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反诈案例心得体会精选 国家反诈中心心得(九篇)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对于国家反诈案例心得体会精选一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进一步巩固全镇脱贫攻坚成果,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总体方针,坚决遏制电诈违法犯罪高发态势,切实维护群众财产安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着力构筑“党委领导、政府牵头、公安主导、社会协同、全民参与”的反电诈工作格局,组织镇村、镇直单位、全体村民深入开展反电诈工作,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防诈识诈能力,强化电诈犯罪全链条控打措施,实现“两降一升一无”(即:发案数下降、损失金额下降、破案率提升、无较大金额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工作目标,努力实现“新洲无诈”。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敲门”行动,做好全民防范。
1、进村组。各村沿用原精准扶贫工作机制,组织政府机关、县镇直包联单位干部职工,采取“1包n户”的办法进村入户,上门发放反电诈宣传资料,逐条解读防诈知识,采集村民联系方式,指导村民安装使用国家反电诈中心app,动员群众加入本村(组)反电诈微信群,确保户户走到、人人见面,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2、进学校。镇中心学校组织校园反电诈工作,针对校园师生容易上当的网贷、网购、网游等诈骗活动,开展反电诈宣传,同家长签订承诺书,并通过“小手拉大手”的形式,将反诈防诈知识传递给家长。
3、进单位。组织镇机关干部职工、镇直单位干部职工、各村干部及家属开展反电诈宣传,动员其加入反电诈微信群,指导安装国家反电诈中心app。
(二)开展“醒目”行动,做优宣传形式。
1.传统阵地宣传。各村、各单位一是通过召开群众会、户院会、党员会、代表会等会议方式开展反电诈宣讲;二是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推送反电诈短信、开展知识讲座、组织普法活动等方式,及时发布电信诈骗预警信息,宣传电信诈骗最新作案手段、作案特点及防范方法及公安机关破获电信诈骗犯罪的突出战果,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的防诈反诈能力。
2.视觉冲击宣传。各村、各单位要利用led显示屏、橱窗、微信群、qq群、微博、抖音等公众号和互联网平台,定时段、定范围、定内容,进行“海浪式”、“立体式”宣传,让群众不论身处在网络世界,还是在现实生活中,凡是所见之处、所到之处,反电诈宣传铺天盖地,形成视觉冲击。
(三)开展“织网”行动,做实网络防控。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为责任主体,在原有微信群的基础上,组建层次分明、渠道畅通、反应快捷的反电诈宣传微信群。
1、组建全镇反电诈宣传联络员微信群
由镇综治办牵头,组建由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各村、镇直各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反电诈微信群,村、单位负责人兼联络员,由派出所、综治办负责推送最新防诈预警等反电诈信息,各村、镇直单位负责人要第一时间签收、第一时间推送、第一时间传达到各单位、各村反电诈宣传微信群。
2、组建农村反电诈宣传微信群
第一级反电诈宣传微信群:由镇综治办牵头,组建由各村书记、镇直单位负责人、派出所长、驻村辅警等组成的反电诈宣传微信群,派出所所长负责业务指导。
第二级反电诈宣传微信群:由村书记牵头,组建由村书记、村两委干部、驻村辅警、全体村民等组成的村级反电诈宣传微信群,将本组16岁至60岁的村民全部加入,责任区民警负责业务指导。
反电诈微信群要统一命名、统一编号、统一登记、统一管理、统一考核,命名方法:“镇、村组名称”命名,第一级为:“新洲镇反电诈宣传群”,第二级为:“新洲镇xx村反电诈宣传群”,村组人数超过500人的,可将群名标注为“新洲镇xx村1组反电诈宣传”、“新洲镇xx村2组反电诈宣传群”编号,或标注为:“新洲镇xx村反电诈宣传1群”、“新洲镇xx村反电诈宣传2群”编号。
3、组建单位反电诈宣传微信群
单位反电诈宣传微信群:由各单位负责人牵头,组建本单位16岁至60岁的干部职工及家属全部加入反电诈宣传微信群。
(四)开展“创无”行动,做实无诈创建。全面组织开展创建“无诈村”“无诈社区”“无诈校园”“无诈单位”“无诈企业”“无诈乡镇”等活动,在结合实际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基础上,不断创新方法措施,强化宣传发动,落实考核督办,通过群策群力努力实现“新洲无诈”的奋斗目标。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6日前)。印发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明确任务、细化分工、组建专班,在全镇全面组织实施。
(二)集中宣传阶段(4月7日至5月31日)。以开展“敲门”、“醒目”、“织网”、“创无”四大行动为抓手,确保宣传资料发放到每户每人、网络宣传到每户每人、识骗防骗知识解读到每户每人、国家反电诈中心app安装到每户每人。
(三)打击整治阶段(4月1日至12月31日)。以开展“筑墙”、“净土”行动为抓手,在行业源头监管、专项打击整治、重点群体管控、社会治安稳定实现全民反电诈工作“四位一体”新格局。
(四)考核验收阶段(4月底、6月底、12月底)。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以“周清月结”形式,结合反电诈阶段工作,对各村、各单位反电诈工作进行考评并通报全镇,必要时反馈到主管单位。其中4月份村、单位侧重反电诈微信宣传群组建及立体式宣传活动,营造全民反电诈氛围;6月及12月在继续开展反电诈宣传攻势检查基础上,重点检查无诈单位创建开展情况并组织查漏补缺,全面提升巩固全民反电诈成果。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电诈犯罪活动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已成社会“毒瘤”,事关社会平安稳定。各村、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全民反电诈工作作为检验党史学习教育、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巩固脱贫成果”的重要载体,“村书记、镇直单位负责人要亲自抓,周密部署,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派出所、农商行、邮电所等涉及的重要单位要全面落实单位职责责任,做好源头管控。
(二)强化督导,务求实效。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反电诈工作纳入综治平安创建“周清月结”阶段重点工作进行考核并通报,对反电诈工作推进扎实、效果明显的单位及个人适时予以通报表彰;对组织不力、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的村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无诈村”、“无诈单位”、“无诈乡镇”创建期间,发生重特大电诈案件的,要视有关工作开展落实推进情况进行追责问责。
