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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业务标兵心得体会精选 优秀检察官心得体会(2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11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描写检察院业务标兵心得体会精选一

早在大一上半年,法理老师就鼓励我们深入实际,走进公检法部门,设身处地的去感受——也许那就是以后与我们为伴的地方。

我的家乡,一个美丽的城市。在城区的最高处,矗立着三座巍峨挺拔的大楼,那就是代表着全县80多万人民的权利、真正维护人民利益的公检法办公大楼。因为地势高,远远就能看到。对于外界人来说,它们就像是三座城堡,总是那么的神秘,而又是那么使人尊敬,对于我,却又多了一份向往……

一.初到检察院

7月5日,我真是来到人民检察院学习。来到这向往已久的地方,站在门口,一股神秘感迎面袭来,我有些兴奋了。走进大厅,“公生明廉生威”六个镏金大字映入眼帘,来来往往的工作人员都穿着制服,胸戴国徽,我这个一身便装的倒真有点儿格格不入了。这样,兴奋之余的我又增添了几分紧张。

我被安排到了公诉科。接待我的是一位姓孟的科长,一个年近六旬的老者,但精神矍铄,而且总是面带微笑,我亲切的称他“孟大爷”。孟科长简单询问之后就向我介绍了供公诉科的全体成员,他们每个人都很亲切,并不是我想象中的“眉头紧锁,一脸的严肃”。很快,我融入了这个“特殊的集体”。

由于大二才学,我对刑事诉讼法了解的并不多。孟科长送给我一本《法律法规选编》,让我先对刑诉有初步的了解。一起刑事案件首先要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刑诉法第89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第九十条规定:“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尽进行预案,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侦查的主要内容有: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鉴定;通缉等。侦查终结后,由公安机关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起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检察院公诉科收到起诉意见书后,要对“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刑诉法第137条)等作进一步调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刑诉法第141条)。

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诉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指控的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刑诉法第150条)人民法院对案件判决和裁定后,要将判决返回检察院进行审查。判决和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并且“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如果发生有违法的情况,应当通知执行机关纠正。”。

通过学习,我对检察院的任务和作用有了初步的了解。检察院主要是起一个检察监督的作用,是保证整个案件的全过程真实合法的根本。如上所述,一起刑事案件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要移交检察院,检察院需要对所有案卷材料再次调查,经确认无疑后才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决下达后还需检查员审查,若有异议,检查员有权提出抗诉。以上这些都由检察院的公诉部门完成,也就是说,公诉部门是连接公安机关与法院的重要纽带。并且在执行刑罚的活动中还需人民检察院实行监督。

了解了这些基本情况后,孟科长便帮着我熟悉他们的具体工作内容。几乎每天都有从公安机关送来的新案子、法庭下达的“出庭通知书”和“刑事判决书”;被害方前来询问案情;整理装订案卷……公诉科的工作人员每天都忙忙碌碌的,但他们总还是抽出一点时间给我介绍讲解,并让我亲身体验。在他们的精心指导下,我很快掌握了一些基本情况,我很是喜欢这些工作,既锻炼了自己又增长了知识。其中让我经历最深的则是法院和看守所。

二.走进法院

经过在检察院几天的学习后,我便跟随他们去法院开庭。从没去过法院的我满脑子都是它的庄严与神秘。那天第一次跨进法院的大门还真有些紧张。大门很宽,由两个巨大的大理石狮子守护着,张着大口,从它们身边经过,似乎能听见那响彻天地的吼声,它们保护着人民的权利,象征着法院的威严,更震慑这不法分子的罪行!走进主楼,迎面是一幅巨大的浮雕,一个巨大的铜制天平镶在中央,也展示了法院的根本意志。此时的我又紧张转为激动,又由激动变为兴奋,我很庆幸自己是个学法之人,能够有机会来到这神圣的地方,身临其境的区感受……

