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委协议书汇总 外协合同协议书(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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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外委协议书汇总一
承包单位: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凡属新建、改建、扩建、检修、安装等发包工程项目均应执行本协议。
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对乙方的安全资质进行审查,确认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与其资质相符合。
甲方将本外委(外包)劳务工程项目发包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本国家、省、市有关承包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管理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工程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工作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围(以合同为准):
4、承包方式:
二、工程项目期限(以合同为准)
自 年 月 日起开工,至 年 月 日完工。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省、市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法令、条例和安全工作规程及建设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乙方施工人员超过30人时,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可设兼职安全员,安全员必须经考核,有相应上岗资格证书。
3、乙方应有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与审查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制度等,乙方参加施工人员要求身体健康,年龄必须年满18周岁,小于55周岁。
4、外委(外包)劳务工程项目如同时满足以下情况时:有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在工地施工;工地施工人员总数(包括临时工)超过100人;项目工期超过180天这三个条件时,必须成立建设项目安全监督委员会,由建设项目安全监督委员会聘任有关人员组成安全监督机构,按规定开展安全监督工作,并认真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台帐。
5、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施工现场,甲方对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乙方应详细了解工程项目的作业环境、施工日期、各类安全措施情况及安全注意事项后。拟订施工计划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交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审批备案。
6、在甲方的同一区域内有二个及以上的乙方施工队伍进行交叉(指:空间或时间)作业时,乙方应负有对其协调管理责任。乙方要对施工现场周围设立安全防护栏和醒目的安全标志,以防闲杂人员进入,费用由乙方自理。
7、乙方在执行有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人身伤亡事故和可能引起严重设备事故情况时,乙方在施工前应主动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事先向乙方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审查合格后监督乙方实施,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8、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员工法制观念,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督促员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规、纪律、制度。
9、工程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工程款的2-5%作为施工安全保证金。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生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甲方应予以制止。当发生乙方责任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及严重未遂事故时,甲方可根据违章程度及整改效果等因素,确定安全施工保证金的扣除比例或按约定进行索赔或处罚,直至停止乙方工作;若由乙方施工人员的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伤害或设备事故、设备异常、设备损坏时,甲方有权按约定对乙方进行索赔、处罚等处理。
10、施工前,乙方进场参加施工人员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进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乙方自行组织),甲方应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入厂前安全生产告知教育,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消防等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进场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乙方若在施工中要增添进场参加施工人员,必须向甲方书面申报,由甲方进行入厂前安全生产告知教育并备案。未经甲方进行入厂前安全生产告知教育的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11、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消防工作;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消防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中有关的安全、消防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乙方人员施工中发生的不安全情况应及时向甲方通报,甲方安全管理部门有权对乙方实施安全监督、处罚。
12、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甲方在安全生产、消防等方面的有关规定,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消防管理、督促检查的责任,对于查出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不达标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暂停施工和撤消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均有乙方承担。
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的指令,乙方有权拒绝执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改进,甲方应认真整改。
13、乙方施工人员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所使用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施工。
