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老年人防诈骗宣传(40篇)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开展老年人防诈骗宣传篇一
针对我县电信诈骗的犯罪的严峻形势,为切实增强群众的防范意识,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10报警服务台专门设立反诈骗专家咨询席,认真受理群众报警,详细记录案情要素,及时把握犯罪规律和动向,面对面向群众讲解防范赏识,切实提高报案群众及其亲属对电信诈骗的犯罪的防范意识。
针对高发诈骗手段,适时开展街面宣传、入户宣传,充分利用led显示屏、标语、安全提示牌等形式加大宣传电信诈骗的犯罪的手段和防范措施,并通过自媒体不断发布各类诈骗信息,提高群众对电信诈骗的识知度,增强群从自防意识,减少或避免上当受骗几率。
在银行、通信等单位张贴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海报,通过醒目的警示标语提醒员工和客户随时提高警惕。并随时根据发案特点对各单位进行讲座培训,不断提高协作部门防诈意识,提醒能力,对于办理业务的人员,会计、信贷等重点部门做到多提示、多沟通,积极发放宣传单,尤其是对老年人加强了宣传教育,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
作为最贴近客户的基层部门,xx银行xx分行营业部开展了防范电信诈骗集中宣传月活动。
开展老年人防诈骗宣传篇二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县委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精神,在全镇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为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宣传阐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现实意义和长远影响,充分展示党和国家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和优化服务“四管齐下”,将宣传发动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强化新闻媒体主阵主渠道作用,突出新媒体矩阵和传播优势,发挥社会面宣传“点对点”贴近性的特点;注重宣传内容和方式创新,加强案例式宣传,切实提高宣传质效;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严格宣传纪律,有效防范化解负面舆情,为推进我镇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提供有力舆论支座培训,不断提高协作部门防诈意识,提醒能力,对于办理业务的人员,会计、信贷等重点部门做到多提示、多沟通,积极发放宣传单,尤其是对老年人加强了宣传教育,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
作为最贴近客户的基层部门,xx银行xx分行营业部开展了防范电信诈骗集中宣传月活动。
开展老年人防诈骗宣传篇二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县委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精神,在全镇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为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宣传阐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现实意义和长远影响,充分展示党和国家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和优化服务“四管齐下”,将宣传发动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强化新闻媒体主阵主渠道作用,突出新媒体矩阵和传播优势,发挥社会面宣传“点对点”贴近性的特点;注重宣传内容和方式创新,加强案例式宣传,切实提高宣传质效;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严格宣传纪律,有效防范化解负面舆情,为推进我镇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提供有力舆论支持。
(一)宣传阐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重大意义。广泛宣传解读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弘扬中华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保持同本民方社会环或等方面的重大义。
(二)宣传报道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取得的积极成效。宣传报道各成员单位扎实开展专项行动,严格依法办案,依法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严肃查处养老诈骗案件、规范整治养。老领域突出问题、健全完善预防治理养老诈骗长效工作机制,依法整治以“养老”为名的各类涉诈涉稳问题风险隐患,铲除养老诈骗滋生土壤,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的积极成效。
(三)持续宣传专项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深入挖掘、广泛宣传依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有力打击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有效整治规范涉老涉诈乱象,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
(四)充分展示反诈宣传教育创新举措和生动实践。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综治中心、公益性社会组织等作用,大力加强对全社会特别是老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的创新举措,及时宣传打击整治的政策法规,公布典型案例,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深刻揭露养老诈骗手法、表现形式和严重危害,帮助老年人识别诈骗套路,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
(一)主流媒体宣传报道。要主动对接新闻媒体,积极提供宣传素材,配合新闻采访,大力宣传专项行动重要工作部署、典型警示案例、重大打击成果和整治成效,形成震慑养老诈确法犯罪的强大声势。
开展老年人防诈骗宣传篇三
为贯彻落实略阳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加强涉老食品、保健产品的监管,切实保护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全面落实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整治行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涉老食品、保健产品经营者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保健产品、违法发布广告等违法行为,督促涉老食品、保健产品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守法诚信意识。
