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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从严的政策心得体会范文 对自查从宽 备查从严政策的心得体会(九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11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描写自查从严的政策心得体会范文

(一)正视突出问题

20xx年以来,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中央要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纳税人期盼相比,还有差距,主要表现为:个别地方取消审批事项落实不到位,存在变相审批的现象;个别事项的审批不规范、不公开、不透明,有的手续还比较繁琐,耗时长、效率低;一些审批事项取消后,后续管理方式单一,管理措施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等等。这些问题,必须通过进一步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切实加以解决。

(二)澄清模糊认识

一是关于审批事项底数不清的问题。审批事项底数,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xx年第10号,以下简称10号公告)发布的审批清单为基础,清单之外不存在其他审批事项(仅由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除外)。

二是关于已经取消审批事项的原有依据,包括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未修改或者废止前,仍然应当进行审批的问题。各级税务机关应当以国务院或者税务总局取消审批事项的决定为准,自国务院或者税务总局决定取消审批事项之日起,取消的审批事项不得再进行审批。

三是关于备案等后续管理措施没有法律依据的问题。后续管理措施,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行使税收征收管理权的体现,税务总局有权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提下制定备案等后续管理措施,依法加强税收管理,规范税收秩序,促进税法遵从。

四是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会增加执法风险或进户执法的问题。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彻底转变管理理念,充分认识到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是依法还权明责于纳税人的重要体现,同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在不增加纳税人负担的基础上,积极运用备案、申报、风险和信用管理等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范税收流失。

(三)加大改革力度

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类别。10号公告发布的8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清理完毕,其中列为其他权力事项的2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结合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继续做好清理和规范工作。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再梳理,进一步加大取消力度,提高取消事项的含金量。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发〔〕6号),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逐项优化和公开审批流程,明确审查标准,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进一步改进税收管理方式,防止将日常税收管理事项和管理方式审批化,增加即时办结事项,不断提高税收服务和管理效能。

(四)全面清理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

按照国务院审改办的统一部署,税务总局全面清理中央指定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公布中央指定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指定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原则上取消;对有法律法规依据的,通过充分论证,对不合理的指定予以取消。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地方税种的减税、免税事项,应当按照新修订的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执行,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不得实行审批。

(五)巩固改革成果

严格实行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管理,非经法定程序,任何税务机关不得在清单之外增设和变相增设行政审批事项,不得在公开的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不得对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继续实行变相审批,不得以事前备案、核准性备案等名义对已经取消的事项改头换面继续审批。对已经取消的上级税务机关的审批事项,要同时取消下级税务机关对应的初审、复审、审核等。不得将国务院或税务总局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指定交由行业协会、事业单位或涉税中介组织继续审批,已经指定的应当立即纠正,停止审批。积极引导行业协会采取有别于行政审批的方式,加强对行业行为的规范。对已经取消的中介服务应当切实落实到位,不得采取任何方式变相予以恢复。做好下放审批事项的衔接工作,明确下放后的配套措施、承接方法,确保接得住、管得好。

(六)建立审批清单动态更新机制

国务院发文公布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税务总局更新税务行政审批目录,各省税务局应当在税务总局目录更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审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

(七)建立配套工作同步落实机制

税务总局原则上在国务院发文公布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个月内,完成相关税收规范性文件修改、纳税服务规范和税收征管规范更新、后续管理措施发布等工作,并在上述工作完成后的45天内完成征管信息系统的调整。各省税务局原则上应在税务总局相关配套工作完成后1个月内做好相应的细化配套工作。

(八)建立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机制

税务总局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纳入执法督察和督查督办事项,实施绩效考评,坚决制止和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各省税务局应当加强监督检查,以五个“有没有”为标准,即行政审批事项该取消的有没有取消、该下放的有没有下放、该规范的有没有规范、该公开的有没有公开、该简化的有没有简化,全面开展自查,集中组织抽查,认真听取意见,对发现的问题应当坚决予以纠正,强化责任追究,对解决问题不力、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应当予以通报,并追究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保证审批改革顺利推进,确保改革红利有效释放。

