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人寿保险公司设立申请书通用(五篇)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2023年人寿保险公司设立申请书通用一
2、亲爱的爷爷,您年愈九十仍精神烁烁、实在是旷达的楷模我们相约在您百岁的今日我定来为您祝寿!
3、日月昌明,日月同辉,松鹤长春,后福无疆,富贵安康,春秋不老。
4、点燃生日蜡烛,唱起生日歌,共同祝愿老寿星增富增寿增富贵,添光添彩添吉祥。一家人欢聚一堂,共享天伦之乐,共创美好未来。
5、今天是您的寿诞之日,不管我们距离多么遥远,但晚辈的祝福与思念却不会被距离冲淡。祝福您,岁岁平安,天天快乐!
6、八月桂花香,母亲大寿时。古稀之年身体健,劳作不辍精气足。宽容仁爱邻里赞,善良节俭美德传。亲朋好友齐祝愿:健康快乐,寿比南山!
7、恭祝福禄与天齐,儿孙孝顺身边围;荣华富贵卧福地,人寿年康全家安。
8、你用优美的年轮,编成一册散发油墨清香的日历;年年,我都会在日历的这一天上,用深情的想念,祝福你的生日。
9、祝我美丽的,乐观的,热情的,健康自信的,充满活力的大朋友—妈妈,生日快乐!
10、心底的祝福是为了你的寿辰,但爱却整年伴随你左右!
11、让我们一起恭祝老寿星,福如东海,日月昌明。松鹤长春,春秋不老,古稀重新,欢乐远长。同时也祝愿在坐的的各位都幸福安康!
12、这正是喜看儿女站堂前,只愿家风代代传。让我们一起点燃生日蜡烛,唱起生日歌,共同祝愿老寿星增富增寿增富贵,添光添彩添吉祥。一家人欢聚一堂,共享天伦之乐,共创美好未来。
13、我的衣,密密缝满了母亲的牵挂;寸草心,暖暖沐浴着母亲的春晖;千万里,浓浓感受着母亲的慈祥。祝福亲爱的妈妈,永远健康幸福,妈妈生日快乐。
14、难忘您粗茶淡饭,将我养大;难忘您一声长叹,半壶老酒。都说养儿防老,可儿山高水远留他乡,而您再苦再累不张口。愿您父亲生日快乐!
15、当我忧伤时,当我沮丧时,我亲爱的外婆总在关注着我。你的建议和鼓励使我渡过难关,外婆,谢谢你的帮助和理解。愿你的生日特别快乐!
16、谁最美,妈妈美,谁,妈妈好,妈妈是我心中的最爱,今天是您的生日,乖巧的女儿祝妈妈生日快乐!健康美丽!
17、父爱是本书,读不完,读不透;父爱是长城,连绵不断;父爱是劲竹,饱经风霜;父爱是雪花,晶莹透亮。爸爸生日到了,我想对父亲说:爸爸,谢谢您的爱!我会用我的一生去报答!
18、您总是把最深沉的爱,藏在默默凝望的眼里。虽然不言不语,但我总能感受到那份血浓于水的关爱。父亲生日到啦,老爸,多保重,祝您健康长寿!
19、快妈妈生日了,亲爱的老妈,感谢您,是您的阳光照耀我健康发芽,是您的微笑让我快乐成长,是您的鼓励安慰伴我走过艰难万苦,祝您生日快乐,身体健康!