一经开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已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等均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由此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而导致的事故负全面责任。
14、乙方使用的施工作业脚手架,应由经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的人员进行搭设(或委托有专业资质的单位搭建)。乙方使用负责人要对施工现场所用的脚手架每天开工前做必须的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检查合格后再登架作业。严禁使用未经验收、检查不合格和超过使用有效期内的脚手架。
15、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乙方必须借用或租赁甲方的,应由甲、乙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器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设备及工器具的使用(包括有特殊使用要求说明的)必须书面交代清楚。借入方必须进行检验,并做好检验记录。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器具的保管、维修应由借入使用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器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使用方负责。
16、施工区域范围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拦、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实需要拆除、变动的,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书面同意,并办妥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变动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变动安全措施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负责。
17、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须经省、市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培训中心颁发的有效期证件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验;中、小型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设施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起重设施安全作业规定要求”进行操作,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8、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禁火区域内动火作业的有关规定,正确使用动火作业工作要领。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工地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消防主管人员(甲方安全管理部门消防主管)的书面同意,落实防火、防爆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负责。
19、凡属甲方新建、改建、扩建、检修、安装等发包劳务工程项目均实行先签订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后开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执行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当工程在项目期限内未按时完成时,乙方应停止工作,办妥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延期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否则在此期限内(超过工程期限但未办理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延期手续的阶段)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后果一概由乙方负责。
20、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对地下设施(如:电缆、管道、光缆、接地网线等)及高压架空线的保护。甲方对地下设施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明确施工要求。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工程项目部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联系解决,采取保护措施后施工。严禁冒险作业、野蛮作业。
21、贯彻谁施工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电气、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责任造成对方及第三方人员伤亡时),双方应立即启动《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照国家、省、市有关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各自上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照各自的责任和本协议对应条款,协商解决。
22、其他未尽事宜: 乙方应提供所有参加承揽工程项目施工人员的有效劳动合同及工伤保险复印件 。
2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壹份备案。
2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按照有关安全监管部门事故调查报告,乙方负半责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扣除安全施工保证金100%,并加扣重伤10万元/人,死亡20万元/人。凡当年度发生一起以上(含一起)人员死亡事故和设备重大事故的乙方,三年内不得承包(承接)甲方工程。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委托代理人: (签字)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精选外委协议书汇总二
甲方:上海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管理合同约定,乙方为变配电设备有资质的专业管理公司,甲方经过对乙方的了解,决定将所属配电站委托乙方管理。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电力法》,并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乙方按照《关于变配电站的运行管理规程》及甲方配电站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电业kv巡视配电站巡视要求的管理内容,经双方自愿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管理的设备及数量:
甲方所属配电站为区路kv供电的配电站,计有kv电压等级,变比为:kv/kv,容量为kva(干式)变压器台。
二。管理地址:上海市区路弄号。项目为:
三。管理范围:
乙方管理范围为甲方与供电部门所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中责任分界点用户部份的配电站即kv进线闸刀至kv馈线开关出线桩头(包括kv馈线开关)进出线(电缆)均不属于委托管理范围。
四。甲、乙双方要求:
1.甲方要求:
1.1.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配电站采用的设备定期巡视方式。经双方约定为每周一次,并24小时全天候应急(到现场时间20-30分钟左右)
