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病毒来源心得体会精选 新冠病毒的心得(五篇)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关于新冠病毒来源心得体会精选一
(一)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1.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新情况、新问题,健全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机制,完善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指导督促辖区内养老机构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应知应会民政部《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以及省、市民政部门制定的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落实各项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2.督促各养老机构制定完善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责任到岗,责任到人。要针对出入管理、人员防护、内部管控、消毒隔离、疫情处置、物资保障等重点环节,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当养老机构出现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时,养老机构负责人应立即向区民政部门、区卫生健康和区疾控中心报告,即时启动应急预案。不得出现迟报、瞒报、漏报现象。
(二)加强防疫物资储备
1.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场所。各养老机构要根据实际,分级分类设立疫情处置应急物资储备点,科学测算应急物资储备量,综合采取实物、协议等方式,备足医用口罩、防护服、电子体温计、消杀药品等疫情处置应急物资。加强对应急储备物资和存放场所的安全管理,落实好酒精、消毒液等危险品存放安全防范措施。
2.加强指导督促养老机构要结合机构内老年人、工作人员情况,做好医用口罩、电子体温计、消杀药品等医用防护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工作。防疫物资储备量应当满足本机构30天满负荷运转需要。严格按要求做好防疫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储备。
(一)加强对住养老年人监测
1.养老机构应坚持每日居室巡查,用体温枪早晚各为老年人测量1次体温,并做好记录。随时关注老年人身体状况,重点观察有无发热、干咳等症状,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并做好健康记录。
2.返院、新入院的老年人应进行核酸检测或提供核酸检测相关证明报告后方可入住机构,重点加强对返院、新入院老年人的身体状况监测。
(二)加强对工作人员监测
1.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应具备低风险人员证明(绿色健康码),在每次进入养老机构时出示并接受体温监测。外出购买生活物资、陪护老年人就医等频繁接触外界的工作应由专人负责,重点加强对这部分人员发热、干咳等症状监测,做好日常卫生防护并减少与老年人接触。
2.落实养老机构核酸检测“应检尽检”机制,所有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应接受核酸检测。工作人员如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发热等症状,或其接触的老年人、探视人员及在机构外接触的其他人员被医学隔离观察或核酸检测为阳性,应及时报告养老机构负责人,做好自我隔离观察,并排查其近期接触过的人员。
(三)加强对探视人员监测
1.所有进入养老机构人员必须出示健康码绿码,并接受体温监测。同时,需要提供近15日内的活动轨迹,如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逗留经历的,不得进入养老机构。孤寡老人、远郊农村人员等没有条件申领健康码的人员,符合低风险人员条件的,可出示加盖社区(村)公章的健康通行卡、纸质“健康码”等证明(有效期14天)。
2.养老机构应控制探视人员的数量、活动区域和探访频次及时间,对探访人员实名登记,必要时实行预约管理。具体探视要求参照执行《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市养老机构老年人返院(新入住)、复工人员入院及探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民政发〔2020〕15号)。
3.如老年人与探视人员接触后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发热等疑似症状,养老机构在进一步确认老年人身体状况的同时,应向区卫生健康或区疾控中心通报其近期接触过的探视人员情况。
(四)加强对食品类物资监测
养老机构所需的食品类原材料、半成品、制成品应从未发现新冠肺炎病毒的正规场所及渠道购买,避免采购自疫情高发国家和地区的进口冷链食品。安排专人根据食品安全要求负责采购、运输、储存、加工食品,在食品加热成熟前避免不必要的接触。做好各环节时间、地点、接触人员记录,形成可追溯的链式管理信息。
(一)常规疾病处置
1.养老机构所在地区新冠肺炎疫情升至中、高风险等级期间,针对住养老年人非突发性重大疾病,可采取机构内医务人员处置、电话求助医疗机构、请医疗机构医生会诊等方式保守治疗,暂不外出就医。住养老年人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等症状且无加重,并确认无流行病学史的(14天内没有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没有出入有确诊或疑似患者社区或活动场所),可在机构内按常规疾病治疗,暂不外出就医。
2.住养老年人出现身体不适或疾病发作急需外出诊疗的(非新冠肺炎疫情疑似症状),养老机构应及时与老年人和指定监护人沟通协商,由指定监护人或其他亲属陪同老年人到医疗机构就诊并做好有效防护。指定监护人不在、且其他亲属无法陪同就诊的,养老机构联系并征得同意后,可由机构工作人员做好有效防护陪同就诊。
