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家庭心得体会如何写 对婚姻家庭法的心得体会(五篇)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对于法治家庭心得体会如何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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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民主法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和组织领导,强化民主法治管理责任制的落实,专门成立了塘口镇民主法治创建领导小组,确保民主法治创建工作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并结合实际特点,专门设立了法治宣传服务、治安综合治理等专项工作小组。同时,根据创建实际情况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特点,研究制定了塘口镇民主法治建设实施方案,使民主创建工作规范、有序、扎实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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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各村委会公开宣传栏、法治教育学校、各种会议等载体,经常性地开展民主法治宣传,加大法制宣传工作力度,让群众懂法、守法和护法,组织一系列法制教育活动,重点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等内容,提高广大党员、群众的法律意识,利用授课、咨询、等形式,围绕主题活动,进一步增强居民的法制意识,不断拓展群众参与管理、民主监督的渠道,每年各社区召开村民代表会议4次,商讨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并且经常性地组织各种公益活动,召开民主恳谈会,开展社会民主议事等,极大地提高了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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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明确的责任管理机制,民主法治创建工作做到责任到人,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按照民主管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原则,制定和完善了岗位责任制度、会议制度、学习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三公开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加强岗位职责上墙后的监督活动,明确职责,履职到位。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民主决策的有关规定,对居民区内的重大事项均张榜公布。重大问题或重大事项,须经集体商量讨论,充分发挥民主,按照民主集中制的议事原则,并建立完善党员联系困难户制度,积极创造有力条件,深入开展服务群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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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新时期治安综合工作的新情况、新要求,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基本方针,把打造“平安和谐社区”作为此项工作的出发点,按照共创共建、条块结合的原则,建立区域联动、警民联防的工作机制,落实治安管理目标责任制的各项工作措施,根据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落实具体人的工作方式,不断地壮大义务巡逻队、治安调解队、法治宣传工作队的基层力量,增强群防群治队伍的管理教育水平。同时,充分发挥治保调解会和治安联防队的作用,通过认真落实外来人口、流动人口管理、规范私房出租手续、加强归正人员的教育、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提高矛盾纠纷调解能力等,维护了社区民的合法权益、人身安全和合法财产不受侵犯。
近年来,通过群众共同参与民主法治创建工作,群众法律意识、用法意识普遍提高,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各类案件的发生。全镇无突出治安问题,无重大恶性案件,无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无严重刑事案件,群众生活生产的安全感普遍增强,民主法治创建成果显著。但在开展民主法治创建工作中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再接再厉,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把民主法治创建工作深入地开展下去。
对于法治家庭心得体会如何写二
多年来,小学始终坚持“依法治校,以德立校,以人为本,发扬传统,打造品牌,追求卓越”的办学方向;自觉规范办学行为,建立自我约束、自主发展的机制,不断加强学校管理和教师队伍建设,密切结合学校实际,广泛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积极而又稳妥地推进依法治教的进程,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学校重大事故和违法犯罪率为零。促进了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协调的发展,创设了良好的法制校园环境。
