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会计心得体会及收获 会计的收获与心得体会(四篇)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有关商品会计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承建 工程需要向乙方购买商品混凝土,经双方 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部位:
二、交货地点:
三、供货期限:
四、质检号:
五、混凝土强度等级及单价:
备注:上列单价中各标号混凝土若有其它施工要求时按下列调整:使用s6(p6)混凝土加价 元/方使用s8(p8)混凝土加价 元/方使用s10(p10)混凝土加价 元/方使用s12(p12)混凝土加价 元/方使用旱强(或抗冻)混凝土加价 元/方使用5-16(细石)混凝土加价 元/方使用不掺加粉煤灰的混凝土加价10元/方使用uea、aea(膨胀剂)掺量12%以内混凝土加价30元/方
六、方量结算方式:按供方送货单数量计算,甲方可随时以过磅方式予以抽检。若甲方抽检的数量少于乙方送货单数量,则处以“该车缺少量”的十倍处罚。
七、货款结算方式 :
八、每 天汇总一次,每次汇总结算单须有甲方定管理人员签名,甲方指定的人员是:
九、技术要求:
a、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国家标准内的技术要求供应(含混凝土拌合材料),不属于国家标准范围的特殊要求,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b、乙方指导甲方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做好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施工养护工作。
c、乙方按要求将砼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应有专职人员验收,并有甲方监督乙方按标准规范要求进行取样、制作以及养护试块,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承担质量责任。
d、施工期间,甲方随时可要求乙方供货,不受自然因素、气候因素、人为因素干扰,乙方应无任何条件及时供货。
十、验收标准、方法:
1、商品混凝土的品质评定标准,按国家gb/t14902-20xx(预拌混凝土)、gbj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等执行。
2、在商品混凝土供应过程中,乙方应出具送货单及预拌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一车一单),由甲方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
3、在商品混凝土供应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更改约定的重要技术数据,要求更改的一方必须出具有效的书面凭证,并请对方同意确认。
4、浇筑期间若混凝土不能及时供货或供货质量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且乙方应承担甲方一切损失。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在浇筑混凝土的前两天,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申报供料计划交乙方确认,乙方按甲方计划合理安排生产,确保商品混凝土的按时供应。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供货,并保证所提供之产品符合合同约定及国家相关标准。按规定向甲方提供(如原材料检测报告、28天强度报告及混凝土配合比)相关的商品混凝土资料。
2、若乙方提供混凝品质(包含骨料粒径、塌落度、水泥凝结时间、混凝土的强度等因素)不符合规范及配比单所规定要求,乙方无条件退货并承担甲方一切损失,甲方人员不予签单。
3、混凝土浇筑期间乙方若不能在甲方通知乙方供货的准确时间内提供混凝土,乙方应承担甲方一切损失并承担违约金罚款每次20xx元,且在最快时间内完成甲方要求。
4、凡一次浇筑大体积(3000方及以上)或特殊混凝土浇筑,甲方应在十五天前通知乙方提供施工组织方案,此方案必须经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5、施工过程中甲方需为乙方车辆提供进场后可运输施工便道,确保施工道口的卫生整洁、畅通,试块由甲方试块送检,送检费合格的由甲方负责,不合格的由乙方负责。如乙方需要,甲方可协助乙方进行试块制作及养护。
6、甲方应做好浇筑混凝土前的一切组织准备工作(如:取得施工许可证、道路坚实通畅、用水、照明齐全等),以及供料期间的现场指挥和安全工作,为乙方能顺利、及时、优质地完成混凝土交付提供便利条件。确保搅拌车到现场后等待时间不超过1小时,以免影响混凝土质量。
7、乙方提供的泵管、夹箍、皮圈等附件,乙方负责清洁保管并负责接拆管。
8、乙方应按甲方的施工要求及时供货,商品混凝土供应间隔不应超过1小时,如乙方不能满足甲方要求供货,则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损失,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不得因此提出任何异议。
9、甲方不按时与乙方办理汇总手续时,经乙方催告后仍不汇总的,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0、甲方不按照合同履行付款义务,甲方应按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应付借款利息。
