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发运物资心得体会和感想(九篇)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推荐发运物资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购货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
第一条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___%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两者选一)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1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甲方开户银行:_______乙方开户银行:_______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销货方(甲方)签章:____购货方(乙方)签章:_______年__月__日
推荐发运物资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__年春运工作,从1月16日起至2月24日止,共40天。春运期间,我站积极发挥交通部门的职能作用,统筹安排人员强化治理、检查、指导工作,极大的方便了群众的出行,有力的保障了春运工作的顺利开展。
春运一开始,我站就积极组织实施县局__年春运工作方案。站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提前准备,对消防设备、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岗位如人车联检、“三品”检查、进出站、现场管理等岗位增加人员。客运站全体员工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的工作态度,积极主动投入到春运安全工作中,全面保障了春运工作的正常运行。下面对今年的春运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春运工作圆满完成离不开思想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安排,站领导为了确保春运工作顺利进行,把春运安全工作放在首位,认真落实县局和县运管所部署的春运各项工作,制定了春运工作方案、成立春运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春运值班制度,公布值班名单。召开春运动员大会,将春运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我站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做好恶劣天气的准备工作,认真做好各线路车辆的检车工作,针对冬季冰雪路况做好宣传学习,要求各线路客车备好防滑链等安全实施,防止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及时协调处理各种突发事件,严防安全运输事故,做到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确保了安全运输正常有序的进行。
二、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安全氛围
春运期间我站利用简报、宣传栏和横幅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与进站发车的驾驶员、车主面对面交流冬季安全行车经验,要求他们及时维修车辆,并叮嘱驾驶员做到春运安全行车。
三、加强安全学习 落实安全责任
春运前对全体员工进行了春运动员和春运安全学习,对春运期间可能发生的客流突增、安全事故、火灾雨雪恶劣天气等突发事件提前预测演练,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四、搞好安全隐患排查 严把车站安全关
强化对营运车辆及驾驶员的安全检查力度,春运期间增加了检车人员,把好车站安全源头关。
对各进站春运车辆进行全面检查,车辆是否按期参加车辆综合技术性能检测和二级维护;车辆技术等级是否与经营范围相适应;客运车辆是否按规定安装并使用gps行驶记录仪,保证有效正常监控。各车辆严格执行人车联检工作标准,不符合要求、安全无保障的车辆,一律禁止参加春节运输。
对各种证件和驾驶员的检查工作。按照上级新的要求,利用新的“安全例检单”和“派车单”。严格检查“六证”、“两单”,严禁酒后驾车、严禁疲劳驾车,发现无即时证明、即时证明过期或人证不符、车证不符、车辆安全技术不达标者,一律不准参加春运;严格执行各车辆的人车联检,严格审查其营运手续和各项保险,严禁违规加班包车。我站还对各营运车辆的有关证件和安全随车设施分别进行了拍照,以此作为影像材料予以存档。
认真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在客运站有“三品”专人检查,新印制了“安全出站登记表”和“三品检查登记表”,做到了四有,即:有专人、有检查、有记录、有处理;把“三品”查在站内,堵在车下。防止发生破坏事件和违章、违规现象,杜绝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保证了春运安全源头关,确保了旅客生命安全,使旅客出行安全得到了有力的保障。
五、开展了春运安全运输大检查
春运期间,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在现场制度,安全人员到发车现场,坚决杜绝一切违章违规行为的发生。
对违规、违纪车辆进行严格检查,每天都对各客运车辆进行安全例检和出站登记,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决不放行,对超员车辆坚决不予放行,努力做好乘客思想工作,将超员乘客安全有序的进行分流,对车辆违规违纪按规定进行处理。
六、应急值守,信息畅通
加强春运及春节期间值班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落实值班制度,对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全面安排,把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客运站工作人员要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关注和了解本站的安全运行情况。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要紧急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及时报送信息至客运站领导。
总之,我站在今年春运期间组织圆满、措施得力,各项工作均能很好的完成,确保了既定的目标任务。据统计,春运期间我站共安全发运车辆1476班次,安全输送乘客19786人次,未发生一起交通安全事故,为人民群众的出行提供了强有力的安全保障,受到了广大乘客的一致好评和高度赞扬。
推荐发运物资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和价格:
产品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价:(以订货单价格签字为准)
总价: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产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产品质量要求标准按照标准执行。
三、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交(提)货期限: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甲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2)甲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乙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乙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编排运输计划;必须由乙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5、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乙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甲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乙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四、货款结算:
在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向甲方下单,并将50%的货款_甲方指定账户;在交(提)货异议期满后,乙方再将剩余50%的货款_甲方指定账户。
五、验收及异议期:
1、乙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十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乙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乙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乙方因保管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甲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六、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交货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的违约金。
2、甲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果乙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乙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甲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甲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甲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乙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甲方应当偿付乙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甲方应当负责赔偿。
4、甲方逾期交货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甲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等费用以及非因乙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甲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甲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甲方提前交货的,乙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甲方逾期交货的,甲方应在发货前与乙方协商,乙方仍需要的,甲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乙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甲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
2、乙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3、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4、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5、乙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甲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2、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签订确认的订货单或传真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体产品以订货单为准,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以特快专递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两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推荐发运物资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甲方:__采购办公室
乙方:__电器总汇
海盐县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经过招标,确定乙方为科龙、三菱重工空调协议供货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经协商,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采购商品清单及协议价格
乙方保证提供如下内容的合格产品:金额单位:元第二条:质量标准和要求
乙方保证本协议中所供产品质量具有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通过3c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第三条:权利瑕疵担保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乙方保证其所出售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如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负责安装,并承担验收合格前发生的安全责任
第四条:包装要求
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出厂标准配置的有关技术、质量、三包等资料。
第五条:供货对象及供货期限
乙方负责在海盐县各行政事业单位供货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__年9月30日期间空调的供应。
第六条:供货方式
在供货期限内,乙方在与采购单位签署《空调协议供货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后,保证在5个工作日内派人免费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
第七条:验收
乙方将空调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后,由采购单位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收取发票并在《海盐县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结算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公章。
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采购单位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采购单位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和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损失。
第八条:售后服务
乙方承诺售后服务按照投标产品的服务承诺实施。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
乙方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壹万元,由县招投标中心负责代收代退。协议到期后,无违反盐招服(20__)a3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凭中标单位收据无息退回质量保证金。
第十条:货款的支付
货款的支付采用财政直接拨付办法,海盐县财政局收到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出具的《海盐县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结算单》、《海盐县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和乙方开具的合法销售发票复印件(加盖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公章)、合同副本,经审查无误后,在15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货款。
第十一条:辅助服务
乙方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在厂家和(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采购单位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辅助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协议价中,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
第十二条:质量保证
乙方所供产品应严格履行产品质量保证承诺。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协议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单位可以根据本协议第14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采购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采购单位根据协议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第十三条:补救措施和索赔
