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备课创新案例心得体会精选 集体备课教研心得(9篇)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集体备课创新案例心得体会精选一
一、严格遵守《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卫生法律法规,认真做好学生晨检、午检工作。
二、晨检工作由班主任负责实施,午检工作由下午第一节授课教师负责实施。坚持每日晨检、午检,防止患病学生或带菌(毒)者进入学校,保证集体儿童身体健康。
三、晨检时间为早晨学生入校时间,地点在教室门口。午检在下午第一节上课前三分钟,地点:教室。
四、晨检、午检工作的基本内容包括:
(一)摸:儿童有无发热现象,可疑者测量体温;
(二)看:观察儿童精神状态、面色等,传染病的早期表现,咽部、皮肤有无皮疹等;
(三)问:在家饮食、睡眠、大小便、有无咳嗽、腹泻等症状;
(四)查:根据传染病流行情况对易感儿童进行检查,同时检查有无可能造成外伤的物品、器械携带入校。
五、晨检、午检人员发现可疑者,应立即向学校报告。六、晨检、午检中发现传染病患儿或可疑者,应拒绝其入校,由家长带到医院去确诊,或留隔离室观察。对一般小伤病,可不予限制儿童活动,对确诊为传染病患儿的所在班级,应进行医学
性检疫和消毒处理。
七、晨检、午检后,检查人员应将晨检、午检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进行登记,并关注当日情况,如有异常情况,通知家长带患儿去医院诊治。
八、值周行政负责晨检、午检记录的检查工作。每周检查一次,传染病流行期间,每天检查一次。
西南第十二小学20__年9月
小学晨检、午检制度(20__学年)
一、严格遵守《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卫生法律法规,认真做好学生晨检、午检工作。
二、晨检工作由班主任负责实施,午检工作由下午第一节授课教师负责实施。坚持每日晨检、午检,防止患病学生或带菌(毒)者进入学校,保证集体儿童身体健康。
三、晨检时间为早晨学生入校时间,地点在教室门口。午检在下午第一节上课前三分钟,地点:教室。
四、晨检、午检工作的基本内容包括:
(一)摸:儿童有无发热现象,可疑者测量体温;
(二)看:观察儿童精神状态、面色等,传染病的早期表现,咽部、皮肤有无皮疹等;
(三)问:在家饮食、睡眠、大小便、有无咳嗽、腹泻等症状;
(四)查:根据传染病流行情况对易感儿童进行检查,同时检查有无可能造成外伤的物品、器械携带入校。
五、晨检、午检人员发现可疑者,应立即向学校报告。六、晨检、午检中发现传染病患儿或可疑者,应拒绝其入校,由家长带到医院去确诊,或留隔离室观察。对一般小伤病,可不予限制儿童活动,对确诊为传染病患儿的所在班级,应进行医学
性检疫和消毒处理。
七、晨检、午检后,检查人员应将晨检、午检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进行登记,并关注当日情况,如有异常情况,通知家长带患儿去医院诊治。
八、值周行政负责晨检、午检记录的检查工作。每周检查一次,传染病流行期间,每天检查一次。
西南第十二小学20__年9月
有关集体备课创新案例心得体会精选二
企业:________________ 工会: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
本集体合同由_________(以下简称“企业”)与_________(以下简称“工会”)双方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依法签订。
第一条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和工会签订本合同,用以明确和调整双方合作共事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2、工会代表职工整体的利益,依据本合同的规定,指导职工正确处理和企业的劳动关系,并监督和调整这种关系。企业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得与本合同相悖。
3、本合同是双方为促进企业发展,尊重和调动职工积极性应遵守的共同准则。双方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遵守不低于有关职工就业、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生活福利、退休养老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规定,并努力提供尽可能高的水平和标准。
4、企业应根据有关规定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力,在研究决定有关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听取工会的意见。企业工会负责人有权列席有关讨论企业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及与职工利益有关的问题的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5、工会有义务支持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支持企业的合法权益,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协助企业合理使用各项基金,配合企业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发展。工会主席或其代表依法列席企业董事会会议。
第二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以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实行本企业工作制度。
2、企业执行定时工作制的,企业安排职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企业保证职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企业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3、企业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4、企业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企业工作任务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职工自行安排。
5、企业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或加班的,应按照下列标准给予职工相应待遇:
(1)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安排职工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3)安排职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6、企业有责任不断改善生产管理,严格控制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加班加点。长时间或长期加班以及在公休节假日大范围加班时,应征得同级工会同意,并按法定的标准向职工另发加班工资。
7、严重有损职工身体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会有权支持职工拒绝执行。在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下,工会可以建议企业减少工作时间。
8、企业执行政府规定的各类节假日制度。企业在制订本企业休假制度时,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三条劳动保护
1、企业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标准。企业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工会有权与企业交涉,企业拒不改正的,工会可请求当地人民政府作出处理。
2、企业负责对职工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工会给予协助和配合。
3、企业执行政府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企业负责加强和改善劳动技术和工业卫生、劳动防护以及特殊工种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企业按规定向从事尘毒有害作业的职工提供疗养机会与费用。
4、工会支持企业劳动保护管理,配合企业检查、监督劳动保护情况。
5、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6、企业依照国家规定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及租赁厂房和技术改造工程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实行“三同时”。工会有权对此提出意见进行监督检查。
7、企业在引进、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同时引进或采取可靠的劳动保护措施,并对工人进行培训后方可投入使用。
8、企业根据工种岗位需要,保证供应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企业应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细则。企业向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发放营养补助费或提供营养补助食品。
9、每年夏暑季节,企业负责采取防暑降温措施,在冬季,企业负责采取防寒保暖措施。
10、企业优先保证用于改善职工生产安全和劳动条件的资金。每年由企业提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方案,落实资金,组织实施。工会参与安全技术措施立项讨论并监督实施情况。
11、企业和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会支持企
集体备课创新案例心得体会精选 集体备课教研心得(9篇)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