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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力训练心得体会简短 怎么练集中力(7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11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最新集中力训练心得体会简短一

(一)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能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新党章,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特别是把增强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作为一个刚性要求来贯彻、作为重要政治纪律来遵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做到党中央提倡什么、就认真践行什么,党中央禁止什么、就坚决反对什么,做到令行禁止。但是作为一名业务工作人员,学习思考和洞察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敏锐性和前瞻性还有欠缺。

(二)对坚定“四个自信”理解不够深入。一段时间以来,认为自己从部队转业,长期接受党的教育,人生价值取向和理想信念已经“定形”,不会再出现什么问题,自觉不自觉放松了对自身严格要求,理想信念仅仅停留在感性认知上。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我还没有将“四个自信”融入血液。

(三)工作要求还不够高。工作中,对于分管的主要业务盯的紧、抓的实,相对于日常其他事务工作,习惯于按老办法解决,缺乏工作主动性,导致一些影响小、要求相对不高的工作流于形式,没什么起色。较为突出的就是工作中有时存在着先某项工作先放一放或等等再做的现象,缺少每一项工作都雷厉风行,狠抓落实,务求实效的魄力,一些工作没有及时进行整理、汇总。

(四)主动创新意识不够强。工作上有重视领导布置多、重视实际任务少的问题;有时工作创新意识不强,遇到工作首先习惯找惯例、凭经验,没有很好地做到与时俱进;思想观念需要进一步更新,工作上有时放不开,循规蹈矩,按部就班,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

(五)服务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自己性格直率,说话耿直,存在性格急躁,说话不注意方式方法,尽管是只对工作不对人,也给部分同志造成了一些误会;对工作上要求比较高、比较急,对基层的体谅、理解、关心不够。有时甚至急于求成、操之过急,导致与客观实际和群众意愿不完全相符,费了不少力,效果不明显,难以完成任务,达不到预期的工作目标和效果。

一是抓学习的思想认识不够深。没有把政治理论学习摆上重要位置,学习态度不端正,对学习的重要性、必要性、迫切性认识不够,思想上存在着重工作轻学习的顽疾,错误地认为学点适用自己的东西,学点安全生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就满足了,缺乏一种孜孜不倦的学习热情和求知欲望,自我加压不足,影响了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的进一步提升。

二是抓服务的宗旨意识不够牢。满足于工作一般化,没能从更高立场、更广范围、更远目标来看待本职、思考安监工作、强化管理,增进和树立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信心,调动发挥大家创先争优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对事业、对群众的感情还不够深刻,为安负责、为安尽责的思想不够真切。

三是抓创新的思想观念不够活。抓工作存在着视野不广、思路不宽、步子不大的问题,局限于自己个人思维,创造性开展工作方面的劲头不是很足,说到底就是思想观念不够解放、思想作风还有差距。

(一)刻苦勤奋,强化学习意识。要更加注重加强学习,把学习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在真学、真懂、真用上下功夫,真正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用,进一步增强自身素质,不继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学会用科学的观点和方法指导实际工作。深刻理解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制订的各项方针政策,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务实肯干,强化宗旨意识。加强对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及时了解情况,协调解决问题。多深入实际、深入基层,紧紧围绕事关长远、事关全局的一些问题开展调研,为领导当好参谋、当好助手,不断提高谋划能力、协调能力、落实能力。在日常工作中,做到与干部事前多沟通、事中多讨论、事后多交流;切实加强工作管理,狠抓制度落实,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质量。力争把工作做在前面,掌握工作的主动权。不断加强改造自己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思想上时刻与党中央和上级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

(三)勇于开拓,强化创新意识。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提高工作标准,敢于想大事、抓正事、解难事,更加严格要求自己,率先垂范,带好队伍,努力做到立足本职,创一流业绩,搞一流服务,做一流奉献。要准确地把握工作的发展方向,更好地找准工作定位,创新工作思路,自觉地超越过去、超越自我,开创工作新局面。提高创新能力,以良好的精神状态、饱满的工作热情、全新的思想意识应对全新的工作。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树立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工作环境。

