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安史心得体会 人民公安发展史心得体会(五篇)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人民公安史心得体会一
一、思想上,积极进取,坚持对党的理论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切实执行党的纪律、国家的法律以及我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自身修养。平时关心国家大事,时刻与党保持一致,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二、工作上,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用“一滴水可以折射出太阳的光辉”来警醒自己,踏实进取、认真谨慎,忠于职守、尽职尽责,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努力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和对自己负责、对单位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党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项工作,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使命意识,努力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体现在每个细节中;以改进工作作风、讲求工作方法、注重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为目标,积极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服务群众上,能密切联系群众,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自觉维护干部职工的利益,强化服务意识和执行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和执行力。
反思自己一年来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学习上,缺少对马列主义理论的系统学习。
二、工作上,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还不够,不能及时、全面地了解基层的情况。
三、实践中,工作上创新精神不够,有些事情做起来心有余而力不足。
上述这些缺点和不足,有待自己今后克服和改正。
综上所述,根据的评议标准的要求,本人自评为合格中共党员。
有关人民公安史心得体会二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临床医学系07级的学生。春去秋来,一年时间不知不觉的就过去了,在这一年里我始终保持着积极向上的心态,作为一个学生,我努力地学习科学知识,弥补自身的不足,时时以高标准要求自己的同时,妥善处理好学习和工作两者之间的关系,锻炼自已在各方面的能力,积极的参加学校的各种活动,努力做到全面发展。本人认为在各方面均符合人民奖学金一等奖的评选条件,故提出该份申请书。现将个人基本情况介绍如下,请领导参考。
一、思想情况
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响应中国共产主义青年的号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永远保持与时俱进,认真学习党的工作路线,正确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时刻关注着党和国家的发展形势。在思想上我积极要求进步,树立了良好的人生观和道德观。作为班级的一份子,我积极参与组织本班一些活动,我也深深体会到班级集体所给我带来的温暖。我始终支持院里组织的任何一项活动,大学期间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在成绩和荣誉背后,是学校的发展给我创造的良好条件,是老师的悉心指导与同学的默默支持,也有我踏踏实实的付出和永不言败的执着。
二、学习情况
我不仅在思想、学习、工作中积极要求进步,同时更加注重在实践中锻炼自我,服务社会。因为我知道,要成为一名优秀的符合社会需要的大学生,不仅要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技能,更重要的是有奉献社会的精神并且懂得如何把自己所学的东西运用到社会生活中去。寒暑假去外面工作,把所学知识应用到实践中去,并且学到了许多在书本上没学到的知识。伴随着年龄的增长和思想的成熟,在严谨的校风下,我更加关注如何能够为我身边的人和社会贡献我的一份力量。
三、工作情况