一、健全机构,明确职责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宪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积极维护师生的合法利益,维护学校的稳定和师生的安全,我校建立了“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工作思路,始终把依法治校,依法执教,依法育人工作做为头等大事,列入学校的重要工作日程,纳入学校整体规划之中,定期研究、总体部署,努力做到抓严、抓实、抓好。通过专题学习、宣传、讨论等活动,帮助领导、教师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职责,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任课教师课堂抓”的工作思路,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外聘法制副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普法、执法领导小组,以德育为主体,以班主任为骨干,以少先队组织为依托的学法、普法工作队伍,健全了组织机构,明确了各自职责,把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摆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形成了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负责的良好局面。
二、建章立制,完善管理
学校注重依法建制,逐步建立、完善了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学校行办及各处室根据本部门的实际制定了相应的行政、教育、教学、后勤等管理制度,明确了学校各中层干部、教职工岗位职责。为强化学校内部规范管理,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上级行政部门、业务部门的具体要求及其他有关部门教育法律、法规,制定了《学校办学章程》,并认真遵照执行。在此基础上,学校内部体制的改革也不断深入,在《章程》的指导下,适应课改需要的和民主管理的师生申诉制度和教育教学工作考核办法相继出台,各种规章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充实与完善。这些制度的建立和不断完善适应了学校在新形势下管理的需要,有力地推进法制建设工作,形成了学校优良的校风、教风和学风。
(一)“三位一体”,强化管理
学校实行校长全面负责,校务会保证监督,教职工代表大会参加学校民主管理的“三位一体”的学校管理制度。这种制度强化了校长的责任和权利,校长有职、用权、有责任。有效地改变了职权不明,效率低下的状况,促进了学校管理的科学化。
1、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学校制定并执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每年召开一次教代会,完善校长决策程序,学校的重大事宜由校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凡涉及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热点话题,经教职工民主讨论、教代会审议表决,进一步促进了校务管理的规范化,调动了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增强了教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意识。会议期间发动全校教职工广泛提出意见和建议,关注学校发展。教职工每年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学校尽量采纳。
2、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制度,重大事项实行公示制度。
为了切实增强教育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对于一些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制定了具体的校务公开实施方案并予以执行,在干部推荐、职称评定、教职工评优等热点工作中,做到“四公开”指标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在收费方面,坚决执行一费制。同时,我们聘请 “行风监督员”,对学校收费、资料订阅、师德师风等领域进行监督,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反馈给学校管理层。做到学校收费公开、财务收支公开,有利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推动了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的深入开展。
3、建立校内意见箱制度。
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关于保障教师合法权益的规定,学校设置了《校长信箱》《食堂意见箱》《小卖部意见箱》,校长每月开箱一次,了解教师、学生反映的情况,能解决的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给予答复。这样,极大地维护了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为学校稳定和发展探索了新路子。
4、建立家长、学生来信来访接待备忘制度。
学校网站公开,办公电话公开,明确负责领导,对学生、家长的来访、投诉都做好记录,严格按程序办理,限期调查核实、作出相应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推动依法治校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办学活动,依法规范
学校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办学活动。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聘任教师、设置课程、制定教学计划、安排各种教育、教学活动。
在今年的教师绩效工资考核过程中,我们广泛听取教师的意见,多次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经过两次教代会讨论,并实行校公示,让全体教师签字同意。
由于学校严格按照规章办事,及时化解了许多矛盾,教师心服口服,多年来学校无一例上访或信访事件发生。
在课程设置方面,学校按照新课程改革精神,切实搞好国家、地方、校本课程设置,注重学生的自主能力的培养。
