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官兵极端行为心得体会及感悟 预防官兵极端行为(9篇)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2022防范官兵极端行为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通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掌握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否存在非法集资情况,及早发现非法集资活动线索,依法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妥善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同时建立健全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财政、金融服务中心等部门或单位定期风险排查和信息上报的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域非法集资长效工作机制,加大非法集资风险处置工作力度,有力遏制和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我县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此次风险排查对象为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往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嫌非法集资活动进行排查,重点对群众举报的非法集资案件线索认真调查核实。通过全面排查和重点调查,摸清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案件的数量、案件隐患、区域分布、发案特点、主要方式、风险状况、危害后果等,及时做好一线把关,力争将非法集资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
坚持统筹领导。县人民政府牵头统筹指挥,领导联席会议推动、协调督导,部门协同配合、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和发动广大群众参与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来。结合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嫌非法集资风险线索及时上报业务主管部门。
坚持稳步推进。依法、有序、稳妥处置风险,更要做好防范预警,尽可能使非法集资不发生、少发生,一旦发生要打早打小,在苗头时期、涉众范围较小时解决问题。依法持续严厉打击,强化跨区域、跨部门协作配合,最大限度追赃挽损,防范好处置风险的风险,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坚持疏堵结合。依法将打击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与保护合法投融资、鼓励正规创新活动相结合,对合法合规行为予以保护支持,对非法集资犯罪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在积极遏制高发蔓延态势的同时,要注意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制度和措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宣传教育,全力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风险防控和处置长效机制建设,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非法集资风险。
(一)加强摸清底数。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等部门,协同镇街摸排农民专业合作社,特别是涉农互助合作社涉嫌非法集资线索,形成全覆盖、无疏漏的排查网络,确保不留死角。重点对以下行为进行排查:
1.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规定进行登记、备案,无办公场所、无办公人员或与注册登记不符,未经许可开展或超范围开展吸收和发放资金业务。
2.农民专业合作社未进行资金存管,违规设立使用账户,通过各种方式吸收合作社成员以外无特定群体存款并承诺对其还本付息或给与高额回报的行为;
3.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及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咨讯等。
(二)强化监测预警。全面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预警监测,建立社会化、信息化、立体化的预警监测体系,加强与金融机构信息共享,通过金融机构提供的资金异动线索摸排涉嫌非法集资违法行为,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统筹整合人员信息、经营信息、资金信息、舆情信息、线下信息,逐步形成上下左右联动、线上线下结合,集合情况采集分析和疑点识别,处理全流程的预警监测体系。镇街履行属地管理、行政审批局履行行业一线把关、农业部门严格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建立统计报告制度、建立监测台账,定期汇总本辖区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风险情况,形成监测报告,及时上报。
(三)稳妥处置风险。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风险线索,要加强会商研判,充分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恶意、资金投向或用途、造成资金损失及信访维稳等因素,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分类处置,平稳有序化解风险,最大限度维护投资人权益。有违规集资现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得领用专用收据、不得参选评比各级示范社评定、不得享受各类财政项目资金支持。
(四)依法打击犯罪。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犯罪,坚持统一指挥协调、统一办案要求、统一资产处置、分别侦查诉讼、分别落实维稳的工作原则。公安部门落实牵头责任,依法合规、公平公正地制定统一处置方案,强化跨区域、跨部门协作配合,严厉打击、妥善处置,防止风险蔓延扩散,实现执法效果与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五)规范行业管理。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严格坚持对内不对外,入股不吸储,分红不分息的原则,限于合作社内部成员开展信用合作和资金互助,并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开展互助资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指导和审计监督。
(六)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法治宣传周、普法教育、风险提示、广告咨询等媒体手段,持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净化地方金融生态环境。正确引导投资人合理合法反映诉求,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用好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和惨痛教训,教育农民群众提高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名义非法集资的风险防范意识。
(一)加强组织领导。经县政府同意,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席会议,农业农村局负责人担任召集人,邀请县政府主管领导参加,联席会议由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安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金融服务中心、农经站等单位组成。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协调,并配合市场监管局做好涉嫌非法集资线索的排查;行政审批局负责把关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业务范围;市场监管局做好超范围经营等涉嫌非法集资行为的排查处理;公安机关负责非法集资活动犯罪线索的侦办和查处;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督促金融机构落实各类账户监测管理;财政局负责享受各类财政项目资金的审查并提供经费保障;农经站负责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运行。
(二)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季度调查、半年排查、年度核查”制度。每季度对发现的非法集资线索进行重点调查查,纠正违法行为,并实行动态监测;每半年对合作社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发现合作运行过程中的问题,对涉嫌非法集资的将发现的信息列入异常名录,建立工作台账。年度核查,结合合作社年报,对合作进行全方位核查,对“空壳社”“僵尸社”、涉嫌非法集资的责令其停止营业,依法进行取缔。
(三)及时信息报送。各镇街、各相关部门对本辖区、本行业内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的汇总分析,包括基本情况、发现的风险问题及处置措施、工作成效等按照信息报送要求每月15日前报送至农业农村局邮箱。由农业农村局汇总后报告县委县政府、市农业农村局。