通过专项整治,着力规范全县涉老食品、保健产品流通秩序,有效遏制针对老年人群体的违法营销涉老食品、保健产品的行为,大力提升老年人对食品和保健产品的安全消费意识,逐步形成群防群控、社会共治的局面。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局决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综合股,负责此次专项工作的上传下达,资料归档等日常工作。
(一)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强化行政指导,督促广告市场主体依法严格审查食品、保健食品等广告内容。
加强广告监测检查,针对涉及老年人的商品和服务广告开展专项监测检查,有效实施对广告发布活动的动态监管。
加强广告监管执法,重点查处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和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保健食品等广告的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知识产权监管股、综合执法大队,各镇办所)
(二)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行为。
针对坑害老年人的食品、保健产品会销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在宾馆、酒店、商场、居民区、城乡结合部等地,利用“会托”、“医托”、专家讲课、赠送礼品等方式,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虚假宣传涉老食品、保健产品功效、作用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食品流通股、药械保化股、综合执法大队,各镇办所)
(三)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重点查处非法添加及未按注册备案要求组织生产的违法行为。
严厉查处食品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与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不一致,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违法行为。
重点查处保健食品之外其他食品的标签声称具备保健功能,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行为。
(责任单位:食品生产股、食品流通股、药械保化股、综合执法大队,各镇办所)
(四)严厉打击传销和违规直销行为。
开展老年人防诈骗宣传篇四
为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惩处欺诈老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预防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增强因养老诈骗引发的涉稳风险防控能力,切实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有效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根据市民政局《全市养老服务领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x市民发〔2022〕47号)和县平安xx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xx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秦平安办〔2022〕5号)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县养老服务领域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xxx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8日至20日)。各镇要结合工作实际,成立工作机构,制定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及时启动工作。4月20日前,向县民政局报送工作方案、动员部署情况,以及工作机构组成人员、联络员名单和联系方式。
(三)摸底排查阶段(4月21至30日)。既要对全县已经登记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也要对未登记、未经备案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场所开展全面摸排。要将日常掌握的信息和摸底排查到的信息,与市场监管部门获取的信息相结合,汇总形成摸排对象清单。4月30日前,各镇向县民政局报送宣传发动和摸底排查阶段性小结。
1、明确负责摸排主体:已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由备案的县民政局负责摸排;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由服务场所所在乡镇负责摸排。要充分依托熟悉情况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上门调查、实际走访等方式开展排摸工作。
2、准确把握摸排重点:重点排查民办、公建民营及规模相对较大的、涉足多产业领域的养老服务机构。重点排查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因为经济类犯罪被提起过诉讼,或者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等情形,特别是要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收取大额预付费、预付费涉及人数、预付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况。
(四)分类处置阶段(5月1日至9月15日)。要坚持“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的工作原则,在全面摸排的基础上,按照“一院一策”的原则,对排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低到高的“绿黄橙红”风险管控名单。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养老机构纳入绿色名单正常开展监管,其余按照“黄橙红”名单进行风险管控。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排查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并形成摸排情况报告。对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也要做好分类处置。对已经收住老年人,运营比较平稳,且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督促其尽快依法办理登记,并加强后续跟踪检查,确保风险整体可控;对已经收住老年人,且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责令退还资金,并根据场所性质进行分类处置:属民非性质的社会组织由县民政局处置,属企业性质的移交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取缔。乡镇纳入“红橙黄”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在分类处置的同时要报送县民政局。每月3日前向县民政局报送上月进展情况,9月18日前报送本阶段工作小结。
