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三防心得体会 三防的心得体会(6篇)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最新应急三防心得体会一
:
防灾疏散
:
20xx年1月15
:
文家中心幼儿园大、中班
指挥长:xxx
成员:各楼层负责人、各班级老师、各出口负责人
1、一楼总负责人:xxx
大厅东、西安全出口负责人――xxx
一楼走廊东门口负责人:卞xx
伙房后门口负责人:顾x
2、二楼总负责人:姜xx
西楼梯负责人――田xx
东楼梯负责人――王xx
3、三楼总负责人:吕xx
西楼梯负责人――穆x
东楼梯负责人――贾xx
岗位职责:
总负责人:及时处理发生的一切安全等事故,紧急情况下负责疏散撤离指挥,并向幼儿园负责人报告疏散情况和人数。
楼梯及各出口负责人:紧急情况下听到报警后,第一时间前往指定岗位指挥撤离。同时向孩子重复提醒:“不要拥挤,听老师指挥,注意安全,”孩子全部撤离后,按就近原则一人负责检查活动室,一人负责检查厕所等可能有孩子滞留的场所,随即跟随队伍撤离危险区域,协助班级带队教师进行第一次人员清点。并及时向负责人汇报。
1、疏散时,师生必须用毛巾或手帕等手捂口鼻,弯腰远离楼体,撤离到安全空旷地带。
2、教育孩子严禁推搡、拥挤、抢先,有序安全撤离。
3、楼梯疏散撤离队伍发生冲突时,按先到优先原则,一律听从楼梯负责人指挥。
4、教师疏散撤离时,特别照顾特殊学生(特异体质或患病幼儿)。
大一班沿大厅西侧两路纵队快速有序地撤离,从大厅西门出去到南甬路。
大二、大三班沿大厅东侧两路纵队快速有序地撤离,从大厅东门至东甬路
大四沿一楼走廊东门快速有序地撤离出去。
中一班沿二楼大厅向南成两路纵队快速有序地从伙房南楼梯撤离到楼外。
中二班从主楼梯下到一楼,然后从大厅西门安全出口快速有序地撤离。
中三班从主楼梯下到一楼,然后从大厅东门安全出口快速有序地撤离。
中四班从东楼梯下到一楼,然后从楼道(东)安全出口快速有序地撤离到小学操场。
1、一旦发生灾难,听到警报后或发生危情后指挥中心成员马上集中开始指挥应急疏散。
2、全体师生立即自动启动正在上课的教师听到报警信号(哨音:一长一短连续两遍),第一时间向孩子发出:不要慌乱,听从指挥,按预定迅速撤离!”的指令,并组织孩子立即离开座位,按座位先后次序撤离教室,撤离过程听从各楼梯负责老师指挥。
3、楼层负责人听到报警后,第一时间吹响哨声并前往指定岗位指挥撤离。楼梯负责人向孩子重复提醒:“不要拥挤,听从指挥,注意安全!”孩子全部撤离后,按就近原则一人负责检查教室,一人负责检查厕所等可能有孩子滞留的场所,随即跟随队伍撤离危险区域,协助带队教师进行第一次人员清点,并及时上报。
4、指挥中心根据报告情况,指挥救护队进行及时救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5、全园师生安全有序撤离至安全区域后,班主任立即进行第二次人员清点,并向负责人报告。
1、宣传防灾知识,组织相关人员对演练方案进行培训,明确岗位职责,熟悉疏散路线、方法。
2、班主任负责教室内课桌椅的合理排放,排除应急疏散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障碍。
3、组建救护队,随时待命,实施紧急救援。
4、加强对孩子心理辅导,降低灾害恐慌心理。
最新应急三防心得体会二
建立防洪、防台风抢险应急预案,通过对应急分队的培训和实操训练,加强管理服务区域内防洪抢险的能力,在险情发生时更有效及时地排除,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确保防洪、防台风抢险工作万无一失。
管理处主任为防洪、防台风抢险总指挥;管理处主管为副总指挥,负责设备组的全面工作;安全主办为副总指挥,负责抢险组的全面工作;环境主办为副总指挥,负责后勤组的全面工作;控制中心负责信息的准确传达,协调;管理处全体不当班人员为防洪、防台风抢险应急队员。
(一)抢险组:由安全主办和未当班的所有安全员组成
1、采取一切措施对险情进行处理;
2、负责防洪沙袋填装,搬运及堆砌;
3、运用各种方式、方法及时排除险情。
(二)人员分工
1、未当班的两名中心岗负责装沙袋;
2、未当班的两名二号、三号、四号岗负责运沙袋;
3、未当班的两名六号、八号负责现场堆砌沙袋及采取其它措施进行抢险;
4、安全主办带领抢险组采取其它一切有效方法做好各类抢险工作。
(三)设备组:由管理处主管和管理处两名技术员组成
1、负责各类水泵及供电设备的开启;
2、对抢险现场进行技术指导;
3、对现场设备进行紧急维修。
(四)后勤组:由环境主办、家政服务员、救生员、前台服务员、出纳、会所服务员组成
1、保障各类救灾物资的正常供给;
2、负责现场伤员的救护;
3、积极协助其它小组工作;
(五)人员分工
1、未当班两名五号岗负责后勤物资保障;
2、前台服务员、出纳、会所服务员负责疏散群众和抢救伤员,把伤员转移到安全位置并及时报市急救中心;
3、救生员和家政服务员负责财产抢救。
(六)当班人员
1、当班人员发现险情后要及时通知中心及当班班长;
2、中心值班员接到信息后采取紧急集合等措施召集未当班人员及时排出险情;
3、中心值班员应于第一时间通知管理处经理和管理处主管及安全主办;
4、中心值班员须向当班各岗位进行情况通报;
5、现场岗位应做好秩序维护及人员车辆疏导;
6、中心值班员应密切关注现场情况,必要时寻求其它支援。
7、在台风来临之前,管理处各岗位需仔细检查岗位范围内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排除险情,情况严重的及时向上级汇报。