(二)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处置
1.养老机构住养老年人、工作人员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应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根据疫情监测要求向区政府联防联控工作组报告,配合卫生健康部门、疾控中心开展医学排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排查,全面排查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其他老年人及工作人员等),落实“应检尽检”“应隔尽隔”,对密切接触者实施14天集中隔离观察,对可能波及的人员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2.发生疫情的养老机构应立即实施严格的封闭管理,落实人员、物资、车辆进出管控措施。除密切接触者外,机构其他所有人员均应在院内实施观察,观察期不得少于14天,观察期间不得外出或探视。要在区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对相关场所及个人物品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一)严格落实“四早”“五有”要求
加强监测报告责任制,指导督促养老机构安排专人加强应急值守,负责机构疫情监测报告。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强化养老机构“有应急预案、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有隔离转运安排”等防控措施,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以及突发应急情况的响应和处置。
(二)加强日常健康教育
要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手册、播放宣传片、微信平台推送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冠肺炎和秋冬季常见疾病尤其是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科学指导老年人、服务对象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提高健康素养。引导老年人自觉养成“一米线”、勤洗手、科学佩戴口罩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
(三)坚持多病共同预防
1.加大对流感、肺炎等疫苗接种宣传力度,引导入住老年人主动接种相关疫苗。养老机构要联合相关医疗机构,加强秋冬季高发呼吸道传染病、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分析和预警,及时应对处置相关疾病疫情,切实降低新冠肺炎与秋冬季高发传染病叠加流行风险。
2.加强养老机构内慢性疾病老年人管理,完善入住老年人健康档案,做好对老年人原有疾病及症状的监测,提醒慢性病长期服药老年人要规律服药,有身体不适及时告知护理人员。对老年人可能出现的健康问题做好预案,提前规划好就诊医院、时间、乘坐车辆、出行路线、陪同人员、检查项目等。
(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
1.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各养老机构要以居住房间、食堂、浴室、室内公共活动区域等为重点,加强环境卫生整治,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到室内室外卫生整洁,垃圾分类“日产日清”。
2.严格按照规定落实每日定期消毒制度,做好物体表面和地面清洁消毒。要严格遵守原料控制、餐具饮具清洁消毒、食品留样等规定。公用卫生间需配备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的可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五)加强心理疏导
1.依靠心理咨询机构,及时提供专业服务。各养老机构要密切关注老年人的身心健康,不仅要通过一系列措施预防老人发生心理疾病;更要在发现老人有心理问题时,及时协助老人获取有效的心理疏导。要积极联系卫生机构,通过网络、电话等形式为老人提供及时的心理咨询服务,疏导老人心理问题。
(一)加强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管理责任、养老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养老服务机构员工和老年人的自我管理责任。要认真履行民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坚决避免懈怠松劲情绪;积极协调区卫生健康局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的疫情防控技术指导和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各养老服务机构要进一步完善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做到人员到位、物资到位、场所到位。
(二)加强政策宣传。通过政策解读、开展培训等多种方式,做好秋冬季节疫情防控政策的宣传工作,确保机构及时了解并掌握疫情防控新措施;积极引导养老服务机构主动做好老年人及家属政策解释和心理疏导,争取更多理解支持,有效化解潜在的不稳定因素。
(三)加强预案处置。秋冬季疫情防控期间,指导并督促养老机构制定重大节假日期间的探视方案,制定春节期间养老护理员后备和轮岗方案,制定防疫物资储备方案、人员防疫能力提升方案。
(四)加强督导落实。巩固现有经验做法,妥善运用联防联控机制,采取多部门联合检查、抽查回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推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现场提出并督促其按时整改到位,并建立检查台账做好记录。
关于新冠病毒来源心得体会精选二