(五)整改推进阶段(9月16日至9月30日)。要及时对摸排到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改销号。以专项行动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持续推进养老诈骗工作,加快完善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机制,健全综合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确保全县范围内养老服务防范化解诈骗工作可防可控。10月8日前,向县民政局报送专项行动总结,以及出台的`重要文件。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把这次有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单位一把手工程,纳入2022年工作重点,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县民政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县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低保办等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牵头召集工作。要结合工作实际,迅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分解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要落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的主体责任,负责推进防诈骗工作具体落实。要及时向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发现重大案件线索、重大风险隐患,第一时间报告。
(二)加强协调配合。要充分发挥好养老服务联席会议等协调机制作用,对重大敏感案件、重大政策制定、专项工作安排等互相警示提醒、加强会商研判。要与政法、公安、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等单位建立定期通报机制,配合做好养老诈骗的调查认定、定性定级、风险评估、后续处置等工作。要主动与当地市场
监管部门加强线上线下数据对接共享,及时掌握信息,依法依规开展监管。
开展老年人防诈骗宣传篇五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淮安市以扎实的作风、得力的举措,高站位组织领导、高标准安排部署、高质量推动落实,专项行动整体呈现推进有力度、宣传有声势、打击有成效的良好态势,以实际行动守护老百姓的“养老钱”。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淮安市深入开展调研,倾听基层声音,针对行骗手段、惯用套路有的放矢地开展宣传,进公园、进超市、进家门,全方位、多渠道宣传养老诈骗手法。
“天上不会掉馅饼,小恩小惠是陷阱。中奖信息不要听,注意全是鬼把戏。”在洪泽区曹庄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全省“普法达人”袁志西通过“说唱”形式开展整治养老诈骗普法宣传。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在审理王某等诈骗案中,发现不法分子在农贸市场摆摊设点,虚构“蜂蜜膏”具有治疗哮喘、关节炎等功效,诱骗老年人以高价购买,侵害老年人权益。为防止老年人上当受骗,经开区法院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通报相关情况,并提出司法建议。
全市政法机关延伸审判职能,结合案件审判,深入分析养老诈骗的犯罪成因,针对问题提出司法建议。专项行动期间,全市法院共发出司法建议8份,为推动行业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贡献司法智慧。
全方位挖掘线索。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淮安深挖案件线索,以城乡基层为重点,以镇(街道)为单位,深入村(社区),开展养老诈骗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大排查、大起底、大核查,本地自排线索53条、核查有效线索19条。
全链条源头治理。淮安紧盯养老服务机构注册、项目审核等重点环节,进一步压实行业领域监管部门在市场准入、广告管理、资金监管和动态管理等方面的主体责任,构建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源头治理体系。
全领域净化生态。加快分类处置,整治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与企业,对涉嫌犯罪行为的,及时移送政法机关依法处理。深化“三书一函”在行业乱象整治中的重要作用,对涉及多部门监管领域的问题隐患,组织开展联合摸排、联合执法、联合惩戒行动,确保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谢谢警察同志,帮我们把钱追回来,你们真是好样的。”日前,涟水县市民孙先生和4名老年人专程到涟水县公安局,向为其追回被骗财物的办案民警表示感谢。几天前,孙先生被两名男子以倒卖“玉蟾蜍”可以获利为名骗取1500元。涟水县公安局紧抓线索不放,梳理发现类似案件数十起。通过研判侦查,成功捣毁一个专门针对老人诈骗的流窜作案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带破诈骗留守老人案件30余起,追缴涉案赃款3万余元。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们始终保持严打整治高压态势,坚持以打开路,强化侦查攻坚,聚力打团伙、追逃犯,实现全链条打击,确保快侦快破、打深打透,进一步压降犯罪案件总量、提升破案打处质效,全力加强追赃挽损,牢牢守住老年人的‘钱袋子’。”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xxx华介绍,今年以来,淮安公安已破获涉养老诈骗案件102起、抓获298人、追赃挽损亿元。
案件办理从严从快,追赃挽损从全从紧。专项行动期间,全市法院共受理涉养老诈骗案件3件7人,涉及被害老年人212人,涉案金额万元。案件审理中被告人均认罪认罚,并于9月20日前全部宣判。案件审理注重对涉案财物的审查和甄别,做到应退尽退、应追尽追、应赔尽赔,最大程度挽回受害群众损失。截至目前,追赃60余万元,追赃挽损率为,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开展老年人防诈骗宣传篇六
9月28日上午,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洪波主持召开闽清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总结会,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各乡镇政法委员及县专项办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洪波书记全面总结了自今年4月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取得的成效经验,并就下一步常态化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作出部署。