经常跟着他们去法院开庭,法庭的基本程序也略知一二。刑事审判庭(以下简称刑庭)一般是由一名审判长、两名审判员(或一名审判员,一名人民陪审员)、检察院公诉方和被告方组成。公诉方一般有两名公诉人员,其中一人负责记录。开庭后,首先由审判长核实被告人身份,宣布法庭组成人员,本告人在法庭上的权利和义务等;其次是法庭调查。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向法庭停工证据;第三步是法庭辩论。由公诉方与被告人就本案有疑问的地方进行讨论;最后由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案件不能当庭宣判,因此判决书几天后才能下达。

真正走进法庭,亲眼目睹许多案件,却也看到了犯罪嫌疑人那鲜为人知的一面,竟也让人感动……

记得一个不过25岁的男青年因多次盗窃、抢夺、抢劫被捕。开庭那天,他的父母早早的坐在旁听席上,很是安静,但仍掩饰不住脸上的紧张,不时地抬头张望。当男青年被法警带上法庭是,他们腾地站起来,母亲紧紧地抓住父亲的手,而那老父亲早已全身颤抖,小伙子抬头看了看年迈的父母又马上低下头,转身过去。审判过程中,小伙子态度很好,闭庭后法官告诉他他家里已经赔偿了7万元,还需3万元,小伙子听到这愣了一下,突然回过头说:“妈!您哪来的钱?!”母亲哽咽着:“想办法凑呗,你媳妇把戒指都卖了……”小伙子再也忍不住了,哭着对法官说:“求求您别让我妈再赔那3万了!我宁愿多判几年!我家真的是没钱,我妈还有心脏病,受不了折磨了,都是我的错……”他的父母失声痛哭……回来的路上,一位检察人员感叹道:“还真是个孝顺儿子,早知现在何必当初呢?”我什么也没说。原以为这些人都是十恶不赦的大坏蛋,没有一点儿人性,却不知也有如此之孝心。几天后,判决书送到检察院,数罪并罚,他被判了20xx年“等出来后再尽孝吧……”我又会想起法警上的一幕幕,也许以前他是一个无恶不作的坏人,他的快乐都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指导在法庭上看到为他而身心憔悴、白发苍苍的父母,违法而支离破碎的家庭,才良心发现……

现在犯罪越来越趋向于年轻化,他们还没有完全成熟就步入社会,凭着一股子猛劲、所谓的哥们儿义气,头脑一热铸成大错。当他们戴着手铐脚镣再次见到父母时,才明白还有比自己更痛苦的人——自己的至亲,才懂得伤害最深的是自己的父母……此时的他们泪流满面,企图用悔恨的泪水洗刷自己的罪行——但一切为时已晚,等待他们的是漫长的监狱生活……“好好改造吧,出来后做个好人,回报父母。”我想。

三、看守所之体验

去看守所提讯也是公诉科的工作之一。公安局将案件送至检察院后,公诉人员要去看守所再次审讯犯罪嫌疑人,核实口供,嫌疑人的供认态度等。

这看守所可不是个一般的地方,恐怕这世上没有人希望进去享受一番“人间仙境”。第一次去那,虽然是跟着好几位检察官去的,心里却还是紧张,害怕之余还得加上“恐怖”二字。四面高墙,每个墙头都有武警端着枪来回巡逻;中间一道大铁门,估计得有10多公分厚,站在门外,里面显得十分的安静,安静得让我更有些害怕……好容易鼓足勇气走进大门口,来到“大墙内”,院子很大,大部分是菜园,只在院子最深处有一栋二起小楼,被密密的铁丝“缠绕”着,一种压抑感很快产生。菜园中有十几个人在劳动,有人看管着,想必就是所谓的“劳改”吧!