20、无法可修饰的一对手,带出温柔永远在背后,纵使啰嗦始终关注,不懂珍惜太内疚,老妈,对不起让你操劳那么多,今天是你生日,祝你生日快乐,我真的爱你。
2023年人寿保险公司设立申请书通用二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声明、批注,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批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
凡七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_______人寿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保险责任开始
本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开始。除另有约定外。保险责任开始的日期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或半年)的对应日为本合同每年(或半年)的生效对应日。
第四条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初次发生、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患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时,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的二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责任即行终止。
若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发生于交费期内,从给付之日起,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二、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的三倍给付身故保险金,但应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的三倍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第五条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身体高度残疾或患重大疾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拒捕、自伤身体;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或患艾滋病(aids)期间,或因先天性疾病身故;
七、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患重大疾病、或因疾病而身故或造成身体高度残疾;
八、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九、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上述各款情形发生时,本合同终止。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六条保险费
保险费交付方式分为趸交、年交、半年交,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间又分为十年和二十年,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第七条首期后保险费的交付、宽限期间、保险费自动垫交及合同效力中止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首期后的保险费应按照如下规定向本公司交付:
一、年交保险费的交付日期为本合同每年的生效对应日。
二、半年交保险费的交付日期为本合同每半年的生效对应日。
如未按上述规定日期交付保险费的,自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间。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逾宽限期间仍未交付保险费的,如本合同当时具有现金价值,且现金价值扣除欠交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的余额足以垫交到期应交保险费时,本公司将自动垫交该项欠交保险费,使本合同继续有效;当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余额不足以垫交到期应交的保险费时,或前项垫交的保险费及利息达到本合同现金价值时,本合同效力中止。
第八条合同效力恢复
在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投保人可填写复效申请书,并提供被保险人的健康声明书或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书,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经本公司审核同意,自投保人补交所欠的保险费及利息的次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复。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双方未达成协议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
第九条减额交清保险的选择
在本合同具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投保人可以按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在扣除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的余额,作为一次交清的全部保险费,以相同的合同减少保险金额,本合同继续有效。此项选择不适用于次标准体的保险合同。
第十条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投保人、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公司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第十一条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的,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本公司,经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后方能生效。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被保险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由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重大疾病保险金和高度残疾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他指定和变更。
第十二条身体高度残疾鉴定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造成身体高度残疾,应在治疗结束后,由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鉴定。如果自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患病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治疗仍未结束,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
第十三条保险事故通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悉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否则,投保人、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查勘、调查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迟延的除外。
第十四条保险金申请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患重大疾病的,由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委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明、资料:
2023年人寿保险公司设立申请书通用三
××人寿保险公司
少儿两全保险条款
(参考文本)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
少儿两全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
凡二十至五十周岁、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投保人,为其十四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子女或有抚养关系的少儿(以下称被保险人)向××人寿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保险责任开始
