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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育儿心得体会小学总结 疫情期间小学生教育心得(四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181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关于疫情期间育儿心得体会小学总结

当前,我县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周边县区防控局面错综复杂,全县教育系统上下必须贯彻落实市委和县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时刻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从严、从紧、从细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广大师生和家长要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不到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出县,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及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应主动向社区和学校报备,按疫情防控部门相关要求做好管控措施,落实健康管理规定,对故意隐瞒行程、逃避核酸检测、组织聚集活动等违反防疫规定的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具体有以下十二种情况:

一、对妨害新冠肺炎防控,不服从、不配合或者拒绝执行有关政府决定、命令或者措施,如进入公共场所拒绝出示健康码、不配合体温检测与登记等行为,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法规定,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中明确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含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有关疫情防控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疫情防控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疫情防控公务的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控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措施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以“袭警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对于新冠肺炎确诊者、疑似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拒绝配合检疫、隔离、治疗,擅自离开隔离地区的,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作为新冠肺炎确诊者、疑似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应该无条件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配合隔离治疗。

拒绝执行预防、控制措施的,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涉嫌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刻意隐瞒曾途经疫区,拒绝接受检疫、隔离,肆意接触他人,过失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涉嫌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判处死刑。

三、对于疫情期间违规举办规模性聚集活动,会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答:疫情期间,违规组织群体性聚餐活动的举办者,造成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风险的,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涉嫌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同时,已经确诊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参加群体性聚餐的,根据《刑法》一百一十五条规定,还可能涉嫌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四、疫情防控期间聚集赌博、为赌博提供场所的,会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答:《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以“赌博罪”“开设赌场罪”论处。

五、个人和组织利用新冠肺炎疫情,制造、传播谣言的,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编造与新冠肺炎疫情有关的虚假、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此类虚假、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涉嫌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最高可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最高可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利用新冠肺炎疫情,制造、传播谣言,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据《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涉嫌构成“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治新冠肺炎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的,会承担什么刑事责任?

答: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治新冠肺炎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涉嫌构成“妨害公务罪”,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七、在疫情防控期间,强拿硬要,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的,会承担什么刑事责任?

答:在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在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九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最高可判处死刑。对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首要分子,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八十九条、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涉嫌构成“抢劫罪”,最高可判处死刑。

八、疫情防控期间,故意隐瞒行程,传播疾病危害公共安全,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患有突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按照“过失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九、在疫情防控期间,商家哄抬物价,发国难财,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从零售商店或者其他渠道套购紧俏商品,就地加价倒卖、垄断货源、哄抬物价、牟取暴利,此种行为是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五条至第十二条规定,对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没有违法所得的价格违法行为,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垄断货源、囤积居奇、牟取暴利的,处以通报批评、限价出售商品、强制收购商品、没收非法所得、没收销货款、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

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规定,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最高可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十、假借疫情,发布虚假商品广告,会承担何种刑事责任?

答: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假借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名义,利用广告对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致使多人上当受骗,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涉嫌构成“虚假广告罪”,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十一、违法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会承担何种刑事责任?

答: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突发传染病传播等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涉嫌构成“污染环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最高可判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

十二、假借研制、生产或者销售防疫用品的名义诈骗,会承担何种刑事责任?

答: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假借研制、生产或者销售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用品的名义,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涉嫌构成“诈骗罪”,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疫情防控关系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广大师生、家长理解、支持与配合!非常时期,千万不要以身试法!

xx镇中心小学

xxxx年xx月xx日

关于疫情期间育儿心得体会小学总结

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严格执行校园封闭式管理,将“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及“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等“五个一律”落到实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学校封闭管理制度。

1、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全面落实封闭式管理要求,内防扩散、外防输出,所有入校人员均需按规定进行体温检测,符合相关要求方能进入校园。

2、上课期间只留一个出入口,无关人员及车辆不得进入校园。在放学人流高峰时段增加的`出入口要严格管理,只出不进。学校安保人员要引导接送学生的家长不在校门口聚集、逗留,严禁家长进入校园。

3、对来访人员进行身份核实,询问近两周内是否有湖北及其他疫情重点地区停留、旅行、居住史,近两周内是否曾接触过来自湖北及其他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后进行体温检测,经学校领导同意,登记详细信息后方能进入学校。