石市已经全面推进全民接种工作,制定了《石家庄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施方案》。对照规定的接种人群,结合实际,开展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逐街道、逐门户、逐单位、逐行业进行辖区内(含驻区的中央、省直、市直、区直各级各类单位)摸底统计工作,凡属于单位、行业的18-59岁人员由单位和行业负责统计上报到辖区乡镇(街道),常住居民、自由职业的18-59岁人员由乡镇(街道)直接负责登统。
各乡镇(街道)统计后上报县级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县级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分三步走的接种计划,制定辖区内各人群接种安排。摸底调查结束后,由辖区防控领导小组制定接种计划,并将接种安排反馈给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各乡镇(街道),由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负责通知需接种疫苗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计划尽快对接承担接种工作的医疗单位,落实接种工作。
为确保市民有序高效接种,提高接种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性,根据疫苗接种服务需求、现有设施条件和覆盖区域,合理规划和增设接种单位,方便居民就近接受接种服务。在全市范围内加快大型接种场所建设,加快推进临时接种点增设,并对现有常规预防接种单位增设接种台、延长服务时间、增加服务天数,组建“流动接种队”,走到群众身边,提供接种服务。利用好我市已建成的疫苗使用和预防接种全程管理体系,做到疫苗全程追溯管理,确保疫苗储运及接种的准确性和安全性。截至3月29日,全市已设置接种点305个,正在建设临时接种点53个,其中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大型接种点1个;完成接种工作培训并发证3513人,正在接受培训医务人员2682人;全市累计接种265433人,共计393748剂次。目前,无严重不良反应发生。
自2020年12月开始,石市就对重点人群摸底、接种点设置、医疗救治保障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切实加强接种队伍储备,对所有参与接种和医疗救治的人员开展培训,确保所有承担新冠疫苗接种和预检的人员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成立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置专家组和疫苗接种医疗救治专家组。各接种单位配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医疗救治医护人员,携带必要的医疗设备、药品予以保障,派出救护车巡回保障,确保出现不良反应能第一时间得到处置。
石家庄将分三个阶段进行疫苗接种
第一阶段是对感染和疾病传播风险高的重点人群接种。石市继2020年12月上旬开始对重点人群进行紧急使用之后,至2021年6月底,为边境口岸、海关、移民、国际交通、医疗卫生、监所相关工作人员和监所被监管人员以及出国人员等感染高风险人群,公安、消防、应急、外事、交通、物流、邮政快递、养老、精神卫生福利、环卫、殡葬、救助管理、市场监管、新闻媒体、社区工作者和机关事业单位中直接向公众提供服务者等维持社会基本运行人群,水、电、暖、煤、气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关键岗位职业人群,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行业从业人员等疾病传播风险较高人群以及冬奥会保障人员、“三道防线”人员和雄安新区建设者等重点人群接种疫苗。根据疫苗供应情况,压茬推进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和各类学校教职工的接种工作。
第二阶段是对一旦感染后导致重症风险高的高危人群接种。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底,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及时调整免疫策略,开展老年人、基础性疾病患者等一旦感染后导致重症风险高的高危人群的接种工作。同时做好第一阶段接种人群的补种工作。根据疫苗供应情况,压茬推进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和各类学校教职工的接种工作。
第三阶段是继续扩大人群接种范围,建立全市人群免疫屏障。接种疫苗是按国家医保局与生产企业议定价格执行,在受种者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疫苗及接种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个人不负担,不区分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财政按照实际接种疫苗及接种费用的30%对医保基金给予补助。
关于新冠病毒来源心得体会精选三
将全体教职工和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首位,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和当地疫情防控工作各项指令和部署要求,落实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到思想不松、要求不降,扎实做好我校疫情防控和有序办学。
1、全员摸底调查。根据省市防控工作要求,我校教职工应在复工复课前组织人员和学生填《个人健康承诺书》、《健康申报表》,做好师生健康全覆盖监测工作,做到一人一表,不漏一人。
2、场所清洁消毒。正式复课前,各校区应根据省教育厅防控办《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要求,选用含氯类、过氧化物类等高效消毒剂或复合双链季铵盐类消毒剂,按照作用浓度和作用时间对各类教学、生活场所进行全面消毒。
