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教育培训心得体会总结 纪检监察员培训心得(6篇)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纪检监察教育培训心得体会总结一
20xx年我校纪检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区党委、纪委工作安排和部署,进一步抓好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政风、行风建设。坚持“端正校风师风,促进教育发展”,实行阳光工程,加大源头预防和治理的力度,为我校教育、教学的良性发展,起到监督、保护和促进作用。
二、工作要点
(一)、突出宣传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认真开展党规党纪教育。充分利用政治学习日、党员活动日等机会,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纪律处分条例》、《实施纲要》等一系列党规党纪,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2、认真开展正反两个方面典型教育。组织党员干部经常学习先进模范人物事迹,弘扬正气,激励、鞭策自己。利用反面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警钟长鸣,引以为戒。组织全体教职工观看一次反腐倡廉的影像资料。
3、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严格按照市委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保证我校学习实践活动扎实有效。
4、积极拓展廉政文化宣传的阵营,整合宣传教育资源。通过网站、校报、宣传展板等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多手段、多层次地开展宣传活动,形成立体交叉的*宣传强势,营造校园廉政文化的浓厚氛围。
(二)、强化过程监督,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1、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及学校要求收费。执行“一证一卡三统一”,(即收费许可证、收费卡、统一收费项目、统一收费标准、统一使用财政收费票据)。各项收费接受社会和家长监督。“两公开”(收费项目公开、收费标准公开)、“一坚持”(坚持收支两条线)等约束力和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不私立项目收费,不多收费,不搭车收费。与教师签定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书,把好收费关口。
2、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对预算外资金做到底数清楚,无帐户过多过滥,预算外收入应缴不缴,私设“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3、坚决制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尝家教。所有在职教师任何时间、任何情况下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收费辅导班,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任何形式的收费辅导班。不得接受社会各科文化补习教学聘请,参与有尝家教补习活动。
4、继续深入推行校务公开,实行阳光校务。
(三)、狠抓制度落实,促进工作规范
1、协助党支部抓好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建设,加强行政监督监察、责任考核,严格执行党风廉正建设责任追究制度,以促进学校各项工作任务,管理目标的顺利实施。
2、以制度的创新,促进工作的规范,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根据纪检检查工作的特点、新要求,继续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狠抓制度的落实。
(四)、加强信访工作,确保学校和谐稳定发展
1、重视群众信访举报工作,拓宽、畅通信访举报的渠道,切实维护和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利。凡校内外群众向纪委、监察室反映我校教职工(特别是干部)违法违纪者以及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转交来的信访件,都将从速查处,情节严重者报上级给予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增大*成本和风险。严肃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对诬告陷害的要追究责任。
2、认真做好信访处理和案件调查,要注意把握政策,严格执行党的纪律,要依法依纪进行查处。
3、认真做好信访处理和案件查处的后续工作,对信访内容失实,要通过一定途径予以澄清,支持和保护党员干部敢抓敢干的积极性。
(五)、综合工作
1、按时完成上级纪委和学校党支部交办的工作。2、按上级要求及时上报各种工作报告、总结等。
3、按要求准时参加区纪委的各种会议,及时贯彻落实会议精神。4、按上级需求及时上报各种纪检监察信息。
关于纪检监察教育培训心得体会总结二
一年来,在驻省厅纪检组、市纪委监察局的领导下,根据局党委的工作部署,驻局纪检组、监察室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大和上级纪委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以党风廉政责任制为龙头,以加强廉政教育、完善制度体系、强化监督检查为抓手,扎实推进系统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较好地保障了交通运输事业的健康发展。现将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抓责任落实,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坚持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保障交通运输事业科学发展的龙头工程摆上重要位置,先后制定了《市交通运输局党委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和《20xx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和“一岗双责”制度要求,明确市局党委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全年共分解工作任务24项、列出具体工作19项,并逐一明确了牵头领导,落实了责任部门和配合单位,做到反腐倡廉与具体业务相互融合、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在1月29日召开的全市交通运输工作会议上,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文华同志与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长、局属单位的“一把手”分别签定了责任书,把反腐倡廉建设和交通基础设施、行业安全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等一起部署、一起要求、一起考核。
同时,督促局属各单位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一手抓业务工作,一手抓廉政教育和监督检查,认真履行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责任。10月份,驻局纪检组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听取各项任务的牵头部门负责人和局属单位分管领导情况汇报,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年底将对各部门和局属各单位进行综合考核,以促进党风廉政责任制有效落实。一年来,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龙头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强化。
二、抓学习教育,进一步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我们始终把加强理论武装、提高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素质作为廉政建设的首要任务,在局属系统广泛开展了“六一个”反腐倡廉专题学习教育活动。
一是组织开展专题学习。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大、中纪委xx届二次全会精神、新《党章》、中央“八项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不断提高全体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把握大局的能力。