各乡镇、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能,把常态化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行动引向深入,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各成员单位要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把专项行动中的成功经验固化为政策制度,完善线索核查、依法打击、行业治理、宣传教育、责任落实、考核评价六大机制,坚持边打、边治、边建,确保任务措施落实落细。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执法检查,聚焦重点工作,对养老住房虚假广告、“黑机构”、非法行医等突出问题,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政法部门要持续运用好“三书一函”,做好风险提示,压实监管责任,确保常治长效。
要经常性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与“平安三率”宣传等结合起来,将易受骗老人作为重点对象,常态化宣传典型案例、反诈知识,深入揭批养老诈骗套路手法,帮助老年人提高识骗防骗意识和能力,确保舆论宣传有声有色。
开展老年人防诈骗宣传篇七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持续强化组织发动,坚持收官不收兵,严防松弛懈怠,始终做到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永远在路上。
持续探索群众喜闻乐见、贴近生活的宣传活动,切实提升宣传教育针对性、精准性、实效性。把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作为平安建设重要任务,推动形成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良好导向。
聚焦线索深挖,畅通举报渠道,及时有效接收群众举报,通过领导包案、多警联动、定期调度等方式强化大要案攻坚,全力做好涉案财物清运、财产变现、资金归集和清退等工作,最大限度挽回受害老年人财产损失。
深化部门协作,完善信息共享、协作联动机制,用制度机制巩固深化专项行动成果;强化督导检查,督促各地和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好打击整治责任,确保常态化打击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切实为党的xxx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开展老年人防诈骗宣传篇八
为深入贯彻xxx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全乡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为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惩处欺诈老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预防打击治理养老诈骗工作长效机制,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县统一部署,决定在全乡范围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工作专班,由党委委员曾伟兼任专班主任,千佛乡警务室负责人周玉清、社会治理办主任彭中任专班副主任,专班工作人员由陶俊、王嘉茂、王皓洋、黄春雪兼任,办公地点设乡社会治理办。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开展。
开展老年人防诈骗宣传篇九
自今年4月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全国专项行动办公室会同各地各有关部门坚持依法打击、整治规范、宣传教育“三箭齐发”,打了一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整体战、攻坚战,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全国共立案侦办养老诈骗刑事案件41090起、破案39294起,打掉犯罪团伙473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万余人,提起公诉8516人,一审判决案件1645起4523人,追回赃款308亿余元,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得到有力打击遏制。各地各有关部门共排查发现涉诈问题隐患23169个,已整治完成22398个,整治率,养老领域涉诈乱象得到有效整治。全社会反诈防诈意识明显增强,“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初步形成。国家xxx调查显示,82%的群众认为养老领域各种乱象减少,群众对专项行动的满意度达86%。
对于下一步如何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陈一新强调要坚持完善“六大长效机制”,更加有力有效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要常态化畅通举报渠道、开展线索摸排、压实线索核查办理责任,为常态化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提供精准指引。
要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保持严惩高压态势。要坚持精准打击、打深打透,全力追赃挽损,把老年人损失降到最低。
要持续深化部门协作,完善信息共享、协作联动机制,常态化开展联合摸排、联合执法、联合惩戒、联合攻坚,消除监管盲区、增强治理合力,不断提高相关行业依法治理水平。
要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纳入各地普法计划,将易受骗老人作为重点对象,综合运用各类媒体,深入揭批养老诈骗套路手法,帮助老年人提高识骗防骗意识和能力。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承担好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常态化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各项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承担好主体责任,做到每年都有部署、有重点、有措施、有检查、有效果。
要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纳入平安建设考评体系,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要及时发现问题和短板弱项,加强督促指导、跟踪督办。要注重群众评价,确保常态化打击整治的各项工作合民意、得民心。
开展老年人防诈骗宣传篇十
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我们的生活有了极大的改善,但这也促使了许多人利用高科技诈骗钱财,破坏人们的财产利益。现在的骗子无处不在,甚至就在你身边,可要多加小心你的口袋哦!
当今最为广泛的诈骗方法无非就是冒充“朋友”向你发qq信息、打电话、发短信,“我遇难了!”拜托你马上“救急”汇款。看在朋友的份上,你汇了款后才得知你的“朋友”已经逃之夭夭。最后,遇难反成自己!
最令人哭笑不得的就是冒充公安机关逮捕你这个所谓的“犯罪嫌疑人”,说你绑架,xxx等罪案,再通过打电话和发信息的方式,步步引诱,甚至绑票赎金,将银行账号的钱转走。“公安机关”反成“嫌疑犯”!真是让人哭笑不得,无语伦次!