11、若遇不可抗拒的因素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时,免除双方违约责任。
12、乙方依约供应的商品混凝土经具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确认为质量不合格,则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损失,并由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总标的20%承担违约金。
13、乙方供货中途不连续,致使甲方停工待料超过1个小时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本合同总标的10%计算,并赔偿甲方窝工产生的一切损失。
14、车泵要求:乙方必须遵守施工现场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条例规定,不能随意遗散混凝土,不超标排放噪声,对输送泵要进行定期安全检查。以免出现机械事故影响生产或出现安全事故。
15、安全责任条款:供货期间,由于乙方操作人员安全措施不到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所发生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的车辆输送泵及其他附件设备不符合安全规定,造成自身损害或他人损害的,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特别约定:
①对乙方送达现场的混凝土,直观发现有分层、离析现象或砾石粒径、塌落度不符合要求的,无需交专业鉴定机构检验,甲方有权直接退货,其损失有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解除本合同另行更换供货厂家。
②乙方必须满足甲方浇筑要求,如出现不满足、不连续等影响甲方浇筑的情形,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另行更换供货厂家。
③经甲方抽查发现乙方供货有缺方现象,出现一次,且缺方量大于3%的,以乙方供货总量的50%,按抽查短少的实际方量扣除后结算贷款,出现二次,且缺方量大于3%的,以乙方供货总量的100%,按抽查二次短少方量的平均值扣除后结算贷款。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十三、甲、乙双方如有违约或发生合同纠纷时,同意交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十四、本合同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待款、货结清后,本合同随之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商品会计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筑面积:
建设单位:
买 方:
卖 方:
签订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日照市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就乙方向 滦赤路大修工程所需商品混凝土供应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并签订本购销合同:
一、本合同标的物为 郧阳国际园景观绿化项目部 建设工程所需,运输距离为75 公里
二、价格
此单价包括运输(10公里以内)、泵送(15公里以内),若泵送则每立方单价在原价基础上增加10.00元(低于20m3砼不泵送),10-30公里之间每公里每立方单价在原价基础上增加0.65元,30公里以上每公里每立方单价在原价基础上增加0.55元,如甲方对商品混凝土有其他特殊要求,如另需加防渗剂、uea膨胀剂等每加一项在相等强度等级的基价上增加15元/立方米,如砼中需加缓凝剂的,按相等强度等级的基价执行,如砼中需加早强剂的,在相等强度等级的基价上增加15元/立方米。道路用混凝土,在相等强度等级的基价上增加5元/立方米。细石砼在相等强度等级的基价上增加15元/立方米。钻孔灌注桩在相等强度等级的基价上增加5元/立方米。乙方保证一年内甲方工程所需以上砼价格不因市场材料价格变化而变动。
三、本合同商品混凝土计量、质量验收及结算办法。
1、计量办法:
按实际施工图纸、设计变更,不扣钢筋含量,根据国家现行定额不计损耗确
定计量。由于甲方原因,超出图纸范围内的数量由甲方承担。如甲方开盘需砼量超出图纸预算量,甲乙双方经协商认可签字有效。±0.00米以下部分的混凝土,乙方凭甲方签收混凝土小票数量结算。其签收的混凝土甲方可抽查,按配合比重量过磅计算,以最少方量计算,基础每次完工双方对账核算。
2、质量验收:
由于交货检验的商品混凝土试样为在交货地点混凝土运输车卸料口,由双方和双方认可的见证单位采取的有效试样。经标准的养护的交货检验试样的试压结果,是判断商品混凝土质量的重要依据。
3、结算办法:
甲、乙双方每月26日凭送达工地的签收凭证对账,次月10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已送混凝土款的60%。混凝土结构工程封顶付70%。余款在混凝土工程完工后半年内无质量及相关问题付清。
四、双方义务
(一)乙方义务
1、乙方必须按现行国家标准及合同的要求进行商品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和生产、供应,并保证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主要标准gb50010-20--)、甲方设计图纸变更施工图和现场签证单说明及本合同要求。乙方对所提供商品混凝土质量负责。