二是开展廉政集中教育。3月份召集各县(市、区)交通局局长、局属单位班子成员以及全体机关干部,召开全市系统廉政工作会议,单位“一把手”领导代表局党委亲自总结和部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组织观看廉政视频警示教育片,邀请秀洲区纪委副书记到市公路局给干部职工上廉政教育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三是编印“廉洁交通”手册。针对工程建设、行政执法、审批服务等交通行业特点,编印了“廉洁交通”手册,通过设置10种情景教案,提出了针对性、可操作的预防腐败方法和措施。同时,系统内各单位组织干部职工分批分层开展学习座谈研讨,根据各自岗位和工作实际,结合廉政风险防控和利益回避等要求,强化廉洁自律的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四是组织廉政知识测试。5月份组织对局属系统20xx年以来新聘、新任的100多名干部职工进行了廉政知识测试,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局管副科以上干部、重点关键岗位以及新提任、新录用干部的教育,规范从政行为,促进廉洁自律。
五是普遍开展“道德讲堂”。每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以唱歌曲、学模范、诵经典、讲故事、发善心、送吉祥为主要内容的道德讲堂,深入学习杨彬、田春良、吴建林等近几年来系统涌现的模范人物和先进事迹,强化干部职工忠诚履职、清正廉洁的良好职业操守。
六是深化廉洁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廉洁文化进机关、进站所、进窗口活动,通过张贴名家名言、警言警句等,着力建设风清气正的廉政环境。同时积极参与市直机关纪工委组织的廉政勤政演讲、征文和廉政文化ppt展评等活动。
三、抓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工作水平
按照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要求,着力构建有效预防腐败体系的工作机制。
一是推行“阳光交通”建设。今年3月,为加大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的力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制约,根据市纪委《关于进一步深化“阳光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在局属系统开展审批、收费、执法、党务、政务、信访和工程建设等七个方面的“阳光交通”建设,专门制定印发了“阳光交通”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落实了牵头处室、配合单位的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设想通过3年左右的时间,使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所有职权公开透明全覆盖、运行监督全方位,不发生大的因权力不规范、工作不透明引起的投诉和违规违纪案件,提高行业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实践中,我们注重把握以下四个环节:一是合理确权。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对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厘清权力的边界。二是公开晒权。依托政府门户网站等,将行政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办事指南、执法信息等向社会公开,实现权力要素、运行程序及执法过程、执法结果等信息的公开透明。三是规范用权。制定权力运行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明确行使条件、承办岗位、程序接口、办理时限、监督渠道、相对人权利等要素,增强权力运行程序的严密性。四是公众督权。积极引入第三方评议、监督,扩大群众对权力运行监督的知情权、参与权,在方便群众监督中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二是规范证书管理。今年6月,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下发了《关于规范各类职称和执业资格证书使用管理的通知》,实行登记备案、分级管理,明确要求局属系统干部职工不得私自将证书出借给与交通运输系统管理职能相关联的企业(组织)开展营利性活动,不得通过出借证书或提供技术服务向与交通运输管理职能相关联的企业(组织)收取或变相收取报酬,同时对已经对外出借证书或提供有偿服务的,要求在8月1日前与借予单位解除借用关系、中止有偿服务,着力从源头上有效防范系统干部职工履职过程中的利益冲突。截止目前,局机关、局属单位干部职工共有各类职称证书共有300本,其中:高级职称证书75本,中级职称证书114本,初级职称证书111本。持有各类执业资格证书共有110本。通过清理,共有108证书出借在交通运输系统下属单位或国有企业,均按规定办理了审批手续,没有发现证书出借外系统单位的现象,也未发现有收取报酬现象。
三是严肃财务管理。根据上级关于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市局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监管的工作要求,市局及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意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监管并重”的原则,结合历年各类审计、专项检查的问题意见,对局属系统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提出了规范资金、资产以及预算收支管理等14条具体实施意见,同时要求各单位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制度建设、自觉接受监督,不断规范各单位的资金管理、财务收支及资产管理行为,较好地发挥了财务、审计的监督管理作用,促进了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
四、抓软环境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
一是深化“三走进三服务”走访服务活动。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双千双百”进村入企业走访服务活动的意见》等上级文件要求,我局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走访计划,市局领导广泛开展走村入企的“三走进三服务”活动,促进党员干部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为结对村(社区)解决实际困难,对走访服务活动征集的意见建议进行分类梳理,监督限期办结,强化走访服务成效。据统计,累计走访和调研企业120家,召开专题座谈会35场次,企业发展和碰到的问题和困难58项,计划帮助解决31个,实际已协调解决22个,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209次,帮助落实融资4700万元,争取各类财政资金1464万元,出台了10项服务民营企业“二次创业”帮助政策和措施。
二是培育“惠民交通”服务品牌。大力弘扬“惠民、服务、奉献”的浙江交通精神和“攻坚克难先行官,一心为民孺子牛”的嘉兴交通精神,联系行业实际,以“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民生、让人民满意”为目标,积极打造“惠民交通”服务品牌。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创新品牌标识等,在局属系统中组建成了杨彬分队、港航先锋、爱心的士、桥梁卫士等7支志愿服务队,实行统一编队建册、统一标识形象、统一服务标准。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文明劝导、结对帮扶92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三是深化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系统行业特点,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群众满意基层站点(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的通知》,及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宣传发动,部署开展基层站所(服务窗口)的标准化建设。围绕质量管理、公开透明、形象建设、质量评价、依法行政、廉洁高效等六个方面,制定了24项创建标准,实行量化赋分考核,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各基层站所(服务窗口)通过开展结对共建、志愿帮扶、争创文明示范窗口、发放“便民联系卡”、赠阅报刊、免费提供生活用水等服务举措,不断延伸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工作领域,积极营造“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发展环境。市本级系统建成28个标准化建设样本,思古桥港航管理检查站已上报为浙江省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先进单位,7个基层站所(服务窗口)申报复评,3个站所(服务窗口)申报嘉兴市服务民生满意站所(服务窗口)。
