一优两高”战略实施。坚决打击分裂势力,依法严惩暴力恐怖犯罪,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依法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妥善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依法审理各类行政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和官民纠纷。持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形成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
三是精益求精审理好每一件案件。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公正的司法理念,着力在办案质量上下功夫,多出精品案例,提供高水平高质量司法服务。突出青海特色,抓好生态、环境、资源等案件的审判,力争把每一件案件都办成铁案。
四是持之以恒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健全法律统一适用机制,加强审判团队建设,切实提高办案质效。统筹推进司法责任制配套改革,完善法官员额退出、逐级遴选、业绩考核等机制,提升改革效能。
五是着力提升法院信息化水平。切实抓好信息化应用,利用信息科技手段,在破解人案矛盾、完善执行长效机制、确保裁判尺度统一等方面探索创新,实现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与现代科技应用的融合发展。
六是奋力打造新时代过硬法院队伍。加强队伍教育和管理,全面提升队伍素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向纵深发展。加强基层建设,着力解决基层招人难、留人难问题。关心关爱干警,保护法官依法履职。严格执行“五个严禁”、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两个规定”等铁规禁令,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惩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司法公正廉洁高效。
各位代表:我们将在省委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大力弘扬“新青海精神”,厉行法治、攻坚克难,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全省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建设更加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最新法院春训心得体会实用三
xxxx庭长—xxx
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安排下,我院开展了法官队伍集中视频教育整顿活动。通过前一阶段的学习,我的思想觉悟,及对这次的整顿认识有了很大的提高。深知某些干警司法腐败。基于如此刻骨铭心的领悟,我一定要做好本次自查自纠,不留死角,严于解剖自已,做一个党放心,让人民放心的好法官。
1、狠抓案件质量,力求公正司法。案件质量是审判工作的生命,是人民法院能否在人民群众心目中树立司法权威的关键所在,因此,提高办案质量,确保审判公正,始终是我孜孜以求的一项重要工作目标。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确保依法审判。正确执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严格执行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当事人举证、法庭质证、认证以及法院调查取证等证据制度,不断完善庭前证据交换、举证期限、证据失权的认定和处理等制度,促进了案件质量的提高。
2、规范执行工作,确保执行公正。完善和落实执行权“三权分立”、《执行工作管理规则实施细则》、《执行款、物、扣押物管理的规定》、《关于委托拍卖、变卖的规定》以及执行过程公开、执行款物分配公开、执行听证等制度和规定,
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确保规范执行。严格拘传、拘留、罚款等强制执行措施的逐级审批制度,慎重使用强制措施,防止错拘、错罚、以罚代执等事件的发生。加强“三类”案件(中止、债权凭证、申请执行权登记)的管理和恢复执行工作
3、强化廉政监督。建立了法庭内部廉政赏金制度,通过廉政赏金,约束法官不廉洁行为。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狠抓落实,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纪检工作,严格执行最高法院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和审判纪律处分办法,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充分发挥廉政法官的作用,通过召开座谈会,经常性听取干警们的意见和建议。注重加强与乡镇的联系,建立了法官八小时外监督制度,邀请法官所在乡镇的干部协助监督法官八小时外廉政情况。
4、审判工作方面。加强干警的大局意识,在对个别案件的处理中,对于如何把握好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上加强,防止出现案件合法不合理的现象;有些案件在具体审理中,因为鉴定、公告、取证等原因的存在,需要较长的办案时间,不能及时结案,对此干警更要向相关的当事人作耐心细致的解释,不能导致群众误认为法院的办案效率不高甚至不公正。
5、司法作风方面。注重法官的慎言慎行,特别是在接
待当事人过程中表态偶显草率,有时虽是法律之规定但只考虑自己方便却未能从方便当事人的角度给予指导,落实司法为民上还有欠缺。在办案工作中作风尚要深入细致,要尽心尽力做过细的教育说服工作,尤其是在裁判作出后更要做认真的解释工作。我们法官在庭审中一定遵守审判纪律,驾驭庭审的能力要强,在庭审中不能有小动作和随意走动的现象。
6、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随着审判方式改革的不断深入,保持法官队伍的适度中立是维护公正形象的必然要求,但是如何准确地把握好这其中的“度”还缺乏深入地研究探讨,也缺乏必要的宣传解释,容易也经常引起有关行政部门、乡镇政府及基层组织的误解。当然,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仍然是人民法院的重要任务之一,比如我基层人民法庭调解工作是人民法院的重要任务。
法院个人自查自纠报告
近日,我院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着力增强司法公信力,提高群众满意度。作为庭室负责人,我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了《廉政准则》学习,并对照《廉政准则》有关规定,认真查找自身在廉洁从政、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现就本人政风肃纪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理论学习不够深入。自上次岗位轮值以来,我一面适应法庭工作,而且庭室工作也在4月份进入了业务忙碌期。作为庭室负责人,尽管对《廉政准则》有较为深刻的认识,但是自己的言行、工作态度还不能真正起到表率带头作用。随着业务工作的不断深入,需要处理的事务日趋繁重,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降低了搞好理论学习的主动性。
二是创新意识有待加强。基层法庭工作具有其独特性,在思想解放、开拓创新方面有着极为强烈的渴望,但由于轮岗之前工作的习惯性,思维趋于定式,未能大胆吸收借鉴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案方式。在推动工作方面,尽管始终努力寻求更多调解案件的经验,但往往未能及时应用到实践中,还没有完全树立创新的理念。
三是工作形式急需改善。由于需要时间熟悉庭室工作,还要及时处理旧存案件,导致工作压力很大,工作
中难免出现满足于尽心尽责、不出差错,缺乏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不能用全新的思维方式创造性地去开展工作。尽管工作热情持续高涨,但效果始终不尽人意,求稳心态时而浮现,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还不时存在。
二、整改措施
强化理论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素质。进一步提高自身政治敏锐力和政策水平,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夯实自身的思想政治基础。认真学习《廉政准则》,筑牢反腐拒变防线,增强抵御各种腐朽思想侵蚀的免疫力。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和优良传统,正确对待名利、权威,自觉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思想上与贪污腐败划清界限,行动上与廉洁自律融为一体,真正做到公公正正办案,坦坦荡荡做人,踏踏实实做事。
坚持工作创新,努力推动业务发展。敢于打破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主动迎接新形势、新问题的挑战,不断创新思想观念、工作思路和表达方式,不断探索能够体现司法公信力的新方法、新模式。
最新法院春训心得体会实用四
申请人:______________,男,汉族,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男,汉族,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
申请事项:
请求依法执行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_____________)_____民一初字第_______________号民事判决书。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贵院做出的((_____________)_____民一初字第_______________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被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仍然拒绝履行法定义务。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申请依法强制执行。
此致
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
最新法院春训心得体会实用五
()确申字第号
确认申诉人(写明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写明法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理人姓名、地址)。
确认申诉人以(写明申请确认的案由)为由,提出确认请求。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人民法院作出了( )确字第号裁定不予确认,申诉人不服,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依法向本院提出申诉。
(写明确认申诉人申诉的事实和理由)。
本院查明,(叙述确认案件的事实及认定的证据)。
本院认为:(决定不予确认的理由:即: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原司法行为合法、原不予确认决定并无不当、申诉人提出的事实和理由不予支持进行阐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引述具体条款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确认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引述具体条款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对____________人民法院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作出的____________行为(裁定、决定)不予确认违法。
(合议庭署名)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____________
法院春训心得体会实用 法院春训个人心得体会(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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