2、按本合同将商品混凝土供应给甲方前,向甲方提供商品混凝土使用技术说明、产品合格证和相关技术资料。
3、按混凝土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组织生产,按批量随机取样,制作出厂检验试块。
4、保证搅拌设备具备微机控制、原材料自动投料、自动计量功能,并保管相应生产原始数据。
5、设置汽车磅等计量器具,保证供货数量。
6、乙方配备技术人员监督施工过程,保证混凝土质量合格,并按甲方要求提供泵送设备,泵送入模。
7、按照合同约定和双方商定的供货计划按时发货,保证施工进度和工程连续浇筑混凝土需要。乙方泵送指挥员、现场施工员必须随货到达现场指挥施工。
8、按照甲方要求应保证24小时不间断供货。
9、本合同二中的价格包含商混送达目的地的社会关系的协调费,即供应商品混凝土时发生的与当地协调关系及纠纷的任何费用由乙方一揽子承担,并且不得影响施工和进度。
(二)甲方义务
1、甲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卸载条件,做到施工现场进出道路坚实、平整、畅通,有电力、照明、水资源等设施。
2、应提前24小时将商品混凝土需求信息(等级、部位、楼层、轴线、时间、数量、技术要求等)报给乙方,便于乙方提前安排。
3、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性停工或更改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清单的内容,应及时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协商确定新的供应计划。
五、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要求和未履行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供商品混凝土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未及时提供商品混凝土使用技术说明、产品合格证和相关技术资料供甲方检查,导致甲方拒绝验收乙方所提供的商品混凝土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未按合同约定和双方商定的供货计划供货,而导致甲方工程连续浇筑中断或工期延误,所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接到甲方项目经理电话或书面通知后,在24小时内开盘供货属正常供货。延误一天仍不能供货,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共10份,在合同签订时一并送到甲方作为合同附件)用高价在其它站购混凝土,乙方承担一切超支费用,并向甲方支付(¥500元/次)的违约金。同时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金罚款及其他经济损失均从乙方供货款中抵扣。
(二)甲方违约责任
1、未能向乙方提供施工组织、浇筑条件和保障条件而造成混凝土初凝期未浇筑完毕或在乙方按合同约定正常送货情况下不能按时浇筑、不按时验收乙方的送货、拒绝接收乙方送货,延误乙方的机械台班等,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接受乙方送货后未按合同约定履行验收手续而使用混凝土,承担未验收责任。
六、争议和裁决
1、商品混凝土生产、使用过程及质量判定,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2、商品混凝土质量仲裁检测由有关法定检测单位实施。
3、合同争议解决方案: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待双方货款结清合同履行完毕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委托人: 乙方委托人:
20--年5月20日 20--年5月20日
有关商品会计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合同编号:
供应商编码:
适用区域:
甲方:(需方)北京居泰隆科贸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乙方:(供方)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产品:
品牌: 系列编号:
备注: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资料:
1、商品目录及相应的电子图片、产品图册(产品品牌、品名、企业产品编号)及报价单,报价单是合同附件之一。
2、乙方向甲方提供有效证件如下: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同时还应提供乙方的企业介绍、各种证书、检验报告及产品介绍、折页等宣传资料。
3、产品材质小样或样品等。
三、产品质量、技术要求:
1、乙方确保发出的商品为质量合格产品,产品均应符合或超过中国国家家具行业标准对产品的检验测试。保证产品货源的供应按约定期限交付。
2、 产品包装内应有用中文标示出明确可辨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等级、颜色以及生产厂名称、地址、电话等,产品外包装应具有相应的强度、适宜搬运的规格尺寸及其它注意标志。
3、对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检验并作相应维修、调换或退货处理,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全部法律责任。
