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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法的心得体会幼儿怎么写 幼儿教育教学心得体会范文(4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191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有关教育教法的心得体会幼儿怎么写一

上午好。20--年的今天是我们国家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第四年,同时也是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3周年。国家把每年的12月4日(也是现行宪法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从1986年起,我国政府开始普法教育的五年规划。通过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今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根据上级各部门关于法制宣传的工作部署,要求全体师生都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同时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因此,我们才在这个特殊的日子举行集会进行法制宣讲。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培养守法习惯,争做合法公民》。下面我主要讲三点:

一、法律的重要性。

治理国家离不开法律。我们经常讲家有家规、国有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先后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12月4日通过的第四个宪法。一个国家如果没有法律或者有法不依,将会成为一盘散沙,社会会混乱不堪,国家就会处于动乱之中。在十年中,由于法律不完善或者有法不依,人民群众深受其害。公民的日常生活也离不开法。法律伴随我们的一生。自从来到人世间,首先享有的法定的权利是人身权利,以及获得父母抚养和教育的权利;从儿童、少年到青年,我们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具备劳动能力时,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达到法定年龄,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服兵役的义务,有登记结婚的权利,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我们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等等。

二、守法光荣,违法可耻。

法律很重要,在人们心目中,法律永远是神圣的。法律具有权威性,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制裁违法犯罪,法律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因此,作为中小学生应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一方面,我们可以享受法律赋予的权利,另一方面决不能忘记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在当今社会,惟有崇尚法律、遵纪守法,才能享有充分的权利,获得真正的自由。在生活中,我们常发现,有一些人,由于缺少法律意识,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这些人的行为给家人造成巨大的打击,甚至导致家破人亡。对自己而言,浪费自己的大好青春。而且违法犯罪的经历会给他一生带来污点,不利于他今后的发展。所以,违法犯罪对自己、对家庭、对他人、对社会都有百害而无一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17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刑事责任分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一个人一旦成为违法犯罪分子,社会给他的眼光是蔑视、是厌恶、人们会避之不及。这种人犹如过街的老鼠,人人喊打。所以,守法光荣,违法可耻。

三、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做一个守法的好少年、好公民。

根据xx普法规定,青少年是普法教育的重点对象。人的行为是受思想观念支配的。道德水平高、法律观念强,就会追求上进,不犯或少犯错误,就不会作出违法犯罪的事情。相反,道德水平低、法纪观念淡薄,就会追求低级趣味,难免犯违反纪律的错误,发展下去就可能违法,甚至陷入犯罪的泥沼。因此,我们向全体同学提出以下几点具体要求:

(1)重视自身道德修养,“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做到讲文明、讲礼貌,自觉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一日常规管理的要求,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生活习惯。

(2)谨慎交友。禁止与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交往做朋友。之所以提出这一条,是因为“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们相当一部分同学缺少自我保护意识,容易沾染不良习气。所以,要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3)及时改正自身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14条规定,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有:旷课、夜不归宿、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参与赌博、观看淫秽音像制品或淫秽书籍,进入营业性网吧或歌舞厅等。如有以上不良行为,希望大家引以为戒,悬崖勒马,未时为晚。要知道,“从小偷针,长大偷金”,“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小错误任其发展就会变成大错误,小违纪任其发展就可能变成大违法。世上无后悔药,到时悔之晚矣!

同学们,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法律伴随我们成长。希望大家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做自身做起。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同时,认真学法、养成良好的守法习惯,树立法律意识,维护法律尊严,依法自律,做一个守法的人。为自己成为合格的守法公民和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

有关教育教法的心得体会幼儿怎么写二

同学们、青少年朋友们,你们好。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愈来愈密切。在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在对外交往中,法律也是调整国与国之间关系的重要社会规范。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实现新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全国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将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列为重要内容。广大青少年应当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接受法制教育,努力学习法律知识。

