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干部观看廉政心得体会精选 纪检监察心得体会(6篇)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主题纪检干部观看廉政心得体会精选一
李阳光,男,1973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江西宁都田埠乡人,本科学历,现任小布镇纪委书记。2016年分管政法(含综治)、信访、纪检、行政监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联系徐会村。
1992、91994、7:在江西省农垦学校园艺专业读书;
1994、92000、12:在琳池垦殖场先后任办公室文书、化工厂副厂长、办公室副主任、团委书记;
2001、12001、12:在对坊乡政府任副乡长;
2002、12006、2:在东山坝镇任副镇长;
2006、32007、8:在东山坝镇任宣传委员;
2007、92008、12:在东山坝镇任组织委员;
2008、122009、9:在田头镇任组织委员;
2009、9至今:在小布镇任纪委书记。
1、思想端正,作风正派。能严格要求自己,处处以一名普通党员的身份高标准、严要求,勤政务实,廉洁自律,以高昂的斗志,积极的态度,平和的心态投入到工作中去。学习上积极主动;工作上大胆负责;作风上求真务实;思想上积极进取,立足本位,争当先进,宽以待人,严以律己,从各方面注重自身形象。除在实践工作中积极主动学习他人长处、丰富自身素质外,还不断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在县科级领导干部理论知识考试中多次考出优异成绩。
2、工作踏实,勤政务实,分管工作及业务工作均取得优异的成绩。2006年宣传工作被评为先进乡镇,分管的林业工作获全县森林防火二等奖;2007年度被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获全县二等奖;2009年度分管的计划生育获全县三等奖,综合治理获全县二等奖,信访工作被评为“零上访”乡镇;2010年度分管的计划生育获全县一等奖,综合治理被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评为先进乡镇,信访工作也被评为“零上访”乡镇。在东山坝工作期间主抓的新农村建设点均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先进示范点。
3、立足本职,严于律己。认真对照自己的一言一行严格要求自己,把“扎实工作、多做实事、少说空话”作为自己工作和做人的出发点,处处对自己严要求,时时敲警钟。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坚持廉洁自律,克服贪图享受、以权谋私、行贿受贿、贪功推过等有悖于党规、党纪的腐败行为,不谋取一切不合法收入,不搞特殊化。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必须做到;凡是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必须先不做。在工作过程中,坚决不接受有影响工作的宴请和礼物,努力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执法。作为领导干部在抓好自身廉洁自律的同时,还必须坚持一岗双责,教育和管好分管部门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工作,多年来,自己分管部门未出现违规违纪问题。
4、工作生活中存在的不足:学习上不主动、不经常、不系统、不全面;分管工作不能创造性地开展,点子不多,思路不开阔;对下属有时管理不严、要求不高。
主题纪检干部观看廉政心得体会精选二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改革发展稳定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任务十分艰巨,这无疑对纪检监察提出了更高要求。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关键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改革现有的组织设置和领导干部配备办法,认真强化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职能。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反腐倡廉中心任务,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政治坚定、勤奋敬业、清廉自守、开拓创新,为纪检监察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纪检监察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形象好、威望高、总体评价良好。但在这一“总体良好”的状态下,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不认真加以解决,势必阻碍纪检监察事业的发展,最终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一、存在问题
(一)机构规格缺少权威性