(四)严于律己,强化廉政意识。始终坚持用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时常对照党章,对照党员的标准,对照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要求深刻反省自己,真正做到“坚定理想信念不动摇,强化宗旨意识不淡化,保持党员本色不褪变”。树立廉政观念,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从小事做起,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人。

最新集中力训练心得体会简短二

合同编号_________

采购人(简称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简称供方)______________医药经营有限公司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供需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与质量

1、 包装标准: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产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产品安全无损的运抵指定地点。

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产品损坏和变质均由供方承担。

2、 伴随服务:

a) 送货到位:供方将货物运交需方指定地点;需方或需方授权代表签发的收货日期为货物的实际交货日期。 b) 提供产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c) 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产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产品及时更换。

3、 质量标准及验收方法和提出异议的期限:

a) 按合同交付货物的产品质量应符合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竞标时竞标人承诺的质量相一致,以确保临床使用安全有效。

b) 如果采购人确认需要进行产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供应商。如果供应商同意进行产品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产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检验在供应商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c) 采购人接收药品时,应对产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质量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供应商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产品,不得影响采购人的临床使用。

d) 采购人如果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有当地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采购人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挂网品种中的其他品种,替代签约品种,上述决定必须在七日内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e) 除非采购人对有效期另有规定,供应商所提供产品的有效期原则上占药品有效期的三分之二以上。

4、 因产品质量而给采购人造成不良后果的,供应商除承担相应损失责任外,依法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第二条 价款结算

1、 付款方式:采购人按照合同规定以挂网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及时与供应商结算价款。

2、 付款时间:采购人应在收到供应商配送产品并提交如下凭据于______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所规定应支付的

全部货款。(配送产品总额的商业发票;装箱清单一份;需方签发的收货证明一份。)

3、 运费承担:由供应商承担。

第三条 采供双方履约义务

1、供应商履约义务:

a) 供应商应按照以下时间要求配送产品并提供伴随服务:急需药品____小时内送到,一般药品____小时内送到,最长不超过____小时,急救药品节假日照常配送。

b) 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供应商遇到妨碍按时配送产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延误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核实,并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c) 如供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期限,应向采购方支付误期赔偿费用,采购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2、采购人履约义务:

a) 采购人无条件采购本合同项下的挂网产品。供应商无违约行为,采购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其他品牌的产品替代挂网产品。

b) 采购人将完成挂网产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如在本合同规定的采购期内合同采购量未能完成,则应顺延至下一个采购周期继续采购,直至合同采购量全部完成。

c) 采购人须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算货款。

d) 采购人必须要求供应商按实际成交价格如实开据发票,并如实记帐。

e) 如采购人不履行上述合同义务,应向供应商支付违约金,止合同。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采购人不履行上述合同义务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部分货款的_________%,作为对供应商的违约赔偿金。

2、 供应商不履行上述合同义务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部分货款的_________%,作为对采购人的违约赔偿金。

第五条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

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供应商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采购人。除非采购人另行要求外,供应商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六条 终止合同

1、违约终止合同:

a)、在采购人对供应商违约而采取的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采购人可向供应商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b)、如果供应商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产品。

c)、如果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d)、如果采购人认定供应商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

e)、如果采购人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采购人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挂网品种中的其他品种,替代签约品种,并在七日内通知集中竞价采购经办机构并报卫生行政部门。供应商应对购买替代产品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f)、如果采购人未按购销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货款,供应商有权要求采购人支付迟延期间的货款利息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供应商破产或无清偿能力,采购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供应商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采购人已经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采用以下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 向 人民法院起诉。

2、 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八条 其他约定

第九条 附则

1、 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从_____年___月___日至 _____年___月___ 日,采取供需双方一次签约、分批供货、分次付款的办法实施。

2、 本合同和清单一式4份,供方、需方各执1份,山西省医疗机构药械集中网上竞价采购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备案一份,晋中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备案一份。

3、 本合同书须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章及晋中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委员会公章方可生效。

