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工作防疫心得体会总结 疫情期间铁路工作感想(4篇)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对于铁路工作防疫心得体会总结一
一、强化政治和业务理论学习,逐步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正确的行动来源于正确的思想,正确的思想需要不断的学习。一年来我坚持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用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指导自己的一切行动,在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了自身的政治素养和工作责任心,在学习中强化了自己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在加强政治学习的同时我还进一步加强了对公安政策和业务的学习,认真学习领会“二十公”会议以来上级重大决议精神以努力提高自己的政策水平,对各种新颁布和重新修订的法律法规以及各种办案程序规定进行了进一步的认真学习,大大加强了公安工作中的法律意识和办案工作中的程序意识。我在加强自身学习的同时还经常与所里的同志们一道共同讨论学习,在一次次的讨论学习中使大家的业务水平都有了共同的提高。
二、踏踏实实搞好刑事、治安方面工作
对于国家来讲,xx年可以说是多灾多难的一年,年初是冰灾雨雪灾害、五月又是四川等地地震灾害、接着又是洪灾,但是灾害并没有影响中国人民的意志,我们在公路交通几乎瘫痪的时刻,春运保卫和工作,紧接着是百站百车整顿,“三查四查”“行动”“行动”等一系列专项行动以及日常追逃工作和重点列车的治安防控工作。无论是哪一个专项行动和日常工作我都是和所里同志们一道发扬“苦干实干拼命干”的精神“殚精竭虑”的工作。每个时期有每个时期工作的侧重点,春运期间是倒卖车票案件的高发期我就带领探组同志们把工作重点放在打炒工作上,主动出击、广辟线索共查破倒票刑事案件起,治安案件起,缴获用于倒卖的车票张价值近xx万元,给倒票份子沉重一击保护了广大旅客的切身利益。在“行动”期间我就带领探组同志们把工作重点放在对管内的清查整顿上。一年来在全所民警的共同努力下全年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起,治安行政案件起,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xx人,劳教xx人,治安拘留违法人员xx人,抓获上网逃犯xx人,较好的净化了站车秩序基本保证了管内的“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
三、 一岗双责做好其他工作
在抓好公安业务工作的同时我还不忘做到一岗双责积极协助教导员做好民警的思想工作,当民警之间由于工作和言语之间发生误会或由于对上级政策理解不够而在工作中产生抵触情绪时,我总是主动找他们谈心及时消除误会和抵触情绪,一年来共找民警谈心xx次较好的凝聚了警心减少了内耗提高了战斗力。在大练兵活动中我和大家一起将自学自练和集中学练相结合自我加压勤学苦练大大提高了自身素质和“三基”水平。在教育活动中我更是积极投入从提高党性观念入手按照教育规定步骤扎扎实实完成每一步的学习任务很好的提高了党性修养和服务意识。
一年来虽然在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同时还存在着不足。比如对工作不能够很好的统筹兼顾,有顾此失彼的现象和习惯于固守辖内主动出击性不强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还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学会“弹钢琴”的工作方法,为进一步创建“平安站区”做出自己的努力。
对于铁路工作防疫心得体会总结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保险货物在水路、铁路运输过程中,因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能够得到经济补偿,并加强货物运输的安全防损工作,以利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特举办本保险。
第二章保险责任
第二条本保险分为基本险和综合险两种。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保险人按承保险别的责任范围负赔偿责任。
(一)基本险:
1.因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地震、海啸、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所造成的损失;
2.由于运输工具发生碰撞、搁浅、触礁、倾覆、沉没、出轨或隧道、码头坍塌所造成的损失;
3.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遭受不属于包装质量不善或装卸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损失;
4.按国家规定或一般惯例应分摊的共同海损的费用;
5.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因纷乱而造成货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
(二)综合险:本保险除包括基本险责任外,保险人还负责赔偿:
1.因受震动、碰撞、挤压而造成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或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
2.液体货物因受震动、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保藏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
3.遭受盗窃或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
4.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
第三条保险的责任起讫期,是自签发保险凭证和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至该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但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延长至以收货人接到《到货通知单》后的十五天为限(以邮戳日期为准)。
第三章除外责任
第四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1.战争或军事行动;
2.核事件或核爆炸;
3.保险货物本身的缺陷或自然损耗,以及由于包装不善;
4.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
5.其它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第四章保险金额
第五条保险金额按货价或货价加运杂费计算。
第五章被保险人的义务
第六条被保险人在保险人签发保险凭证的同时,应按照保险费率,一次缴清应付的保险费。
第七条被保险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及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安全运输的各项规定,还应当接受并协助保险人对保险货物进行的查验防损工作,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第八条货物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被保险人获悉后,应立即通知当地保险机构并应迅速采取施救
铁路工作防疫心得体会总结 疫情期间铁路工作感想(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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