本合同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开始生效。除另有约外定,本合同生效的日期为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日期。
第四条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生存至二十二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止。
第五条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本公司负以下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生存至二十二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生存至十八周岁的生效对应日及以后,如有急需,可提前领取生存保险金;本公司按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给付生存保险金后,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在十八周岁的生效对应日以前身故,本公司无息退还投保人所交付的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在十八周岁的生效对应日及以后身故,本公司按投保人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二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投保人在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周岁的生效对应日以前身故而被保险人生存,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但若投保人是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身故,不能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
第六条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身故,本公司不负第五条第一、二款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二、故意犯罪、拒捕;
三、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
五、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或患艾滋病(aids)期间,或因先天性疾病身故;
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博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本合同终止。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上述情形身故,本公司不负第五条第三款保险责任。
第七条保险费
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分为趸交、年交、半年交和月交,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种。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周岁的生效对应日零时止。
第八条首期后保险费的交付、宽限期间、保险费自动垫交及合同效力中止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首期后的保险费应按照如下规定向本公司交付:
一、年交保险费的交付日期为本合同每年的生效对应日;
二、半年交保险费的交付日期为本合同每半年的生效对应日;
三、月交保险费的交付日期为本合同每月的生效对应日。
如未按上述规定日期交付保险费的,自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间;在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逾宽限期间仍未交付保险费的,如本合同当时具有现金价值,且现金价值扣除以前已垫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的余额足以垫交到期应交的保险费时,本公司将自动垫交该项欠交保险费,使本合同继续有效;当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余额不足以垫交到期应交的保险费时,或前项垫交的保险费及利息达到本合同现金价值时,本合同效力中止。
第九条合同效力恢复
在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投保人可填写复效申请书,并提供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健康声明书或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书,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经本公司审核同意,自投保人补交所欠的保险费及利息的次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复。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双方未达成协议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十条减额交清保险的选择
在本合同具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投保人可以按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在扣除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的余额,作为一次交清的全部保险费,以相同的合同条件减少保险金额,本合同继续有效。此项选择不适用于次标准体的保险合同。
办理减额交清后,本合同的保险金额变更为减额交清后的保险金额,第五条第二款所述的保险费变更为办理减额交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余额。
第十一条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恢复本合同效力时,投保人应如实告知投保人、被保险人当时的健康状况。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公司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第十二条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被保险人的监护或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的,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的监护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本公司,经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后方能生效。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的监人书面同意。
生存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他指定和变更。
第十三条保险事故通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悉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否则,投保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查勘、调查费用,但因不可抗力致迟延的除外。
第十四条保险金申请
一、被保险人生存至二十二周岁的生效对应日,由被保险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明、资料:
1.保险合同及最近一次保险费的交费凭证;
2.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
3.受益人的身份证明。
按第五条第一款规定提前领取生存保险金的,保险金申请给付手续同上。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身故的,由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明、资料:
1.保险合同及最近一次保险费的交费凭证;
2.受益人的身份证明;
3.公安部门或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4.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5.本公司要求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证明、资料。