五、抓监督检查,努力树立交通系统良好形象
一是严格落实八项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系统实际,专门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有关规定的实施办法》,出台了17项具体规定,严格财经纪律、严控招待支出,开短会、说短话,茶话会、表彰会等活动明显减少,会议规模得到有效控制,转变作风、增强服务的氛围不断增强。据统计,到10月,开展宣传教育47次,出台配套制度13个,会议减少7个,评比活动减少4次,公务接待减少57万元,文件简报减少112个。同时在市本级系统内组织开展了公务卡的专项清理工作,先后有348名干部职工按规定向组织作出了会员卡的“零报告”、“零持有”承诺。
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驻在部门贯彻执行上级各项决策部署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三重一大”事项、民生工程项目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组织定期对局机关、局属单位的作风效能纪律、办事服务工作开展检查,对全市28家基层执法站所的行政执法、窗口服务等进行暗访。今年以来,已先后开展各类监督检查12次,发现并整改了一批问题,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确保各项决策部署和政策规定的严格执行到位。认真受理群众信访反映,采取交办、转办、督办等方式,加大信访调查、信访监督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今年以来,已调查报结6起群众信访投诉。积极开展党纪政纪执行情况检查,确保各项纪律严格执行到位。加大民主评议,通过召开特约监督员会议、公布投诉监督电话、设立举报箱、发放征求意见表等,虚心开门纳谏,主动收集民意。今年以来,市政协民主监督小组、市农工党等先后走访局属系统的部分基层站所(服务窗口),督促指导开展工作。
三是认真开展治乱减负。根据嘉兴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涉农乱收费专项治理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局把涉农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公路征费管理、港航事业费征收管理等实际工作有机结合,重点加强了对公路“绿色通道”政策执行、助推实体经济发展政策执行,以及公交、出租车、港航事业费减免等民生重点工作的督查和推进工作,全力做好涉农乱收费专项治理,着力减轻农民负担。
四是深化行风政风建设。组织开展“强作风、攻难点、优环境”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实施“精气神、执行力、攻坚力和软环境”四大提升行动,着力破解阻碍交通运输发展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保障交通运输各项工作营造良好环境。今年4月、5月,市局“一把手”先后走进交通之声《行风热线》直播间、“美丽城市、幸福生活”民生热点面对面电视问政,现场接受主持人、媒体和群众的询问,就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和治理拥堵等民生热点问题与市民群众进行交流互动,传递交通行业“惠民、服务、奉献”的价值理念。
20xx年基本工作思路
一、强化工作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根据20xx年全市交通运输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市交通运输局党委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明确局领导、责任部门和配合单位(部门)的工作任务。年中,由驻局纪检组牵头,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约谈等方式,对各项任务的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年底对各部门和局属各单位进行目标考核,促进党风廉政责任制有效落实,落实好“一岗双责”制度。
二、夯实制度基础,不断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1、制定惩防体系建设规划。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央、省、市各级纪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全面开展系统第三轮惩防体系的建设工作,制定《嘉兴市交通运输局20xx-20xx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规划》,确立今后五年的惩防体系建设方向、重点、内容和措施,为系统的反腐倡廉建设奠定工作基础。
2、健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按照“六个到位”的要求,不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示范建设,研究制订《局属系统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常态化管理办法》,着力提高岗位风险防控实效,促进防控工作的常态化和规范化。
3、严格各类证书使用管理。落实《关于规范各类职称和执业资格证书使用管理的通知》精神,在20xx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管理、规范申报、加强审查等,加强对权力的制约监督,前移监督关口,保障专业技术人员清正廉洁。
4、加强干部队伍监督管理。实行局管新提拔任用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建立和完善新任干部廉政知识测试、廉政谈话和廉政承诺制度,加强对干部的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
三、突出分层分类,促进规范干部职工廉洁自律
1、注重经常性教育。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大、xx届三中、中纪委xx届三次全会精神、新《党章》、中央“八项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强化点面结合的反腐倡廉学习教育活动,全年组织面上开展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同时,围绕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依托“道德讲堂”等,广泛开展各类经常性的学习教育活动。
2、强化针对性教育。组织对局属各单位新提拔干部和新录用人员开展一次集中性的廉政知识测试和作风效能纪律教育,对执法、审批、监管等重要岗位人员进行岗位风险警示教育,强化教育实效和针对性,夯实反腐倡廉工作基础。
3、突出廉洁性教育。结合“廉洁交通”学习手册,以案例的形式,通过场景设置,对日常工作生活中可能出现影响廉洁自律的十种情形,提出若干应对措施和建议,增强系统干部职工拒腐防变能力。
4、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根据上级要求和系统特点,创新工作载体,丰富活动方式,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等活动,营造系统廉洁从政、廉洁从业的良好环境。
四、深化公开透明,深入开展“阳光交通”建设
进一步推进“审批、收费、执法、党务、政务、工程建设和信访”七个方面“阳光交通”工作,健全完善工作制度要求,制作相关网页,并在局门户网站开设“阳光交通”专栏,嘉兴交通信息网上予以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进一步扩大“阳光交通”覆盖面,深入开展“人事、财务、审计、物流、采购、统计、监管”等方面的“阳光交通”建设,不断促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的公开透明公开和阳光运行。
五、加强监督检查,巩固提升政风行风建设水平
1、突出监督重点。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28条办法”和市“28条意见”,把基层行政执法、站所窗口服务、作风效能纪律、涉车涉路涉企收费、工程领域招标投标、建设资金使用管理、行业安全监管以及重大交通项目和重要民生工程等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组织开展明查暗访、专项检查、专题督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加大纪律督查。严格各项工作制度、规定和纪律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强日常考评,强化过程监管,严格问责问效,发挥“效能档案”作用,保障交通运输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3、落实治乱减负。根据省厅、市纠风办、减负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坚持治乱减负和服务帮扶并重,开展专项构建,加大监督检查,有效落实治乱减负各项工作任务。