4、对国家有环保或其它技术要求的产品,须向甲方提供相关部门证明材料和生产许可证。
四、商品的订购、运输、验收及售后服务保证
1、甲方派专职人员负责与乙方相应部门的专职人员进行日常的货物查询、接受订单、数据管理、对帐结算等业务。
2、乙方向甲方提供商品目录中的所有商品,若其中某种产品已不生产或无法提供,须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并随时提供新增产品样品、图片、价格等相关资料。
3、乙方按附件中商品价格进行供货,乙方提高或降低产品价格,须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对超过订单价格不予支付。
4、乙方接到甲方订单(传真或电子邮件)及收到货款之日起标准产品七天内发货到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因未按时发货,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或者乙方应当按照每日千分之五作为对甲方的损失补偿金。
5、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要求对产品进行包装,并随货提供相关说明书、产品合格证、保修卡等有关资料。
6、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进行初验,如当时发现与甲方订单产品不符时,甲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乙方,由乙方另行送货,由此产生的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7、经验收确认产品有质量问题或有短缺时,甲方指定人员或甲方客户在验收现场向乙方配送人员提出异议,乙方或乙方配送人员将根据客户需求,给出解决方案,最终让客户满意。
8、甲方或者消费者提出的产品质量问题,应及时通过书面形式及图片资料将具体情况反映给乙方,乙方在收到质量报告后一周内对问题进行核实及做出退货或换货的处理。
五、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 甲方应保守合作事宜的商业秘密,维护乙方及产品声誉,积极开展产品的市场销售。
2、 乙方不得有伤害甲方商誉的言论和行为。
3、 乙方协助并支持甲方做好产品销售及企业形象的宣传,提供适于设计人员、销售人员学习的产品知识、安装知识、售后服务的资料,提供合理数量的销售印刷品、技术和安装手册及其它相关资料。
4、 乙方应对甲方订单货物涉及的包装、运输、安装、售后服务等出现的问题需在2天内了解情况,并在5天内给予解决方案。
六、价格及返利、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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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合同已签,但买方未执行,是...
成都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合同
1、价格:鉴于甲乙双方旨在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价格为最低出厂价,保证向其它销售商的产品价格不低于此价,若低于此价,一经甲方发现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订该款商品累计超出部分200%的赔偿金。
2、返利:甲乙双方在商定的价格基础上,乙方同意按甲方订货额给予折让返利,折让金额从订货额中直接扣除。返利标准如下:
(1)返利金额:在合同期内按甲方给乙方实际结算货款的总额计算。
达到 万元(含)乙方向甲方返利总额的 %;(备注: )
达到 万元(含)乙方向甲方返利总额的 %;(备注: )
达到 万元(含)乙方向甲方返利总额的 %;(备注: )
(2)返利时间:
(3)返利支付方式:
3、合作期间内的特价产品或促销产品的价格,乙方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双方对于此类产品的结算另行核算。
4、结算方式:订货付30%以上订金,订货周期为 个工作日。所订货物准备齐全、验收合格,余款到帐办理发货。
七、协议生效与终止
1、甲、乙双方签定合同之后3个月为试销期。在试销期内,双方无异议,合同期限将顺延为一年。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终止协议,须提前两月通知对方。合同终止的叁周内双方完成结算,并结付余款。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北京居泰隆科贸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北京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地址:9号万地名苑1号楼901室
代理人: 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有关商品会计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供方:----------有限公司
需方:---------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东莞市岭南电生产项目
第二条工程地点:------科技园
第三条供应总量约30000 m3(结算时按实际供应数量计算)。