4、 未尽事宜由由供需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合同附件

“年度晋中市医疗机构挂网药品集中采购购销合同附表”附购销合同书后。

需方机构(盖章): 供方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章):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

账 号: 账 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年月日年月日

最新集中力训练心得体会简短三

合同编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招标人:_________

投标人:_________

为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药品流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委局制定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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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产地│规格│单位│供货│出厂│零售│数量│金额│交货│

│名称││││价格│价格│价格│││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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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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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投标人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及有关质量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投标人必须提供经营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标准、价格单等招标人所需的真实允许销售的相关文件和手续,首批供货时上述文件必须提供。

第三条投标人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真实的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如因药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3个月,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6个月;有有效期的药品距失效期的时间不得少于其规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投标人提供药品10件以下为1个批号,50件以下应不超过2个批号,50件以上应不超过4个批号,各批号的出厂日期相隔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五条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标准

(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标人后来提出的特殊要求。

第六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1)如果招标人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投标人。如果投标人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检验在投标人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2)招标人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人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招标人的临床用药。

(3)招标人如果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有当地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有权在其它入围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上述决定必须在7日内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1)自招标人收到合同项下最后一批配送药品后,按规定结算时间招标人应付清全部价款。招标人和投标人可根据不同的结算条件协商确定中标药品价格优惠比率。该优惠比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变更。

(2)招标人按月与投标入结算到期价款。

(3)招标人按照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方式,同投标人结算价款。

(4)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证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5)结算时间为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售出3个月结算相应价款。

第八条本合同解除条件

1.违约终止合同:

发生下列情况招标人在采取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招标人可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投标人来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招标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投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3)招标人认定投标人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

招标人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购买评标时其他中标品种或入围品种,并在7日内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报卫生行政部门。投标人应对购买替代药品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如招标人未按中标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

2.因企业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投标人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招标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投标人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招标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投标人履约延误:

(1)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投标人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2)如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费和/或终止合同。

2.误期赔偿:

(1)除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况外。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招标人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

每延误一周的违约金为迟交药品价款的5%,直到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7日计算,不足7日的按一周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招标人可以终止合同。

(2)投标人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3.招标人履约义务

(1)招标人必须无条件采购本合同项下的中标品种。投标人无违约行为,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其它品牌的药品替代中标品种。

(2)招标人应完成中标药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如在本合同规定的采购周期内合同采购量未能完成,则应顺延到下一个采购周期继续采购,直到合同采购量全部完成。

(3)招标人须按照合同规定指定结算银行及时结算价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4)招标人必须要求投标人按实际成交价格如实开据发票,并如实记帐。

(5)如招标人不履行上述合同义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支付法定滞纳金和/或终止合同。

4.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响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事项;

1.采购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2.批次采购合同:网上签发的批次采购合同是最终药品购销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3.其他义务:

(1)招投标双方同意,凡在成交目录中的药品,按公布的中标价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fc)进行交易,不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2)招投标双方都严格为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3)招投标双方均认可网上交易这一采购形式,并认可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4)配送,配送由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及分配送商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招标人的采购计划或合同为准,急救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24小时。配送时应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招标人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电子商务平台(jlmzc)、根据用药计划向投标人的配送商发送批次采购计划,投标人据此配送。投标人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

(5)伴随服务:

投标人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a)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b)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c)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d)在招标人指定地点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e)其他投标人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如果投标人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

(6)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十二条招标人、投标人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觉服从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招标人(医疗机构)按采购合同的规定采购药品,按约定时间付款,不得另设附加条件。

第十四条本合同可由招标人代理人持招标人的委托代理协议,以招标人的名义与投标人签订。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使用中必须附有中标通知书,否则无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

││││

│招标人:(章):│招标代理机构:(章):│招标人:(章):│

││││

│住所:│住所:│住所:│

││││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

│电话:│电话:│电话:│

││││

│传真:│传真:│传真:│

││││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

│帐号:│帐号:│帐号:│

││││

│邮编:│邮编:│邮编:│

││││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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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意见:鉴证机关(章):│