4、深化系列创建。结合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深化“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系列创建活动,挖掘先进典型,拓展创建范围,提升创建标准等次,以建带创、以评促创,提高行业整体形象。同时扩大“惠民交通”的影响力,发挥“惠民交通”服务队的作用,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深化服务品牌建设,提高行业服务水平,提升行业形象,提高交通运输工作的社会满意度。
关于纪检监察教育培训心得体会总结三
根据201x年目标管理职责书要求,新晃县商务局20xx年纪检监察工作以“明确职责,落实任务,服务发展”为主题,认真落实好局纪检组20项监督职责,协助局党组书记落实好25项主体职责,具体完成好201x年县商务局11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x大、十x届x中全会、以及中央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严格依规治党新要求,严明党的纪律,严厉惩治*,持续持续作风建设新常态,全面落实“两个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继续以“三满意”为检验工作标准,深入推进廉洁新晃建设。
1、做好班子分工,强化职责落实。召开党组会议,研究201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进行职责分解,“签字背书”落实职责,加强对职责落实状况的检查考核,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主题职责落实状况。
2、抓好廉政教育。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加强对党风廉政和反*宣传教育以及廉政文化建设的组织协调;开展践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组书记带头上党课,纪检组长上反腐倡廉形势教育课,组织学习《中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提高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继续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开展建立廉洁单位、廉洁股室、廉洁岗位、廉洁工程、廉洁个人等廉政文化传播活动;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继续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将好作风固化为习惯,升华为文化。
3、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学习和贯彻落实党规党纪和相关法律,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提高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努力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和性。7月前召开一次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班子成员的述责述廉民主评议。
4、抓好权力监督。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状况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状况的监督检查;班子成员做出廉洁自律公开承诺;班子成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到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开展以“宣战慵懒散、提振精气神”为主题的干部作风大整治。
5、抓好制度的完善和执行。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和市委、县委作风建设规定精神执行状况检查;加强对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公务出差等公务开支状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经常性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专题报告、廉政谈话、约谈、工作评估等制度;督促全局人员严格执行单位工作纪律。
6、加强监督检查,探索解决“为官不为”问题。严格落实纪检组长在党组中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制度。改善监督检查方式,建立和落实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作风状况定期分析机制,重点考评践行“三严三实”状况、实施“一线工作法”状况、整治“慵懒散”状况、巩固“四风”整治成果状况、服务60周年县庆项目建设状况、遵守党纪政纪状况。
7、坚持刚性执纪。严肃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严肃查处违*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四风”问题、顶风违纪等问题;从“小节”抓起,注重“细节”,紧盯“四风”,防止反弹,弛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狠抓突出问题整治。
8、严格职责追究。对违*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党员干部进行追责和问责。
关于纪检监察教育培训心得体会总结四
我校20xx年纪检监察工作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和贯彻中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和市纪委五次(扩大)会议文件,认清形势,明确方向,紧紧围绕“发展是执政兴国第一要务”这个中心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努力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为完成我校各项奋斗目标,实现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根据市纪委总体要求和我校实际,20xx年拟开展以下工作:
一、继续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政自律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干部从政行为干部在公务活动和社交活动中要严格遵守廉政自律的有关规定。
要求领导干部:
1、不准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招投标、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
2、不准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3、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
4、不准借节假日和婚丧喜庆等事宜敛财。
5、坚决反对和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
6、坚持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述职、述廉制度。
二、加强源头防腐治腐制度的执行力度。
1、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准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总务处(含基建处)每学期和20xx年度要向校务公开办公室书面报告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情况,增大透明度,接受民主监督。
2、坚持学校重大事情由党委、行政办公会集体决定的议事制度。
3、坚决执行财务收支两条线制度,严禁学校和下属部门私设小金库。严格执行一费制,杜绝乱收费现象。
4、实行纪委负责人同中层干部谈话制度,抓预防,敲警钟,多一些预防教育,少一点事后查处。从政治上关心保持干部。
三、完善制约监督机制,加强权力执行的监督。
1、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每学期召开一次群代表座谈会,倾听群众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敦促及时整改。