对于国家反诈案例心得体会精选二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名称:长沙市湘卫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姓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周宁 身份证号码: 注册地址:长沙市营盘路260号 现住址: 经济类型: 民营 户口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点:长沙天都大酒店19016号房
联系电话:0731- 89753984
联系电话: 紧急联系人姓名及电话: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签订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1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20xx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1年。
其中试用期为_____个月,即自 __年_月_日起至__年_月_日止,试用期满,甲方应及时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聘或延长试用期。
试用期满,甲方认为乙方不符合该职位要求,经双方同意可以调换职位的,甲方可以提供其他职位,试用期自新职位上岗当日起重新计算。
乙方应在__年_月_日前到岗。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合同期内,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或乙方实际工作表现,提升或降低乙方的职务,调动乙方的工作部门或岗位,并相应变动乙方的岗位工资。
第三条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职责所属及上级所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从事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甲方可以变更乙方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 乙方每日工作时间及工作安排,由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决定。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保证乙方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
第六条 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节日和假期。
第七条 甲方遇有紧急情况,依法安排乙方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支付工资。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八条 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九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入职职业培训及职业技能培训。乙方在工作期间,应积极接受甲方有关职业道德、工作技能、安全生产和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第十条 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一条 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五 劳动报酬
第十二条 甲方根据国家和湖南省的工资政策、甲方工资制度和乙方业绩考核情况,确定乙方工资水平,并以货币形式支付劳动报酬,此工资将不迟于次月十五日发放。
乙方工资包括:基本工资( ) 保险补贴( ) 绩效奖金( )共计 元/月,每月的加班费、相关福利、年终奖另计,乙方的养老保险由公司发放补贴,员工按规定自行缴纳,必要时,可委托公司帮忙办理,但公司需按上缴的实际金额如实代扣员工的保险费用。 乙方工资的增减,包括奖金、津贴、补贴等,均按劳动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经营情况进行调整。
六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每年将为乙方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第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按国家、湖南省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湖南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乙方因公或因病死亡,其遗属按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享受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 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国家、湖南省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规定执行。
七 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十八条 甲方应根据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 乙方应遵守国家及湖南省的各项法律、法规以及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定和业务操作流程;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指挥;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严守商业、技术秘密;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积极完成工作任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本公司的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合同。
八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不能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工作业绩及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四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进行经济
性裁员的,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1、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 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九
国家反诈案例心得体会精选 国家反诈中心心得(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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