三、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强化法制教育,培养师生法律素质,最根本的途径是加强全校师生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只有全校师生对法律法规的条文学习到位,才能提高法律意识,认识到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重要性。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我校坚持对教职工和进行法制教育,做到计划、课时、教材、教师“四落实”。我们的体会是:要将枯燥的法律条文与师生的生活实际结合起来,切实体会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重要性,从而对学习法律法规产生兴趣,变为主动行为。
1、领导在决策中学习,增强依法治校意识。
学校领导是学校工作的重要决策者,我校提出领导班子依法决策的要求,促进领导班子成员自觉学习法律法规,自觉强化法律意识、自觉依法办事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使学习法律与依法行政成为班子成员的主动行为,为搞好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全校师生依法治校起到了表率作用。
2、教师在交流中学习,增强依法治校意识。
教师是依法治校的关键执行者,教师的法制意识与法律素质直接影响着学校的法制教育效果。因此,强化教师自觉学习法律法规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围绕《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反复研讨,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水平。
3、学生在情境中学习,提高法制意识。
在教师配备上,我们认真研究,选定班主任担任法制教育教师,因为它们对学生了解,可以结合学生实际,结合学生行为习惯、思想表现及时进行法制教育,有针对性、时效性。同时要求各学科教师结合教学内容,有机渗透法制教育。真正把法制教育与日常教学工作、生活实际紧密地联系起来,使法制教育与各学科教学有机渗透,使法制教育真正落到实处。
在课堂上创设情境,使学生自然而然接受法制教育,增强法制意识。引导学生在现实生活中去主动学法、守法、做保护环境的小卫士、学生在日常生活中会自觉守法、宣传法。
在各科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在语文、数学、英语、社会和思想品德等学科的教学中,老师们根据学科特点,不失时机地渗透法制教育内容,寓法于教。数学是最难与法制教育相渗透的课程,然而老师们还是想方设法地予以融合。如在二年级教学货币单位核算时,介绍如何保护人民币的法律知识;在三年级教学克、千克知识时,介绍禁毒的有关法律知识;在六年级“百分数的应用”教学中,介绍依法纳税的法律知识,使小朋友在掌握学科知识的同时,受到法制教育。
四、开展活动,强化意识
学校每学期都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从而提高师生的法制意识,让师生懂法、守法、爱法、护法、会拿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学校每年都组织师生观看光盘:“预防青少年犯罪”、“交通安全案例”,“交通安全图片展”,同时让学生收看法制频道的节目,让学生从真实的事例中受到启迪,吸取教训,珍爱生命。为了强化学生的法制安全意识,学校请法制副校长做法制知识讲座,开展法制知识竞赛活动。通过这些活动,让学生自觉主动地接受法律安全知识教育,增强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远离网吧,远离毒品。学校还把“校园小广播”作为法制教育平台,向全体师生宣传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学校德育处开展“文明伴我行”的活动,引领全体师远离邪恶,走进文明。
我校坚持依法治校,坚持“学用结合、法理并举”的原则把依法治校同教育改革和发展结合起来,不断探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学校依法治校工作的新途径,学校的各项工作,呈现出蓬勃生机,师生法律观念和和法律意识大大增强,依法治校的水平明显提高,学生德智体美诸方面生动活泼地得到发展。
对于法治家庭心得体会如何写三
最近,我读了《第一本法律故事书》。这本书并不像我想象中的那样枯燥,而是用故事形式讲述案例,用严谨的法律依据剖析案例,把枯燥的法律变得有声有色,让我在阅读的同时,增强了法律意识,提高了法律素养。
孟子说过,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在现在这个进步的时代,如果没有了法律,那么一切就将乱了套,不能再维持稳定的局面。作为新世纪的中学生,我们更是应该知法,懂法,守法,用自己的力量去带动身边的亲人,一起去创造一个安宁的社会。
读书过程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一个关于少年小宇制毒、贩毒的故事。故事中,小宇算是留守儿童,他小学毕业后就没再上学,而且还进了网吧,认识了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在好奇与贪婪的驱使下,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从这个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出,小宇没有受到合格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与社会保护。首先,他的父母没能履行教育小宇的责任,使小宇小小年纪就犯法;其次,学校在小宇没有上完义务教育所规定的课程时,没有让他继续读书;最后,网吧是不能让未成年人入内的,而这家网吧的老板显然是没有遵守规定,使小宇走上了堕落之路。
我们不难发现,未成年人的安全与健康,与成年人有很大关系。监护者应用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应该从小培养,而与未成年人接触最多的家长,则是他们最好的老师,家长的一言一行,都在潜移默化中改变着孩子。
现在学校刚开学,初一新生刚刚步入初中的大门,家长们也是第一次送孩子上中学。在离学校不远的十字路口,经常会发生闯红灯的现象。可以看到,一名名家长骑着电瓶车,后面载着上学的孩子,在红灯下呼啸而过。这些闯红灯的家长有没有想过,自己背后的孩子是怎样的心情。老师都讲过,要遵守交通法,而自己的家长却不遵守交通规则,你们让他怎么想?也许当他有一天也面对红灯时,他或许会觉得这样做不对,但他极有可能也会闯红灯,因为他的家长就是这样做的。从众心理是中国式过马路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更何况是跟自己家长一样的做法呢?