第一,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迈好人生的第一步。人生的路很漫长,打好基础是人生之旅的关键所在。青少年时代正是长身体、学知识的重要时期,只有学习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第二,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争做新世纪合格公民。21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备的社会,要求每一个公民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广大青少年只有学法懂法,才能树立民-主法制观念,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才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第三,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21世纪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重任将历史地落到青少年朋友的肩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肩负并完成历史赋予的重任,少年儿童必须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必须具有坚定的信念和广泛的知识面,不仅要学习、掌握科学知识,而且要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唯有如此,才能使我国实现依法治国的法制目标,才能保障我们伟大祖国的长期稳定、经济腾飞,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今天学校组织给同学们上法制课,通过听讲课、受警示、学法律,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一点一滴积累,持之以恒学法、守法、用法、护-法,逐步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争做一名新世纪的合格公民。

当前,未成年人包括在校学生犯罪问题,仍然是危害社会治安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今天我用几个案例,说明一个道理:中学生应该学法、懂法,未成年人应该健康成长。

案例一:九青年结伙抢劫 断送前程追悔莫及

为了叙述方便,我先把这九个人的基本情况作以介绍:

xx年,上列九人分别纠集在一起,先后在中学,城电影院等地,抢劫作案8次,抢劫现金113元,具体犯罪事实如下:

第一次,xx年3月22日下午,抢得现金1元;

第二次,xx年4月7日下午抢得现金1元;

以上,参与抢劫8次,刘某参与抢劫4次,张某某参与抢劫5次,某某某参与抢劫3次,樊某参与抢劫3次,李某参与抢劫2次,梁某某参与抢劫1次,关某某参与抢劫1次,丁某某参与抢劫1次。所抢现金被九人用于吃喝花用。

保某某等九人以暴-力的胁迫手段多次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构成了抢动罪。保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了主要作用,是本案的主犯,且结伙多次持刀抢劫。对社会危害大,影响极坏,使学生上学无安全感,犯罪情节严重,应从重处罚。鉴于保某某犯罪时未满十六周岁,应减轻处罚。刘某、梁某某犯罪时已满十八周岁,在犯罪中起了次要作用,是本案的从犯,应根据其周岁,在犯罪中起了次要作用,是本案的从犯,应根据其犯罪的情节比照主犯从轻处罚。张某某、某某某、樊某、李某、关某某、丁某某犯罪时未满十六周岁,且是本案的从犯,应减轻处罚。法院xx年某月15日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以抢劫罪,判处保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xx元;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5元;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元;判处樊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元;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元;判处梁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元;判处关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元;判处丁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元。

这个案件中,涉及《刑法》总则中关于犯罪的7个概念。

1、刑事责任年龄:《刑法》17条规定:14周岁以下是完全不负刑事责年龄段。14周岁至16周岁是相对负刑事年龄段,这一年龄段的公民犯以下8种罪的,应负刑事责任。即:故意杀人、故意伤害、xx、抢劫、贩毒、放火、爆破、投毒。16岁以上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段。14--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2、缓刑:是指附条件的暂缓刑罚执行的制度。一般缓刑的适用条件:一是判处拘役和3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根据犯罪性质和悔罪表现,使用缓刑不致瑞危害社会;三不是累犯。累犯不适用缓刑。

3、罚金。附加刑的一种。成人不少于1元,未成年人不少于5元,强制缴纳。

4、共同犯罪。由二人以上故意犯罪为共同犯罪。

5、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根据规定,主犯包括了两种情况:(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他们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是犯罪集团的核心。(2)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6、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所谓次要和辅助作用,是相对主犯的主要作用而言。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7、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强行劫取财物的行为。从客观方面看,被告人必须实施了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均使用了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劫走财物。这是所说的暴-力,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人的身体实施打击或者强制,如杀伤、殴打、捆-绑和禁闭等。这种暴-力是犯罪分子用以排除被害人抵抗,从而劫取财物的手段。抢劫罪的胁迫,是指犯罪分子以暴-力相威胁,迫使受害人不敢反抗,从而顺利劫走财物的行为,被胁迫的对象可能是受害人,也可能是受害人的亲属,朋友或者同事。从庭审调查的事实看。保**等九被告人把作案对象选择在学生身上,正是利用在校学生不敢反抗或不能反抗的特点,各个被告人收集一起,寻机作案,从身份上,是社会青年对付在校学生,力量对比上,或是三对一、四对一、甚至九对一,给受害人以暴-力和胁迫,迫使受害交出财物或任其掏出钱物拿走,其行为完全符合抢劫罪客观方面的要件特征。