多年来,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机构建制一直沿用中纪委、中组部《关于党的各级纪委内部机构和干部职务设置的若干规定》(中纪发[1988]8号文件),存在较大的滞后性和不合理性,严重影响了纪检监察系统的干部队伍建设。人们往往会产生疑问:纪检监察机关究竟是何级别的单位?与党委各部门有何区别?各个层次该配备什么职级的干部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有很大一部分干部甚至是主要领导都不甚了解。特别是各级党委的组织、宣传等部门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负责人以后,大部分人错误地将纪检监察机关等同于组织、宣传等部门。这就直接导致纪委常委政治待遇的享有、纪委各内设机构负责同志的级别设置配备等问题处于一种任意和无序的状态,纪检监察机关低规格对待、纪检监察干部低职数、低规格配备的现象屡屡出现,甚至于将各级纪委设置的纪律检查员职务等同于非领导职务等。这些问题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削减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威信。
(二)队伍管理缺少专业性
纪检监察机关是专司党内监督的执纪执法机关。其职能的特殊性决定了要有特殊的管理,应参照公检法的模式走专业化管理的道路。当前,纪检监察机关既没有权威的执法主体资格,也没有严格的准入制度,更没有过硬的经费保障措施等等。纪检监察干部在同一岗位年限长、年龄大,尤其是派驻部门的纪检组长,几乎成了安置性的职位;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或是部队转业,或是照顾关系从社会上调入,或是组织任命调任,而真正科班毕业的大学生和公开考试录用的反而屈指可数,懂财会、懂法律、懂电脑、懂写作等专业人才更是凤毛麟角。正是因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管理上的常规化,导致了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难以专业化。
(三)管理体制缺少实效性
《党章》规定对纪委机关实行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而实际情况是,同级党委对纪检监察机关享有绝对支配权。纪检监察机关在组织人事、财物经费以及各种事务上对同级党委政府仍然存在很强的依附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仅局限于业务指导这个层面,没有什么质的突破,且渐呈削弱的趋势。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在人事安排、福利待遇、行政经费等要害问题方面,上级机关难以为下级机关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致使纪检监察系统合力不足。比如派驻纪检组长的提名权,文件规定由纪委机关掌握和行使,可大都是写在纸上,真正落实在行动上的少之又少。甚至于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因为查办案件得罪了同级党委的领导而受到排挤或打击报复时,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也是鞭长莫及、爱莫能助或者彼此顾及情面而不愿伤和气,从而让下级纪检监察干部心寒而有案也不敢大胆查办。
(四)干部专职不专用
乡镇纪委虽然选举配备了纪委委员,但除了纪委书记和纪检员外,其他委员实际上都是挂名的,是由各单位人员“凑合”起来的,一般不参加纪检监察;大多数州直、县直部门的纪委根本就没有专职的纪委委员,除一个纪委书记外,别无他人;州、县两级派驻纪检组,一般也只有一个组长,没有其他人员,即使有也大都兼管着很多其他。乡镇纪委书记虽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却还分管着党务、综治、宣传等,全年绝大部分的时间忙于这些事务,以致自已的.本职反而成了“副业”,无暇顾及,力不从心,往往是“种了人家的田,荒了自家的地”,很难保证专职专用;县级以上纪委书记是同级党委常委,也分管着一些其他,其纪委主要由纪委第一副书记主持,而实际情况是以纪委副书记的身份又难以领导和协调好整个机关的对内对外事务;派驻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也大多分管了其他,真正用于纪检监察的时间、精力十分有限。
(五)干部思想不稳定
在方面,纪检监察干部“光栽刺不栽花”,容易得罪人,是吃力不讨好的苦差使;在待遇方面,纪检监察干部经济待遇不高,政治发展极为缓慢。有的干部在纪检监察部门一呆就是上十年,可连科级政治待遇都难以解决。有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相对
本单位行政副职总是“此薄彼厚”,在班子内部分工、领导决策方面常常低人一等。相对其他部门就奖金福利而言也是奖金少、福利差、补贴低,差距大;在生活方面,纪检监察干部往往是别人能去的地方不敢去,别人能得的不敢得,有时甚至连一些正常的娱乐活动也不敢参加,总担心别人说三道四,过着一种“苦行僧”式的清苦生活。一些秉公执纪、清廉自律的纪检监察干部还常常被调查对象所埋怨,甚至被亲戚朋友们不理解,承受的社会压力和精神压力可见一斑。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上还存在畏难情绪,主要表现在人与人之间亲戚、朋友、同学等各种关系盘根错节,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有的认为自己不可能一辈子从事纪检监察,现在太认真,就会得罪领导、亲戚、朋友等,会为自己将来的、提拔以及子女就业等方面设置障碍,增加一些麻烦、困难。所以在中缩手缩脚,不敢放手大胆开展。上述种种,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不稳定,不安心本职。
二、对策措施
当前,《国家公务员法》已经实施,各级领导班子换届全面启动,这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利时机,各级党委要本着加大反腐倡廉力度为原则,从组织建设、思想作风方面着手,坚持以“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为标准,切实加强各级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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