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信心的答案心得体会和感想 关于信心的感悟(5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荐建立信心的答案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一、建立健全机构,强化组织保障。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该项工作,成立了领导机构。由乡党委书记李庆宗同志任组长、乡长王显飞、副乡长张莉娜同志任副组长,各办、所、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张莉娜同志对便民服务中心进行日常管理、监督和协调,进入该中心的各部门同志按照便民、公开、高效、依法行政的原则,承担各自的业务受理、办结和回复。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投入,完善了便民服务中心软硬件建设。在硬件建设方面。在乡政府综合办公楼的一楼设置了石塘乡便民服务中心(已挂牌)。一是投入资金3万余元,对便民服务中心进行了必要的整治和修缮。二是新购置了档案柜2个,电脑3台,办公桌椅7套,饮水机一台,休息椅5个,放置了方便群众办事的纸、笔和眼镜等。三是制作了便民卡和设立了公开栏。让其了解办事流程和注意事项,方便群众办事。
在软件建设方面。一是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在逢场天实行挂牌上岗,明确了中心负责人和窗口工作人员的具体职责,并制定了工作人员具体的考核办法。年底严格考核,逗硬奖惩;二是大厅内设置了“用热情温暖窗口,把满意留给群众”的标语,向人民群众做出了郑重的承诺。对进驻办理的各部门办事流程进行了梳理,制作了便民卡;三是建立了“五项”制度,即首问责任制、超时默认许可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度。
三、优化服务环境,提高行政效能。便民服务中心是政府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第一“窗口”,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新形势下提高执政能力建设的有效载体。我们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无空岗、溜岗和串岗现象,做到了文明用语,热情主动,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从未出现与办事群众争吵的现象,受了一致好评。进一步转变了机关作风,提高了办事效率,增强了政府行政效能建设。
四、存在的困难
1、硬件设施亟待提升。目前,我乡由于受地理位置及办公条件的影响,便民服务中心办公面积不足,亟待扩大。
2、宣传力度不够,农村很多群众不知道有便民服务中心,或者不清楚便民服务中心的职能和作用,造成群众心里认为便民服务中心是一项政绩工程、面子工程。
3、乡级财政困难,硬件设施不足,无法完全实现现代化办公。
五、下一步的运行建议 建立乡便民服务中心,是一项“民心工程”、“廉政工程”、“效能工程”。下一步,我乡从加强宣传、依法行政等方面着手,强化软件建设和办公场地的硬件建设。
一是新建乡便民服务中心,在两所一厅的建设上部署,把两所一厅的底楼作为我乡新的便民服务中心。并充分利用院坝会、宣传栏、印发传单等形式,做好宣传工作,向人民群众重点宣传乡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地点、服务范围、服务内容,一定让广大人民群众在尽量短的时间里知道中心,了解中心,让他们认识到中心确实是好,确实便民。
二是依法行政,规范运行。严格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严格规范职务行为。从建立健全各种制度规范入手,保证职务行为的合法、规范、文明、高效。实行“窗口受理、分流主办、跟踪督办、办结反馈”程序。在受理环节上,坚持做到符合条件立即办、材料不齐指导办、多头处理并联办、上级审批代理办、跟踪服务主动办。在办理环节上,对属于本级审批事项,及时予以办理,对属于市级以上政府或主管部门审批的事项,安排专人全程代为办理,限时办结。在回复环节上,全程代理事项办结后,中心将办理结果及时、真实地通知申请人。 三是拓宽服务领域。目前,我乡便民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只有七个,分别是计生国土窗口服务,民政窗口服务,纠纷调解服务,家电下乡服务,农村合作医疗服务,农业政策性保险服务。下一步我们主要向生产领域和科技领域延伸。并开展代办代理服务,基本工作流程是:群众申办事项,先由村级代理员接收、登记,办好村级应出具的手续,之后移交给乡便民服务中心。属乡级权限事项,中心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转交村代理员回复申办人;属市级权限事项,乡便民服务中心安排专人到市里全程代办。
四是加强中心队伍建设。一是提高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宗旨意识和乐于奉献精神,真正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踏踏实实为群众办事;二是加强业务技能培训,要让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达到“一专多能,一岗多责”的要求。
推荐建立信心的答案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市、区各部委办局、事业单位、各县人事局、在宁部属事业单位、驻宁部队所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执行宁政发[1994]184号文《关于印发〈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特制定本实施细则,请遵照
执行。
一、实施范围及对象
(一)凡本市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含集体事业单位)和在宁的部属事业单位(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以及驻宁部队所属事业单位的全体工作人员均实行养老保险。
(二)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国家干部、聘用制干部、固定工人、劳动合同制工人和计划内临时工。
(三)本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1994年列入首批统筹的范围和对象为:
1.本市市、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含集体事业单位)和工资关系由本市代管的中央部属事业单位,以及驻宁部队所属事业单位中的劳动合同制工人(含执行国家工资标准的计划内临时工)、聘用制干部。
2.本市市、区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包括集体事业单位)和工资关系由本市代管的中央部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以及驻宁部队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全体职工。
(四)其他单位和人员逐步展开。
二、养老保险基金的来源及筹集标准
(一)养老保险基金由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共同承担,按照“以支定收、略有节余、留有部分积累”的原则统一筹集。
(二)养老保险基金的来源按下列渠道列支:国家机关及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在行政事业费中列支;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含集体事业单位)按照差额比例,分别在财政和自有资金中解决;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含集体事业单位)在创收收入中列支,税前提取。
(三)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统一筹集标准,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依据全部在职工作人员工资总额和离退休人员费用两项之和的23缴纳;聘用制干部和劳动合同制工人由单位按其工资总额的23缴纳;在职职工个人按照本人工资额的1缴纳。
(四)职工工资总额的组成项目,以苏政发[1994]3号文及省、市工资管理部门出台的各种工改答复口径为准。具体组成项目如下:
国家机关:干部实行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技术工人实行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奖金;普通工人实行的岗位工资和奖金。机关工人奖金占工资构成的30。
事业单位:职员实行的职务工资和岗位目标管理津贴,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的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和津贴;技术工人实行的技术等级工资和岗位津贴;普通工人实行的等级工资和津贴。上述津贴部分在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中占工资构成的50。
工资总额还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的职务岗位津贴;工改后保留的综合补贴和各种保留外挂工资。
实行“工效挂钩”和工资总额包干的事业单位,其工资总额应以市、区人事局工资计划部门核定的工资总额为准。
各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开户银行按时代为扣缴,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各单位在发放工资时代为扣缴,并按季向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处(以下简称市机关事业社保处)缴纳。
(五)原未参加养老保险的劳动合同制工人(含执行国家工资标准的计划内临时工)、非在职聘用制干部,其基本养老保险费应从参加工作之日起补交至1993年12月底,补交部分由单位按1993年12月本人工资额的15一次性缴纳,个人部分免交。
(六)合同制工人和非在职聘用制干部投保年限必须满15年以上,对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投保缴费不足15年的,只能按其在职期间缴费每满一年一次性发给相当于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3个月的生活补助费。执行国家工资标准的计划内临时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投保缴费不足15年的,也按上述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
(七)原在劳动部门参加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自本实施细则执行之日起一律划转到市机关事业社保处投保,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由市劳动局根据宁政发[1994]184号文件
建立信心的答案心得体会和感想 关于信心的感悟(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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