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备忘录心得体会范文 法律备忘录经典范文(五篇)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法律备忘录心得体会范文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乙方:律师事务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鉴于甲方因购买房屋,需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为甲方购买房屋提供法律服务。
二、服务费用
1.本次服务具体项目与费用如下:
服务项目
收费标准
服务次数
费用合计
审查购房合同
元/份
共同参与购房合同谈判
元/次
调查买房所涉房产公司主体资格的合法性
元/次
上述服务费用合计:人民币
2.差旅费用:
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所需的办案费用按如下第种方式支付:
乙方垫付,甲方实报实销;
元包干;
免收办案费用,但因工作所需在市外发生的差旅费用由甲方据实报销。
3.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交清服务费用,并支付差旅费用。
4.如甲方要求提供乙方提供约定项目以外的服务时,应另行协商支付费用。
5.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行:
户名:
三、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认真依法保护甲方合法权益。
2.甲方应当向乙方如实提供办理专项法律事务的相关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若甲方不积极提供相关材料,或弄虚作假等情况,有权终止服务,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违约责任
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所收取费用应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五、合同联系方式
1.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
甲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2.双方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之任何一种,就本合同有关事项向对方发送相关通知等,均视为有效送达与告知对方,无论对方是否实际查阅。
3.双方确认上述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4.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六、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时间: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时间:年月日
有关法律备忘录心得体会范文二
昆明市xx区人民检察院:
云南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犯罪嫌疑人张家属王委托,指派海律师担任涉嫌盗窃罪一案犯罪嫌疑人张辩护人。辩护人接受指派后,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会见并到贵院阅卷,现提出对犯罪嫌疑人张不起诉的法律意见。
一、张具有犯罪中止的情节,其主动归还涉案手机的行为符合《刑法》二十四条关于犯罪中止的规定。
(一)证据卷第31页《讯问笔录》:当时驾驶员把驾驶位放平了,睡在上面,我看到手刹处有一部手机,我就从驾驶位这个方向把手机拿走了。我刚把手机拿出来,驾驶员就发现了,驾驶员就说抢手机、抢手机,我就拿着手机跑,驾驶员就下车来追我,他就拦着一辆电动车骑着来追我,我就回来把手机还给驾驶员了。
(二)证据卷第34页受害人王《询问笔录》第12行:我们追到这名男子的时候,这名男子就把我的手机还给我了。
(三)证据卷第36页受害人王《询问笔录》第12行,问:你在追抢你手机的这名男子,他是否离开过你的视线?答:没有。
(四)证据卷第56页《发还清单》证明涉案手机已发还受害人。
上述证据可以相互印证,证明张在逃跑的过程中主动归还受害人手机,张行为符合《刑法》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的规定,应当对其免除处罚或减轻处罚。
二、张涉嫌盗窃的犯罪情节轻微,对其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证据卷第58、59、60页《价格认定结论书》认定涉案手机的价格为2600元,其数额超出20xx年7月云南省高级法院、云南省检察院、云南省公安厅联合出台的(20xx)144号文件规定的盗窃罪的定罪处罚的标准不多。
张在归还被害人手机时即承认错误,请求受害人不要报案,案发后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其亲属向受害人达成《和解协议》,赔偿受害人人民币贰仟元,并已取得受害人的《谅解书》,受害人请求司法机关对张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从轻处罚。
张行为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条七条规定,对其可以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
三、张犯罪情节轻微,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可以对其不判处刑罚。
(一)涉案手机已发还受害人,公安机关已将涉案手机发还给受害人。
证据卷第56页《发还清单》证明涉案手机已发还受害人。
(二)涉案手机价值2600元。
证据卷第58、59、60页《价格认定结论书》认定涉案手机的价格为2600元,其数额属于《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
(三)张属于初犯。
证据卷第16页《户口证明》证明张无违法犯罪纪录,属于初犯。张犯罪情节符合《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属于犯罪情节轻微。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张具有从轻处罚的法定情节,犯罪情节轻微,对其不起诉符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要求和法律规定,辩护人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四百零六规定,提出对犯罪嫌疑人张作出不起诉的法律意见,恳请贵院核实后予以采纳。
辩护人: 律师
1月13日
有关法律备忘录心得体会范文三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甲方为了提高经营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减少法律风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需要专门的法律服务;
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
甲方聘请乙方为其提供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乙方表示同意;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法律顾问服务人员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要求,指派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师组成顾问小组担任甲方的企业法律顾问。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在认为必要时可将部分法律服务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师及助理人员协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提供服务时,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合同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师接替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履行。
4.根据甲方具体项目情况,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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