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家暴矛盾纠纷心得体会总结 家暴工作总结(6篇)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2022化解家暴矛盾纠纷心得体会总结一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政法综治工作要求,安排部署重大矛盾风险排查化解活动,强化政治担当、责任担当,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排查整治影响安全稳定的各类风险隐患,从严从实从细促进保稳定、护安全、促和谐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组织各部室及子公司召开专题会议切实领会了开展社会矛盾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确保人人入脑入心,真正触及思想深处,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主要工作任务。
坚决防止发生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事件,坚决防止发生重大暴力恐怖事件,坚决防止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坚决防止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件(事故),坚决防止重点人员和危险物品。
(一)坚持统筹推进原则。
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初信初访初案分析制、预警制和调查机制,面对矛盾纠纷,要追本溯源,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谁管理谁处理”的原则,落实“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的责任负责制,分兵把口、各负其责。对于涉及稳定的风险矛盾问题必须做深、做细、做实,着力抓小、抓早、抓苗头,努力把矛盾化解在部门,解决在萌芽状态。各部室及子公司要围绕专项行动总体要求、工作目标,明确责任,统一行动,实行上下联动、左右配合、区域协同、整体防控,打好合成仗、整体仗、主动仗。
(二)坚持同步落实原则。
牢牢把握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点,将日常排查与集中排查、定期排查与滚动排查结合起来,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边预警边化解,全面落实打防管控措施,提前消除不稳定苗头隐患。每月一次的定期排查,重大节目及活动的重点排查,敏感时期及有关政策出台前的超前排查,共性问题的联合排查,突出问题的专项排查,对每一个环节,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针对突出问题,及时组织专项整治,做到局面不改、人员不撤、工作不停。
(三)深入推进整治化解。各部室及子公司要将排查出的风险、隐患、问题全部列入整治范围,建立风险隐患台帐,逐一分析研究,逐一落实责任人,逐一明确整治期限。同时,对排查发现的各类风险隐患,要在汇总梳理的基础上,确定一批重点问题、重点区域,作为重点风险隐患,按照责任分工,逐案明确包案领导,逐案组成工作专班,攻坚整治。对于一时难以解决、整改难度较大的,将列为处级重大风险隐患,由包片领导作为包点领导,组织专题研究,落实具体化解稳控责任和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四)加强督导检查。
排查行动期间,监察督查室要对重点领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指导督促各部室、子公司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对重点风患要深入现场、进驻乱点开展整治。将适时组织暗访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不间断、滚动式检查督导。
(五)强化应急处置。
建立了快速反应机制,完善了工作预案,对节日期间涉及到影响集团的方面进行深入排查整治,确保一旦发生问题工作预案能迅速启动并得到有效处理,避免造成引发大范围矛盾点的产生。“明者远见于未萌,智者避危于无形”,要善于通过矛盾问题的细微迹象发现潜在危害,见微知著,明察秋毫,提前排查整改,防微杜渐。立足有备无患、未雨绸缪,增强前瞻性和预见性,宁愿把事态估计得严重一些,对策措施考虑得周全一些,从而做好应对最坏情况的各项准备,防患于未然。
集团通过开展全面深入的大排查大整治及化解工作,没有发现需关注的重点人群、重点人员及重点事项。下一步我们将通过自己摸索、单位互联等途径借鉴好的做法和经并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继续在本公司内部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整治化解活动,继续全面排查和分析可能出现的社会矛盾纠纷,进一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落实责任,紧紧围绕矛盾纠纷化解处理为中心工作,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2022化解家暴矛盾纠纷心得体会总结二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实施意见》(***发〔2020〕196号)文件精神,按照《***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实施方案》(合字〔2020〕79号)文件安排部署,***农业农村局、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财政局、金融服务中心,决定从7月20日起至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看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掌握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否存在非法集资情况,及早发现非法集资活动线索,依法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妥善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同时建立健全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财政、金融服务中心等部门或单位定期风险排查和信息上报的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域非法集资长效工作机制,加大非法集资风险处置工作力度,有力遏制和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我县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此次风险排查对象为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往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嫌非法集资活动进行排查,重点对群众举报的非法集资案件线索认真调查核实。通过全面排查和重点调查,摸清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案件的数量、案件隐患、区域分布、发案特点、主要方式、风险状况、危害后果等,及时做好一线把关,力争将非法集资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