三、投保人在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周岁的生效对应日以前身故,由被保险人或其监护人作为免交保险费的申请人,填写免交保险费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明、资料:
1.保险合同及最近一次保险费的交费凭证;
2.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
3.如为监护人,应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明以及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证明;
4.公安部门或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投保人死亡证明书;
5.本公司要求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证明、资料。
本公司收到上述证明、资料后,对核定可以免交保险费的,自次日起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
四、本公司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证明、资料后,对核定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在与申请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五、受益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
第十五条借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本合同当时已经具有现金价值,投保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申请借款,最高借款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在扣除欠交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余额的百分之七十,每次借款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
借款及利息应在借款期满日偿还。未能及时偿还的,则所有利息将被并入原借款金额中,视同重新借款。
当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不足以抵偿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时,本合同效力中止。
第十六条欠款扣除
本公司在给付保险金、退还本合同现金价值或保险费时,如投保人有欠交保险费或保单借款未还清者,本公司须先扣除欠款及其应付利息。
第十七条可转换权益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投保人可于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或以后任一年的生效对应日,申请将本合同转换为本公司当时认可的终身保险、两全保险或养老保险合同而无需核保,但其保险金额最高不超过本合同的保险金额。
转换后的新合同将于转换日开始生效,本公司将按转换之日保险人的年龄及新合同的费率计算保险费。
第十八条合同内容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可填写变更申请书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后,由本公司出具批单,或与投保人订立书面变更协议。
第十九条住所或地址变更
投保人的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投保人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本公司按所知最后的投保人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有关通知。
第二十条年龄计算及错误处理
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按周岁计算。投保人应在投保本保险时将本人和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本公司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投保人申报的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本公司可以解除本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
二、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缴保险费及利息,或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给付。
三、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应将多收的保险费无息退还投保人。
第二十一条投保人解除合同的处理
本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解除本合同时,应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提交保险合同、 最近一次保险费交费凭证和投保人的身份证明。
本合同的保险责任自本公司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终止,投保人于签收保险单后十日内要求解除合同的,本公司退还已收全部保险费,但如经本公司体检的,则应扣除体检费。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手续后,退还保险费。
第二十二条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依达成的仲裁协议通过仲裁解决。无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依法向保险单签发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三条释义
本条款有关名词释义如下:
生效对应日:生效日每年(或半年、月)的对应日为本合同每年(或半年、月)的生效对应日。
艾滋病:是指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aids)。
艾滋病病毒:是指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的定义应按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定义为准,如在血清学检验中hiv抗体呈阳性,则可认定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博
先天性疾病:指被保险人一出生时就具有的疾病(病症或体征)。这些疾病是指因人的遗传物质(包括染色体以及位于其中的基因)发生了对人体有害的改变而引起的,或因母亲怀孕期间受到内外环境中某些物理、化学和生物等因素的作用,使胎儿局部体细胞发育不正常,导致婴儿出生时有关器官、系统在形态或功能上呈现异常。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利息:是指补(或垫)欠交保险费、借款的利息,按补(或垫)欠交保险费、借款的数额,经过天数和利率依复利方式计算。利率由本公司每年公布一次。
手续费:是指每张保险单平均承担的营业费用、佣金以及本公司对该保险单已承担的保险责任所收取的费用总和。
2023年人寿保险公司设立申请书通用四
怀着空杯的心态,20__年我有幸参加了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期两天的业务新人班岗前培训,回首培训过程中经历的点点滴滴,感慨颇多。
下面我从以下四点浅谈一下我的个人心得体会。
一、课程紧张而有序,氛围严肃而活泼
第一天上午的培训,授课中,总以他一贯的活力四射的风格紧紧吸引了大家。从他的讲述中,我对公司历史有了深入的了解:目前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是保险行业中第三兵团的佼佼者……他还谈到了他自己,在短短十余年时间里,怎样从一名不起眼的保险销售人员做到今天,成为生命人寿银保系统的领军人。他以自己的成长经历,激励在座的每一位学员。他的真诚、坦率、智慧、执着折服了现场的每一个人。
精彩纷呈的课堂还在脑海里缭绕。转眼下午的培训又到了,总对目前保险行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讲解。从他的讲解中,我们认识到了现在保险行业的发展位置、未来的趋势以及保险销售的基本理念。
正所谓:细微之处见风范,毫厘之优定乾坤。成功就是从点滴到点滴的过程。所以,良好点滴的养成对成功是至关重要的。这一点也是我在培训的第二天,总在讲述企业文化中让我体会到的。一个人的辉煌,决不是偶然,决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经过岁月的千锤百炼和人生的坎坎坷坷。总比别人多付出一点,总比别人多努力一些,总比别人多学习一分,离成功总会近些再近些。
二、态度决定一切,理念产生力量