从客体上看,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不但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而且又直接侵害到公民的人身权利。以本案看,由于九被告人行为,不仅使受害人的财产权利妈:即学生身上仅有的现金被抢,而且使有的学生不敢上学,有的被致伤送医院治疗,有的辍学种地,甚至牵连到学生家长,对学生上学是迎送往来,严重地侵害了在校学生的身心健康,破坏了良好的社会风气,在学校和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

在主观方面,抢劫罪具有明显的主观故意,即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本案各被告人离开学校后,家庭管教不力,以至在外租房群居,生活无靠,便打起了抢钱的主意。尽管各被告人万般抵赖,狡辩是借、要,但谎言不戳自穿,世界上没有向连名字都不知道,人也不认识的人借上钱的道理。揭开伪装,暴露出的就是肆意非法抢劫读书学生的零用钱,来满足这些不法之徒的吃、喝、抽。

主体方面,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已满十四周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xx、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本案被告人均已满十四岁不满,达到抢劫罪的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实施抢劫次数多,情节恶劣,完全符合抢劫罪的主体特征。

《刑法》263条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xx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节的,处xx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a、入户抢劫;b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c、抢劫银行;d多次抢劫或抢劫数额巨大;e、抢劫致人重伤或死亡;f、冒充军警抢劫;g、持抢抢劫;h、抢劫军用物资、抢险、救灾、救济物资。

有关教育教法的心得体会幼儿怎么写三

成功需要爱心加技巧

一、弱智学困生状况:

王晓明在一年级开学那天插入我班,在这之前,他已经完整地上过一年一年级了,因期末考试数学、语文两门功课都是零分,连名字都不会写,家长给他办了留级,重新读一年级。据前任教师介绍,他不仅家境贫困,而且有先天性不足:弱智、弱视,一直戴着眼镜。平时从来没写过作业,也没交过作业。

一连几天的入学常规训练,我发现他每节课都是不停地扭动、转动着身体,嘴里不停地嘟囔,手里不停地往周围同学的身边扔东西。有时候,他嘴里还不停地嚼东西,往周围同学的身上吐,弄得周围同学甚至全班同学像耍猴一样地看他,无论我怎么嘱咐、甚至大声点他的名、每天都留下他练坐姿、单独教育他,都象对牛弹琴,他就像没听见一样,依然我行我素。

学习课程接近三分之一了,我检查他的课堂作业,发现他一天只会写一行“1”,而且还弯弯曲曲写不好,每天都是这样,连数字都不会写,更不用说做题了。

我每天下午放学都留下他,单独给他辅导。他那白发苍苍的奶奶来教室接他时,对我说:“老师,俺知道您留下他是为了教育他,您没有扔了他不管他,俺一辈子忘不了您”。听了这些话,我心情很沉重,更坚定了我要教育好他的决心。

可是,从哪里下手呢?他对于批评不起作用,表扬他吧,实在找不到他的优点,他不仅弱智,还弱能,就是什么也不会做,不会学习,不会听课,不会劳动,不会站队„„就连走路都走不好,一歪一扭的,手里不停地挥舞着,嘴里不停地嘟囔着,天天被校执勤的学生扣分。新生注册学籍要照相,他连照相那短短的几秒钟都坐不住,两个照相的工作人员加上我,三个人哄着他,照了好几次,最后还是照了个半侧面的脸。他和任何人都没有交流,从来不说话,嘴里发出的只有嘟囔声,听不清嘟囔的什么。我感觉他的大脑好像没有知觉,只有身体和四肢在扭动,像一个转动着的植物人,在自我的世界里转动着。我搜遍他全身也没找到他一点闪光点,想表扬他,就是找不到理由,当时我对他绝望了,认为他是重度智障儿童了。