2022防范官兵极端行为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命案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命案的发生,继续巩固好大山平安建设工作,根据中共兴仁市政法委员会关于印发《兴仁市2019年命案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仁政法﹝2019﹞17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贞丰县5.23命案事故,制定大山镇2019年命案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镇命案防控工作,确保命案事故零发生,特成立大山镇命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xxxxx
各村(居)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陈厚全兼任办公室主任、刘鑫、杨启来、李显平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命案防控工作资料的收集、上报等工作。
通过查找我镇历年命案防控工作的问题短板和漏洞,不断强化命案防控工作措施,推动2019年大山平安建设重点工作高质量落实,确保群死群伤案件零发生。
以预防减少可防性命案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源头预防,强化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坚决消除一切命案隐患,确保2019年各类命案事故零发生。
(一)加强排查化解,抓好源头防范
一是要强化排查力度。各级村(居)、股室站所,驻镇部门采取联动机制,迅速组织治保主任、保安、巡逻队等人员力量,在辖区内的学校、砂石厂、水库、河道、道路,出租屋、宾馆、网吧等公共场所开展全面摸排工作,对可能引发命案的特殊重点人群、矛盾纠纷、安全隐患点实行台账管理,务必将一切命案隐患登记在册。二是要强化调处力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出来的重点人群、矛盾纠纷、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措施调处化解。对可能引发“民转刑”案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特别是因婚姻家庭关系、邻里关系等不和谐引发的矛盾纠纷,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充分发挥综治中心的作用,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促进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切实消除矛盾隐患,防止矛盾激化,最大限度减少和预防可防性命案的发生。三是强化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和重点领域行业的管理。把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防范“民转刑”命案工作与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相结合,落实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监护责任措施,有效防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伤害致人死亡案件;加强刑满释放人员、邪教人员、吸毒人员、艾滋病患者、麻风病患者、未就业、未就学的不良行为青少年、流浪儿童等重点人群的排查和管理,并做好矫正、帮扶、教育、救助等工作,预防特殊重点人群命案的发生;加强出租屋、公共娱乐场所等服务业和重点行业治安防控力度,有效防控酒后杀人、激情杀人等命案,降低重点行业作案风险。(责任单位:各村(居)、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安监站、交管站、社会事务办、水务站、农业服务中心、中心校、卫生院)
(二)加强安保防范,压缩发案空间
切实做好镇辖区幼儿园、学校、农商行、市场、医院等重点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强化重点场所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宾馆旅社、ktv、网吧等公共场所规范化管理,减少治安和安全隐患。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严格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治安保卫责任制,完善巡逻检查、守卫防护、要害保卫、治安隐患和问题排查处理等各项治安保卫措施。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推进十户联防、邻里守望、巡更守夜等防范模式,将人、地、物、事、组织等基本治安要素纳入网格化管理范畴,提高对滋生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现和防空能力,切实压缩命案发生空间。(责任单位:各村(居)、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安监站、交管站)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群众法制观念
坚持普法工作常态化,综治办要经常深入辖区学校、场所、社区、村组等定期、不定期举办法制宣传讲座,开展以案说法、以事说法,广泛普及正确处理家庭、婚恋、债务、土地权属等纠纷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堵塞各种漏洞,让辖区村民学法、懂法,树立良好的法制观念,学会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或问题的良好行为。同时,鼓励群众积极提供犯罪线索,检举、揭发犯罪嫌疑人,营造警民联手打击违法犯罪的良好局面。(责任单位:各村(居)、党政办、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认清当前我镇命案预防工作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命案防控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把“民转刑”命案的防控工作作为建设“平安大山”的大事来抓。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依法治理、综合治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压缩命案发案的时间、空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二)强化领导,明确责任。进一步落实镇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各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命案防控工作要求。各村(居)、股室站所、驻镇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可行性强的命案防控工作计划,进一步将目标任务,工作职责,落实到人头上,务必将命案防控工作抓小抓早抓好,预防和减少命案发生,遏制重特大案(事)件的发生。
(三)协作联动,形成合力。各村(居)、股室站所、驻镇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形成命案防控工作联动合力,有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加强督导,严肃追责。各挂村、分管领导负责对社会治安、命案防控等工作进行的督导检查。对治安问题突出的村(居)采取通报、约谈、督办等方式,限期进行整改;对因重视不够、矛盾纠纷调处不力、命案防控措施不落实而导致刑事犯罪突出、治安秩序严重混乱甚至发生重特大案(事)件的村(居)、股室站所、驻镇部门实行责任倒查。各村(居)、股室站所、驻镇部门每季度要对2019年命案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研判,并撰写命案防控季度工作总结报镇综治办进行梳理汇总。
2022防范官兵极端行为心得体会及感悟三
为坚决遏制我区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高发态势,有效提升群众识骗防骗的意识和能力,切实维护群众财产安全和切身利益,根据《上海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2020年工作要点》和《青浦区组织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青扫黑办〔2020〕1号)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坚持“全民参与、社会共防”,以大幅有效压降本区电信网络诈骗既遂案件发案数为目标,通过扩大、叠加宣传受众人群,营造“铺天盖地、家喻户晓”的防范宣传声势,强化“入耳、入脑、入心”的防范宣传效果,全力实现防范宣传覆盖面、实效性的“双提升”和发案数、损失金额的“双下降”,持续广泛宣传报道,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此次专项行动在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物业科、法规科、市场科、监管科、城市更新科、保障科、住宅中心、修缮中心、交易中心、信息中心、维修资金、保障中心、档案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由办公室牵头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推进、协调督导、情况汇总等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工作专班,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确保宣传工作扎实有力有序推进。
全面强化防范宣传,遏制案件上升态勢。针对目前我区“网购”“办理贷款”“刷单”“冒充客服”“冒充熟人”等电信网络诈骗作案手法高发的特点(见附件1),加强对高发、多发类电信网络诈骗类案件的防范宣传。针对本区电信网络诈骗发案率比较高的住宅小区以及易被侵害的重点人群,加强防范宣传,提升重点人群的防骗能力,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高发态势。加强电信网络诈骗的宣传覆盖面。区扫黑办
防范官兵极端行为心得体会及感悟 预防官兵极端行为(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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