3、防控物资准备。合理测算储备物资需求,做好洗手液、免洗手消毒剂、口罩、酒精、消毒液、体温检测设备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多渠道筹集防疫物资,返校前至少准备可供两周使用的防控物资,并保障持续配备。完善防疫物资管理工作制度和流程,确保防疫物资采购、验收、入库、保管、发放、使用等过程规范有序,做到科学使用、专物专用。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返校后须保障教职员工及学生佩戴口罩,按每人每天2个计算。不得强制要求家长准备口罩等物资。在相对独立、封闭的场所设置“隔离室”,并与人员密集场所保持安全距离。按标准完成隔离室防疫物资配备及环境消毒。明确隔离办法、要求,要熟悉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联系方式,做好应急处置预案。
4、实施“封闭式”管理。各校区要全面实施场所“封闭式”管理制度,严控人员进出,除员工、学员外,禁止其他人员进入培训场所。做好进出通道的管控,所有进出培训场所人员均须落实查验身份、体温检测、入校信息登记等流程,落实手洗卫生措施后再进入办公场所或工作场地,严禁任何人带病进入校园。校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5、做好复课提示。各校区在具体复课时间明确后,要通过“告家长书”等方式告知学员和家长复课时间以及复课后应注意的事项,确保平稳有序复课。
6、入学通道设置
开学时,各校区提前设立复工复课返校入口,建立相应数量的体温监测点,安放指示牌,划定检测通道,并安装隔离带。同时,设置临时留观点。
(1)校区复课当天,各校区领导小组组长要在校统筹协调,校区应急处置负责人负责返校入口现场指挥,校区行政人员及班主任提前到达报到入口处,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当天复课班级的班主任及授课教师在返校入口迎接学生,提醒学生佩戴口罩、有序排队,相互间隔2米。
(3)进入等待区,用酒精对学生手部进行消毒,如学生对酒精过敏,可用湿纸巾擦拭。
(4)依次检测体温,上交《个人健康承诺书》、《健康申报表》;如发现体温高于37、3℃的学生,班主任配合立即将体温异常人员引领至返校入口临时留观点,并陪护安抚学生。
(5)学生通过扫描学校提供的二维码证实身份,经查验无误后,方可进入。
(6)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引导进入班级,在教室外进行二次消毒,填写《学员健康监测情况表(一班一表)》。
(7)校区行政人员负责维持秩序,适时引流、控制好人流量,同时加强周边交通安全管理。
(8)在临时留观点,对体温异常人员重测体温,确认体温异常后,启动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无家长接送的学生,让学生立即佩戴口罩并电话通知家长,询问14天内有无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途径史或有确诊、疑似病例接触史。如果有相关情况,打120通知相关医院派车接诊,并通知属地卫生防疫部门以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如没有相关情况,通知家长接回家并及时就医。有家长接送的学生,劝返、叮嘱及时就医并按医疗机构指引处理。
(9)报到期间,发现有未按时报到的学生,班主任要及时电话联系。如了解到有自测(自感)体温异常或不适,立即询问学生目前所在位置,安抚学生并告知应对措施,同时第一时间报告校区联络员、校区负责人,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1、实施错时错峰培训。各校区要按照培训学员的人数,错时错峰安排培训场次和班级人数,防止出现校门口交通拥挤、学员和家长大量聚集等情况。停止举办家长会和家长开放日等活动。
2、继续实施“封闭式”管理。除本校区的教职工和学员以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区内。对进入校区的教职工和学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未取得健康码“绿码”的教职工和不符合条件的学员,应予以劝返。相关人员须佩戴口罩,并严格测量体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一律不得进入校区内。
3、严格卫生消毒制度。各校区要每天对培训场所实施消毒。实施消毒处理时,操作人员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要妥善保管消毒剂,明确标识,避免误食或灼伤。每天做好各类教学、生活及工作场所(如教室、办公室、公共活动区等)的通风换气,严禁安排学员在密闭环境下学习和活动;严格执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南》,所有教室内无新风的风机盘管系统暂停使用。
4、加强卫生健康教育。各校区要开展多种形式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现有的官网官微、走廊宣传栏等平台,普及卫生保健常识,依法依规开展科学防控。组织教职工和学员学习省教育厅防控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手册》,指导我校教职工和学员加强个人防护。要求养成勤洗手习惯,严禁随地吐痰,注意咳嗽、打喷嚏时的卫生礼仪,人际交谈应保持适当距离。
5、建立缺课登记追访制度。各校区必须掌握所有未正常到岗到课的员工和学员的健康状况,对缺勤、请假、早退的员工和学员,落实专人每天做好电话、网络访问,了解其身体状况,进行情绪安抚,提出健康建议,并记录、汇总相关情况。
6、强化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若发现有发热等症状的疑似患者,校外培训机构应根据《应急处置预案》,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联系当地卫生疾控部门请求指导处理,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7、“返校复学第一课”问题。要突出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生命教育、科学教育、信念教育等“四个教育”,使“复学第一课”真正成为爱国主义教育课、思想政治理论课、爱国卫生运动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课,选用河南省教育厅“返校复学第一课”视频内容,各校区负责人要围绕疫情形势和做好疫情防控等方面,为学员上好“返校复学第一课”。