2、增大学校接收新教师和招收学生的透明度,公示进人程序和自费生收费情况。
3、继续坚持校务公开制度,努力做到“真公开、全公开、常公开”。对应公开而未及时公开事情,校务公开办公室和纪委要及时督办。
4、加强教学资料订购和使用管理,杜绝资金浪费和个人不规范行为。每学期公布一次。
5、各年级组、医务室每学期应向学校详细报告经费收支情况,并向有关教职工公示,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或检查。
四、加大查办违法违纪案件的力度。
凡校内外群众向纪委、监察室反映我校教职工(特别是干部)违法违纪者以及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转交来的信访件,都将从速查处,情节严重者报上级给予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增大*成本和风险。
五、搞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形成浓厚的反腐倡廉*氛围。
5月份是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月。要借这一活动的开展,认真组织干部和全体党员学习上级反腐倡廉文件和领导讲话,观看警世vcd片,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六、建立干部廉政档案。
根据市纪委要求,校级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送交市纪委管理。中层干部也要建立廉政档案,由学校纪委管理。上半年要完成我校中层干部廉政档案,以备干部考查时使用。
七、完成上级纪检监察部布置的各项工作。
关于纪检监察教育培训心得体会总结五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受处分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按照有关规定给予 奖励的,经作出处分决定的监察机关批准后,可以提前解除处分。(a)
a.个人记功以上 b.集体记功以上
c.记功以上 d.嘉奖以上
2.对经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公职人员给予 处分的,应当先由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罢免、撤销或者免去其职务,再由监察机关依法作出处分决定。(d)
a.记过以上 b.记大过以上
c.降级以上 d.撤职、开除
3.对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公职人员给予政务重处分的,应当先由 后,再由监察机关依法作出处分决定。(d)
a.政协常务委员会同意
b.政协全体会议依法罢免其职务
c.政协全体会议及其常务委员会撤销其职务
d.政协全体会议及其常务委员会免去其职务
4.对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给予政务处分,应当向
通报。(a)
a.其所在的人大常委会或者政协常委会
b.其所在单位
c.其所在的人大或者政协有关委员会
d.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
5.监察机关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给予责令辞职等处理的,由 向其所在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及上级管理单位(机构)提出建议。(c)
a.乡(镇)党委 b.乡(镇)纪委
c.县级监察机关 d.给予处理的监察机关
6.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公职人员有违法行为,已经被立案调查,不宜继续履行职责的,监察机关可以决定 。(d)
a.予以免职 b.将其调离工作岗位
c.责令辞职 d.暂停其履行职务
7.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监察机关应将政务处分决定送达 ,并在一定范围内宣布。(b)
a.受处分人或所在单位
b.受处分人和所在单位
c.受处分人和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
d.受处分人家属和所在单位
8.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对于受到降级以上政务处分的,应当在 内办理职务、工资及其他有关待遇等相应变更手续。(a)
a.一个月 b.三个月 c.六个月 d.一年
9.监察机关对本级党委管理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后,除送达受处分人所在单位执行外,还应当根据
函告相应的机关或者群团组织等单位。(c)
a.实际情况 b.受处分人的处分情况
c.受处分人的具体身份 d.干部管理权限
10.监察机关给予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政务处分的,同时函告 以及相应的民主党派机关或者相关单位。(c)
a.本级党委 b.本级党委组织部门
c.本级党委统战部 d.本级政协
11.对公职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 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据或者参照党内问责有关规定进行问责。(d)
a.直接责任的 b.主要责任的
c.管理责任的 d.管理责任的领导
12.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可以作出问责决定的种类有 等。(c)
a.批评教育、诫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
b.通报批评、诫勉、责令检查、责令辞职
c.通报批评、诫勉、停职检查、责令辞职
d.批评教育、诫勉、作出检查、引咎辞职
13.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问责建议的种类有 。(a)
a.降职、免职 b.降级、撤职
c.降级、免职 d.降职、开除
14.有违法行为应当受到政务处分的公职人员,在监察机关作出处分决定前己经退休的, 。(d)
a.应当从重处分 b.可以减轻处分
c.可以从轻处分 d.不再给予处分
15.对有违法行为应当受到政务处分已经退休的公职人员,依法应当给予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应当 。(d)
a.给予相应的处分
b.按照规定降低其享受的待遇
c.按照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d.按照规定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16.对于指定管辖立案调查的不属于本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对象,应当 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或者交由其任免机关、单位给予处分。(b)
a.由立案调查的监察机关
b.按照管理权限交有处分权的监察机关
c.由其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 d.由有处分权的纪委
17.根据省纪委监委关于做好巡视相关工作要求,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直查直办或督办巡视发现的 等问题线索。(b)
①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②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③巡视机构有关干部违纪违法问题;④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②③④ d.①③④
18.根据省纪委监委关于做好巡视相关工作要求,巡视前由哪个部门负责提供巡视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和有关情况? (c)
a.信访部门 b.有关监督检查部门
c.案件监督管理部门 d.案件审理部门
19.根据省纪委监委关于做好巡视相关工作要求,哪个部门负责督办巡视整改问题? (b)
a.党风政风监督部门 b.监督检查部门
c.案件件管理部门 d.干部监督部门
20.信访部门对传真形式的举报,应当按照 举报办理。(a)
a.来信 b.电话 c.网络 d.来访
21.对来访举报,应由 以上工作人员接待。(b)
a.1名 b.2名 c.3名 d.4名
22.来访接待时,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举报,应当 ,并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不得置之不理或敷衍塞责。(a)
a.告知来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
b.予以登记后处理
c.告知来访人不予受理
d.予以登记后告知来访人不予受理
23.对集体来访举报同一违纪或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的,应要求来访人员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一般不超过 。(c)