(九)优化综合管税

注重创新后续管理方式,善于把后续管理融入税收征管和税收执法等日常工作之中,全面落实税收征管规范和纳税服务规范,综合运用申报管理、发票管理、账簿凭证管理、税源管理等日常征管方式,以及检查、处罚、强制等日常执法手段加强对纳税人的事中事后管理,提高后续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十)深化信息管税

注重运用“互联网 税务”方式加强风险管理,善于根据纳税申报信息、第三方信息对纳税人的日常涉税情况进行归集整理,建立风险模型,加强数据分析,强化风险识别,按照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地采取案头评估、日常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主动管理,提高后续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十一)强化依法管税

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后续管理,善于通过行政指导、行政疏导、行政服务等柔性治理方式引导纳税人遵从税法。通过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严禁违法增设纳税人义务、随意增加纳税人负担,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增强税务机关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提高后续管理的法治化水平。

(十二)高度重视

各级税务机关应当进一步转变观念,切实改变过去依赖事前审批的工作方式,注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协同推进、督促落实作用,将改革措施落到实处,确保纳税人真正享受到改革红利。

(十三)主动汇报

省以下各级税务机关应当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审批改革工作情况,取得地方党委政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同时,对审批改革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应当及时向税务总局报告,必要时专题书面请示。

(十四)强化协同

省以下各级税务机关应当积极落实国税地税合作工作规范,加强沟通联系和协调配合,共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提高征管效能,不断优化纳税服务。

本意见执行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请及时报告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

描写自查从严的政策心得体会范文

**镇有**个行政村,总户数**户,总人口**人,耕地面积 **亩,2019年全镇财政收入**万元,农民人均收入**元。在这次对农村低保核查工作中,我镇严格按照低保政策,逐户排查,逐人落实,全面开展了地毯式自查自纠活动,做到了严字当头,阳光透明,程序规范。经全面核查、调整,我镇现有农村低保户 户, 人,其中一类人员 人,二类人员 人,三类人员 人。向将自查自纠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1、采取“四建”、“三包”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在农村低保自查自纠工作中,我们采取了“四建”、“三包”措施,达到人人有责任,个个有压力,为自查自纠务求实效打下坚实基础。

“四建”,即:一是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建立由镇长任组长,纪检书记和主抓副职任副组长,五个管理区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镇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区书记是直接责任人,村支部书记、包村干部是具体责任人。做到各层面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搞好具体协调,统一发挥职责,合力推进工作。二是建立指导组。全镇23个村分5个管理区,组成5个指导组,由书记带队,逐村逐户开展督查,采取“日报告”制度,每天逐村汇报低保自查自纠开展情况。三是建立自查组。23个行政村,由村支部书记牵头,全体村干部参与成立自查自纠组,对村里每个低保户,每个享受低保人员,逐户逐人重新核查。核查低保户目前现状(是否死亡、出嫁),核查低保户目前经济收入状况(是否脱离低保行列,是否存在人情保、关系保现象)。对不符合条件的低保户坚决去掉,对应保而未保的户及时调整加入低保,确保自查自纠取得实效。四是建立督查组,由镇纪检书记牵头,抽调民政所、财政所、司法所、办公室人员组成督查组,采取不打招呼、不反馈的形式,直接入户明查暗访,实行“一日一督查,三天一通报”,对组织不力搞形式的村,立即通报,发现严重问题,又不自查自纠,对支部书记就地免职。

“三包”,即:一是书记包区,对分包区所有低保户自查自纠工作负总责。二是机关干部包村,机关干部对所包村的低保户情况负全责。三是村干部包户,每个村干部对所分包的低保户负直接责任。在复查中,发现一例不符合政策,共同追究三级责任人的责任。

