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销售的心得体会实用 药店销售的心得体会(六篇)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主题药品销售的心得体会实用一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编号:ahzb-
鉴于招标人为获得临床需要使用的药品而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接受了投标人对上述药品的投标。现双方签定药品购销合同,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采购文件》通用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下述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参见《采购文件》);药品需求一览表(参见《采购文件》);中标(议价)品种通知书(参见《中标(议价)品种通知书》);通用合同条款及前附表(参见《采购文件》); 阜阳市医疗机构20xx年第一轮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购销合同附表。
本合同仅为明确买方在本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有效采购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在全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统一形成相应药品中标候选品种目录时自动中止)内的药品采购品牌、价格及服务。实际交易量以买卖双方签订的批次合同为准。
买方只能采购其选择确认的成交品种,卖方无违约行为,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以其他品种替代成交品种。
卖方应根据相关规定在与买方签订本合同时向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卖方未按照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买方有权拒绝其参加以后的招标采购活动。
本合同一式四份,买卖双方各一份,阜阳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标办”)一份,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安徽海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一份。
本合同中涉及“参见”的内容,由招标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本合同加盖买卖双方及招标办和安徽海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印章,方可生效。合同可从“招标办”领取,“招标办”保留对本合同的解释权。
其他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主题药品销售的心得体会实用二
本院自20xx年x月x日开始第一次网上采购,至今已执行网上采购x次,其网上采购总金额为xx万余元,两家配送商的配送率为xx%,两天配送率为xx%,品种配送率平均为xx%。现就网上采购主要出现的问题和困难进行总结,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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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配送商品种配送率低,两家配送商平均品种配送率仅为xx%,这一问题长期影响我院日常用药需求。
2、配送商未按采购计划数量、规格配送,一些日常用量多的品种和规格配送量不能满足采购计划,致使本院药品经常出现短缺现象,严重影响本院业务的开展,同时也导致药品采购周期缩短,因而为了保证药品正常供应,造成未按规定时间发送计划或者进行电话采购。
3、配送商网上确认配送的药品跟实际配送的金额、数量、规格不符采购计划,导致网上无法验收入库。
4、配送商未按采购计划品种的规格、剂型、价格配送,竟标价格低的品种、规格、剂型经常“缺货”,医院被迫使用相对较高价格的药品代替,这给医生开处方,药房划价带来诸多不便,群众用药未能享受应得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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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督促配送商品种、数量、规格配送率满足医院采购计划,使医院有药可用,有需要的药用。
2、应把品种配送率作为首要追求目标,而不是强调两天配送率,品种配送率直接影响医院用药的衔接,远比两天配送率重要得多。
3、不应规定医疗机构发送采购计划的时间,应由医疗机构自行按需采购,按计划发送计划。
以上为本院网上采购的基本情况和出现的问题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本院将继续贯彻执行网上采购,并坚决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同时也希望上级相关部门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多了解基层卫生院的实际,为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用药提供保障,彻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问题。
主题药品销售的心得体会实用三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__________省公立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__________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为确保药品网上交易的顺利进行,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须根据乙方在__________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__________)上所提供的药品信息,以网上采购的形式采购临床需要使用的药品,甲方通过交易平台向乙方发送电子订单通知,乙方据此供货;双方确认后的电子订单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乙方对甲方通过交易平台发出的电子订单通知,自甲方发出电子订单通知起一个工作日内必须确认。
中标人与药品经营企业签订的委托配送协议书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乙方须按甲方采购药品订单向甲方供应药品。
第三条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药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关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方面的权利的要求。
第四条乙方所供应药品的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相关标准,药品包装、质量及价格须与交易平台上中标(挂网)药品的信息一致,不得更改,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药检报告书,并将药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第五条供货期限
乙方应自确认甲方订单通知起一个工作日内交货,最长不超过48小时;急救药品乙方应在4小时内送到。
第六条供货价格与货款结算
(一)供货价格:按交易平台所公布的中标(挂网)药品价格执行,该价格包含成本、运输、包装、伴随服务、税费及其他一切附加费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政策性调价,按平台更新后的价格执行,包括尚未售出的药品。
(二)货款结算;甲方在收到配送药品之日起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货款结算。
第七条药品验收及异议
甲方对不符合质量、有效期、包装和订单数量要求的药品,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及时进行更换,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应用。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自身原因造成产品失效或质量下降的,自行负责。
第八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通过交易平台以外途径购买替代中标(挂网)药品,承担违约责任;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收货或违约付款的,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以上两种情形,乙方有权向当地药品集中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举报。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确认甲方发出的订单通知后拒绝供货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所供药品因药品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而造成后果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以上两种情形,甲方有权向当地药品集中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举报。
第十条合同当事人因不可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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