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思维重塑心得体会和感想 企业再造心得体会感悟(9篇)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2022企业思维重塑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不可缺的人总是在做着两件事:一种人创新创意发现新大陆,开创新的事业引导未来;另一种人日复一日地做同一件事,少有差错而且越来越好。前一种人创新决策,后一种人跟随执行。企业就是在这两种人的努力中循环往复螺旋前进。
然而,企业的常态,却是一年365天里,后一种跟随执行的员工阶层在各自的岗位上不断奔忙、不断努力完成任务的过程。一个办公室人员把材料规整得无可挑剔;一个司机十万里行车无事故;一个抄表员准确无误地完成每一次抄表工作;一个设备维护人员把机器保养得十年如新……不论在什么岗位上,不论职位高低,所有员工都有机会在平凡或不平凡的岗位上脱颖而出——只要你专注,方法正确,努力执行“即使是打扫厕所,也一定要比别人扫得干净”——这就是不可缺的人。这些过程司空见惯而又举足轻重。因此,员工的状态就是企业的状态,更多的员工成为不可缺的人,企业才能更优秀;更多的员工不断进步,企业才能生生不息。
物以稀为贵,人以杰为尊。因为社会的逻辑,总是将优秀的人放在重要的位置上,每个人都想成为优秀的一员。而对于一名普通的员工来说,做到优秀其实十分简单:只要你做一个不可缺的人。也许,你做不了决策者,那么,你就做一名忠实执行的员工吧!我们公司的姜源海同志,进公司不到三年,定职是一名司机。因为他细心,工作认真负责,所以领导放心把许多重要的工作交给他做。他也不负使命,自4月份工地开工以来,从没有休过假日,他负责工地安装现场的指导和检查工作,确保工程质量万无一失,得到了工地甲方的好评;目前,我们公司在我市负责安装了19套二次供水设备,所有设备每月至少两次的巡视维护工作也由他负责,不论多么晚,不论哪个小区停水,只要接到热线中心的通知,他都会马上前去调整设备,他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极大地保障了市民的正常用水,为公司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定职不定岗,哪里需要哪里去。这是一种精神,企业里不可缺的人都有的一种精神,一种“勇创大业,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这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更是一种精神境界,一种行为纲领。这种精神能够带动员工树立明确的目标,并在为此目标奋斗的过程中保持一致的步调;这种精神能够在员工中形成非同寻常的的积极性,使员工在共享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的指导下愿意为企业出力;这种精神还提供了必要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机制,使员工从条条框框的行为约束中学会“自我管理”。
我们个人本身是渺小的,我们所从事的供排水服务工作却是神圣而伟大的。这项工作的性质决定了我们的一切经营活动都要以市民满意为衡量标准。我们有共同的愿景:建设活力水务,打造品牌水务,倡导和谐水务。我们所做的每一项工作最终会直接与用户接触,所以这需要我们每一个水务员工成为企业里不可缺的人,在平凡的岗位上把工作做得越来越好,树立起良好的企业形象,为企业的做大做强增添一份力量。
不可缺的人是企业的中流砥柱,是平凡岗位上不平凡的劳动者。
做一个不可缺的人,个人幸福。
做一个不可缺的人,企业兴旺。
2022企业思维重塑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1. 以人为本,生命至上
2. 安全第一、生产第二、不安全不生产
3. 职工生命高于天,安全责任重于山
4. 你是家中的梁;你是妻儿的天;你是父母的心;你是孩子的山。
5. 你勤奋工作是我的期望,你平安归来是我的心愿
6. 没有安全就没有干部的政治生命;没有安全就没有职工的家庭幸福;没有安全就没有企业的经济效益;没有安全就没有矿井的稳定发展。
7. 安全第一贵在坚持;安全管理贵在到位;安全责任贵在落实;安全监督贵在公心。
8. 安全第一永记心间,遵章守纪尽职尽责,消除隐患保证安全,自保互保万无一失。
9. 思想无杂念,行为无违章,现场无隐患,身边无事故。
10. 提升境界,由“要我安全”转向“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能安全”。
1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安全发展、国泰民安
12.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13. 关注安全、关注生命
14. 治理隐患、防范事故
15. 把握安全、拥有明天
16. 生命无价、平安是福 安全是生命之本、违章是事故之源
17. 安全是最大的效益、事故是最大的浪费 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建设和谐平安矿区
18. 企业要发展、安全是保障 生命至高无上、安全责任为天
19. 亡羊补牢虽不晚、何不防范于未然 别用鲜血换教训、应借教训免血泪
20. 事故隐患不除、等于放虎归山
21. 人人讲安全、安全为人人
22. 作业不违章、安全有保障 麻痹出事故、警惕保安全
23. 安全是幸福的源泉、安全是效益的保障 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
24. 安全发展,国泰民安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25.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关注安全,关注生命
26. 治理隐患,防范事故 把握安全,拥有明天
27. 生命无价,平安是福 安全是生命之本,违章是事故之源
28. 安全是最大的效益,事故是最大的浪费 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建设和谐平安矿区
29. 企业要发展,安全是保障 生命至高无上,安全责任为天
30. 亡羊补牢虽不晚,何不防范于未然 别用鲜血换教训,应借教训免血泪
31. 事故隐患不除,等于放虎归山
32. 人人讲安全,安全为人人
33. 作业不违章,安全有保障
34. 麻痹出事故,警惕保安全
35. 安全是幸福的源泉,安全是效益的保障 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
36. 安全心中记,操作不违章,父母放心,妻儿安心 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安全效益同步发展
37. 以一万次的遵章守纪,防止事故的万一发生 安全纺织幸福的花环,违章酿成悔恨的苦酒
38. 快刀不磨会生锈,安全不抓出纰漏 危险源点挂上牌,安全操作记心怀
39. 人人安全员,处处安全岗 牢记安全之责,善谋安全之策,力务安全之实