第四条供货期限:由20--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需方委托供方供应预拌混凝土,经双方议定,混凝土品种、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单价等如下表:
第六条技术标准和要求:
(1)供方选用符合国家建筑行业规范标准的原材料制作混凝土。
(2)商品混凝土的质量必须符合gb/t14902—20__《预拌混凝土》及有关国家标准。
(3)现场抽样检验强度的试验结果评定以gbj10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作为混凝土质量评定依据。该检验委托东莞市质检站负责。
(4)浇筑混凝土前,供方须按需方的实际浇筑部位向需方提供相应的混凝土技术质量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混凝土强度报告、抗渗实验报告、产品出厂合格证、预拌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等技术资料,并按须方要求及时提供原材复试报告及合格证等。供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提供或延迟提供上述技术资料,否则由于资料不全无法进行浇筑,供方须赔偿需方的损失,需方尚未支付给供方的款项不予支付。
第七条供砼方式:
(1)需方每次订货时,必须提前24小时由指定联系人通知供方(当一次订货量超过300m3时须提前48小时),以便供方做好原材料的准备工作及供应混凝土前的准备工作,订单中应注明浇筑时间、混凝土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及所用部位等。遇有临时变更时,需方须提前4小时通知供方,
(2)需用特殊原材料生产的特种混凝土的计划预约时间,应由双方按特殊原材料的订货时间确定提前预约的天数。
(3)需方在订单以外增加混凝土使用量时(如施工图纸发生变更、将混凝土用于订单以外的地方、地基土层有大孔洞或软土跑模等),应及时通知供方。
(4)供方送货单应准确填写车号、司机姓名、混凝土强度等级、数量、使用部位等相关有效信息。
(5)需方要求供方供应的混凝土每天(每批次)只能有一车不足5m3,如超出此车数,需方应按每车支付100元的运输补偿费给供方。用斗车打柱子、桩芯、构造柱、圈梁、女儿墙等特殊部位时按公司合同单空载费加收方法执行。
第八条签收
1、供方须将混凝土运送到需方指定地点,委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跟踪,并负责装卸。混凝土运抵交货地点后,需方组织具有资格的检验人员按有关标准规定完成坍落度抽样检验:此后将整车混凝土卸清。需方应指定专人签认供方的混凝土随车送货单,结算时供货数量按签单数量计算。签收人为:1、联系电话:,2、联系电话:。
2、混凝土的强度质量,以需方按国家规范和标准现场取样、制作及标养的试件,并以送检的试件经东莞市质检站做出的检测结果作为验收混凝土的质量依据。检测不合格,检验费由供方负责,需方有权作退货处理,对该批次混凝土不予签收和结算,供方还须赔偿需方的损失。
3、需方对供方所供混凝土方量有异议,可以采取过磅形式随时抽验(三车平均值)。抽验结果与供方送货单误差在±2%以内,双方不予追究;如抽验结果与供方送货单负差在2%以上时,则当日各车均可按此实际负差比例计算。(标准:c102350kg/ m3;c-- 2350 kg / m3;c20 2350 kg / m3;c25 2355 kg / m3;c30 2360 kg /m3;c35 2365 kg / m3;c40 2370 kg / m3;c45 2375 kg / m3;c50 2380 kg / m3 )
4、供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需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或者超过技术要求规定的初凝时间,经核实后需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
5、需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供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需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属于质量事故的,供方除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外,还应对需方做出如下赔偿:
第九条结算方式和付款期限:
双方凭签认的送货单,核对各种类等级的砼供应量并依本合同第五条所列的单价结算货款额。1.结算方式:现金结算预付款:首期预付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之后每期预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2.付款方式:需方须付款至供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供方指定的账户为供方在合同中所约定的帐户。(1)若本合同所订混凝土供应完成之后需方尚需供应混凝土,则采用预付款方式或双方另行
商定。
(2)在货品质量合格且双方结算确认后,需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供方有权停止供货,并向需方索还所欠货款,同时按所欠货款总额每延期一天加收0.5‰的违约金,直到收回全部货款为止。
(3)此工地若因需方原因导致停供,需方必须在最后一次供应砼之日起--天内将余款全部第十条供方责任:
(1)供方应在浇筑混凝土同时供方技术人员到施工现场负责技术指导,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向需方提供详细技术资料(包括混凝土浇注、保养操作方法及施工注意事项)。供方不提供上述资料和技术人员施工现场指导,导致混凝土质量缺陷的,须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须赔偿损失。
(2)供方在每批混凝土浇筑前把所有分析材料检验报告单、配合比设计报告单等资料送交需方。供方不提供上述资料的,须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须赔偿损失。
(3)若需方需要质检站出具原材料检验报告的,供方提供材料,但检验费用需方自理。
(4)供方的质量保证止于现场取样,如因供方送料错误造成需方损失的由供方负责。
(5)因现场抽样检验不合格,当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若需方同意再次鉴定,则双方协商后可再用抽芯、回弹等方法进行鉴定,鉴定费用由供方承担。
(6)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供方原因造成供货中断,供方承担由此给需方带来的损失。
(7)未经需方同意,供方不得无故终止混凝土供货。如违反此规定,供方应按合同混凝土货款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赔偿给需方。
第十一条需方责任:
(1)需方在开始供货前提供详细施工进度计划给供方,以便供方安排生产及运输,需方如果提供虚假信息给供方,期间造成的一切损失由需方负责。
(2)需方每次订货前应准确计算混凝土用量,如因计算欠准而造成供方送料超出实际需要时,需方应对此负责,并签认供方送货单给予结算。
(3)需方每次订货前应尽量精确计算施工时间,遇有时间变更超过4个小时,供方可视需方变更订货时间,重新安排生产送货,需方应为此引起的供货混乱负责。
(4)混凝土搅拌车到达现场后,需方应在有监理人员见证以及供方技术人员指导的条件下,按gb14902—20__《预拌混凝土》规范要求在20分钟内派有上岗证的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抽样检验,时间应在每车卸量的1/4至3/4之间采取,并在搅拌车到达现场后40分钟内完成制作。现场抽样送检费用由需方承担。
(5)需方应保证工地内道路畅顺、安全,并对混凝土搅拌车在卸料期间的安全负责,混凝土司机必须听从工地有关人员的指挥,需方应在交货地点设立标志及有专人指挥车辆。若因供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供方负责,如因需方原因造成的,由需方负责赔偿供方损失。如出现意外事件或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安全事故,则供方人员及财产的损失由供方承担。
(6)因需方不遵循有关标准规范,不参照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在现场运送、浇注、养护混凝土而造成质量问题事故时,有关损失由需方负责。
(7)需方在混凝土浇注施工过程中不得自行添加任何物料(包括水),否则造成质量问题由需方负责。
(8)混凝土送到工地后,由于需方单方的原因不能在90分钟内卸完全部混凝土,造成的质量事故及损失由需方负责,需方应签认供方送货单并给予结算。
(9)需方须向供方出示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10)需方指定联系人须配合供方人员认真、如实填写供方送货单上应填写的项目。
第十二条因不可抗力等不属于供需双方的因素导致供方不能供应混凝土或需方工程对供方造成重大损失,供需双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损害赔偿义务及其它责任。
(1)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六级以上的地震、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自然灾害、非供需方责任造成的爆炸、国家政策调整与本工程有关等等。
(2)上述不可抗力出现,供需双方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并向对方通报情况,协商与采取措施。
第十三条合同有效期: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开始供货起至所订混凝土供货结果结束并需方向供方付清全部货款时止。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实事求是地通过协商或调解的方式解决,如协商和调解无效,须在需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十五条特别约定:
(1)需方指定联系人详见附表《工地施工现场联系单》供方指定联系人详见附表:《----------有限公司通讯录》。
(2)甲乙双方合同约定地址为各方的指定送达地址,须向该地址送达相关文件。变更地址须书面通知对方,未通知不得变更送达地址,各方向合同约定地址送达即视为送达。
(3)合同未尽事宜,或需要变更、补充时双方须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未签订前按本合同执行,任何一方无权更改合同内容。本合同没有约定或者与补充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4)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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