注:所有成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所有成员在抢险的过程中需注意自身安全。
最新应急三防心得体会三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应对营口市城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以下简称供热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辽宁省城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营口市城市供热条例》及《营口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应由我市处置的城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具体包括:(1)供热生产安全事故包括重大设备设施事故、重大锅炉及压力管道安全事故、重大火灾事故等;(2)煤炭采购困难或运力紧张而影响正常供热;(3)因锅炉、换热设备故障或供热主管线爆裂泄水造成大面积停供或低温运行。
1.4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市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具体指挥下,各县(市)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及各供暖企业积极开展供热突发事件的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善后恢复等。
(2)属地管理。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制定本级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本辖区内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对受影响区域内热用户的政策宣传、解释和思想稳定工作。
(3)分工负责。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在市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市主城区供热突发事件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主,县(市)区供热突发事件以所在地供热主管部门为主,各部门、各单位依据各自职责积极配合,确保快速反应,迅速开展应急处置、紧急救援抢修、善后处理工作。
(4)资源共享。供热突发事件抢修救援工作需要调动抢修队伍、材料、车辆、工具等相关物资和人员时,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可以按照程序调用市、县(前)区供热应急抢险队伍、相关物资设备和人员。
2.1风险评估
城市集中供热运行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风险因素:热源点锅炉、换热器压力容器存在爆炸、故障或单机(台)故障等风险,容易引发人员伤亡和导致供热全部中断或部分机器设备低温运行;
老化的蒸汽管网和高温水管网存在破裂泄漏风险,容易引发一定范围内供热中断;
极端恶劣天气引发热源供应不足,导致供热低温运行;
自然灾害、煤炭不足、停水停电、施工破坏、人为因素、其它行业事故、缺乏备用热源等因素导致供热中断或供热能力不足造成低温运行。
2.2事件分级
本预案根据供热突发事件的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由低到高划分为四级:一般供热突发事件、较大供热突发事件、重大供热突发事件和特别重大供热突发事件。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一般供热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正常供热造成影响,县(市)区政府能够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事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一般供热突发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供热设备(锅炉、换热器)发生故障或供热管网漏水,造成2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止供热24小时以内;
(3)供热设备(锅炉、换热器)单台(机)发生故障,造成低温运行,影响面积50万㎡以下,24小时内恢复供热。
(4)煤炭紧缺或运力紧张,造成停热,影响2万户以下,12小时内恢复供热;造成低温运行,影响面积50万㎡以下,24小时内恢复供热。
(5)因供热企业降低供热质量,导致居民室内温度连续24小时内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50万㎡以下。
(6)因热源单位供热能力不足,造成居民室温连续24小时内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50万㎡以下。
(7)因极端天气导致供热能力不足,造成居民室温连续24小时内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50万㎡以下。