所以,家长们的榜样力量是很重要的。家长们是孩子的启蒙老师,不仅仅限于文化知识,更重要的是要有良好的习惯和做人的品质,家长们应该用自己的言传身教去让孩子健康成长,让孩子从小就知道法,认识法并且守法,让孩子在一个秩序井然的社会中成长。
作为新世纪的小公民,让我们用自己的行动去证明我们是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让法治教育伴我成长。
对于法治家庭心得体会如何写四
为在新发展阶段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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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省委、省政府工作全局中谋划,聚焦推动我省“十四五”取得“十个新突破”和推进“六个强省”建设,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实现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主要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切行政机关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坚持问题导向,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切实解决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问题;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具有黑龙江特色的法治政府建设模式和路径;坚持统筹推进,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推动、协同发展。
(三)总体目标。到2025年,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增强,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显著提高,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各地区各层级法治政府建设协调并进,更多地区实现率先突破,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黑龙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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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完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强化制定实施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职能,更加注重运用法律和制度遏制不当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的行为。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实行扁平化和网格化服务管理。推进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鼓励、支持从上往下跨层级调剂使用行政和事业编制。
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完善落实公开、动态调整、考核评估、衔接规范等配套机制和办法。调整完善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加强标准化建设,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的统一。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普遍落实“非禁即入”。
(五)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分级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我帮办”。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推行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大力归并减少各类资质资格许可事项,降低准入门槛。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将更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改革。积极推进“一业一证”改革,探索实现“一证准营”、跨地互认通用。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投资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改善投资环境。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新设证明事项必须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
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 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完善与创新创造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规则和标准,做到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合理、各负其责。根据不同领域特点和风险程度确定监管内容、方式和频次,提高监管精准化水平。
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推进落实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提供更多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增强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优化整合提升各级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让企业和群众评判政务服务绩效。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充分保障老年人基本服务需要。
(六)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时总结各地优化营商环境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适时上升为法规制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加强政企沟通,落实领导干部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制度,全面推行投资项目服务专班和首席服务员机制,加强与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常态化联系,及时回应、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诉求。在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加强和改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助力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
健全整顿机关作风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办事不求人”,继续开展领导干部体验式走流程,持续深化流程再造、服务优化集成。持续强化营商环境监督,提升投诉举报案件办理质效,加大典型案例曝光通报力度。组织开展年度市(地)营商环境评价。开展全省营商环境年度监测,深入了解市场主体和群众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和变化感知度。
(七)强化招商引资和自贸试验区、哈尔滨新区法治服务保障。完善招商引资机制,出台安商护商政策,强化全要素服务保障。制定黑龙江省招商引资项目服务保障条例,完善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以制度创新为核心,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抓好集成式借鉴、首创性改革、差异化探索,形成更多有国际竞争力的制度创新成果,辟建体制机制改革试验田。制定自贸试验区条例。支持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法治研究中心建设,加强自贸试验区建设相关法律问题研究。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和服务作用,全面加强自贸试验区、哈尔滨新区等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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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加强重要领域地方立法。围绕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战略定位、落实国家和省“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推进生态文明、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科技创新、现代产业、招商引资、文化旅游、疫情防控等重要领域立法。及时清理不适应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九)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机制。增强政府立法与人大立法的协同性,统筹安排相关联相配套的政府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聚焦实践问题和立法需求,提高立法精细化精准化水平,增强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加强前瞻性研究论证,编制好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完善立法论证评估制度,加大立法前评估力度,认真论证评估立法项目必要性、可行性。丰富立法形式,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积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拓宽立法公众参与渠道,完善立法听证、民意调查机制。建立健全立法风险防范机制,将风险评估贯穿立法全过程。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将有关部门履行立法工作职责所需必要经费列入同级政府部门预算统筹保障。政府部门要做好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起草工作,提供必要保障,并配合做好审查修改、调研论证、提报审议等工作。推进政府规章层级监督,强化省政府备案审查职责。推进区域协同立法,强化计划安排衔接、信息资源共享、联合调研论证、同步制定修改。
