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教育的心得体会精选 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心得体会(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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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森林防火教育的心得体会精选一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和《江西省森林防火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对国家森林资源和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搞好中小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努力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
(一)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以及江西省相关实施办法等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及时、准确宣传省、市、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文件精神,及时、准确传达上级领导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指示和意见。
(二)开展以“严防森林火灾,创建平安校园”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力争把“多一份教育就少一点火灾”的理念普及到每位教职工、每个学生及其家庭。
(三)以法律意识强、语言简短、通俗易懂的语句制作永久性、半永久性、临时性宣传标语;切实抓好元旦、春节以及清明、五一节等森林火灾隐患较大时段的宣传教育活动。
(四)向每个学生发放《致学生家长的森林防火公开信》,印发《森林防火知识问答》,组织师生观看有关森林防火知识光盘,达到警示教育宣传的目的。
(五)完善学校突发火灾应急处置预案,搞好学生自救疏散演习,进行各种森林防火知识培训、兼职扑火队伍培训。
(一)全县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制定完善学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健全相关责任制度并层层分解到人。乡(镇)学校特别是林场、林区附近学校,要重点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校及周边可燃物的集中清理工作,主动配合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森林防火隔离带设置和隐患大排查工作等。
(二)每年的九月为全县森林防火宣传月,每年的清明、七月半、霜降(油菜籽采摘期间)、冬至、春节所在周为全县森林防火宣传周,每年十二月十九日为全县森林防火宣传日等全县重点防火期,要全力以赴抓好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以强化火源管理为重点,严禁学生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进入林区、森林公园等地游玩。要严格禁止学生野炊、烧烤、燃放焰火等野外用火活动。每年清明节前夕,要积极引导学生写一封《关于森林防火致家长的一封信》,提倡文明祭祖,不要随意野外用火。
(三)各学校要充分发挥学校宣传栏、校园广播、校园网络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利用“班班通”的便利条件,调动学校师生的积极性,每个学期组织一次防火技能培训和自救疏散演练,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要组织开展森林防火知识竞赛、观看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片、争当森林防火义务宣传员和“小手拉大手”小孩教大人等形式的活动,扩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面。要组织开展好森林防火“五个一”活动:即每名学生写一条防火标语、一篇防火作文、一封信,每班上一节防火课、出一块防火知识宣板报。各班主任把活动材料12月6日前上交政教处。在确保学生安全的情况下,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动员学生制作宣传标语,组织志愿者宣传队,开展街道流动宣传活动,扩大宣传教育效果。
(一)认清形势,加强领导。
随着全县秋冬季节人们的生产、生活用火的不断增多,增大了引发火灾的隐患,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各学校要根据今年森林防火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新问题,从保护森林资源和维持生态平衡的'高度,充分认识森林火灾的危害性,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校长要亲自挂帅,把森林防火工作列为今冬明春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分解职责到位,监督管理到位,确保不发生涉及学生行为引发的森林火灾。
(二)落实排查,加强管理。
要贯彻落实各级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定期组织开展校园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予以整改,一时无法解决的要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采取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消防安全事故。要认真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严格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坚决禁止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扑火活动,教育学生发现林火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不得私自个人扑火或组织同学一起扑火,以免发生危险。同时,要加强对在校痴、呆、傻、精神病等学生进行重点监护,努力避免意外火情发生。
(三)加强配合,确保效果。
要与林业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广大中小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争取各乡(镇)政府和林业部门的支持,帮助解决中小学校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具,确保教育的质量和效果。通过教育活动的开展,使广大中小学生充分认识到森林火灾的危害性,预防森林火灾的重要性,增强“保卫绿色,热爱自然”的意识,自觉做到不在林区和野外玩火,不违规用火,保护森林资源安全。
(四)强化值班,严格问责。
各学校要加强校园值班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值班人员要加强学习,熟悉具体工作业务,确保不脱岗、不漏岗,严防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火情,要及时按规定如实上报,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对因迟报、瞒报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有关森林防火教育的心得体会精选二
为切实做好我县20xx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有效预防森林草原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林业主管部门认真做好“全力防、配合救”的森林防火工作相关要求,现制定永宁县自然资源局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抗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实行预防为主、防灭结合、安全第一、科学扑救的方针,确保全县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本方案适用于永宁县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城市市区除外。
每年10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为全县森林草原重点防火期。
为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工作顺利开展,成立永宁县自然资源局20xx年度森林草原防火
森林防火教育的心得体会精选 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心得体会(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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