││

│经办人:│

││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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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集中力训练心得体会简短四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

出卖人(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招标文件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向乙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具体协议:

一、 药品品种、数量、价格

(一)采购药品品种和数量:甲方向乙方所采购的药品品种、剂型、规格、数量等详见药品中标品种买卖清单(附件一),合计:品种为_____个,签约金额为____万元。

合同履行中,药品数量可按药品中标品种买卖清单数量上下浮动30%。对于需要临时增加药品数量的,可在24小时前书面提出。

(二)药品的价格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提交药品的价格必须是中标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本价格为甲方的入库价格。

2.中标药品零售价格执行期间,遇国家或省价格主管部门下调价格时,对未供货部分,甲乙双方可协商调整中标供货价格,原则上供货价格按零售价格下降幅度,同比例调整。

二、质量标准

乙方交付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最新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投标时的承诺相一致,附有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批检验记录或合格证?员秆槭占觳椤?

三、药品有效期

(一)乙方交付药品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相一致。

(二)乙方所提供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12个月;特殊品种双方另行协商。

四、包装标准

(一)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一份详细装箱数量单和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批检验记录或合格证(进品药品应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口岸药检所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并加盖经营企业公章)。如为拼装箱件,箱内应按前述要求附有各种药品数量单和药品质量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配送企业公章。

(二)特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五、配送服务

配送由乙方负责,乙方按合同要求对甲方提供服务,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供货通知为准。原则上在乙方收到供货通知后36小时内送达,属急救及加急供货的应在4小时内送达。

六、伴随服务

乙方应甲方要求提供下列伴随服务:

(一)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二)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三)对进货验收时发现的破损、有效期少于12个月或不符合特殊约定期限的药品及 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验收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四)在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医疗服务范围内)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免费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七、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采购中标的药品品种;除本条第四项规定外,甲方不得采购其他非中标药品替代中标品种。

(二)甲方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实际入库的药品数量及时结算货款;并在货物验收入库后_______日内结清货款;市(地)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所属的非营利医疗机构,药品回款时间从货到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60天。

(三)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于当日对药品进行验收入库,对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种、数量、质量要求的部分,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四)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交付的药品不符合质量标准(以省、省辖市药监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或延期交货等不按合同约定交货时,可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该药品的供货;并可以采购已评定的“药品候补品种”(附件二)中的同类侯补药品,当评定的药品候补品种中选择不出替代药品时,可以另行采购替代药品;同时将选择的替代中标药品名称、价格、数量清单或另行采购替代药品的协议,在七日内由甲方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备案。

(五)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药品品种、数量、质量要求和期限,配送中标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

(六)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中标药品时,不存在该药品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如产生争议由乙方自行处理和承担责任。

(七)未经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不得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八)乙方供应药品在医院使用过程中,因受举报、抽检等检查出现质量问题,属生产经营企业责任的,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罚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八、违约责任

(一)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期限等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

(二)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配送药品或提供伴随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每延误7日,违约金为迟交药品货款的5%,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迟交药品货款的50%;乙方在支付违约金后,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还应当履行应尽义务。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损失。

(三)除本合同第七条第四项约定的原因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采购其他品牌的非中标药品替代中标品种,应按不履行本合同的药品金额或所替代中标药品同数量金额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另行赔偿损失。

(四)甲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支付货款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每迟延支付7日,违约金为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直至甲方支付应付货款为止,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0%;当甲方未支付货款金额达到本合同约定金额的50%时,乙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同时书面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本地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报告。

九、合同生效及合同有效期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

(二)本合同履行期满10日前,一方当事人就续约一事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合同履行期满终止。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自动续约至下一轮招标采购合同生效之日止,由双方在原合同上另行签署同意续约的意见和新的“药品中标品种买卖清单”。

十、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同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未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十二、附则

(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以签订药品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不得违背招标文件及本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同时,由甲方在七日内将补充协议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备案。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一份。

(三)对故意违反本合同约定和订立、履行合同中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应及时向本地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书面报告。