检察院的人员到看守所提讯需要填写“提押证”,经有关人员签字后,由看守所的管教将犯罪嫌疑人押至审讯室,检察人员进行审讯。看守所关押的犯人是统一着装,有三种不同的颜色:绿色是指被拘留的人;橙色则代表已经判了刑的;而黄色的是将要受到法庭审判的人。

去了几次看守所,亲眼看到“大墙内”的他们的生活,“单调乏味,没有自由”,这个地方,也许只有鸟儿才是自由的,一次跟一位姓李的检察官(我称她李姐)去提讯,提的是一个涉嫌诈骗的妇女,有40多岁。整个审讯过程,她都是满脸的后悔,不时地说自己真的只是一时糊涂,为了养家糊口……我看看她的资料:五个孩子,最大的上高中,最小的才四岁。快结束时,她突然站起来,却又小心翼翼的说:“请、请问您能不能借我电话用用,我想给孩子打个电话,我家有五个孩子……”李姐问:“看守所没有电话吗?”“有,可轻易不让我们用,唉,有人管着的……”说罢又央求我们,无奈,李姐说:“我们没带手机,而且我们也有规定……”

还有一次,是一个不过20岁的小伙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逮捕。提讯中,小伙子悻悻的说:“还是外面好,以前还真没觉出来……这地方真是啥自由都没有呀,憋死人了……以后再也不进来了……”

类似的话几乎每次提讯都能听见。看着他们无奈的表情,渴望自由的眼神……我不禁一次次提醒着自己:珍惜美好生活,珍惜青春,珍惜生命……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一个多月的充实而又短暂的学习很快过去,这是我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它让我学到了许多书本上无法学到的知识,看到了许多一般人很难看到的情形;使我从另一方面了解了人间冷暖,感受那份特殊的亲情。让我对公检法有了新的认识,不再有神秘感,更多的是向往……一个多月的学习,我受益匪浅,它就是我的一位特殊的老师,用现实教会我做人的道理;它又是一盏明灯,照亮我前进的道路!

描写检察院业务标兵心得体会精选二

在2017年中,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总结一年来的工作。但距党的要求和人民满意的程度还有差距。今后,将继续带领班子成员和全院干警全力投入到争创全国先进检察院工作中,为区的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在区委和上级院的领导及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2017年。和班子成员密切合作,带领全体干警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按照“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总体要求,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自侦办案能力,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圆满地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面对不断发展变化的社会环境和执法环境,身为检察长。时刻告诫自己要做到与时俱进,通过学习不断完善并提升自己的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领导水平,适应新环境,迎接新挑战。今年,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领悟了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和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理论水平;业务方面今年我重点学习了20xx年—20xx年新颁布的保险法、食品安全法和刑法修正案(七)及相关司法解释,同时注意在实践中向广大干警学习,加深理解,正确应用,业务能力进一步增强;作为检察长,深知: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加强自己的品德修养,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恪守检察官的职业道德,以身作则,要求干警做到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时时刻刻用共产党员的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干警中起到表率作用。

一是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领导班子建设是推进检察事业全面发展的根本和前提。为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要求每位班子成员对自己分管的工作,既要抓紧,又要抓实,分兵把守,各负其责,靠前指挥,不当二传手。同时,继续抓好“三三三”作风规范,即“三求”三为”三实”所谓“三求”即求真、求细、求高。求真、求细,就是要掌握真实详细的情况;求高,就是工作上高标准,严要求。所谓“三为”就是要求班子成员必须认真贯彻胡锦涛提出的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要求,办案、接访和完成地方党委部署的中心工作中充分体现“三为”要求,树立检察机关、检察院领导和干警的良好形象。所谓“三实”就是要求院领导班子对工作要实实在地抓,实实在地干,要实实在工作成绩。

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充分发挥民主,集思广益,形成符合我院实际的科学决策。制定工作目标、研究重要人事拟任、基础设施建设和评优评先等重大问题时,始终坚持民主决策,以召开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的形式,集体研究决定。真正形成了班子成员“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工作局面,产生了强大的工作合力,有力地带动了各项检察工作的进步。

一年来。紧紧围绕“素质强检、业务兴检、作风树检”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从提高每个干警综合素质入手,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专业化为方向,努力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

一是以学习实践活动为载体,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制定周密的学习计划。

二是以教育培训为核心,加强业务能力建设。以全区检察机关第四届业务技能竞赛为契机,有计划地组织司法考试、检察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教育培训活动。今年,又有2名干警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目前,院45岁以下干警本科以上学历达到93%通过国家计算机一级考试人数占45%各局、科、室的办案材料和办公文件一律自行打印,大大提高了办公办案效率。