“你中大奖啦!”这是最为普遍的诈骗方式,骗子往往冒充“我是歌手”“中国好声音”等知名节目,传来佳音,你中大奖,只要交一点“保险费”,“税金”就可以领取大奖,机会不容错过,再不来就没有啦!你付费以后,“大奖”消失的无影无踪。看来,这就是贪小便宜的“大奖”吧!
令人最不可思议的还是“欠费”,电话欠费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但却还是有许多诈骗发生:我是中国电信的工作人员,您的电话、电视、宽带账户欠费了,请缴纳“滞纳金”!没想到“滞纳金”最后进了骗子的腰包。
“天上掉钱啦!”你在街头发现一大笔钱,跑去捡起。谁知,骗子在假钱上下药,趁你昏迷之时,取走所有的贵重物品,当你起来以后,发现财物被骗子一扫而空,后悔莫及啊!你见过天上掉钱吗?做事还是谨慎为好!
骗子无处不在,利用数不胜数的手段处处诈骗,千方百计,步步引诱,你时刻小心着吗?防止诈骗,保护自己的财产利益,是一件很重要的事哟!只要我们处理得当,就一定不会上那些可恶诈骗团的“鱼钩”了。
小心“防”诈骗,安全“0”距离,只要我们谨慎行事,捂紧口袋,正确判断,就能远离诈骗,远离骗子!防止诈骗,从我做起,欧耶!
开展老年人防诈骗宣传篇十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全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响应全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有效化解、防范、遏制养老服务领域诈骗及非法集资问题,督促养老机构控制融资风险,及早发现养老诈骗及非法集资活动相关线索,妥善化解风险,增强老年人防诈骗和自我保护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加强养老服务领域诈骗和非法集资活动监测预警,紧盯发生在老年人身边、侵害老年人利益的人和事,从根源防范和化解风险。加大宣传教育,完善管理机制,推动重点工作落实,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养老服务企业涉嫌诈骗老年人资金问题。排查整治从事养老服务的企业利用提供居家上门服务和社区服务的便利,向老年人宣传涉及“消费返利”“健康管理”等消费金融渠道,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等虚假广告信息,以骗取老年人资金,使老年人利益受损的问题;养老服务企业以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体检或不合理低价旅游等欺骗、诱导方式,向老年人进行虚假商业宣传,骗取老年人信任,非法吸收资金的问题;乡镇(办)民政部门对以不同形式提供服务的企业监管不到位、出现养老行业漏洞的问题。
(二)养老服务机构涉嫌非法集资和预收费管理问题。排查整治养老服务机构以“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或长期出租“养老公寓”、销售“老年产品”、“以房养老”等名义,承诺高额利息或回报为诱饵,向入住老年人或社会公众吸引投资问题;养老服务机构通过向未入住人员销售“会员卡”“贵宾卡”“预付卡”,收取相关费用问题;养老服务机构向已入住老年人提前收取养老费问题;乡镇(办)民政部门对养老诈骗和非法集资风险提示不够、发现问题线索报告处置不力的问题。
(三)养老服务机构涉嫌违规销售保健品问题。排查整治养老服务机构向老年人推销故意夸大功效的“保健”产品现象;养老服务机构为牟取暴利将普通消费品“功能化”包装后高价售卖现象;乡镇(办)民政部门对养老服务机构违规销售保健品排查、处理不到位的问题。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办)民政部门要提高政治意识,周密部署、严密组织养老服务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积极推进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要组织深入排查,摸清底数,针对问题抓好整改,建立排查整治清单。要督促指导辖区内养老机构、养老服务企业自觉抵制非法集资行为,及时上报涉嫌诈骗和非法集资活动的相关信息及线索。各乡镇(办)要把打击养老服务领域诈骗活动作为一项常态性、长效性的工作执行,要明确专人负责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综合监管。各乡镇(办)民政部门要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特别是社会办养老机构的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督促养老服务机构加强食品、药品、消防等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预收费、会员费、产品推销的监管,发现非法集资线索及时报告相关行业监管部门,有效规避电信诈骗、金融诈骗等风险,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建立监测预警报告机制,根据不同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的风险区别对待、分类处置。对情节较轻的,要报告乡镇(办)政府;对情节较重的,要报告区级党委和政府,及时化解矛盾和风险。强化责任追究,对因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导致发生严重问题和重大隐患整改不及时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办)民政部门要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在街道、社区和养老服务机构张贴防诈骗宣传海报、发放防诈骗宣传折页、悬挂横幅,组织老年人观看民政厅制作的防诈骗宣传短片;围绕尊老孝老爱老、防范养老诈骗及非法集资等主题,制作播放短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积极发挥群众力量,动员群众参与到活动中来,举报相关线索。积极宣传依法依规维护合法权益的方式和渠道,引导帮助老年人通过法律理性维护合法权益。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乡镇(办)民政部门要及时将排查出的风险线索上报区民政局,重大突出情况立即报送。认真总结排查整治成效、风险形势,期间各乡镇(办)可随时报送阶段性成果、突出风险苗头、典型案例、工作亮点等。