坚持统筹领导。县人民政府牵头统筹指挥,领导联席会议推动、协调督导,部门协同配合、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和发动广大群众参与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来。结合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嫌非法集资风险线索及时上报业务主管部门。
坚持稳步推进。依法、有序、稳妥处置风险,更要做好防范预警,尽可能使非法集资不发生、少发生,一旦发生要打早打小,在苗头时期、涉众范围较小时解决问题。依法持续严厉打击,强化跨区域、跨部门协作配合,最大限度追赃挽损,防范好处置风险的风险,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坚持疏堵结合。依法将打击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与保护合法投融资、鼓励正规创新活动相结合,对合法合规行为予以保护支持,对非法集资犯罪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在积极遏制高发蔓延态势的同时,要注意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制度和措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宣传教育,全力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风险防控和处置长效机制建设,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非法集资风险。
(一)加强摸清底数。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等部门,协同镇街摸排农民专业合作社,特别是涉农互助合作社涉嫌非法集资线索,形成全覆盖、无疏漏的排查网络,确保不留死角。重点对以下行为进行排查:
1.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规定进行登记、备案,无办公场所、无办公人员或与注册登记不符,未经许可开展或超范围开展吸收和发放资金业务。
2.农民专业合作社未进行资金存管,违规设立使用账户,通过各种方式吸收合作社成员以外无特定群体存款并承诺对其还本付息或给与高额回报的行为;
3.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及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咨讯等。
(二)强化监测预警。全面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预警监测,建立社会化、信息化、立体化的预警监测体系,加强与金融机构信息共享,通过金融机构提供的资金异动线索摸排涉嫌非法集资违法行为,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统筹整合人员信息、经营信息、资金信息、舆情信息、线下信息,逐步形成上下左右联动、线上线下结合,集合情况采集分析和疑点识别,处理全流程的预警监测体系。镇街履行属地管理、行政审批局履行行业一线把关、农业部门严格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建立统计报告制度、建立监测台账,定期汇总本辖区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风险情况,形成监测报告,及时上报。
(三)稳妥处置风险。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风险线索,要加强会商研判,充分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恶意、资金投向或用途、造成资金损失及信访维稳等因素,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分类处置,平稳有序化解风险,最大限度维护投资人权益。有违规集资现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得领用专用收据、不得参选评比各级示范社评定、不得享受各类财政项目资金支持。
(四)依法打击犯罪。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犯罪,坚持统一指挥协调、统一办案要求、统一资产处置、分别侦查诉讼、分别落实维稳的工作原则。公安部门落实牵头责任,依法合规、公平公正地制定统一处置方案,强化跨区域、跨部门协作配合,严厉打击、妥善处置,防止风险蔓延扩散,实现执法效果与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五)规范行业管理。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严格坚持对内不对外,入股不吸储,分红不分息的原则,限于合作社内部成员开展信用合作和资金互助,并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开展互助资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指导和审计监督。
(六)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法治宣传周、普法教育、风险提示、广告咨询等媒体手段,持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净化地方金融生态环境。正确引导投资人合理合法反映诉求,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用好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和惨痛教训,教育农民群众提高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名义非法集资的风险防范意识。
(一)加强组织领导。经县政府同意,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席会议,农业农村局负责人担任召集人,邀请县政府主管领导参加,联席会议由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安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金融服务中心、农经站等单位组成。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协调,并配合市场监管局做好涉嫌非法集资线索的排查;行政审批局负责把关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业务范围;市场监管局做好超范围经营等涉嫌非法集资行为的排查处理;公安机关负责非
化解家暴矛盾纠纷心得体会总结 家暴工作总结(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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