1、复工时间。通过复工申请核准的,即可有序复工,复工时间不早于中小学校开学时间。
2、复课时间。线下培训复课时间不早于中小学校开学时间,具体复课时间按省教育厅、市政府有关部署执行。
1、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复杂性,强化“守土有责”的使命担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把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增强主动性、前瞻性、科学性,构筑起疫情防控严密防线。
2、健全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由各区域校长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相应的工作组。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各校区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建立健全场地日常筛查机制、疫情防护措施、疫情处置机制,将防控工作抓实抓细。
3、加强联防联控。要建立与政府、医院、社区、家长等多级防控工作网络,各校区应及时掌握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卫生健康管理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发热门诊/定点医院、所在社区的疫情防控人员名单及其联系方式,畅通信息渠道,加强协同配合。
4、强化督导检查。总校将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力量,在复工复课前后加强对各校区进行明查暗访,重点加强以疫情防控工作检查指导。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弄虚作假、推诿扯皮、把关不严、不敢担当、落实不力的要督促整改、严肃问责,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关于新冠病毒来源心得体会精选四
根据教育局做好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工作相关要求,结合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相关指导性文件,为全面深入细致做好我校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将全体教职工和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首位,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和当地疫情防控工作各项指令和部署要求,落实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到思想不松、要求不降,扎实做好我校疫情防控和有序办学。
1.全员摸底调查。根据省市防控工作要求,我校教职工应在复工复课前组织人员和学生填《个人健康承诺书》、《健康申报表》,做好师生健康全覆盖监测工作,做到一人一表,不漏一人。
2.场所清洁消毒。正式复课前,各校区应根据省教育厅防控办《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要求,选用含氯类、过氧化物类等高效消毒剂或复合双链季铵盐类消毒剂,按照作用浓度和作用时间对各类教学、生活场所进行全面消毒。
3.防控物资准备。合理测算储备物资需求,做好洗手液、免洗手消毒剂、口罩、酒精、消毒液、体温检测设备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多渠道筹集防疫物资,返校前至少准备可供两周使用的防控物资,并保障持续配备。完善防疫物资管理工作制度和流程,确保防疫物资采购、验收、入库、保管、发放、使用等过程规范有序,做到科学使用、专物专用。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返校后须保障教职员工及学生佩戴口罩,按每人每天2个计算。不得强制要求家长准备口罩等物资。在相对独立、封闭的场所设置“隔离室”,并与人员密集场所保持安全距离。按标准完成隔离室防疫物资配备及环境消毒。明确隔离办法、要求,要熟悉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联系方式,做好应急处置预案。
4.实施“封闭式”管理。各校区要全面实施场所“封闭式”管理制度,严控人员进出,除员工、学员外,禁止其他人员进入培训场所。做好进出通道的管控,所有进出培训场所人员均须落实查验身份、体温检测、入校信息登记等流程,落实手洗卫生措施后再进入办公场所或工作场地,严禁任何人带病进入校园。校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5.做好复课提示。各校区在具体复课时间明确后,要通过“告家长书”等方式告知学员和家长复课时间以及复课后应注意的事项,确保平稳有序复课。
6.入学通道设置
开学时,各校区提前设立复工复课返校入口,建立相应数量的体温监测点,安放指示牌,划定检测通道,并安装隔离带。同时,设置临时留观点。
(1)校区复课当天,各校区领导小组组长要在校统筹协调,校区应急处置负责人负责返校入口现场指挥,校区行政人员及班主任提前到达报到入口处,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当天复课班级的班主任及授课教师在返校入口迎接学生,提醒学生佩戴口罩、有序排队,相互间隔2米。
(3)进入等待区,用酒精对学生手部进行消毒,如学生对酒精过敏,可用湿纸巾擦拭。
(4)依次检测体温,上交《个人健康承诺书》、《健康申报表》;如发现体温高于37.3℃的学生,班主任配合立即将体温异常人员引领至返校入口临时留观点,并陪护安抚学生。
(5)学生通过扫描学校提供的二维码证实身份,经查验无误后,方可进入。
(6)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引导进入班级,在教室外进行二次消毒,填写《学员健康监测情况表(一班一表)》。
(7)校区行政人员负责维持秩序,适时引流、控制好人流量,同时加强周边交通安全管理。