买受人:(盖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签名人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盖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签名人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意见

最新集中力训练心得体会简短五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药品流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委局制定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投标人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及有关质量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投标人必须提供经营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标准、价格单等招标人所需的真实允许销售的相关文件和手续,首批供货时上述文件必须提供。

第三条;投标人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真实的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如因药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3个月,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6个月;有有效期的药品距失效期的时间不得少于其规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投标人提供药品10件以下为1个批号,50件以下应不超过2个批号,50件以上应不超过4个批号,各批号的出厂日期相隔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五条,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标准:

(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标人后来提出的特殊要求。

第六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1)如果招标人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投标人。如果投标人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检验在投标人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2)招标人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人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招标人的临床用药。

(3)招标人如果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有当地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有权在其它入围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上述决定必须在7日内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1)自招标人收到合同项下最后一批配送药品后,按规定结算时间招标人应付清全部价款。招标人和投标人可根据不同的结算条件协商确定中标药品价格优惠比率。该优惠比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变更。

(2)招标人按月与投标入结算到期价款。

(3)招标人按照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方式,同投标人结算价款。

(4)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证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已经履行的证明。

(5)结算时间为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售出3个月结算相应价款.

第八条:本合同解除条件:

(1)违约终止合同:

①发生下列情况招标人在采取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招标入可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投标人来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招标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投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3)招标人认定投标人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

②招标人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购买评标时其他中标品种或入围品种,并在7日内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报卫生行政部门。投标人应对购买替代药品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③如招标人未按中标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

(2)因企业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投标人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招标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投标人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招标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投标人履约延误:

①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投标人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②如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费和/或终止合同。

(2)误期赔偿:

①除本合同第十—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况外。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招标人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

每延误一周的违约金为迟交药品价款的5%,直到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7日计算,不足7日的按一周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招标人可以终止合同,

②投标人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3)招标人履约义务

①招标人必须无条件采购本合同项下的中标品种。投标人无违约行为,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其它品牌的药品替代中标品种。

②招标人应完成中标药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如在本合同规定的采购周期内合同采购量未能完成,则应顺延到下一个采购周期继续采购,直到合同采购量全部完成。

③招标人须按照合同规定指定结算银行及时结算价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④招标人必须要求投标人按实际成交价格如实开据发票,并如实记帐。

⑤如招标人不履行上述合同义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支付法定滞纳金和/或终止合同。

(4)不可抗力;

①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②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响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③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事项;

(1)采购周期: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2个月。

(2)批次采购合同:网上签发的批次采购合同是最终药品购销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3)其他义务:

①招投标双方同意,凡在成交目录中的药品,按公布的中标价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fc)进行交易,不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②招投标双方都严格为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③招投标双方均认可网上交易这一采购形式,并认可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④配送,配送由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及分配送商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招标人的采购计划或合同为准,急救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24小时。配送时应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招标人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电子商务平台(jlmzc)、根据用药计划向投标人的配送商发送批次采购计划,投标人据此配送。投标人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

⑤伴随服务:

(1)投标人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1)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2)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3)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4)在招标人指定地点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5)其他投标人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2)如果投标人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

⑥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十二条:招标人、投标人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觉服从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招标人(医疗机构)按采购合同的规定采购药品,按约定时间付款,不得另设附加条件。

第十四条:本合同可由招标人代理人持招标人的委托代理协议,以招标人的名义与投标人签订。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使用中必须附有中标通知书,否则无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招标人

招标人:(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章):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投标人

招标人:(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鉴证意见: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机关(章):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最新集中力训练心得体会简短六

8月27日,中共市委统战部召开党派市委机关作风集中整顿月活动动员大会,对全市各民主党派开展机关作风整顿月活动提出明确要求。此前,民建市委已于8月11日就全面深入开展好这一活动作了具体安排。作为民建机关的一员,我一定要认真按照《民建淄博市委关于机关作风集中整顿月活动的意见》要求,乘开展这一活动东风,努力增强自身理论素质和工作能力,为更好地发挥机关工作的窗口、服务、参谋职能作出积极贡献。