4、加强学校安保人员的跟踪调查,与物业(保安)公司保持对接,保证派驻学校的安保(物业)人员身体状况底数清楚,对不能确保14天内无接触疫情重点地区人员的,不得安排派驻学校。

5、学校安保人员24小时值班,每天自测体温2次,佩带口罩,每天对门卫室进行消毒,对重点位置、物品要增加消毒次数,遇有自感不适要立即报告学校及所属公司。

6、学校值班领导每天全面检查校园封闭式管理情况,巡查校园,做好记录;加强与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的联系,遇有特殊情况立即报告。

7、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正常工作日暂停维保工作,统一安排在周六、周日进行,维保人员或遇有突击性维修需外聘维修人员,须由总务处把关摸清近两周内是否有湖北及其他疫情重点地区停留、旅行、居住史,近两周内是否曾接触过来自湖北及其他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出好健康证明提供给保安,然后进行体温检测,登记详细信息后,并佩戴好校外人员工作证方能进入学校。

幼儿园开学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封闭式管理制度方法

各处级单位、校直属机构,全体校园内住户:

为科学适度、精准有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根据蚌埠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优化城市社区封闭式管理的通告》要求,现就进一步优化校园封闭式管理措施通知如下:

一、校园内住户(含购房者和租户)、车辆可凭上班或复工复产证明正常出入。车辆出入时必须打开全部车窗接受查验,最多允许后排座位载客1人且必须是校园内住户。所有人员出入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非校园内住户车辆不得进入校园。

二、非校园内住户因探亲等需要进入的,受访者需提前报备来访人信息。所有到访人员均需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并登记相关个人信息,由受访者到校园入口处(龙湖西校区东门和龙湖东校区西门北侧门)带领方可进入。受访者行动不便的,由工作人员核实后方可进入。

校园内住户购买大宗货物,需快递人员、搬运工人上门送达的,搬运工人一律佩戴口罩,经测量体温、身份登记,由购货的校园内住户或租户到校园出入口带领一次性进入。

鼓励将快递放置在校园出入口,或者使用智能快递柜开展“不见面”快递送达服务。快递人员必须佩戴口罩,经测量体温、身份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内投放快递。

对老年人、行动不便人员购买较重物品的,准许送货人员在佩戴口罩、测量体温、身份登记后一次性进入递送。

提供电气管网维修等便民服务,以及向独居老人等特殊人群提供家政服务的,需提供相关工作证明,在佩戴口罩、测量体温、身份登记后进入校园。

三、校园内住户从湖北等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继续执行14天隔离医学观察规定。

从蚌埠市外中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凡持有健康证明(纸质证明或电子凭证),或经查询近14天无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或经核酸检测无异常,均按规定检测体温后进入校园,不再进行医学观察。

从蚌埠市(含三县)及低风险地区返回的人员,可按规定检测体温后进入校园,不再进行医学观察。

四、实行隔离期异地互认,在当地已完成医学观察的人员,凭相关证明在东、西校区所在街道备案后,可按规定检测体温后进入校园,不再进行医学观察。医学观察人员隔离期未满的,暂不予办理出入证。

五、非上班和复工复产的校园内住户,继续执行每两天安排1人外出购买生活必需品的规定。

六、校园内严禁人员聚集,住户不聚集、不串门,正确佩戴口罩,不准把口罩拉至口鼻以下。

上述管理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关于疫情期间育儿心得体会小学总结

桃李争春,百花争艳,春色撩人,香满人间,乱花渐欲迷人眼……正当我们满心欢喜、敞开怀抱去拥抱春天时,疫情突然再次发威,生生地将我们与春天隔离开来——我们被迫居家隔离,望春兴叹。

作为园丁,有这么多祖国的“花朵”和“幼苗”需要我们去浇灌和守护!为了能在这个特殊的时期最大限度地帮助孩子提高和成长,xx月xx日,初中语文召开九年级线上教学推进会。会议对九年级语文复习进行了调度,对存在的困惑进行了解疑,并对语文线上教学的小妙招进行了分享。南山初中语文九年级全体教师参加会议。

我们及时反馈各自学校的教学进度,做到心中有数,力争保持大部队前进的步伐整齐有力。另外,我们实事求是地反映线上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与困惑。