在工作中获得的知识并没有使我满足,我知道自己距自己的目标还有很远路要走,很多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学生以学习为主,所以,为了不影响学习,工作之余全身心投入到学习中,向同学﹑师兄请教﹑讨论﹑学习,集思广益﹑广开思路,经过自己的努力学习成绩与大一相比有了进步。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在各个方面都获得了巨大的进步,综合素质得到了很大的提高。我要特别感谢学院领导的大力培养,老师在专业方面的深入指导以及同学们在工作和生活中给我的支持和帮助。在此我要特别表示感谢!今后我要更加严格的要求我自己,以求有更好的表现。
我深知,自己还有许多不足之处有待进一步提高和完善。但今后,我将继续以积极的态度,饱满的热情,把握机会,投身到学习和生活中去。我们要把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掌握做好本职工作的知识和本领,提高到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高度来认识,从而增强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的自觉性和紧迫感。
大学对自己而言,虽然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大学的学习和生活所能给我的,并且我所能够接受的毕竟是有限的.面对社会这所没有围墙的大学.我一定会不断地更新自己,不断地给自己充电.充分发挥自己的优点。正视和克服自己的缺点,争取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不断取得进步和成功。只有把握住今天,才能在今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不断完善自我,提高自己,创造出新的辉煌。
特此提出对人民奖学金的申请,我要特别感谢系领导老师的大力培养,老师深入指导以及同学们在工作和生活中给我的支持和帮助。今后我要更加严格的要求我自己,以求有更好的表现。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有关人民公安史心得体会三
乡村医生防控疫情先进事迹(医生)某,男,汉族,某岁,某县某镇某村人。19某年从医,是一名在农村医疗防保战线上工作了近50年的老乡村医生,50年如一日,默默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曾被某日报报道,年年都被镇卫生院评为“年度乡村医生先进个人”。
2020年1月26日(大年初二),某接到某镇中心卫生院的紧急通知,立即马不停蹄赶往镇卫生院参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紧急会议。由于疫情紧急,医用口罩、“84”消毒液、酒精、体温计等防护物资成了紧俏物,防护服、护目镜更是极度缺乏,镇卫生院库存告急。会后,他开始思考如何在防护物资极度缺乏的情况下有效防控疫情,如何圆满完成镇政府及卫生院安排的工作任务。
大年初三,即使防护物资不够用、自我防护措施不到位,即使突发急性结膜炎,视力受到极大影响的情况下,他冒着被感染的风险,毅然决然地奋斗在抗疫一线,挨家挨户进行摸排,逐个量一遍体温才算放心。到了深夜,在家人的极力劝说下,他在家接受了输液治疗,初四病情刚有所好转,他却坐不住了,“昨天的工作与抗疫任务我还要梳理一遍,还有几位病人的体温未测量,摸排工作还未完成。”一大早,家人准备好的早餐来不及吃就出门了,给村民发放口罩,给湖北返乡人员测量体温,一忙就是一上午。来不及吃午饭的他又急忙赶往几位刚摸排出来的从湖北返乡人员家里,进行体温测量并询问情况。下午三点,某在骑车回家途中,由于个人病情未痊愈、一天未进食,突然晕厥,摔至重伤。为了抗击疫情,为了治病救人,为了他人安危,他未将个人的得失放在心上,始终坚守岗位,履行着作为一位医务工作者的职责。
由于病情较严重,需行手术治疗,临进手术室前,他对妻子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好饿,真想吃点东西后继续奋斗在抗击疫情最前线。”目前,他还在重症监护室,未脱离生命危险。(妻子某是一位村干部,一位优秀的共产党员,一直非常支持他的工作。)
惟其艰难方显勇毅,惟其笃行方显珍贵。某是千千万万乡村医生的缩影,在这个平凡的岗位上,他们默默奉献、任劳任怨、辛勤耕耘、艰苦奋斗。虽然他们没有豪言壮语,没有惊天动地的业绩,但是,正是他们几十年来扎根基层,心系群众疾苦,关心群众安危,疫情面前,才会毫不退缩、勇担职责、践行使命,保障了一方百姓的健康安全。
细微之处见精神,艰难之时显品格——某同志抗击疫情事迹实录(公司)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仍在蔓延,形势十分严峻,全国上下,万众一心,全力防控疫情。为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无数医护人员主动请缨奔赴一线,无数共产党员冲锋在前,守护人民的健康和安全,他们不计报酬、无谓生死。同样,为保护公司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企业的稳健发展,有一群群的共产党员和先进人物在接续奋斗,他们的事迹平凡而又熠熠生辉。公司综合管理部的某,便是其中一个典型代表。
