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都文化心得体会 参观古文化的心得体会(6篇)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主题中国古都文化心得体会一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一个人可以一无所有,但不能没有梦想。”因为有梦想,我们才会在历尽坎坷厚依然前些;因为有梦想,我们才会在历经沧桑后信心仍然不改。
每一个中国人的梦想汇聚在一起就是我们的中国梦,所以没一个中国人的梦想都必须要以国家的强大作为后盾。
从炎黄文明,到秦朝一统天下;从唐朝的繁荣昌盛,到八国联军侵华;从清政府的倒台,到伟大的五四爱国运动;从日本侵华,到新中国的崛起。中国走过了多少的风雨,闯过了多少的难关!屈原用他的赤诚之心谱写了《离骚》;岳飞用他戎马一生维护了民族尊严;文天祥用生命诠释了“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多少人把自己宝贵的生命献给了国家和民族,只因为他们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梦,一个坚定的梦,一个坚定的中国梦——把沉睡中的东方巨龙唤醒!当鸦片战争击破“天朝上国”迷梦,当西方文明剧烈冲击“天不变,道亦不变”的心理,当中华民族面临“千年未有之变局”,面对“千年未有之强敌”,中华儿女就有一个梦想,一个民族复兴的梦想。
两百年以来,无数的炎黄子孙执着于这个梦,为民族复兴而求索。“雄关漫道真如铁”,“人间正道是沧桑”。“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上个世纪美国的美国梦,就是以美国当时强大的经济实力和文化实力作为依托才得以实现的。同样,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综合国力的日益增强,国际地位的显着提高,我们现在完全有资本去畅谈“中国梦”!
以前我们的国家积贫积弱,饱受西方列强的欺凌,那时候的中国人都想让自己的祖国强大。是啊!祖国强大了,我们才能过上幸福的生活!国家,国家。国家!先有国后有家,有了国才有家,有了强的国才有富的家!
姚明曾经说过:“感谢这个伟大进步的时代,使我有机会去实现自己的梦想与价值。”
尽管我们的梦想实现未必尽如人意,有的人还在埋怨:收入还不够高,房子还不够大,工作还不够好,看病还不够方便,但与自己的过去相比,梦想的旅程都早已离开原点,梦想的花朵已然开始绽放。
也许,我们执着于自己的梦想久了,可能会忘了梦想生长的土壤;也许,我们追求自己的梦想久了,可能会忘了梦想最初的动力,但我们不会忘记——我们的梦就是中国梦,中国梦就是我们的梦!
“中国梦”与个人梦唇齿相依。我们追逐自己的梦,本身构成了“中国梦”的一块块基石。“中国梦”的建构,又为我们放飞自己的梦想提供了平台和土壤。
“雄关漫道真如铁”,是对梦想的追求;“而今迈步从头越”,是对梦想的执着!我的肩上,托起的民族腾飞的希望,我的脚下,铺筑的是国家复兴的梦想。
中国之梦,犹如翱翔在中国苍穹之上的雄鹰,展翅高飞;而我的梦,是结在中国藤蔓上的种子,饱含生机。我震撼于历史的中国梦,激励于近代的中国梦,更会全心全意投身于今天中国梦的实现。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主题中国古都文化心得体会二
甲方:________(正文中简称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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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________(正文中简称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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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聘用中国员工事宜达成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有关乙方聘用中国员工及相关事宜,适用本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条甲方向乙方派遣中国员工或乙方聘用中国员工的,双方应按照本合同有关约定另行订立《聘用中国员工合约》,明确乙方聘用中国员工的具体人数、姓名、聘期、聘用费等事宜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条乙方与被聘用的中国员工之间系聘用与被聘用的劳务关系,双方可以根据本合同有关规定,另行订立《聘用约定》,确定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的权利义务,《聘用约定》副本需送甲方备案。
第四条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因购房贷款(含担保)等民事事宜,应另行订立相关协议,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所生争议,与甲方及本合同无关,甲方不承担中国员工之连带责任。
第五条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因出国、培训需约定服务期限、费用、赔偿等事宜,应事前订立相关出国培训协议或者培训协议,确定各自权利义务。所生争议,甲方不承担中国员工之连带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变更而不一致的,分别以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章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7.1、甲方可以根据中国法律和本合同有关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用工,并有权对其违法用工、损害被聘中国员工利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和要求;
7.2、应乙方或中国员工的要求,甲方有权对发生争议的乙方和中国员工进行调解;
7.3、因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变更,致本合同条款与之不一致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执行该项规定;
7.4、对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进行交涉。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意见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
第八条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8.1、甲方应教育被聘中国员工遵守中国法律和乙方的规章制度,保守商业秘密,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8.2、甲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规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标准,为中国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承担约定的福利待遇费用;
8.3、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中国员工的出国(境)手续;
8.4、对乙方委托甲方管理驾驶关系的中国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8.5、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中国员工评定专业技术职称;
8.6、甲方因业务需要搬迁办公地址,应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章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9.1、乙方有权对甲方推荐的人选进行选择,或在甲方推荐人选之外自行选定符合国家规定的应聘人员,须在中国员工第一个工作日前经由甲方办理聘用手续;
9.2、对聘用的中国员工,视聘用期限规定试用期:
---聘用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
---聘用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聘用期限在三年以上不满十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聘用期限在十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9.3、试用期内,如不符合录用条件,乙方可以解聘,但应支付试用期聘用费。试用期满,所聘中国员工自动转为正式聘用员工,其受聘期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9.4、对严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乙方规章制度(此规章制度须事前已向中国员工公开)的中国员工,对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损害的中国员工(重大损害的标准应由乙方在乙方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乙方可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但若中国员工对乙方制定的损害标准提出疑义而产生劳动争议的,须事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确认重大损失的标准有效后,乙方才能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9.5、 因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变更致本合同相关条款与之不一致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执行该项规定;
9.6、对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进行交涉。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意见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第十条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0.1、乙方应尊重中国员工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不歧视中国员工的种族和性别;
10.2、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和政府的规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标准,为中国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
10.3、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对被聘中国员工进行
中国古都文化心得体会 参观古文化的心得体会(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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