向上的路从来都不是平坦宽阔的康庄大道,线上教学的日子里,我们遇到了很多始料未及的困难和坎坷,幸运的是,我们南山语文人一直在一起。郭传永、张梁、许苗苗、焦鹏四位老师慷慨分享自己线上教学的小妙招,这个小妙招实实在在地解决了大家的燃眉之急,给大家的线上教学加油助力。

最后,王孝珍主任结合线上巡课情况,为我们提供了很多可行性极高的教学建议。尤其是强调了充分备课、精讲答题、交流互动、读写共进、及时监管这几个方面,这些建议为我们下一步的复习指明了方向。

在这“疫起”的特殊时期里,我们面临挑战、面临考验,同样也面临机遇。如何转危为安、化险为夷、变危机为机遇,需要我们南山语文人继续携手同行,戮力同心。

请相信疫情终将过去,我辈仍要砥砺前行。让我们一起奔向硕果累累、热情似火的夏天。

关于疫情期间育儿心得体会小学总结

原本正月开学的教学进程被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所阻止。作为班主任的我也是第一次这么长时间不和学生面对面地进行沟通。刚开始,是有些不适应网上直播教学的形式,但是对于疫情的不可抗因素,我在不断调整心态的过程中完成了班主任的相应工作。

本学期班级工作主要有两大方面,一是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二是班级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1.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晨午晚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工作,对晨午检情况及时上报,如实填报学生行动轨迹。

2.上好疫情结束返校后的第一节班会,首先确立生命安全教育活动班会主题。教育学生认识生命、尊重生命,疫情防控等方面。

3.做好班级环境卫生工作。学校开学后,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全方位治理班级环境卫生条件,推进教室、走廊、楼道等区域环境卫生改善,做到日常消毒、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学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班级环境。

随着疫情形式更加的严峻,我们的教育工作也做出了相应的改变。这学期对于社会,对于家长,对于老师,甚至对于学生都是一个重大的考验。

我班共66人,课前五分钟点名,正常情况下到65人,另外有一人迟到、旷课。在课堂教学环节中,不能像平时课堂那么随时提问,随时解决问题。教师的管理能力隔着屏幕也下降了一个等级。我班网络教学存在的最大问题,学生不主动发问,有问题也不习惯主动发起连麦,这就要老师多关注重点难点的讲解和落实。

作业检查以拍照上传居多,并充分发挥小组的作用,利用课代表、组长检查作业,大大提高了效率。

为了帮助学生从假期状态调整过来。 开学初,我首先严抓学生习惯、纪律和劳动卫生等日常行为,亲临指导,力作模范。通过一 段时间的努力, 学生们在日常行为规范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 并根据《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同德中学一日常规》等制订了班规,班规从 某些方面补充并突出了日常行为规范,同时把好日常行为规范的量化考核关。经过努力,我 班学生已经形成较强的时间观念,培养了劳动意识,增强了竞争意识,养成了良好的行为习惯。其次, 认真按时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我从一开始就十分注意了解学生,明确工作 重点。利用好每一节班会课,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我着重抓班风的形成。为了树立良好的班风、学风,从一开始就严格要求学生,并注意通过活动增强班级凝聚力。依然重视班干部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培养他们的综合能力,发挥他们的先锋模范作用, 以影响和带动班级各项工作的开展。班干部是班主任的得力肋手,是班级管理的骨干力量, 为了让他们发挥主力作用, 我及时对他们的工作责任心和工作热情给予肯定, 时时要求他们 以身作则,学会塑造自身的班干部形象,从而树立威信。

对待学生管理上有欠缺,时常会有违规违纪现象,多次收缴到违禁品;

班级常规管理不完善,少数学生在思想上对待学习的主动性仍然很差,好的生活学习惯依旧没有形成。

与家长的联系和沟通较少。

1、加强课堂监管力度。

2、多与学生、家长沟通,及时了解学习情况

3、多说一些激励性的语言,鼓励学生积极完成任务。

总之,这个学期的工作使我在各方面都取得了进步,能力得到加强。但是,由于经验不足,有些工作还没有做到位,还做得不够,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解决。今后,我将再接再厉,总结老班主任的经验教训,不断充实自己,争取做得更好。

疫情期间育儿心得体会小学总结 疫情期间小学生教育心得(四篇)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那么心得体会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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