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儿童走出乡村心得体会和方法 浅谈怎样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总结(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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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留守儿童走出乡村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谈话时间:年月号
谈话地点:办公室
1、询问孩子家庭状况:在家里谁照顾你?身边的亲友对你是否关心?村里的村干部有没有对你这样的学生有关心和帮助?
2、询问孩子与父母联系情况:父母与你分别了多少时间?他们在哪儿打工?父母经常寄钱回家吗?一般寄多少?你平时和父母联系吗?放假有没有去父母打工的地方?或者父母多久回来一次?
3、询问孩子在家学习生活情况,有谁辅导看作业,遇到困难怎么办。有没有课外书,业余时间怎么打发。
4、询问近期有什么愿望,对学校、老师、同学有什么要求等。
谈话效果:沟通师生联系,增进了孩子与教师感情,
更好地促进孩子的健康成长。
2022留守儿童走出乡村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城镇化进程推进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加快转移过程中出现的社会现象。**县作为劳务输出大县,留守儿童问题较为突出,目前0—17岁少年儿童15、73万人,占总人口数的17、69%。其中留守儿童4、45万人,占全县少年儿童总数的28、29%。其中留守女童2、16万人,占留守儿童总数48、51%;留守男童2、29万人,占留守儿童总数的51、49%。留守儿童中,由祖辈抚养照顾2、67万人,占60、08%;由父母一方抚养照顾1、47万人,占33、06%;寄养在亲戚或朋友家0、3万人,占6、85%。
20xx年2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为贯彻文件精神,**省印发专门工作方案,在全省部署了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本文结合全县留守儿童摸底结果和走访调查,揭示了留守儿童的现状及存在主要问题;分析了问题产生的经济社会原因。结合国家政策导向,进一步提出了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措施建议。为全面掌握我县农村留守儿童现状,现对相关村镇、学校200名儿童进行了走访和问卷调查,有关调查情况具体如下:
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本调查报告中的农村留守儿童界定为:因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不满16周岁农村户籍未成年人。
留守流动儿童的父亲在外省务工的占22、6%,母亲在外省务工的占22、5%,而父母双亲都在外务工的54、9%。留守流动儿童父母亲的文化水平、技术水平普遍不高,具有初中、中专(含高中)和大专以上三类文化程度的分别占65、6%、20、5%、2、9%,从外出务工人员的就业岗位情况来看,从事技术工的占19、9%,从事中、高层管理工作的只占1、8%,而从事体力劳动的占78、3%,他们因缺少知识和技术,往往只能在建筑、运输等部门干体力活。
1、 留守儿童的生活质量相对较低。调查走访发现,一方面农村留守儿童生活状况较差。6、5%的留守儿童连一日三餐的基本生活条件得不到保障,52、1%的留守儿童月生活费不足300元。7、8%的留守儿童生病时没人照顾。另一方面,外出务工家长的探访频率的严重偏低。59、4%的家长一年仅回家探访一次,12、8%的家长回家探访频率超过一年。此外,留守儿童长期无法与法定监护人共同生活。59、1%的留守儿童与祖辈亲人共同生活,13、9%的留守儿童在学校寄宿,11、3%的留守儿童与哥姐一起生活或寄居亲戚朋友家中。
2、留守儿童的意外伤害比例更高。在笔者调查走访的对象中,过去两年内有51%的留守儿童遭遇过意外伤害,比非留守儿童高7个百分点,遭遇割伤、烧伤烫伤、被猫狗抓伤咬伤、坠落摔伤和蛇虫咬伤、车祸、溺水、触电、中毒、火灾、自然灾害等各种意外伤害的留守儿童比例都高于非留守儿童。意外伤害的发生源于留守儿童安全防范意识和知识的缺乏,但更多的是父母及监护人履责不到位。一些农村大龄留守儿童离开了学校,脱离了正规组织的管理,处于无人监管、自行其事的状态,容易侵害他人或受到侵害。
3、留守儿童的学习成绩相对较差,学习兴趣相对不足。留守儿童学习成绩较差,有20、4%的留守儿童自评学习成绩偏下,82、1%的人有过成绩下降的情形。留守儿童学习不良行为较多:没完成作业(49、4%)、上学迟到(39、6%)、逃学(5、5%)的比例分别比非留守儿童高8、6、4和1、3个百分点;不想学习(39、1%)和对学习不感兴趣(43、8%)的比非留守儿童高5、6和3、2个百分点。
然而,有八成多留守儿童认为学习重要,其学习态度与状态的差异,一方面缘于普通农村学校培养目标单一与留守儿童教育需求多元化的矛盾,学习知识一旦脱离自身的发展基础和需求,学习兴趣自然就会大打折扣;另一方面与留守儿童自身的情况有关,因为缺少有效监督和应有的学习辅导,自我约束和管理能力较差,问题积累多了,势必影响学习的自信心。有62%的留守儿童表示在学习上遇到问题没人帮助,比非留守儿童高出7个百分点。
4、留守儿童社会支持较弱,心理健康问题相对更突出。留守儿童的家庭支持弱化,“你最信任的人是谁”“你和谁最亲近”“你的心里话主要跟谁说”“遇到困难你会向谁求助”“谁经常鼓励你表扬你”5种情况的平均百分比,非留守儿童排前三位的依次是母亲、父亲和同学朋友,留守儿童则是母亲、同学朋友和父亲。母亲仍是留守儿童最重要的社会支持,但可以看到,留守儿童来自父母的支持较弱,而朋辈性倾向明显,由此带来的负面影响值得警惕。30、5%的留守儿童认为校园里或周边有不良帮派团伙,25、7%认为有同学加入不良帮派团伙,分别比非留守儿童高4、3和1、4个百分。老师对留守儿童的支持更多地体现在学习辅导上,情感支持相对欠缺。此外,还有17、6%的留守儿童表示社会支持主要来源是自己,这表明他们感知不到社会支持。
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产生有着深刻的经济社会原因。