1.2.乙方应指派的配电站巡视人员专人应定期抄录有关仪表数据,记录电压、电流、电量等数值,每月提供一份《变配电站运行管理月报表》给甲方有关部门。乙方联系人;乙方联系人;
1.3.乙方应负责对配电站按电业的设备运行管理标准进行规范管理,确保配电站的正常、安全运行,并保持站内环境整洁。乙方应每月根据甲方用电负荷情况提醒并协助甲方调整md,若一年内发生二次应乙方未提醒甲方调整md而造成甲方md超限,乙方将承担责任。加强力率管理,在泛欧现代大厦用电负荷正常的情况下,尽量保持配电站力率正常。
1.4.在合同期内,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所管理设备建立预防性电气试验计划和维护计划,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1.5.乙方在巡视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和事故隐患应及时通知甲方,书面提出处理建议,由甲方采取措施进行消缺排除,乙方协助配合并做好有关记录。如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消缺排除,双方事先签定委托协议,乙方可按实际消耗的材料和人工向甲方进行结算。
1.6.配电站在运行中如发生事故,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协助甲方处理事故,并做好事故处理记录。由非乙方管理过失原因造成的设备故障处理,甲方可委托乙方处理事故,双方事先签定委托协议,乙方可按实际消耗的材料和人工向甲方进行结算。由乙方操作过失原因造成的,乙方应及时处理事故、负责修复,做好记录,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1.7.乙方的管理内容及标准均能符合国家相关职能部门(供电部门)的要求。
2.乙方要求:
2.1.对委托管理的配电站,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包括并不限于下述文件和图纸。
2.1.1.配电站平面布置图。
2.1.2.配电站电气主系统接线图。
2.1.3.配电站继电保护展开图。(包括各种保护、自切及进口继电器的型号及说明书)
2.1.4.变配电设备的电气交接试验报告。
2.1.5.主要电气设备(变压器、断路器、流变、压变、监控系统终端等)使用说明书复印件。
2.1.6.施工结束后的竣工图。
2.1.7.甲方与供电部门签订的供用电合同复印件。
2.1.8.设计院确定的负荷等级及分布情况。(设计说明书有关章节复印件)
2.2.1.乙方在接受委托管理前,须对配电站进行全面检查并审核电试继保校验报告及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对发现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质量、设备、站本体建筑、安全防护等方面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甲方。对影响安全运行的,甲方应及时进行整改和补充,否则由此而引发的事故,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2.2.为了便于和供电部门的联系,乙方须对配电站设备按供电部门的要求重新进行命名,并将带有设备命名的系统图送交一份给甲方存档。
2.2.3.甲方应配齐配电站应有的试验合格的安全用具及消防器材,并按电业规定定点放置。
2.2.4.配电站投运前,为确保配电站运行信息的及时交流,甲方应设专用分机,联系通道应畅通。
2.2.5.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停电,应书面写明日期和停电时间,提前24小时交给乙方巡视人员。设备停电由乙方巡视人员负责操作,恢复送电时,甲方应再通知乙方巡视人员操作送电。紧急停电,甲方对口专业人员可以直接下令乙方操作。乙方巡视人员应记下操作命令,如无录音电话,操作后甲方发令人应对记录的操作命令及时签认。
2.2.6.乙方巡视人员无法现场处理的设备缺陷或事故隐患,甲方在接到乙方的报告后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乙方也可受邀参与讨论,由甲方决策并付之实施。
2.2.7.出入配电站:甲方人员要进入无人值班配电站,应通知乙方派员陪同进入,并履行登记手续。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甲方根据企业经营及维修等要求,有权决定配电站部分或全部停电。
1.2.甲方可随时了解配电站运行情况。
1.3.巡视人员有越出职责范围,影响甲方企业经营行为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撤换该人员。
1.4.甲方应当为乙方进行有效管理创造条件并提供方便;
1.4.1.提供巡视所需的设施。
1.4.2.为出入
甲方配电站提供方便。
1.5.甲方如需变更所委派的与乙方业务对口的专业人员,应提前通知乙方。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乙方有权取得甲方委托管理的配电站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图纸。
2.2.对有可能影响配电站安全运行的设备、元件、器材,乙方有权提出由甲方进行改进或调换。
2.3.乙方应编制与配电站有关的运行规程和相关管理制度。
2.4.乙方应根据甲方委托管理合同,就配电站运行安全等问题与供电部门进行业务联系。
六。管理费用:
1.管理费:每月管理费元(含预防性电气试验费)
七。支付方式:
1.甲方支付方式为按每(月、季)支付一次。
2.具体支付日期为:每个月日前。
3.甲方以支票支付或以转账形式将该期管理费用付入乙方银行账号。
(乙方开户行:)
(乙方银行户名:)
(乙方银行账号:)
八。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管理期限为:年。
九。违约责任:
1.甲方如于合同规定的委托管理期限届满前终止委托,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应支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为甲方单方面终止委托月份至合同届满各月的管理费金额再加上2个月的管理费金额。
2.乙方如于合同规定的委托管理期限届满前退出管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为乙方单方面终止管理月份至合同届满各月的管理费金额再加2个月的管理费金额。
3.甲方如不能按约定日期支付管理费用,连续超过3个月,应向乙方说明原因,以便得到乙方的谅解。
4.因乙方管理原因造成的停电、设备损坏(站内),给甲方带来直接经济损失,乙方除负责抢修损坏的电气设备外,损坏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5.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甲方对项目管理终结,本合同自然终止,此种情况不受违约责任约束。
十。合同争议、更改、补充及终止: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由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可同意提交上海市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为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规定的管理期限届满时,本合同自然终止。如欲续订合同,须在期满前2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十一。其他事项:
1.本合同内容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可以签定补充协议或另加附页。
2.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本合同对甲、乙双方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后,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十。附件:
1.变配电设备设施维保作业规程。
2.变配电设备设施巡视作业规程。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签字)______乙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1:变配电设备设施维保作业规程
1.0.目的和范围:
确保变压器、高压柜、低压柜及附属设备运行合格率达到100%.