(十)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制定黑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推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明确审核范围,统一审核标准。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采取约谈、通报或者专门督导等方式督促整改行政规范性文件中存在的问题。推进各级备案审查机关健全并落实专家参与审查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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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要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应当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把是否遵守决策程序制度、做到依法决策作为对政府部门党组(党委)开展巡视巡察和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开展考核督察监督、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防止规避集体决策、搞个人专断。
(十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黑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应当通过举办听证会等形式加大公众参与力度,深入开展风险评估,认真听取和反映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鼓励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社会组织等第三方对除国家安全、国家经济命脉等重大事项外的事项开展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
(十三)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决策机关应当在决策中明确执行主体、执行时限、执行反馈等内容。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一经作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停止执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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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大力提高执法执行力和公信力。继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省级原则上不设执法队伍,设区市与市辖区原则上只设一个行政执法层级,县(市、区)一般实行“局队合一”体制,乡镇(街道)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改革原则和要求。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的组织指挥和统筹协调。在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改革中,健全审批、监管、处罚衔接机制,防止相互脱节。稳步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事项下放给基层,坚持依法下放、试点先行,坚持权随事转、编随事转、钱随事转,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建立健全乡镇(街道)与上一级相关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大力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共享机制化、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化。落实不同层级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保障机制建设。
(十五)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黑土地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利、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分领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落实严重违法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终身禁入机制,让严重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有功人员依法予以奖励和严格保护。
(十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除中央垂直管理部门外由省政府统筹本地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证件制发、在岗轮训等工作,省政府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本系统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落实相关规范标准。落实国家统一的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提高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完善落实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制度。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本地区各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并对外公布。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取消。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落实各类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全面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除有法定依据外,严禁地方政府采取要求特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的措施。行政机关内部会议纪要不得作为行政执法依据。
(十七)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落实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省政府定期发布指导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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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加强突发事件应对地方立法,制定修改疫情防控等方面法规规章,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健全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落实突发事件应对征收、征用、救助、补偿制度,规范相关审批、实施程序和救济途径。完善特大城市风险治理机制,增强风险管控能力。健全规范应急处置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机制制度,切实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加快推进突发事件行政手段应用的制度化规范化,规范行政权力边界。
(十九)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各地区各部门防范化解本地区本领域重大风险责任。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实效性。按照平战结合原则,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依法严惩利用突发事件哄抬物价、囤积居奇、造谣滋事、制假售假等扰乱社会秩序行为。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