1.采购单位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采购单位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采购单位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采购单位,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采购单位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乙方应在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1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3.如果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或采购单位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采购单位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采购单位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第十四条:履约延误
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3.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经协商无效,采购单位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1.如果协议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协议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协议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
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
在发生所供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采购单位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协议。如协商开始10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海盐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请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在海盐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
1.认真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决杜绝送礼品、给回扣、报销费用等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2.乙方对到其处购货的采购单位建立档案,记录各采购单位的空调采购情况。
3.甲方组织有关部门将不定期地对协议供货情况进行检查。
4.中标供应商负责采购单位空调采购业务联系人:
姓名:;电话:
姓名:;电话:
第十九条:违约处理
1.在采购单位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可报请甲方同意后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协议。
(1)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配置不符合国家规定和协议承诺的标准;
(2)乙方没有按协议承诺的时间供货、维修或提供其他服务;
(3)乙方没有按协议承诺的价格或优惠率签订合同并供货;4)乙方无故不提供协议供货范围内部分型号的产品;
(5)违反本协议和《浙江省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实施办法》中规定或承诺的其他情形。
2、甲方在执行协议时,可按如下方法对乙方处罚:
(1)供货价格高于县协议供货价格,高于其他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或市场平均价格,每发现一次,退回高于的价格差额,扣除10%的履约保证金;第二次发现,退回高于的价格差额,扣除20%的履约保证金;第三次发现,退回高于的价格差额,没收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协议供货。
(2)在协议供货期间及以后的售后服务中,采购单位投诉一次,经查实是乙方责任的,没收10%的履约保证金;采购单位投诉二次,经查实是乙方责任的,没收20%的履约保证金;采购单位投诉三次,经查实是乙方责任的,没收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协议供货。
3.如果乙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4.采购单位及其人员,不得假借政府采购之名为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的单位或个人采购,不得向供货商提出超越协议供货范围的其他要求,如有违反,甲方将依照政府采购法对其进行处罚。
第二十条:破产终止协议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布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协议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协议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协议转让和分包
乙方不得分包其应履行的协议义务。
第二十二条:协议生效
1.下列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招标文件(招标编号:盐招服(20__)a3);
(2)乙方投标文件;
(3)询标纪要。
如上述文件与本协议有不符之处,以本协议的为准。
2.本协议经甲乙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海盐县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一份。
第二十三条:协议修改
若有修改,必须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修改内容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十四条协议附件
(一)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
(二)中标通知书
(三)投标汇总表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
(签字)(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时间:
推荐发运物资心得体会和感想五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和价格:
产品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价:(以订货单价格签字为准)
总价: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产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产品质量要求标准按照标准执行。
三、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交(提)货期限: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甲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2)甲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乙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乙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编排运输计划;必须由乙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5、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乙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甲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乙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四、货款结算:
在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向甲方下单,并将50%的货款_甲方指定账户;在交(提)货异议期满后,乙方再将剩余50%的货款_甲方指定账户。
五、验收及异议期:
1、乙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十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乙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乙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乙方因保管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甲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六、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交货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的违约金。
2、甲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果乙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乙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甲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甲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甲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乙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甲方应当偿付乙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甲方应当负责赔偿。
4、甲方逾期交货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甲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等费用以及非因乙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甲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甲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甲方提前交货的,乙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甲方逾期交货的,甲方应在发货前与乙方协商,乙方仍需要的,甲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乙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甲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
2、乙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3、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4、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5、乙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甲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2、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签订确认的订货单或传真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体产品以订货单为准,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以特快专递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两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推荐发运物资心得体会和感想六
买 方:x有限公司 卖 方:x 合同编号:x 签订地点:x
签订日期:x年x月x日
一.总则
1.x(以下简称买方)和x(以下简称卖方)就买方新建的x项目 x 供货范围、施工图纸设计、制造、检验和试验、资料图纸交付、设备交付、运输和服务等方面进行了充分协商,双方达成共识,并签订本合同,本合同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
2.本合同附件经过双方签字后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与之同时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的组成
本订货合同由以下部分组成:
3.1合同正文;
3.2x等技术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3.3设备制造、安装节点控制图。
5.本合同的详细供货范围、主要技术参数、规格、技术要求、验收等详见附件《技术协议》。
6.本合同设备的缺项、漏项均由卖方承担。本合同设备需符合x的技术参数,并符合现场施工要求。
二.合同价格
1.本合同金额为:¥ 万元,人民币大写为: 万元整 。 按期交货保证金¥x万元(大写:x万元整);
2.本合同为固定总价,总价含设计费、设备费、设备安指导装费、调试费、全额增值税费、设备安装监检费、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等一切费用,包含开车备品备件、两年备品备件。
3.本合同价格为最终交货价。
三、支付和支付条件
1.本合同计价货币为人民币,以银行承兑方式支付。 2.合同价款按下列比例和条件支付: 2.1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 15个工作日内卖方开具合同总价 30 %的银行履约保函(保函期限为所有设备交付验收完毕后,若卖方延迟交货的保函履约期顺延),买方接到保函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的30 %,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
2.2进度付款:
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20 %,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在卖方将合同供货范围设备主要材料采购至卖方制作现场后,书面通知买方实地查看,经买方初步查验无误(本次验收并不代表买方对卖方产品最终认可,卖方也不能免除产品本身的质量责任)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前卖方向买方提供合同总价的5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设备交付款
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20 %,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在本合同内所有设备到达买方施工现场后,经买方初步验收(本次验收并不代表买方对卖方产品最终认可,卖方也不能免除产品本身的质量责任)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由买方向卖方支付。
2.4设备性能考核款
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20%,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以及按期交货奖励金人民币x万元(大写:x万元整)在买方装置投产后6个月内向卖方支付。支付前卖方向买方提供合同总价的50%的增值税发票,同时退还卖方的履约保函。 2.5设备质保金
合同总价的 10 %,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为质保金,质保期满1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卖方。
四、交货与完工条件
1.合同设备的交货时间:
本合同内所有设备分两次交货:第一批应于合同签订后x个日历天内到达买方
3.合同签订之日起x个日历天内将基础条件图等资料返给设计院。技术资料交付按合同附件规定执行,交付日期以买方签收日期为准。
4.收货、收件人:x
收货地点:x
五、标准、检验和试验
1.设备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协议进行。
2.买方在卖方加工制造过程中进行不定期中间检验。设备发运前卖方应提前10个日历天通知买方进行出厂前检验,买方将视具体情况到卖方制造厂进行监造。卖方应在设备运输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该批物资的名称、数量、重量、外型尺寸等基本情况,以便买方作好准备工作。
3.买方在参加出厂前检验和试车时不负责签署任何文件,但可对上述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质量标准及规范等问题提出意见,卖方应充分考虑做出修改或解释,以保证设备的质量。
六、性能考核、最终验收及服务
1.其性能达到本合同附件技术协议相关条款要求,并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 2.性能考核应达到本合同附件技术协议规定的设备技术指标。
3.按合同的有关规定或一旦买方有要求时,卖方应派遣服务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培训和维修的服务工作。如果买方认为服务人员不能胜任所做的相关工作和服务,买方有权要求卖方重新派遣服务人员。
4.卖方应购买本款项下卖方服务人员一切保险。买方对卖方服务人员在现场发生的任何事故或伤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质量保证