a.2人 b.3人 c.5人 d.7人
24.省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收到的信访举报件,应当在 内送信访部门登记,不得私自留存。(c)
a.3个工作日 b.3日 c.5个工作日 d.5日
25.信访部门对应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信访举报,应当另行建立台账,在收到后 内登记。(c)
a.2个工作日 b.2日 c.3个工作日 d.3日
26.信访部门对收到的应由省纪委监委受理的网络举报和电话举报应在 登记录入。(a)
a.当日 b.第2个工作日 c.3日内 d.5日内
27.信访部门应加强对信访举报件的甄别、分析、筛选,对
的,报分管领导审批后留存。(b)
a.反映问题单一 b.反映问题笼统、不具备可查性
c.反映问题不便核查 d.反映问题轻微、可查性不强
28.信访部门对属于省纪委监委受理的信访举报,应当在登记后2个工作日内分类摘要,按 分流处置。(b)
a.直送件 b.移送件 c.转送件 d.径送件
29.对于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建议的信访件,省纪委监委信访部门应当移送 处置。(c)
a.宣传部 b.组织部 c.办公厅 d.党风政风监督部门
30.对于涉及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信访部门应当移送
处置。(d)
a.案件审理部门 b.党风政风监督部门
c.办公厅 d.案件监督管理部门
31.信访部门对属于下级纪检机关或省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受理的信访举报,按 分流处置。(b)
a.移送件 b.转送件 c.交办件 d.径送件
32.对重要的转送件,信访部门可向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发交办函,督促其在 内办结并报告结果。(c)
a.一个月 b.二个月 c.三个月 d.四个月
33.省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办理的实名举报件,按照谁承办谁答复的原则,在办结后 内采取适当方式向举报人反馈办理结果。(d)
a.5日 b.10日 c.5个工作日 d.10个工作日
34.上级机关直接交办省纪委监委有关部门的信访举报件,承办部门向上级机关报告办理结果时,一并抄送省纪委监委 。(c)
a.办公厅 b.党风政风监督部门
c.信访部门 d.案件监督管理部门
35.信访举报工作中出现突发情况,有关工作人员应当立即向信访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报告。特殊情况下,需要立即采取处置措施的, 。(c)
a.先报告后再处置
b.等领导批示后再处置
c.可边处置边报告或先处置后报告
d.自行处置
36.对本机关受理的问题线索,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在 内提出分办意见。(c)
a.5日 b.7日 c.10日 d.15日
37.省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收到属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受理的问题线索,应经 批准后,按程序报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监督管理部门。(b)
a.省委主要负责人
b.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
c.省纪委监委分管领导
d.案件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
38.下列选项中应当提出初步核实处置意见的是 。(c)
a.反映的问题查清后只能给予轻处分或者批评教育的
b.反映的问题属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
c.反映的问题具有存在的可能性和可查性,对照纪律法律条规,可能构成违纪或违法,查实后至少给予轻处分的
d.反映的问题具有存在的可能性和可查性,但相关重要涉案人员一时难以找到的
39.省纪委监委问题线索专题会议一般 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经主要负责人同意随时召开。(b)
a.每一月 b.每两月 c.每三个月 d.每季度
40.省纪委监委问题线索专题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d)
①听取问题线索综合情况汇报;②分析研判地区和部门问题线索总体情况;③研究审定问题线索处置意见;④对重要检举事项和反映问题集中的领域深入研究,提出处置要求;⑤确定问题线索处置方式工作方案;⑥研究部署问题线索处置相关工作等。
a.①②③④⑤ b.①③④⑤⑥
c.②③④⑤⑥ d.①②③④⑥
41.问题线索相关专题会议结束后, 应当及时与相关承办部门核对会议审定的问题线索处置意见并留存备查。(c)
a.信访部门 b.监督检查部门
c.案件监督管理部门 d.党风政风监督部门
42.以下可不经过问题线索专题会议研究的是 。(b)
①对省管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②突发事件事故责任追究、网络重大涉腐舆情等需要紧急处置的问题线索;③上级机关或者领导已经批示、明确处置方式的问题线索;④正在办理问题线索涉及人员的新线索。
a.①②④ b.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③
43.对正在办理问题线索涉及人员的新线索,原处置方式为初步核实的,新线索按 方式处置。(b)
a.谈话函询 b.初步核实 c.暂存待查 d.予以了结
44.对涉及省委委员、省纪委常委、省监委委员以及市州和省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的问题线索和处置情况,按要求向
报告。(b)
a.党中央 b.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c.省委 d.中央组织部
45.省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对问题线索办理情况进行核对、整理和汇总,除向问题线索专题会议和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报告外,还应当向 报告。(d)
a.省委 b.省委常委会
c.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d.省纪委常委会
46.省纪委监委各相关部门应当做好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归档工作,归档材料应当齐全完整,载明 ,按规定要求移交机关档案机构统一管理。(a)
a.领导批示和处置过程 b.领导批示
c.处置过程 d.领导批示或者处置过程
47.对省管干部的党风政风类问题线索,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应与 会商沟通提出处置意见。(b)
a.信访部门 b.相关监督检查部门
c.审查调查部门 d.案件监督管理部门
48.下列党风政风类问题线索中,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可直接办理,也可督促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办理的是 。(d)
①涉及贫困县四套班子成员的问题线索;②涉及贫困县干部的问题线索;③媒体曝光、网络炒作等影响较大的问题线索;④基层纪委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或敷衍塞责的问题线索。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④ d.①③④
49.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对督办的重大、疑难、复杂问题线索,要求承办单位在 内办结。(c)
a.30日 b.45日 c.60日 d.90日
50.省纪委监委查办的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案件审理部门应将其中违反 的问题及处理决定抄送党风政风监督部门。(d)
a.政治纪律 b.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c.组织纪律 d.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51.省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部门承办的党风政风类线索,应在办结后 内向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反馈办理结果。(b)
a.5日 b.10日 c.5个工作日 d.10个工作日
52.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应在每月底前与
对接核对问题线索办理情况。(b)
a.信访部门 b.案件监督管理部门
c.监督检查部门 d.审查调查部门
53.关于谈话和函询的使用,正确的是 。(b)
a.必须先谈话后函询
b.可以同时使用,也可以单独使用
c.必须同时使用
d.必须单独使用