2.0.职责:
值班电工、维保电工负责执行本规程。
3.0.作业规程:
3.1.变配电设备维保内容:
3.1.1.每次维保工作的安全由值班电工负责。
3.1.2.由电工领班负责每年将kv变配电设备外委做电试,每年将kv变电设备外委做电试,并在《设备设施维保记录表》上作好记录。
3.1.3.由电工领班负责每年将电气安全用具外送做电试,并在《设备设施维保记录表》上作好记录。
3.2.配电设备内部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
3.2.1.检查电线和接线桩头。要求电线和桩头表面无变色、氧化现象,接触良好。
3.2.2.检查接地线。要求接地线无松动,接触可靠,接地线电阻小于4ω。
3.2.3.检查电器元件。要求开关、接触器动作灵敏、可靠,无损坏、发热、异响现象。
3.2.4.对修理过的设备要加强巡查,修理内容记录在《设备设施维保记录表》内。
3.3.每半年对配电设备进行一次清洁
3.3.1.对变配电设备(包括变压器、高低压柜、量电柜、发电机柜)内部进行清洁工作。
3.3.2.检查箱内的清洁。要求柜内电器元件干净、整洁,开关轨道清洁并上油。
3.3.3.开关柜外清洁。要求柜外柜顶、桥架等用清洁布擦干净。
3.3.4.清洁完毕在《设备设施维保记录表》上作好记录。
3.3.5.维修后,应将固体废弃物及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按规定送至垃圾房集中处理。
4.0.相关文件和记录:
4.1《电气管理工作制度》。
4.2《设备设施维保记录表》。
附件2:变配电设备设施巡视作业规程。
1.目的和范围:
配电站为路kv供电的配电站,计有kv电压等级,变比为:kv/kv,容量为kva(干式)变压器台。保证上述变电机房供配电等设备正常运行。
2.职责:
维保人员负责执行本规程。
3.0维保人员工作程序:
3.1上岗前的准备:
3.1.1维保人员应安合同约定定期定时到岗。
3.1.2维保人员上岗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3.1.3查阅上一班的运行记录若有疑问向领班了解情况,各项记录无疑义后签名确认。
3.2在岗的巡视要求:
3.2.1巡视变压器运行的声音、温度和电压。
3.2.2巡视各支路的电流、信号装置。
3.2.3巡视各种安全用品是否按规定摆放。
3.2.4巡视各种消防器材是否完好,并按规定放置。
3.2.5巡视环境卫生和通风情况。
3.2.6巡视变配电室的门窗关闭情况。
3.2.7巡视是否有小动物活动的迹象。
3.2.8巡视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记录于运行记录中的备注栏内。
3.2.9当值班维保人员每一次巡视,要求将巡视情况记录于《变配电系统运行记录表》上。
3.2.10维修后应将固体废弃物及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按规定送至垃圾房集中处理。
3.2.11遇突发事件操作程序按《突发事件处理手册》进行处理。
精选外委协议书汇总三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_________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
(甲方)_________与_________大学(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从参加_________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考生中录取_________为_________专业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研究生,学制_________年,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入学,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修业期满后,派遣回原委托培养单位工作。委托培养研究生在学期间不享受奖学金、公费医疗待遇,到外地调查、参加学术会议等活动的旅差费自理。
二、乙方职责
1.乙方负责与委托培养研究生制定培养方案和学习计划,按国家有关要求,组织进行教学和科研工作。
2.乙方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加强对委托培养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学籍管理等工作,奖惩办法与国家计划内研究生相同。
3.委托培养研究生修业期满,乙方负责发给相应学历证书。凡按计划要求修完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评审的,发给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凡因故未修完课程或因课程考试不合格者,按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4.研究生学习结束,乙方负责将其档案和有关材料转回甲方。
三、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培养费用,每人每年_________元,在每学年开学时付给乙方,委托培养研究生凭交费单据注册入学。
2.甲方负责协助乙方搞好委托培养研究生业务学习、政治思想等工作,在可能情况下协助提供实习场所、资料、研究课题以及有利地完成其学业的有关条件。
四、委托培养研究生,因种种原因不能坚持学习者,经乙方批准,可办理休学或退学手续,凡在校超过二分之一学期者,该学年培养费不退;在校不超过三分之一学期者,该学年经费退还一半。
五、在修业期间,如发生协议以外的问题,双方可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最后签字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委培研究生(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甲方交付培养费可面交或银行汇款,银行汇款请寄:
收款单位: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汇款请注明_________级_________专业_________研究生培养费
