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周期讲堂心得体会范本 经济课心得体会(六篇)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推荐经济周期讲堂心得体会范本一
________,女,生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汉族,________市________公司员工,住________________。
______与______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经恋爱结婚,婚后感情尚好,生有一子______。因近一年来______沉溺于麻将,经常整夜不归,不尽照顾家庭和儿子的义务。为此经常发生争吵,矛盾日益激化,夫妻感情受到极大伤害,经居委会、亲戚朋友劝解无效,双方都认为无法共同生活下去,故协议离婚如下:
一、儿子______由父亲______抚养,______不负担抚养费;
二、______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点接儿子到其居住地生活二十四小时,于星期日早上八点送回____________居住地,如临时想探望儿子,可提前一天与____________联系、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探望儿子;
三、婚后的共同财产各一半(附清单);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房屋是______婚前购置的个人财产,离婚后______搬出另住,______一次性给予经济帮助______元。
男方:______
女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推荐经济周期讲堂心得体会范本二
加拿大留学人员须有一位经济担保人出具经济担保书,担保书须说明担保人支付被保人在加拿大留学期间的一切费用,并且不能限定担保时间和金额。除担保书外,须附一份担保人的收入证明,该证明只能是担保人的工资单或税单,不接受银行存款证明或其他资产证明。
据360教育集团介绍,另外担保人须在担保书上声明,在过去的五年中曾否为别的留学生作过担保,如有,应说明学生的名字及目前情况。未作过担保,也应申明此事实。
详细规定如下:
(1)居住在加拿大的担保人,使馆只接受加拿大国家税务部签发的t-452税单或担保人雇主出具的t-4工资表。
(2)居住在美国的担保人,必须提供由雇主出具的w-2工资表正本(或经公证过的副本)并且提供公证过的最近的税单副本。美国移民局的1-134表不能作为赴加留学的经济担保书。
(3)居住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担保人,必须提供个人税单的正本或公证过的副本。
凡奖学金每年不足120xx加元的学生,应办理符合上述条件的经济担保手续。
担保书须经公证,并用英文或法文书写。若原文系其他文字(含中文),则需有翻译公司出具的英文或法文译件。
截止目前,留学360更新海外名校录取86789枚,中哈佛大学43人、耶鲁大学56人、 斯坦福大学43人、麻省理工学院25人、牛津大学38人、剑桥大学35人、多伦多大学 290人、麦吉尔大学353人、悉尼大学1874人、墨尔本大学1286人、澳洲国立大学 1100人、香港大学120人、新加坡国立大学150人、南洋理工大学227人、新西兰奥克兰大学1241人。
推荐经济周期讲堂心得体会范本三
经济补偿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有限公司
鉴于甲乙双方依法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建立了劳动关系,甲方在职期间乙方依法为甲方购买了社会保险。现因各种原因,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解除双方劳动关系达成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双方劳动关系自年月日起解除。
2、乙方自愿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支付甲方各项补偿元,该款项包含但不限于乙方可能向支付甲方的经济补偿金、工资、加班费、社会保险费用等一切费用。
3、甲方确认完全知悉其可能存在的可以向有限公司主张的全部权利,自乙方支付上述费用后,双方所有权利义务关系已处理完毕,不再有任何纠纷。
4、甲方承诺不得将本协议内容以任何形式披露给其他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发表任何不利于上述三公司的言论,作出不利于上述三公司的行为。
5、甲方确认完全知悉理解并自愿履行本协议。
6、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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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刘某从20__年10月开始在某国企公司工作,与其他员工不同的,刘某不是公司办理正式招工手续的正式员工,而属于临时招用的“临时工”。20__年11月某公司下达一份通知,凡是在该公司连续工作满8年的临时工,20__年12月31日前一律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自20__年1月起,劳动合同转由与当地人才中介签订。刘某被列入其中。之后公司与刘某协商一致达成经济补偿协议,同意向刘某支付20000元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经济补偿,并要求刘某承诺领取经济补偿金后,放弃追究公司其他权益的权利。急于拿到补偿金的刘某在公司出具的不平等条约上签字并顺利领取了补偿金。事后刘某咨询他人得知,对于已在公司工作八年多的他,可以得到8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刘某感觉很“吃亏”,于是20__年1月20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某公司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差额16800元。公司辩称向刘某支付20000元补偿金是双方的合意行为,该行为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刘某既然已经领取补偿金并明确放弃了他的其他权利,再要求公司补发经济补偿金就是不诚信的行为,司法机关不能姑息纵容对员工不诚信的行为,应当驳回刘某的仲裁请求。
提示: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经济补偿达成协议,协议中约定的经济补偿金额低于法定标准的,原则上应认定无效。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经常会通过协商的方式对经济补偿达成协议,补偿的金额一般会比法定经济补偿金低,有些劳动者得到约定的补偿金后就心生悔意,要求用人单位补足经济补偿金,由此产生争议并引起诉争的案件不在少数,而此时,双方达成的补偿协议就成了认定事实的重要依据。协议约定补偿标准明显低于法定标准,属于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劳动者按协议领取经济补偿金后,在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内有权通过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方式,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未足额给付的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者明知协议所约定的补偿金额与法定标准有出入仍自愿同意签订协议的,如果补偿的标准及数额低于法律或法规规定,视为劳动者对自己权利的自行处分,按协议领取经济补偿金后,劳动者无权再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差额。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协商和签订补偿协议时,应当着重体现平等自愿的原则。在此基础上,还应当将双方协商的过程简要列入协议,这将对补偿协议法律效力的认定起到相当重要的作用。本案中,公司与刘某以协商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并协议约定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如果公司在与刘某签订的补偿协议中确认了双方协商的方式和过程,明确告知依据国家相关经济补偿的法律法规,在这样的前提下与刘某所约定的补偿协议,就应当被视为刘某对自己权利的自行处分,其在领取补偿金后又反悔,将不会被司法机关所支持。
操作:
对解除劳动合同达成协议放弃明确
用人单位经常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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