40. 创建矿山安全文化,塑造矿工安全形象,营造矿区和谐景象
41. 常绷安全之弦,让生命乐章奏得更响亮 警惕是隐患的克星,麻痹是事故的信号
42. 安全松一松,事故就冲锋;安全紧一紧,事故无踪影树立矿山安全形象,促进安全文明生产
43. 安全是亲人的期盼,事故是众人的魔鬼.安全来自长期警惕,事故源于瞬间麻痹
44. 学安全知识,懂劳动保护,行科学管理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人民利益高于一切
45. 安全是效益的保证,安全是幸福的源泉 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46. 安全是最大的节约,事故是最大的浪费 眼睛容不下一粒砂土,安全来不得半点马虎
47. 生产再忙,安全不忘;人命关天,安全在先 多看一眼,安全保险;多防一步,少出事故
48. 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强化主体,综合治理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整体推进
49. 我要安全,我懂安全;从我做起,保证安全 消除隐患,确保安全;保障稳定,促进发展
50.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循规蹈矩;防微杜渐 家庭、事业、财富都重要,没有安全都无效。
51. 拥有安全就是拥有生命,热爱安全就是热爱生命 安全是家庭幸福的保证,事故是人生悲剧的祸根。健康的身体离不开锻炼,美满的家庭离不开安全 安全是家庭幸福的保证,事故是人生悲剧的祸根。
52. 违章作业等于自杀,违章指挥等于杀人,违章不纠等于帮凶完善规章制度,遵守安全规程
53. 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要安全 生命至高无上,安全责任为天1. 以人为本,生命至上
2022企业思维重塑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与员工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促进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健康、有序的开展,本着公司与员工之间互惠互利、平等协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简称《劳动法》)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手册。
第二条 本手册所称员工系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员工。
第三条 一般规定
一、公司经营管理者有权依照公司各项现行管理规定,指派或分配员工工作;
二、员工对于公司指派或分配的各项工作,均有义务履行,不得无故拒绝;
三、凡员工行为违反本《员工手册》的规定,公司可视该行为情节轻重及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的程度给予相应处罚;
四、本《员工手册》载明的有关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员工聘用
第四条 公司根据发展需要聘用员工,由人力资源部依据实际需求情况编制定岗定编报告和人员聘用方案,呈总经理批准后,负责执行内部调配工作或实施公开招聘。
第五条 员工的聘用分首次进公司的招聘和续聘等情形。
第六条 公司采取逐层聘用的方式聘用员工,即部门负责人以上员工由总经理决定聘用;部门员工由部门负责人决定聘用。
第七条 凡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不予录用或续聘:
一、《劳动法》规定不得雇佣者(含未成年人);
二、有违法、违纪行为者;
三、曾在本公司及相关企业工作,后被开除或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者;
四、经审查认定学历和工作履历有故意欺骗行为者;
五、不符合公司规定的其他有关条件者。
第八条 首次进公司的招聘可采取公司自行招聘或委托中介方招聘等方式。自行招聘时公司须组织实施笔试和面试等考核录用程序;委托中介方招聘时,相关择录标准和程序等事项按双方约定执行。
第九条 公司对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均实行叁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计入劳动合同年限。试用期间,公司将指定人员帮助新员工尽快了解公司概括,熟悉将从事的业务工作,具体内容主要以本《员工手册》为准。
第十条 员工试用期间,如果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可提出辞职,并按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相应的,如果员工无法达到公司要求,公司将按有关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员工试用期满,人力资源部将与试用部门负责人一起对员工进行考核(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由总经理考核),经有关程序考核合格者,于期满次日起转为正式员工;经考核不合格者,则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 员工的续聘工作按本《员工手册》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公司有权依工作需要安排员工的岗位、岗位等级、考核、奖惩、解雇等事项,公司员工应积极给予配合。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十四条 公司逐步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方式。
第十五条 签定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合法的原则。劳动合同的内容、条款、签订的程序,必须符合《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二、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公司与员工双方必须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
三、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结合的原则。经过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司与员工既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又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般为壹年(含试用期三个月)。