1、农村劳动力大规模流动与城乡壁垒存在矛盾是留守儿童问题产生的社会体系根源。**县是人口大县和劳务输出大县,近年来,全县流动人口的数量不断扩大,家庭化流动的趋势日益明显。但城乡二元结构使进城打工的农民工无法长期将子女带在身边给予照顾。原因在于城乡隔离的户籍制度以及与这种户籍制度相伴而生的子女免费或低收费入学、必须在原籍所在地中考、高考等制度形成的壁垒。农民工无法承担子女入学的高昂费用问题、在简陋的农民工子弟学校入学无法解决升学考试问题、各地教材的选用不同使得这些群体的子女在转学后面临两地教育内容不能衔接的困境等问题,直接推动了留守儿童这一群体的产生。
2、父母在经济收入与子女教育之间取舍失衡是离手儿童问题产生的家庭背景根源。为了改善家庭生活,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开了土地,到城市里务工谋生。他们希望自己的生活越来越好,也希望给下一代成长提供更充裕的经济支持。但在外出务工与子女就学、教育之间产生冲突时,他们往往选择前者。据一份调查数据显示:劳动力不外出的原因中“怕影响子女上学”仅占第一、第二选择的6、7%。这其中,既有生活压力的原因、也有教育意识的原因。但不同原因导致的结果却是相同的,即:使儿童在不完整的家庭中成长,在流动——留守——流动的变动中长大。
3、家长的教育能力与孩子教育需求之间形成落差是留守儿童问题产生的现实条件根源。外出务工的家长整日忙于打工,没有时间与精力过问孩子的学习,对孩子的困惑、需求、交往、兴趣的关注就更少了,在家里的父亲或母亲忙于操持家务,对孩子的教育关注仅限于让孩子完成作业,家庭教育基本处于空白状态。正处于身心迅速发展时期的中小学生,对学习、生活、自身的变化有太多的问题需要解决,但家庭不能充分给予他们以精神上的支持和知识上的解答。
4、课程设置与儿童身心发展不相适应是留守儿童问题产生的教育体系根源。由于家庭生活的不完整,留守儿童在心理发展上存在更多的困惑与问题,他们需要学校给予更多的帮助与疏导,需要通过教师、通过集体的温暖弥补亲子关系缺失对其人格健全发展形成的消极影响。但由于教育理念、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等多方面的制约,农村学校很少开设专门的心理课程并配备专门的心理教师。也很少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心理教育、生存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这些教育内容不但对留守儿童是必要的,对生活在社会飞速变化,媒体迅猛发展这一时代的所有儿童都是必要的。
5、关爱服务体系不够完善是留守儿童问题产生的制度体系根源。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未能确立,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未能强制依法履行到位;基层政府和组织的统筹协调、督导监督、宣传引导、摸底排查、帮扶联系等工作职责未能有效落实到位;教育部门和学校关爱保护力度不够,相关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落实不到位,心理健康教育引导不深入,安全防范和动态管理机制不完善;此外,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关工委等群团组织的行业优势未得到充分发挥,工作的全面性还有待加强。
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重点在于实施源头治理,关键在于构建长效关爱机制。
(一)加强农村儿童留守现象源头治理。推进农民工市民化,为其监护照料未成年子女创造更好条件,在落户准入、住房保障、医疗保障、子女就学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和便利措施。可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制定和落实财政、金融等优惠扶持政策,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提供便利条件。加大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政策宣传力度,加强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创业技能培训,推荐用工岗位信息或创业项目信息。
(二)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责任体系。一是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父母应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对监护、教育职责不到位,造成重大伤害的,要依法追究监护主体责任。二是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列入政府重要工作内容,建立和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特别是教育主管部门应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及早发现并纠正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三是发挥群团组织优势。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关工委等群团组织可以发挥自身优势,依托现有服务阵地,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假期日间照料、课后辅导、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四是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加快孵化培育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