在某同志2019年度考核表中,主管领导对其评语的是:“尽心尽力服好务,勤勤恳恳老黄牛”。在后勤工作岗位上工作了几十年的他,一直坚持“后勤无小事”的信条,用心做好每一件在别人看来不起眼的小事、琐事。
这次疫情防控,正值春节长假,他虽不是值班人员,但他几乎每天都坚守在工作岗位上忙碌,胸怀大局,不计得失。用实际行动践行自己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时的初心和信念。
一、认真安排好每一个细节
为有效应对和防控疫情,公司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公司领导带班值班。他虽不直接参与值班,但是为推进值班工作有序开展全力做好保障:排值班表、制作值班记录表、布置专门值班室、架设临时值班床铺、安排值班餐、向上级报送值班情况,事无巨细,认认真真安排好每一个细节。放假期间,大楼中央空调不供暖,他为值班室添置了电暖风机;值班室没有床铺,他将自己家的简易床铺贡献出来;为防止漏接值班电话,他找来无绳电话,并进行反复调试,保证值班员在一定的活动范围内都能可靠接到电话。从防护用品到吃喝拉撒,值班值守需要的每一样东西,他都准备得十分周到。每日消毒、防护、测温,他关心每一位值班人员的状态,在幕后默默守护每一位值班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二、细致统计每一个数据
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公司建立了“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为保障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准确性,作为公司平安工作群的信息收集员,他坚守网络阵地,仔细收集、核实各部门、各分(子)公司上报的每一份数据报表,每日仔细核对汇总,及时上报公司领导和省国资委等上级单位。对于公司x个部门(含电力事业部)、某家分子公司每日上报的数据,他都认真核实,每一个数字的变动,他都要问明原因,精确到人。全面细致地摸清了公司有哪些人是从疫区(武汉)过来的、哪些人与来自武汉人员有关接触、怎么接触的、是否隔离、医学观察情况等等。为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科学决策提供了可靠的数据。
三、全力完成每一件交办任务
为保障假日期间司务信息上传下达的渠道畅通,除了认真收集、报告信息外,他还认真完成了公司领导或者部门负责人交办的每一次公文印发任务,排版、打印、下发,他都“包打包唱”。为确保公文质量,虽不是文秘人员,他也会对排版的文件逐字逐句地阅读,戴着老花镜、吃力地盯着电脑屏幕,认真地核稿,并发现了个别增、漏字的情况。
疫情防控工作事情多,春节期间上班人手少,对待领导交办的购置防疫物资、统计各下属单位防疫物资情况、收集下属单位疫情防控报告和节后复工方案等临时任务,每一件他都认真仔细完成。
把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平凡的事情做好就是不平凡。当值班领导和同志们表扬他时,他总是谦逊地说:“这些都是我应该做的,比起各位领导日夜操劳,比起那些奋战在抗击疫情一线的党员干部们,这些都不足为道。”
疫情防控先进个人事迹材料(街道)按照上级防控部署,某街道设立x个疫情防控卡点,某担任某大道/某公路路口卡点值班长。第一天某值夜班,由于物资还未到位,现场仅简单搭了一顶四面透风的帐篷,某跟一线工作人员一起在寒风中检查车辆、登记人员、清点物资,虽然寒冷,但内心火热。
走进办公室,同事们跟某开玩笑说:“你终于舍得从一线卡点回来了!”是的,某从年初二复工以来,没有回过办公室一次。“一来确实没有时间,二来我从一线回来,怕身上不’干净’影响他们。”某担心自己传染给同事,但他从来不提自己因为生病抵抗力差容易被感染的事情。
那是去年10月份,某负责处理一宗开发商纠纷案件,案件已经跟踪了八个月,在最关键的一次会议时,某突然心脏绞痛,为了不影响工作进度,某吃了一颗速效救心丸稍微缓解一下,坚持把事情处理完才去医院,心绞痛缓解之后某又坚持上班,但没过几天又连续发高烧住院,医生诊断是因为长期疲劳免疫力下降感染不明细菌导致发烧,此后长期吃药以提高免疫力。
某曾当兵某年、当警察某年,且在武汉读书x年,对湖北话有很强的辨别能力,有丰富的一线工作经验,因此他对物资管理、查车方式、后勤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很多建设性意见。由于部分一线检查人员从各部门抽调,大家很积极但经验不足,检查时秩序混乱。某建议要明确分工职责、分批轮换岗位,并且做到岗前培训、岗后总结,确保秩序井然、手法专业、安全高效,做到“逢车必查、逢人必检”。
为了节省使用口罩和防护服,只能满足一线检测人员4小时换一次口罩,并且防护服消毒后重复穿,虽然物资紧缺,但大家绝不后退。“从设置疫情防控卡点以来,我们没有一个人迟到!不管是不是党员,我们每一名同志都像打了鸡血一样,毫无怨言。所以,我觉得我还要做得更好,才对得起大家的付出。”某同志坚定地说。
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狙击战,离不开千千万万坚守一线岗位“负重前行”的人儿,他们每一个人的付出让我们信心倍增,我们坚信最终一定能够取得胜利,守护好我们的家园!