第十七条 连续服务期的要求
对经公司出资培训后的员工,除经公司同意其离职外,必须遵守经培训后连续为公司服务的期限要求:
一、参加境内学习培训在6个月以内的,连续服务期为1年;在6个月以上12个月以内的,连续服务期为3年。
二、参加境外学习培训在6个月以内的,连续服务期为3年;在6个月以上的,双方另行约定。
三、公司为其出资攻读大学本科的,连续服务期为4年;攻读研究生的,连续服务期为5年。
四、如双方签有协议的,按协议规定确定连续服务期。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的签订
一、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依法与员工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书。
二、签订劳动合同时,员工在公司内的岗位等级,由公司总经理决定。
三、签定劳动合同后,可办理劳动合同鉴定手续。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
在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公司、员工可以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变更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劳动合同变更后,未变更的部分仍然有效。经协商未能就变更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一、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一方或双方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有一方消失;
三、经仲裁和判决而终止;
四、由于不可抗力而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五、员工经批准离开公司;
六、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出现。
第二十一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一、第二十条二、三、四、五款所列条件之一出现时;
二、员工个人要求终止劳动合同的;
三、公司与员工另有约定的条件出现。
第二十二条 劳动合同的续订
劳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劳动合同,并按本《员工手册》的相关规定执行。
一、公司、员工应在劳动合同期满时,及时协商是否续订的有关事宜;
二、凡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期满,在此之前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已不间断地达到十年,或距员工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公司与员工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如员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对掌握公司重要商业秘密,或担任某项重点工作的员工,公司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天,与其协商是否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同意续订的,可续订劳动合同。如员工不同意续订,公司可将其调离原岗位,办理工作交接,公司认为必要时,可进行离任审计。
四、劳动合同的续订手续。公司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是否同意续订。在得到公司的通知后,员工应在十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员工未能按期予以书面答复,即视其为不同意续订,公司可按相关规定与其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
根据有关法规和本《员工手册》的规定,公司与员工双方均可解除劳动合同。
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可以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
2、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员工劳动的;
3、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公司:
1、劳动合同期限内,在公司从事信托或固有业务、计算机、财务、机要保密、劳动工资等项工作,掌握公司重要商业秘密的;
2、担任某项重点工作,工作未结束的;
3、与公司另有约定的;
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1)经常迟到、早退,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达10次的;
(2)连续旷工7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15天以上的;
(3)因员工本人的原因,给公司声誉造成较坏影响的;
(4)拒不服从公司安排,不服从领导,严重影响公司经营管理秩序的;
(5)采取不正当手段,索取虚假病假证明欺骗公司,经查证属实的;
(6)利用病、事假或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为他人或本人从事各种经营活动,获取经济收入的;
3、严重失职或违法违纪、营私舞弊,给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1)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
(2)弄虚作假,为个人或小集团骗取经济利益和荣誉,情节恶劣并查证属实的;
(3)行贿、受贿、贪污、挪用公款,不够刑事处分的;
(4)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赌博、吸毒、卖淫、嫖娼、盗窃等,不够刑事处分的;
4、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以掌握的公司内部资料为他人做证,造成公司经营损失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上除第1项外,均属于过错解除劳动合同。
(二)员工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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