(8)在临时留观点,对体温异常人员重测体温,确认体温异常后,启动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无家长接送的学生,让学生立即佩戴口罩并电话通知家长,询问14天内有无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途径史或有确诊、疑似病例接触史。如果有相关情况,打120通知相关医院派车接诊,并通知属地卫生防疫部门以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如没有相关情况,通知家长接回家并及时就医。有家长接送的学生,劝返、叮嘱及时就医并按医疗机构指引处理。
(9)报到期间,发现有未按时报到的学生,班主任要及时电话联系。如了解到有自测(自感)体温异常或不适,立即询问学生目前所在位置,安抚学生并告知应对措施,同时第一时间报告校区联络员、校区负责人,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1.实施错时错峰培训。各校区要按照培训学员的人数,错时错峰安排培训场次和班级人数,防止出现校门口交通拥挤、学员和家长大量聚集等情况。停止举办家长会和家长开放日等活动。
2.继续实施“封闭式”管理。除本校区的教职工和学员以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区内。对进入校区的教职工和学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未取得健康码“绿码”的教职工和不符合条件的学员,应予以劝返。相关人员须佩戴口罩,并严格测量体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一律不得进入校区内。
3.严格卫生消毒制度。各校区要每天对培训场所实施消毒。实施消毒处理时,操作人员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要妥善保管消毒剂,明确标识,避免误食或灼伤。每天做好各类教学、生活及工作场所(如教室、办公室、公共活动区等)的通风换气,严禁安排学员在密闭环境下学习和活动;严格执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南》,所有教室内无新风的风机盘管系统暂停使用。
4.加强卫生健康教育。各校区要开展多种形式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现有的官网官微、走廊宣传栏等平台,普及卫生保健常识,依法依规开展科学防控。组织教职工和学员学习省教育厅防控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手册》,指导我校教职工和学员加强个人防护。要求养成勤洗手习惯,严禁随地吐痰,注意咳嗽、打喷嚏时的卫生礼仪,人际交谈应保持适当距离。
5.建立缺课登记追访制度。各校区必须掌握所有未正常到岗到课的员工和学员的健康状况,对缺勤、请假、早退的员工和学员,落实专人每天做好电话、网络访问,了解其身体状况,进行情绪安抚,提出健康建议,并记录、汇总相关情况。
6.强化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若发现有发热等症状的疑似患者,校外培训机构应根据《应急处置预案》,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联系当地卫生疾控部门请求指导处理,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7.“返校复学第一课”问题。要突出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生命教育、科学教育、信念教育等“四个教育”,使“复学第一课”真正成为爱国主义教育课、思想政治理论课、爱国卫生运动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课,选用河南省教育厅“返校复学第一课”视频内容,各校区负责人要围绕疫情形势和做好疫情防控等方面,为学员上好“返校复学第一课”。
1.复工时间。通过复工申请核准的,即可有序复工,复工时间不早于中小学校开学时间。
2.复课时间。线下培训复课时间不早于中小学校开学时间,具体复课时间按省教育厅、市政府有关部署执行。
1.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复杂性,强化“守土有责”的使命担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把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增强主动性、前瞻性、科学性,构筑起疫情防控严密防线。
2.健全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由各区域校长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相应的工作组。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各校区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建立健全场地日常筛查机制、疫情防护措施、疫情处置机制,将防控工作抓实抓细。
3.加强联防联控。要建立与政府、医院、社区、家长等多级防控工作网络,各校区应及时掌握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卫生健康管理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发热门诊/定点医院、所在社区的疫情防控人员名单及其联系方式,畅通信息渠道,加强协同配合。
