诫勉问责的范文简短 诫勉问责的范文简短一点(5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关于诫勉问责的范文简短一
责任内容
(一)协助正职领导干部抓紧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体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检查、督促、指导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二)深入基层和分管科室调查研究,组织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有针对性地组织研究和制定防范措施及办法。
(三)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查处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违纪,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干扰和障碍。
(四)对分管的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自查自纠,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报告。
(五)经常对分管的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做到教育在前,打招呼在先,警钟长鸣。
(六)模范遵守党纪政纪国法,严格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办事,自觉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为党员干部作出表率。
(七)教育和管理好配偶、子女、分管科室工作人员,防止不廉洁行为和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监督检查
要经常对分管科室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采取召开科室干部座谈会,听取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了解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思路和方法,找分管科室负责人及党员干部谈话,了解遵守廉洁自律规定落实情况等。
责任考核
县局副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的考核,由分局党组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形式和方法,由分局党组制定。
责任追究
一、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局党组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对副职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
二、追究责任的形式:诫勉提示、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
(一)诫勉提示,包括谈话、批评教育、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
(二)通报批评,通过党内通报的形式进行批评。
(三)组织处理,上报上级有关部门调离、责令责任者辞职或者对其免职。
(四)纪律处分,根据有关党纪政纪条规,上报上级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三、责任追究的具体内容:
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分别给予诫勉提示、通报批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一)对县委、政府和州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和法规、制度贯彻不力,不能结合本单位和分管科室实际,及时专题研究、布置安排,制定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的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二)没有对分管科室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及时监督,对不廉洁行为没有及时批评、告诫,督促其纠正;没有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分管科室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的,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三)没有对分管科室党员干部进行有效的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致使分管科室内发生问题较多;协调配合查处大案要案不力,没有及时排除办案中的干扰和阻力,致使案件查处工作受到影响;没有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因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四)对直接分管科室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五)在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问题上,对中央和自治区有关精神执行不力,旗帜不鲜明,立场不坚定,致使分管科室干部发生重大问题的,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六)直接分管内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集体资财科室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七)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八)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的,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九)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十)对配偶、子女、分管科室人员严重违法违纪自古以来不管的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关于诫勉问责的范文简短二
一年来,在上级纪委和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我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勤勉务实,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理论素养和党性修养
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做到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认真做好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逐条逐句深刻领会思想内涵,提高了理论素养、党性修养和法制观念。在学习过程中,注重理论联系工作实际,改正自己的缺点和不足,提高了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更加坚定了理想信念和宗旨观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履职尽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做为纪委书记,我时刻牢记纪委职责,按照中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以钉钉子精神,在协助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同时,把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履行了监督责任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一)加强纪检监察体制机制研究,探索方式方法
根据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关于开展本科院校纪检体制改革调研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做好我校纪检体制改革专项调研,通过个别访谈、集中座谈、听取汇报、实地走访、统计数据、获取资料等方式,对我校领导班子成员、管理岗六级以上职员、从事与职权联系的管理事务的其他职员、管理监督国有资产等重要岗位上工作的人员以及我校所有行政人员进行分类统计,认真研究,明确监察对象,探索纪检监察方式方法,推动了我校纪检监察工作向纵深发展,实现监察、监督全覆盖。
(二)抓好作风建设,查究“四风”问题
以机关作风建设为抓手,认真贯彻落实校党委机关作风推进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庸懒散拖等作风问题顽疾,狠抓作风建设。一是严格执行《师院加强效能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的暂行规定》,明确责任,严格责任追究。按照党委要求和机关作风建设的需要,围绕教育部对我校的本科教学评估,对机关作风进行常态化督导检查,通过检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给予严肃处理。对违反学校相关规定的党员干部,纪委从政治大局意识、纪律规矩意识、责任担当意识等方面分别进行了诫勉谈话。二是严格执行《师院进一步端正党风改进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全力构建校园清新政治生态,推进党风、作风建设,从根本上杜绝了浮、躁、“卡壳”、“梗阻”等现象,密切了党员干部与教师、学生的关系。通过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端正了党风,改进了作风,也促进了教风,带动了学风,实现了党风、作风、教风、学风建设的叠加共振,为学校的全面发展注入了正能量。二是根据《中共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纠“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意见》的要求,纪委会同组织部对全校各党支部、党总支加强作风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落实,要求各党支部、党总支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通过对四风问题自查自纠,充分认识到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和“四风”问题的危害,提高了党员干部同“四风”问题作斗争,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性。三是针对“五一”“端午”“中秋节”“国庆节”“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动向,认真分析“四风”问题在节日期间的表现形式,及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20xx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廉洁自律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纪发[20xx]7号),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明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树牢“四个意识”,自觉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同时,通过公示栏、校园网公布举报电话和纪委书记信箱,鼓励和引导群众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费旅游、收受礼金、婚事大办、出入私人会所、参与高消费娱乐等“四风”行为进行举报。在节日期间,纪委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坚决实行零容忍,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确保了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
(三)加强制度落实,提高制度约束力
扎实织密制度建设的笼子,用制度制约权利的行使。严格执行《师院阳光校务实施办法》、《师院物资设备采购监管工作的有关规定》等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了靠制度管事、靠制度管人、靠制度提升学校管理水平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认真落实《中共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中共师院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共师院委员会领导干部任职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措施,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抓好督导监察,严格责任追究
做为纪委书记,教育干部增强组织观念和规矩意识,牢固树立不履行监督责任就是严重失职的思想,切实落实监督责任,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营造校园清新政治生态。一是对学校领导班子的监督。健全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决策制度,依据《中共师范学院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师范学院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健全对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对党委常委会一些会议议题,敢于坚持原则,发表不同意见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就敏感问题或苗头性倾向对校级领导干部进行提醒或督促,提高了学校领导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二是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督促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更强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纪律观念要求自己,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始终如一地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了对处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监督;加强对学校中层干部期中巡评考核、年终考核述职述廉情况和二级学院、机关民主生活会进行监督。三是对落实“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监督。进一步完善依法治校制度体系,修订了一批重要规章制度;监督民主集中制制度落实,严格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委会、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涉及“三重一大”问题全部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作出决定,并跟踪监督。四是就党员领导干部敏感问题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扯袖子、咬耳朵、红红脸等方式进行提醒或督促,防止了小问题变成大错误。五是实施“阳光招生”、“阳光收费”、“阳光招标”、“阳光行政”、“阳光助学”、“阳光引才”等,保证了重大开支、重大项目、人事任免等公平公正公开。
(五)做好信访接待,严肃查办案件
在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的同时,充分利用举报箱、纪委书记信箱、电子举报信箱搜集举报信息,对师生举报投诉的问题,件件有登记,事事有着落。需要初核的迅速组织力量进行初核,对发现的违纪问题绝不姑息,坚决一查到底,据违纪情况按程序严肃处理。对有举报而无违纪事实的,按程序在一定范围内消除影响。对属于思想工作方面存在问题的干部,采取诫勉谈话,打招呼,提醒自律,充分教育了广大党员干部,为促进学院的发展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廉洁自律,不断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和法制观念
身为纪委书记,我深知打铁还须自身硬。因此,我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以及国家的法律法规。按照总书记对党员干部的要求,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政治上与
诫勉问责的范文简短 诫勉问责的范文简短一点(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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