有关人民公安史心得体会四
根据《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通知》(国发 1990 2号),我局对一九八四年至一九九0年七月间制定发布的五十七件有关专利工作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不含批复、函复、内部授权、审查及复审决定)
进行了清理。其中继续有效的四十八件,部分变更的三件,撤销及废止的六件。现予公布。局长 高卢麟
一九九0年九月十九日一、现行有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
0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 第二号 1984·8·30
0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 第三号 1985·1·19
0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 第四号 1985·1·19
0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 第五号 1985·2·27
05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 第七号 1985·3·2
06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 第八号 1985·3·12
07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 第九号 1985·9·10
08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 第十号 1985·9·12
09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 第十一号 1986·2·5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 第十二号 1986·3·10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 第十四号 1986·5·6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 第十六号 1987·3·1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 第十七号 1987·5·1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 第十八号 1987·10·28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 第十九号 1988·2·25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 第二十号 1988·2·25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 第二十一号 1988·11·20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 第二十二号 1988·11·10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 第二十三号 1989·4·15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 第二十四号 1989·7·27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 第二十六号 1989·11·20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 第二十七号 1989·12·11
2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 第二十八号 1990·1·16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 第二十九号 1990·1·31
25机关于在全国设置专利工作机构的通知
国专发计字(1984)第130号 1984·8
26机关于《个人申请专利费用减缓办法》的通知
国专发法字(1985)第22号 1985·2·4
27机关于个人申请专利费用减缓比例掌握在不超过50%的通知
国专发综字(1987)第33号 1987·2·25
28机关于专利代理 备案的通知
国专发法字(1985)第182号 1985·4·19
29机关于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菌(毒) 、培养物入境检疫暂行规定( 卫生部、农牧渔业部联合发布)
国专发法字(1985)第148号 1985·9·10
30 颁发《关于我国学者在国外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规定》的通知(外交部、国家科委联合发布)
国专发法字(1986)第13号 1986·2·1
31机关于实施《专利许可合同备案》的通知
国专发法字(1986) 第68号 1986·3·28
32机关于缴纳第一次年费的补充办法
(局文件) 1986·7·31
33机关于《专利代理暂行规定》若干问题的解释
国专发法字(1986)第129号 1986·6·14
34机关于加强企业专利工作的规定( 国家经委、国家科委、财政部联合发布)
国专发综字(1986)第257号 1986·12·16
35机关于专利管理 中的专业人员如何靠用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
国专发人字(1987)第74号 1987·5·8
36机关于实行《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的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国专发人字(1987)第86号 1987·5·28
37机关于涉外代理工作中几个问题的说明
国专发综字(1987)第197号 1987·11·16
38机关于专利代理 收取专利代理费的通知( 国家物 局联合发布)
国专发法字(1987)第220号 1987·12·12
39机关于受理台胞专利申请的意见
国专发法字(1987)第215号 1987·12·18
40机关于中国专利局向申请人出具体先权证明的办法
国专发法字(1988)第24号 1988·3·1
41机关于暂停批准企、事业单位成立新的专利代理 的通知
国专发法字(1988)第34号 1988·2·26
42机关于受理台胞专利申请的补充规定
国专发法字(1989)第98号 1989·4·19
43机关于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的发明人、设计人奖酬提取办法的规定国专发办字(1989)第237号 1989·12·10
44 专利管理机关处理专利纠纷办法
国专发法字(1990)第226号 1989·12·4
45机关于加强专利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科委联合发布)
国专发管字(1990)第23号 1990·2·12
46 企业专利工作办法(试行)( 国家计委、国家科委、国务院 改委、国务院生产委联合发布)
国专发办字(1990)第78号 1990·3·22
47机关于处理有关微生物菌确保藏问题的通知
国专发办字(1990)第117号 1990·6·6
48机关于处理有关微生物菌确保藏问题的通知的执行办法
国专发法字(1990)第138号 1990·7·14
二、部分变更的规章、规范性文件
0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 第六号 1985·3·1
0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 第十三号 1986·4·12
03机关于发送《国家经委、中国专利局关于处理外国人申请专利优先权和建立第二个涉外专利代理机构的请示》的通知
国专发计字(1984)第152号 1984·8·21
三、撤销及废止的规章、规范性文件:
0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 第一号 1984·8·23
0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 第十五号 1986·7·10
0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 第二十五号 1989·9·15
04机关于《中国单位或个人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办法》的通知
国专发法字(1985)第135号 1985·7·20
05机关于培训企业专利工作者的通知
国专发法字(1987)第49号 1987·3·19
06 专利管理机关调处专利纠纷暂行办法
国专发法字(1986)第92号 1986·4·22
有关人民公安史心得体会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维护经济、金融秩序,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中国境内开立人民币存款账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户和个人(以下简称存款人)以及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必须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外汇存款账户的开立、使用和管理,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发的外汇账户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条存款帐户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帐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第四条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
存款人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本账户办理。
第五条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在基本存款几户以外的银行借款转丰、与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开立的账户。
存款人可以通过本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不能办理现金支取。