(二十)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处置组织体系,推动村(社区)依法参与预防、应对突发事件。明确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参与突发事件应对的法律地位及其权利义务,完善激励保障措施。健全社会应急力量备案登记、调用补偿、保险保障等方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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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机制。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学习和弘扬新时代“东莱精神”。在全省乡镇(街道)建立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积极推广人民调解“大庆模式”,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工作机制。
(二十二)加强行政调解工作。依法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治安管理、环境污染、社会保障、房屋土地征收、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行政调解,及时妥善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各职能部门要规范行政调解范围和程序,组织做好教育培训,提升行政调解工作水平。坚持“三调”联动,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
(二十三)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发挥行政裁决化解民事纠纷的“分流阀”作用,完善体系健全、渠道畅通、公正便捷、裁诉衔接的裁决机制。全面梳理行政裁决事项,明确行政裁决适用范围,稳妥推进行政裁决改革试点。推行行政裁决权利告知制度,规范行政裁决程序,推动有关行政机关切实履行行政裁决职责。强化案例指导和业务培训,提升行政裁决能力。
(二十四)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贯彻落实《黑龙江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整合行政复议职责,按照事编匹配、优化节约、按需调剂的原则,合理调配编制资源,2022年年底前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体制。健全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作用,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建立行政复议决定书以及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执行监督机制。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
(二十五)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应当就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发表意见。健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推动诉源治理。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者纠正违法行为。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支持人民法院发布行政审判年度白皮书。
(二十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和普法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决定》,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加快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和力量,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建立公共法律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强化公共法律服务质量监管。加大仲裁法律服务推广力度,努力提升中俄博览会(哈洽会)仲裁国际法律服务论坛影响力,充分发挥仲裁在促进国际投资合作、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方面的优势和作用。进一步深化涉外法律服务交流合作,加强黑龙江大学东北亚仲裁学院建设,加大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力度。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面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和《黑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完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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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形成监督合力。坚持将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全局统筹谋划,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积极发挥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监督作用。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对行政机关公职人员违法行为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依规依法给予处分。畅通行政执法监督与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的联动机制。走好网上群众路线,认真对待网民在政府网站的留言和意见建议。
(二十八)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严格实施《政府督查工作条例》,推进督查立项、督查方式、督查程序等规范化建设。各级政府依法组织开展政府督查工作,重点对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上级和本级政府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督查对象法定职责履行情况,本级政府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的行政效能开展监督检查,保障政令畅通,督促提高行政效能、推进廉政建设、健全行政监督制度。积极发挥政府督查的激励鞭策作用,坚持奖惩并举,对成效明显的按规定加大表扬和政策激励力度,对不作为乱作为的依规依法严肃问责。进一步明确政府督查的职责、机构、程序和责任,增强政府督查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二十九)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积极推进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机关处理投诉举报、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制度。大力整治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围绕中心工作部署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罚没收入同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直接或者变相挂钩。建立并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
(三十)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用政府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做好信息发布,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加强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鼓励开展网络问政、党风政风热线等活动,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三十一)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持续开展政府守信践诺行动,建立健全“政府承诺 社会监督 失信问责”机制。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提升公务员信用意识。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制度,将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黑龙江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开。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重点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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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统筹建设全省各级互联、协同联动的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从省到村(社区)网上政务全覆盖。提升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塑造“全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品牌。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促进城市治理转型升级。加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的统筹规划,优化整合各类数据、网络平台,防止重复建设。
建设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平台,2023年年底前实现全省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