二、解决问题的方法措施:

1、像医生抢救病人,抓住一线希望就永不言弃。

就在我灰心绝望的时候,发生了一件意外的事情。在下午的一节数学课上,他竟然呼呼地睡着了,我看见了,心想:反正他也不学习,还弄得别人没法学习,让他睡吧。我第一次上了一节安宁的数学课。第二天下午,他妈妈到教室里来接他时告诉我,他回家告诉妈妈:课堂上他睡着了,数学老师没有批评他。我听到这话,心里又内疚又惊喜:他能把课堂上的事情告诉家长,说明他还有是非感,知道上课睡觉不是件好事,而且还知道感恩。就像医生见到昏睡的植物人微微的有了知觉一样,我兴奋极了,他有救了,我终于找到教育他的突破口了。

2、科学分析成因,制定相应救助计划及措施。

我根据他平日的状况,上网搜寻资料,调查他的家长,请教医生,访问有关儿童多动症、自闭症的症状和成因,大致搞清了他智力偏低、学习困难的原因。医生查体发现他视力弱、色盲,除此之外,还是自闭症、多动症导致智力低下,语言表达差,不会和别人交流。是一个多么不幸的孩子啊,我更有责任关心他,呵护他。我觉得要抓他的学习,得先抓好他上课听讲的习惯,首先要让他课堂上能坐住。

3、惩罚中寻找突破口,低标准,严要求,循序渐进。

既然找不到他的闪光点,找不到表扬鼓励他的理由,我就从惩罚开始寻找他的闪光点,以此寻找教育的契机、教育的突破口。先训练他上课能坐住、会听课,然后再抓他的学习,也就是:低标准,严要求,循序渐进。

4、家校联手创造奇迹。

我把我的计划和家长进行了协商,同时告诉家长:我们要为这孩子的一生着想,培养他最起码做一个自食其力的人,要不将来谁养活他一生?家长非常同意和我配合。于是,我就把他调到最后一排有空调的那个角落里,单独一桌。他在上个一年级已经尝试了一年的孤独滋味,这次再重新回到过去,他肯定会有所表现。我告诉他,什么时候上课能坐住了,会听课了,就把他调到前面来。晚上给他布置的家庭作业也是练习坐姿,先是坐6分钟,由家长负责监督记录,第二天拿便条来。两三天过去了,他还是一点变化都没有,我还是照例每天单独留下他练坐姿,他妈妈每次来接他都配合我轮流教育他一番,并把练坐姿的家庭作业延长到10分钟。一周过去了,回家练坐姿的时间延长到15分钟,最长的一次他妈妈让他练坐了30分钟。在又一周的一节数学课上,我发现他居然老老实实地坐着听了几分钟的课,我终于看到了我所期望的结果,自开学以来终于找到表扬他的理由了,我赶紧当众表扬了他一番,并鼓励他:再继续这样好好表现,就能到前面来了,就能找到同桌了。

表扬后的效果就更好了,一天比一天坐姿有进步,我就一天一天地表扬、鼓励他。到了第二周末,整个一堂课下来,他基本能坐住听课了。周五下午我先是表扬他一番,接着问:谁愿意和他同桌?班里同学纷纷举起了手,他看到这一幕,心里肯定震撼很大。我把他调到最前排和一个学习、纪律各方面特别好的同学一桌,和3个学习、纪律各方面特别好的同学一组,三个优秀生围着他,轮流看着他,帮着他,从此以后,他的课堂纪律再也没用我费多大的劲。尽管时有反复,我还是能控制住他的纪律。至于放学路队的纪律也是有专人帮着他、看着他:一个同学牵着他手和他并排走,两个同学在后面看着他,让他掉不了队。