第六条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
存款人可以通过本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根据枥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
第七条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特定的用途需要开立的账户。
第八条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条存款人可以自主选择银行,银行也可以自愿选择存款开立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存款人、银行开立或使用账户。
第十条存款人在其账户内应有足够资金保证支付。
第十一条银行应依法为存款人保密,维护存款资金自主支配权,不代任何单位和个人查询、冻结、扣划存款人账户内存款。国家法律规定的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部属地的监督项目除外。
第十二条存款人在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实行由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开户许可证制度。
银行对存款人开立或撤消账户,必须向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报。
第二章账户设置和开户条件
第十三条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一、企业法人;
二、企业法人内部单独核算的单位;
三、管理财政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的财政部门;
四、实行财政预算管理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
五、县级(含)以上军队、武警单位;
六、外国驻华机构;
七、社会团体;
八、单位附设的食堂、招待所、幼儿园;
九、外地常设机构;
十、私营企业、个体经济户、承包户和个人。
第十四条下列情况,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
一、在基本存款账户以外和银行取得借款的;
二、与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
第十五条下列情况,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
一、外地临时机构;
二、临时经营活动需要的。
第十六条下列资金,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专有存款账户:
一、基本建设的资金;
二、更新改造的资金;
三、特定有用途,需要专户管理的资金。
第十七条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应向开户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之一;
一、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正文;
二、中央或地方编制委员会、人事、民政等部门的批文;
三、军队军对上、武警总队财务部门的开户证明;
四、单位对附设机构同意开户的证明;
五、驻地有权部门对外地常设机构的批文;
六、承包双方签订的承包协议;
七、俱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第十八条存款人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应向开户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之一:
一、借款合同或借款借据;
二、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同意其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开户的证明。
第十九条存款人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应向开户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之一:
一、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临时执照;
二、当地有权部门同意设立外来临时机构的批件。
第二十条存款人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应向开户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之一:
一、经有权部门批准立项的文件;
二、国家有关文件的规定。
第三章账户开立和撤消
第二十一条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应填制开户申请书,提供本办法规定的证件,送交盖有存款人印章的印签卡片,经银行审核同意,并凭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开立账户。
第二十二条存款人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应填制开户申请书,提供本办法规定的证明文件,送盖有存款人印章的印签卡片,经银行审核同意后开立账户。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条十三条第三、四、五项规定的存款人,已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的,可以根据其资金性质和管理需要另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第二十四条存款人申请改变帐户名称的,应撤销原账户,按本办法的规定开立新帐户。
第二十五条存款人撤销账户,必须与开户银行核寻账户余额,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后,办理销户手续。
存款人销户时,应交回各种重要空白凭证和开户许可证。
第二十六条存款撤销基本存款账户后,可以按本办法的规定在另一家银行开立新账户。
第二十七条开户银行对一年(按对月对日计算)款发生收付活动的账户,应通知存款人自发出通知起30日内来行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
第四章账户管理和责任
第二十八条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协调、仲裁银行账户开立和使用方面的争议,监督、稽核开户银行的账户设置和开立,纠正和处罚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负责开户许可证的核发和管理。
开户许可证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统一制作。
第二十九条开户银行负责按本办法的规定对开立、撤销的账户进行审查,正确办理开户和销户,建立、健全开销户登记制度,建立账户管理档案,定期与存款人对账。
开户银行对基本存款账户的撤销,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的开立或撤销,应于开立或撤销之日起7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申报。
第三十条银行不得对未持有开户许可证或已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银行不得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强拉客户在本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信用社不得超出规定的业务范围,为存款人开立账户。
第三十二条存款人不得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在多家银行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存款人不得在同一家银行的几个分支机构开立一般存款账户。
第三十三条存款人不得因开户银行严格执行制度、执行纪律,转移基本存款账户。
存款人因前款原因转移基本存款账户的,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其核发开户许可证。
第三十四条存款人的账户只能办理存款人本身的业务活动,不得出租和转让账户。
第三十五条开户银行、存款人违反本办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开设账户的,要限期撤销多余账户,并根据其性质和情节按规定处以罚款。
第三十六条开户银行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为存款人支付现金和违反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应按规定对其处以罚款。
第三十七条存款人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除责令其纠正外,按规定对账户出租、转让发生的金额处以罚款,并没收出租账户的非法所得。
第三十八条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核发开户许可证的,上级人民银行应按规定对其处以罚款。
第三十九条存款人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造成后果的,应由存款人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银行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纵容违法行为的,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修改。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1994年11月1日起施行,1977年10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人民公安史心得体会 人民公安发展史心得体会(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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