(三)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机制。一是建立强制报告和应急处置机制。对发现的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应实施行强制报告制度,未能履行报告职责的应严肃追责。二是建立评估帮扶机制。相关部门要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处境、监护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科学调查评估,有针对性地安排监护指导、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对于监护人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应将其纳入保障范围。三是建立信息共享管理机制。发挥电子信息管理功能,健全信息报送机制,尽快建成运行农村留守儿童信息数据库。整合现有民政部门救助管理信息系统、教育部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卫生计生部门妇幼卫生信息系统、公安部门人口基础信息系统,完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管理功能,实现数据信息互通互联,做到精准定位、动态管理。
2022留守儿童走出乡村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随着我国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聚集。这既是他们理性选择的结果,也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发展的必然。然而,受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结构体制的限制,农民工的“空间城镇化”并不代表身份的市民化,也不意味着他们可以享受和市民同等的社会权利和公共服务,附着在户籍制度上的不平等公共服务和福利作为一种社会屏蔽机制依然在起着身份区隔的作用。同时,受制于家庭经济能力、社会关系网络、城市社会排斥等多重因素的限制,他们在流动过程中作出了携带或不携带子女进城就学的家庭决策,从而形成了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问题。随迁子女问题主要表现在入学机会、就学途径、经费保障等方面,问题显而易见且相对紧迫,同时他们的空间流动会对城市教育资源分配形成冲击,触及了相关主体的教育利益,因而更容易引起政府和社会的关注,也较早成为政策议题。而农村留守儿童则主要表现为安全、生活、学习和心理问题,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且农村留守儿童问题较少直接触及其他主体的利益,自然难以形成“利益冲突式“的社会关注效应。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的相对滞后,留守儿童作为社会弱势和弱小群体,作为家庭结构肢解化的承受者,作为中国城镇化不完全发展的代价承受者和衍生现象,理应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据全国妇联课题组2019年报告,由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推算,全国有农村留守儿童6102.55万,占农村儿童的37.70%,占全国儿童的21.88%[1]。和第五次人口普查估算的2443万留守儿童数量相比,[2]十年间约增加了1.5倍。农村留守儿童呈现出数量多、增长快的态势,可以预见,在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征途中,农村留守儿童将会在未来较长一段时期内持续存在。
当前,学术界对农村留守儿童多持“问题化”的研究进路,存在将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夸大化、标签化甚至污名化的倾向,把留守儿童等同于问题儿童。本文以浙江省、山东省、重庆市、四川省、江西省、湖南省、湖北省、河南省、山西省、甘肃省10省(市)9448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龄儿童为样本,通过统计和推断方法,整体把握农村留守儿童特征,摸清农村留守儿童生存状况的真相,深入探究不同类型留守儿童在身体、心理和学习等方面的差异,科学判断农村留守儿童的总体态势,为有针对性地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面临的现实和潜在问题提供有效的实践应对策略。
一、农村留守儿童的生存现状
对于“留守儿童”的认定标准,学术界一直存在争议,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父母外出的结构,即双方均外出还是仅单方外出;二是父母外出的时间,即不能与子女见面的时间为半年以上还是一年以上;三是留守子女的年龄,即是18岁以下还是15岁以下或者12岁以下。我们这里所呈现的数据是父母至少一方外出、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在义务教育学校读书的儿童。为了全面掌握农村留守儿童的生存状况,我们把留守儿童分为三类:一是父母双方外出的完全留守儿童;二是父母一方外出的半留守儿童,其中包括父亲外出留守儿童和母亲外出留守儿童两种。
(一)农村留守儿童的总体特征
1.农村留守儿童占39.69%,劳务输出大省尤甚
在我们所调查的9448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中,有3750人为留守儿童,占39.69%,比全国妇联课题组根据《中国2019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样本数据推算的37.70%高出两个百分点。但是,全国妇联课题组是按0~17岁全口径计算的,如果仅以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计算,则农村留守儿童(2948万)仅占农村同年龄段学生数(10128.5万)的29.11%,这样我们的调查数据要高出六普数据10.58个百分点。在所调研的10个省(市)中,农村留守儿童比例超过平均值的省份有河南(57.82%)、山西(44.25%)、湖南(44.11%)、重庆(43.17%)和湖北(40.16%),尤以河南省数量最多,可见农村留守儿童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劳务输出大省。
留守儿童走出乡村心得体会和方法 浅谈怎样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总结(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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