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养殖基地实践心得体会 养猪场工作心得(六篇)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2022生猪养殖基地实践心得体会一
我在去猪场实习的同时,还到当兽医站进行屠宰加工检疫。因为工作的特殊性质,每天都是凌晨进行,在这期间我都能准时到位上岗严格遵守检疫的工作守则,认真的做好每一项该做好的事。遇到不明白或不懂的,就向师傅虚心的请教,为能更好的掌握生猪的屠宰检疫技术。
生猪的屠宰检疫基本程序为头部、皮肤、内脏、胴体和旋毛虫检验五个环节:
1、头部检验:头部检验分两步进行,第一步在放血后,烫毛前,用刀将杀口向下颌间隙扩大,在下颌骨支内侧长到左右颌下淋巴结,观察其状态及其周围组织有无胶样浸润,有无出血、化脓、结节等,主要检验炭疽、结核病及化脓性炎症;第二步检验在割头后,在左右侧下颌骨平行处切开咬肌,检查有无囊尾蚴寄生,然后检验咽喉黏膜、会厌软骨和扁桃体,主要检验猪瘟、猪肺疫。
2、皮肤检验:猪在脱毛后开膛前,对带皮猪进行皮肤检验,主要观察皮肤的完整性和色泽的变化,注意耳根、四肢内处侧、胸腹部及背部等处有无点状、斑状、弥漫性发红和出血变化等。
3、内脏检验:视检内脏形态、大小及色泽有无变化,有无出血、水肿、糜烂及溃疡等,触检其硬度、弹性及有无结节等变化。
4、胴体检验:视检胴体色泽、浅血管内血液滞留情况、肌肉切口的湿润情况,以判定放血程度;然后仔细检查皮肤、皮下组织、肌肉、脂肪、腹膜、关节、筋腱、骨及骨髓等组织,观察有无出血、水肿、脓肿、蜂窝织炎及肿瘤等病变;剖检具有代表性的淋巴结,观察其有无充血、出血、水肿、坏死及化脓等变化。
5、旋毛虫检验:主要是目检胴体两侧的横膈膜肌,表面有无针尖大半透明乳白色或灰白色隆起的小点,如发现有,再用显微镜进行压片镜检。经检验合格的胴体加盖验讫印章,在运输或销售前,再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在实习这段时间里,我学到了课本和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基本上掌握了生猪屠宰检疫的要点,认识其检疫的意义。这不但提高了我的专业知识水平,还锻炼了我的动手能力。本来我对猪只的各个部位和组织都不认识,经过实习,我熟悉了猪只各部位的构造,学会剖检各个淋巴结,这些实际操作是课本上学不到。眼下社会变革迅速,对人才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社会是在不断变化、发展的。所以我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自身还有很多的缺点和不足,要适应社会的发展,还要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自我增值。
2022生猪养殖基地实践心得体会二
收购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养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生猪养殖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产品名称品种规格产地单位数量价格/保护价总金额(元)
_______黑猪____月龄以上90-120kg_______市_______县_______头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
第一条 产品基本要求:_______黑猪,商品猪(阉割),健康无疾病;农家传统饲养,饲喂猪草、粮食、蔬菜等;饲养时间在8个月以上,体重90-120kg;
第二条 质量要求及收购时间约定:国家有关部门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标准确定生猪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无明文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收购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生猪的检疫办法及检疫费用支付: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卫生检疫规定的,按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规定进行检疫;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无检疫规定的,有双方当事人协商检疫办法。但双方均应支持与协助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依法进行检疫,并按照国家财政、物价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交纳检疫费用。由收购方支付生猪产地检疫费用。
第四条 货款结算与奖售办法。货款结算按下列下列方式执行;
1.订金支付:签订合同之日,按100元/头支付订金,结算时与货款合并使用。
2.货款支付方式:采取现金结算或银行转账方式,款到发货。
3.奖售办法:达成交易后,奖励50元/头。
第五条 收购运输办法由甲方上门收购或乙方按指定的地点投售。
第六条 双方可约定保护价,当交货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保护价时,以保护价为准;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时,双方可协商上调价格。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延迟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1%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收购生猪,甲方需赔偿乙方100元/头(不退还订金,作为赔偿金)。
3.乙方交售的生猪不符合规格和质量标准的甲方可以拒收。
4.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私自出售所定猪只的,或未按约定提供生猪的,须赔偿甲方100元/头,并退还订金。
第八条 在合同期内因发生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向收购方当事人及时通报理由
生猪养殖基地实践心得体会 养猪场工作心得(六篇)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