54.根据谈话函询工作规程,谈话可以由被谈话人 陪同。(c)
①所在党委(党组)负责人;②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负责人;③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④特定关系人;⑤家属。
a.①②④⑤ b.①③④⑤ c.①②③⑤ d.②③④⑤
55.省纪委监委承办部门拟定谈话方案和相关工作预案报
批准。(b)
a.承办部门负责人 b.分管领导
c.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 d.省委主要负责人
56.省纪委监委委托谈话的,承办部门应制作《委托谈话通知书》,报 批准后,送达被谈话人所在党委(党组)。(c)
a.部门主要负责人 b.有关领导
c.分管领导 d.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
57.委托谈话的,受委托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应当在
内完成谈话,并将谈话记录、谈话情况、说明材料、处置意见报委托的省纪委相关监督检查部门。(d)
a.30日 b.30个工作日 c.15日 d.15个工作日
58.根据谈话函询工作规程规定,函询非中共党员的,应以
名义发《函询通知书》。(c)
a.省纪委监委办公厅 b.省纪委办公厅
c.省监委办公厅 d.省监委监督检查室
59.监督检查部门在谈话函询中,发现违纪问题或有新的问题线索,需要进行 的,可根据问题性质的严重程度,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a)
a.初步核实 b.再次谈话函询
c.立案审查调查 d.了解情况
60.对于谈话函询中发现违纪问题较轻,可能给予党纪政务轻处分或者组织处理的,由 负责办理,报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备案。(c)
a.党风政风监督部门 b.信访部门
c.监督检查部门 d.审查调查部门
61.对于谈话函询中发现问题较重,可能给予党纪政务重处分或涉嫌职务犯罪的,应将有关材料移送 ,按程序交由审查调查部门办理。(b)
a.信访部门 b.案件监督管理部门
c.分管领导 d.案件审理部门
62.根据初步核实工作规程,被核查人为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报 批准。(a)
a.省委主要负责人 b.分管的省领导
c.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 d.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
63.以下哪种措施不可以在初步核实阶段使用? (b)
a.调取 b.查封 c.技术调查 d.限制出境
64.初步核实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工作方案和审查调查措施进行,不得随意变更,确因情况变化等因素需要变更的, 。(d)
a.由分管领导审批 b.必须履行报批手续
c.不必履行报批手续 d.必须按原批准程序报批
65.承办部门应当综合分析初步核实的情况,经 ,提出处置请示意见。(c)
a.承办部门负责人批准 b.分管领导批准
c.集体研究 d.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
66.初步核实的处置方式为 。(b)
a.拟立案审查调查、予以了结、谈话函询、暂存待查
b.拟立案审查调查、予以了结、谈话提醒、暂存待查,或者移送有关党组织、单位处理
c.拟立案审查调查、予以了结、谈话提醒、诫勉谈话,或者移送有关党组织、单位处理
d.拟立案审查调查、予以了结、谈话提醒、通报批评,或者移送有关党组织、单位处理
67.省纪委监委委托初步核实的,承办部门应当制作《委托初步核实通知书》,报 审批,并及时督促指导,限期上报核实结果。(b)
a.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 b.分管领导
c.承办部门负责人 d.有关领导
68.以下问题线索可以予以了结的是 。(a)
①反映的问题明显不存在或者违背常理、不可能发生的;②没有可能开展核查工作的;③已经有明确结论的重复问题线索;④经谈话函询,反映的问题不实,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存在问题的;⑤问题轻微,不需要追究党纪政务责任的;⑥经初步核实未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的。
a.①②③④⑥ b.①②④⑤⑥
c.①③④⑤⑥ d.①②③④⑤
69.经谈话函询、面对面初步核实予以了结的,相关承办部门应于了结后 内起草了结告知函,经分管领导审批,以省纪委监委办公厅名义向被反映人进行函告。(c)
a.5日 b.5个工作日 c.10日 d.10个工作日
70.问题线索了结后,相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应在15日内将情况向 备案。(a)
a.案件监督管理部门 b.党风政风监督部门
c.案件审理部门 d.信访部门
71.对事故(事件)中存在违纪或涉嫌职务违法犯罪事实,需要追究纪律责任、法律责任,但相关责任人员尚不明确的,可以 。(b)
a.暂缓立案 b.以事立案
c.不予立案 d.查明主要事实后再立案
72.对于既违纪又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需要追究纪律责任、法律责任的党员,应当 。(c)
a.办理立案审查手续
b.办理立案调查手续
c.同时办理立案审查和调查手续
d.先办理立案调查手续后办理立案审查手续
73.对因违纪需要追究纪律责任,但尚不确定其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可以 手续。(c)
a.暂缓办理立案 b.先办理立案调查
c.先办理立案审查 d.同时办理立案审查和立案调查
74.根据立案工作规程规定,省纪委监委对涉嫌受贿、行贿等职务犯罪的单位,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应当如何办理立案手续? (c)
a.办理省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手续
b.办理省纪委立案审查手续
c.办理省监委立案调查手续
d.对涉嫌受贿、行贿的单位不应当立案
75.对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员和监察对象,需要追究纪律责任或给予政务处分的,原则上可以不再履行立案程序,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接收登记后移送 办理。(d)
a.监督检查部门 b.审查调查部门
c.党风政风监督部门 d.案件审理部门
76.对党组织违纪立案审查或者对单位涉嫌职务犯罪立案调查,按照 对应的审批权限报批。(c)
a.该党组织或单位
b.同级党委管理干部
c.该党组织或单位主要负责人
d.该党组织或单位相关负责人
77.省纪委监委以事立案的,可将 作为立案依据。(d)
a.省委或者省纪委监委有关文件
b.省委或者省纪委监委有关会议决定
c.省委或者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批准调查的批示、指示等
d.省委或者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批准调查的批示、指示等
78.对案情简单经过初步核实已查清违纪违法事实,需要追究纪律法律责任,不需要再进一步开展审查调查工作的案件,应当履行立案程序后再移送审理。以下关于立案和移送审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b)
a.立案和移送审理可不履行报批手续
b.立案和移送审理可一并报批
c.必须按先立案、审查调查,再移送审理的程序报批
d.根据案件情况进行报批
79.省纪委监委以事立案后,经过调查确定责任人员为处级干部,需要追究其纪律法律责任的,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b)
a.由省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报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审批
b.由省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经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报省委主要负责人批准
c.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交由有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
d.由省纪委监委指定有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
80.向被审查调查人宣布立案决定时,应当告知被审查调查人权利义务。对被调查人还应当送达 。(c)
a.《证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b.《证人权利义务通知书》
c.《被调查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d.《被调查人权利义务通知书》
81.省纪委监委承办部门向被审查调查人宣布立案决定后,应当及时向其所在单位等相关组织送达 ,并向省委组织部或省人社厅通报。(c)