1.卖方保证产品是使用优质材料和一流工艺制成、全新的,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设备质保期为设备投用后18个月。在质保期内,由于卖方原因造成损坏,卖方免费维修或更换,更换部件质保期自维修之日起顺延。 2.在设备质保期内,如因买方的责任造成设备损坏,卖方仍有责任负责修复、更换,并只收成本费。
3.如果发现设备质量和规格与合同、技术协议规定不符,或设备在合同保证期内有缺陷,包括内在的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买方将组织x省技术监督局指定的检验单位和专家进行检验,并有权根据检验结论向卖方进行索赔。
八、违约责任
1.卖方交付的设备,如买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货,买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
2.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卖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如卖方不按合同附件制造的,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卖方除应向买方返还不符合合同要求设备的已付款项外,还应承担给买方带来的相关损失。
3.如果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
4.买方如对工期有变更要求,应提前1个月通知卖方,以便双方协商解决。除买方原因造成延迟完工外,由于卖方原因造成延迟完工,扣除按期交货奖励金x万元(大写:x万元整),并从延迟交付开始,每延迟1个日历天,卖方支付合同总额的0.5%给买方作为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额的20%。
5.除买方原因造成延迟完工外,由于卖方原因造成的延迟完工超过2个月,买方有权撤销合同,所有已付款项全部退回给买方,并造成的相关损失由卖方赔偿。 6.合同附表中卖方提供详细的设备制作节点,买方可随时派员现场督查、监造,如与设备的制造节点不符,买方有权拒绝付款,带来的相关损失由卖方承担。
九、分包与外购
1.卖方未经买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技术附件规定的设备/部件外的厂家进行分包。卖方需分包的内容和比例应征得买方书面同意,否则不得分包。接受分包的单位(分包商)不得再次分包。
2.分包(外购)设备/部件的技术服务、技术配合按本合同技术服务条款的约定执行。
3.卖方对所有分包设备、部件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责任。
十、变更和中断
1.由于国家政策或其他重大原因,买、卖任何一方要求全部或部分撤销合同,必
2.本合同所有条款,买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3.不可抗力参照国家相关要求执行。
十一、知识产权及保密
1.买方保留其提供给卖方的所有资料、图纸和设计中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在买方提出要求时这些项目均应由卖方全部归还给买方。
2.当设备是根据买方提供的规格、模式、计划进行制造的时候,所制造出来的设备里所包含的与规格、模式、计划相关的知识产权都为买方的知识产权。 3.如果卖方提供的设备或服务中对第三方构成了侵权,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4.双方应该保证其雇员和其分包商都对于在合同下的知识产权以及其他商业性质和技术性质的信息保守秘密,有责任在未经对方的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使用这些信息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用途,也不将这些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未经对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现有合同或者任何与合同有关的信息进行复制、公开。 5.双方的保密期限为合同生效后20x年。
十二、索 赔
1.如因卖方产品质量问题,买方有权根据买方当地质检局或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进行赔偿:
1.1.同意买方退货,所退货物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卖方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买方因退货而蒙受的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检验费、仓储、及监管保护所退设备的一切其他必要的费用。
1.2.按照货物的质量低劣程度、损失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的金额将货物贬值。 1.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损失和费用,新替换部件的质保期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2.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书后2周之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买方有权从后续付款中扣除相关费用或另行向卖方主张权利。
3.因卖方设计、制造质量原因造成合同设备不能正常连续使用的,卖方应承担相应责任,责任界定和损失赔偿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诉 讼
1.双方对执行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执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买方公司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诉讼期间,双方须继续执行合同中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其他条款。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条款。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买方三份,卖方二份。
甲方:乙方: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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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和价格:
产品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价:(以订货单价格签字为准)
总价: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产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产品质量要求标准按照标准执行。
三、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交(提)货期限: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甲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2)甲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乙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乙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编排运输计划;必须由乙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5、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乙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甲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乙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四、货款结算:
在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向甲方下单,并将50%的货款_甲方指定账户;在交(提)货异议期满后,乙方再将剩余50%的货款_甲方指定账户。
五、验收及异议期:
1、乙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十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乙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乙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乙方因保管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甲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六、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交货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的违约金。