(三十三)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按照“谁主管、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依托省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推动立法、执法、司法等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之间信息共建共享、数据互联互通。加快推进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统一认定使用,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加强对大数据的分析、挖掘、处理和应用,善于运用大数据辅助行政决策、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在依法保护国家安全、商业秘密、自然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同时,推进政府和公共服务机构数据开放共享,优先推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等领域政府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
(三十四)深入推进“互联网 ”监管执法。加强“互联网 监管”系统建设,2022年年底前推动实现各方面监管平台数据的联通汇聚。积极推进智慧执法,加强信息化技术、装备的配置和应用。推行行政执法app掌上执法。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解决人少事多的难题。建立全省统一、与国家级平台衔接的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共享平台,将执法基础数据、执法程序流转、执法信息公开等汇聚一体,建立执法信息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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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五)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安排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法治黑龙江、黑龙江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重大立法工作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报党委审定。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重要工作定期部署推进、抓实抓好。各地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协调督促推动。
(三十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2025年前实现对各级政府督察全覆盖。创新督察方法方式,探索电子督察,做好督察整改,提高督察实效,努力实现督察增效与基层减负相统一。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社会公开。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头雁”效应,促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强化指标引领。加大考核力度,提高考核权重,将依法行政情况作为对地方政府、政府部门及其领导干部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十七)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坚持把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各级政府负责本地区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政府领导班子每年应当举办2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各级政府要认真制定并严格落实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计划,进一步增强会前学法的针对性、时效性。市县政府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负责人任期内至少接受1次法治专题脱产培训。充分发挥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全面依法治省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的作用,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教育培训活动。加强各部门和市县政府法治机构建设,优化基层司法所职能定位,保障人员力量、经费等与其职责任务相适应。把法治教育纳入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对在法治政府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加强政府立法能力建设,有计划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做好政府立法人才培养和储备。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在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时的基础上,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加强行政复议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强化行政复议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大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培训和办案能手评选等活动,通过案卷评查、案例评析以及庭审观摩等方式,提高行政复议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提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水平。加强行政裁决工作队伍建设。
(三十八)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理论研究。引导省高端智库和重点培育智库、研究教育基地加强法治政府有关问题研究。建立法治政府建设评估专家库,提升评估专业化水平。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成就经验宣传力度,传播政府法治建设的时代强音。
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准确贯彻本实施方案要求,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省委依法治省办要抓好督促落实,确保方案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对于法治家庭心得体会如何写五
法律是每个人都应该遵从的责任,是规章,纪律。俗话说,‘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这句话正是古人对后代的告诫,教育。
一个社会的形成,最重要的就是约束力。有了约束,社会才会稳定,民生才会安乐。可以说,强大的约束力,正是一个社会是否能安定的根本。
约束力则是普遍存在的。小到家规,大到国法;这些都是对我们的约束,管制。如果失去了这些大大小小的规矩,那么我们的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无法想象。
在这个法治社会中,虽然有着明确的规章制度,但总还是有那么一群人出于各种缘由触犯了法律。这时候,法律的威严就显露了出来,如罚款,拘留,监禁等。遵纪守法并不是对人的约束,而是一种强大的保护。我们在一条条规则中生根发芽成长:《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着面对社会毫无抵抗力的我们;《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组成了我们人生路上的一道道护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障着我们生活的舒适程度。
可以说,遵纪守法是每个人脑海里都应该有的原则,因为它对我们是利大于弊的。虽然它限制了人民的自由,但限制的部分是完全符合常理的,是让社会这台庞大的机器运转下去的保障。作为祖国新一代的接班人,社会的新鲜血液,国家未来的中流砥柱,我们有必要遵纪守法,更有责任遵纪守法!
要做到这点,我们首先要了解法律的章程。我国犯罪案例中,有部分犯罪并非是故意为之,而是公民对法律的认知不深刻而导致的:20____年11月14日,湛江东方八所一小学三名学生外出购物,被五名少年挟持到一块菜地进行殴打并捆绑搜身抢劫到22。5元用于上网玩水果机。嫌疑人于20____年11月18日,被东方警方抓获。其中最大的15岁,最小仅有12岁。据其中一个犯罪嫌疑人‘阿涛’交代“我们真的不知道这是犯法,没钱上网,吃饭了,就去找那些农村来上学的学生要钱”可见认识法律的重要性。所以学习法律是遵守法律的前提。作为新一代的进步青年,我们要做到熟知法律。将其化为护盾,化为利剑,成为我们立足的基石。
作为祖国未来的中流砥柱,遵守法律是我们必须做到的,不仅自己要做到,还要教导提醒周边不懂法律的公民。更要阻止违法行为的发生,且不同流合污。
其次,我们需要尊重法纪。作为做人的行标,法纪自从人类具有社会行为诞生,演变至今。我们的法纪经历了世世代代的文化历程。古时,每一个统治者无不绞尽脑汁修改它,完善它,以此来巩固自己的政权。法纪,它是人类文化历史宝贵的结晶,我们不枉尊重它!
遵纪守法不是一句口头禅,它代表着我们对社会的承诺,对党的忠诚,及对国家的责任!我们必须承担起它,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法治家庭心得体会如何写 对婚姻家庭法的心得体会(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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