4.强化督导检查。总校将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力量,在复工复课前后加强对各校区进行明查暗访,重点加强以疫情防控工作检查指导。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弄虚作假、推诿扯皮、把关不严、不敢担当、落实不力的要督促整改、严肃问责,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关于新冠病毒来源心得体会精选五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发布《关于统筹做好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发展工作的通知》,有效预防、及时防控和消除新冠肺炎疫情危害,保障学校开学后教育教学秩序稳定和师生健康,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二、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政府和上级教育部门关于全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攻坚战的各项决策部署,压实责任、联防联控、突出重点、精准预防,做到责任到位、保障到位、措施到位,坚持预防为主、早发现、早治疗,确保全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疫情防控领导组、信息联络组、安全后勤保障组、医疗保障组、消毒组、宣传和心理疏导组,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
四、应急措施
如发现新冠肺炎病例(含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学校应立即启动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应急响应。
(一)发现不明原因发热、干咳、气促等症状的疑似病例时,立即引导病例到隔离室进行留观,同时上报体卫艺站和区疾控中心。如果疑似病例是学生,马上通知家长来校跟进处置,及时安排就诊。
(二)配合区疾控中心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落实密切接触者集中(居家)医学观察工作。
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干咳、气促等呼吸道感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
配合区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着一次性医用手套。
(三)各应急小组各司其职,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启动半封闭式校园管理,中午学生不得离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区疾控中心和体卫艺站的建议,必要时采取班级或全校停课等措施。
1.疫情防控领导组:(总负责)及时跟体卫艺站、区疾控中心联系,根据区疾控中心指示做好防控工作;快速协调各组成员、物资等。启动涉疫区域封锁措施,在保障正常的生活物资供应下,严格限制人员进出,督导疫情控制措施落实情况。
2.信息联络组:(总负责)掌握病例的活动史、人员接触史,掌握重点人群名单、医学观察人员每日健康情况等信息。负责信息的收集、上报、处理和传递等工作,确保信息上报渠道畅通。负责实时记录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提供真实材料,按规定拟稿上报。
3.安全后勤保障组:(总负责)提供所需要应急处置的设施、设备和物资,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负责保障校内餐饮、生活饮用水。在前期处置过程中,负责现场警戒、秩序维护、人员疏散等,启动半封闭式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校园,做好在校师生生活保障。根据区疾控中心建议,在校内设置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加强校园巡查管控,及时停止校园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及时处置涉校舆情事件。
4.医疗保障组:(总负责)组织配合专业救护人员救护工作,协助区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等工作。做好师生的健康监测工作,做好每天的晨午检和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并及时追踪,查明缺勤原因;配合卫健部门做好集中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指导师生做好正确防护。每天保持与区疾控中心和体卫艺站进行信息沟通,上报学校最新情况。
5.消毒组:(总负责)在区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做好病例所在教室等疫点、公共场所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做好校园其他区域的保洁和消毒防疫工作;加强校园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每日对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图书馆、会议室、厕所等公共场所及垃圾桶站消毒一次;各教室和食堂入口要配备含酒精成分的手消毒液,厕所配备洗手液,指导和督促师生做好手卫生(流动水七步法洗手和手消毒)。
6.宣传和心理疏导组:(总负责)负责舆情监测、心理健康引导、健康教育工作。疫情期间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告知师生一定要正确佩戴口罩,勤用流动水洗手,咳嗽、打喷嚏时使用纸巾并妥当处理废弃纸巾;促进全体师生严格规范个人卫生行为,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根据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密切家校沟通合作,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家长和师生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五、预案终止
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区疾控中心评估,由学校复学复课新冠肺炎防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终止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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