a.《审查调查通知书》 b.《审查调查决定书》
c.《立案通知书》 d.《立案决定书》
82.省纪委监委对被审查调查人立案并采取留置措施的,以下关于向被审查调查人所在单位等相关组织和家属送达有关文书的说法,正确的是 。(c)
a.先送达《立案通知书》,后送达《留置通知书》
b.先送达《留置通知书》,后送达《立案通知书》
c.一并送达《立案通知书》和《留置通知书》
d.只需送达《留置通知书》
83.省纪委监委对被审查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存在法定有碍调查情形而不宜通知的,承办部门报省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审批后可 。(d)
a.予以通知 b.予以通知,并记录在案
c.不予通知 d.暂不通知,并记录在案
84.需要终止被审查调查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职务的,承办部门应当在立案后 内提出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按程序办理。(c)
a.10个工作日 b.10日 c.15个工作日 d.15日
85.省纪委监委将涉案人员交由市州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承办部门按程序审批后,由 办理相关手续。(d)
a.承办部门 b.监督检查部门
c.审查调查部门 d.案件监督管理部门
86.省纪委监委将涉案人员交由市州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c)
a.该市州纪检监察机关有管辖权的,以省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名义出具交办函件
b.该市州纪检监察机关没有管辖权的,以省纪委监委名义出具《指定管辖决定书》
c.该市州纪检监察机关有管辖权的,以省纪委监委办公厅名义出具交办函件
d.交由市州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省纪委监委都应当出具有关文书
87.省纪委监委对涉案人员立案后,认为由市州纪检监察机关办理更为适宜的,可以交由市州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涉案人员已被采取留置措施的,一并出具 。(a)
a.《变更留置机关决定书》 b.《变更留置措施决定书》
c.《指定留置管辖决定书》 d.《采取留置措施决定书》
88.对于省纪委监委立案后交由市州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的涉案人员,市州纪检监察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其涉嫌其他严重职务犯罪问题的,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b)
a.不得重新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b.可以重新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c.可以重新办理立案手续
d.应当重新办理立案手续
89.省纪委监委将涉案人员交由市州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其办理审批延长留置期限等手续应由 负责。(b)
a.审查调查部门 b.案件监督管理部门
c.案件审理部门 d.联系的监督检查部门
90.省纪委监委将涉案人员交由市州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应由 办理从宽处罚建议等手续。(c)
a.承办部门
b.案件审理部门
c.承办部门会同案件审理部门
d.承办部门会同案件监督管理部门
91.省纪委监委将涉案人员交由市州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市州纪检监察机关调查结束后,应当形成处理意见。以下关于处理意见的说法,正确的是 。(b)
a.应当在作出处理后将意见报省纪委监委相关承办部门审核,承办部门提出意见后,报省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审批
b.应当在作出处理前将意见报省纪委监委相关承办部门审核,承办部门提出意见后,报省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审批
c.可以在作出处理前征求省纪委监委相关承办部门意见,在作出处理决定后报省纪委监委承办部门备案
d.可以直接作出处理决定,处理前不征求省纪委监委相关承办部门意见,处理后不向省纪委监委承办部门备案
92.承办部门根据审查调查情况,认为 的,提出撤销案件的意见。(a)
a.没有证据证明被审查调查人存在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
b.没有证据证明被审查调查人存在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c.证明被审查调查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的证据有瑕疵
d.证明被审查调查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的证据不充分
93.经批准撤销案件的,承办部门应当向被审查调查人宣布撤销案件的决定。由被审查调查人在《撤销案件决定书》上签名、捺指印,并通知其 。(a)
a.所在单位 b.家属
c.所在单位及家属 d.所在单位或家属
94.对批准撤销的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以下关于留置措施说法正确的是 。(b)
a.不能立即解除 b.应当立即解除
c.应当在3日内予以解除 d.期满后解除
95.审查调查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 。(a)
①审查调查组人员组成;②审查调查总体思路、措施、方法步骤;③审查调查期限、纪律要求;④审查调查谈话方案;⑤审查调查后勤保障等事项。
a.①②③⑤ b.②③④⑤ c.①③④⑤ d.①②③④
96.审查调查安全预案包括审查调查安全风险、突发情况处置及其他注意事项等,并实行 。(b)
a.一事一预案 b.一人一预案
c.一案一预案 d.多人一预案
97.根据审查调查工作规程,以下关于审查调查谈话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d)
a.未经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不得将被审查调查人或者其他被谈话人带离规定的谈话场所
b.不得在未配置监控设备的场所进行审查谈话或者重要的调查谈话
c.不得在谈话期间关闭录音录像设备
d.不得将被审查调查人或者其他被谈话人带离规定的谈话场所
98.以下关于外查工作期间,对审查调查人员纪律要求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
a.不得个人单独接触任何涉案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
b.未经批准,不得个人单独接触任何涉案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
c.不得从事与审查调查事项无关的活动
d.不得擅自采取审查调查措施
99.审查调查组应当确定专人,妥善保管审查调查中收集的证据材料及形成的各类材料,不包括以下哪些材料? (d)
a.各类纸质材料 b.电子资料
c.移动存储介质 d.临时党支部学习记录
100.审查调查过程中形成的录音录像资料,由 和审查调查组分别保管,定期核查。(c)
a.监督检查部门 b.审查调查部门
c.案件监督管理部门 d.信息技术管理部门
关于纪检监察教育培训心得体会总结六
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提升纪检监察业务技能和依纪依法履职能力,培养和选拔一批业务骨干,经研究,特制订20xx度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实施方案。
一、时间安排:每2月一课(自3月份开始)
二、授课人及培训地点:待定
三、培训对象:全区纪检监察干部
四、培训内容:
1、办案流程、证据获取、财务查账、谈话突破等内容培训。拟安排3课时,邀请上级纪委、反贪、审计等单位的专家进行专题辅导。
2、公文及新闻信息写作培训。拟安排2课时,邀请相关专业人员,对查信办案相关文书的写作,纪检监察新闻及信息稿的采集、写作和舆情研判等内容进行培训。
3、理论考核。以闭卷测试的形式,考核党纪法规及办案规程方面的内容。
4、实战模拟。根据案例,独立撰写初核或初查方案、草拟谈话提纲、撰写调查报告;随机编组进行模拟谈话、制作谈话笔录。
为确保培训实效和参训率,区纪委、监察局将对每次培训进行考勤。请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根据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工作,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每次业务培训。
纪检监察教育培训心得体会总结 纪检监察员培训心得(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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