一、端正思想,切实增强对开展机关作风集中整顿月活动重要性的认识

机关作风集中整顿月活动,从面上看,是中共市委统战部结合全市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旨在指导各民主党派进一步深化“认真专业务实”作风效能建设,巩固“强班子、建队伍、树形象”活动成果,形成统一战线服务经济文化强市建设的强大合力。就淄博民建而言,开展这项活动,可以继续深化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市委机关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工作效能,加快学习型机关建设和管理创新步伐。因此,我个人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这一活动,在民建市委活动领导小组指导下,认真参加机关作风集中整顿月活动。通过整顿,切实增强自己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转变不利于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把自己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要求上来,统一到建设经济文化强市的奋斗目标上来。

二、自身存在的一些不足和初步整改措施

此次机关整顿月活动,对我个人来说,是一次用新思想、新观念重新审视自我,反思自我,解剖自我,提高自我的大好机会。根据活动要求,对自身存在的一些不足进行了初步查找,主要有:

——学习方面。一是在学习态度上,自觉性和积极性还不够高,缺乏把学习当作一种责任、一种境界的自觉行动。工作以来,在学习上存在时紧时松的现象,学习抓的不紧,处于一定的被动地位。二是学习方法简单,自己虽然注重了政治和业务学习,但总感到在学习的深入性和系统性上还有很大不足。同时对业务以外的知识学习还不够,致使自己对新知识、新思维掌握不深,对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认识还不足。三是理论联系实际不够,不能很好地结合实际去学习,没有很好把理论与实际工作相联系起来。

——工作方面。一是工作细心程度不够,与领导和同志们的要求有差距,工作责任心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工作中时有急躁情绪,谦虚谨慎的作风不够。三是个别问题只求完成任务,在精益求精上做得不够。四是网络技术能力有待加强,维护淄博民建网站的能力还较弱。

——解放思想方面。主要是思想上存在一定惰性,对待工作遇到的问题习惯于用老方法去理解,创新意识不强。

通过学习和检查不足,我决心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用全新的思想全新的理念,提高自己素质,做到以下几点:

更好地加强理论学习。要认真学习前不久召开的中共省、市委工作会议和全市统战系统领导干部读书会精神,学习民建会章、《民建市委关于学习型组织建设的意见》、公务员法等有关内容。建立好学习笔记,及时总结学习体会。同时按照民建市委建设学习型组织的意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努力持续提高自身理论水平。

树立坚持科学发展的理念和信心。要通过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进一步调整自己与时代发展“不赶趟”的思维,更新与科学发展“不相符”的观念,使自己把思想认识从不合时宜的观念解放出来,解决好想不想干、会不会干、能否干好的问题,进一步形成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

改进工作作风。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从服务会员、岗位履职和工作态度、办事效率等方面认真分析、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积极制定整改措施,破除自身存在的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和工作理念,破除作风漂浮、被动应付的工作作风和工作状态。树立积极主动、务实肯干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制度在自己身上得到严格落实。同时发挥能动性,积极为机关建设献计出力。

三、对继续解放思想的一点体会

此次机关整顿月活动是我们响应全市上下正在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而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刘慧晏书记在市委工作会议上强调:“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创淄博发展新优势,建设经济文化强市,必须继续解放思想。”通过学习中共省、市委工作会议和全市统战系统领导干部读书会精神,个人对继续解放思想有如下认识:

解放思想是正确行动的先导。回顾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历程,始终贯穿了一条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如1978年的真理标准大讨论、1992年以邓小平同志南方谈话为标志的思想大解放,在这些重大历史关头,解放思想总是起到了极为重要的引领作用。从淄博发展现实看,每一轮发展也都是以解放思想为先导,正是依靠不断解放思想、改革开放,才实现了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大转变;正是依靠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才成功化解了资源型城市发展中遇到的种种矛盾和困难,推动并实现了老工业城市基本转型。当前,增创淄博发展新优势,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市,同样要求我们必须以解放思想为先导,靠继续解放思想去推动、去落实。