开展老年人防诈骗宣传篇十二
市防范打击电信诈骗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市政法委综合治理办公室、市公安局:
x分公司在全市开展打击信息诈骗专项活动中,认真落实省公司、通信管局和市政法委、公安局等部门打击防范电信诈骗专项治理活动会议精神,积极配合市打击防范电信诈骗活动综合治理等部门联合专项行动,公司党委以高度负责任的态度,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基础,本着行业部门技术业务特征为着力点,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主动作为,迅速有力,采取有效的打击办法与技术措施,全面落实了打击治理活动,竭力推动了活动有效开展,效果显著,成绩裴然。
一、党委重视、成立组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总经理贝学斌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综合治理领导组;为有效开展打击防范电信诈骗综合治理有效性和组织保障,及时转发并制定了具体的打击信息诈骗行动方案与措施,严格按照市委和政发委和上级主管部门会议精神和行动方案要求,规定内容不走样,在自主安排的内容中,我们措施紧密结合通信信息支撑和技术优势,做出了既有行业特征进行治理,又通过对典型信息诈骗的犯罪作案的案例进行分析总结,提出具体防范措施;各技术业务部门主动出击,紧密跟踪,密切注意往来通信业务进出入端口,业务异常变动,遇有特殊情况,
立即汇总汇报,做到有组织、有秩序、有预案,活动开展有力、有序、有效。
二、技术优势,追根求源。公司打击办公室各成员单位,特别是业务部门,根据本部门技术特征,各司其职,突出特色,一旦发现犯罪嫌疑及时报告打击办公室,及时汇总、分析整理信息,找出诈骗的犯罪信息依据,对有犯罪嫌疑,证据确凿,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及早防范,保障信息安全。
五、强化宣教、立足长远。不仅在当前活动,积极行动,而且在实践中,摸索打击信息诈骗手段的长效机制,通过把活动,变成日常监管、通过短期宣传教育,到成为日常常识教育,普及大众对其危害性的认识,从根本上提高公众的防诈骗意识与技能,才能保障打击防范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及时、长久。
开展老年人防诈骗宣传篇十三
枫芸派出所民警将建立的微信群合理利用,进行线上防电信诈骗宣传,向广大群众推送诈骗手段及新型典型案例,供群员学习、转发并告诫群众相关的防范应对措施和注意事项。
通过微信群营造了警民共建反电信诈骗防火墙的氛围,维护了辖区环境的稳定。
派出所民警利用赶集天在人流量密集地通过发放宣传单300余份、悬挂横幅1条,“一对一”面对面讲解的形式向过往百姓宣传电信诈骗的主要手段,并归纳“六个一律、九个凡是”防诈骗顺口溜,方便群众记忆防骗要点。
派出所民警利用警车,一边巡逻一边用警车上的“小喇叭”宣传防诈骗内容,为广大群众揭开电信诈骗的层层面纱,将诈骗分子惯用伎俩、套路公布于众,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开展老年人防诈骗宣传篇十四
第二,现在微信等交流工具越来越多人使用,朋友圈里面也开始活跃,这就出现了很多的转发信息,比如某某小孩被拐需要转发宣传,这就调动很多人的同情心,所以就很多人转发,殊不知,其中带有病毒,这种病毒会让系统瘫痪。不知不觉中我们就会进入骗局,甚至成为骗局中的助推者,虽然不是我们本意,甚至说是一种好意,却造成了不好的效果。
第三,有一些需要扫描就会送一些小礼品的活动,很多人会为了占便宜而去扫描,这其中也带有病毒。
第四,有些中奖信息也是假的,很多热播的娱乐活动说你中奖了,而且价值不菲,不要相信,天下没有这么多便宜和馅饼等你去占。
第五,有些信息的链接不要去点,点进去就可能会是病毒。
第六,有些打过来的电话从通话开始就已经开始扣费。对于种种这些,我们在不知不觉中就进入了骗局,所以我们应该提高我们的防范意识,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其次是接触性骗局,以买票为例子,火车票在过年的时候是热销的,有些车站的人就会对你说有一些内部人,可以帮助你买到票,而且价钱一样,但是只能进员工通道,所以你的行李不能带进去,需要人代收,这时候你急于回家的心理就会让你进入这个骗局,另外如果你不同意,很有可能就会被抢,这时候就需要你的灵敏度了,首先你不要轻易相信这么便宜的事情,其次这个骗局可能是团体作案,在保障人身安全的基础上,也要保住财产安全。
我曾经也被经历过很多骗局,高中毕业的时候就有人自称教育局的打电话告诉我们学生,有一笔助学金要领取,他能准确地说出我们的.信息,这就很具有迷惑性,而且领取助学金还要自己将自己的钱转到一个账号,它才可以返钱给你,这就是明显的要我们汇款,此时我们绝对不能汇款。
对于这些骗局,我们应该加强抵抗力,不要去相信占便宜的事,现在骗局越来越多,越来越高级,我们也应该将我们的思维意识升级,保证自己的安全,作为大学生,我们的思想应该成熟一些,我们的经验不是很够,现在就应该加强防范,不要让自己受骗!
开展老年人防诈骗宣传篇十五
晋城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卫健委高度重视专项行动宣传工作,在本系统内大力开展了一系列相关活动,现总结如下:
一是针对老年人,特别是农村老年群体因防诈识骗意识薄弱,对新生诈骗手法了解不够而遭受诈骗侵害的现状,6月24日,深入驻点帮扶乡镇——陵川县杨村镇,邀请专业律师为乡镇60余名老年人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题知识讲座,以不同类型的典型案例为线索,为老年人讲解如何懂法用法,老人们受益匪浅。二是各级卫健部门借助医疗资源优势,先后组织医务人员深入社区、公园、养老院为老人进行免费义诊活动,并提醒老人,要到正规医疗机构就医,从正规渠道获取科学的保健常识,切勿相信所谓的“神医”“江湖郎中”等。三是结合老年健康宣传周进行防范养老诈骗宣传,7月各级卫健部门集中向全市广大老年群众宣传老年健康相关政策、普及老年健康知识、提高老年人防骗意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等内容,进一步加强宣传效果。
一是晋城市卫健委对各级卫健系统宣传发动阶段工作情况进行综述报道,总结反映各级、各部门动员部署、宣传发动、摸排线索以及取得初步成效的情况。二是根据宣传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卫体局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相关宣传活动和至少报送一篇在当地主流媒体刊登的新闻原发稿件,并形成“周总结、周反馈”的工作机制,做到同步抓,同推进。三是通过一系列宣传活动,有效提升了群众对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一定程度上增强了老年人的防养老诈骗意识和能力,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老年群众对养老诈骗的认识度和警惕性,各项宣传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晋城市卫健委将进一步加大专项宣传工作力度。一是持续开展常态化宣传。充分调动系统全部力量,借助医疗、养老等机构阵地充分发挥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教育引导作用,继续深入公共场所持续开展常态化防养老诈骗宣传工作。二是针对性开展特色宣传。通过公众号、短视频等新媒体和社会面宣传,让群众了解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加大社会参与。结合2022年全市“敬老月”活动,向本系统服务老年群体进行节日慰问宣传,举办“防范养老诈骗”相关主题文艺活动。三是巩固宣传成果。组织各县(市、区)卫体局和各级各成员单位,围绕医疗、养老领域开展专项行动长效性、制度化成果,进行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
开展老年人防诈骗宣传篇十六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政法委关于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问题有关工作部署要求,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和诈骗风险,有效增强老年人防诈骗和自我保护能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加强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和诈骗活动监测预警,紧盯发生在老年人身边、侵害老年人利益的人和事,从根源防范和化解养老服务诈骗问题。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完善管理机制,推动重点工作落实,提升全区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增强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摸排对象。已经登记的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及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要严肃认真开展摸排。将日常掌握的信息,与xxx门、市场监管部门获取的信息相结合,汇总形成摸排对象清单。
(二)摸排主体。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由区民政部门负责摸排;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由区各镇办负责摸排。
(三)摸排重点。从机构类型上看,重点排查民办的、公建民营的、规模相对较大的、涉足多产业领域的养老服务机构。从摸排事项上看,重点排查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有没有因为经济类犯罪被提起过诉讼,或者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等情形,特别是要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收取大额预付费、预付费涉及人数、预付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况。
(四)摸排方法。对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采用逐一上门排查,因疫情原因不能上门的,综合运用视频、电话、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有关情况,特别是要询问入住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了解养老服务机构是否收取预付费以及告知风险等情况。本轮摸底排查工作于2022年6月10日前完成。