2.较大供热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正常供热造成较大影响,需要调度几个部门、县(市)区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事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较大供热突发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供热设备(锅炉、换热器)发生故障或供热管网爆裂泄水,造成停止供热,影响面积50万㎡以下,完全停热超过24小时;
(3)供热设备(锅炉、换热器)单台(机)发生故障,造成低温运行,影响面积50万㎡以上100万㎡以下,48小时内恢复供热。
(4)煤炭紧缺或运力紧张,造成停热,影响面积50万㎡以上,100万㎡以下,24小时内恢复供热;低温运行,影响面积50万㎡以上100万㎡以下,48小时内恢复供热。
(5)因供热企业考虑经济效益,降低供热质量,导致居民室内温度连续48小时以上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50万㎡以上100万㎡以下,协调无果。
(6)因热源单位供热能力不足,造成居民室温连续48小时以上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50万㎡以上100万㎡以下。
(7)因极端天气导致供热能力不足,造成居民室温连续48小时以上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50万㎡以上100万㎡以下。
3.重大供热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正常供热造成严重影响,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需要调度多个部门、县(市)区和相关单位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重大供热突发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2)供热设备(锅炉、换热器)发生故障或供热主管网爆裂泄水,影响供热面积100万㎡以上200万㎡以下,完全停热48小时以上;
(3)供热设备(锅炉、换热器)单台(机)发生故障,影响面积100万㎡以上200万㎡以下,造成低温运行,72小时内不能恢复供热。
(4)煤炭紧缺或运力紧张,造成停止供热,影响面积100万㎡以上200万㎡以下,完全停热48小时以上;造成低温运行,影响面积100万㎡以上200万㎡以下,72小时内不能恢复供热。
(5)因供热企业过分考虑经济效益,降低供热质量,导致居民室内温度连续72小时以上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100万㎡以上200万㎡以下,协调无果。
(6)因热源单位供热能力严重不足,造成居民室温连续72小时以上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100万㎡以上200万㎡以下。
(7)因极端天气导致供热能力不足,造成居民室温连续72小时以上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100万㎡以上200万㎡以下。
4.特别重大供热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本市正常供热造成严重影响,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需要市委、市政府统一组织协调,调动各方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事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供热突发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2)供热设施设备发生故障或供热主管网爆裂泄水,造成停热,影响供热面积200万㎡以上,完全停止供热72小时以上。
(3)供热设施设备单台(机)发生故障,造成低温运行,影响供热面积200万平㎡以上,96小时内无法恢复供热。
(4)出现供热煤炭严重短缺,严重影响全市正常供热。
(5)供热企业擅自停供,严重影响居民生产、生活。
(6)因热源单位热源严重不足,造成居民室温连续96小时以上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200万㎡以上。
(7)因极端天气导致供热能力不足,造成居民室温连续96小时以上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100万㎡以上200万㎡以下。
3.1市城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成立市城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组织
应急三防心得体会 三防的心得体会(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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