三是以完善制度为抓手,加强作风纪律建设。严格执行上级颁布的各项禁令和办案纪律规定的基础上,今年我院又根据工作实际,完善了《区人民检察院各局科室队岗位责任考核目标及奖惩办法》和《区人民检察院警务车辆管理使用的十项纪律规定》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干警执法档案和绩效档案,把干警的执法质量、工作绩效及廉洁从检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和制度化管理。同时,成立了监察室,对各项纪律和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靠纪律约束人,靠制度管理人,各项规章制度成为全院干警的行为准则,使各项检察工作在制度的严格规范下有序运行。

四是以争取支持为途径,加强检务保障建设。为了清偿“两房”建设欠下的债务和提高检务保障水平,及时向地方党委、人大、政府及上级院汇报工作中存在困难,积极争取上级领导的支持和帮助。今年,努力下,区党委、政府为我院拨款50余万元,用于清偿“两房”建设债务,拨款70余万元,为我院装备了4辆办案用车,有效的解决了院因清偿债务出现的经费紧张及办案用车老化的问题。

和班子成员带领全体干警立足实际,一年来。明确思路,强化措施,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和法律至上,全面推进检察事业发展。

1.维护社会和谐稳定。1依法打击刑事犯罪

充分发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能作用,始终把维护区的社会和谐稳定放在检察工作首位。加强与公安、法院的配合,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受案数量逐年上升和我院干警数量少任务中的背景下,同分管的副检察长及刑检一、二科负责人研究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基础上,改革办案机制,依靠科学的管理提高办案效率,确保了检察环节不误战机,有利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今年,院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和本院侦查部门提请决定逮捕的案件263件350人,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232件315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01件633人,提起公诉269件405人。坚持“严打”同时,正确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地保障刑事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以轻缓的刑事政策,教育挽救初犯、偶犯和未成年犯罪的嫌疑人,共不批准逮捕35人,不起诉40人,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和谐,收到很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2.推进反腐败建设。2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新问题,提出并经党组通过,确立了从实际出发,针对职务犯罪出现的新情况。不断规范办案管理,创新办案机制,保持办案规模,突出办案重点的工作思路,按照“突出重点,全院联动,打防结合,重在预防”工作方针,重点查办涉农和危害生态环境的职务犯罪案件。今年,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5件6人,其中涉农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危害生态环境渎职案件1件1人;预防部门在工商、税务、教育、水利、卫生等系统多次开展了职务犯罪预防教育、警示教育和法制宣传,并针对今年区重点水利工程—跃进灌溉干渠改造项目开展了专项预防。

3.维护公平正义。3强化法律监督

不断提升法律监督实效,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监督与程序监督并重、监督制约与沟通协调并重。全面维护司法公正。

一是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共监督刑事立案3件5人,依法追漏诉13人;

二是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法律监督,结合“刑事审判监督专项检查活动”和“全市检察机关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活动”开展,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及监督程序,对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案件进行审查和监管,无刑事审判人员在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中徇私舞弊等犯罪情况发生,无超期羁押现象发生。

三是加强民事行政裁判监督。共受理不服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申诉15件,经审查立案15件。提起抗诉1件。去年提请抗诉案件今年经法院再审改判2件。对经审查认为法院判决并无不当的案件,认真做好申诉案件当事人服判息诉和教育疏导工作。

4.打造便利诉求渠道,做好信访接待工作

始终要求控申工作人员坚持以民为本的信访理念,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上。维护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认真接待群众来访,依法妥善、快捷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打造便利诉求渠道。

一是带头坚持实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不断优化接待环境,提高接待水平,积极搞好文明接待;

二是开展以“反腐倡廉保民生,公平正义促和谐”为主题的举报宣传周”活动,宣传信访接待政策和举报途径;三是围绕“迎国庆、保稳定”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国庆期间上访案件的摸底排查和动态监控。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6件(次)其中举报中心初查17件,检察长接待14件(次)批办案件9件。检察环节无一“赴省进京”上访案件,继续保持了涉检“零上访”。

检察院业务标兵心得体会精选 优秀检察官心得体会(2篇)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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