继续解放思想是淄博建设经济文化强市的必然要求。建设经济文化强市与过去的思路相比,不仅仅是字面上的改变,而是对发展内涵、发展模式、增长方式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因此,我们必须通过继续解放思想,把握建设经济文化强市的深刻内涵,摆脱传统思维模式的束缚,用全新的理念指导发展,用全新的视野谋划发展,使继续解放思想成为建设经济文化强市的强大动力,通过思想的大解放,促进观念的大转变、经济社会的大发展。

继续解放思想,对加强学习提出了更高要求。正确思想的来源是勤奋学习,学习是我们继续解放思想的源泉。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适应时代发展,必须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学习要有针对性,更要有时效性,切实做到学以致用,在实践中检验和提高。如深入系统地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共xx大精神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时还要时时关注国家新的政策方针,刻苦钻研自己的业务知识,以及科技、哲学、历史等各方面的知识,以丰富的理论知识武装头脑。在学习中还要虚心向领导、身边的同事、朋友和实践中学习,不断积累工作经验。通过不断的学习,深刻思想意识、提高政治素质、增长业务才干、更新工作观念、创新工作理念、拓展工作思路,才能更好地继续解放思想。

最新集中力训练心得体会简短七

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秩序,有效整治x乡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按照乡党委、政府要求,自今年12月1日至20xx年元月30日,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农村社会治安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为切实开展好这次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为目标,坚持打防并举,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集中整治我乡农村地区突出的治安问题,深入推进农村平安建设,努力实现农村治安状况的全面好转,广大农民群众的安全感明显增强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社会治安集中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农村社会治安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由乡人大主席任组长,综治办主任 、派出所长汪兴宝任副组长,乡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村两委班子为领导组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涂必俊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重点

(一)整治的重点问题

1、盗窃、抢夺、诈骗农民生产、生活资料等侵财类案件问题;

2、盗窃机动车(含摩托车、电动车等),盗割“三电”设施问题;

3、农村乡霸、村霸、路霸,结伙斗殴,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问题;

4、具有进京进省上访闹事等倾向问题;

5、具有安全隐患的非法生产、违规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炮竹问题;

6、开设赌场,聚众赌博的违法犯罪问题;

7、违规经营、不当用火等存在火灾隐患问题。

(二)整治的重点地区和重点对象

1、入室盗窃、抢夺等侵财犯罪案件多发的村;

2、治安问题突出边缘结合部,偏远地带和交通道路沿线;

3、街道、公共复杂场所、集贸市场、公路沿线的路边商店;

4、农村地区两劳回归人员、高危人群中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

5、具有进京进省上访闹事等倾向的人员。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要在主要干道、路口、集市张贴标语,动员和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提供案件线索,积极检举和揭发违法犯罪活动,为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奠定扎实的群众基础和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摸底排查。各村深入排查本村农村刑事、治安案件多发、矛盾纠纷突出等治安秩序混乱重点情况,切实掌握影响农村社会治安稳定的突出问题。

(三)查处打击。派出所集中力量,加大侦查工作力度,对于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侵财犯罪和团伙犯罪进行强力攻坚,力争“破现案、带积案,破一案、带一串”。

(四)加强巡逻。适时组织巡逻,盘查嫌疑车辆和人员,加大路面控制。

(五)以防促打。各村两委组织村民开展群防群治工作,落实各种安全防范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专项行动是确保我乡农村地区冬季治安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维护和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二)协同作战,形成合力。要坚持“打防并举,以防为主”方针,加大巡逻防范力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提高可防性案件发现和防范能力。促进农村地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形成综合治理的合力。

(三)严格执法,增强实效。对于侵犯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案件,要坚持依法处理,坚决杜绝降格处理,切实提高打击实效。工作中,要切实增强法律意识、证据意识、诉讼意识和时限意识,做到理性、文明、规范执法,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四)统筹兼顾,搞好结合。要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与农村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明显的成效。

集中力训练心得体会简短 怎么练集中力(7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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