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运行调度工作心得体会精选 生产调度培训心得体会(3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关于生产运行调度工作心得体会精选一
委 托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 托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说明
1. 本统一合同文本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各单位签订输变电设备委托运行维护服务合同。
2. 对于本统一合同文本中需当事人填写之处,如当事人约定无需填写的,则应注明“无”或划“/”。
3. 对本统一合同文本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当事人均应在“特别约定”条款中进行约定,除此之外不得直接对合同文本进行改动。
4. 有关本统一合同文本的其他使用说明见合同文本脚注。
5. 国家电网公司各单位合同承办人员应按照本使用说明起草合同,在合同开始内部审核或提交对方前应删除本使用说明及合同文本脚注。
目 录
第1条 总则 1
第2条 运行维护管理范围、目标及期限 1
第3条 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2
第4条 受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3
第5条 运维费用和运行维护成本 7
第6条 陈述与保证 8
第7条 违约责任 8
第8条 不可抗力 9
第9条 争议解决 10
第10条 合同生效 10
第11条 合同附件 10
第12条 签订日期 11
第13条 份数 11
第14条 特别约定 11_______工程输变电设备委托运行维护合同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委托方拟委托受托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对委托方输变电设备进行运行维护管理,且受托方同意接受委托。为明确双方在运行维护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 总则
1.1 委托方负责指导、监督、评价受托方工作,创造条件支持受托方对委托方输变电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并向受托方支付输变电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委托费(以下简称“运维费用”)。
1.2 受托方应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监管条例》、《电网运行规则(试行)》、《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变电站管理规范》、《架空输电线路管理规范》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委托方输变电设备进行专业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第2条 运行维护管理范围、目标及期限
2.1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运行维护管理的资产范围包括 ,上述资产在本合同中统称为“目标资产”,目标资产的具体情况见《委托运行资产明细表》(附件)。
2.2 委托运行维护管理目标
2.2.1 受托方保证目标资产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安全规范,符合以下运行规程和运行标准:
(1)《变电站管理规范》
(2)《架空输电线路管理规范》
(3)《跨区电网生产管理规定》
(4)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2 受托方应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委托方目标资产安全生产运行,努力降低生产运行成本费用,并达到如下目标:
(1)送电目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安全目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运行可靠性目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运行管理目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 委托运行维护管理期限:
委托运行维护管理期限共 (年/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3条 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委托方的权利
3.1.1 享有对受托方的目标资产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考评的权利。
3.1.2 享有依法或依本合同约定,解除与受托方的委托关系的权利。
3.1.3 审查批复委托目标资产年度综合检修计划、停电检修计划方案、技术改造计划及零购计划。
3.1.4 审查批复受托方报送的检修、技术改造项目实施方案以及事故抢修方案。
3.1.5 监督和检查委托范围内目标资产的运行管理情况,组织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负责监督、检查运行维护费和大修、技改、零购资金的使用情况。组织技改工程的审计。
3.1.6 对委托资产的报废、处置行为进行审核、批复。
3.2 委托方的义务
3.2.1 根据本合同和相关规定向受托方支付运维费用。
3.2.2 及时将有关大修、技改合同副本等资料移交受托方。
3.2.3 负责组织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
3.2.4 对目标资产进行投保,当发生投保资产保险责任内事故时,负责同保险公司谈判赔偿事宜,受托方应提供配合。
第4条 受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受托方的权利
4.1.1 享有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委托方收取运维费用的权利。
4.1.2 享有在遵守国家电力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的前提下,对目标资产开展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的权利。
4.2 受托方的义务
受托方应按照委托方关于目标资产运行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目标资产的日常维护、常规检修和事故抢修等工作,及时处理委托设备的运行问题,确保目标资产安全可靠运行,保证受托资产完好。
4.2.1 受托方的运行管理义务
(1)应全面贯彻执行电网运行维护的相关规章制度和甲方的有关管理规范。
(2)应建立健全高效、严格的生产运行指挥系统,及时解决生产运行中发生的问题。
(3)应按规定负责制订目标资产的现场运行规程,并报委托方备案。新建工程的运行规程必须在投运前3个月完成制订和审批工作。遇有设备和系统变动时,应及时修订现场运行规程。
(4)应建立和健全目标资产中设备的技术档案,包括设备说明书、技术资料、重要设备的出厂试验等原始资料,设备投运后的大修资料、重大技术改造资料,重大缺陷和事故情况等原始记录,历年的预试和维修记录等档案资料。
(5)负责目标资产的技术监督工作,对设备状况及时做出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意见,向委托方每半年提供技术监督总结报告。
(6)应加强设备缺陷管理,按设备缺陷的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做好记录,并及时进行消缺处理:消缺时间不得超过目标资产运行管理规范的时间要求。
(7)负责按委托方要求报送各类计划方案。负责测算委托范围内受托资产的运行管理费用,负责编制委托设备综合检修计划、停电检修计划方案及各类资金支付申请等,并报送委托方审查。
(8)应严格执行委托方安全生产及运行情况报告制度,及时上报事故、运行情况。发生事故应迅速组织应急抢修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事故分析报告。每月 日前应将上月的“运行月报”报送委托方,月报内容包括送电量完成情况、巡视运行情况、检修消缺情况、主要事件及运行分析和线损、电压、可靠性等指标完成情况。
(9)应定期召开生产运行分析会,对设备运行情况、存在缺陷和所发生的异常及事故进行分析。针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具体改进或调整措施并予以实施。
(10)应于每年 月 日前将上一年度生产运行总结报送委托方。
(11)负责协助委托方与保险公司洽谈设备投保事宜;当发生目标资产损坏等保险范围内事故时,受托方应第一时间通知委托方,并负责做好抢险、现场取证、索赔资料收集,协助委托方进行索赔谈判事宜。
4.2.2 受托方的安全管理义务
(1)受托方是目标资产运行维护和缺陷管理的责任单位,是电力生产事故的归属单位。
(2)受托方负责目标资产运行维护、修理、消缺和事故的统计、填报,按照电网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各项运行维护工作并承担安全责任。
(3)应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调查和统计上报运行维护期内发生的人身、电网和设备事故,委托方按照有关规定对受托方进行安全考核。
(4)应建立安全监察机构和安全监察体系;建立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保证体系;并按照有关规定,加强
生产运行调度工作心得体会精选 生产调度培训心得体会(3篇)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