5、细心、耐心引领,走进数学。

我开始实施第二步计划,抓他的学习,首先从家庭和课堂两种作业抓起。他在上个一年级里,从来没有交过这两种作业,已经养成了惰性,想一下子就让他按时、独立完成作业是不可能的,何况他的视力不太好,脑子反应慢、动作迟缓,我还是像抓他的纪律那样,低标准,严要求,那就是可以不按时,但一定要完成。他算题很慢,不数指头就不会算题,就连1加1等于2也要伸出指头数,而且看一个加数伸一个指头,两个指头都伸完了,再数数一共几个指头,再写得数,而且如果不在他身边指导着他做作业,他就一道也不做,一个字也

不写。课堂作业我尽量地站在他的一边靠着他,鼓励他不停地努力地做下去,他只会用指头数得数,我教他尽量用学具去摆得数,用学具摆熟练了,再教着他脱离学具计算。他算一道,别人能算10多道,就这样的速度,课堂上是写不完作业的,下课了实在写不完了,我就下午放学后留下他写,写到家长来接了就让他拿回家让家长监督写完,第二天交上来。别的孩子是不准把课堂作业拿回家写的,必须课堂上完成,而且学校里也不准放学后留下学生,但在这个特殊的孩子面前,我破例了,而且也上报了学校。至于家庭作业,那就和家长达成一致,让家长在家里监督、鼓励完成。据家长反映,他的作业经常写到9点以后才能写完,而别人十几分钟就能写完。但不管写到什么时候,我和家长都要求他必须完成作业,不给半点逃脱的机会。

就这样,一个多月后,奇迹出现了。那天下午第一节数学课,我布置了写作业,下课了同学们都交上作业出去玩了,只有他还在写,三四个孩子围在他的周围边说话边看他写作业,而他理也不理,一直在认真地写着,直到写完交上才出去玩。我和语文老师同时目睹了这激动人心的一幕,刘老师激动地说,真是不容易啊!这标志着他能独立地按时写完作业了。我当时激动得差点流出眼泪,立即表扬了他。

6、表扬加鼓励永远是制胜的法宝。

有付出就有收获,老师和家长的心血没有白费,从此以后无论家庭作业和课堂作业他都按时完成,只是做题还需要数实物,书写的字体不是很规范,是班里书写最差的。接下来的任务就是训练他完全脱离实物计算,规范地书写,也就是对他提高标准,严格要求。课堂上除了手把手地指导他书写,在本子上给他写几个规范的数字让他照着写,我还把班里最好的作业拿给他看,让他照着写;晚上的家庭作业我也给他家长一本优秀作业让他照着写。很快他的作业书写规范多了,我就经常表扬,在他本子上盖上一朵小红花,再写上优 好,他高兴极了,写得更好了,到了优秀作业档次了。无论是课堂作业还是家庭作业基本上都是优 好,而且他做数学题由数指头,到摆小棒,到脱离实物正确地独立计算了。

7、发挥群组帮助的优势。

进入三年级以来,他的纪律、学习、卫生、作业几方面都不用我操心了,由他所在小组的三个优秀生负责帮助,有不会做的题,组内同学负责教会;作业完不成,组内同学轮流看着他补上;上课纪律不好,组内同学随时提醒他,教育他;不履行值日生职责,值日班长和组长就会找他。我制定了一个奖励政策:他每进步一次,他的组就奖励5分;每教会他一道题,教的同学就奖励1分。

三、取得的成效:

经过两年多的努力,他每次期末考试各科都在70多分,最好的一次是数学88分,达到了及格和良好水平。除了值日生干得稍差一些,他在纪律、学习、作业几方面都和正常的孩子一样了,基本能认真听讲,按时完成作业,书写认真,多数时候都得优 好,有时还在课堂上积极举手回答问题。每次我送路队看见他家长脸上也挂上了笑脸。

四、案例反思:

有位教育家说:“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 试想一下:马戏团的小动物

都能训练做简单的数学题,为主人做一些简单的事情,更何况我们的孩子呢?每个孩子都是活生生的有感情的人,只要付出爱心,科学培育,枯草也会发芽。作为班主任教师首先要热爱学生,然后科学管理,对学生寄予希望,学生在心理上就会得到满足,从而乐于接受班主任老师的教育。我班弱智学困生王晓明同学的转化过程让我深深体会到:爱,是一种力量,技巧是一种智慧,教育成功需要爱心加技巧。

有关教育教法的心得体会幼儿怎么写四

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很高兴能和同学们在一起共同进行一次法制学习。其实,有些法律知识我应该向你们学习的,为什么呢?前不久,我陪同市领导到校调研的时候,观看了同学们自己编写的法制小故事,很真实,很深刻。其中有一位同学编写的一个" 毛阿敏偷税漏税"的故事,我深受启发,这不仅仅是一个故事,而是你们的内心深处法律意识的真实反映。在这里,我也给大家讲一个我亲眼目睹、令人深思的真人真事。事情发生在四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正是星期日,三位初中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嬉戏,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了下来。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后来,乙被市医院急救车救走。此时,我给同学们出二个思考题:①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违法?②如果甲违法,违反了什么法?结果应是:如果医疗签定部门确定为重伤,首先甲这种行为造成的后果违法,其次甲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下面,我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本原因,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个方面,来给同学们讲一下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1世纪以来,青少年犯罪是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青少年犯罪占全国刑事立案比例一直较高,约为65%,处于居高不下的局面。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14-18岁的少年发案率上升较快,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阶段,并以侵犯财产型犯罪与性犯罪居多,团伙作案数量剧增。"人之初,性本善",这些少年,曾经天真无邪,如同一张白纸,他们的人生座标为什么变得如此扭曲?人生最初暗淡的一笔来自哪里呢?究其青少年犯罪的基因,既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因素,更是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所致。

(一)青少年身心发展的不平衡

青少年时期,是人生中至为关键的一个时期,是人从幼稚儿童期向青年期的过渡阶段。处于这一特殊时期的人,无论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经历着一场巨变,从青少年的心理变化来看,主要表现为:求知欲增强,交往需要增加,有虚荣心,喜欢刺激,富于幻想,易接受暗示,模仿力强,有好胜心,易于冲动,爱感情用事,有较强的独立意向,希望根据自己的想法、兴趣去行事,认识问题直观、片面,缺乏成年人具备的分析判断、辨别能力。

这种身心发展的不平衡,使青少年抵抗外部世界的干扰能力显得相当脆弱,一旦遇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刺激,很容易作出越轨的举动,实施违法犯罪。

(二)青少年不良的个性倾向性

人的个性倾向性是个性中最主动,最积极的因素,它决定着人对现实的态度,决定着人的认识和活动的趋向与选择。个性倾向包括人的需要和动机、兴趣、信仰、观念体系等,不良个性倾向性是大多数青少年实施犯罪行为的主观心理因素。青少年的不良个性倾向在需要方面主要表现为:具有强烈的物质欲,权力欲,报复欲;在观念体系上,概括地说,主要表现为"五观"不端正,以自我为中心,只想索取,不愿奉献的极端利己的价值观;过分追求金钱,享乐,名利,实惠,讲究吃喝的人生观;善恶、美丑、荣辱、爱憎、是非、苦乐,得失完全颠倒的道德观;"哥们义气"高于一切的封建行帮式的友谊观;放荡不羁,崇尚低级感官刺激的性爱观等。正是在这些强烈,畸形的欲望驱使和错误观念的支配下,一些青少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三)家庭不良因素的影响