“做保险就是做事业,我为成功而来,我为理想而来”。从培训班一开始我就把它当作我的座右铭,时刻牢记在心,把端正态度作为成功与收获的起步。米卢曾说过:“态度决定一切!”只有从心里认同了学习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才能使行动变自发为自觉,才能产生良好和积极的效果。
课程的第一天我认真思考这样的一个问题:在培训班过程中如何学习,想学到什么,学习后对自己有哪些期望?现在我找到了想要的答案。我觉得,首先要明确目标,树立信心,理论联系实际,严格遵守纪律。从一点一滴的小事情做起,踏踏实实朝大目标走去。一个公司请出多位日理万机的高管为新人授课,这样的机会,人生能有几回?有什么理由不去珍惜和努力呢?积极向上的态度是进步的根本保障,良好的心态本身就是一笔宝贵的财富。
三、对目标执着,才能成功在握
人要想实现自我的价值,就要有目标,并且要为之坚持不懈。罗桂友总说,“每个人要在自己的心里洒上健康的种子,不能让消极的心态生根发芽,遇上挫折、阻力也要坚持不懈,让目标积极、健康的茁壮成长。”老总们用亲身经历的事实告诉我们他们是如何自强不息的走在自己的创业路上,靠得就是这种历经千辛万苦、走遍千山万水、想遍千方百计、说尽千言万语的精神。努力找出什么是自己想要的,才能知道哪里是自己的天堂。时刻把人生的目标谨记于心,每天都要朝着目标前进。确定目标,马上行动。不要总是把今天的事情推到明天。“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世人若被明日累,春去秋来老将至。”时间是平等的。没有等级之分,但它在每个人手里的价值则是有所不同的,确定明确的目标,要有效的管理时间,让心态始终处于积极的状态。
四、做的自己,缔造成功的未来
培训也已近尾声,但的培训给我带来的体会却是无穷无尽的,以前我一直认为做保险是最让人看不起的职业,但是培训让我彻底摈弃了对保险的偏见。只要给予客户专业的理财服务,提供他们真正需要的产品,那我们就一定能够得到人们的尊重。虽然培训仅仅两天,但却让我迸发出了一种对事业的。我不希望自己只是一个过一天算一天的人,虽然我成不了李嘉诚,但我愿意做一个有个性、有想法、有追求的年轻人!我希望在这个平台上实现我的梦想。感谢给了我机会,我将用行动证明,没有选错人,同样我也没有选错。
2023年人寿保险公司设立申请书通用五
保险业内率先申请信用评级,泰康人寿从1996年的aa级跃居aaa——信用等级,没有一笔呆坏账,在国内成功首发保险业次级债券[3]
具备充足的偿付能力重视防范金融风险,没有一笔呆坏账
泰康人寿作为一家新型的股份制寿险公司,非常重视防范金融风险,逐步建立了“三位一体”的风险管理体系,即以经济资本与价值风险管理为基础,以合规体系建设与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以独立内控评价和稽核检查为重要手段的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实施全面的风险、内控与合规管理;同时健全核保核赔体系,完善财务监控制度,加强稽核审计力度,使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泰康人寿坚持以“流动性、安全性和收益性”为原则,努力管好、用活资金,力争获得最大回报,自开业没有一笔呆坏账。泰康人寿按规定足额提取准备金,各项监控指标合理,经过上级监管部门的审核,具备充足的偿付能力。
管理
全面通过iso9001:20--国际标准(ukas)质量体系认证的寿险公司
泰康人寿国际标准的规范化管理
泰康人寿一贯强调以制度促管理,以管理见效益,通过国际标准的规范管理求得健康发展。
建立专业委员会管理制度,成立预算委员会、投资委员会、两核委员会和风险委员会等,在日常管理和风险控制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
成立个险事业部、员工福利计划事业部和银行保险事业部,建立并完善了以《基本法》为核心的业务管理制度和以“世纪圣典”为核心的激励制度。
成立运营中心,整合资源,优化流程,服务前置,集中控制风险。通过建立强大的后援服务体系,形成规模效益,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为公司打造核心服务竞争能力奠定了强有力的基础。
建立财务预算制度,有效加强了成本控制和财务管理工作。完善了对重点业务开发的“风险监控数据库模型”。
信息系统
20--年,泰康人寿在国内率先引进国外大型先进寿险软件包,启用新型计算机软件系统:life/asia系统,并且成功将该软件进行中文化和本地化开发,投入实际应用。
个险、团险、银行保险新系统以及sap财务系统在全国各个分公司和上百家支公司全面上线,大集中的业务处理模式得以全面确立和加强,为业务快速发展、控制风险、降低成本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业内领先的行销支持系统mss,为外勤人员提供了全天24小时的个人营销工作室,提升了个人寿险营销的服务水平。
面向全系统的“领先e步——oa办公自动化系统”顺利搭建,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加强了内部沟通
业务
以个人保险为核心,团体保险、银行保险和续期业务齐头发展产品涵盖少儿、女性、医疗、养老、重大疾病、意外伤害、分红、投连、万能保险等各方面
投资业务名列行业前茅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挂牌 三大事业部相继成立
《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之后,泰康人寿对公司愿景进行重新定位——致力于把公司建设成为“最具亲和力、最受市场青睐的大型保险金融服务集团”。
20--年3月23日,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挂牌营业,它是经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的专业资产管理公司,在公司资产管理中心的基础上组建而成,是国内债券市场、存款市场、基金和股票市场最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之一。
20--年4月—7月,泰康人寿个险事业部、银行保险事业部、员工福利计划事业部相继成立,泰康人寿的管理架构转变为矩阵式管理,条块结合。这一组织管理体系的变革,为泰康人寿的业务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业务体系
泰康人寿非常注重构建全面清晰的业务结构体系,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以个人保险为核心,团险、银行保险和续期业务齐头发展的业务态势,为公司寿险业务的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泰康人寿已形成定期及终身寿险、重大疾病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少儿保险、意外保险、女性疾病保险、高额保障保险、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等产品系列。截至20--年底,泰康人寿已累计为1300万客户提供保险服务,充分满足了大众对寿险服务的全方位、多层次的需求。
承诺
服务是寿险的生命
以诚信、规范、优质的服务赢得客户的信赖
泰康人寿把客户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开业以来,泰康人寿坚持把客户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使客户和公司真正成为利益共同体。截至20--年底,泰康人寿成立20--年累计赔付支出达160亿元。理赔处于保险服务的核心环节,是保险公司兑现承诺,为客户提供保险保障的重要体现。从每年交几百元保费的客户,到一次趸交上百万元的客户,从第一个理赔案,到20--年的820万元个人寿险理赔案,泰康人寿专业的服务品质、热诚的服务精神从未改变。泰康人寿以及时、合理、高效的理赔服务,赢得了公司广大客户的信任。
保险业内率先推出100%电话回访制度,保护客户合法权益
自1999年率先在业界推出新契约“100%电话回访制度”以来,泰康人寿不断完善回访内容,改进回访方式。20--年开始实施超百电话回访,对已经回访成功的新契约客户进行再次回访,以此加强对营销员展业品质的管理,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使“诚信服务”始终成为公司品牌核心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
保险业内率先推出保单“通存通兑”业务
泰康人寿应用国际先进的life/asia系统,在全国率先推出保单“通存通兑”业务,泰康人寿的客户在全国任意一家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均可办理保险合同变更、理赔等事宜,真正体现了泰康人寿“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文化
以人为本亲和诚信
优秀的企业文化是现代企业竞争制胜的关键,是企业发展战略和管理理念的浓缩和精华。泰康人寿倡导“以人为本、亲和诚信”的独特企业文化,树立“创新、奉献、分享、公平”的企业风尚。
构建“公开、公正、公平”的用人机制,营造“开放、学习、专业”的主流学习文化,提倡“教育是最大的福利,管理是严肃的爱”,致力于不断提高员工的专业化水平。
推行“制度文化、风险文化、诚信文化、执行文化和绩效文化”五大文化建设。
泰康人寿注重在公司各项活动中提升企业精神,使以人为本、亲和诚信的优秀企业文化深入人心,使员工自我价值与公司价值的实现联为一体,共同提升。
2023年人寿保险公司设立申请书通用(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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