通过健全组织、实施三包措施,进行自查互查,对核查的结果采取“谁调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从支部书记到包村干部,到区书记,最后镇长签字,层层落实责任。做到了从严把关,真实准确。

2、利用三种途径宣传,两条渠道监督,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意识。 农村低保工作的自查自纠,单靠各管理区、各村自己去落实还远远不够,还必须调动起广大群众的积极性,让群众去参与,去监督,共同去落实。因此,在激发干群共同参与中,我们开展了三种途径做好宣传,两条渠道做好监督。

“三个宣传途径”,即:一是召开会议宣传。我们在农村低保自查工作中,做到了早着手、早安排、早部署,先召开全镇范围内的村干部、机关干部会,随后各管理区到各村召开村民代表、村党员会,一级一级安排工作,下发工作方案等文件,首先让镇村党员干部吃透政策精神,达到目的明确,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减少盲目性,消除应付心理。二是采取宣传车、横幅、标语、村广播宣传。要求宣传车深入每个村、每个街道巡回宣传,每村横幅不少于10幅,标语不少于300条,村广播利用早、中、晚开通,利用面上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低保核查工作。三是入户宣传。镇村两级干部在入户核查低保户的同时,广泛宣传低保政策,让低保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人人成为低保政策专家,个个都是低保户的评判员。

“两条监督渠道”,即:一是张榜公示进行监督。对核实后的低保户、低保人员,建立详细的低保人员情况台帐,认真填写《漯河市农村低保对象基本情况登记公示表》,在村显要位置张贴公示,做到公开透明、置于广大群众监督之下。二是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进行监督。在各村及镇政府都设立了举报箱,张贴了举报电话,群众对公示后的低保人员如有异议,或有应保未保户,可直接通过来信来电话进行举报,做到即访必查、查实必究,尽量把矛盾解决在基层。

3、开展“三查五见一规范”核查,确保全部保“低”。

我镇五个督查组带领包村干部同村干部一起,深入到各村,全面开展了对农村低保户“三查五见一规范”核查工作。

“三查”:一是检查低保对象是否真实,家庭收入核算是否翔实,分类施保是否准确。二是检查公示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存在人情保、关系保、情况不明保,以及吃、拿、卡、要等违纪现象。三是检查低保资金发放是否及时、足额,发放环节是否存在滞留、挪用、克扣现象。

“五见”:检查人员到每一户要见低保户,见低保证,见低保金存折,见户口本或身份证,见低保户居住环境。

“一规范”:针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出整改,对检查中发现违规享受低保户的进行调整。

镇村两级干部通过半个多月逐户上门、逐人见面、自查自纠,在广大群众的支持监督下,对检查出的少数不符合政策的低保户进行了及时调整,其中低保一类人员转二类人员 人,二类人员转三类人员 人,病故停发 人,出嫁停发 人,生活好转调减 人,去掉合户 人,新增农村低保 人,低保人员转五保人员 人。经重新清理规范,目前全镇核实低保户 户, 人。

1、保障对象的界定存在困难。

一是个人收入不好确定。除农业收入外,家庭成员外出务工,打零工是随着季节、市场行情等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变化,没有一个详细的计算方法。

二是调查取证存在问题。尤其是对于家庭成员在外务工情况,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农民会隐瞒一些收入来源,这对最终调查结果的真实性有一定影响。

三是主观因素影响低保评定结果。经过几年的扩面,特别困难的家庭都享受到了低保政策。随着低保扩面的进一步增加,有很大一部分申请人的生活状况都大致相当,在名额有限的情况下,谁能纳入,谁不能纳入就存在不确定性。这样在村里人缘好的就有机会进入,人缘差的就会落选。为了全村的稳定和-谐,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在取舍中可能有些主观因素。

2、低保工作动态管理难度大。一方面由于低保工作人员

自查从严的政策心得体会范文 对自查从宽 备查从严政策的心得体会(九篇)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我们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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