下面,我重点给同学们讲一下家庭不良因素的影响,希望同学们能引以为戒,拿起法律武器,把实际例子讲给父母听,纠正有些父母的不良家庭行为。

家庭是青少年个体生活、成长的第一空间,是青少年最早接触的"小社会"。也可以说是一个"大染缸"。这就要求有些同学,是莲花"出淤泥而不染",家庭在青少年心目中的位置,应是最为重要的。父母代表社会对子女的教化也是最为深刻的,一些家教箴言、格言及家训会影响子女的一生,甚至有的还世代相传。调查与研究表明,青少年的身心在家庭这一环境中能否健康发展,与家长对家庭的责任感,态度,对子女的教育引导,与其自身性格和言行举止有着密切的联系,若父母对家庭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对子女的态度适当,教育、引导得法,自身性格,言行举止良好,家庭的内聚力,亲和力增强,正面影响加大,子女实施不道德行为,违法犯罪的可能性就很小。反之,子女受到的负面影响大,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可能性就大,甚至直接导致犯罪。

其中影响青少年犯罪的不良因素主要有亲情过剩,疏于管教,家庭暴力,单亲家庭,不轨家庭五种。亲情过剩。目前,在我国城镇,18岁以下的青少年大多数是独生子女,这些在"四二一"家庭结构中长大的独生子女,从小就受到祖辈、父辈的百般宠爱,被过度的亲情所包围,在家中俨然是一个"小皇帝"、"小公主",处于一种特殊的地位,他们中一些人因而养成了不良性格,形成了不良的意识和行为习惯,凡事总是先考虑自己,从个人角度出发,不达目的不罢休。因此为了达到个人目的,满足自身的需要,他们可以不择手段,不受任何约束,甚至以身试法,以致违法犯罪。

疏于管教。一些家长对子女的管教缺乏应有的社会责任感,自觉与不自觉地放弃了对子女的管教义务。对子女身上的错误和缺点,或是不闻不问,放任自流;或是晴蜓点水,关心帮助不够;或是一打一骂了事。更有甚者,为了"发家致富",有的家长竟迫使子女弃学经商,不惜以子女成为新文盲或半文盲为代价。生活在疏于管教家庭中的子女,因得不到父母及时而悉心的管教,生成不良品性,终由小错而大错,直至违法犯罪。

家庭暴力。对生活在暴力家庭之中的青少年来说,因耳濡目染或亲身体验过暴力侵害,心理受损明显,心中阴影严重,致使子女养成仇恨,冷酷,撒谎,逆反等不良性格。家庭暴力往往还导致一些常遭暴力侵害的青少年离家出走,到社会上去寻找温暖与爱心,因而难免被坏人引诱利用;或者导致一些青少年直接向社会"施暴",向"弱者"施暴。单亲家庭,近几年来,家庭离婚解体现象越来越严重,单亲家庭日益增多,这对青少年健康成长极为不利。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单亲家庭的父母缺少了原来对子女的关心,体贴,爱护,管理和教育,有的家长甚至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粗暴的打骂子女,虐待子女。这一切都给子女的身心造成了伤害,一些子女因此变得孤僻、抑郁、自卑、冷漠、任性,仇恨父母,对学习、生活和家庭失去了信心。这种心理很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导致违法犯罪。

不轨家庭。不轨家庭是指家庭成员中有不道德或违法犯罪行为的家庭。生活在不轨家庭中的青少年,易接受暗示,模仿成人的不良举止,久而久之,逐渐同化、堕落,最终滑入违法犯罪的泥潭。

近几年来,因不良家庭因素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例子屡见不鲜。如:自97年上半年以来,佛山的一个少年暴力犯罪团伙共三十多人,最小的仅11岁,最大的17岁,在追求称霸一方,为所欲为的目标下,以"由小到大,由近到远,吃干吐净"为盟,排列座次,三人成伙,五人成群,穿插结合,交替作案,渐渐发展一个犯罪团伙,并于1999年被公安部门依法逮捕。

我希望通过这次的法制学习,在在座的同学能认清违法、犯法的后果,坚决抵制不良的诱惑,与不良的行为作斗争,走正确的人生道路。

我的演讲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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