2、甲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果乙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乙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甲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甲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甲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乙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甲方应当偿付乙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甲方应当负责赔偿。
4、甲方逾期交货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甲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等费用以及非因乙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甲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甲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甲方提前交货的,乙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甲方逾期交货的,甲方应在发货前与乙方协商,乙方仍需要的,甲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乙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甲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
2、乙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3、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4、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5、乙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甲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2、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签订确认的订货单或传真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体产品以订货单为准,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以特快专递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两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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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单位(简称甲方)____
需货单位(简称乙方)____
受托单位(简称丙方)____
承兑单位(简称丁方)____
乙方为____事需向甲方订购____货价____元。因暂时缺少资金,而甲方要求及时收回货款。
现根据财产信托业务的有关规定,甲方特将上述乙方订购的设备(物资)信托给丙方,丙方受托后按甲方的要求出售于乙方,并相应提供融资,乙方以分期付款方式向丙方支付货款,丁方同意承担乙方延付货款的承兑责任。为此,四方共同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订货乙方按照自己的需要向甲方订购上述设备(物资),甲、乙双方已于__年__月__日签订了__号供货合同。双方确认供货合同的各项规定。
丙方受理上述设备(物资)的信托后,对有关交货日期、数量、质量、维修保养等事项概不负责,由甲、乙双方按原供货合同的规定处理。第二条信托甲方向丙方提出的财产信托总金额为____元,信托期限为__年__月。
甲、丙双方有关财产信托的具体事项,另订“财产信托合同”。第三条延付丙方受理甲方提出的财产信托后,负责向乙方出售,由于乙方暂时无力支付货款,要求延期付款,并愿承担相应的利息。
丁方同意担保乙方到期付款责任。有关延期付款事项,由乙、丙、丁三方另订“延期付款合同”。
第四条融资上述信托财产的交付,仍按甲、乙双方原订供货合同的有关规定,由甲方直接发运乙方。但甲方应将发票、运单等交易单证交付丙方,由丙方转送丁方,再由丁方督促乙方按规定办妥银行承兑手续,丙方在收到银行承兑汇票二天内,按承兑汇票的总金额一次向甲方垫付货款。
第五条还偿乙方向丙方延期支付的货款,视同丙方对乙方的贷款,以月息__‰按季计收利息。延付的货款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前将承兑票款交存丁方,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主动向丁方收取承兑票款。
乙主如不按规定向丁方交存承兑票款,丁方除应于到期日凭票支付外,即按银行承兑契约的有关规定,对乙方执行扣款,并处以罚金、罚息。第六条费用甲方向丙方支付财产信托手续费为信托金额的__‰,共计__元,于甲方收到丙方垫付财产信托货款后二天内支付。
乙方向丁方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手续费__元,于丁方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时付清。第七条附则本协议经甲、乙、丙、丁四方正式签章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解约,违约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办理。
甲方__(公章)乙方__(公章)代表人__(签章)代表人__(签章)丙方__(公章)丁方__(公章)代表人__(签章)代表人__(签章)签约日期:19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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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国工商银行______市信托部设备租赁业务试行办法”的规定,签订设备租赁合同,并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根据乙方上级批准的项目和乙方自行选定的设备和技术质量标准,向______购进以下设备租给乙方使用。
(二)甲方根据与生产厂(商)签订的设备订货合同规定,于______年______季交货。由供货单位直接发运给乙方。乙方直接到供货单位自提自运。乙方收货后应立即向甲方开回设备收据。
(三)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使用、保养、维修管理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设备的质量问题由生产厂负责,并在订货合同中予以说明。
(四)设备在租赁期间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收货后,应以甲方名义向当地保险公司投保综合险,保险费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将投保合同交甲方作为本合同附件。
(五)在租赁期内,乙方享有设备的使用权,但不得转让或作为财产抵押,未经甲方同意亦不得在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和迁移安装地点。甲方有权检查设备的使用和完好情况,乙方应提供一切方便。
(六)设备租赁期限为______年,租期从供货厂向甲方托收货款时算起,租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包括手续费______%),分______期交付,每期租赁金______元,由甲方在每期期末按期向乙方托收。如乙方不能按期承付租金,甲方则按逾期租金总额每天加收万分之三的罚金。
(七)本合同一经签订不能撤销。如乙方提前交清租金,结束合同,甲方给予退还一部分利息的优惠。
(八)本合同期满,甲方同意按人民币______元的优惠价格将设备所有权转给乙方。
(九)乙方上级单位______同意作为乙方的经济担保人,负责乙方切实履行本合同各条款规定,如乙方在合同期内不能承担合同中规定的经济责任时,担保人应向甲方支付乙方余下的各期租金和其他损失。
(十)本合同经双方和乙方担保人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份,乙方担保人和乙方开户银行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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