精选外委协议书汇总四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_________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甲方)_________与_________大学(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从参加________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考生中录取_________为_________专业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研究生,学制________年,于________年____月入学,至________年____月止,修业期满后,派遣回原委托培养单位工作。委托培养研究生在学期间不享受奖学金、公费医疗待遇,到外地调查、参加学术会议等活动的旅差费自理。
二、乙方职责
1.乙方负责与委托培养研究生制定培养方案和学习计划,按国家有关要求,组织进行教学和科研工作。
2.乙方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加强对委托培养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学籍管理等工作,奖惩办法与国家计划内研究生相同。
3.委托培养研究生修业期满,乙方负责发给相应学历证书。凡按计划要求修完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评审的,发给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凡因故未修完课程或因课程考试不合格者,按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4.研究生学习结束,乙方负责将其档案和有关材料转回甲方。
三、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培养费用,每人每年_________元,在每学年开学时付给乙方,委托培养研究生凭交费单据注册入学。
2.甲方负责协助乙方搞好委托培养研究生业务学习、政治思想等工作,在可能情况下协助提供实习场所、资料、研究课题以及有利地完成其学业的有关条件。
四、委托培养研究生,因种种原因不能坚持学习者,经乙方批准,可办理休学或退学手续,凡在校超过二分之一学期者,该学年培养费不退;在校不超过三分之一学期者,该学年经费退还一半。
五、在修业期间,如发生协议以外的问题,双方可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最后签字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委培研究生(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附件甲方交付培养费可面交或银行汇款,银行汇款请寄:收款单位: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汇款请注明_________级_________专业_________研究生培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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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外委协议书汇总五
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合同书(样式四)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_________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甲方)_________与_________大学(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从参加_________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考生中录取_________为_________专业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研究生,学制_________年,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入学,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修业期满后,派遣回原委托培养单位工作。委托培养研究生在学期间不享受奖学金、公费医疗待遇,到外地调查、参加学术会议等活动的旅差费自理。
二、乙方职责
1.乙方负责与委托培养研究生制定培养方案和学习计划,按国家有关要求,组织进行教学和科研工作。
2.乙方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加强对委托培养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学籍管理等工作,奖惩办法与国家计划内研究生相同。
3.委托培养研究生修业期满,乙方负责发给相应学历证书。凡按计划要求修完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评审的,发给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凡因故未修完课程或因课程考试不合格者,按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4.研究生学习结束,乙方负责将其档案和有关材料转回甲方。
三、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培养费用,每人每年_________元,在每学年开学时付给乙方,委托培养研究生凭交费单据注册入学。
2.甲方负责协助乙方搞好委托培养研究生业务学习、政治思想等工作,在可能情况下协助提供实习场所、资料、研究课题以及有利地完成其学业的有关条件。
四、委托培养研究生,因种种原因不能坚持学习者,经乙方批准,可办理休学或退学手续,凡在校超过二分之一学期者,该学年培养费不退;在校不超过三分之一学期者,该学年经费退还一半。
五、在修业期间,如发生协议以外的问题,双方可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最后签字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委培研究生(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甲方交付培养费可面交或银行汇款,银行汇款请寄:
收款单位: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汇款请注明_________级_________专业_________研究生培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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