按照自治区民政厅要求,本次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问题专项行动坚持“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的工作原则,对排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低到高的“绿黄橙红”的风险管控名单。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养老机构,纳入绿色名单,正常开展日常监管;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经营服务有潜在风险隐患的,纳入黄色名单,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强日常监测;发现养老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因为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被投诉举报、纳入黑名单的,以及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资金使用不规范,但资可抵债运营比较平稳的,纳入橙色名单,对养老服务机构和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对摸排中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可能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且资不抵债,已经“爆雷”,引起不良影响或者重大舆情的,纳入红色名单,及时上报区政法委,在区非法集资等诈骗防范处置机制领导下,配合处非牵头部门、公安机关等依法严厉打击。
对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做好分类处置。对已经收住老年人,运营比较平稳,且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督促其尽快依法办理登记,并加强后续跟踪检查,确保风险整体可控;对已经收住老年人,且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责令退还资金,并根据场所性质,属民非性质的由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处置,属企业性质的移交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取缔。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抓紧抓细,制订了《玉泉区民政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职责。
二是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要以本次摸排整治行动为契机,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快完善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机制,健全综合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要持续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特别是民办机构的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督促养老服务机构加强食品、药品、消防等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预收费、会员费、产品推销的监管,发现非法集资线索及时移送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和舆情监测。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精准宣传、多样化宣传,走进社区、走进机构、走进公园、走进广场等老年人聚集的场所开展宣传,围绕尊老孝老爱老、防范非法集资等主题,制作播放短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开展老年人防诈骗宣传篇十七
为提升老年人防诈意识和能力,切实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6月1日,莱西法院组织干警到莱西市某养老中心,为60余名老人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普法讲座,在寓教于“宣”中,筑牢反诈防骗战线。
讲座中,莱西法院刑事审判庭吕晓敏法官从审结的一起典型的投资型“养老诈骗”案件切入,通过具体案件向大家介绍诈骗的常见形式和防骗方法,并针对代办养老保险骗局、保健品骗局、中奖骗局等易发、多发的养老诈骗犯罪行为,详细讲解养老诈骗事件的发展经过和危害结果。
讲座中还穿插了问答环节,老年朋友们针对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向法官提问,现场气氛热烈,充分调动了老人们的学习积极性。
最后,吕晓敏法官提醒在座老年朋友们,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提高防范养老诈骗陷阱的意识,增强防骗“免疫力”,守好口袋里的“养老钱”。工作人员向在场所有参会人员发放了“莱西法院致广大老年朋友的一封养老防诈公开信”,呼吁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养老诈骗犯罪线索。
“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轻信陌生人,不要随意转账,遇到问题多和子女沟通商量。吕法官说的这些我都记住了。”听课的张大爷由衷地说,“我要把今天听课的内容告诉身边的亲朋好友”。
下一步,莱西法院将持续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在办理好每一起涉养老诈骗案件的同时,结合“一线蹲点调研体悟”实践活动,深入街道、
开展老年人防诈骗宣传(4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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